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资本(capital

在日常用语中,“资本”一词通常用于表述个人所拥有的作为财富的资产。因此,资本可以表示为获得投资收益率而投入的一笔金钱。也可以表示投资本身;代表对生产资料权益的金融证券、股票和股份,或物质生产资料本身。还有,所有者对之有合法权益的投资收益率,是以利息支付,还是表现为索取利润的权利,均视资本的性质而定。资产阶级经济学对资本一词的使用更为广泛,还用它来表示任何一项可用作收入来源的资产,哪怕仅仅是潜在的资产也被看作资本;比如,一所房子就可以是个人资本的一部分,同样,能获得更高收入的专门训练也可以是个人资本(人力资本)的一部分。因此,一般说来,资本是指可为其所有者不断产生收益的资产(参看庸俗经济学条目)。

这种理解有两个必然结果:第一,认为资本一词适用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各种社会,不是某个社会所特有的;第二,提出这样的可能性,即作为无生命物的资本从不断生成收益这一意义上来说,是具有增殖力的。马克思主义的资本概念是建立在否定上述两个结果之上的。资本,就其总的性质而言,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资本虽先于资本主义出现,但资本的生产却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占统治地位的,并支配其它一切形式的生产。不能离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来理解资本(参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条目);实际上,资本根本不是物,而是以物的形式出现的社会关系。固然,资本的目的在赚钱,但“赚”钱的资产却体现了拥有金钱的与没有金钱的这部分人之间的特定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不仅是金钱“决定”的,而且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私有财产关系本身不断再生产的结果。马克思写道:

“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同活劳动力相对立而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不仅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这种产品已成为它们的生产者的统治者和购买者),而且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未来的……形式,也作为生产者的产品的属性而与生产者相对立。因此,在这里,关于历史地形成的社会生产过程的因素之一,我们有了一个确定的、乍一看来极为神秘的社会形式”(《资本论》第3卷,第92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因此,资本是一个复杂的范畴,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解释得了的。马克思著作的大部分就是致力于阐述资本的各种区分门类的。

并非每一笔金钱都是资本。有一个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特定过程。马克思通过对流通领域中的两种对应的转化进行比较而探讨了这一过程,出卖商品是为了购买另外的商品,而买进商品则是为了随后出卖(参看商品条目)。如果以C表示商品,以M表示货币,则这两个过程就分别表现为CMCMCM。但后一个过程,只有在运动终结时的货币量大于运动开始时的货币量,才有意义;而如果假定商品的价值与其货币形式之间不存在随行就市的波动,那末这一过程似乎也不可能有意义(参看价值和价格条目)。因为,如果交换不是等价的交换,那末价值就没有因此而实现,而只是由受损的一方转到获益的一方;但如果是等价交换,那末就有一个如何赚钱的问题。马克思是通过重点考察一种特殊的商品来解决这一明显的矛盾的,这种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能创造比它自身所有的更大的价值的特性,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劳动力的买和卖是通过工资进行的,而工人随后生产的商品却能卖出比投入的总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加上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更多的价值。但是只有在工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劳动能力时,劳动力才能成为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消除封建制度对劳动力自由流动所施加的束缚,而且必须使工人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使他们不得不进入劳动市场(马克思把这些历史前提叫做资本的预先积累或原始积累)。

因此,一系列独特的CMC的交易过程就表示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为换取工资而被出卖,然后用工资去购买那些为工人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商品。货币在这里根本不起资本的作用,相反,MCM的一系列交易过程则包括资本家用于投入的预付货币,这些投入然后变成产出,并卖得更多的货币。资本家的预付货币不同于工资,工资用于消费品上,因而全部消失了;而资本家的货币只不过是预付,它会以更大的数量重新出现。因此,在劳动力变成商品的历史条件下,货币就变成了资本,而MCM这一交易过程则应正确地表述为MCMˊ;这里的 Mˊ=M﹢△M ,△M就是剩余价值。MCMˊ“因此……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资本论》第1卷,第177页)。鉴于资本是一个价值增值的过程,所以资本有时被表述为“自行增值的价值”或“价值的自行增值”。资本是运动中的价值,而且自行增值的价值依次所采取的特定表现形式相应地都是资本的形态。如果把资本的总公式进一步表述为:

LP

M——

MP……P……Cˊ——Mˊ

那就易于理解了;这里的LP代表劳动力,MP代表生产资料,P是表示把投入C变成具有更大价值的产出Cˊ的生产过程,而MMˊ仍与以前的意义一样。MMˊ都是货币资本,或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C是生产资本;而Cˊ是商品资本。这整个运动叫做“资本的循环”,其中资本是经过一系列变化的价值,它的每一个变化都与增值过程中的一定职能相适应。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与流通领域有关,生产资本与生产有关;而在循环的不同阶段采取上述各种形式的资本,叫做“产业资本”,它包括受资本主义关系支配的每一生产部门。

“产业资本是唯一的这样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因此,产业资本决定了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产业资本的存在,包含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存在。……那几种在产业资本以前,在已成过去的或正在衰落的社会生产状态中就已出现的资本,不仅要从属于产业资本,要和产业资本相适应来改变他们的职能的机构,而且只能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从而要和它们的这个基础同生死共存亡”(《资本论》第2卷,第666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参看金融资本银行资本和利息商业资本信用和虚拟资本;以及资本和收入的一般形式条目)。

资本家是增值的货币的占有者,但这种价值的自行增值是一个客观运动;只有这个客观运动成为资本家的主观目的,货币持有者才成为资本家,即资本的人格化。这里的关键在于价值增值的客观运动,而不在于赚取利润的主观动机;后者完全依情况而定,而前者则规定了一切单个资本所共有的特征。就资本能增加自己的价值这一点而言,一切资本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把这种现象叫做“资本的一般”。当然,每一个资本获得的利润都是竞争的结果,但由于流通不创造价值,所以可供分配的只有在生产过程中实际生产出来的利润。因此,为了理解资本在竞争中的表现,就必须首先考察这些想象的实质。马克思写到:                        

“……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怎样表现为资本的外部运动,怎样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发生作用,从而怎样成为单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只有了解了资本的内在本性,才能对竞争进行科学的分析,正象只有认识了天体的实际的、但又直接感觉不到的运动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运动一样”(《资本论》第1卷,第35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资本的一般”表现为许多竞争的资本,但后者是以各个资本在其构成、产生的使用价值等方面的差异为前提的;而由竞争造成的这些差异则决定着每一资本在上述所有资本所产生的总的剩余价值中占的利润份额(参看剩余价值和利润生产价格和转化问题条目)。在这种利润形式中,资本似乎不依赖于劳动而生产财富;为了理解这种现象,就需考察资本是怎样产生出剩余价值的,即考察资本如何不断采取货币和商品的对立形式,资本如何表现为从属于物的社会关系。只有分析“资本的一般”,才能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性质;只有在分析了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被资本家盗用为价值之后,才能确定竞争的现象怎样以及为什么会导致与实际不符的假象。因此,对“资本的一般”的分析必须先于对“多种资本”的分析,对资本的本质的分析必须先于对资本的表现形式的分析,对生产中的增值的分析必须先于对流通中的价值实现的分析。

购置的投入物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首先考察一下生产资料。原料将全部消耗掉,因此它们据以参与劳动过程的形态也消失了;劳动工具也是如此(虽然它们可以参与多次生产循环)。结果出现了新的使用价值即产品;劳动把一种使用价值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价值只能存在于使用价值之中;如果某种东西失去了使用价值,也就失去了它的价值。但由于生产过程是一个使用价值转化的过程,所以当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被消耗掉时,它们的价值就变成了产品。因此,生产资料的价值被保存在产品之中,劳动是引起这种价值转移的媒介;如果从其特殊有用的属性或具体属性来看,这种转移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但生产资料仅仅是生产资本的要素之一,马克思把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并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改变其价值量的那部分垫付的资本叫做“不变资本”。

其次,考察一下劳动。任何生产商品的劳动行为不仅是一种特殊的有用劳动,而且也是对人的抽象的劳动力,即一般的劳动或抽象劳动的消耗。正是这种劳动行为把新的价值加到生产资料上。正如具体的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而是从不同方面考虑的相同的活动一样,劳动物质材料的价值的保存和新的价值的增加也不是两种不同活动的结果。增加新价值和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属于同一个活动,但只有依据劳动的二重性才能理解这一区别。因此,马克思把转变成劳动力的那部分垫付的资本叫做“可变资本”;这种资本,第一将再生产出自己价值的等价物,第二除自己价值的等价物外,还将生产出另外的价值即剩余价值;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多少视情况不同而变化。

