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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类状况——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的关键


· 人类状况
· 人的需要——生存条件的需要。
   一、相关性与自恋性
   二、超越——创造性与破坏性
   三、根性——友爱与乱伦
   四、身分感——个性和顺从性
   五、倾向性与献身方式的需要——理性与非理性



人类状况


  人,就其身体及生理机能而言,属于动物王国。动物靠本能及特有的活动方式行事,而特有的活动方式则是由遗传形成的神经结构所决定的。在动物发展的等级中,越高等的动物,其活动方式就越具有灵活性,而在出生时,结构上的适应性也就越不完全。我们甚至可以发现,较高等的灵长目动物具有相当高的智力,即能够运用思维来达到希望的目的,这就使它们大大超过本能所规定的活动范围。但是,尽管它们在动物王国中进化程度较高,在它们身上仍然保持着同它种动物一样的某些基本的存在因素。
  动物按自然的生物学法则“生活”,它是自然的一个部分,从来没有超乎自然之上。它没有道德心,没有自我及其存在的意识,没有理性(如果我们所谓的理性是指透过感知的表面现象,理解表面下的实质的话),因此,动物没有真理的概念,即使它可能知道什么是有用的。
  动物的生存是动物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的形式。当然,这并不是说自然条件对动物不构成经常性的威胁,不会迫使它为生存而艰苦奋斗;而是说自然装备了动物,使它能对付遇到的情况,正如自然使植物种子能利用土壤、气候等条件一样,在进化的过程中种子逐渐适应了环境。
  在动物进化的某一点上,发生了一次独特的突破,这种突破可以同物质的首次出现、生命的首次诞生以及动物的首次出现相比。在进化过程中,当行为不再主要由本能所决定,对自然的适应不再具有强制的性质,行动不再受制于遗传所赋予的机制之时,这一新事件发生了。当动物超越了自然,超越了生物的纯粹被动的地位之时,当它(按照生物学上的说法)成了最不能自助的动物之时,人便诞生了。此时,这种叫人的动物靠直立行走的姿势将自己从自然中解放出来,他的大脑发育远远超过了最高等的动物。人的诞生过程可能持续了几十万年,然而重要的是,一个全新的种属出现了,超越了自然,生命有了自我意识。
  自觉、理性与想象打破了动物生存的特征——“和谐”,使人成为怪异的东西,宇宙的畸形物。他属于自然,受制于自然法则并无力改变这些法则,但是,在其它方面,他却超越了自然。他属于自然却又与自然分离;他是无家的,却又将自己拴在他与其它生物共同居住的家中。他在偶然的时间、偶然的地点被抛在了这个世界上,又偶然地被强行从世界上除去。由于人有自我意识,他意识到自身的无力和生存的极限。他看到了自己的末日——死亡。他从来就没有从自身存在的二元中解脱出来:他无法摆脱他的思想,即使他想这么做;只要他活着,他就无法摆脱他的肉体——而他的肉体也使他想活下去。
  理性,是人之福,也是人之祸。它迫使人永无休止地去解决那无法解决的问题——人的两分法问题。在这一方面,人的存在不同于所有其它的有机体,它处于一种经常的、不可避免的不平衡状态中。人的生命不可能以重复他的同类的生活方式来度过,他必须主动去生活。人是唯一自寻烦恼的动物,他感到自己被逐出了天堂。人是唯一发现自己的生存是一个问题的动物,他不得不去解决这个无法逃避的问题。他不能回到人类之前那种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他必须着手发展他的理性直到他成为自然的主人,他自己的主人。
  无论从个体发生学还是从种族发生学上来考虑,从本质上讲,人的诞生都是一个否定性事件。他缺乏对自然的本能适应,缺少体力;同所有其它动物相比,他在出生时最不能自助,而且需要更长时间的保护。一方面人丧失了与自然的统一体性,另一方面他也不曾被赋予在大自然之外谋求新生的手段。他的理性是最初步的,他不知道自然的历程,也没有什么手段来代替失去的本能。他群聚而居,不知道自己,也不知道他人。的确,《圣经》上的天堂神话把这种情况说得十分明白。在伊甸乐园中,人与自然完全和谐相处而不知自己身为何物。当他第一次反抗命令自由行动之后,便开始了人的历史。接着,他意识到了自己、他与自然的分离,以及他的无助。他被逐出了天国的乐园,两名天使用火红的剑封住了他的回程。
  人的进化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的基础上:他失去了原来的家——自然,再也不能返回,再也不能重新成为动物了。他只有一条路可走:从他自然的家完全超脱出来,去寻找一个新家——一个他创造的家。他把世界变成了一个人类世界,使自己真正成了人。靠这种方法,他创造出了一个新家。
  当人——人类的整体以及人类的个体——诞生之时,他就被扔了出来,从一个像本能一样确定的环境来到了一个不确定的、无常的和开放的境地,在那里,只有过去是确定的,将来的死亡是确定的(这实际上是回归到过去那种无机物的状态)。
  因此,人的生存问题是整个自然界中独一无二的事了。可以说,他脱离了自然,又在自然之中。他是半神半兽的生物,部分无限,部分有限。他不断需要找到更新的办法来解决生存中的矛盾,找到更高一级的形式来与自然、与他的同胞、与他自己相结合,而这种需要就是他的精神动力的来源,也是他的各种感情、爱恋以及焦虑的源泉。
  动物只要满足了生理需要——饥饿、干渴与性的需要,它就满意了。人既然也是动物,也必然有这些需要,也同样必须得到满足。但是,他既然是人,只满足本能需要并不能使它完全快乐;这些满足甚至不足以使它健全。对人的精力作最细致的考察分析的着眼点,应是人的独特状况;对人的精神的理解,应建立在分析人类需要的基础之上,而这些需要又来源于他的生存状况。
  于是,人类整体以及人类个体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诞生问题了。就个人而论,肉体的出生,绝不是看起来那样,具有决定性和独特性的举动。由子宫内到子宫外的生活,诚然是一次重大变化,但是从多方面看,生下来的婴儿与未出生的婴儿没有什么区别,他感觉不到外界事物,不能养活自己,完全依赖母亲,如果没有母亲的帮助,他就会死亡。实际上,出生的过程仍然在继续。孩子开始认识外界的东西,作情绪上的反应,去抓东西,协调自己的动作,学走路。但是,生的过程仍在继续。孩子学说话,学会了解东西的用处和功能,学会与他人作比较,学会躲避惩罚、得到赞扬与喜爱。渐渐地,这个日益成长的人学会去爱,去拓展理性,去客观地看世界。他开始发展自己的力量,获得自我感,为了完全的生活,克服感官的诱惑。按照习惯说法,从广义上讲,出生只是生的开始。个人的整个一生不是别的而是自己不断诞生的过程。的确,我们在死亡之时就应当完全诞生——虽然大多数人的悲惨命运却是在生之前便死了。
  根据已知的关于人类进化的知识,我们应该像理解个人的出生那样,来理解整个人类的诞生。当人跨过了最低限度的本能适应的某种门槛之后,他便不再是动物了。但是,他像初生的婴儿一样不能自助,不具备生存的能力。随着人类的第一批成员的出现,人便诞生,而人类历史正是这种诞生的全过程。人用了千万年的时间才踏出了人类生活的第一步,经过了巫术万能的自恋、图腾崇拜、自然崇拜阶段直到开始形成良心、客观观念以及友爱观念。
  四千多年以来,人形成了一种完全诞生、完全自觉的幻觉。埃及、中国、印度、巴勒斯坦、希腊以及墨西哥的古圣先贤们都大同小异地表现出这种幻觉。
  从根本上讲,人的诞生是一种否定的行动,他被迫与和谐共处的自然分离,被抛到了这个世界上,他再也不能回到原来的境地。这一事实意味着,生的过程绝不是一件舒服的事。他每向这种新的存在迈进一步,都会感到担忧和害怕,也就是说,他总是放弃已经熟悉的安全状态而追求尚无把握的新境地。毫无疑问,要是婴儿在割断脐带那一刻能够思维的话,他大概会体验到对死亡的恐惧。仁慈的命运使我们免除了这第一次恐慌。但是,我们每新走一步,每达到一个新的诞生阶段,我们又会感到害怕。我们从来都摆脱不了两种相互冲突的倾向:一种是指脱离子宫,脱离动物生存的形式而进入更具人味的存在;另外一种倾向是,返回子宫,回到自然,回到肯定和安全的地方。人类的个体和整体历史证明了,进步的倾向比后退的倾向更强有力;但是,精神病的发生以及那种试图倒退到显然在几代人前就已经放弃的立场的现象表明,每一次新的诞生的同时,也有着激烈的斗争。①

①正是从人的这两种倾向中,我知道了弗洛伊德关于生存和死亡本能的假说核心。我与弗洛伊德的理论不同的地方在于,我认为,向前的与后退的本能冲动所具有的力量,并不与生物本能相一致,通常的情况是,人越大,向前的生存本能的力量也就越强。




