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王凡西 -> 谎言与真实:对于历史事实的两种态度——评彭述之

致《十月评论》编辑部

双山



诸位编辑:
  《十评》总第八十期上的《简评双山的悼念彭述之》一文,读过了。
  作者气势汹汹,要我拿出证据来,否则将坐我以诬告之罪。
  为要证明我并未妄构罪名,诬陷逝者,只好力疾作答,给你们写此长信。

(一)


  彭述之为了制造个人崇拜而虚构的不少故事,其中最大与最荒唐的一桩,是说他个人创造了“无产阶级领导中国国民革命”的理论,并且以此理论,在中共第四次大会前后,重新武装了中共的思想。这一个自编的故事,最初见于他一九七五年为英文《托氏论中国》所写的长序,后来记入他口授的法文《回忆录》中,最后又写进他的长文,《对郑超麟虚构故事的揭露》。
  我自始不相信这个故事。在未曾找出人证物证之前,我就断定它是胡说八道。理由很简单:谁只要略为知道彭述之所谓的“共产国际处理其支部的重大政治的程序”,又稍稍具有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知识,谁都可以断定彭述之那个故事的虚伪。试问,一条已由共产国际执委会正式通过、且已为中共领导接纳与正在实行的“门雪维克路线”,仅凭莫斯科党校刚派回国的一个学生的“如花妙笔”,写了二篇文章,竟能使“机会主义路线”和平地,变成了“布尔雪维克路线”——这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
  现在,我不必单凭推理来指责彭述之这个故事的虚妄了。有二位当年参加中共第四次全国大会的人给我们提出了真凭实据。一位是郑超麟,另一个是李维汉。他们告诉我们:中共四大所通过的、首次正式提出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治决议案是国际代表维金斯基代为起草,并由瞿秋白从俄文译成中文的。因此,这个理论的发明权根本不属于彭述之。
  郑超麟的《彭述之闭眼瞎说》一文还举出了有关这个方面的许多证据,我都认为充分成立。它们完全证实了彭述之的虚构故事。郑文写成于一九八二年二月八日,彭述之生前当已见到。可是在郑文写成与彭氏逝世之间的二十一个月中,受如此严重指责的人却没有一声回答。
  郑文除了这个“领导权”问题外,它同样还列举了人证物证,揭露出彭述之在中国托派的创建问题上与国共关系问题上的虚构。他拿出来的真凭实据,我亦都认为充分成立。彭述之对之亦只好哑口无言。
  可是,“简评”作者是有责任来替他回答的。如果他能用人证物证证明彭述之自我宣称的有关种种全系真实,那末彭述之自然算得上“第二次中国革命的战略理论家”(这头衔见彭氏法文《回忆录》的出版人语),而我对他的指责成为诬陷。反之,如果他不能以人证物证驳斥我所提出的指责,不能驳斥郑超麟所提供的证言和证据,那他就得承认彭述之确曾虚构事实,借以建立个人崇拜。

(二)