因此,资本的组成部分的区分,第一,从劳动过程的角度来看有客观因素(生产资料)和主观因素(劳动力);第二,从价值增值过程的角度来看则有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是马克思著作的独创,也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了解的关键所在,马克思一旦提出这种区分,就可以利用它去批判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的分析;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往往把资本区分为“固定的”资本和“流动的”资本。这种范畴的使用着眼于选定的某个期间(比如一年),而对资本各要素的考察则根据它们是在这一期间全部消耗掉的(流动资本——主要是购买劳动力和原料的资本),还是在这一期间部分消耗掉的(固定资本——主要是机器和厂房)来进行划分的,马克思严厉批判了这种划分所使用的方法。首先,这种划分只适用于资本的一种形态即生产资本,忽视了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其次,他还说到:

“现在的区别只是在于,价值转移,从而价值补偿,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进行,还是一次进行。这样一来,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决定性的区别就被抹杀了,剩余价值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即一定的价值和体现这些价值的物品借以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也被抹杀了。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就只有流通方式的区别(而商品流通当然只和已有的、既定的价值有关);……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本能地坚持亚·斯密的这种做法,即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混同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并且不加批判地在一个世纪中一代一代沿用这种做法。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那里,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和投在原料上的那部分资本根本不加区别,而仅仅在形式上——看它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还是全部一次地通过产品而流通——和不变资本区别开来。因此,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从而理解资本主义剥削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一下子就被破坏了。问题就只是预付价值的再现了”(《资本论》第2卷,第24424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这是拜物教的最典型的例子之一;由于社会生产过程而从属于物的社会性质,凭借拜物教,就被变成了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所具有的天然性质。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以及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思想,对揭示上述现实的颠倒是十分重要的。它为探讨剩余价值的生产,为探讨用于投资或作为新资本使用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以及一般地为探讨资本主义生产的运动规律,提供了分析的基础(参看积累条目)。

总的说来,资本是一种强制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从属于物,不管这些物是商品还是货币;这种关系还包含着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今天的资本家阶级所占有的过去累积的未偿付的剩余劳动。因此,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关系。                           

S M   

                        

资本主义(capitalism

资本主义一词是指一种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以其各种形态出现的资本是主要的生产资料。资本可以表现为用于购买劳动力和生产材料的货币和信贷;也可以表现为有形的机器(狭义上的资本);或表现为成品、半成品的存货。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它总是某个阶级——不顾人民大众的资产阶级——所掌控的私人拥有的资本;而这正是作为一种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

正如托尼和多布曾指出的,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派很少使用“资本主义”这个词。但即使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这一词也用得很晚。马克思虽使用过“资本主义的”这个形容词,或谈到过“资本家”,但无论是《共产党宣言》还是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都没有把资本主义作为一个名词来使用。只是到了1877年,在其与俄国的追随者的通讯中讨论俄国过渡到资本主义时,才使用了这个词。这一词用得不多,也许是由于在马克思时代,它还比较新。《牛津大词典》直到1854年才第一次列举了它的用法(为萨克雷所用)。

ism”这个后缀可用于表示某种历史状态(如专制主义),某种运动(如雅各宾主义),某种思想体系(如千年至福说),或上述含义的某种综合。例如,社会主义,既是一种生产方式(一种历史阶段)又是一种思想体系。然而,资本主义这个词却很少表示宣传某种生产方式的思想体系。它只代表一个历史阶段。但这一有限的用法并没有使这一概念变得明确起来。作为一个历史阶段,资本主义的历史划分界限一直是一个易于引起争论的问题;为同它的起源的各种理论相吻合,它的起点不是被大大推迟,就是被大大提前了。特别是近年来,人们还对它的历史分期进行了热烈的争鸣。还出现了通过在其前面加上各种形容词如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来扩大它的含义的企图(参看资本主义的分期条目)

关于资本主义的起源及其分期的争论,往往是由在众多的均可表示这种生产方式的特征中突出某一点而引起的。因此,列举一下这些特征,也许会有所裨益。作为一种生产方式,资本主义据认为有下列特征:

1)生产是为了销售而不是由生产者本人使用;这不同于简单的商品生产。

2)出现了买卖劳动力的市场,其交换方式是按一定的时间付给货币工资(计时工资制)或按某项特定工作付给货币工资(计件工资制);这种市场的出现及其所包含的契约关系,不同于早期的奴隶制或农奴制。

3)使用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即便不是普遍的,也是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现象。由于采取货币的形式,资本就可使其所有者握有最大限度的调度灵活性。这一特征也使银行和金融中介发挥系统全面的作用。纯实物交易与使用货币相比虽是理想的,但它的实际影响是有限的。可以同早期阶段进行一下比较,那时虽已使用有限的硬币,但通过借贷的手段来进行买卖的可能性并不存在,当时只有新生的商业资本向封建贵族提供消费贷款的例子(参看货币商业资本金融资本条目)。

4)资本家或他的代理人支配着生产(劳动)过程,这意味着不仅对工人的雇用和解雇有支配权,而且对技术的选择、产品的配制、劳动环境以及产品的销售也有支配权,这不同于转让制也不同于可供选择的现代初级社会主义的诸如合作社、由工人管理的企业、工人所有或国家所有的企业等各种形式。

5)支配金融决策。货币和信贷的普遍使用促进了利用他人的资金进行积累的事业的发展。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意味着资本主义企业主有权靠借贷、发行股票和抵押厂房来筹集资金。工人对此不仅没有决定权,而且要蒙受由于资本家的失算如违约导致破产所造成的损失。然而,资本家不得不与债主或股东争夺控制权。有些作家(如贝尔和明斯,见“参考书目”①)把普遍的控股制及股东的被动状态看作是一个新阶段的标志,这个新阶段的特征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参看股份公司条目);另一位作家(见“参考书目”③)则把代表参与养老金计划的工人利益的养老金股份所有制看作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些暗示资本主义正在消逝的说法,是要说明关键的因素是支配权,而不管它是否伴有所有权。这与社会主义的由计划权威进行控制的中央金融管理制是不同的。

6)资本之间存在着竞争。个体资本家对劳动过程和金融结构的控制要受其在竞争环境中的日常经营的制约;在这种环境中,他们要和生产同一种商品或类似代用品、或只是争夺市场和贷款的其它资本家进行竞争。这种日益加剧的竞争是作为一种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价值规律在起作用的,它迫使资本家采用能够降低成本的新技术和新措施,迫使他们进行积累以购买更好的机器。价值的这种不断变动,是资本主义动态的一个重要特征。应广义地理解竞争,而不应把它狭义地理解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因为完全竞争在简单商品生产中才有可能。竞争加剧了各大企业的资本的集中。垄断组织和卡特尔的出现旨在抑制竞争。技术的不断革命则导致了许多新的形式,如多种产品公司,乃至多国公司。但是这些不同形式并不会消灭竞争,只是改变了公司用以对付竞争的方式。某些作家(如加尔布雷思,见“参考书目”④)虽曾论证说现代的大股份公司能设法使自己同市场割裂开来,但美国汽车业和钢铁业最近在国际竞争中的经验表明,这一看法是有局限性的。

对资本主义起因的探索是多种多样的,或者追溯到商业资本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或者追溯到封建制度内部由于改变封建地租和劳役的支付方式而引起的货币交易的发展。这一探讨涉及到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而且主要与首先出现资本主义的西欧历史有关。关于资本主义的起因,不管会提出什么样的论据,但一般都公认经15世纪到18世纪这一期间是资本主义的商业资本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特许的垄断组织所进行的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在荷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法国都起着重要作用。海上贸易由于快速船的发明变得比陆上贸易便宜,而且在此以前尚末(被欧洲)发现的许多地区,如今则通过包括买卖奴隶、贵金属和简单制造品在内的贸易而连结了起来。

