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楼国华 -> 直言集(1970)

循名求实



  最近接到了国内农村亲友的来信,摘录如下:
  “现阶段与以前大不相同,不论生产上和贸易上有了很大变化,农民有了自由,都能自觉自愿的生产,自留地也多了,粮食要比去年多了,以后可能田地要分到户。现在街上的黑市东西很多,像肉和粮食方面的东西,自由市场上摆得满满的,做买卖的小贩也不少,就是没有吃食店。在经济上有了困难,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政府发不出布票,在一年中只发了一尺六寸,只可做两双鞋面……”
  这封信是纯粹农民写的,他不会对人民公社的组织有什么理论的分析,只是按照实际生活的变化,把农村的经济关系描述了出来,至少我们从这里可以得出几个结论:
  一、“农民有了自由,都能自觉自愿的生产”,这两句话说到了农民阶级的本质,因此过去的人民公社是失败的,是违反农民的经济要求的,这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际经验问题,农民本身就能说得很好,一语破的。
  二、“以后可能田地要分到户”这不仅是农民本身的愿望,而且是自留地扩展后必然会走到的结果,这是人民公社名存实亡的最主要的关键,是向解放初期土地农有的必然后退。
  三、“黑市公开,肉和粮食很多”这都是自留地的产物,但乡村黑市物资供应增加,并不是供农村人口消费的,因为大家有自留地,大家会有多余的肉和粮食。他们需要的是和城市工业品交换,促进城乡交流,现在已成为小商人小贩的工作,这种自发的资本主义成份,很容易使人想起苏联新经济政策的时期。
  四、“一年中一个农民所能分配到的布票是一尺六寸,只可做两双鞋面”,这显示出工业生产(特别是轻工业)的严重失调,一部份由于天灾,一部份则是厉行三面红旗的后果。现在乡村人民公社实际上已变了质,农民受到生产的刺激,原料供应一定会增加,但在短期内怕仍不可能满足农民的最低限度需要,所谓最低限度需要,起码要让农民每年能做几套衣服。
  我不想在理论上推论人民公社的得失,只是依据实际材料得出结论,让读者明白某些人保证人民公社一定成功的说法如何武断,如何循名而不求实!

  (一九六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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