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波兰尼《巨变——近代西欧的政治和经济的源头》

第五章 市场模式的演变



  若要破除对十九世纪的经济迷信,先要详细研究市场的本质和起源,然后理解市场在资本主义经济发挥的主导作用,以及在这经济体系中以物易物或交换原则的基本意义。[1]

  以物易物,以实物代工资和以物换物是经济行为原则,其有效性取决于市场模式。市场是以物易物或买卖双方会面的场所。除非有这种市场模式存在,至少是部份存在,否则以物易物的倾向没有足够空间,无法产生价格。[2] 一如互惠得助于对等的组织模式、再分配因权力集中而变得较容易、家庭自产必须建基于独裁专制,交换原则的有效性必然取决于市场模式。社会可能有互惠、再分配或家庭自产,但不普遍;如其它原则占据上风,以物易物原则也可能在社会中处于次要地位。

  然而,在某些其它方面,以物易物原则不是与另外三项原则处在同样地位。与以物易物原则相关的市场模式,比「对等、中心或专制」更具体;与市场模式相比,这三项仅仅是「特征」而已,没有建立只为一项功能设计的制度。对等只是社会安排,没有产生独立制度,而是把现有制度模式化(部落或村庄是否具有对等模式,不涉及任何不同制度)。虽然中心模式往往产生独特的制度,意味没有动机会令制度只服务单一功能(例如村长或中央官员可能担任不同的政治、军事、宗教或经济职务)。最后,经济专制制度只是现有封闭组群的附属特征。

  在另一方面,市场模式有特有以实物代工资或以物易物动机,能够建立具体的制度,即是市场。最终,这也是市场控制经济体系对整个社会组织有极其重要后果的原因:这意味着社会运作是附属于市场。社会关系镶嵌[3]在经济体系之内,不是经济镶嵌在社会关系。经济因素对社会存在至关重要,排除了任何其它结果。因为一旦经济体系基于具体动机和特别地位而组成不同制度,社会必然被塑造以容许该体系按照本身规律运行。这就是大家熟知的声言:市场经济只能在市场社会运作。

  把多个孤立的市场组织成市场经济体系、把受调节的市场改变为自发调节的市场,这步骤确实至关重要。无论十九世纪欢呼这是文明巅峰或悲叹这是毒瘤增长,当时的想法很幼稚,以为这样的发展是市场扩张的自然结果,没有认识到市场逐渐转变为有巨大力量的自发调节体系,不是市场内在倾向要长出多余的东西,而是社会受到高度人为刺激的效应,以满足机械这人为现象产生的情况。当然没有认识到市场模式的有限性和非扩张性,近代研究令人信服地澄清了这事实。

  「市场并非处处都有;如市场不存在,尽管显示孤立状态和孤立的倾向,但却是与任何特殊发展状况无关;同样,市场存在也不能说明什么。」这乏味的句子引自Thurnwald的《原始社会经济学[4]》,概括了对这问题的近代研究重要成果。另一位作者从货币角度复述Thurnwald关于市场的说法:「从经济学角度看,部落使用金钱这事实与其它处于相同文化水平但没有使用金钱的部落没有分别。」无需更多论述,只要指出这些话语的更加惊人含意。

  市场或金钱是否存在,不必然影响原始社会的经济体系;这反驳了十九世纪的神话:金钱是一项发明,加快劳动分工的步伐和释放人类以物易物的倾向,因而不可避免地建立市场。实际上,正统经济史是基于对市场重要性有无限夸大的观点。唯一可以从没有市场状态正确导出的经济特征是「某种孤立状态」或「孤立倾向」;对经济的内部组织来说,市场是否存在没有什么差别。

  理由很简单。市场不是主要在经济之内运行的制度,而是在其外。市场是长途贸易聚会之地。普通的地方市场并不重要。此外,长途贸易和地方市场本质上都不是竞争性,因此这两种市场都没有什么压力要建立地域贸易,即所谓内部市场或国家市场。以上每一句话都打击传统经济学家的一些公理式假设,但这些言论严格追随近代研究所呈现的事实。

