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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自由和行动一致[84]

(1906年5月20日〔6月2日〕)



  编辑部收到一张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签署的传单:
  “鉴于某些党组织提出了关于批评党代表大会的决定的自由的限度问题,中央委员会注意到,俄国无产阶级的利益总是要求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策略上达到高度一致,我们党的各部分在政治行动上的这种一致现在比任何时候更为必要,因此认为:
  (1)任何人都享有在党的刊物和党的会议上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维护自己特有的观点的充分自由;
  (2)党员不得在广大群众性的政治集会上进行违反代表大会决定的鼓动;
  (3)在这种集会上任何党员都不得号召进行违反代表大会的决定的活动,也不得提出与代表大会的决定不一致的决议案。”(黑体都是我们用的)
  在实质上研究一下这个决议,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决议中的一些荒唐说法。决议说,享有“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个人的意见和提出批评的“充分自由”(第1条),而在“广大群众性的集会”上(第2条)“任何党员都不得号召进行违反代表大会的决定的活动”。请看结果就是:党员在党的会议上有权号召进行违反代表大会的决定的活动,——而在广大群众性的集会上不“享有”“发表个人的意见”的充分自由!!
  决议的起草人完全错误地理解了党内的批评自由同党的行动一致的相互关系。在党纲的原则范围内,批评应当是完全自由的(不妨回忆一下普列汉诺夫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这个问题的发言[85]),不仅在党的会议上,而且在广大群众性的集会上都是如此。禁止这种批评或这种“鼓动”(因为批评和鼓动是分不开的)是不可能的。党的政治行动必须一致。不论在广大群众性的集会上,不论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在党的报刊上,发出任何破坏已经确定的行动一致的“号召”都是不能容许的。
  可见,中央委员会对批评自由规定得不确切,规定得太狭窄了,而对行动一致也规定得不确切,规定得太宽了。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代表大会决定了参加杜马选举。参加选举是完全确定了的行动。在选举的时候(例如目前在巴库),党员在任何地方提出任何不参加选举的号召都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在这个时候“批评”参加选举的决定也是不能容许的,因为这样做就会在事实上破坏选举鼓动的成就。相反,如果选举的日期还没有确定,在这种时候,党员在任何地方批评参加选举的决定都是容许的。当然,在实践中运用这个原则有时也会引起争执和误会,但是只有根据这个原则党才能很好地解决一切争执和一切误会。可是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却提出了某种无法实现的规定。
  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实质上是错误的,也是违反党章的。民主集中制和地方机关自治的原则所表明的正是充分的普遍的批评自由,只要不因此而破坏已经确定的行动的一致,——它也表明不容许有任何破坏或者妨害党既定行动的一致的批评。
  我们认为,中央委员会没有经过党的刊物和各个党组织事先的任何讨论就公布了有关这个重要问题的决议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事先的讨论本来是可以帮助它避免上述的这些错误的。
  我们号召所有党组织现在来讨论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并且明确表示自己对这个决议的态度。


载于1906年5月20日《浪潮报》第22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3卷第128—130页



  注释:

  [84]1906年5月11日(24日),彼得堡市莫斯科区的工人社会民主党党员集会,讨论党的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的总结。出席会议的约300人。列宁代表布尔什维克、费·伊·唐恩代表孟什维克在会上作了报告。大会将结束时,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之间就是否允许在报刊上和群众集会上批评统一代表大会的决议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孟什维克力图限制围绕代表大会决议所展开的思想斗争,认为只有在党的会议上才允许批评,并根据这种精神提出了决议案。列宁对决议案提出修正,指出不仅应当在党的会议上,而且应当在“社会民主党报纸上和群众集会上”讨论代表大会的全部决议。经列宁修改过的决议案获绝大多数的赞同而通过(只有39票反对)。对此,孟什维克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列宁在本文中所批评的决议。几乎彼得堡的所有党组织都反对孟什维克中央委员会的这个决议。布尔什维克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也得到其他许多社会民主党组织的支持。——128。
  [85]指格·瓦·普列汉诺夫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普列汉诺夫在党的纲领通过时说:“我们党的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当然这并不是说纲领一旦通过就不能批评。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承认批评自由。但是谁愿意始终是党员,他就应当甚至在进行批评时也始终站在纲领的基础上。”(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1959年俄文版第258页)——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