人的需要——生存条件的需要


  人必须在倒退与前进之间,在退回到动物生存与达到人类存在之间,作出一个选择,人人都逃不脱这种选择。任何倒退的意图都是痛苦的,都必定导致苦难与精神病,导致生理上死亡或精神上的死亡(精神错乱)。人每前进一步都会感到恐惧和痛苦,直到他达到了某一点,他才不那么害怕和怀疑。这种两极倾向决定着除了生理需要(饥、渴、性)之外的人的一切主要需要。人得解决问题,他永远不能安稳地停留在顺应自然。我与弗洛伊德的理论不同的地方在于,我认为,向前的与后退的本能冲动所具有的力量,并不与生物本能相一致,通常的情况是,人越大,向前的生存本能的力量也就越强的被动状态。不是他的肉体,而是他生存的独特性决定着他的最激烈的感情和最迫切的需要。
  人本主义精神分析(humanisticpsychoanalysis)的关键也在于此。弗洛伊德在探寻了产生人的感情和欲望的基本动力之后认为,他已经在里比多中找到了这种基本动力。但是,尽管性动力及其衍生物多么强而有力,它们绝不是人内在的最强的力量,在这些方面的挫折也不是精神错乱的原因。推动人的行为的最强有力的力量来自人类生存的条件,即“人类状况”。
  人无法静态地生活,因为他的内在冲突促使他去寻求一种心理平衡,一种新的和谐,以替代那种已经失去的与自然合一的动物性和谐。在满足了动物性需要之后,他又受到他的人的需要的驱使。他的肉体告诉他应该吃什么,该躲什么,而他的良心则告诉他哪些需要应该培养、满足,哪些需要应该让它枯萎、消亡。饥饿与胃口是人生来就有的肉体机能,而良心则是潜在的,需要人与各种原则的指导,这些原则只是在文化成长的过程中才得以发展。人的所有感情和奋斗精神都表现出人为寻求生存答案所作出的努力,或者说,表现出人为了避免精神错乱的努力(顺便一提的是,精神生活的真正问题并不是为什么有些人会发疯,而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想逃避神经错乱)。精神健康的人与神经症患者都受到需要的驱使去寻求答案,唯一不同的是,前者与后者相比,前者寻求的答案与人的整体需要更加一致,因而更有助于发挥人的力量,使人获得快乐。所有文化都给人提供了一种特定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某些解答占了支配地位,因而某些奋斗精神和满足愿望较为突出。无论是原始宗教还是有神论或无神论的宗教,都表现出解答人类生存问题的努力。最优秀的与最野蛮的文化都具有同样的功能——所不同的仅仅是解答的好坏而已。脱离文化模式常轨的人与顺应文化的同胞一样,都是为了寻求解答。他找到的解答比文化提供的解答或者要好些,或者坏些——但对于人类生存所引起的同一基本问题来说,总是一种解答。假使我们说,宗教表明了人寻求人类生存问题的解答所作出的努力,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文化都是宗教性的,而每一种神经症也是一种个人形式的宗教。的确,产生精神病以及潜藏于艺术与宗教背后的巨大能量,绝不能看作是受挫或升华的生理需要的产物;这些能量是人为了解决人类生存问题的努力。如果说理想主义是指满足人的特殊需要,满足那些超越有机体的生理需要的奋斗精神,那么,人人都是理想主义者,人人都无法不当理想主义者。所不同的是,一种理想主义是好的、完善的解答,另一种是坏的、具有破坏性的解答。至于要决定哪种好,哪种坏,则必须依据我们对人性的认识以及对支配人性发展的规律的了解。
  什么是来源于人类生存的需要和感情呢?


一、相关性与自恋性


  人从那种标志着动物存在的与自然统一的原始结合中分裂出来。由于他既有理性,又有想象,他意识到了他的孤独与分离、他的无力与无知,以及生与死的偶然性。如果他找不到与同胞相连的新联系,以取代受制于本能的旧联系,那么,他一刻也不能忍受这种存在状态。即使他所有的生理需要都得到了满足,他也会觉得这种孤独与孤立状态像个牢笼,他必须打破牢笼以保持精神健全。实际上,神智错乱的人,就是那种完全无法同他人建立任何联系的人,即使他没有受到有形铁窗的监禁,也是个被困在无形牢狱的囚犯。与他人联合在一起,与他人相关连的需要,是人的迫切需要,这种需要是否满足决定着人的精神健全问题。这种需要存在于人表现出来的各种亲密关系、全部感情的后面,从广义的角度讲,这些关系和感情就是爱。
  人可以通过几种途径来寻求并达到这种联合。他可以用顺从的方法来与这个世界成为一体——顺从于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组织,或者顺从于上帝。以这种方法,他超越了个体存在的分离性,而成为那大于他自身的某人或某团体的一个部分。在顺从于权力的关系之中,他体验到了自我的存在。另一种克服分离的可能性,则在相反的方向:人可以用控制世界的方法,使他人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使自己与世界相结合,也就是用统治的办法来超越自身的个体存在。不论顺从,还是统治,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共生关系。这两种人都失去了自己的完整性与自由。他们相依为命,并互相获得生存的力量,满足相互亲近的渴望;但是,他们却缺乏内心的力量和自力更生的精神,因为他们没有自由和独立;再者,他们还不断地受到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敌意的威胁,而这种敌意正是共生关系的必然产物①。顺从感(受虐狂)或者统治感(虐待狂)这两类感情的产生,都不能导致满足。这两类感情都具有自我推动力,而且,由于顺从感,或统治感(或占有感,或名利思想)无论增加多少都不能给人以自我身分感,因而人们的顺从和统治的欲望也愈来愈强烈。这些感情最终将导致失败,而不会有其它结局。这些感情的目的是形成一种结合感,这目的却正好破坏了人的完整性。受到任何一种这类感情驱使的人实际上成了依赖他人的人,他没有发展自身的个性而是依附于他所顺从的或所统治的人。

① 如果读者想了解有关共生相关性的详细分析,请参阅作者所著《逃避自由》一书,莱因哈特出版公司,纽约,1945年。 ——译 注


  人身上只有一种感情能满足人与世界结合的需要,同时还能使人获得完整感和个性感,这样感情就是爱。爱就是在保持自我的独立与完整的情况下,与自身之外的他人或他物结为一体。爱就是体验共享与交流,它使人充分发挥自己的内在能动性。爱的经验使幻想的需要不复存在。人无需抬高他人的或自己的形象,因为主动地与人共享和互爱的现实使人超越了个体化的存在,同时,也使人体验到,自己也会产生爱的动力。重要的问题是爱的品质如何而不是爱的对象是谁。爱,存在于人类团结一致的体验之中,存在于男女的性爱之中,存在于母爱之中,也存在于人的自恋之中;爱,存在于联合统一的神秘经验之中。在爱的行动中,我与万物结合成一体,但我又是我自己——一个独特的、独立的、有限的、终有一死的人。确实,正是在分离与结合的两极中爱诞生,并再生。
  爱便是我们所说的人的能动性的一个方面:人与他人,与自己,与大自然的那种主动的、富于创造性的关系。在思维王国,这种能动性表现为用理性恰当地把握住世界。在行动王国,这种能动性表现为创造性工作,最具典型的便是艺术和工艺。在感情王国,这种能动性表现为爱——在保持自身的完整与独立的条件下,与他人、与大自然相结合。在爱的经验中,出现了一种似非而是的情形:两个人合二为一,又一分为二。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绝不是只限于爱一个人。如果我只爱一个人,不爱其他人,如果我对一个人的爱使我与我的同胞更加疏离,那么,我可以从各方面依恋于这人,但这决不是爱。如果我能说“我爱你”,我的意思是说:“我爱你身上的整个人性,所有活着的东西;我也爱你中的我。”这个意义上的自恋是自私的反面。自私,实际上是对自己过度关注,它产生的原因是缺乏对自己的真正的爱,它的目的是给这种缺乏以某种补偿。爱,又矛盾,又不矛盾。一方面,它使我更加独立,因为它使我感到更坚强、更幸福;另一方面,它又使我与所爱的人结合成一体,似乎在一刹那间,我的个性也不复存在了。在爱中,我有了这种体会:“我便是你。”你是——被爱的人,你是——陌生人,你是——一切有生命的物体。
  创造性的爱总是伴生着各种态度:关心、响应、尊重与了解。如果我爱他,我必须关心他,也就是说,我主动关心他的成长与幸福,而不是一个旁观者。我响应,就是说,我对他的需要——他说出来的需要,尤其是说出口的需要——作出反应。我尊重他,就是说(根据“尊重”的原意),我“按本来面目看”他,不受自己的愿望与畏惧等偏见的影响,客观地看他。我了解他,我透过他的外表,进入了他的本质,把我自己的本质、我的内心,而不是我的外表同他联系在一起。②