  诚然,这些说法的逻辑几乎与传统学说的基础逻辑相反。正统学说从个人倾向于以物易物开始,从而导出要有当地市场,然后是劳动分工,最后是贸易,然后是外贸甚至包括长途贸易的必要性。依据现有的知识,这次序应该几乎颠倒:真正的起点是长途贸易,这是商品地理位置的结果,地理位置也决定劳动分工。长途贸易往往产生市场,而市场涉及以物易物行为和买卖行为(如有使用金钱);因此,市场最终为某些人提供机会让他们陶醉于所谓讨价还价的倾向,当然这不是必要的。

  这学说的重要特点是贸易源于与经济内部组织无关的外部环境:「从观察狩猎到区域以外取得物品得出的原则付诸应用,导致一些我们后来认为是贸易的交易形式。」[5] 寻找贸易之源,起始点应是从远方取得物品,一如狩猎。「澳大利亚中部Dieri族每年七、八月间长途跋涉到南方以取得用于彩绘身体的红赭石…他们的邻居Yantruwunta族同样到八百公里外的Flinders山区取得赭石和沙岩板,用作碾压草籽。在这两个例子,如当地人反对他们采石,可能要动武。」相对于我们惯见的贸易,这种强行采石或寻宝行动明显非常类似抢夺和海盗行径,基本上是单方面的事情,后来变为双方「某种形式的交易」,往往只是因为当地有势力人士勒索,或是类似Kula贸易圈、西非Pengwe远访团的互惠安排,又例如Kpelle族族长坚持招待全部宾客从而垄断外贸。诚然,这种访问不是偶然行为,而是真正的贸易行旅;这是我们现在的观点,不是他们当时的观念;物品交易以互赠礼品为名、并经常回访。

  我们由此得出结论:尽管人类社会似乎从未完全忘掉外部贸易,这种贸易不是必然涉及市场。最初,外贸更多是冒险、探险、狩猎、海盗和战争,而不是以物易物。这也极少有和平是双方事务的意思,即使有这样的意思,通常也是按照互惠原则组织,不是以物易物。

  这种交易形式转变为和平的以物易物,可追溯两个方向:何谓以物易物,何谓和平。如上所述,部落行旅可能不得不遵守当地有势力人士设定的条件,可能向陌生人强行索取一些对等之物;这种关系尽管不完全是和平性质,但可能导致以物易物:单方面来访变为两方面交往。另一种发展情况常见于非洲丛林的「无声贸易」:通过有组织的休战以避免战斗,而贸易在双方小心谨慎的情况引进了和平,信任和信心这些元素。

  众所周知,市场后来成为重要的外贸组织。但从经济观点来看,外贸市场完全不同于地方市场或内部市场,不仅规模有区别,而且制度有不同功能和起源。外贸是运输;重点是某地区缺少某些类型的物资;例子是英格兰以羊毛交换葡萄牙的葡萄酒。地方贸易不用运输,局限于当地物资,因为物品太重、太大或容易损耗。因此,外贸和地方贸易与地理距离有关;地方贸易局限于那些无法克服地理距离的货品,外贸限于能克服地理距离的货品。这种贸易正确地描述为补充性贸易。地方贸易是城乡之间的补充性贸易,外贸是不同气候区域之间的补充性贸易;都是建立在这原则。这种贸易无需意味着竞争,如竞争可能会扰乱贸易,消除竞争不会有矛盾。相对于外部和地方贸易,内部贸易的本质有竞争性;除了补充性交易,还包括来自不同源头但相似货品的庞大数量交易彼此竞争。因此,内部贸易或国内贸易出现之后,竞争才逐渐被接受为贸易的通常原则。

  这三种贸易类型的经济功能和起源都非常不同。上文已讨论外贸的起源:因应运输需要歇脚的浅滩、海港、河源或陆路交通交汇,市场应运而生。「港口」成为水路交通交汇点。[6] 欧洲著名集市的短暂昌盛是长途贸易产生某种类型市场的例子;英格兰的专卖城镇是另一个例子。尽管集市和专卖城镇再次突然消失令教条主义进化论者惊惶失措,但港口和城镇在西欧人民定居过程中有巨大作用。即使城镇建立在外贸市场所在之处,地方市场往往在功能和组织两方面都是独立于前者。港口、集市和专卖城镇都不是内部或国内市场的发源地。究竟源出何处?

