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台湾自主工会运动史 1987-1989

第八章 摊牌:新工会与劳工行动


· 8-1 罢工权
· 8-2 1988年春季抗争
· 8-3 苗客罢驶事件与国民党策略
· 8-4 苗客事件的余波
· 8-5 1989年罢工潮
· 专题之十:桃园客运产业工会
· 专题之十一:国营企业遇上自主工会:台湾石油工会
 


  劳资争议是新工会运动的因,也是新工会运动的果。1986年劳工业减薪及积欠工资等问题开始采取行动劳资争议与劳工的集体行动扩散成全岛性的风潮,在这个过程中,自主性的劳工团体也逐渐形成。新工会的成立使得劳工在劳争议中比较容易成功。依据行政院劳委会的统计,1987年的劳资争议有1609件,参与人数有15404人;1988年的劳资争议则有1314件,参与的劳工则有23449人。[24]


8-1 罢工权


  虽然原来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有罢工的权利,但是在漫长的严戒期里,罢工权利是被冻结的,并且对违抗者订有严苛的罚则,甚至包括死刑。
  1987年,国民党政府解除戒严令,并代之以“国家安全法”。原本国民党政府不愿取消对罢工权的限制,但是在国内外的压力影响下,只好让罢工权合法化。
  但是在现有的法令底下,什么才是“合法”的罢工,在技术上很难。只有跟工作有关的罢工才被允许。同情性罢工、政治性罢工或者其它理由的罢工都是非法的。如有劳资争议,工会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调解。在调解期间,不允许罢工或怠工。当调解失败工会想要罢工时,工会必须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决要不要罢工。如果多数会员同意罢工,工会才通通知会员停止工作。
  调解是否失败是由政府来,这项决定权常常是用来对付工人。调解时间的长短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在调解期间,工会干部必须非常努力地维持工人的斗志。
  结果是,工人通常不用正式的罢工,改采其它中止工作的方法。代替罢工的办法是,召开会员大会,会员请假去参加大会,事实上等于是罢工。依照法律规定,工会理事会有权召开会员大会,员工也有请假的自由。没有正式组织的工人则必须使用其它策略以避免触犯法律。钻法律漏洞乃是劳工行动的一种形式,同时群众示威也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展露劳方的实力与团结。
  台湾自主工会运动的一个明显特性,是强调要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中进行。然而,不论怎么守法,政府都有权解释法令,并且有权选举是否采取行动。


8-2 1988年春季抗争


  春季是台湾工人领年终奖金的时间。年终奖金是要让工人家庭过年用的,农历春节是中国人最主要的节日,在这段时间,需要额外的费用来整修房子;添置新装、购买礼物,以及张罗家族团圆的年夜饭。
  1988年春天,工人们不再像以前老板给多少他们就拿多少。他们开始进行一连串的抗争行动以及集体谈判,要求提高年终奖金,同时要求改善劳动条件。据非官方的估计,在1988年的头二个月,就有超30家公司的工人,成功地争取到较高的年终奖金,同时在许多案例自由,劳动条件也改善了不少。[25]
  政府是台湾最高的雇主,因此躲不掉解严后出现的工潮。最著名的案例是由台湾石油工会在1988年8月所主导的争议事件。工会要求石油公司1984年施行的遵守劳基法。
  在987年至88年这一回合的劳资争议中,出现了1988年8月的苗栗客运产业工会罢工事件。苗客罢驶事件是解严以来,由自主工会所组织为期最长的罢工。它也标示着官方与资方开始对日渐壮大的工运力量进行激烈的反扑。在苗客事件中,所有的反对力量都被卷在一起,一同向国民党政府摊牌。


