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爱·伯·杜波依斯 -> 《为和平而战斗》(1952)

第十二章 审讯



  我一生之中曾经经历过许多次不愉快的事情:暴徒的咆哮,个人生命的威胁,听众嫌恶的怒容。但是从来没有一件事情曾经像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八日当我在华盛顿法庭上以一个被起诉的罪犯就席的时候那样令我寒心。我不是一个罪犯。我没有犯过法,不论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然而我还是与其他四个品行洁白无暇,甚至以前连任何轻罪也没有被控过的美国公民一起坐在素来是谋杀犯、伪币制造犯、小偷的席位上;我被控重罪,在离庭之前可能被判处五年徒刑,被课罚金一万元,并被剥夺我这代表五代美国人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这间屋子陈设得很好,然而不大,空气污浊。在栏杆里面是律师们的桌子,桌子背后是被告们的席位,他们背对后面的旁听席。他们的前面,有一个低低的平台,上面坐着书记和法庭速记员。后面走来了穿着黑袍的法官,他走到一个高坛上,那时候执行官便喊道:“上帝拯救美利坚合众国!”
  法庭两边都是陪审员的席位,从这些陪审员中,马上就要选出十二个人来宣布我们有罪或无罪,或者是审讯错误。这些席位现在坐满了陪审员,但全体陪审员人数非常多,有很多陪审员不得不挤到平常是旁听者的坐位上去。出席的至少有二百人;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要从这些人中间选好几件案子的陪审团都选得出来。我们第一件伤脑筋的事便是这个陪审团问题。
  美国的陪审制度现在已经处在蜕化变质的阶段。一个人的有罪无罪,用提供事实给他同样身份的十二个公民来决定;这个英国的老观念,行不通的时候太多了。陪审团是用迂回的方式在秘密操纵下选出的。黑人下狱大多数是被那些仇视黑人或轻视黑人的人送进去的。许多普通工人被富裕的“特选”的人们断定有罪,这些人对于穷人的问题根本没有概念。陪审团时常充满着检察官所选来以期断定有罪的职业陪审员。
  我们的第一关是仔细审查全体陪审员的关系、意见和偏见。检察官所询问的问题中,有一个是:他们对于把一个年长的人定罪有无偏见。被告们则询问了一连串更为仔细的问题,诸如未来当选的陪审员对肤色、歧视、参加某些组织问题的态度。一个妇人承认她曾经是三K党党员,但被宽恕了。
  陪审员中没有一个人承认他在什么时候曾经赞成种族隔离或在居住、运输、就业、娱乐、教育问题上有种族歧视;或者对使用哥伦比亚特区的公共场所有种族歧视。看看这些人,这使我很难相信。也许大多数白人曾经属于这种组织而现在不愿承认。他们也被问到他们对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的态度,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承认有偏见。有一些人说,他们有亲戚在军队中服役,但是却宣称,如果他们相信被告是无辜的,他们愿意说出来,尽管如果有大多数陪审员不同意他们的意见。