  既然有了个别的以物易物行为,理所当然以为这会导致地方市场的发展,而这样的市场一经存在,也会同样自然地导致内部或国内市场的建立。然而这些假设全都不成立。一般而言,个别的以物易物行为不会导致在社会中建立市场,社会有其它经济行为的原则。几乎所有原始社会都常见以物易物的行为,但被认为并不重要,因为这没有供给生活必需品。古代的再分配制度庞大,常见有以物易物行为和地方市场,但至多只是附属性特征。互惠原则也是如此:以物易物行为一般镶嵌在长期关系之中,意味着信任和信心,这情况会消除交易的双边特征。限制因素来自于社会各方面:风俗和法律、宗教和魔法都同样限制了交易行为的人和物、时间和场合。一般而言,以物易物只是参与大家心中有数的物品交易。西南太平洋小岛Tikopia语言的Uta就是互惠交易中的传统对等安排。[7] 十八世纪观念认为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讨价还价的自愿元素和以实物代替工资,在实际交易中没有什么空间;在这交易程序背后这动机很少有机会浮现。

  习惯性的表现方式反而是反其道而行。送礼者可能只是把礼品丢在地上,而收礼者假装偶然捡起,或甚至让随从拾起。仔细检视收到的礼品,不是大家接受的行为。有理由相信这高雅态度不是因为对交易的物质方面没有兴趣,而是可以把以物易物的礼节描述为限制这项特征的抵消性发展。

  诚然,从已有证据来看,断言地方市场是从个人交易行为发展而来可能是轻率之言。地方市场的源由模糊不清,只可以说:从一开始,这制度有许多安全措施以保护社会的现有经济组织不受市场作为的干扰。人们的礼节仪式是确保市场安宁的代价,限制了市场范围又确保市场在既定的狭窄局限内运行。市场体系最重要的结果是城镇和都市文明的诞生,实际上是这种矛盾发展状况的成果。城镇作为市场的产物,不仅保护了市场,也防止市场向乡村扩张而侵扰社会的现有经济组织。「包围[8]」这单词的两个意思正好涵盖城镇的双重功能:「包含」和「限制」发展。

  如以物易物的行为被各种禁忌包围,以避免这种人际关系滥用正常经济组织的功能,那么市场的纪律是更加严厉。非洲坦桑尼亚人数最多的Chaga族有这样的例子:「市场必须在墟期定期开放。若是因任何事情未能开放一两天,市场在净化之前就不能做生意⋯有任何流血事件,市场都必须立即补赎。从那一刻起,妇女不得离开市场,人们不得触摸货品;货品必须先净化才可以带走或用作食物。最低限度要实时用山羊献祭。如妇女在市场生孩子或流产,必须采用更昂贵严肃的补赎方式,以生乳畜牲献祭。首领的家宅还须用乳牛血液净化,并逐区喷洒区内的妇女。」[9] 这样的规则使市场扩张更不容易。

  家庭主妇在典型地方市场购买日常必需品,农民和工匠出售各自的产品;世上各地的市场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这种市集在原始社会是相当普遍,而且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在大多数西欧国家几乎保持不变。不管是中非部落,还是法国中古时代的城市,或是亚当·斯密时代的苏格兰村庄,大同小异的市集都是当地生活的附属品。乡村如是,城市也如是。城市的地方市场基本上是街坊市场;尽管这对社会生活极为重要,但没有任何迹象依照本身模式改变现有的经济体系。街坊市场不是内部或国内贸易的起源。

  西欧的内部贸易实际上是因国家干预促成。一直至〔十六世纪〕商业革命时代,我们现在当作是国内贸易并不是全国性质,而只是城市之间的贸易。汉萨同盟[10]不是由德国商人组成,而是由来自北海和波罗的海城镇的贸易寡头组成的公会。汉萨同盟没有把德国经济生活「国家化」,而是故意切断了内陆与贸易的联系。安特卫普、汉堡、威尼斯或里昂的贸易决不是荷兰、德国、意大利或法国的国内贸易。伦敦也不例外,没有什么「英格兰」色彩。这时期的欧洲贸易地图只有城镇,留白的都是乡村地区:从有组织贸易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是没有乡村。所谓国家只是非常松散的政治单位,经济是由无数大大小小,自给自足的家庭和不起眼的地方市场组成。贸易局限在有组织城镇的地方性街坊贸易或是长途贸易;两者被严格分开,而且不允许随意渗透乡村。