8-3 苗客罢驶事件与国民党策略


  苗客罢驶事件是新劳工运动的分水岭。国民党政府非常担心这些劳资争议问题,因此想用修改法令及重新解释法令的方式,来抵制工运的合法成长。在资方这边,则形成一个由各县市客运公司所组成的资方联盟,一同对抗工人的抗争行动。
  然而,苗客的工人并不孤立。苗客事件是第一次个别公司的罢工,获得所有自主工会的支持,并形成一个真正的劳工团结阵线。
  1988年7月,苗栗客运公司将票价调高,为了增加公司的收入及工人的工资。票价调高之后,刚于5月成立的苗客工会便就工资调幅与公司进行初步的谈判。工会并趁此,要求资方完全履行劳基法上的规定。
  但是资方的态度非常强硬,谈判陷入僵。工会为了展示他们要求调薪及合理劳动条件的决心,决定在8月1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这在效果上等于是一次罢工。
  官方一直密切观察这次谈判的发展,并迅速采取行动。在工会召开会员大会的同一天,官方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处理这个个案。这个委员会事实上就是官方打压这次罢驶行动的法定刽子手。
  经历过一连串劳资争议之后,国民党政府决定采取立场遏止工潮。很明显地,官方一直在等待一个操兵练将的机会,苗客罢驶事件刚好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国民党用来掌控这次罢驶事件的特别委员会,是由行政院劳委会的主委所主持,劳委会乃是政府处理劳资争议的最高行政机关。其它的委员则来自省政府及县政府。此外,苗栗警方也在里面。
  这个委员会裁定,如果苗客工人连续三天不上班,公司可以依据劳基法将他们开除。委员会作这项裁决的最基本理由是会员大会不合法。但是依据工会法,理事会有权召开会员大会,不必经过政府机关的认可。不过,如果依照行政命令,则所有的人民组织都应该接受政府有关机关的监督。因此委员会认为,苗客工会召开的会员大会未经县政府核准,所以是非法的。
  在调解还没有被官方裁决失败之前,工会既不能进行罢工,也不能表决要不要罢工。因为苗栗县政府有权处理调解,也有权决定什么时候才宣布调解失败,所以任何抗争行动都可能变成非法。
  为了使罢工合法,苗客工会弄到县政府保存的两次调解会议的记得,当作调解失败的证据。8月8日,会员大会决议进行。224人投票,220人赞成罢工。工会宣布历时了8天的会员大会结束,正式开始罢工。
  然而,省劳工局的官员可不这么想。他们认为,会员大会既然未经官方核准,当然是非法的,因此任何决议都是无效的。所以,尽管罢工行动一切依法进行,仍然是非法的。
  跟官方磨完这场消耗元气的游戏之后,苗客的工人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了表达他们对官方介入的不满,123名苗客工会会员,在8月15日退出国民党。
  打从一开始,苗客的资方就决定不向工会的要求屈服。在官方和其它客运公司的支持下,资方更可以采取强硬的立场。
  在罢驶的第6天资方便贴出公告,要求工人隔天上班,违抗者将被开除。工会对此置之不理,于是在8月9日,245名工会会员被开除。资方更进一步要求县政府解散苗客工会,宣称所有的会员都不再是公司的员工,工会已经没有会员。
  资方威胁说,如果罢工继续下,公司将结束营运。资方宣称,他们宁愿关掉公司,也不愿向工人的要求屈服,因为这将使他们的营运“毫无利润”可言。同时,资方也寻求其它客运公司的协。自罢工开始,苗客资方便央求新竹客运与台汽公司前来协助。这些公司借出车辆以提供有限的服务。
  尽管官方与资方用尽一切办法,但罢驶仍然持续下去。在这个时候,全台湾的32家客运公司都提供公交车给苗栗地区。省交通处并同意调度不同地区的公交车。8月16日,来自全省客运公司0的多辆公交车抵达苗栗—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的资方为抵制罢工所形成的联盟。
  当天,工会设置了纠察线,阻止公交车进入车站。警方则布置在靠近车站右侧的工会办公室,威胁要起诉任何阻挡公交车的人。为了确保能顺利上路,每辆开离车站的公交车都有一辆警车保护。
  这场冲突以后,五名工会干部被起诉,罪名是非法罢工期间进行纠察活动。这是工会干部第一次以这种罪名被送进法庭。借着这种作法,自主工会干部的威胁开始。
  资本家这边有政府撑腰,工人这边也团结了所有的反对力量。这些反对力量包括所有的自主工会、自主性劳工组织(包含一些教会的劳工中心),以及来自民进党、工党以及刚成立的劳动党等反对党的代表,还有妇代表团体和学运分子。
  全台湾的自主工会干部们都了解,政府正在进行反扑,企图打垮工运。他们认为苗客罢驶乃是他们自己的抗争。一些鼓励工人支持罢驶的文宣写着:“支持苗客工会,就是支持我们自己(工人!)”、“支持苗客工会,就是维持工人尊严!”。
  政治反对力量也立即提供支持给苗客工会。在官资连手打压苗客工人的时候,政治反对势力跟自主工会一起给苗客工人精神上的支持。此外,他们还游说更多的团体加入联合阵线,并提供罢工策略。
  劳方阵线也提供经费支持,一个礼拜之内,便募集了60万元的罢工基金,以支付罢驶工人日渐增加的生活费用及其它开销。对这次罢工而言,这笔基金是非常重要的支持,因为苗客工会并没有任何罢工基金,其它工会也没有。
  劳工阵线一直用示威、抗争及威胁扩大罢工向官方施压。但是,在资方开除工人,以及32家客运公司提供公交车加入营运之后,苗客工人的处境便非常的不利。8月11日,大约有30个自主工会及其它劳工组织举办了一场“全国劳工会议”,会中决议如果特别委员会在8月27日之前,没有提出一个令劳方满意的答复,所有的工会将在8月28日进行罢工以支持苗客工人。这些工会包括运输服务业、机场地勤服务业及其它服务业的工人,还有一些则是产业工人。
  8月23日,在自主工会及劳工组织的支持下,工会与公司达成协议。所有被开除的工会会员都复职。虽然协议中仍有一些小争议,但苗客在8月29日便全面恢愎营运,长达一个月的罢驶风波终于落幕,然而,双方都没有得到全面的胜利。