  彭述之虚报功绩或歪曲史实,以此造成一己威望并建立一贯正确的假象,例子是举不胜举的。在这封不准备写得太长的信里,我只能给你们再举下面三个较为具体的例子。
  (1)谁创办《斗争报》? 你们当然知道,在中国托派的秘密存在期间,办得最久,影响最大的一个刊物,便是中国共产主义同盟的政治机关报《斗争》。它是谁创办的,是在哪年哪月创办的呢?据陈碧兰告诉我们:它是彭述之一九三七年八月从南京监狱出来以后出版的(见陈碧兰:《回顾我和彭述之的岁月》)。最近看见你们“资料室”所编的《彭述之年谱》,也跟着说彭述之一九三八年“秘密出版机关报《斗争》”。事实是这样的吗?根本不是。我在一九七一年四月见到陈碧兰那篇祝寿文的英文稿,发见了太多的不尽不实之处(有关《斗争》不过是其中一端),于是写信给三十年代曾经积极参加中国托派工作的李福仁,指出陈文中的一些明显的错误,请他转告当时与彭氏夫妇比较接近的韩生,再由韩生转知彭、陈,要他们把误记的事实改正(请参阅《有关中国托派部分历史真相的通信》)。可是十三年来,我们始终得不到他们夫妇的答复。最近见到《彭选》与你们编制的《年谱》,才知道他们完全不理我们所提的忠告,坚持谎话到底。而你们呢,宁愿相信自己领袖的谎言,不相信李福仁与我这两个人证。
  如果你们以为证言不足信,那就请看物证。从哈佛图书馆开封出来的托洛茨基档案中,有一个文件叫做:“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布尔雪维克、列宁派)临时委员会会议记录。改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时间为: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二晚间。这是中国托派历史上相当重要的一个文件。它是我们组织迭遭破坏,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起来重新振作的一次积极分子代表会议的记录。这次会议到会代表七人,决议了有关组织与宣传的各项工作。我这里不必详细叙述记录内容,相信你们的资料室一定已拥有这个文件,如果没有,我可以复印给你们。我只请你们注意读一下这个文件的第六与第七两页,那里记载了如何于继续出版《火花》之外,再出版一种政治性的周报。这个机关报有人提名为《工人生活》,最后决定名为《斗争》。陈其昌被推为《斗争》编辑。
  《斗争》的第一期何时出版,凭记忆,我曾说是“一九三六年春天”。现由托洛茨基档案文献中另一个文件(一九三六年四月一日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写给国际书记部的信)证实,它确是一九三六年一月份开始出版的。因为书记部于二月十五日来信说收到我们由海邮寄去的《火花》与《斗争》。
  在这个物证前面,你们是否还“坚持”彭述之于一九三八年八月以后(即在《斗争》实际创刊两年半以后)才受权出版《斗争》的呢?请“简评”作者明以告我!
  (2)关于中国托派书籍的出版工作 《彭述之年谱》根据陈碧兰的文章,在一九三九年一条下面,系以如下事迹:
  “彭氏等在上海继续出版《动向》杂志。同时出版《莫斯科审判案》,以及托洛茨基著的《俄国革命史》、《被背叛了的革命》的中译本。”
  这是根本不符事实的。
  从一九三六年(不是你们随便划定的一九三九年)起,直至一九四一年止,中国托洛茨基主义者确曾做了较大规模与较有系统的书刊出版工作。这期间,除了出版《动向》、《破晓》、《西流》以及托著的《被背叛的革命》与《俄国革命史》外,我们通过亚东图书馆大约还出版了十四种小册子。其中我记得只有两种:关于奥国革命问题与西班牙内战的,出于彭述之之手,其余书籍的著者或译者乃是陈其昌,郑超麟与我。(《新的世界大战之前》的译者则为刘仁静)(注)。彭述之在这项工作中所付出的劳动仅占极小部分,你们的《年谱》编者却十分技巧地在彭述之大名下面加一“等”字,便把所有的劳绩轻轻归之于“伟大的领袖”了!
  其实上述书籍并未全部消失。大多数还保存着,有的还曾在香港重印。作者或译者为谁,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有名有姓,你们为什么不肯参考这些现成资料,偏偏要相信二位领袖的自我吹嘘呢?
  (3)从“加重号原有”到“着重点为引者所加”。 彭述之与陈碧兰为了创造彭述之事事有先见之明的神话,你们知道,曾经在两篇专向外国同志宣传的文章(彭:英文“托论中国的导言”;陈:“代序”)中摘引了彭的九大段旧作,胡乱加上着重号,并特别声明“Emphasis in original”(“加重号原有”)。在某一二段的引文中,还窜改了文字。这种鸡鸣狗盗的作伪手法,我在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写的《与陈碧兰彭述之谈几个历史真相问题》中把它揭穿了。当时你们中间的一位负责人,可能就是“简评”的作者吧,对谷和同志说,那些加重号确非原有,中文本出版时当予改正。现在我们见到,《彭选》的二篇大文,所有“加重号原有”的字样均已改为“着重点为引者所加”。同时引自《目前革命右倾的危机》的那段文字,英文本上由彭氏事后加添的三行字,也都删去了。知错就改,从善如流,这是好的。但是我不赞成这样偷偷地改。如果《彭选》的编辑者真是一个“具有科学良心”,着重“写作道德”的革命者,他必须来一个公开交代,他必须声明彭述之不曾忠实地引用与处理自己的旧文。他应该通知原来发表彭、陈文字的英文出版者与英译者,要他们把伪窜之处改正过来。如果把此伪窜行为企图推给译者,说是翻译上的错误,那他就成为彭述之作伪的同谋者。

(三)


