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4卷

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
和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代表联席会议上的讲话[94]

(1918年4月11日)
摘自报道



  列宁同志坚持把所有托拉斯化的企业完全收归国有,以便使提出方案的那些资本家为国家服务。


载于1918年4月12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72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6卷第222页



  注释:

 [94]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和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代表联席会议于1918年4月11日举行,列宁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是为讨论以“索尔莫沃—科洛姆纳”工业联合企业经理A.П.美舍尔斯基为首的一批资本家提出的成立托拉斯“全国公司”的方案而召开的。这个方案规定把生产机车、车辆、船舶、钢轨、重型机械设备的企业以及顿巴斯矿井和乌拉尔、南方冶金企业的相当大一部分并入托拉斯;此外,还要求向托拉斯提供大量土地以组织自己的农业生产。托拉斯固定资本总额预定为15亿卢布,工人总数为30万人。在原始的固定资本中,属于国家的只占33%,其余的归私人资本所有;而且国家的份额还应以现金交付,这实际上是要国家为托拉斯提供资金。
  成立托拉斯的谈判从1917年11月持续到1918年4月。苏维埃政府拒绝了垄断资本家的要求,但同时表示愿意吸收资产阶级专家参加经济机关的工作。鉴于美舍尔斯基领导的“索尔莫沃—科洛姆纳”各厂管理委员会组织怠工并企图关闭这些工厂,工人们坚决要求对其追究法律责任,把这些工厂收归国有,并且提出自己的国有化企业联合计划。1918年4月14日,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通过了停止同美舍尔斯基谈判的决定;4月18日,人民委员会否决了美舍尔斯基的方案并决定实行工厂国有化。1918年5月12—18日举行的机器制造企业代表会议也表示赞成国有化(见本卷第325—326页)。——[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