  在我们的案件上,还有一个角度——黑人陪审员。在美国的许多地方,黑人很少或者从来没有被选上陪审团的。但是最近在哥伦比亚特区,连续有许多黑人被选为陪审员,因此有着一种明显的运动要限制他们当选。我们案件的律师听说了一些,他们准备与这种运动斗争。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感觉到另外一种更有害的反对方法。政府雇有相当大比例的黑人:在邮政局里、在公立学校里当教师、在许多部门里当公务员。华盛顿所有这些职员,白人和黑人都一样,都害怕政治迫害和忠诚调查,在受到这种迫害的时候,被迫害的人往往无法知道谁是告发者,并没有机会进行答辩。而且,他们也面临着严重的竞争和政治影响。尤其是黑人,因为他们在政府之外,就业机会很少,因为他们的政治影响有限制;最后因为人种歧视甚至使得公务员法规向偏见低头。现在,就设想一下吧,一个政府机关的黑人职员被选参加陪审团,而他明知道在这个案件中政府是主张定罪的,而且这个案件合于最近普遍的歇斯底里的胃口,他会怎么办?在我们这个案件上,政府造成一种明显的印象,使大家以为政府握有无可辩驳的证据,可以证明我们与国外反对美国的共产主义运动有着直接联系。现在假定在政府供职、有家小的一个黑人被选参加这个陪审团,不论事实证明的是什么,他将投什么票?他敢投什么票?
  这些是我们所面临着的事实,有一种解决办法是设法使得全体陪审员中没有政府的职员。法官答应这么办,他把全体陪审员作了一下调查。调查结果说明,如果不要政府的职员,几乎没有黑人留下来了,因为在哥伦比亚特区,受过教育的黑人的职业几乎限于政府工作。我们面临着一个完全的难题:如果我们不要政府的职员,我们便间接协助划一道肤色的界线;如果我们接受政府的职员,势必有更多的黑人要比白人冒更大的因捏造的罪名而被开除的危险。非政府雇用的白种工人,往往是在不雇用黑人的地方工作,也就是说,他与黑人没有接触,因此是会有偏见的。律师们商议了一下,然后马肯托尼奥过来,把这个难题放在我的面前。我答道:“接受政府的职员!”
  我们这么做了,令我惊异的是,我们的陪审团有八个黑人,四个白人!我不知道应该是喜还是忧。检察官一般是很熟悉全体陪审员的,而且大家认为陪审员中常常难有走狗。这八个黑人是否可能是雇来的呢?我看看他们聪慧的脸,有几个人面色漠然,不露声色,我想不会的。我不禁要同意欧尔﹒狄克逊的结论,他说:“不会八个美国黑人都同意把你定罪的!”他又沉思说,“如果他们都同意把你定罪,我永远不再为人辩护了!”我担心他的律师事务可能减少。但是我不能相信有许多美国黑人相信我是被雇用的间谍。
  其次重要的问题是首席法官谁属问题。在五月间主持我们初审的霍左夫法官给人一个恶劣的印象:他自负而且固执;喜欢吹嘘。他公然不讳地不喜欢纽约的律师,并且轻视妇女。有一次他召我上庭,扬言要取消我的保释金,把我送进监牢,因为法庭里发现宣传印刷品。阿波特﹒西蒙立刻上前承担了责任,其实这至多是无意的过失,并且比较可能的,是一些厉害的新闻记者诬害我们的企图。法官最后叫我们下庭,严厉警告我们不得再在他的法庭上发表这种“长篇大论”。
  因此,当我听到最后麦盖尔法官被派来处理我们案件时,我颇为高兴,但是后来我又听说,谣传他是哥伦比亚特区法官中最反动的一个,而且比霍左夫还要坏!但是他的外表是令人放心的。他从头至尾都是彬彬有礼和有才识的样子。他没有摆法官的架子;他从来不发脾气;他主意坚决,但是态度温和。如果不是为了我们的被起诉的性质,不是为了麦盖尔法官的态度与司法部——他是通过司法部的雇用而升为法官的——的态度的不可调和性,我一定会说詹姆斯﹒麦盖尔法官是一个伟大的法学家,他处理本案绝对公允。
  但是我经过考虑后认为,事实凑巧是:这个法官在最后一分钟把自己从当时曾使这么许多人屈服的政治压力下解放出来,他和司法部都认识到,全世界都目光炯炯地注视着这个案件。
  严格地在法律方面来说,要记住这次审讯是怎么一回事:这不是我们的意见与阴阳问题;它所牵涉的问题,不是我们是不是共产党人、社会党人、耶和华见证会教友或者裸体主义者;它没有使我们背上道德上的臭名,除了充其量断言我们在外国人的嘱咐下发表这些外国人也在发表的言论而犯罪外。这位法官说:

