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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

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告国际不列颠联合会各支部、分部、所属团体和会员书[218]



  公民们!
  在委员会1872年12月19日的会议上,我们研究了英国分裂分子的代表们发表的通告。我们立即决定,向所有的支部发出一份通知,建议它们在没有收到我们的答复以前,对这个问题不要发表意见,我们的答复将立即发出。在12月23日即星期一晚上举行的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特别会议上,一致通过对上述通告中的凭空捏造的说法作如下的答复:
  1.“困境”是由于黑尔斯经常只干私事而造成的;他和莫特斯赫德两人相互指控对方营私舞弊,几乎在总委员会里也造成这种困境。通告里所提到的那次会上出现的“困境”,是由莫特斯赫德造成的。他当时喝醉了酒,叨叨不休地对主席[注:赛·维克里。——编者注]进行带侮辱性的人身攻击,企图以此迫使主席在11点半宣布散会;而提出散会要求的不是别人,正是黑尔斯。不列颠联合会的会员们大概早就在“国际先驱报”上读到,南朗伯特支部召回了自己的代表,因为多数派不让他做任何真正的事情。
  2.这个通告出现的真正原因是:海牙代表大会上的分裂主义少数派的代表们彼此商定:圣诞节前后在所有国家里召开一系列代表大会,要大会赞成他们所进行的分裂活动。于是,这类代表大会就定于12月25日在比利时和西班牙召开(反对召开这种大会的,在西班牙有一个日益壮大的反对派)。现在他们又企图用欺骗手法迫使不明真相的英国各支部支持这一阴谋。
  3.这里所谈的通告没有呈交联合会委员会。通告的作者们背着委员会在秘密会议上搞出了这篇东西,这一事实最好不过地证明,他们害怕讨论。什么时候看见过这样的多数派,他们不是通过表决来取得对少数派的胜利,相反地,却自己脱离了少数派呢?既然多数派在他们似乎占优势的委员会里,只要简单地表决一下就会使问题得到有利于自己的解决,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要求召开特别代表大会呢?
  4.所有在这个通告上署名的人都不敢表示完全赞同大陆上的分裂分子,这些分裂分子直言不讳地声称,除了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外,他们不接受任何一次代表大会的权威。但是,他们却从否认海牙代表大会的合法性着手,而这次代表大会就其代表组成而言是最具有国际性的,的确是协会的第一次真正世界性的代表大会,因为这次代表大会上的多数派第一次不是由某一个国家的代表所组成,甚至也不是单由地方性组织的代表组成的。如果这次代表大会是非法召开的,那末曾经身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公民罗奇为什么要在这个委员会的报告上署名呢?现在他却又在反对这次代表大会的通告上署了名。
  5.他们说,他们将拥护海牙代表大会以前的那个共同章程。这个章程的第三条规定:代表大会……采取使协会顺利进行活动的必要办法,并任命协会的总委员会。第十二条规定:本章程可以在每次代表大会上进行修改,但须有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赞成修改。共同章程并没有授予任何一个地方性代表大会或联合会代表大会修改任何一次全协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的权利。因此,在这个通告上署名的人正在掀起一场公开暴动,以便不仅反对海牙代表大会上批准的国际的宪法,而且也反对据说他们也拥护它的那个共同章程。
  使得在通告上署名的人感到那样厌恶的海牙代表大会的那些决议究竟是些什么样的决议呢?
  首先,这是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的决议。他们硬说,这个决议是在大多数代表离开会场以后通过的。这根本不符合事实:参加代表大会工作的64名代表中有48名参加了对这个决议的表决,其中有35名代表,也就是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投票赞成,公民莫特斯赫德也投了赞成票,然而他却在通告上署了名。此外,许多代表在离开时也都给主席留下了书面声明,表示他们拥护决议。
  这个决议本身正是对总委员会在1871年10月17日同其他各项决议一起发表的伦敦代表会议(1871年9月)第九项决议的扼要叙述。在这个决议上署有公民布列德尼克、梅欧、莫特斯赫德、荣克、罗奇和作为总书记的黑尔斯等人的名字。代表会议的这个决议援引了共同章程、成立宣言、洛桑代表大会决议和总委员会从创立以来的全部活动来证明,决议中所确定下来的,仅仅是在同样的意义上对协会一向公开采取的政策的解释。在海牙代表大会之前,总委员会一致决定,建议代表大会把这个决议列入共同章程。[219]那天晚上由公民荣克担任书记,因为黑尔斯暂时被解除了职务。甚至诺定昂代表大会在实质上也通过了和这同样的决议,[220]尽管通告曾把这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当做一个先例来援引。
  至于说什么这个决议撇开了工联,那末,海牙代表大会恰恰相反,它为工联所做的事比共同章程或者以往任何一次代表大会都多得多。它责成新的总委员会建立国际工联联合会,甚至吸收那些不属于国际的工联参加,它建议每一个工联自己提出它们愿意在哪些条件下参加这个联合会,以及起草一个共同计划,这个计划在下次代表大会最后批准以前将先提交所有参加联合会的工联批准。
  下一件受抱怨的事情是总委员会迁往纽约。归根到底他们不过是想说,没有黑尔斯、莫特斯赫德、荣克、布列德尼克、梅欧和罗奇等先生们的席位的总委员会是无权代表国际的。
  另一个抱怨涉及扩大总委员会的权力问题。在海牙通过的关于这个问题的第一项决议说:“总委员会必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并且监督每一个国家严格遵守国际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的原则。”这个决议是在前总委员会一致赞同的基础上向代表大会提出的。[221]如果总委员会无权把那些在国际内部进行反国际活动的组织暂时开除,直到下次代表大会为止,难道这个决议能得到贯彻执行吗?此外,海牙代表大会关于暂时开除支部、联合会委员会和联合会的各项决议,实际上限制了巴塞尔代表大会所授予的权力(见组织条例第二节第六、七条),并在每一个事件中使总委员会的行动受到特殊监督。[222]
  大陆各国政府和资产阶级报刊都支持那些竭力想在国际队伍里引起分裂的人的企图,而那些忠于国际的人则纷纷被捕,他们的报纸则遭到警察迫害。尽管分裂分子吹嘘说,由于他们的努力,国际到处都处于瓦解和受到反对海牙各项决议的暴动袭击的状态中,但是实际上协会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坚强有力,海牙的各项决议在法国、德国、奥地利、匈牙利、葡萄牙、美国、丹麦、波兰和瑞士都得到了完全的拥护;在瑞士只有150名左右的分裂分子不在此例。虽然荷兰代表在海牙和少数派一起投票,可是在荷兰举行了一次代表大会,大会决定仍然忠于总委员会,并且除了即将于1873年9月在瑞士召开的下次代表大会以外,不承认别的全协会代表大会。在西班牙,分裂分子指望能够达到一切目的,因为联合会委员会是站在他们一边的,但是那里反对他们的力量正日益加强。甚至在意大利,各支部仍继续不断地来信表示自己拥护新的总委员会,而玩弄召开一次英国代表大会的诡计是分裂分子不得不采取的最后手段。
  为了答复这个通告中的建议,我们必须宣告如下:
  1.我们声明,凡是为了修改海牙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而在英国召开的任何代表大会都是非法的,因为每一个联合会都有权向下次全协会代表大会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其次,我们宣布,根据1872年7月诺定昂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将于圣灵降临节在曼彻斯特举行的代表大会是不列颠联合会唯一合法的代表大会。
  2.建议各支部撤销它们授予那些在通告上署名的人的权力,并派遣自己的新的代表参加联合会委员会。
  3.建议各支部选举一个委员会,将联合会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交给这个委员会,由它来断定,谁在阻碍协会的工作和谁在促进协会的工作,以及谁的行动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敌人。
  4.建议各支部选举一个委员会,以便弄清各支部的组织情况、它们的成员人数、它们成立的日期,尤其是它们通常派到联合会委员会里去的代表的人数。
  既然各支部现在掌握了两个文件,我们就让它们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我们只是请它们把它们作出的决定立即通知我们。
  但是,我们要毫不犹豫地说,我们的行动是符合协会的章程和宪法的,是符合工人阶级的真正利益的。
  国际工人协会万岁!