  要建立“一贯正确”的神话,从来有两条途径。一条是给自己发明一些“正确”的故事与见解;另一条是设法隐藏自己做过的不光彩事,或消灭自己写过的不正确的话。斯、毛曾经这样干,彭述之也跟着学步。彭述之在这方面的记录,郑超麟的《闭眼瞎说》中也给我们提了一些,例如彭在中共第四次大会上如何帮助国际代表通过谴责托洛茨基的决议之类。这里我只请你们再注意二件事。
  (1)托洛茨基在世时出版的《中国革命问题》(一九三二年纽约先驱出版社出版),后面附有三个重要附录。此书后来在其他国家重印,无论英文本或别种文字的译本,都同样保留这三个附录。可是一九七五年美国新出的《中国革命问题》,即《里昂·托洛茨基论中国》,都把原有的附录割舍了。
  这个改变显然是受了为此书作序的彭述之的影响。为什么要取消托洛茨基本人认为极有价值的材料呢?最主要的原因,据我看,在于附录之一的“上海来信”刺痛了彭述之。那三个从少共国际派来的代表,报导上海中共中央的情况时说了些对彭述之颇为不利的话,有如:
  “中央委员彭述之同志当讨论选派学生到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去读书问题时,曾有最好的说明。依照决定,本应该选派一百七十五个工人与一百个农民。彭述之同志对我们解释道,中央决定派知识分子与学生。决定的理由如下:
  “一、工人都不能读书,不能写字,不能说话,不能理解。叫我们到哪里去找一百七十五个工人进学校?
  “二、工农假使有机会到俄国去进专修班,生活过得舒服了。结果会使他们腐化,将来他们回到中国便不愿革命了。
  “学生呢,依彭同志之见,那是相反的,没有这个毛病。……”(见中译《中国革命问题》港版,第六一页)
  最后,这个报告说:
  “中央委员会本身,现在实际是由三个人组成的,彭述之代表右派,瞿秋白代表左派,‘老头子’(即陈独秀——山)代表中派……”(见同上引书第六八页)
  彭述之从来不曾否认过这封信中所引述的他的见解,也不曾用事实与证据驳斥此信作者们将他划作中共中央右派领袖的说法。他唯一的办法,也是他唯一的希望是把这个碍眼的历史文件从托洛茨基的书中删掉。
  (2)“彭述之思想”的代表作,即在一九二七年相当出名的小书《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没有收入《彭选》。据陈碧兰在“代序”中介绍,彭述之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替所谓工农‘过火’行为解释和辩护。”果真如此,那就该比其他较“不根本”的文字更先收入《彭选》才对,为什么将它割舍了!事实很清楚,彭述之在此小册子中所发挥的思想,大大妨碍了“永远正确”神话的建立。原书太长,我不能在此摘引,它已由中共收入《六大以前》书内,你们可以找来一读,我相信你们读了会大为惊奇的。因为与彭述之夫人的推荐词恰恰相反,这本书以全力反对湖南农民的所谓“过火”行为(书中称之为“平产主义”)!尤其使彭述之不愿此书重见天日的,乃是当蒋介石早已大开杀戒、汪精卫也正在大磨屠刀的时候(一九二七年五月),这位中共的领袖(刚刚卸任的宣传部长)竟看见了“国民党的进步”(见《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一九二八年印行本,第一五七页,《六大以前》第七九五页),对国民党仍然充满希望。他幻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民党的“资产阶级性应该终止了,代表资产阶级的使命应该完结了。”(见同上引书,同页)为了实现他的幻想,彭述之认为“国民党须有一番大的整理,一番大的改造。”为此他对汪精卫的国民党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构成分子的改造,国民党应该建筑在工人农民和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的基础上,国民党应该成为‘真正的工农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第二,整顿党的政治纪律。……”(以上见同上引书第一五七页——一五八页。)
  你们看,这样的议论,比当时斯大林——布哈林所决定的对国民党态度更右的议论,怎么能和彭述之近年来向外国同志一再宣传的神话,即他曾经与陈独秀一起,几次向国际建议退出国民党的话调和起来?唯一办法,只有将此书隐瞒,消灭物证。
  可惜,他还不曾拥有斯大林、毛泽东所拥有的那架国家机器。他想消灭是办不到的——何况这样的修改历史事实,连斯、毛都不曾办到呢。
  以上,我从积极的伪造方面,又从消极的抵赖方面,给你们提供了彭述之企图建立“一贯正确”的例子。
  试问“简评”作者,这些事实,是否已足够对彭述之这个人物作出恰当的评价?