  “本案的问题所在是:这个组织是否充当一个外国组织或者外国政治力量的代理人或处于相同于代理人的地位,是否鼓吹和平,鼓吹这个,或者鼓吹那个。他们可以鼓吹分配财富;他们可以鼓吹把所有红头的人枪毙。他们无论鼓吹什么,并无什么不同。”

  一直到审讯的第三周,才完全承认政府并没有说过苏联与起诉书中所控诉的“外国主谋人”有关。也从来没有说过我们没有权利鼓吹和平。问题只在于:我们是不是一个外国主谋人的“代理人”?但是,尽管如此,政府的发言人和报纸仍故意使公众认为,我们因说谎、从事间谍活动、在苏联收买下叛国而被控。因此,有一个旁听者在法庭的候审室中狠狠地向我们说:“如果这些该死的共产党人不喜欢这个国家,他们为什么不回俄国去?”
  首先提出的是审判权问题,所根据的事实是:这个组织已不存在,同时也根据法庭对个别被告的审判权问题。这些申请被驳下来了,虽然法庭承认,和平宣传站如经证明已不再存在,则和平宣传站工作人员是否仍有责任还有一些问题。马肯托尼奥说:

  “辩称无罪并没有在任何方式或形式下使死者复活。换句话说,如果约翰﹒琼斯被起诉,而他已经死了,已经在起诉前死了,那末当然,他不能被认定有罪,不能仅仅因为辩护律师辩称无罪而被认为活着。他们辩称无罪,是辩称什么罪都没有,包括确定一个人的不存在。
  庭上:你刚才所说的话正是我已经说过的话,不过说得更好。那末,这个问题就是这样决定吧。”

  我国一再发生审判失当的情事,基本原因之一是不少的公众对于法庭审判程序缺少注意。大多数人认为审讯是与罪犯、狡猾的律师、决断的法官、无情的法庭官员有关的事。这种人尽量远离法庭,听任罪恶昭彰的和残酷的不公平行为逃过耳目,不加过问。我们知道这一层,因此一开始就恳请我们的朋友和各处正义的朋友列席本案的审讯,一窥究竟。结果,每次开庭都坐满了安静的、有才识的旁听者,他们来自纽约、新英格兰、芝加哥、南部和西部,进场前常常要排队等候。这在每一种意义上讲,都是一种公审,而司法部也是明白的。
  陪审团已经选出,审讯在十一月八日(星期四)开始,在三个星期内,一共进行了五天,因为其间有因周末和假日而休庭的情形。一个无事纷扰的矮胖子,前马里兰州检察长马德利克斯是首席检察官,他宣布起诉的理由说:

  “第一款说,和平宣传站是一个非法人组织,总部设在纽约市。第一款又说,和平宣传站是一个外国主谋人的一个代理人,因为它充当而且标榜为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的一个宣传代理人……由于它是一个外国主谋人的代理人,它有责任向美国司法部长提出一项登记申请书……
  和平宣传站以它的上述外国主谋人的宣传代理人资格在美国散布的材料,是关于和平、战争、战争工具以及和平与战争的后果的消息……
  和平宣传站与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及世界和平理事会建立了合同关系之后,一直没有声明它们之间已有代理关系。”

