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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日

(1911年2月)



  所谓农民改革的五十周年纪念引起了很多发人深思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谈谈其中某些经济问题和历史问题,把比较狭义的政论性话题留到另外的场合去谈。
  10—15年前,当民粹主义者同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初次公诸于众的时候,对所谓农民改革的评价方面的意见分歧,就屡次成为这一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民粹主义的理论家们,例如著名的瓦·沃·先生或尼古拉·—逊先生认为,1861年农民改革的原则,是一种在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并在根本上同资本主义相敌对的东西。他们说,2月19日的法令[92]使“生产资料分配给生产者”合法化,批准了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人民生产”。2月19日的法令被看作是俄国非资本主义演进的保证。
  马克思主义者当时就针对这种理论提出了原则上相对立的另一种观点。2月19日的法令是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代替农奴制的(或封建制的)生产方式过程中的一个插曲。从这个观点来看,法令中没有任何别的历史经济因素。“生产资料分配给生产者”只是一句动听的空话,它掩盖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农民作为农业中的小生产者,他们已从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生产者转变为商品生产者了。至于那个时代俄国各个地区农民经济中的商品生产发达程度如何,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毫无疑问,“被解放了的”农民所进入的正是商品生产,而不是什么别的生产。所以,代替[注:因为这种代替事实上已经在实现,所以我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这种代替进行得远比初看起来复杂得多。]农奴劳动的“自由劳动”,只不过是意味着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经济关系下的雇佣工人或独立的小生产者的自由劳动。赎金更加明显地突出改革的这种性质,因为赎金推动了货币经济,即加剧了农民对市场的依附。
  民粹主义者认为农民连带土地的解放,是非资本主义的原则,是他们称之为“人民生产”的“开端”。他们认为,农民不带土地的解放是资本主义的原则。民粹主义者(特别是尼古拉·—逊先生)把马克思的学说作为这种观点的根据,他们引证了下面这一点,即劳动者脱离生产资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一个奇特的现象是:马克思主义从80年代开始(也许还要早些),就已经是西欧先进社会学说中如此无可争辩的实际的主导力量,以致在俄国,那些同马克思主义敌对的理论也不能长期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这些理论进行诡辩,伪造(往往是无意识地)马克思主义,这些理论好象本身是持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并且企图“按照马克思”来推翻马克思理论在俄国的应用!尼古拉·—逊先生的民粹主义理论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1880—1890年),后来,司徒卢威先生、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先生及其同伙的自由派资产阶级理论,也是从“几乎”完全承认马克思开始的。他们在“进一步批判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幌子下来发展自己的观点,来推行自己的自由主义。对于19世纪末以来的俄国社会理论发展的这个特征(直到现代机会主义,即抓住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掩饰反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的取消主义),我们大概不得不再三提到。
  目前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民粹派对“伟大改革”的评价。有一种观点认为,1861年剥夺农民土地的意图是资本主义的意图,把土地分给农民的意图则是反资本主义的即社会主义的意图(民粹派中的优秀人物把“人民生产”这个术语看成是由于书报检查的障碍而被迫采用的社会主义的别名)。这种观点是根本错误的,这种观点是极端违反历史的,这是把马克思的“现成”公式(只能用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上的“公式”)搬到农奴制的基地上来。实际上,1861年农民土地的被剥夺,在多数场合下所造成的不是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自由工人,而是在同一个“老爷的”即地主的土地上受盘剥的(就是说,实际上是半农奴式的,甚至几乎是农奴式的)佃农。实际上,1861年的“份地”,在多数场合下所造成的不是自由的独立农民,而是把受盘剥的佃农束缚在土地上,他们由于使用牧场和草地,使用必要的耕地等等,事实上不得不仍然在用自己的农具替地主耕种土地的形式下服徭役。