① 如果需要了解这些观点的详细讨论情况,参阅我的著作《自为的人》,莱因哈特出版公司,纽约,1947年。
② 在希伯来文的jadoa和德文的meien与minen这些词中,“爱”与“了解”意思等同。


  平等的创造性的爱,可以称之为友爱。母爱关系则是一种不平等的爱(母爱,在希伯来文中为rachamim,源自rechem=子宫);孩子不能自助,因而依赖母亲。孩子为了成长,就必须愈来愈独立,直到他不再需要母亲为止。因此,母子关系又是矛盾的,又是不矛盾的;从某种意义说,是悲剧性的。母爱,需要母亲付出强烈的爱,而正是这种爱,必须用来帮助孩子日益成长,脱离母亲,完全独立。对母亲来说,在这种分离过程开始之前爱她的孩子,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在爱孩子的同时,又让孩子脱离自己,并希望孩子脱离自己,却是件大多数的母亲。。无法办到的事。
  性爱涉及另一种动力(“性爱”在希腊文中为。。eros,希伯来文为ahawa,源于词根“〔感情〕洋溢”):同他人融合与结合的动力。友爱是指所有人之母;母爱是对子女的爱,以及对所有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之爱;而性爱则是对一个人,通常是对异性的爱,是一种希望与异性融合成一体的强烈欲望。性爱以分离开始,完成于合一之际。母爱以合一开始,而导向分离。如果母爱满足了合一的需要,这就意味着毁了孩子,使他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因为孩子需要脱离母亲而独立出来,而不是永远同母亲联系在一起。如果性爱缺乏友爱,仅仅受到融合愿望的推动,这种性爱便是没有爱情的性欲,或是反常的爱,如受虐狂或虐待狂的那种“爱”。
  人只有在考虑到他无法与他人发生任何联系情况所产生的后果之时,只有当他懂得自恋的含义时,他才能完全理解与他人相关联的需要。婴儿唯一能实在经历到的,就是他的肉体及其需要——生理需要以及温暖与爱的需要。他还没有那种区别“我”与“你”的经验。他们仍然处于一种与世界一体的状态。这是他的个性感与现实感觉醒之前的一体状态;存在着的外部世界不过是些用以满足他自身需要的食物与温暖,而不是可以实际地、客观地加以了解的某人或某物。弗洛伊德称这种倾向为“原始自恋”。在正常发展过程中,随着对外界现实认识的日益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将“我”与“你”区别开来的鉴别感的发展,这种原始自恋状态逐渐消失。这种变化首先发生在感知水平,这时,事物和人被看成不同的特殊实体。这一认识为说话的可能性打下了基础,因为要叫出东西的名字,必须先把它们当成个别的、分离的实体来加以认识。①这种变化要经历较长的时间,直到孩子从感情上克服自恋情绪时为止,因为孩子长到七、八岁时,孩子才开始以另一种方式来体验他人的存在,即开始爱,也就是说,(按照沙利文的阐述方式,)②他开始感到他人的需要与自己的需要同样重要。③原始自恋是一种正常现象,与儿童生理及心理发展相一致。不过,自恋也存在于生命的后来各个阶段(弗洛伊德称之为“继发自恋”)。假使成长着的儿童无法发展爱的能力,或者再度丧失爱的能力,那么,就会出现“继发自恋”。自恋是所有严重心理疾病的本质所在。对于自恋的人来说,世上只有一种现实,即有关他自己的思想过程、他的感情及需要的现实。他不去客观地体验或感知外部世界,即是说,他不认为外部世界是按照自身的方式、条件及需要而存在着。我们可以在各种形式的神经错乱症中看到自恋的最极端形式。神经错乱的人失掉了同世界的联系,他退缩到了自己之中,他无法体验到物质现实以及人类现实的客观存在,而只见到自己内心活动力所决定的、所形成的一切。他对外界世界不作任何反应,即使有所反应,他也不是。依据世界的现实来作出反应,而是根据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过程来反应。自恋是与客观、理性及爱相对的另一个极端。
  人如果完全不能将自己同世界联系起来,他便是神经错乱,这一事实又向我们指出了另一事实:与外界保持某种形式的联系是任何健全生活的条件。不过,在各种形式的联系中,只有创造性的联系——爱——构成了使人既保持了自己的自由与完整,同时又与同胞相结合的条件。

① 比较让。皮亚杰在其著作《儿童的世界概念》中对这一点的讨论。
② 参阅H。S。沙利文:《精神病学的人际理论》,诺登出版公司,纽约,1953年。
③ 这种爱通常是针对孩子的同龄儿童,而不是指对父母的爱。那种认为孩子在爱其他人之前,先“爱”自己的父母的想法,应当被看成是想当然的幻想。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父母亲是依赖和恐惧的对象,而不是爱的对象。就其性质而言,爱的基础是平等与独立。如果我们把对父母的爱与充满深情然而却是被动的依恋,与乱伦固结,与习惯上的或畏惧性的顺从区别开来,那么,对父母的爱(如果要发展的话)则是在后期而不是童年才得到发展,虽然(在有利条件下)我们可以在较早的年龄发现这种爱的萌芽(沙利文在其《精神病学的人际关系理论》中,更激烈地讨论了这一观点)。可是,很多父母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的反应是这样:公开地或者以取笑这一更有效的方式,来表示他们对孩子的第一次真正爱恋的不满。他们有意或无意间表现出来的妒忌,对于孩子发展爱的能力来说,是最大的障碍。




二、超越——创造性与破坏性


  与相关需要有着密切联系的人类状况的另一个方面,是关于人作为生物又必须超越这种被动的生物状态的问题。人不知不觉地、不由自主地被抛到了这个世界上,又不知不觉地、不由自主地被世界除去。在这一点上,人与动物、植物或有机物没有什么两样。可是,由于天赋的理性和想象,人不能满足于充当被动的生物角色,不满足于任人摆布的地位。一种强烈的愿望驱使着他,去超越生物角色以及存在的偶然性、被动性,而成为一个“创造者。”
  人可以创造生命。这确实是他与其它生物都有的神奇特质,但是人不同,他自己就能意识到,他是被造者,也是创造者。人能创造生命,更恰当地说,女人能创造生命——她生孩子,照顾孩子,直到孩子长大成人,能够管理自己。人——男人和女人——能从事各种创造活动:播种,生产物品,创作艺术,创立概念,彼此相爱。通过创造,人超越了自己的生物地位,超乎存在的被动性和偶然性之上,而进入了有目的的、自由的王国。人的超越需要是爱、艺术、宗教以及物质生产的源泉。
  创造的先决条件是活力与关心。人要创造必须对所创造的东西先要有所爱。如果人不能创造,如果人不能爱,那他又怎么解决自我超越的问题呢?对于超越的需要还有另一种回答,即:如果我不能创造生命,我至少能毁灭生命。毁灭生命也使我超越了生命。确实,人能毁灭生命,就跟他能创造生命一样,都是神奇的本事,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奇迹,是无法解释的奇迹。在毁灭的行为中,人将自己置于生命之上,他超越了自己的生物地位。由于人被迫超越自我,他的最终选择不是创造,就是毁灭,不是爱,就是恨。毁灭意志所具有的庞大力量正像创造的动力一样,来源于人的本性。我们从人类历史上看到了这种毁灭性,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里,我们也惊心地目睹着人的毁灭行为。我们说,人能发展自己的主要潜力去爱,去思维,并不意味着我们相信了人本善的天真说法。破坏性是人的次要潜力,只要有人存在,就有这种属性,它的强度和力量同人的任何感情一样有力。①但是,破坏性只是创造性的替换物(这是我的主要论点)。创造性和破坏性、爱和恨,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两种本能,它们是对超越需要所提供的两种解答。当创造的意志无法满足之时,破坏的意志就会抬头。不过,满足创造的需要将会导致幸福,而破坏则会对人,尤其是破坏者本人,造成痛苦。

① 我在这里系统地描述的看法与《自为的人》中所说的并不矛盾。在《自为的人》一书中我写道:“破坏性是人消除过去生活痕迹的作法的结果。”在本书阐述超越概念时,我只是想特别说明:是人性中消除过去生活痕迹作法的那一个方面导致了破坏性。