  马德利克斯并说,政府打算召二十七名证人。
  我们的律师延期答辩,因为看来陪审团对于罪状与其说是印象深刻,不如说是迷惑不解。我们宁可等候政府方面把它起诉的理由都说出来了,然后加以答辩。法官的公正的态度使我们感到大惑不解,我们正在等候看起诉方面所能提出的证据是什么性质。起诉方面提醒我们说,我们没有按照哥伦比亚特区的惯例提出我们可能的证人的名单。我们已决定尽量少用人证,同时决定依靠我们辩护理由而不是依靠反复对证。我被选定为主要的证人,还选定两个其他的证人来证明在我离开了美国在欧洲时所发生的某些事情。我们提出了这三个人的名单。马肯托尼奥接着补充说,我们也可以传讯国务卿和司法部长到案。到后来,看来我可能需要有名望的证人时,艾伯特﹒爱因斯坦自动提出说,他愿意“尽他的能力”。
  我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政府人士中间究竟对这次起诉发生了什么反应。最初,政府显然是想用“共产党”的鬼话来吓唬我们。接着,他们扬言要提起公诉,其目的是要断绝人们给和平宣传站的捐款,或促使我们后退以避免迫害。当我们开始还击,国内白人和黑人的抗议之声日益响亮,同时,欧洲、亚洲和非洲也都提出了抗议的时候,政府才开始拼命收集它从来没有具备的证据。他们派遣特务四处张罗。他们访问每一个与和平宣传站的创立有丝毫关系的人并恫吓他们。他们传讯一大群证人到案,其中包括一部分被告,这是非法的行为。他们继续不断地暗示说他们已经握有不容辩驳的证据。他们把律师们吓跑了:一位十分有名的律师在听了我们的意见之后,告诉我们说,司法部长要请他吃饭。他最后拒绝效劳。在司法部刑事科科长到欧洲去访问世界和平大会书记之后,他回来时很愿意拖延起诉,并且,正如我们所希望的,绝不催促要提出起诉。到后来由于他上级的坚持而拒绝了长期延期时,他没有参加起诉。结果,负责起诉的那三个律师显然都不是很有经验的,也不是第一流人物。
  不管曾经有过什么要用职业间谍、说谎者和密探的伪造的证词来与我们对峙的计划,现在都放弃了。但是,就是因为主持审讯的这种公正的态度使人禁不住要问:为什么政府会在这么脆弱的基础上起诉呢?他们毫无理由根据,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们唯一的成功希望在于把全国反对我们的歇斯底里煽动到白热化的程度。我们这个运动使这点办不到了。没有一个曾经做过间谍的人能够毫不负责地作证说,他曾看见我带着一袋黄金从克里姆林宫出来;没有一个作伪证的狗腿子能叫美国黑人相信我是一个暗藏的阴谋家,因为五十年来我在一切的场合都是一贯心直口快说真话的。
  法官继续保持他公正的和彬彬有礼的态度。起诉方面如果不是愚蠢的话,起码可以说是相当笨的。被告方面是准备得十分充分的;熟悉法律与程序;时刻都准备着,可能向高级法院上诉。政府花费了宝贵的时间与金钱,为的是要证明这些明显的事实:和平宣传站曾经存在过;它有过银行存款;它租用过办公室;它散发过印刷品。煞有介事的联邦调查局人员和报纸记者们呈上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的印刷品,我们坦然承认,这些印刷品是我们写的,是我们发的。
  起诉方面的主要依赖是在约翰﹒罗奇身上。证人罗奇是使拥护和平与改革的战士罗奇成了一个丑角。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身体挺直、富有自信心——如果不是妄自尊大的话——的人,却是一个垂头丧气的人,一身宽大的衣服懒洋洋地挂在他身上,他曾经在这个法庭里办理过很多案件,但是居然在被告席中找不到我。我自动地站起来,省得他费力。
  他承认他加入过和平宣传站。他承认他出席过世界和平大会;他并声称世界和平大会的实际目的并不是和平,而是奉行苏联外交政策的一个代理机关。
  马德利克斯先生在开始提出起诉理由时说,政府并不打算证明,也不愿意证明世界和平大会和和平宣传站之间有任何代理的合同。庭上说:

  “政府的责任在于首先毫无疑问地证明这个联系存在;而要做到这一点,你当然必须确定有这么一个外国集团存在,不管这个集团是采取一个外国的政党,一个外国政府还是一个在法律范围内的外国团体的方式。”