(四)


  “简评”作者最得意的一招是从《彭选》中找出一些字眼,反驳我对彭述之妄求“永远正确”的指责。不是彭门弟子,我确未把研读《彭选》当作任务来完成。不过“简评”作者所提出的、关于彭述之认错的五项例证,我都早就知道的,尤其是其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一项,即彭述之曾于一九五一年在第四国际大会上自己“承认政治错误”的段落,早在一九七二年我就已在《论中国第三次革命中斯派胜利与托派失败的原因》一文中,详细分析与批判过了。可惜的是,我这篇“兼答彭氏夫妇”的文字,十三年来始终见不到他们二位的答辩。
  这里我自不必重谈那篇文章的内容,因为“简评”作者与我所争的不是彭述之对于中共胜利所发表的意见之是否正确,而是彭述之可曾真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在这个革命胜负的根本问题上,彭述之到底是怎样“承认自己错误”的?请看下面的雄文,他的四段论法:
  第一段——
  “事实上,我们的党在过去的长期斗争中,都坚持了托洛茨基主义的传统路线……在两次巨大的事变中——中日战争与中国抗战转入世界大战中,以及在两次事变内反陈独秀机会主义与意因所领导的极左教派主义(少数派)的斗争中,都充分证明我们党所坚持的路线是正确的。在国内战争中我党所采取的基本路线,对中共的基本态度,也是正确的。并且与国际决议对中国内战所采取的基本态度完全一致……”
  第二段——
  “但我并非说,我们在过去……没犯过错误……我们对中共之胜利地夺取政权,是完全没有估计到的。由于对这个事变估计上的根本错误,便派生出了对事变发展进程一连串估计上的错误……”
  第三段——
  “但如我在前面所说过的,我们的错误并非原则性的,而只是对事变估计上的,因而是容易改正的。”
  第四段——
  “我们还得了解,最好的马克思主义者(连马、恩、列、托在内),可能保持原则上或方法不犯错误,但却不能保证对任何事变发展的估计完全正确。……所以马、恩、列、托对事变发展的估计犯过错误。……”(以上引文见《彭选》第三卷,第六三,六四,六五页)
  你们看,这儿的起,承,转,合,多么的煞有介事!彭述之真不愧是八股高手,滥调名家。当他一贯宣布中共不会胜利、而且不愿胜利、可是人家拿胜利事实摆在他面前,迫他非做自我检讨不可之时,他老夫子便摇头摆尾,诗曰子云了一通,这就应付过去了。八股文的妙处就在这里:空无一物,却显得冠冕堂皇;理屈词穷,偏说得天花乱坠。从来君子自劾,总以圣人为则。今之君子却更有进焉:不错则已,一经认错,便“立地成圣”——一变而为马、恩、列、托了!如此“承认错误”,真是何乐而不为?又谁不愿意呢?
  “简评”作者神气十足地给我指出来的其他四项彭述之认错事例,完全是同一性质。用的是同一手法,为的是同样目的:以退为进,弃卒保帅;拿“策略上”或“估计上”的小钱,博取“战略上”与“原则上”的“大利”,彭述之的此种认错方式,恰好是他永不认错,妄求“一贯正确”的最出色的证据。

(五)


