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楼国华 -> 直言集(1970)

也谈人生道路



  本月二十二日,某晚报在《漫谈宝莲灯》一文的开头说:“林黛已长眠地下,她的父亲程思远仍然健在,并且随同李宗仁回到北京,回想去年‘白发人祭黑头人’,是为人生之一惨事。两父女之际遇,竟是如此的有别,它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人生的真理——选择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是十分重要的。”
  话说得很对,程思远以至李宗仁到了北京,算在宦海浮沉了大半生之后,现在又到另一真理所在的“宦海”去优游了,这是值得恭喜的事。(程思远李宗仁不会万里迢迢到北京去做老百姓,这是不必说的)。
  至于说到父女俩的际遇,使我回忆到十多年前林黛初入电影界的往事,当年林黛是十七岁吧,因为几张相片,让本港一间左派电影公司的负责人发现了,几度接洽之后,和这公司订了三年合约,但是久久没有上镜头,变成了照片明星。后来忽然在某左派报上登载了一篇攻击文章,作者是当时香港的左派文人头头司马文森,矛头指向程思远,实际受打击的是林黛。主要的论据是不让官僚余孽利用子女混到前进阵营来“捞”。据说在公开攻击之前,电影公司当局申请让林黛进读书会,不准;申请到北京学习改造,也不准。前进之路既断,那公司的负责人也爱莫能助了。后来林黛受到一些人的怂恿,另谋出路,以后的事众所周知,不必细述。当时曾有一位不平则先生,写过一封公开信给司马文森,登在某晚报副刊上,大意是说:“你们向来主张把鬼变成人,现在为甚么对于这样一个被弃的女孩子采取灭九族态度,把她老子的罪恶算在她头上,绝人自新之路……”不消说,这种义愤是于事无补的。林黛被“迫”走上一条最容易的路,凭她的年轻漂亮,终于崭露头角,名利双收。在过了十多年浮华生活以后,并非意外的用自杀手段结束了短短的一生。说句公平话,出生于官僚腐化的家庭,生活在金钱万能的香港社会,即使凭十个司马文森,要想教育她,拉她上“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还怕不易为力呢,何况利用种种绝对的优势,去对付一个毫无抵抗的女孩子,那能不使她轻易地走上“一条不正确的人生道路”?
  司马文森如果有一天在北京遇见了程思远同志,在祝贺他“新生”之余,不知对自己以前做过的业绩如何想法?
  林黛是可以死而无憾的,她虽然被迫放弃了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可是让老子在写了《我的女儿》之后,能上北京去找另一“际遇”,至少十多年前自己要求前进的初衷,终于由老子去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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