资本主义的工业阶段是从普遍使用动力机械开始的,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工业革命。从英国棉纺工业开始的这场革命,主要表现为普遍使用蒸汽机,它逐步发展到其它工业部门,并扩展到西欧和北美的其它国家。在这一阶段,政治经济学学科和自由放任主义的意识形态都同时得到发展。这一阶段的标志是开展了一场剥夺或取消国家在控制劳动市场、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中的作用的斗争,而亚·斯密和李嘉图的学说则成了这场斗争的强大武器(参看庸俗经济学条目)。这场争取自由放任主义的意识形态上的斗争,至少在英国19世纪40年代就取得了胜利。废除了谷物法、通过了银行法和撤销了航海条例。经贸法的改革则使国家对穷苦人民的援助合理化,从而在理论上与自由放任主义相一致起来。从自由放任主义这一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国家在资本主义中的作用虽然降低到了最低限度而且英国的经验也表明国家的作用不大,但它在法国、德国、意大利和俄国这些国家的后来的资本主义方式发展中却依然很重要。与英国经验类似的唯一的另一个例子是美国。

然而,有这样一种趋势,即把资本主义的这一中间发展阶段——处于迅速发展和技术进步之中的工业资本主义阶段,这期间存在着只有国家最低限度参与的个人所有的小企业和普遍的竞争——看作是合乎规律的阶段。因此,随后的几个阶段便算做垄断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晚期资本主义等。垄断的(金融的)资本主义阶段据说始于19世纪末或20世纪初,当时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大规模的工业进程已成为可能。就上面所列举的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主要特征的每一点而言,许多作家都预言资本主义要崩溃。自由放任主义的思想家们(如弗里德曼和海耶克)把劳资谈判的发展,控制经济活动不利后果的立法的发展,看作是背离传统资本主义的迹象。马克思主义的作家们则把垄断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或国家的支配作用不断增强,看作是不健康的迹象,或看作是资本主义晚期的迹象。列宁认为民族国家在帮助资本寻求海外市场中所起的作用(常常是从政治上控制殖民地),是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的标志。在后凯恩斯时代,一些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例如肖恩菲尔德和加尔布雷德,见“参考书目”⑩和④)把国家用公共经费来缓解现实问题所起的国内作用,看作是预示一个新的资本主义阶段的到来;某些社会民主党人也持有同样的观点(见“参考书目”②)。

然而,在大多数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上面所列举的种种特征依然可以看得到。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占支配地位,使用借贷手段去筹措积累资金,买卖劳动力(虽多少受到了制止),由资本家掌握雇用和解雇工人的权力以及操纵技术的选择权。从国际方面来说,资本主义经济已不象过去那么保守,而是变得比较开放了,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已面临来自以前不发达的国家或西欧势力范围之外的国家的竞争。对所有这些经济来说,追逐私人利润依然是刺激企业活动的动力,也是制定和完成积累计划的主要动机和原因。

这并不是否认资本主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和取得了进展。从广义上来说,工艺和社会方面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的演化一直有着重大影响。从蒸汽机出现和把蒸汽动力应用于铁路、炼钢业和电气产品开始的接连不断的发明浪潮,影响工业和农业的化学革命,轮船以及最近的雷达和电子技术的发明。已在个体资本的需求、控制的可能性及其限度和影响范围等方面改变了资本主义。与此同时,争取扩大公民权、争取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政治权利,争取信仰自由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斗争,也改变了资本主义运行范围内的立法和行政环境。当然,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采取的政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法西斯主义、独裁主义的、共和制的、民主制的、君主制的等等,但国际事件的交流和了解的增进,意味着到处都存在着一种民主的推动力,它迫使无论什么政治色彩的国家都要去顺应或以有效的压制办法去对付民众要在经济过程中享有更广泛支配权的要求。对资本主义国家所作的马克思主义的探讨就反映了这些思考(见“参考书目”⑥,⑦)。

那些强调认为工人不能支配劳动过程乃是劳动屈从于外界力量(参看异化条目)主要表现形式的人,把苏联、中国和东欧国家的经济都列入资本主义形态。鉴于没有私有制(至少在非农业部门的活动中),所以这些人在资本主义的前面加上“国家”或“国家垄断”的形容词来表示上述经济的特征。这一标签还有一种更自由、随意的用法,即用以表示国家对私人所有制的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加强干预(参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条目)。比如,某些作家把美国经济就叫做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列宁曾用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术语表示苏维埃经济的一个临时过渡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某些部门为国家所有,但资本主义方式在大部分经济中却普遍存在着。当时列宁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为例,认为当时德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是由国家这个独一无二的托拉斯来经营的。这种情况被看作是马克思所预见的资本的集中和积聚过程的极限。列宁还强调苏俄的政治环境不同于德国,因而把国家资本主义看作是超越资本主义阶段的一种进步,后来的作家,特别是托洛茨基,则把其他人称作国家资本主义的现象当作是社会主义的一种堕落的表现或是尚未实现的社会主义的一种迹象。