三、根性——友爱与乱伦


  人诞生为人便意味着他开始脱离他的自然的家,开始割断他与自然的关系。然而,正是对这种断绝他感到害怕;如果人失去了自然的根,他又处在何处?他又是谁呢?他会处在孤立无援的地位,没有家,也没有根;他无法忍受这种孤独无助的地位。他会发疯。只有在他找到人类的新根时,他才不需要自然的根;只有当他找到新根之后,他才在这个世界上感到安全、自在。如果我们在人身上发现了一种深切的渴望,渴望不割断与自然的联系,不割断与自然,与母亲,与血缘以及与土地相分离的感情,我们会感到奇怪吗?
  最根本的自然关系是孩子同母亲的关系。孩子在母亲的子宫里开始了生命,在子宫里停留了比大多数动物长得多的时间;就是出生之后,孩子仍然不能自助,完全依赖着母亲,而这种无助与依赖的时间,也大大长于任何动物。在生命的头几年中,母子之间不存在完全分离的问题。母亲满足了孩子的全部生理需要必不可少的温暖和爱抚的需要;她不仅生了他,还继续给他以生命。母亲的关心,不在于子女对她做了什么,不在于子女必须履行什么义务,这种关心是无条件的给予。她关心他,因为这新生命是她的孩子。孩子在具有决定意义的头几年中体验到,母亲是生命的源泉,是无所不包的、保护的、滋养的力量。母亲就是食物,就是爱,就是温暖,就是大地。得到母亲的爱就有了生命的活力,就有了扎根的地,也就感到安全、自在。
  正像出生是离开保护一切的子宫一样,成长意味着脱离母亲的保护范围。不过,尽管成年人与孩子的情况迥然不同,成年人渴求保护的愿望从来没有完全消失,他仍然不忘孩提时代的情境。成年人能够独立,照顾自己,对自己,甚至对他人负责;而孩子则还不能做到这一切。但是,我们也看到,生活日益错综复杂,我们的知识支离破碎,成年的生活反复无常,我们也犯了许多不可避免的错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一切情况,我们会发现,成人的处境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与孩子的处境大不一样。每一个成人都需要帮助、温暖与保护,这种需要的方式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孩子,在许多方面又与孩子类似。一般的成年人都深深渴望得到那种母亲曾经给予过的安全感和实在感,这难道是怪事吗?除非他找到了新的扎根方式,否则他决不会放弃这种强烈的渴求,这难道是预料之中的吗?
  在精神病理学中,这种拒绝脱离母亲那无所不包的轨道的现象,屡见不鲜。最极端的形式,都是返回母亲子宫的渴望。一个人如果完全被这种欲望纠缠住,可能会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他就会像婴儿那样感受、行事,甚至连小孩子的最基本的功能都不会。我们在许多较严重的神经症患者身上,也发现了这种渴望。不过这种渴望是以压抑的方式出现在梦中,或者在症状及行为上显现出来。那种想继续留在子宫里的强烈欲望,与人格的成人部分,即希望过正常生活的思想倾向相冲突,就产生了这种压抑的欲望。在梦中,这种渴求以象征方式呈现出来,诸如在一个黑洞里,在单人潜艇中,深入深水里,等等。这类人的行为反映出一种对生的恐惧,对死的妄想(在幻想中,死便是回到子宫,回到大地母亲)。
  在有些人身上,这种对母亲的固恋不那么严重,他可以允许自己被生下来,却害怕迈出诞生的第二步——断奶。滞留在这一阶段的人渴求着母亲般的爱抚、哺育以及保护。他们永远依赖他人,在失去母亲般的保护之后,就感到害怕、不安全,而如果有慈爱的母亲或母亲化身存在之时(无论实际存在,或幻想存在),他就乐观、主动。
  我们从人类进化中,也可找到与这种个人生活的病理现象相当的东西。这种现象最明白地表现为普遍存在的禁止乱伦的习惯,就是在最原始的社会中,也有乱伦禁忌。乱伦禁忌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并不是由于性的原因,而是由于感情方面的原因。人要诞生,要进步,就必须割断脐带,克服想同母亲保持联系的强烈愿望。乱伦的欲望,不是来自母亲的性吸引,而是一种希望留在或者回到安全的子宫,或者返回滋养一切的胸膛的渴求,这种渴求根深蒂固。这种乱伦禁忌不是别的,正是那两个手持火红宝剑的天使,他们守卫着天堂的入口,阻止人返回个人存在形式之前的那种与大自然合为一体的状态。
  然而,乱伦问题不仅仅限于对母亲的固恋。同母亲的关系只是所有给人以扎根感及所属感的自然血缘关系的最基本的形式而已。无论血缘关系是按照什么系统建立的,血缘关系都可以延伸到所有与血统有关的人、家庭和家族以及后来的国家、民族、教会等。一个人依赖于家庭、家族、国家、民族及教会,感到自己扎根其中,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脱离他们的孤独个体。不属于同一团体的人被看作是外人、危险分子,因为他不具备只有这个团体才有的人性。
  弗洛伊德认为,对母亲的固恋是人类(种族与个人)发展的关键问题。按照弗洛伊德的思想体系,对母亲的强烈固恋感情来源于母亲对孩子的性吸引力,是人的本性。他认为,继续发展的性欲使固恋情感在人的后期生活中持续存在。他将这种假设与他所观察到的父子对立情绪联系到一起,得出了一种独创的解释,即“俄狄甫斯情结”(“恋母情节”)。他把儿子对父亲所持的敌意,解释为儿子同父亲争夺性对象的结果。
  弗洛伊德虽然看到了对母亲固恋的情感的巨大重要意义,他对此所作出的特殊解释却削弱了这项发现的力量与意义。他把成人的性感情投射到了儿童身上;他认为,有着性欲的小男孩本来受到最亲近他的女性的性吸引,只是在同父亲所处的三角关系中,由于对手(父亲)的绝对权力,他才被迫放弃他的欲望,他一直不能从这种挫折中完全复原。弗洛伊德的理论,是对观察到的事实所作的难以理解的理念化解释。在强调乱伦欲望的性特征的同时,他将孩子的欲望解释为本身便具有理性的东西,而回避了真正的问题:儿子同母亲的非理性感情联系的深度和强度,想回到母亲的怀抱,仍然成为她的一个部分的愿望,以及对完全脱离母亲状态的恐惧。按照弗洛伊德的解释,由于父亲作为对手而存在着,乱伦愿望无法实现;现实情况则是:乱伦愿望与成人生活的所有要求形成了对照。
  由此可见,恋母情结理论既承认了又否认了人渴望母爱。这种重要现象极力强调乱伦的争斗精神,就等于承认了同母亲的联系的重要性;将乱伦欲望解释为性欲望,就否认了这种联系的感情上的(也就是真正的)含义。
  对母亲的固恋也可能是性固恋(这种情况无疑存在),这是因为爱恋过于强大,影响到了性欲,而不是因为性欲是固恋产生的根源。对其对象来说,这样的性欲是极不专一的。一般说来,这种性欲恰恰是帮助青年人脱离母亲的动力,而不是把他同母亲紧紧系在一起的力量。我们在观察固恋改变性冲动的正常作用的情况时,应当考虑到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对母亲的性欲望是阻止试图回到子宫的那种欲望的防御机制;后者会导致神经失常和死亡,而性欲则至少与生命一致。另一种可能是,通过近乎现实生活的幻想(即让恰当的器官进入阴道),来解除对子宫威胁的恐惧感。①另外一种值得考虑的可能性是,孩子同母亲性交的幻想,并不具有成人性生活的性质——自觉、快感、主动,而是被动的,孩子感到甚至在性领域,自己也被母亲所征服,所占有。除了表明较严重病理的这两种可能性之外,我们还发现了由母亲勾引而刺激产生的性乱伦欲望的例子,这种欲望虽然表现出了对母亲的固恋,却并不能表明某种严重的病理。

① 例如,这种情形可以在梦中这样出现:梦者先发现自己突然置身于一个洞窟之中,他感到恐惧、窒息,同母亲性交之后,他才感到某种宽慰。


  弗洛伊德本人歪曲了自己的重大发现,其原因可以归结到他同自己母亲的关系这一不解之谜。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他的作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他所处时代风行的严峻的家长式作风的影响,而弗洛伊德自己也完全具有这种家长式作风。母亲从爱的对象这一至高无上的地位上被推了下来,父亲取代了她的位置,被当成影响孩子感情生活的最重要的人物。在家长制倾向已经没有什么努力的今天,当我们读到弗洛伊德的下述这段话时,我们会感到几乎令人难以相信。弗洛伊德写道:“在孩子的童年生活中,我找不到有什么比寻求父亲的保护更强烈的需要了。”①1908年,在提到他父亲之死时,他写过类似的话:父亲之死“是人生中最大的事件,最大的损失”。②这样一来,弗洛伊德便把实际上属于母亲的位置给了父亲,而把母亲贬低为发泄性欲的对象。女神被变成了妓女,父亲则被提升到了宇宙中心人物的位置。③
  约翰。雅各布。巴赫芬,这位比弗洛伊德早一代的天才,曾经看到这种同母亲的联系在人的发展中所起的中心作用。④因为他没有受到那种就固恋母亲的情感所作的理念化解释的限制,他对事物便能作出更深入、更客观的讨论。在有关母系社会的理论中,他提出,人类在进入父系社会之前,经历了一个母系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人同母亲、血缘以及土地的联系,对个人和社会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关联形式。如上所述,在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中,母亲是家庭、社会生活以及宗教的中心人物。尽管巴赫芬的很多历史构想不一定站得住脚,毫无疑问,他揭示了为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所忽略了的一种社会组织和心理结构,因为这些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往往从父权倾向出发,认为社会曾经由女人而不是男人统治的说法荒唐可笑。不过,有充分证据说明,希腊和印度在北方部族入侵之前,曾经有过母系社会结构的文化。神话中女神数目庞大、职位较高的情况也说明了这一事实(例如威伦朵夫的维纳斯,莫亨哥—达罗的母亲神,伊西斯、伊西塔尔、瑞亚、库伯勒、厄普尔的蛇神,阿卡德的水神阿依、德墨忒尔,以及集生命与死亡为一体的印度女神加里,等等)。甚至在许多当今还存在的原始社会中,我们也可以找到以母亲血缘形式或母系氏族婚姻形式组成的母系社会结构的残迹;更重要的是,即使在社会形式已经不再是母系结构的社会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许多类似母系社会的那种与母亲、血缘和土地有关的联系。