  城镇组织内部的地方贸易与长途贸易长久分离,对演化论者来说肯定是另一打击;演化论认为事情似乎总是一事生一事。但就是这特殊事实形成西欧都市生活的社会史关键。这颇为支持本书根据原始经济体系的条件所推断市场的起源。地方贸易与长途贸易之间的显著分别可能看起来过于刻板,尤其是这导致本书颇为令人惊讶的结论,即是长途贸易和地方贸易都不是现代内部贸易的起源,因而别无选择,只能以政府干预作为解释。最近的研究也证实这结论。不过,先要简略介绍都市文明史,因为这是由中世纪城镇范围内的地方贸易与长途贸易的特别分离状态塑造。

  这分离状态实际上是中世纪城市中心制度的核心。[11] 城镇是自由民[12]的组织。只有自由民才有公民身份,而这制度是建基于自由民和非自由民之间的区别。乡下的农民和来自其它城镇的商人很自然都不是自由民。但是,尽管城镇有军事和政治影响力对付周边的农民,但不能加诸外国商人。因此,自由民在地方贸易和长途贸易的地位是完全不同。

  关于食品供应,规章要求强制公开交易和禁止中间人,以管制贸易和防止提高物价。但这些规章只适用于城镇之间及周边地区的贸易,长途贸易有完全不同的管制。香料、咸鱼或酒类要经长途运输,因此是属于外商及其资本性批发贸易的范围。地方规章不能管制这种贸易,只可以尽可能排除在地方市场之外,并为此而完全禁止外商从事零售。在进口方面,资本性批发贸易量增长越多,强行将其排除在地方市场之外的措施就越严格。

  在工业产品方面,地方贸易与长途贸易之间的分离更为深切,影响出口生产的整体组织。原因在于组织工业生产的行业公会的性质。地方市场的生产是根据生产者的需要而管制,因而把生产限制在有利可图的水平。这原则很自然不适于出口,因为生产者的权益不会为生产设限。因此,虽然地方贸易受到严格管制,出口生产只受到行业公会的常规控制。那时代的主导出口产业是布匹贸易,实际上建基于资本性的受薪劳工制。

  地方贸易与出口贸易之间越来越严厉的分离,是都市生活对灵活资本威胁要瓦解城镇制度的反应。典型的中世纪城镇要避免威胁,不是试图化解可控制的地方市场与变化多端又不可控制的长途贸易之间的矛盾,而是通过最严厉执行排斥和保护政策来面对危险;这些政策是其生存之道。

  实际上,这意味着城镇致力建立任何可能的障碍以阻止资本性批发商迫切要求的国内市场或内部市场。通过维持非竞争的地方贸易和城镇之间同样非竞争长途贸易的原则,自由民利用一切可用手段阻止贸易范畴纳入乡村,也阻止开放城镇之间的一视同仁贸易。正是这发展迫使领土国家走到最前线,成为市场「国家化」的工具和创立内部贸易。

  十五和十六世纪时,国家采取深思熟虑的行动,把营商体系强加诸极度保护主义的城镇和诸侯国。重商主义摧毁了地方贸易和城市间贸易的过时特殊主义[13],清除了这两种非竞争商贸活动之间的屏障,为国内市场扫除障碍,而国内市场则越来越忽视城乡之间以及各城镇及省份之间的区别。

  营商体系实际上是人们面对许多问题时的反应。从政治上来说,中央集权国家是商业革命召唤的创新;商业革命把西方世界的重心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地带,促使较大规模农业国家的落后人民为了商业和贸易而组织起来。就外部政治而言,建立主权是时代的需求;因此,重商主义的治国之道包括为外交事务的力量而调集整个国土的资源。就内部政治而言,统一被封建主义和城市特殊主义分裂的乡间是这种努力的必要副产品。

  就经济而言,统一的工具是资本,即是私人囤积的财富,因此尤其适用于商业发展。最后,把传统的地方自治体系扩大到整个国家领土,为中央政府经济政策提供了管理技能。法国的行业公会每每是国家机构,扩大到整个国家;在英格兰,围城城镇衰落,致命削弱行业公会制度,乡村在没有行业公会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工业化;与此同时,在英法两国,贸易和商业扩大到全国各地,成为经济活动的主导形式;这情况就是重商主义的内部贸易政策的起源。

