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1976)

译 者 前 言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是英国伦敦梅休因出版公司一九七六年出版的,作者特里·伊格尔顿属于英国六十年代出现的“新左派”。此书围绕四个论题,即“文学与历史”、“形式与内容”、“文学与倾向”和“作为生产者的作家”,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原理,并介绍了苏联、东欧和西方各种“马克思主义”批评家的观点。伊格尔顿的主要论点如下:

  一、文学是社会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意识形态是一种复杂现象,其中掺杂着矛盾冲突的世界观。因此,文学作品不可能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简单反映。优秀的写作技巧,意味着具有一种能自由支配的思想洞察力,这种洞察力在政治上进步与否无关紧要,在缺乏真正的革命艺术的情况下,对资本主义社会抱有敌意的极端保守主义反倒能产生最有意义的文学。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相应关系,因而文学与现实的联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单从文学作品中寻求政治经济和阶级斗争状况,这是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做法。分析文学作品要分析种种因素,如作家的阶级地位、意识形态形式及其与文学形式的关系、文学创作的技巧、美学理论等等。

  三、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辩证的。只注意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而忽视文学形式问题,这又是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做法。形式也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形式的变化反映了意识形态的变化。如现实主义转化成自然主义和形式主义,关键在于一八四八年欧洲革命的失败。

  四、列宁在《党的组织与党的文学》一文中提出文学创作必须具有公开的阶级性,这条原则适用于党的文学,尤其是“党的理论著作”,而不适用于全部文学创作。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评论文学时,很少规定文学作品在政治上“应当如何如何”。因此,政治倾向是否正确,“不能当作马克思主义批评的基础”。

  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一创作口号是“错误的”,斯大林对文艺进行了“近代史上前所未有的摧毁性打击”。

  六、文学作品的主观意图和客观意义之间的区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矛盾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巴尔扎克,列宁对托尔斯泰以及卢卡契对司各特的分析便是运用这一“矛盾原则”的范例。

  七、文学“反映”现实的提法是不确切的,它把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看作象照镜子和照相那样被动、机械的关系。

  八、文学艺术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从另一意义上也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作家、艺术家生产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又是雇佣劳动者;文学艺术创作也是一种制造业,作品、艺术品可以是商品。艺术生产也依赖某些生产技术,艺术生产方式也决定艺术形式。因而,如何阐明“作为生产的艺术与作为意识形态的艺术之间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当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中涉及的观点和问题反映了当代西方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现状。我们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了解实在太少,希望这本小书能引起大家的兴趣,更多地介绍外国的研究状况,以便于分析和鉴别,提高我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水平。

  本书所译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引文,凡与中译本有出入的,均根据本书英译译出。

  由于我们对这方面情况了解和研究不够,译文难免存在错误和缺点,请读者在引证时核对原文,不要直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