① 引自弗洛伊德:《文明及其不满》。
② 引自E。琼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生平和著作》,基础书籍出版公司,纽约,1953年。
③ 弗洛伊德从心理学中来抨击母亲形象的作法,正如路德对宗教所作的一样,更恰当地说,弗洛伊德是新教的心理学家。
④ 参阅巴赫芬:《母权与原始宗教》,R。马克思编,A。科革力出版社,斯图加特,1954年。



  弗洛伊德在乱伦固恋中只看到了消极的、病理的因素,而巴赫芬则清楚地看到了对母亲依附的消极的和积极的两个方面。积极方面是一种对生命、自由以及平等的肯定感,这种肯。定感遍及母系社会的整个结构。因为人是自然之子、母亲之子,因此,他们相互平等,有着同样的权利与要求;唯一有价值的东西便是生命。换句话说,母亲爱孩子,不是因为这个孩子比那个孩子好,这一个满足了她的期望,那一个没有,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自己的孩子;在这一点上,他们都一样,都有同样的权利获得她的爱及照顾。至于母系结构的消极方面,巴赫芬也看得很清楚:人与自然、血缘、土地的结合,限制了他的个性及理性的发展。他始终是个孩子,无法进步前进。①
  巴赫芬对父亲的作用也作了同样广泛深入的解释,他也指出了父亲的作用的消极和积极的两个方面。如果解释并发挥一下巴赫芬的观点,我们可以这么说:不生孩子(我这里说的,当然是指怀孕与分娩的经验,而不是指纯理性的知识——精子也是创造孩子所必需的),而且也不负有哺育孩子任务的男子,比女子更远离自然。正因为男于不那么固定于自然,他被迫发展他的理性,建立一个由概念、原则及人造的东西构成的人为世界。这个世界取代了自然,成了生存与安全的基础。孩子同父亲的关系不及他同母亲的关系那么密切,因为母亲在孩子的早年生活中起到了无所不包、保护备至、爱抚周全的作用,而父亲则从来也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相反地,在所有的父系社会中,儿子同父亲的关系,一方面是顺从,另一方面则是反抗,因而这种关系本身就包含着永远无法解释的矛盾因素。对父亲的顺从不同于对母亲的固恋。后者是自然关系,是固结于自然的关系的继续;前者是以权力和法律为基础的人为的东西,因而不像同母亲的关系那样具有强迫性,那样有力。母亲代表着自然及无条件的爱,而父亲则代表着概念、良心、责任、法律与等级。父爱不同于无条件的母爱(因为他们是她的孩子),父亲所最宠爱的是那些最符合他的期望的孩子,最适合继承他的财产与事业的孩子。

① 在过去一百年中,相互对立的两大派哲学,都利用了母系结构的这两个方面,这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马克思主义学派热烈欢迎巴赫芬的理论,因为他指出了母系结构中固有的自由、平等成分(参阅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在巴赫芬的理论埋没了许多年之后,纳粹哲学家出自相反的理由,也对巴赫芬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对巴赫芬指出的母系结构中的另一个方面,即血缘、土地对人的非理性束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父爱与母爱的重要区别;在同母亲的关系中,孩子无法节制或控制母爱。母爱像是一种天惠;如果母爱存在,便是一种幸福,如果不存在,则不能由人创造出来。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没有克服对母亲的固恋的人,往往试图通过患神经症或幻想的途径来获取母爱。他们使自己显得不能自助,让自己患病,或者从感情上回到婴儿阶段,靠这些方法来达到目的。他们幻想,如果我能使自己变成不能自助的孩子,母亲势必会出现,来照顾我。在另一方面,同父亲的关系则是可以控制的。父亲希望儿子长大成人,负起责任,有自己的思想,当一名建设者;或者(并且)要服从,伺候父亲,像父亲。不论父亲对儿子的期望是着重在儿子的成长或是强调顺从,儿子都有机会获得父爱,做父亲希望的事,来博得父亲的欢心。总的说来,父亲情结的积极方面包括理性、纪律、良心和个。性;消极方面是等级、压制、不平等以及顺从。①。

① 这些消极方面在埃斯库罗斯的悲剧《安提戈涅》中的人物克瑞翁身上表达得最明白不过了。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父亲式的与母亲式的人物同道德原则有着密切的关系。弗洛伊德在关于超我的概念中,只提到了父亲同良心发展的关系。他认为,由于受到竞争对手父亲要阉割他的威胁,小男孩感到害怕,于是,他便把父亲——确切地说,父亲的命令和禁令——转变成了良心的构成成分。①不过,我们看到,世上不仅有父亲般的良心,也有母亲般的良心;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们去尽职责,也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们去爱,去原谅——爱自己,爱别人,原谅自己,也原谅别人。确实,两种良心最初都受到了父亲式的及母亲式的人物的影响,但是在成熟的过程中,良心变得愈来愈脱离原始父母形象,愈来愈独立;这就好像,我们成了自己的父亲、母亲,也成了自己的孩子。我们内心的父亲告诉我们“你该做这,不该做那”。要是我们做错了事,他会责骂我们;如果我们做对了,他会表扬我们。与此同时,我们内心的母亲却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说话,她仿佛说道:“你父亲骂你是对的,不过你也不要把他的话当真了;不管你干了什么,你都是我的孩子,我会爱你,会原谅你。你做的所有事情都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和幸福。“父亲和母亲以不同的语言说话,实际上,他们说的,似乎刚好相反。不过,责任的原则与爱的原则之间的矛盾,以及父亲般的良心与母亲般的良心之间的矛盾都是人类存在所固有的矛盾,人得接受矛盾的双方。只听从责任命令的良心以及只听从爱的指示的良心,都是歪曲的良心。内心的父亲和母亲的声音所说的,不仅针对人对自己的态度,也涉及人对他人的态度。他可能会用父亲般的良心来评判他人,但是同时,他必须听听他内心的母亲的声音,内心的母亲感到应该爱所有同胞,爱所有活着的人,原谅一切越轨行为。①

① 在《自为的人》一书中,我讨论了弗洛伊德的超我概念的相对特征,区分了权力主义的良心和人道主义的良心,人道主义良心是一种声音,它使我们想到了自己。


  在继续讨论人的基本需要之前,我想简单描述一下根性的各个阶段,尽管这种描述似乎打断了本章的主要思路。
  婴儿扎根于母亲,处于历史婴儿期的人(从时间上讲,历史婴儿期仍然是一个最长的时期)仍然扎根于自然。虽然他从自然脱颖而出,自然世界仍旧是他的家;他的根仍然在这里。他试图回归到自然,与自然、动植物的世界合而为一,从中找到安全感。我们可以从很多原始神话和宗教仪式中,清楚地看到这种紧抓自然不放的努力。当人把树木、动物当成偶像来加以崇拜之时,他是在崇拜自然的特别个体。这些个体是有力的保护力量,对它们的崇拜也就是对自然本身的崇拜。当个人把自己与它们联系起来时,个人作为自然的一个部分,便有了身分感与归属感。人与其生活的土地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一个部落常常不仅是由血缘凝聚在一起的,共同享用土地也是部族存在的原因。血缘和土地的结合产生了力量,为部族提供了一个真正的家,为个人的行为制定了一个规范。

①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犹太教和基督教关于上帝的概念中父亲式的原则和母亲式的原则各自的分量,那是非常有趣的事。上帝发了洪水,因为除了诺亚,其他的人都是邪恶的,发洪水的上帝代表着父亲式的良心。上帝带着同情心对约拿说:“在那个伟大的城里,60万人尚不能区分左手、右手,数不清有多少头牛羊。”这个上帝就像原谅一切的母系一样。我们可以从犹太教和基督教尤其是神秘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中,清楚地看到上帝所具有的父亲和母亲功能的两极性。