  现在来谈彭述之的“列宁主义”和组织观念。
  第二次中国革命时期的中共领袖们,可说全都是不自觉的斯大林主义者。他们接受与执行莫斯科所决定的政治路线,相信他们都是列宁主义的。他们不清楚其实这是经过了齐诺维也夫——布哈林——斯大林伪装与曲解了的列宁主义。这方面有两个略为不同的例外,是彭述之与瞿秋白。由于他们都在莫斯科学习过,都受过俄国同志的亲炙,都与当时共产国际的某些干部有较为密切的联系,他们是多少知道俄共内部情形的。因之他们都从二十年代中期开始,便在斯托二派之间有所取舍。尤其是当时担任旅莫支部领导职务的彭述之,早于一九二四年便同情斯派(见他的《回忆录》第三四八页)。在一九二五年一月召开的中共四大上,他赞助国际代表维金斯基的反托决议,成为中共最先反托的人。
  因此,我们有十足的理由说,彭述之是中共当时自觉地接受斯大林伪装过的列宁主义的二位领袖之一。但因彭述之是特别受命回国宣扬这个主义的,坐在中共宣传部长的位子上,他曾经比瞿秋白更卖力地宣扬了这套斯记“列宁主义”。
  “简评”作者一定会告诉我,彭述之写过《列宁主义是否不适合于中国的所谓“国情”?》文中又提出了“永续革命”的根本原则,难道这还不够证明彭述之是真正的列宁主义者,而且又是托洛茨基主义者吗?告诉“简评”作者:彭述之那篇不断自吹自捧的文章,实质上只是斯大林《列宁主义概论》的抄袭与引伸。(请翻翻他的原作吧。作者一再摘引斯大林的文字,并称赞它们是“非常之对的,是很科学的”——见《彭选》第一集第二一九页。)那末“永续革命论”呢?难道斯大林会主张“永续革命”论的吗?告诉责问者:不但斯大林,还有齐诺维也夫与布哈林等,在某一个意义上,都曾主张过“永续革命论”的。只是他们很少应用这个名词吧了。对中国,当时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所谓“非资本主义前途”。他们认为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定要继续前进,不能限于几个资产阶级革命任务的完成,而应该一直推向前去,为“非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斗争。
  托洛茨基当时是反对这样的“永续革命”的!他认为中国将来是否能走上并保证非资本主义的发展,要靠国内和国际的不少因素来决定。在当前,为了保证革命的发展和胜利,最迫切与最重要的是要确立无产阶级先锋队在政治上与组织上的独立。没有这个独立,一切都是空话。因此他认为斯大林一方面命令中共加入国民党,驱使中国无产阶级做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上的苦力;另一方面宣布“非资本主义前途”来自我陶醉,来安慰中国无产阶级,那是欺骗!
  彭述之文章里的“永续革命论”便是不折不扣的这个样子的自我陶醉与欺骗。只要翻开一下他的《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就很清楚了。当汪精卫们的屠刀业已架在中国共产党人颈上的时候,这位中共头号理论家还一方面称赞国民党为“中国各种被压迫阶级的革命联合战线之具体表现,是各种被压迫阶级的‘政治联盟’”。另一方面却以“非资本主义发展”的远景来自欺欺人。
  这是彭述之“永续革命”的真实意义。它是百分之百的斯大林主义,与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无丝毫关系!
  那末自从彭述之自觉地接受了托洛茨基思想,公开与斯大林主义决裂之后,他是否还保存着,不自觉地保存着“被斯大林伪装过的列宁主义”呢?
  当然保存着。
  在字面上,彭述之自能鹦鹉学舌似的抄录托洛茨基的著作;但是在实质的了解上,他却始终在原地踏步,未曾从斯大林——布哈林的革命阶段论前进到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
  有证据吗?当然有。不过毋需多引,光指出他在这方面的一个代表作,即彭述之写于一九四八年的“党纲草案”,就非常足够了。针对这个文件(它后来由“中革共”的建党大会正式通过的),我曾经写了一篇批判,题为《中国第四国际党的纲领问题》,发表在第二十期的《新旗》上。我的批判,即我如何剥下彭述之身上披着的那件“不断革命论”的外衣,也不必在此多引。
  下面是“批判”中二段对照的文字:
  “犀照的(即彭述之的——双山):不肯定资本主义关系在中国的社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认为由异族压迫与封建剥削所引出的反帝与土地斗争这二个任务是完全民主性的,所以中国将来发生的将是一次民主革命。在此革命中,只因资产阶级不能彻底行动,所以必须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然后生长到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本主义。
  “我们的(即“新旗”派的——双山):明白肯定中国的社会经济受着资本主义关系,甚至是金融独占资本关系的统治。认为由帝国主义压迫与落后关系作祟所引出的反帝与土地斗争这二个民主任务,带有反资本主义的性质,更因为这二个阻碍中国发展的势力,均由资产阶级的政权加以保障,故中国未来的革命将一开始便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此革命中,无产阶级所率领的革命力量将直接与正面地反对以资产阶级为首的反革命力量。革命必须首先推倒资产阶级统治,夺取政权,才能完成民主义任务。”(见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出版的第二十期《新旗》。)

