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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奈克尔

[试图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对立描绘成贫富之间的对立]



  前面已经引过的兰盖的一些话表明,他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是清楚的。[94]然而这里在谈完奈克尔之后,还可以再提一下兰盖。[95]
  奈克尔在他的《论立法和谷物贸易》(1775年初版)和《论法国财政的管理》这两部著作中,指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只不过使工人用较少的时间再生产自己的工资,从而用较多的时间无代价地为自己的雇主劳动。同时奈克尔正确地用平均工资,用最低限度的工资作基础。但是,实际上他关心的不是劳动本身转化为资本,也不是资本通过这个过程得到积累,而宁可说是贫富之间、贫困和奢侈之间对立的一般发展。这种发展的基础是:随着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所需的劳动量愈来愈少,有愈来愈大的一部分劳动成为剩余的,因而可以用来生产者侈品,可以用在别的生产领域。这种奢侈品的一部分是能够保存的;这样,奢侈品就在支配剩余劳动的人手里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积累起来,上述对立因此也就愈来愈严重。
  重要的是,奈克尔一般认为非劳动阶层的财富[420]——利润和地租——来源于剩余劳动。在考察剩余价值时,他注意到相对剩余价值,即不是从延长整个工作日而是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得出的剩余价值。劳动生产力变成劳动条件所有者的生产力。而这种生产力本身则表现为得到一定结果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缩短。主要的几段话如下:
  第一,《论法国财政的管理》(《奈克尔著作集》1789年洛桑和巴黎版第2卷):
  “我看到社会上的一个阶级,它的收入几乎始终不变;我注意到另一个阶级,它的财富必然增长。这样,由对比和比较而来的奢侈现象,必然随着这种不平衡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显著……”(同上,第285—286页)
  (这里已经很好地指出了两个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
  “社会的一个阶级的命运好象已经由社会的法律固定了,所有属于这个阶级的人都靠自己双手劳动过活,被迫服从所有者〈生产条件所有者〉的法律,不得不以领取相当于最迫切的生活需要的工资为满足;他们之间的竞争和贫困的压迫,使他们处于从属地位;而且这种状况是不能改变的。”(同上,第286页)
  “使一切机械工艺简单化的新工具不断发明,因而增加了所有者的财富和财产;其中一部分工具减少了土地耕作费用,使土地所有者所能支配的收入增加了;人类天才的另一部分发明大大地减轻了工业中的劳动,以致在生存资料的分配者〈即资本家〉手下劳动的人们,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拿同样的工资,生产出更多的各种制品。”(同上,第287页)“假设在上一世纪,必须有10万工人才能完成今天8万工人就能完成的工作;那末,现在剩下来的2万人为了取得工资,就不得不投身于别的职业;由此创造出来的新的手工制品,就会增加富人的享受和奢侈。”(第287—288页)
  奈克尔接着说:“因为不应当忽视,一切不需要特殊技艺的劳动的报酬,总是同每个工人所必需的生存资料的价格成比例的;所以,知识一旦普及,制作速度的加快就丝毫不会有利于劳动者,而只会增加用以满足拥有土地产品的人们的趣味和虚荣心的手段。”(同上,第288页)“靠人的技艺成型和改变形态的种种自然财物中,有许多按其耐久程度来说是大大超过人的通常寿命的,因此每一代都继承前几代劳动创造物的一部分
  {奈克尔这里所考察的,只是亚·斯密称为消费基金的那种东西的积累},
  并且在各个国家都有愈来愈多的工艺制品逐渐积累起来;因为这一切制品总是在所有者中间分配,所以这些人的享受和人数众多的市民阶级的享受之间的不平衡,必然愈来愈大,愈来愈明显。”(第289页)
  所以:
  “能增加大地上奢侈品和装饰品的工业劳动速度的加快,这些奢侈品和装饰品能够积累起来的时期的延续,以及使这些财物只集中在一个社会阶级手中的财产法……奢侈的这许多源泉,不管流通中的货币量有多少,都是始终存在的。”(第291页)
  (最后一句话,是反驳那些认为奢侈来源于货币量日益增加的人的。)
  第二,《论立法和谷物贸易》(《奈克尔著作集》第4卷)说:
  “手工业者或土地耕种者一旦丧失储备,他们就无能为力了;他们必须今天劳动,才不致明天饿死;在所有者和工人之间的[421]这种利益斗争中,一方用自己的生命和全家的生命作赌注,另一方只不过延缓一下自己奢侈的发展而已。”(同上,第63页)
  这种不劳动的富和为生活而劳动的贫之间的对立,又造成了知识的对立。知识和劳动彼此分离,于是知识作为资本或富人的奢侈品同劳动相对立:
  “认识和理解的能力是一般天赋,但这种能力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发展;如果财产是平等分配的,那末每个人就会适度地劳动
  (可见,起决定作用的又是劳动时间的量),
  并且,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知识,因为每个人都剩下一定量的时间〈空闲的时间〉来学习和思考;但是在社会制度所造成的财产不平等的情况下,所有那些生下来就没有财产的人,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因为一切生存资料都掌握在占有货币或土地的那部分国民手里。因为谁也不会白给东西,所以生下来除了自己的力气之外便没有别的储备的人,不得不在刚有点力气的时候,就用来为所有者服务,并且要一天又一天地干一辈子,每天从日出一直干到筋疲力尽,干到为了恢复精力必需睡眠时为止。”(第112页)“最后,为了维持所有那些造成知识不平等的社会的不平等,这种知识的不平等已经成了必要的了,这一点难道不是无可怀疑的吗?”(同上,第113页;参看第118、119页)
  奈克尔嘲笑经济概念的混淆。重农学派对于土地就有这种混淆,后来的所有经济学家对于资本的各物质要素也有这种混淆。有了这种混淆,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就受到赞扬,因为生产条件(但决不是生产条件的所有者本人)对于劳动过程和财富的生产是必要的。奈克尔说:
  “人们一开始就把土地所有者(一个非常容易执行的职能)的意义同土地的意义混淆起来。”(同上,第126页)[Ⅸ—421]



  注释:
  [94]马克思在手稿第Ⅴ本第181页(第一章第三节《相对剩余价值》,《分工》一小节)引了兰盖的下面一段话:
  “贪婪的吝啬鬼不放心地监视着他〈短工〉,只要他稍一中断工作,就大加叱责。只要他休息一下,就硬说是偷窃了他。”([兰盖]《民法论》1767年伦敦版第2卷第466页)
  马克思在手稿第Ⅹ本第439页论兰盖一章中引了这些话(见本册第371页)。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作为第八章注39引了这些话,但有删节。——第319页。
  [95]尽管兰盖的著作《民法论》(1767年)发表在马克思这里所考察的奈克尔的《论立法和谷物贸易》(1775年)和《论法国财政的管理》(1784年)这两本著作之前,马克思却把论兰盖一章放在论奈克尔一章之后。马克思把材料作这样的编排,是因为从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来说,兰盖的著作超过奈克尔的上述两本著作。——第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