  在人类进化的这个阶段,人仍然感到自己是自然世界、动植物世界的一个部分。只有在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从自然界完全脱颖而出之时,他才试着划一条明确的界线,把自己与动物世界区别开来。温尼巴哥的印第安人的信仰说明了这一种思想。这些印第安人相信,最初,一切生物都还不具有固定的形态,都是中性生物,即可以变成人,也可以变成动物。后来,到了某个时候,它们才决定完全变成动物或人。从那以后,动物一直是动物,人一直是人。①阿兹占克人(墨西哥印第安人)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他们认为,在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之前,世界上只居住着动物,直到主神格查尔科阿托的时代,才出现了人。某些墨西哥印第安人现在还有着同样的感情,他们仍然相信,某一种动物相当于某一类人。毛利人也相信,某一棵树(人出生时栽下的树)相当于一个人。在很多宗教仪式中,人把自己打扮成某种动物,或者给自己选择一个动物图腾,从而把自己与动物等同起来,这些都是上述那种思想的表现形式。

① 这个例子取自保尔。拉丁所著《原始世界中的上帝和人》,苏黎世,莱茵出版社,1953年。


  人与自然的这种被动关系同人的经济活动相一致。他起初只是一个收集食物的人,一个猎人,要不是他学会了使用原始的工具,利用火,他与动物实在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在历史的进程中,他增长了技能,与自然的关系也从被动转变为主动。他发展了畜牧业,学会了种地,艺术和工艺技能不断提高,同外国人交换产品,变成了旅行家和商人。
  人信奉的神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只要他感到自己与自然同属一体,他的神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当他的技艺增长后,他便用石头、木头或金子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偶像。人愈向前进化,便愈感到自己力量大,他的神也变成了人的形状。最初——这似乎相当于农业阶段——人把上帝看成保护一切、养育一切的“伟大母亲”,而到了后来,他则开始崇拜代表着理性、原则和法律的父亲般的神灵。从自然拔根离去,脱离爱抚的母亲的行动,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最后转变。这种转变大约开始于理念的、父亲的伟大宗教出现之时。在埃及,转变发生于公元前14世纪的伊克拉顿宗教革命时期;在巴勒斯坦,转变大概发生在同一时期,当摩西教形成之时;在印度和希腊,转变发生在其后不久,当北方部族入侵之时。很多宗教仪式表达了这种新思想。当用动物做牺牲之时,人当中的动物便被作为牺牲奉献给了上帝。我们从《圣经》中的食物禁忌中——禁止饮动物的血(因为“血便是动物的生命”)——看到了区分人与动物的严格界线。在上帝的概念中(上帝代表着所有生命的统一原则,看不见,威力无边),树起了与自然的有限的、变化多端的万物世界相对的另一个极端。上帝创造了人,使他像自己,人便具有了上帝的品质;人从自然脱颖出来,奋斗着去完全诞生,完全觉醒。①人从自然中脱离的过程,到公元前一千年的中期,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的标志是,中国出现了孔子和老子,印度诞生了佛陀,希腊涌现出古希腊的启蒙哲学家,巴勒斯坦则有《旧约》的先知。接着,人类历史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罗马帝国产生了基督教和斯多噶哲学,墨西哥出现了主神格查尔科阿托;②然后,在公元6世纪,非洲诞生了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

① 当我修改手稿时,我在阿尔弗雷德。韦伯的著作《第三人或第四人》中发现了与我,这个时期的特征是,人从事农业,固恋大地。所提出的设想相类似的历史发展图。他提出,从公元前400年到公元前1200年为一个“阴间时期”
② 此处的时间划分是非正统的,根据劳莱特。塞霍尔的作品和私人信件,参阅她的文章《格查尔科阿托的训示》,载《正直的美洲人》杂志,1954年第5期。


  我们的西方文化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犹太文化和希腊文化。犹太传统的基础是《旧约》,这个传统是一种相对单一的父系文化形式,建立在家庭的父权、社会的祭师和国王的权力,以及天上的父亲般的上帝的权威之上。不过,尽管这是一种父权的极端形式,我们仍可识别出较古老的母权因素。这些母权因素存在于与大地、自然结合(产生于自然的)宗教,这古老的宗教在公元前200年就被理念的父权宗教击败了。
  在《创世纪》的故事中,人仍然与土地保持着原始的结合,男人用不着劳动,没有自己的道德心,女人更聪明,更主动,更有胆识。只是在“沉沦”之后,代表父权的上帝才宣布了男人应该统治女人的原则。整个《旧约》通过各种方法,详尽阐述了父权原则。《旧约》建立了神权政体的等级模式,以及一个等级森严的家庭组织。从《旧约》描述的家庭结构中,我们总是发现受宠爱的儿子的形象:亚伯得宠,该隐失宠;雅各得福,以扫失名;约瑟胜过兄长。从广义上讲,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宠儿。原来,在母亲眼中,所有的子女都一律平等;而这时,却出现了得宠的儿子,这儿子最像父亲,最讨父亲的欢心,成了父亲的接班人,财产的继承人。为了争夺宠儿的地位,得到继承权,弟兄成了仇敌,特权取代了平等。
  《旧约》不仅制定了严格的乱伦禁忌,而且禁止对土地的固恋。当人被逐出天堂,逐出他所扎根的、与之统一的土地时,便开始了人类历史。犹太历史则始于亚伯拉罕受命离开生养他的国土,去“汝所不知的国度”之时。犹太部族从巴勒斯坦流浪到埃及,又从埃及回到了巴勒斯坦,但这新的居住地也不是最后的家。以色列人对乐土的崇拜表明了一种新的对土地、自然的眷恋,而先知的教诲正是针对这种眷恋而来的。这些先知宣了一条法规:凡从理性和正义原则倒退到同土地保持乱伦关系的人,都必须从土地上逐走,在世界上到处流浪,无家可归,无土可住;直到他完全获得了理性原则,不再与土地、自然保持乱伦关系之时,他才能回到自己的家园;只是这时,土地才是福赐,才是没有乱伦祸事的人之家。弥赛亚(救世主)时期的观念包含着这样的内容:理性原则完全战胜了乱伦关系,道德心和智慧良知的精神现实不仅在犹太人中,而且在全人类,获得完全的确立。
  当然,在《旧约》描述的父权发展中,首要的中心概念是关于上帝的概念。上帝代表着支配千变万化现象的统一法则。上帝创造了人,使他像自己,因而人人皆平等——都有共同的精神品质、共同的理性、友爱的能力。
  早期基督教进一步发展了这种精神,这不是表明为《旧约》中反复表达的爱的思想,而是反应在强调宗教的超自然性质方面。《旧约》的先知怀疑国家存在的有效性,因为国家没有达到良心的标准;早期的基督教徒则怀疑罗马帝国的道德合法性,因为帝国违犯了爱和正义的原则。
  犹太-基督教的传统强调了父权精神的道德方面,而古希腊的思想则从理性方面找到了最富有创造性的表达方式我们看到,在古希腊,如同在巴勒斯坦一样,存在着父权的世界,这个世界从社会和宗教两个方面,胜利地从早期的母权结构中脱胎出来。正如夏娃不是女人所生,而是男人的肋骨造出来的一样,雅典娜也不是女人的孩子,而来自宙斯的头。正如巴赫芬指出的那样,我们仍然可以在从属于奥林匹亚的父权世界的众多女神身上,找到了早期母权世界的痕迹。古希腊人为西方世界的理性发展打下了基础。他们定出了科学思想的“第一批原则”,第一次创立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发展了先前的文化从未有过的系统哲学。他们根据希腊城邦的经验,创造了国家和社会的理论,这些理论在古罗马,在庞大统一的帝国的社会基础上,继续存在发展。
  由于罗马帝国不能继续推进社会和政治进步,大约在公元4世纪,而不是在天主教会这一新的势力强大的教会组织建立之前,罗马帝国便进入了停滞不前的状态。早期的基督教是穷人和被剥夺继承权的人的精神革命运动;基督教徒怀疑现存国家的道德合法性,他们的信仰是少数人的信仰,他们愿意作为上帝的见证人去死,去承受迫害。但是,在后来难以令人相信的极短时间内,天主教变成了罗马的国教。随着罗马帝国社会结构慢慢地凝结成封建秩序(这种秩序在欧洲持续了100年),天主教的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先知鼓励人们对违反爱和正义信条的世俗力量提出责难和批评,但此时,这种态度已经逐渐失去其重要性。新的态度号召人们无条件支持教会组织的权力。教会从心理上给众人以满足,使他们屈从,无可奈何地接受穷困,不作任何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社会处境。①
  从本章讨论的观点来看,基督教义的最重要变化是从强调父权的因素转变到强调父权和母权因素的融合。《旧约》中犹太上帝是一个十足的代表父权的神;天主教在发展过程中,重新引进了博爱且原谅一切的母亲的思想。天主教本身——代表着拥抱一切的母亲——以及圣母,象征着宽恕与爱的母性精神;而上帝(父亲)则代表着等级主义的权威,人必须顺从这个权威,不得有半点报怨与反抗。毫无疑问,这种父亲因素与母亲因素的融合是天主教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深深影响人们的头脑的主要原因之一。受到父权权威压制的群众,可以求助于慈母,以得到安慰与帮助。

