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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员会给教育人民委员部党员工作人员的指示

(1921年2月5日)



  1.党仍然无条件坚持俄共党纲确定的有关综合技术教育的要求(着重参看党纲关于国民教育部分的第1条和第8条),认为把接受普通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的年龄标准从17岁降低到15岁,不过是暂时的实际的需要,是因为协约国强加给我们的战争造成了国家的贫困和破产。
  对于年满15岁的人进行的职业教育必须同“普通综合技术知识”“联系起来”(俄共党纲关于上述部分的第8条),并尽一切可能无条件地普遍地做到这一点。
  2.教育人民委员部的主要缺点是:缺乏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的精神,没有充分地考虑和检验实际经验,没有经常利用这种经验教训,空泛的议论和抽象的口号太多。人民委员和部务委员会应大力克服这些缺点。
  3.教育人民委员部,特别是职业教育总局,没有很好地吸收专家,即吸收具有理论修养和长期的实践经验的教师以及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其中也包括农艺方面的教育)具有同样水平的人参加中央机关的工作。
  必须立刻对这些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了解他们的工龄,考核他们的工作成绩,并且有计划地吸收他们担任地方机关特别是中央机关的负责工作。没有这些专家的评审意见,没有他们自始至终的参加,不得实行任何一项重大措施。
  当然,吸收专家要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非党专家必须在党员监督下进行工作;第二,关于普通科目的教学内容,特别是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共产主义教育的教学内容,只能由共产党员来确定。
  4.基本类型的学校的教学大纲,以及各种训练班、讲演、讲座、学习讨论会和实习作业的计划,均应由部务委员会和人民委员拟订和批准。
  5.正规劳动学校局,特别是职业教育总局,利用各个办得还可以的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国营农场、农业实验站、好的农庄等等;发电站等等)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时,应当特别注意更加广泛地、经常地吸收所有合适的技术人员和农艺专家参加。
  利用经济企业和经济设施进行综合技术教育的方式方法,则应当按照同有关经济机关的协议来确定,以免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
  6.应当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简单扼要的、能清楚而准确地反映情况的报表,以便考察和考核工作的规模和效果。教育人民委员部在这方面的工作是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
  7.给学校或非学校的图书馆和阅览室分配报纸、小册子、杂志和书籍的工作,也非常不能令人满意。因此,报纸和书籍为苏维埃职员这一人数不多的阶层所占有,而工人和农民所得到的却非常少。必须彻底整顿这项工作。


载于1921年2月5日《真理报》第25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2卷第319—3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