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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农联盟问题给各级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的电报的草稿[27]

(1918年8月16日)



  贫苦农民委员会是同奴役劳动农民的富农、财主、剥削者作斗争所必需的。但是在人数很少的富农和贫苦农民即半无产者之间有一个中农阶层。苏维埃政权从来没有在任何问题上宣布过要同中农作斗争,也没有进行过这种斗争。一切与此背道而驰的办法或措施都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斥责,都应该加以制止。社会主义政府必须实行同中农妥协的政策。苏维埃政权不止一次地用事实证明了遵循这项政策的坚定决心。其中最重要的事实是:大多数共产党员(布尔什维克)通过了并十分忠实地执行着土地社会化法令;把粮价提高了两倍(1918年8月……的法令)。关于农业机器问题的法令等等[28],其用意也在此。各级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务必严格遵守上述政策。


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8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7卷第45页



  注释:

  [27]列宁起草这份电稿,是因为从各地获悉,有些苏维埃机关和党的机关歪曲了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组织贫苦农民委员会的路线,如一些地方把组织贫委会的口号错误地解释为贫苦农民应当同所有其他的农民——不仅同明显的富农,而且同人数众多的中农——对立起来;不吸收中农参加贫委会的选举,甚至有些贫委会不是选出的,而是乡苏维埃任命的。这份电稿是经列宁和粮食人民委员亚·德·瞿鲁巴签署后于1918年8月17日发给各省苏维埃和粮食委员会的电报的基础。电报刊登于8月18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44。
  [28]指人民委员会1918年8月6日关于提高粮食固定收购价格的决定(见注25)和《关于给农业供应生产工具和金属的法令》。后一文件的草案提交人民委员会批准时由列宁作了补充(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4卷第222页),它的最后文本于1918年4月24日由人民委员会通过,公布于4月2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