① 基督教的社会作用和功能的变化,与其自身的精神变化有关:教会变成一个等级严密的组织。教义的重点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从期待基督复活,建立一个爱与正义的新秩序,到人的起源的事实——以及使徒的训示:拯救人的原罪。与此相关的还有另一个变化。最初,有关基督的概念包含在有关收养的教义之中:上帝收养耶稣这人为他的儿子,也就是说,一个受尽苦难的穷人成了一个神。因此,教义以宗教形式表达了受穷的人和受压的人的革命希望和渴求。在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之后一年,新的教义被正式接受,这条教义包含了这样的内容:耶稣等于上帝,二者本质相同,上帝只是通过人的血肉之躯来显现。这个新观点似乎表明了这样的意思:上帝将爱降临到人世,拯救了人,使他不至于堕落;这就取代了原先把人升级到神的高度的革命思想。(参阅弗洛姆著《基督教义的发展》,维也纳,心理分析学出版社,1931年)


  天主教会的历史功能绝不仅仅是帮助建立一个封建秩序。在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大力帮助之下,天主教会的最重要的成就,就是把犹太思想和希腊思想的基本内容引入到欧洲的原始文化之中。西方的历史仿佛停止了100年来等待这样一个时刻:当地中海世界达到中世纪初期之时,北欧也受到了指引,加入到这一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来。当雅典和耶路撒冷的精神遗产传播到了北欧,渗透到了北欧人的头脑之中时,冻结着的社会结构开始融化,爆发性的社会、精神发展又重新开始。
  13、14世纪天主教的神学思想,“发现个人和自然”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思想,人文主义的观念,自然规律的观念,以及宗教改革运动,便是这样新发展的基础。这之中,影响欧洲和世界发展最大、最深的,又当推宗教改革运动。清教和加尔文教派回到了《旧约》那种纯父权精神,从宗教观念中除去了母亲因素。人不再得到教会和圣母的母爱,他独自一人面对着严厉的上帝,只有靠屈服与顺从,他才能得到上帝的慈悲。上帝受命,给国王及国家以绝对的权力。打碎封建枷锁,争取解放的斗争,导致了日益增长的孤独感。但与此同时,父权原则的积极方面,也在理性和个性的复兴中得到了肯定。①

① 参阅M。N。罗伊在《理性、浪漫主义和革命》一书中对这个问题所作的透彻、精彩的分析,加尔各答,复兴出版公司,1952年。


  16世纪以来,尤其在新教国家中,父权精神的复兴运动,表现出父权思想的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消极方面表现为:人重新屈从于国家及世俗政权,受命于日趋重要的人制定的法律和世俗等级制度。而不断增长的理性和客观精神,以及个人及社会的良心,则反映出父权思想的积极因素。当今科学的繁花硕果最充分地显示出人类理念思想的成就。但是,母亲情结的积极的和消极的方面,却决没有从现代西方舞台上消失。人人平等、生命神圣、人人都有分享自然果实的权利等思想,构成了母亲情结的积极方面。这些积极因素以自然法则、人道主义、启蒙哲学以及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等思想形式表现出来。这些思想有着一个共同的观念,即人人都是大地母亲的孩子,都有权得到她的滋养,无论社会地位如何,都有权取得幸福。人与人之间的兄弟关系意味着大家都是同一个母亲的儿子,都有得到爱、享受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这个观念中,与母亲的乱伦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人通过征服自然(比如在工业生产上),把自己从血缘、土地的团结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自然人类化,使人自然化。
  但是,我们从欧洲的发展过程中也看到,在母亲情结的积极方面得以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种倾向,一种坚持甚至进一步退回到消极因素的倾向——固恋于血缘和土地。人挣脱了中世纪社会传统的镣铐,却害怕新获得的自由,因为这自由使他变成了一个孤立的原子。于是,他逃离了自由,重新崇拜血缘和土地;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便是这种新的偶像崇拜的最明显的表现形式。进步发展融合了父权精神和母权精神二者的积极因素;与此同时,二者的消极因素也向前推进着:崇拜国家与崇拜种族或民族的思想混合在一起。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便是这两种崇拜混合的极端表现形式,“元首”人物体现着这两种崇拜原则。
  但是,新极权主义绝不是我们时代乱伦固恋的唯一表现形式。假如思想的发展能按照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思想的精神领袖们的意图进行的话,中世纪天主教超自然世界的崩溃,本来是可能导致形成较高形式的“天主教义”的。但是,虽然科学和技术为这种发展创造了条件,西方世界却倒退到新的民族崇拜之中,这种崇拜正是《旧约》的先知们和早期的基督教所力图根除的思想倾向。民族主义最初是一种进步运动,但在它取代了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之后,却成了一种新的枷锁。当代的普通人,通过归属于一个民族,而不是作为“人之子”,来获得自我身分感。这种固恋扭曲了他的客观性,即他的理性,而使他产生了偏见。他用一种标准对待自己集团成员,而用另外的标准来判断“外人”。他对外人也带上了感情偏见。从血缘、土地的关系上考虑(这些结合关系表现为共同的语言、习惯、食物、民歌等等),如果谁是不“熟悉的人”,就会遭到怀疑,为了一点小事就会招致偏执妄想的迫害。这种乱伦固结不仅毒害个人与陌生人的关系,也危害了他与所在集团的关系。没有从血缘、土地关系中解脱出来的人,不是诞生完全的人;他也没有能力去爱,去思维;他无法从人的现实存在中体验自身和他的同胞。
  “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固恋的表现形式,我们所崇拜的偶像,我们的精神病。“爱国主义”是民族主义的崇拜对象。用不着说便十分清楚,我们所说的“爱国主义”,是指把自己的民族放在高于全人类、高于真理和正义原理的地位的那种态度,而不是指对自己民族的兴趣和爱,以及那种关心民族的精神和物质的幸福、绝不凌驾于其它民族之上的思想倾向。正如只爱自己不管别人的态度不能称作爱一样,只爱自己的国家,不把爱国家当成博爱人类的一个方面的倾向,也不是爱,而只能称作偶像崇拜。①

① 参阅R。罗克对民族主义问题所作的全面、深刻的研究,见他的文章《民族主义与文化》,洛杉矶,载《公共评论》杂志,1937年。


  我们可以从人们对亵渎氏族象征物的行为的反应中看到,这种反应与亵渎宗教或道德象征物的反应非常不同。让我们设想这样一种情景:一个人把国旗拿到西方某个城市的大街上,然后,当着众人在国旗上乱踏。他不被私刑处死,那就是十分走运了。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会对此极其愤怒,不大可能客观地去考虑。亵渎国旗的人干了一件无法形容的事,在人们眼中,他所犯的罪不同于其它罪行,而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亵渎国旗的行为与直接用语言攻击国家的作法虽然招来的反应不完全一样(人们对前者会作出更激烈的反应),但性质却相同。如果一个人说“我不爱自己的国家”,或者,在战争期间说“祖国能不能打胜仗,我才不在乎呢”,那么这种说法就是真正的亵渎行为,他会被他的同胞当成一个魔鬼,一个需要通缉的逃犯。
  为了理解亵渎行为所引起的这种感情的特殊性质,我们可以把这种感情同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反应作一番比较。如果一个人在起床之后说道:“我赞成杀死所有的黑人,或者所有的犹太人;我赞成发动一场新的战争,占领新的领土。”人们会怎样反应呢?确实,很多人会感到这是一种不道德的、非人道的主张。但严酷的现实是:人们不会爆发出愤怒的感情,而这种愤怒从本质上讲,是根深蒂固的。上述那种说法只是一种“坏”主张,但不是亵渎行为,不是攻击“神圣的”东西。即使一个人诋毁上帝,他也不大可能像犯了亵渎国家象征物的罪一样,激起类似的感情反应。人们可以说,一个人如果不尊重自己的祖国,他就缺乏人类团结一致的社会感情,从而轻而易举地便把对亵渎民族象征物的感情反应理性化了。但是,如果一个人鼓吹战争,或者杀戮无辜的人,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削他人,难道不也是缺乏团结一致的社会感情吗?毫无疑问,不关心祖国的确是缺乏社会责任心,缺乏人类团结的感情,上述其它行为也是如此;但是,从其它各个方面讲,对亵渎国旗的反应与对拒绝承担社会责任的反应,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一件东西是“神圣的”,那就是氏族崇拜的象征,其它东西却不是。
  17、18世纪的欧洲大革命没有能够把“来的自由”变成“去的自由”,在这之后,民族主义和对国家的崇拜便成了倒退到乱伦固恋的行为的表象。只有当人成功地发展了自己的理性,爱得更深更广之时,只有当他在人类团结和正义的基础之上建立起一个世界之时,只有当他感到他的根在共同友爱的经验之中之时,他才能找到一种新的人道形式的根,他才能将他所处的世界改造成一个真正的人类之家。


