第七章 信贷
· 互助与信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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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面粉厂 |
塔塔面粉厂 |
塔塔水力发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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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及握有股数 |
股东百分比 |
股数百分比 |
股东百分比 |
股数百分比 |
股东百分比 |
股数百分比 |
1——25股 |
93.6 |
40.0 |
79.0 |
14.1 |
82.0 |
24.2 |
150股以上 |
0.9 |
36.5 |
2.4 |
64.0 |
2.2 |
48.33 |
在种种情况下都是由人数很少的大股东握有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一样多或者比他们更多的股票,从而操纵着股份公司。事实上,主要操纵股份公司的是一个人数更少的小集团。[25]
“公司的形式为一种真正的贵族、真正财政寡头的产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职业董事们出现了。这些董事们的职务就是专门管理各大公司的资本……许多公司之间联系不断增加的结果,使得这些董事联合起来,建立了一种个人王朝。出现了形形色色相互交织和名目繁多的关系:‘利益共同体’,‘联合管理处’……这种个人不负责而由董事会领导的双重事实,为相互谅解和达成协议(即垄断)提供了有利条件(101)。”
股份公司(匿名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普及标志着信贷及整个经济实际上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当银行把小食利者存放在它那里的款项贷给实业家时,实业家仍然是他用来进行经营的绝大部分资本的所有人。随着股份公司的建立,企业主和年金所有者间的分离便日益加深。企业主的资本成了一种工具,通过这个工具,他可以支配比自己的资本大好多倍的另一些资本。
[1]杨连升(译音)指出,在中国和日本,典质借贷也起源于佛教寺院。“典质借贷”在寺院中的原意是“寺院金库”(长生库)(21)。
[2]“死典借贷”指借贷主对作为典押物的土地、房屋、磨房等等取得典押权,直到借款偿清之日为止,这些土地、房屋、磨房等等的全部收益,归借贷主所有。自从中世纪早期到十二世纪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发布敕书加以禁止时止,这种死典借贷曾经是抵押信贷的主要形式。在这以后,这种信贷形式便为出售年金所代替(参阅本书第四章)。英语Mortgage(抵押权)一词即来源于“死典”,它是和“活典”相对称的。在死典情况中,典押物(土地等等)的收益日后须从债务中扣除。
[3]圣殿骑士会的原始资本积累是依靠向伊斯兰教战俘勒索赎身费得来的。
[4]参阅本书第三章。
[5]十九世纪后半叶,委托保管财物须付给少量保管费的习惯,由于纽约安全委托保管公司1861年订立的租用保险箱制度,再度出现。
[6]热那亚人购买羊毛时,如果在未交货以前付款,他们就一定要把所付的价格压低……他们情愿把每一个单位价格提高一个到二个里亚尔,但以在收到羊毛时一次付清为条件。如果交易总额一半以上,不仅在交货时付款,而且还把限期延长三个月,那当然更愿意这样做了(38)。
[7] “弗朗索瓦一世由于开支浩大,为了获得基金,便不得不求助于一种新的技术。他转向巴黎市,把自己在当地每年征收的二万里弗收入作为抵押。巴黎市向市民筹集二十万里弗交给他,作为国王放弃年金的代价。该项年金的利润是8%。这就是著名的市政府年金(50)。”
[8]若斯林在查看十七世纪末叶和十八世纪有关伦敦私营银行的档案时发现,银行一般不对商人或企业主发放贷款,只是到了1770年左右,成立了有实业家参加投资的几家银行之后,才出现了最早的对工业发放信贷的业务(61)。
[9]直到十九世纪初期,农业地区里的银行需要向伦敦的掮客支付佣金,请他们去兜揽贴现票据。足见资本的短期投资地盘在当时是多么狭窄,多么可贵!(63)
[10]主要是指被用来资助国家财政开支的储蓄所和社会保险所。参阅本书第十三章的《战争经济》一节。
[11] “这是个尽人皆知的原则……归根结蒂,货币的利息是由资本的供和求决定的……利息是用资本本身在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来支付的(69)。”
[12]落后国家除外,因为那些国家把地租也包括在利息率里面。在这些国家,借贷利息率比商业资本的利息率要高,这是高利贷资本在这些国家占优势的原因。1955年纽约时报上有一篇报道说,巴基斯坦卡拉奇有一个洗衣工,借了一百个卢比,十三年零一个月后,付了三千九百二十五个卢比的利息,合月息百分之二十五,年息百分之三百(70)。
[13]平均利息率为百分之五时,一年收入五百镑便被看作是虚拟资本一万镑的收入。
[14]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通过凯恩斯,再一次地发现利息只和现金资本的需求、也就是货币资本的需求有关,因而不能决定生产资本带来的利润。
[15]关于工业周转期间短期贷款利息与长期贷款利息涨落上的相互关系,参阅本书第十一章。
[16]这个时候,向农民发放继续带来高额利息的实物借贷就成了比较有利可图的事情。在罗马帝国,这种实物借贷成了高利贷的主要形式。
[17]波兰依断言,在古代亚西里亚,银行就已经用开户头的办法发放贷款(78)。
[18]关于这种信贷形式的货币后果,参阅本书第八章。
[19]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超资本化》一节。
[20]参阅本书第四章。该章描述了交易所、公债以及股份公司的起源。
[21]对于无力支付国债利息的政府,就由外国人占有其海关管理机构(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十九世纪在中国,二十世纪在委内瑞拉就是这种情况。
[22]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经济核算》一节。
[23]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除此之外,公司解散时的退股也应该计算在内,而这种因素唯有在公司实行解散时才被人们注意。
[24]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经理革命》一节。
[25]参阅本书第十二章。
[26]这往往是一种高利贷性的利息,因为哪怕商品价格的50%或75%已经付清,商人仍继续用全部价格来计算利息。
[27]当危机开始时,甚至可以用信贷来消除物价突然下跌时的各种最初的冲击。企业主就借贷得来的资本进行经营的情况下,可以用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出售,只要获得的收入足以支付低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息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