在这些社会以及亚非新兴非殖民化国家中普遍存在的匮乏和需要积累的持久压力,曾使某些作家提出,应当用工业化而不是用资本主义来表述这一世界历史阶段。这一观点最杰出的倡导者是沃·惠·罗斯托(见“参考书目”⑧),他提出一个划分历史时期的方案,故意避开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的范畴。用诸如人均产值、储蓄率等经济标准来划分阶段。把一切社会都贴上资本主义这一共同的标签,无论是加上还是不加“国家”或“垄断”这样前缀也罢,都促使这样一种观点的形成,即认为不同的社会都趋于走向高消费和先进技术的普遍阶段。这显然是想同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特殊的短暂的历史阶段的观点相抗衡。罗斯托的划分历史阶段的方法,虽然受到来自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作家的许多批评,但它还是作为一种引人注意的东西而流传下来。他向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资本主义真的是一个短暂的阶段吗?社会主义的种种形式能与资本主义同时并行吗?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是什么?这样的社会走什么样的道路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参看向社会主义过渡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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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A贝尔和GC.明斯:《现代公司与私有制》,1932年英文版。

CAR.克罗斯兰:《社会主义的前途》,1956年英文版。

P.德鲁克:《看不见的革命:养老基金社会主义在美国是如何产生的?》,1976年英文版。

④约·肯·加尔布雷思:《新工业国》,1967年英文版。

R.希尔顿编:《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1976年英文版。

⑥拉·米利班德:《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1969年英文版。

⑦尼·普兰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1973年英文版。

⑧沃·惠·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1960年英文版。

⑨同上作者编:《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1963年英文版。

A.肖恩菲尔德:《现代资本主义》,1965年英文版。

 

卡特尔和托拉斯(cartels and trusts

参看垄断资本主义条目。

 

种姓(caste)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就对印度十分关注(着重参看他发表于《纽约每日论坛报》上的一些文章和《大纲》中的若干章节),但他的主要兴趣是作为亚细亚社会一般特征的村社所存在的“公社所有制”和不列颠资本主义对印度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而且很少谈到种姓本身(见“参考书目”⑧)。主要提到种姓的文章是《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其中马克思问道;“既然在一个国家里,不仅存在着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对立,而且存在着部落与部落、种姓与种姓的对立;既然一个社会完全建立在它的所有成员普遍的互相排斥和与生俱来的互相隔离所造成的均势上面,——这样的一个国家,这样的一个社会,难道不是注定要做侵略者的战利品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9页)。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的影响,得出结论说;“由铁路产生的现代工业,必然会瓦解印度种姓制度所凭借的传统的分工方式,而种姓制度则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同上书,第73页)。

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几乎很少有人分析或解释过种姓制度。那些这样做的人,通常也总是力图把这种明确划分为四个等级的种姓制度比作阶级制度。比如罗萨斯就论证说,在印度,种姓制度掩盖了阶级社会的性质,而封建的形式则往往掩盖了印度作为一个亚细亚社会的性质(见“参考书目”⑥,第159页)。然而,他也承认,就其各种复杂性(涉及无数小的地方种姓团体)而言,种姓制度是印度所特有的现象;因此,仅仅依据目前的知识还不能明确地解释种姓制度的发展(同上书,第162页)。不过,一位赞同马克思主义的印度历史学家(科萨姆比)批评罗萨斯的观点,说它“抹去了太多的细节,以致没有什么实用价值”(见“参考书目”④,第243页)。另一方面,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则承认种姓制度中存在着重要的阶级因素;斯里尼瓦斯评论说:“一个拥有土地的种姓,不论其宗教地位如何,都会实行有效统治”(见“参考书目”⑦),而贝泰伊则争论说:“在传统社会中,而且甚至在五十年以前……阶级制度就从属于种姓结构。〔而〕有没有土地所有权以及生产制度内部的各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种姓联在一起的”(见“参考书目”②,第191页)。