  国家干预行动从特权城镇的约束下解放了贸易,现在需要解决城镇曾经成功对付的两个密切相关的威胁:垄断和竞争。当时众人皆知竞争最终肯定导致垄断,对垄断的畏惧比后来更甚,因为这往往影响生活必需品,容易置社会于险境。解决办法是全面管制经济生活,但这一次是在全国范围而不再只是在自治区。以现代眼光来看,可能容易认为排除竞争是目光短浅,但实际上这是在特定条件下保护市场运作的手段。因为买方或卖方的任何暂时侵扰市场的行为肯定会打破市场平衡,挫伤一般买家或卖家,导致市场停止运作。从前的经销商无法肯定货物卖得好价钱而停止供货,而供给不足的市场成为垄断商家的猎物。需求方面有程度较少的同样危险,因为需求快速减少之后可能是需求垄断。政府为了使市场摆脱特殊主义的限制和各种收费及禁令,所采取的每步骤都危及生产和分配的有组织制度;这制度受到无节制竞争和无执照商人侵入的威胁,只从市场「捞好处」但不保证市场长期存在。因此,虽然新的国内市场无可避免具有某程度的竞争,但占据主导地位的还是传统的管制特征,不是新的竞争元素。[14] 经济体系的广泛基础依然是为生计而劳动的自给自足农户,逐渐通过内部市场的形成而被集成庞大的国家单位。这国内市场现与地方市场和外国市场并存和部份重迭。内部商贸补充农业,而内部商贸是相对孤立的众多市场,与在农村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的家庭经济原则完全并行不悖。

  以上总结本书对工业革命时代为止的市场史概述。众所周知,人类史的下一阶段试图建立庞大的自发调节市场。西方民族国家的重商主义特有政策没有预示这独特的发展结果。重商主义「解放」贸易,仅仅是把贸易从特殊主义中解放,但同时却扩大管制范围。经济体系被淹没在一般的社会关系;市场仅仅是社会权威为了控制和管制而订立制度的附属特征而已。

第五章数据参考


   「社会与经济体系」的参考文献
  十九世纪曾试图建立基于个人谋利动机的自发调节经济体系。本文认为如此的冒险行为本质上是极不可能的事情。本文只关注这方法意味着对生活和社会的扭曲观念。例如,十九世纪的思想家假定人们的行为一如市场的商贾是「自然」的行为,而任何其它行为模式都是非自然的经济行为,是干预人类本能的结果;只要人类听其自然,就会自发形成市场;不管这样的社会有什么道德基础,其可行性起码是建基于人类不可改变的特性,等等。与这些主张几乎完全相反的观点出现在社会科学不同领域的现代研究证言,涉及诸如社会人类学、原始经济、早期文明社会史以及一般经济史。确实,不管明示或暗喻,经济自由主义哲学包含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的假设,几乎全都被驳倒。以下是一些引文。

  (1)「谋利」的动机不是人类的「天性」。
  「原始经济的典型特点是生产或交易没有谋利的意欲。」(Thurnwald, Economics in Primitive Communities, 1932, p. xiii) 「另一个必须彻底被推翻的概念是目前一些经济学教科书中提到的原始经济人概念。」(Malinowski, Argonauts of the Western Pacific, 1930, p. 60) 「曼彻斯特自由主义派的理想型在理论和历史观点都是误导,必须反对。」(Brinkmann, "Das soziale System des Kapitalismus." In Grundriss der Sozialokonomik, Abt. IV, p. 11).

  (2)期望劳动有偿不是人类的「天性」。
  「在较文明的社会中,谋利经常是劳动的刺激因素,但在原始的天然状态中从来没有激励劳动的作用。」(Malinowski, op. cit., p. 156) 「未受影响的原始社会根本找不到劳动与有偿报酬的想法有任何联系。」 (Lowie, "Social Organization,"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 XIV, p. t4). 「没有地方出租或出售劳力。」(Thurnwald, Die menschliche Gesellschaft, Bk. III, 1932, p. 169) 「把劳动视作责任,无需补偿⋯」很普遍。(Firth, Primitive Economics of the New Zealand Maori, 1929) 「即使在中世纪,因为赚工资而为陌生人工作是闻所未闻。」「陌生人与责任没有个人联系,因此应为荣誉和认同而劳动。」游吟乐师是陌生人,「接受报酬,因而被人鄙视。」(Lowie, op. cit.)