  既然农民是实际上,而不只是名义上从农奴制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是“工役地租”,即拥有份地的农民要为地主干活)中解放出来,那他也就进入资产阶级的社会关系之中了。但是,这种从农奴制关系中的实际解放,比民粹派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拥护剥夺土地的人同拥护“分地”的人之间的斗争,当时往往只是表现两个农奴主阵营的斗争,他们所争论的问题是:完全没有土地的佃农(或“工役”农民)对地主更有利呢,还是“拥有份地”,即被固定在一个地方、被束缚在一小块土地上而又不能借此维生、必须寻找“外水”(=受地主盘剥)的佃农对地主更有利。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毫无疑问,农民在解放时获得的土地愈多,他们获得的土地愈便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就愈迅速、愈广泛、愈自由,农奴制关系和盘剥制关系的残余消失得也就愈迅速,国内市场也就会愈扩大,城市、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就愈有保障。
  民粹派的错误在于,他们空想地、抽象地、离开具体历史情况来看问题。他们把“份地”说成是独立的小农业的基地:如果确是如此,那么“拥有份地的”农民也就变成了商品生产者,而处于资产阶级的条件下了。事实上,“份地”往往非常小,担负的税款过重,地界划得不利于农民,而“利于”地主,以致“拥有份地的”农民不可避免地要陷于毫无出路的受盘剥的地位,实际上仍然处在农奴制关系中,从事同样的徭役(采取工役租佃制等等形式)。
  因此,民粹主义包含了两重倾向,马克思主义者在谈到自由主义民粹派的观点和自由主义民粹派的评价等等时,也就说明了这两重倾向的特点。民粹派由于粉饰1861年的改革,忘记“分地”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际上就是使地主经济拥有廉价的和被束缚在一个地方的劳动力,拥有廉价的盘剥性劳动,所以他们就滑到了(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自由主义的观点,滑到了自由派资产者以至自由派地主的观点;——所以他们客观上就成了这样一种类型的资本主义演进的捍卫者,这种资本主义演进受地主传统的牵累最重,同农奴制旧东西的联系最密切,并且在摆脱农奴制旧东西时也最缓慢、最困难。
  民粹派没有把1861年的改革理想化,而是热烈真诚地主张农民交纳最少的税款,不受任何限制地分得最大的“份地”,以及农民在文化、法律和其他方面享有最大的独立性,因此民粹派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们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们的民主主义还远不总是很彻底、很坚决的,而且这种民主主义的资产阶级性质他们始终不理解。顺便说说,在我们这里,甚至直到现在,极“左的”社会民粹派分子把上面词组中的“资产阶级”这个词往往理解成某种类似……“政策”的东西,其实,资产阶级民主这个术语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是唯一精确的科学的说法。
  民粹主义的这两重倾向,即自由主义倾向和民主主义倾向,在1861年改革的时代就已经十分清楚地显示出来了。我们不能在这里比较详细地分析这些倾向,特别是分析空想社会主义同后一种倾向的关系,而只限于简单地指出思想政治派别的差别,比如卡维林和车尔尼雪夫斯基之间的差别。
  如果总的看一看1861年俄国国家整个结构的改变,那就必须承认,这种改变是在由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迈了一步。这不仅从经济观点来看是正确的,而且从政治观点来看也是正确的。只要回忆一下法院、管理、地方自治等方面的改革的性质,以及1861年农民改革后所发生的各项改革的性质,就会相信这种论断是正确的。对这“一步”的大小和快慢可以展开争论,但是,这一步的方向却是这样明确,并且被后来发生的全部事件说明得这样清楚对它未必能有不同的意见。现在经常可以听到一种不加思索的论断,说什么俄国仿佛是在最近几年才在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迈了“几步”,因此,对这个方向加以着重说明就更有必要了。
  上面谈到的民粹主义的两种倾向中的民主主义倾向,它所依据的是非地主的、非官吏的、非资产阶级的自觉性和主动精神,这种民主主义倾向在1861年是非常微弱的。因此,事情的发展只限于在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迈了极小的“一步”。但是,这种微弱的倾向在那时已经存在了。后来在改革后的整个时期内,无论在社会思想范围内,还是在社会运动范围内,它都时强时弱地表现出来。这种倾向在这个时期的每10年当中都在增长,它是由国内经济演进的每一步所促进的,因而也是由社会、法律、文化等条件的总和所促进的。
  1861年只是初露轮廓的两种倾向,在农民改革之后过了44年,就在社会生活各种极其不同的活动场所内,在社会运动的各种变动中,在广大居民群众以及各大政党的活动中,都相当充分地和相当公开地表现出来了。立宪民主党人和劳动派——从最广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两个术语——是半个世纪前就初露轮廓的两种倾向的直系后裔、继承者和直接的传播者。1861年同过了44年后发生的事件之间的联系,是无可怀疑的,显而易见的。在半个世纪里,这两种倾向的生存、巩固、发展以及成长的情况,无可争辩地证明了它们有力量,证明了它们深深扎根在俄国整个经济结构中。
  《新时报》的作家缅施科夫用下面一段独出心裁的话说明了农民改革同不久前发生的事件的这种联系:“1861年没有能够防止1905年,——因此,对于遭到如此惨败的改革,还有什么伟大可叫唤的呢?”(1月11日《新时报》第12512号。《不必要的纪念日》)
