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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顿河区委员会

(11月1日以前)



  同志们:来信和决议[366]都收到了。恳请你们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少数派和多数派的报告你们是不是都听了(大概你们都知道,你们有一个代表是拥护多数派的),或者只听了少数派的报告?(2)你们怎样理解“退出”一词?退出——退到哪儿去?你们是不是把这个词理解为某人由于某种原因(究竟什么原因?)被解职或自己离职?(3)你们听说的“不正常的选举条件”是指什么?(4)你们认为究竟应该把谁增补到中央委员会来?(5)究竟应该把谁增补到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来?

  从日内瓦发往顿河畔罗斯托夫

载于1904年在日内瓦出版的尔·马尔托夫《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戒严状态”作斗争》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6卷第311页



  注释:

[366] 指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顿河区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总结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注意到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的不正常的选举条件,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大批力量的离开表示极为惋惜,顿河区委员会建议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把党的这些宝贵力量增补进去。”——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