  F.哈里——南朗伯特支部,主席
  艾·希尔斯——西头区支部
  弗·列斯纳——诺定昂代表大会,前总委员会委员,创建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
  威·哈·赖利——诺定昂代表大会
  查·默里——诺尔曼比支部,前总委员会委员
  乔·米尔纳——全国改革同盟,前总委员会委员
  J.密契尔——莱斯特郡亨克莱支部
  G.亚·魏勒尔——在伦敦的德国人支部
  赛·维克里——柏肯海德支部
  欧仁·杜邦——曼彻斯特支部,前总委员会委员,创建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

  所有通知应寄伦敦弗利特街红狮子大院7号“国际先驱报”编辑,公民赖利收。

  1872年12月23日于伦敦

卡·马克思起草于1872年12月20日
1872年12月30—31日印成传单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传单译的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注释:

  [218]这篇由马克思起草的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的呼吁书以及由恩格斯执笔的曼彻斯特外国人支部的呼吁书,都是对不列颠联合会中的改良主义者的分裂行动的回答。呼吁书是由委员会委员密契尔在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12月23日的会议上宣读的,委员会一致批准了这篇呼吁书并将它分送给各支部。——第226页。
  [219]为了准备召开海牙代表大会,总委员会决定事先讨论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的条文。在讨论过程中,瓦扬于1872年7月23日提议把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的决议列入章程。这个提议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支持并被一致通过。——第228页。
  [220]指1872年7月21—22日在诺定昂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不列颠各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关于政治行动”的决议。决议认为工人阶级为了获得社会解放必须进行政治斗争,以及为此必须建立独立的工人政党。——第229页。
  [221]这个决议的全文是由恩格斯提出的,并在总委员会1872年6月25日会议上通过。——第229页。
  [222]指组织条例第二节(“总委员会”)第六、七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81页),这些条文是根据1869年巴塞尔代表大会“关于将支部开除出协会的程序”和“关于解决协会各支部间纠纷的程序”的决议拟就的。——第2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