然而,大体说来,学者们都把地方种姓团体当作是麦克斯·维贝尔意义上的地位集团(见“参考书目”②,第188页;参看阶级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家条目),这种集团是由“生活方式”而不是由在生产制度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从这一观点出发,种姓便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突出的一个范畴,他们写到:“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1页)。问题在于,这样一种“多级的阶梯”和作为这种多级阶梯的特殊例子的种姓制度,能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围内得到充分的说明,还是说在这些情况下还需要作些特别的解释(比如宗教对种姓制度的影响;见“参考书目”③;参看印度教条目),尽管这些解释也许仍然是在作为“研究工作指南”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如恩格斯在189085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所说的)的影响之下。后一种可能性从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都承认种姓与阶级有密切联系这一事实中得到了支持。此外,印度的经济发展也开始使种姓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的一点就是出现了重大经济利益集团的“种姓联盟”(见“参考书目”①,第122135页)。不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种姓制度的研究,显然还处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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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FG .贝利:《政治和社会变革—1959年的奥里萨》,1963年英文版。

②安德烈·贝泰伊:《种姓、阶级和权力—变化中的坦乔雷特的阶级分层模式》,1965年英文版。

③路易·杜蒙:《人类的等级制—种姓制度及其含义》(1967),1970年英文版。

DD.科萨姆比:《印度的种姓和阶级》,1944年英文版。

⑤同上作者:《印度历史研究入门》,1956年英文版。

⑥保罗·罗萨斯:《印度的种姓和阶级》,1943年英文版。

MN.斯里尼瓦斯等人合著:《种姓—趋势报告及书目提要》,1959年英文版。

⑧丹尼尔·索纳:《马克思论印度及亚细亚生产方式》,1966年英文版。

 

资本的集中和积聚(centralization and concentration of capital

资本有两种不同的形态。就劳动过程来说,资本表现为支配劳动大军的、集中起来的大量生产资料;而就单个的资本家来说,它则表现为集中在资本家手中的作为资本的那部分社会财富。马克思把通过积累而不断积聚的过程叫做资本的积聚,把通过竞争和信贷而不断积聚的过程叫做资本的集中,这两个不同的过程反过来又对资本的上述形态产生着不同的作用。

积累是把利润重新投入于更加新的、更有效力的生产方法之中。新的生产方法意味着最低限度的投资规模不断增加,按每个工人计算的投入资本的比率也不断提高——因此,资本的不断积聚是相对于劳动过程而言的。然而,即使积累有助于增加供单个资本家使用的资本量,但家庭成员对财产的分配,新的资本同旧的资本的分裂以及新的资本的出现,所有这些都会增加资本家本身的人数,从而减少任何一个资本家手中所积聚的社会资本。就后面这些因素而言,积累相对放慢了,而对所有权的实际影响却是趋于分散化。因此,总的说来,积累虽使劳动过程中的资本积聚了,但却常常使所有权分散化了。

另一方面,竞争和信贷从两个方面使资本积聚。竞争促使生产成本的降低,从而有利于大规模的投资,而信贷制度则使单个资本家能为这种投资筹集必要的大量资金。因此,劳动过程中的资本的积聚比资本的纯积累要快得多。同时,由于竞争摧毁弱小的资本家,信贷制度能使强者吞并弱者,因而竞争和信贷制度将导致资本所有权的集中,而这种集中则绰绰有余地抵补了由于单独积累所引起的所有权的分散化。

所以,总的来看,伴随着资本主义的是生产的日益资本化和社会资本所有权的日益集中化(参看《资本论》第1卷,第23章;《资本论》第3卷,第15章;《剩余价值论》第3卷)。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这两种现象虽都源于竞争战,但它们反过来又加剧了竞争。然而,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完全的”或“纯粹的”竞争概念本身意味着任何积聚或集中全部是竞争的对立物。人们一旦把资产阶级的竞争等同于早期资本主义的竞争现实或等同于马克思对这种竞争现实所作的分析,那末资本的日益积聚和集中的历史事实似乎就成了证明竞争崩溃,以及“不完全竞争”、少数寡头控制和垄断统治产生的初步证据。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内部,由希法亭首创并由卡莱斯基、斯坦德尔、巴兰和斯威齐发展的主要传统,恰恰把这两种现象等同起来。这使得该传统的支持者们这样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最终将由垄断者、工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的结果来调节(参看经济危机条目)。瓦尓加(见“参考书目”③)和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