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22卷

坦率

(1913年1月17日〔30日〕)



  杜马关于在阿尔汉格尔斯克省设置地方自治机关的法令草案在国务会议遭到否决一事,我们的报纸已经作了报道。尽管这个事实完全无足轻重,但却十分典型,对于它的意义还是应当再谈一谈。
  将近50年来存在着的是一种保证封建地主(按俄国的说法,就是农奴主地主)占绝对优势的贵族地方自治机关。仅仅在某些省里,如在几乎没有贵族地产的维亚特卡省,地方自治机关才有较多的农民性质;然而正是在这里,有更加名目繁多的官僚禁令、障碍、限制、解释把地方自治机关团团围住。阿尔汉格尔斯克省为了设置这样一个看来不足为害的、打了折扣的地方自治机关,也已经奋斗了50多年了。
  可是黑帮的、地主和资产阶级的第三届杜马关于在阿尔汉格尔斯克设置地方自治机关的决定,被国务会议否决了。这件“小事”多么清楚地说明了我国“革新”制度的实质!给我们上了多么生动的一课,说明政治是有阶级根源的!
  在国务会议里,反对设置地方自治机关的人所持的理由很坦率:要知道那里没有贵族。国务会议的报告人斯季申斯基先生感叹地说:全省“私有”地产总共才有2660俄亩。
  总之,如果没有贵族地主,“人民”就连修道路、办医院的资格也没有。而既然没有地主,那就应当直接地或间接地安插些地主。
  从哪里抽人来安插呢?从地主绰绰有余的俄国中部地区。黑土带中部地区的地主,那里农奴制遗留的痕迹最鲜明,保留的“徭役制”(工役经济制度)的成分最多,类似库尔斯克省的死硬派在独家统治、主宰和管理着的地方的地主,——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上可以依靠的正是这些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务会议对阿尔汉格尔斯克设置地方自治机关问题的态度,是说明我国国家制度的极有教益、极为生动的一课。


载于1913年1月17日《真理报》第13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2卷第295—2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