  (3)把劳动限制在不可避免的最低限度不是人的「天性」。
  「我们留意到到工作从来不局限于不可避免的最低限度,而是超出绝对必要的数量,这归因于自然或已成习惯要有所为的功能性欲望。」(Thurnwald, Economics, p. 209) 「劳动量总是超过严格需要。」(Thurnwald, Die menschliche Gesellschaft, p. 163)

  (4)劳动的常见激励因素不是谋利,而是互惠、竞争、工作的乐趣和社会认可。
  互惠:「即便不是全部,大部份经济行为属于某种互惠送赠和回赠的链条,长期而言两方平衡,双方同等受益⋯。如某人的经济行为经常固执地不服从法规,很快会被社会和经济秩序排斥—这人也非常清楚。」(Malinowski, Crime and Custom in Savage Society, 1926, pp. 40-41)

  竞争:“竞争是尽力表现,尽管目标一致,但竞争的表现却极不一致⋯为力争优秀而重复各种模式。」 (Goldenweiser, "Loose Ends of Theory on the Individual, Pattern, and Involution in Primitive Society." In Essays in Anthropology, 1936, p. 99) 「把大木柱搬到庭园或搬走已收割的山药,人们在速度、干劲和能够举起的重量方面相互竞争。」(Malinowski, Argonauts, p. 61)

  工作的乐趣:「为工作而工作,是〔新西兰〕毛利族人不变的特点。」(Firth, "Some Features of Primitive Industry," E.J., Vol. I, p. 17) 「大部份时间和劳动花在美观美化的事情,庭园打扫整洁,清除所有垃圾;筑起精致又牢固的栅栏,特别是支撑结实和粗大的山药杆子。在某种程度上,所有这些都是种植庄稼要做的事;但毫无疑问土人尽心尽意已远远超出纯粹必需的限度。」(Malinowski, op. cit., p. 59)

  社会认可:「庭园收拾得尽善尽美,是某人社会价值的一般指数。」(Malinowski, Coral Gardens and Their Magic, Vol. II, 1935, p. 124) 「预期小区人人一样的勤奋。」(Firth, Primitive Polynesian Economy, 1939, p. 161) 「印度洋的安达曼岛人认为懒惰是反社会行为。」(Ratcliffe-Brown, The Andaman Islanders) 「受命于他人而劳动,是社会服务,不仅仅是经济性质的服务。」(Firth, op. cit., p. 303)

  (5)从古至今人性皆是如此。
  Linton在《人类研究Study of Man》提醒要注意心理学理论的性格决定论,主张「全面观察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性格〕类型的整个范围普见于所有社会⋯。换句话说,观察者一旦看透了文化差异的屏障,会发现各式人等基本上和我们相同。」(p. 484)。Thurnwald强调人类在所有发展阶段极为相似:「上文研究的原始经济与其它形式的经济没有区别,都是关乎人际关系,并建基于相同的社会生活普遍原则。」(Economics, p. 288)「人类的自然元素有一些基本相同的集体情绪,足以解释人类社会存在重复出现相似结构。」("Sozialpsychische Ablaufe im Volkerleben." In Essays in Anthropology, p. 383) Ruth Benedict的《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最终是基于相似的假设:『愚见以为普世人类的性格相当稳定,似乎每一社会都潜在大致相似的分配,似乎文化根据传统模式从中选择,把大多数人铸为一体。例如,按照这种解释,「灵魂出窍」的出体经验是局限于任何人口的少数人。如这种体验得到尊重和奖赏,有相当比例的人会演示或效仿⋯』」(第233页)。Malinowksi的著作始终坚持相同的立场。

  (6)经济体系一般是嵌镶于社会关系;非经济动机确保物品的分配。
  原始经济是「是社会事件,把各人作为有相互联系的整体来看待。」(Thurnwald, Economics, p. xii)这同样见诸财富、劳动和实物交易。「原始财富不具有经济特性而是社会特性。」(同上)。劳动能够「有效工作」,因为这「被社会力量整合为有组织的努力。」(Malinowski, Argonauts, p. 157)「商品和服务的实物交易大多数在固定的伙伴关系中进行,或与一定的社会关连有关,或是涉及非经济事务的相互依存关系。」(Malinowski, Crime and Custom, p. 39)