  政府拿出来二十本世界和平大会所发行的“保卫和平”杂志,这二十本杂志引起了争辩,问题是应否接受它们的内容作为证据。法官说,他不以为起诉方面应该追究到这个主谋人的活动的性质与特点,而应首先确定有代理关系存在这件事实。起诉方面坚持说,它应该有权利让大家看看世界和平大会的宣传是政治性质的宣传,但是法官坚持说,起诉方面应该首先向陪审团证明或表明这个外国集团是一个政府还是一个政党或是某一个在法律范围内的团体,然后,起诉方面应该确定世界和平大会和和平宣传站之间有联系。
  起诉方面于是试图说明,世界和平大会曾经说,现在存在着一种反人类的可怕的阴谋,而美国是这个阴谋的中心,因为,世界和平大会是在攻击美国。被告方面的律师反对这种说法。法官提醒起诉方面说,他们已确定这个外国集团是存在的,它的总部设在巴黎。他们现在应该把希图证明这个外国集团和和平宣传站之间有联系的证据指出来给陪审团看。
  法官的这些话引起了一段长时间的争辩,在这个争辩中,马肯托尼奥着重指出:如以为思想或意见平行相同即足以确定有代理关系的话,那是荒谬的说法。马肯托尼奥说,“一个在北极的人和一个在南极的人可能有平行相同的意见。这并不足以确定这两个人有代理关系。”庭上同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相交,但是,他认为,起诉方面将要表明这两种思想路线之间是有联系的。庭上说,除非起诉方面证明了有这种联系,“我以为,在适当的时机你有权利要求下令判决。”这是第一个暗示,它表示我们这个案子也许永远达不到陪审团那里;但是在那时,这似乎是太好了,因此是不会成为现实的。我们的宪法律师贾菲先生坚持说,如果政府方面首先详细介绍世界和平大会的特点的话,那在陪审团的心目中会有一种破坏的作用,并使他们产生成见。法官回答说:

  “我曾经向马德利克斯先生指出这一点;但是,他说,因为他起诉的理由是这样成立的,因此,他不能够(删去这一段)。接着,马肯托尼奥先生说得很对,他说,如果马德利克斯先生希望凭着在宣传性质上说是相同的活动来证明那所谓联系,那就是,正如他很适当地说的,平行论;而两条平行线是永远不能相交的,暂时不能相交,永远也不能相交。因此,必须证明是有联系才行;我现在假定,证明会提出来的。如果没有证明的话,那末,政府起诉的理由便不能成立,这就是我所要说的话。”

  马德利克斯先生强调说,世界和平大会的宣传是这样的:英美帝国主义是首要的新战争拥护者,而苏联则是一个伟大的爱好和平的国家,是和平拥护者;同时,他说,这种宣传的证据是可以接受的。马肯托尼奥回答说:

  “在马德利克斯先生发表了这一段谈话之后,我们需要的唯一的东西是请一个乐队来演奏《星条旗永存》——然后诬告说,某某人曾说,美国是好战的;苏联则是爱好和平的——这就成了大家在国会中听一篇演说了。”

  被告方面的律师没有阅读过起诉方面拿出来的那二十本《保卫和平》杂志,现在也没有多少时间去阅读它们。因此,我在周末的时候负责把它们读了一遍。我在给我们律师的备忘录中说:

  “我认为我们没有什么要因为这个杂志而害怕的地方。总的来说,在它谈到美国的地方,即使是属于批评性质的也是温和的;它并不常常谈到美国:在一九五零年期间的一百五十六篇文章中只有六篇是谈论美国的。总的来说,它是以一种宽宏大量和满怀希望的态度对待美国的。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后,对美国的批评比较多了些,也比较具体了一些,但很少或从来不是激烈的。
  其中有足以说明世界和平大会的性质的明显的证据,而绝没有表示有任何代理人与主谋人的联系存在。我曾经注意到那些可能引起读者推测的例子,但这些例子都是不重要的。在另一方面,关于和平的许多言论都是强有力而且是说得很恰当的。我不相信起诉方面的论断能够从这些杂志总得到任何支持。”