四、身分感——个性和顺从性


  我们可以给人下这样一个定义:人是可以说“我”,并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实体的动物。动物存在于自然之中,并不超越自然,它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也不需要身分感。人,从自然中分离开来,被赋予理性与想象力,需要形成一个关于自我的概念,需要说出并感觉到:“我就是我。”因为他不是被动地活着,而是主动去生活,因为他丧失了同大自然原有的一体性,他不得不自己作出决定,意识到自己与他人是不同的个体。他必须能够感到,自己就是自我行动的主体。这种身分感,如同需要同他人发生关系、生根以及超越的情形一样,非常重要,十分紧迫。如果他无法获得这种身分感,他就不可能保持神经健全。人的身分感是在脱离母亲及自然的“原始束缚”的过程中发展形成的。婴儿仍然感到与母亲同为一体,因而还不能说“我”,他也没有这种需要。只有当他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外部世界是独立于自己之外,与自己不同——的时候,他才逐渐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在与自己相关的一切中,他学着说的最后一个字便是“我”。
  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自我的程度取决于他脱离部族的程度,以及个性发展的情况。原始部族的成员会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身分感:“我即我们。”他还不能完全把自己看成是独立于团体的“个人”。在中世纪,个人的身分是由他在封建等级制中所处的社会地位来定的。农民并不是碰巧当了农民的人,封建领主也不是碰巧成了领主的人。他生来就是一个农民或领主,这种不可变更的地位感,就是构成他的身分感的主要因素。当封建制度瓦解之时,这种身分感也动摇了;人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我是谁?”或者更确切些,“我怎么知道我是谁?”这是笛卡尔以哲学方式提出的问题。对此,笛卡尔作出了这样的回答:“我疑——故我思,我思——故我在。”这一回答只强调了作为主体的“我”的一切思维活动的经验,而没有能够看到,在感觉及创造性活动的过程中,也能体验到“我”。
  西方文化发展的方向就是创造个人充分体验个性的基础。文化通过使个人在政治上、经济上自由,教导个人独立思想的方式,将他从独裁主义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希望个人能感觉到“我”,是自己力量的中心和行动的主体,并以这种方式来体验自己。但是,只有少数人获得了这种对“我”的新体验。对大多数人来说,个性不过是一个门面,在个性后面隐藏着失败,一种无法获得个人身分感的失败经验。
  人们曾经寻求代替真正的个人身分感的替身,他们也找到了。国家、宗教、阶级以及职业提供了某种身分感。“我是美国人”、“我是新教徒”、“我是商人”,这些说法便是在原有的部族身分感消失之后,真正的个人身分感获得之前,帮助人体验身分感的表达方式。在当代社会中,不同的认同方式常常混在一起用。从广义上讲,这些是社会地位身分的表达方式,如果这些方式再与古老的封建残存因素混在一起的话(比如在欧洲国家),其作用便更加有力。在美国,由于封建遗风很少,加之社会流动性又非常大,这些地位感自然就不那么有力了,而身分感也日益转变为与群体协调一致的经验。
  因为我不是与众不同,因为我跟别人差不多,因为别人承认我是“一个大家欢迎的人”,所以我能觉得自己是“我”。这正像皮兰德娄在他的一部剧里所说的:我就是“你所希望的我”。人们发展了一种新的群体身分感来取代个性形成之前的部族身分感,这种群体身分感以确实归属于这个群体的认识为基础。虽然人们通常不承认这种与群体的一致性和协调性,而以独立的个性的幻想来掩盖,可是这并不能改变事实。
  身分感的问题,并不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或者是一个与我们的头脑和思维有关的问题。了解身分感的需要源于人类存在的状况,而且,这种需要也正是人尽力奋斗、追求的源泉。由于没有“自我”感我就无法保持精神健全,因此,我便尽一切努力来获得这种自我感。这种需要驱使着人们竭尽全力去争取社会地位,求得与社会协调一致;有时,这一需要比肉体生存的需要还要来得强烈。人们宁愿冒生命危险,放弃自己的爱,舍弃自己的自由,牺牲自己的思想,为的就是成为群体的一员,与群体协调一致,并由此获得一种(那怕是想象的)身分感。这样的事实难道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


五、倾向性与献身方式的需要——理性与非理性


  人具有理性和想象力的事实不仅使他有寻求自我身分感的需要,而且也使他感到,在这个世界上,他需要理智地确定自己的倾向。我们可以把人的这些需要同人的身体发展倾向作一个比较。人在出世后的头几年中形成了身体倾向;当他能自己走路,接触和摆弄东西,并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时,他便完成了这种倾向的发展过程。不过,能走路,会说话,仅仅是倾向性发展的第一步。他进而发现自己周围有许多令人困惑的现象;由于他有理性,他势必想理解其中的含义,把这些现象放在他所理解的某个环境中,去思考处理它们。他的理性发展得愈深远,他的倾向系统也就愈完善,也就是说,愈接近现实。但是,即使人的倾向心境完全是虚构的,也满足了想勾画出一幅他认为有意义的图画的需要。无论他信仰图腾动物的力量、雨神的力量,还是相信他所在种族的优越性和命运,他的倾向性需要都得到了满足。很明显,他心目中的世界的样子取决于他的理性和知识的发展程度。尽管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类的脑力数万年来都一直差不多,但是,达到客观的境地(即有能力按照世界、自然、他人、自己的本来面目去看,不受欲望或恐惧感的影响),却是一个很长的进化过程。人的客观性越发达,他就越能接近现实;越成熟,也就越能创造一个适合自己的人类世界。理性是人以思想理解世界的本能,它与智慧形成了对照;智慧是人借助于思想摆布世界的能力。理性是人获得真理的工具,而智慧则是人得以更成功地操纵世界的工具;前者主要是属于人性,后者则是人的动物属性。
  理性是人的一种本能,它不能分割。为了发展理性,就得培养理性。我这样说的含义是,客观认识的功能是指对自然、人、社会以及自身的认识。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基于对生活的一个部分的虚幻认识,他的理性能力便受到了局限或损伤,他便无法在生活的其它方面发挥理性的作用。在这一点上,理性很像爱的感情。爱是一种指向所有客体的感情倾向,它也与仅限于一个对象的爱共存。理性也同爱一样,是一种人的本能,它必须包罗人所面临的整个世界。
  人需要一种倾向参照系,这种需要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也是比较基本的,便是要有某种倾向参照系,不管这种参照系是真实的,还是假的。只有当人有了这种满足主观愿望的参照系之后,他才能健全地生活。第二个层次是,人需要以理性来接触现实,客观地理解世界。但是,发展理性的需要不及发展倾向参照系的需要那么急迫,因为对人来说,发展倾向参照系至关他的幸福与宁静,而不是他的精神健康。我们研究了理性化的作用之后,这一点就会十分清楚了。一个人,无论他的行为多么不合情理,多么不道德,他都会竭尽全力使这种行为理性化;也就是说,向别人也向他自己证明,他的行为是受理智、常识,或至少受传统的道德观念所支配的。不按理性行事是件容易的事,但也却几乎不可能不给他的行动装扮上合理动机的外表。
  如果人只是个不依附于肉体而独立存在的智力,他就可以靠一个综合性的思维系统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由于他是一个既有肉体又有头脑的统一体,他就不得不对其存在的二元作出反应,不仅在思想上,而且在生命的全过程中,在感情和行动上,作出反应。因此,任何令人满意的倾向系统都不仅包含了理智因素,也包含了感情及感觉因素。这些因素通常在人与献身目标的关系上表现出来。
  人用各种方式来满足倾向与献身目标系统的需要,这些方式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各不相同。诸如泛灵论与图腾崇拜的原始系统,就是以自然物或祖先来代表人对意义的追求。还有如佛教的非一神论系统也包含了一种答案,尽管佛教从本质上讲,并没有上帝的概念,却通常也称之为宗教。此外,还有一些系统,如斯多噶派的纯哲学系统、按照上帝的概念来解答人对意义的追求的一神教系统。
  人不仅需要某种思想体系,也需要献身目标;有了这个目标,他的存在以及他在世界上的地位才具有了意义。不管上述系统的内容怎样,它们却都对人的这些需要作出了反应。只有通过对不同宗教的分析,我们才能看到哪些较好地解答了人对意义和献身目标的追求,哪些的解答则较差;而好坏之分,则总是以人性及人的发展角度来考虑的。①

① 读者如想进一步了解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可参阅我的书《心理分析与宗教》,耶鲁大学出版社,1950年。本书第8章还会继续讨论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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