  支配经济行为的两项主要原则似乎是「互惠」和「贮存与再分配」:「整个部落生活渗透着频繁的交换。」(Malinowski, Argonauts, p. 167) 「今天之给,有日后之得作为补偿。这是遍及原始生活的每一层关系的互惠原则结果,⋯」(Thurnwald, Economics, p. 106)互惠之变得可能,「每一原始社会都有一定的制度〔两重性〕或是结构的均衡,作为互惠责任不可缺少的基础。」(Malinowski, Crime and Custom, p. 25)「〔巴布亚新基内亚〕Banaro族人先人灵位的对称分隔是以同样对称的社会结构为基础。」(Thurnwald, Die Gemeinde der Banaro, 1921, p. 378) Thurnwald发现,「贮存和再分配」的做法最为普遍,从原始狩猎部落一直至最大的帝国都适用;与互惠行为有时互不相干,有时相互结合。物品由中央以各种各样方式收集,然后再分配社会各人。例如,在太平洋群岛,「国王作为第一部族的代表人物,接受部落的收入,随后以赏赐形式再分配各人。」(Thurnwald, Economics, p. xii) 这种分配功能是中央机构政治权力的主要源头(同上,第107页)。

  (7)为自己和家人储存食物不是初民生活的部份。
  经典著作假定「前经济人」不得不照料自己和家庭。Carl Buecher本世纪之交的开拓性著作重提这项假设并广泛传播。最近的研究一致纠正了他的观点。(Firth, Primitive Economics of the New Zealand Moari, pp. 12, 206, 350 ; Thurnwald, Economics, pp. 170, 268, and Die menschliche Gesellschaft, Vol. III, p. 146; Herskovits, The Economic Life of Primitive Peoples, 1940, p. 34; Malinowski, Argonauts, p. 167, footnote).

  (8)互赠与再分配是经济行为原则,不仅适用于小原始社会,也适用于庞大而富有的帝国。
  「分配有本身的独特历史,起始于狩猎部落的最原始生活。」「⋯较为现代和有较明确阶层的社会其情况不同⋯」「牧人与农民的接触是令人印象最深刻的例子。」「⋯这些社会的各自情况有颇有差异。随着一些家族的政治权力提升和专制君主崛起,分配的功能增大。族长收受农民的礼物,现已变成〔税收〕,分发百官,特别是附属宫廷的官员。」

  「这发展涉及更复杂的分配制度⋯。」 所有古国(古中国、印加帝国、印度各王国、埃及、巴比伦)的税款和工资利用金属货币,但更多利用储存在谷仓和仓库的实物支付⋯分配给官员、士兵、有闲阶级这些不参与生产的人口。在这个例子,分配实现了基本的经济功能。」 (Thurnwald, Economics, pp. 106-8).

  「谈到封建主义,我们通常想到中世纪欧洲⋯。然而,这是一种体制,很快呈现在有阶层的社会。大多数交易是实物形式,上层阶级声称独霸所有土地或家畜;这些事实是封建主义的经济起因⋯。」(同上,第195页)。



  
[1] 原注1:见本章数据参考。
  
[2] 原注2:Hawtrey, G. R., The Economic Problem, 1925, p. 13. 「个人主义原则的实际应用全然取决于交易的实务。」但Hawtrey错误假设市场的存在是简单地源自交易实务。
  
[3] embedded
  
[4] Economics in Primitive Communities
  
[5] 原注3。Thurnwald, R. C., Economics in Primitive Communities, 1932, p. 147.
  
[6] 原注4。Pirenne, H., Medieval Cities, 1925, p. 148 (footnote 12).
  
[7] 原注5:Firth, R., Primitive Polynesian Economics, 1939, p. 347.
  
[8] contain
  
[9] 原注6。Thurnwald, R. C., op. cit., p. 162-164.
  
[10] Hanseatic League/ Hanse。十二至十三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时代中欧诸城组成的商业、政治联盟,以德国北部城市为主。
  
[11] 原注7:本文表述追随H. Pirenne的知名著作。
  
[12] burgesses
  
[13] particularism
  
[14] 原注8:Montesquieu, L'Esprit des lois, 1748. "The English constrain the merchant, but it is in favor of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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