  在另一方面,起诉方面可能很容易断章取义地引用一些反对美国的词句;因此,我们不得不坚持说,在未证明我们是世界和平大会的代理人,因而对它的宣传应分担责任之前,不管这份杂志说过些什么都不是材料。法官一面翻阅这些杂志,一面根据这个意见考虑这个问题。他一定已经看见许多他不会愿意让陪审团看的东西,他不这样做的原因,如果起诉方面曾经亲自仔细地看过这些杂志的话,也许也会有同感的。法官最后只留下四本,其余的都不要,他接受这四本杂志只是为了要证明斯德哥尔摩宣言是什么内容,同时证明这份杂志的出版发行人便是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发起人,以及证明这份杂志是在外国出版的。当起诉方面要求把这份杂志的全部内容加以接受时,法官说,他不想把纯粹的宣传品交给陪审团。
  就在这个时候麦盖尔法官召集律师们到他的会议室里去,开门见山地谈到罗奇证词的实质。罗奇曾经说,世界和平大会的目的在名义上是争取和平而实际上是执行苏联的外交政策。正如我们一开头便怀疑的,这就是罗奇作证的整个意图,同时,也就是政府希望藉以把我们投入监狱的方法。如果靠这种证词,能够使这个案件从头至尾加上俄国和共产党的引入非议地标志的话,那便可能煽动目前普遍的歇斯底里来反对我们。便可能把久已是戴斯①委员会的宣传家的如约瑟夫﹒比﹒马修斯②之流传召到证人席上,把他所虚构的那一套关于共产党的丑恶的故事搬出来,他的这些故事是联邦调查局及其雇佣分子布登兹③和班特莱④之流所证明过的。

  ① 戴斯是德克萨斯州民主党众议员,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即以他的名字命名。——译者
  ② 马修斯是臭名远扬的美国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首席调查员。——译者
  ③ 布登兹是一个职业密探,为美国特务机关所雇用,曾在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前诬告美国共产党人。——译者
  ④ 班特莱是一个女密探,曾受美国联邦调查局雇用,在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作迫害美国进步人士的证人。——译者

  因此,法官直截了当得把问题的中心所在指出来,他提到罗奇的证词说:

  “可以让这个证人这么说:名义上说宗旨是和平,而真正的目的是促进苏联的外交政策。
  你是否希望证明世界和平理事会实际上是另一个主谋人的代理人,这另一个主谋人就是苏联呢?”

  马德利克斯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法官继续说,他之所以把苏联也拉了进来,是因为他原以为起诉方面想要证明:苏联实际上就是那个外国主谋人,同时证明:世界和平理事会仅仅是它利用和平宣传站活动的媒介而已。他说,如果这不是他们的意图的话,他就要告诉陪审团不要去理睬任何关于苏联的话。马德利克斯先生反对受到限制,但是庭上坚持说:

  “你们不能这样游移不定。现在我必须知道你们所希望证明的究竟是什么……据我看来,你们起诉这个案件或你们这个案件的理由,并不是根据这个事实:世界和平理事会,实际上,是苏联的代理人。不是吗?”
  马德利克斯先生说:“不,我们并不是这么说。”
  庭上说:“你们不打算证明的东西——我现在是听到这样说的:你们并不是想要正式证明——是:世界和平理事会的活动也就是苏联的活动,是不是这样?”
  马德利克斯先生说:“我简直无法说得比这个更恰当了……我们并不打算证明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是苏联的一个代理人。”

  由于原告方面承认了这件事实,庭上便说:

  “我原来以为,到现在这个时候,我应该知道在关于苏联是主谋人,或所谓和平宣传站的主谋人问题上,政府打算证明些什么东西。据我现在所了解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并不希望证明,在我们所关心的这个主谋人——苏联——的幕后还有另一个主谋人存在。如果我这样的了解并不符合这里法庭里的实际情况,那末,我希望这样告诉我。”

  起诉方面于是再度承认说:

  “就我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在我们的起诉中,我们并不指控,这个外国主谋人在任何方面有着这个外国主谋人——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和苏联之间的代理关系。”
  庭上说:“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你是说,与这个案件有关的唯一的外国主谋人是世界和平大会,是不是?”
  克宁汉先生说:“完全正确。”
  庭上说:“我是不会去审讯苏联的,我也不会去拿苏联的和平与美国的和平作比较。我是要坚持不懈离开问题的中心的。”