  中国第三次革命的实际发展究竟证实了上面二个立场中哪一个?或者,哪一个立场在后来的真实革命发展中被证明为比较正确的?请你们自己决定吧。
  如果我们说,变成托派以后的彭述之在革命的基本思想上仍未脱离斯大林主义,那末在革命党的组织观念上,彭述之自始至终就都是斯大林的信徒。他如何把斯大林那套组织观念与组织办法带回到中国来,请看当时与彭同事的两个人的证言。
  第一个张国焘——
  “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共也产生了内部的困难。当时,中共内部政见的分歧虽然缩小了。但在组织问题上,却滋长了纷扰。彭述之等要求继续扩大中央权力,主张中央集权。他们缺乏实际工作的经验……指责一般实际工作者忽视组织原则,保持着一种落后‘手工业式’的工作方法……
  “……
  “不同意彭述之这种见解的,则是党内大多数实际工作者,他们不赞成中央过分的集权;主张党员在中央决定的原则之下,应有较多的活动自由。……他们指斥彭述之等是不懂实况的书生。只会背诵马列主义的教条,专拿‘中央指示’的大帽子来吓唬人。
  “……
  “在当时幼龄的中共,一切都是为了急赴事功,因而这种歧见未致演成严重的争执;但后来中共内部的一切纠纷,却多少与最早的这种分歧有关。……后来米夫派的王明、秦邦宪等,也多少继承着彭述之的衣钵……”(引自张国焘《我的回忆》四〇八页——四一〇页。)
  张国焘这里的回忆录,依我本人的经验及其他一些同志的证言,倒是说得甚为忠实的。如果你们以人废言,认为叛离者的言语根本不能相信,那就请看蔡和森的话吧,他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烈士。
  在他所著的《机会主义史》中,蔡说了如下的话:
  “说到组织问题:党内群众的政治讨论素来是没有的,所以虽然有最革命的工农阶级,和最精华的工农革命群众,他们的趋向和意见从未在党内起作用。质言之,他们在中国革命上起了很伟大的作用,而在领导革命的自己的党内反没有起丝毫作用。这便是过去机会主义之组织方面的来源。所以组织问题,是现在最重要的问题。
  “我们本是民主集中制。然八年以来,只有从上至下的集中,而没有从下至上的民主。……
  “……
  “……群众的党内生活全未形成,既无党的讨论,又无选举制度……下级党部及群众对于上级机关如果发生不同的意见或批评时,上级机关便要认为大逆不道采取高压。……铁的纪律成了威压党员的刑具,而上级指导人却有超越此铁的组织和纪律之一切自由,最后这一现象在直隶是特别明显的。这便形成了组织上的系统的机会主义。彭述之同志不能不算是这一机会主义的代表。”(见蔡和森著《机会主义史》——国民党出版的《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六〇四页至六〇五页。)
  蔡和森这里没有造彭述之的谣,我完全可以在他这些批评下面签字。唯一需要添加的只有几个字:在引文的最后一句话中,“机会主义”后面还应加上“与官僚主义”五个字。
  彭述之做了托派以后又如何呢?长话短说,我只想指出如下事实。
  从一九三一年中国托派统一起,直到一九四二年托派再分裂之前,由于彭述之只是领导者之一,或因他被捕而根本不参加领导,他的组织路线与组织办法未有机会发挥。到了一九四一年前后,中国托派因政见争执而发生组织危机时,彭述之这才乘机而起,拿出他当年在旅莫支部学到手、后来在中共内部大起败坏作用的组织办法(硬凑少数代表,召开所谓“全国第二次大会”,以纯组织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以此促成了中国共产主义同盟的分裂。这个分裂让彭述之吐了他十多年来郁郁不得志的怨气,让他从集体领导中脱颖而出,当上小团体中独一无二的“伟大领袖”,让他可以放手行事,把他属下的托派组织彻底“布尔雪维克”化了。
  彭述之的独资小店(更准确些说是夫妻商店)一经开成,便急不及待地要树立“领袖权威”,反对所谓“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倾向”。在自称为“第二把提琴手”的刘家良与彭夫人一吹一捧之下,一种为中国托派运动前所未有的作风很快形成了:
  对上层,尤其对最高领袖,提倡个人崇拜;对下层,对一般同志,实行“铁的纪律”。而所有这些,都是假“民主集中”制之名以行的。其中理论具见于你们“建党大会”通过的“组织决议”中,其实践,你们该比我更加清楚。此地不必多言。这里只想凭我的亲身经验,给你们提一件事:当年组织分裂后,彭、刘二位首长曾经给“多数派”的同志定下了这样一条纪律:凡想与“少数派”同志见面或谈话的,事先须得“上面”同意,事后要向组织汇报。即此一例,可概其余了。