  缅施科夫的这段话无意中触及了极其发人深思的历史科学问题,第一是关于改革和整个革命的相互关系,第二是关于1861年同1905—1907年的社会历史思潮、意愿、倾向之间的联系、依存和血缘关系。
  改革的概念,无疑是同革命的概念相对立的;忘记这种对立,忘记划分两种概念的界线,就会经常导致在一切历史问题的论述上犯最严重的错误。但是,这种对立不是绝对的,这条界线不是死的,而是活的、可变动的,要善于在每一个具体场合确定这条界线。1861年的改革,由于那些因本身的利益而要求改革的社会成分极其软弱、缺乏觉悟、涣散,结果只是改革而已。
  因而在这一改革中,农奴制的特征才这样突出,官僚主义的丑恶现象才这样繁多,农民遭受的灾难才这样深重。我国农民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不足而遭受的痛苦,远比遭受资本主义的痛苦大得多。
  这一改革虽然由于一定的社会成分软弱而只是改革,但是它不顾重重障碍和阻力为这些社会成分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些条件扩大了旧的矛盾所赖以爆发的基础,扩大了能够自觉参加这些矛盾“爆发”的居民集团、阶层和阶级的范围。因此,结果是,1861年改革中自觉地敌视自由主义的、具有民主主义倾向的代表人物,当时(并且在以后很长的时期内)好象是些没有基础的单枪匹马的个人,但当那些在1861年几乎还只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成熟了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就具有非常广大的“基础”了。1861年改革的参加者是从改良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注:此处恐系笔误,按意思似应为“不是……来看”。——俄文版编者注]这次改革的,他们比自由主义的改良主义者更有“基础”。历史将永远铭记:前一种人是时代的先进人物,而后一种人则是不彻底的、无气节的、在旧的衰亡的势力面前软弱无力的人物。
  民粹派从1861年起(而他们的前辈则还要早些,即在1861年前),并在后来半个多世纪的时期里,一直在自己的理论中鼓吹俄国发展的另一条道路,即非资本主义的道路。历史完全驳斥了他们的这种错误。历史充分地证明了,而1905—1907年的事件即俄国社会各阶级在这个时期的行动特别鲜明地证实了,俄国正沿着资本主义的道路发展,并且不可能有另一条发展道路。但是,如果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直到现在还没有从这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弄明白,这些在错误的思想体系中表现出来的要祖国走“另一条”道路的半个世纪的宿愿有什么现实的意义,那他就是一个蹩脚的马克思主义者。
  把1861年同1905—1907年加以比较,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民粹派的思想体系的现实的历史意义,就在于把两条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对立起来:一条道路是使新的资本主义的俄国适应于旧的俄国,使前者服从后者,延缓发展的进程,另一条道路是用新的代替旧的,完全排除阻挡新事物的旧障碍,加速发展的进程。立宪民主党人的纲领是自由主义的纲领,劳动派的纲领是民主主义的纲领,这两个纲领虽然都是不彻底的,有时是混乱的和不自觉的,但是它们明显地表现出了两条现实道路的这种发展,这两条道路都属于资本主义的范围,在半个多世纪的时期里都在力求得到实现。
  当前的时代,特别迫切地要求我们明确地了解这两条道路发展的条件,要求我们对1861年的两种倾向以及对它们后来的发展有明确的概念。我们正经历着俄国国家整个结构的进一步变动,即在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又迈了一步。这新的一步,仍象过去那样没有把握,动摇不定,不能令人满意,不够扎实,它向我们提出的还是老问题。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两条道路中,哪条道路将最后地确定俄国的资产阶级结构,历史对此还没有作出决定,因为这个决定所依赖的那些客观力量还没有发挥净尽。不能预料,在没有经历社会生活中的全部摩擦、冲突、纷争之前,这个决定将是什么样的。不能预料,从1861年起就有所表现的两种倾向的合力将是怎样的。但是可以而且应当做到对这两种倾向有明确的意识,做到使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在瓦解、涣散、缺乏信心、醉心于一时的成就这种混乱状态中作为“领导人”,这也是他们的任务之一)把自己的活动投入这种合力中去,不起消极作用(象取消主义和一瘸一拐地一味追随各种颓废情绪的行径那样),而起积极作用,即维护整个演进的利益,维护整个演进的根本的和最本质的利益。
  民主主义倾向的代表人物正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但他们经常动摇不定和处于对自由主义的依赖状态。反对这种动摇不定,消除这种依赖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最重要的历史任务之一。


载于1911年2月《思想》杂志第3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0卷第161—170页



  注释:

 [92]2月19日法令即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于1861年2月19日(3月3日)签署的《关于脱离农奴制依附关系的农民条例》,与法令同时签署的是废除农奴制的宣言。——[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