  在陪审团退出了法庭之后,法官随即和律师们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关于罗奇证词的中其他要点。罗奇曾经说过,斯德哥尔摩宣言的目的在于使世界的视线集中在美国所拥有的原子弹上面,同时使世界视线不再去注意可能而且实际上是来自东方的侵略。庭上问马德利克斯先生是否他认为罗奇先生是一个专家。他说,不是,但是,他又说,没有一个人能够比罗奇先生更为了解情况,比他更有资格来回答这个特殊的问题。他是那个团体的决策机构的一员,他曾经参加过那个机构的会议。庭上于是接着说:

  “我可不是在审讯任何宣传的方针。我也不是在审讯牵涉到任何国家的任何外交政策问题,包括我们自己的国家的外交政策在内。这里的案情是很简单的。你们指控这个和平宣传站和这些在和平宣传站任负责职员和理事的人是外国主谋人的代理人,指控他们在美国散播宣传。你们必须证明这个所谓主谋人和这个所谓代理人之间有一种联系。如果你们不这样做的话,那末,你们便超出了法庭范围。”

  起诉方面坚持说,他们将要凭借间接证据来证明和平宣传站是外国主谋人的代理人。法官说:

  “你们必须证明它们之间有联系……我也许是在丁布各都①,而你也许是在南美洲的某一个地方。我也许是在刮胡子,用的是吉勒特②牌不需用刷子的刮胡子膏,你也许是在做同样的事情,但是,除了我们都是在用吉勒特牌刮胡子膏以外,我们之间毫无联系。”

  ① 丁布各都是法属西非洲的一个地方。——译者
  ② 吉勒特是美国一家专制刮胡子刀的大公司的名称,这家公司也制造其他刮胡子的用品。——译者

  正在这个时候,陪审团回来了,法官当即告诉他们说,当罗奇在证人席上作证时,问
  他世界和平理事会的目的是什么,他已经回答了。法官接着说:

  “庭上现在特别着重地——就像我所说的话所能够加以强调的那样——告诉你们,你们觉不要去理睬罗奇先生关于他所认为的斯德哥尔摩宣言地目的的意见。根据极简单的证据规则,这种意见就不必予以考虑,正因为这种意见已不予考虑,所以,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在一个法院里提出来的唯一的意见是一个专家的意见。因为这个缘故,你们绝对不要去理睬证人罗奇所谈到的,关于他所认为世界和平理事会具有的目的。”