8-4 苗客事件的余波


  苗客罢驶事件在工会干部之间引发了一连串的讨论。工人第一次开始怀疑工运是否能在法律范围内争取权利,这牵涉到未来该怎么行动的问题。苗客事件显示出,在“劳资争议处理法”下,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罢工。工会干部们对争议产生时,该不该进入任何调解程序感到迟疑。如果进入调解雇程序,在官方宣布调解失败之前,是不能发动罢工的。然而,如果他们不罢工,他们担心对资方所施的压力不够大。
  工会干部们也关心会员大会必须经县政府核准,大会其决议才算合法的这条规定。可是工会法不是规定理事会有权召开大会吗?到底出了什么事?苗客的例子告诉我们,政府官员是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新工会可能摆脱掉全总的控制,却仍然受到国民党的控制。什么策才能摆脱这种控制呢?
  五名工会干部因为在苗客罢驶中参与纠察线的工作被起诉之后,工会干部们成立了一个行动委员会来支持他们。他们也开始对国民党主导的修订工会法一事,进行热烈的讨论,这次修正将对工运的团结与成长树立更多的障碍。


8-5 1989年罢工潮


  1989年,台湾各地的工人纷纷为了更多的年终奖金及更好的劳动条件而起来抗争。依据官方的统计,在1989年的前几个月就有45件重大劳资争议事件。这些争议包括了几件发生在公营和民营大企业以及跨国公司漫延的罢工,罢工风潮从福特六和、台塑、台泥、台达化学及台航地勤等公司开始的。[26]
  并不是所有的劳资争议都被官方记得下来。依照某位工运人士的说法,有非常多的争议是无法追踪的。
  这几年下来,为年终奖金而抗争,看柮已经成为台湾劳工的传统,就好像日本的“春斗”一样。这些抗争每年都可以促成一些新工会成立,也考验新工会的实力及工作成效。这些“战役”不一定跟地区性或全性的8对盟有关,因此,在“战役”中可以看出新工会自主力量的强度。
  国民党政府对,客运工人在1989年春天发动的一连串罢工和威胁,非常的忧心。为了警告工人,官方搬出“个安法”,准备在客运对发生罢工时接管客运服务,并扬言动用武力来阻止任何可能发生的罢工。在其它行业,官方则担保雇主可以开除任何参加非法罢工的工人,或者连续旷职三天的工人。[27]


专题之10 桃园客运产业工会


  桃园客运产业工会,在1988年2月农历新年,以请假为由罢工5天了,他们为提高年终奖金及改善劳动条件进行抗争。台湾每个县的客运对都是由某个公司所独占,因此全县为之瘫痪。
  理论上,客运工人要组织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们大都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并且轮班工作。在桃园县这个案例中,工会会员分别分派在13个车站。但是,桃客的2月罢驶却非常团结,在这五天当中,没有一辆车上路。除了司机之外,其余的工人,包括技工及补给人员,也都坚决支持这次罢工。
  罢工之后,资方答应劳方的要求。工会争取到年终奖金种8000元升到10000元调高了20%,同时薪资也调高,劳动条件也获得改善。
  这次罢工在台湾广受报导,并被誉为「台湾工人重新觉醒了!」。这是国民党统治台湾以来,客运对第一次爆发的罢工。不仅资方感到受威胁,官方也是一样。


专题之11 国营企业遇上自主工会:台湾石油工会


  台湾石油工会自1959年成立以来,便受到国民党严密的控制。30年来,所有的理事长都是国民党员,而且同一个主任秘书一干就是30年。这个工会不仅是全总旗下的化学及能源劳工委员会的一员,同时工会理事长也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多年。因此,这个工会也是全总理事会的一员。
  1988年5月29日,康义益和他的支持着赢得中油工会的选举。新的主任秘书是苏芳章,他曾在美国接受石油工程师的训练。他目前是工会的驻会人员。
  石油工会在1988年7月15日,率领2000名会员到经济部请愿,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后,一时名声大噪。这事件广为人知。中国时报为这次行动下了的标题:「国营企业劳工首次走上街头」。




[24] 《台湾工权报告》,劳权会,1989年,第10页。[译按:该篇报告应为劳支会所出版]

[25] 《劳动报》,第1期,1988年2月27日

[26] 《劳工之友月刊》,第459期,1989年3月,第10页

[27] 注27:同上书,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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