(六)


  目前香港“中革共党”的残余组织,是否继承着彭述之那一套作风和办法呢?我本来不敢断定。不过看了“简评”作者的态度和听了他的口气,我相信你们中间还是奉行着,或者,正想树立起,彭述之从斯大林那里接收过来的官僚集中主义与领袖崇拜作风。
  最明显的例子是“简评”作者对我所作的训斥:
  “这种指斥,不但影响彭述之个人的声誉,尤其必然严重影响整个托派运动的声誉;但作为托派一分子的双山,却在严重指责一个公认的托派领袖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如何保卫他所属运动的声誉——不受他的指责的影响。”
  在斯大林被他的弟子们“严重指责”以后二十八年,毛泽东被他继承人公开批判以后五、六年,我们在一张托派刊物上竟能读到这样的大文,不能不说是一桩奇事。它哪里有半点马克思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的气味呢?这段“首长训词”是三种发臭思想的混合体。首先是我们的国粹——家丑不可外扬论。其次是源自莫京的领袖绝对正确论。最后是“公认领袖”的声誉与革命运动声誉合一论。
  死抱着这个发臭观念的中革共“凡是派”却还居然大谈其逻辑与原则哩。他煞有介事地责问我道:
  “悼文一方面声言‘在恢复中国革命历史真相的斗争中’,‘也从来与彭述之们站于同一战线’,另一方面又指责自己的‘战友’‘歪曲某些历史事实,甚至虚构’,那不是很矛盾和没有原则(与这样的人‘同一战线’)吗?”
  说得浅显易解一点,他的意思是假使你和彭述之一起反对过斯、毛对中国革命历史真相的歪曲,你便不能指责彭述之也歪曲某些历史事实。否则,你便是自相矛盾,你便是没有原则!
  说这种话的人不但暴露出他昧于过去革命组织内部分合与倾向斗争的全部历史,而且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矛盾,什么叫做原则。我没有精力和他讲历史,谈逻辑,这里只想给他提出几个简单问题:
  请问“简评”作者:凡是与彭述之一起反对过斯、毛罪恶的人,是否便不能指责彭述之也犯了同样或类似的毛病?请问:如果彭述之曾经与我们一起反对斯、毛的个人崇拜,是否因此便保证他本人决不会搞同样的崇拜?请问:如果我们发现彭述之确曾歪曲一些事实,确在虚构某些故事,借以造成斯、毛式的个人崇拜,是否为了“同一战线”之故,我们应该加以掩饰与包容?请问:为了真诚与有效地反对斯、毛的种种罪恶,我们是否必先(或者同时)在自己内部反对同样的坏现象?最后请问:如果有了真凭实据证明我们的“公认领袖”犯了与托派运动的原则确相背反的错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才能保卫整个运动的利益与声誉?是竭力替这位领袖文过饰非,“隐恶扬善”呢,还是明白揭露,以便公开改正呢?
  “简评”作者的“凡是病”已无可救药,他不会平心静气考虑并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希望你们能采取不同态度,能好好思考一下上列的问题。只要毫不含糊地回答了它们,我相信,你们就能看出“简评”作者心目中的逻辑是什么东西。它是完全丧失了原则的、一种从“领袖永远正确”论演绎出来的官僚逻辑。
  彭述之本人当然也只有这样的逻辑,但运用的技巧总要高明得多,师父毕竟是师父。因此,我于彭述之逝世,仍然不能不感到“寂寞”。
  这封长信,请在“十评”发表。倘以篇幅或其他理由拒登,则务请在同志们中间广为传观。致
托洛茨基主义的敬礼

双山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日写毕



  :文章写成后,见到汪原放作的《回忆亚东图书馆》。这本书的后面附有一张“出版物目录”表,颇能补我记忆的不足。根据这张表,在从一九三六到一九四〇年这个期间,托派成员或与托派有关的人给亚东翻译或写作的书,竟多达二十余种。作者与译者,除我在文中举出的数人之外,还有陈独秀、高语罕、郭和、陈碧云、刘少严诸人。至于彭述之(欧伯)则始终只有那两本小书:《奥国是怎样失败的》与《西班牙内战与国际局势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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