  虽然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并仍然密切注视着诬陷性质的证词,其实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胜诉了。原来,起诉方面把整个起诉的理由寄托于罗奇的证词,即我们是通过设在巴黎的世界和平大会组织而代表苏联的。关于这一点他们自然没有丝毫的证据,但是,他们打算依靠舆论。然而罗奇的证词使他自己成了罪人。他是和平宣传站的一分子;他又是世界和平大会决定政策的执行局的一个委员。他曾经以世界和平大会及和平宣传站的代表的名义访问过苏联并发表过演说。当他自己变成了南斯拉夫的一名代理人的时候,他曾经宣誓说,他不是任何其他外国代理机关的一分子。
  罗奇先生继续提出他的证词,他谈到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执行局在布拉格召开的会议。当问到他关于我演说的内容如何时,他说:“杜波伊斯博士演说的内容是:世界上的一切因困难问题都是源于他所说的美国的资本主义战争贩子们。”
  马肯托尼奥先生要求把他这一段话删除掉,庭上说,法庭不会任由他这样进行关于资本主义或任何其他企业形式的任何理论上的讨论的;庭上又说,主要的问题是:杜波伊斯博士当时在场还是不在场。他说,“杜波伊斯博士当时说过什么话,当时还有什么其他人在场都是无关重要的。”法官告诉陪审团不要理睬罗奇先生所说过的话。后来他把罗奇证词中谈到在斯德哥尔摩开会时决定在美国发起和平运动的这一段删掉。
  问到罗奇是否在一九四九年三月间曾经在他家里召开过一个关于在美国成立一个和平组织的会议。他回答说,他曾经容许在他家里召开这么一个会议。他承认,他曾经容许用他的名义发出电报邀请人们来参加这个会议;他也承认这个会议的结果是选定了一个委员会去负责组织工作。
  关于马肯托尼奥先生转过来问到关于在巴黎的世界和平大会的问题,同时指出罗奇先生曾经给杜波伊斯博士写过一封信要求他出席这次和平大会的事实,马肯托尼奥先生当即把那封信拿出来给罗奇看。
  罗奇承认,在一九五〇年八月间,当他出席巴拉格会议时,他是一个外国的代理人。马肯托尼奥要求接受罗奇在布拉格写的一封信作为证据,在这封信中罗奇同意了世界和平大会的宗旨,但是,这封信没有被接受。
  后来在审判官事务室内马肯托尼奥愤怒地插进去说:“你们根本就没有起诉的理由,你们为什么不承认这件事实呢?我认为目前陷害这些被告的阴谋是故意制造的最恶毒不过的阴谋。”
  他为了发脾气而表示抱歉,但是,他补充说,“起诉方面想根据这些被告的政治见解而把他们定罪。”
  马德利克斯先生说:“你是在想恐吓我们。”
  马肯托尼奥回答说:“我一点也不是在想恐吓你们。我是在揭露你们的真面目。”
  庭上最后说:“马肯托尼奥先生,你已经表示了你的惊讶和正当的愤慨。俗话说:修女永远不会生气;愤慨总是正当的。”
  起诉方面的克宁汉先生插了进来,他试图说明和平宣传站的行动和主张都表明它是一个宣传代理人,“因此,要证明这一点并不需要证明和平宣传站和这个外国主谋人之间有任何联系或任何直接关系。”
  庭上说:“让我们在这里停一下。为什么法律并不要求这样做呢?”
  克宁汉先生试图提起这个法律的立法过程,但是庭上不容许他这样做,并且说:“你们必须证明有联系,你们必须用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来证明有联系存在。如果你们不这样做的话,你们便要败诉。”
  下一个证人、维克托﹒拉斯基是一个以前在《纽约世界电讯与太阳报》撰文的电影剧本作家,他作证说,他曾经到过和平宣传站的办公处,他也收到过许多份斯德哥尔摩宣言,同时他又说,“我当时很明白地表示我厌恶这个宣言。”庭上删掉了后面这句话,因为,正如他所说的,陪审团并不过问证人对于这个宣言的看法。
  马德利克斯先生试图叫法庭把拉斯基曾经写过一本反对共产主义的书这件事记录下来,但是被拒绝了。
  再下一个证人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务约翰﹒杰﹒基尔尼,他叙述他在国会旅馆参加和平宣传站一次集会的情形。他试图谈到和平宣传站在天主教徒中间的宣传工作,但是,法官不接受一切有关种族和宗教的问题。法官说:

  “好了,正如我以前所说过的,不管和平宣传站所采取的是什么样的政治宣传形式,如果是这个外国主谋人方面的宣传的话,那末,按照法律的规定,美国人民便有权要知道谁在出钱,谁在主使。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问题关键所在。为了这个远古,我才不接受其它的一切东西:俄国的外交政策、美国的外交政策、告天主教徒书、告犹太人书、致各种各样的团体和少数民族等等的呼吁书;这些都不在范围之内。”

  法官也没有接受马德利克斯先生所提出的传闻证据和登载在《保卫和平》杂志上的某些人士的招聘啊。马肯托尼奥先生问道,“你们的下一个证据是连环图画主角迪克﹒特莱赛①大侦探吗?”当他们要求法官接受杜波伊斯博士的照片作为证据时,庭上回答说,杜波伊斯博士现在就在这个法庭里面,因此,他的照片不是材料。

  ① 迪克﹒特莱赛是美国黄色的儿童读物《连环图画》中的主角,是有超人本领的万能英雄。——译者

  起诉方面问法官,他们是否应该把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和和平宣传站都曾经要求外国军队从朝鲜撤退这一点提出来。庭上回答说,这一点还没有提出来过。已经提出来的东西只有斯德哥尔摩宣言和《和讯》中的话:和平宣传站并不是隶属于世界和平大会的机构。
  接着出来作证的是一个神经紧张的医科学生威廉﹒伯﹒李德,他作证说,他曾经到过和平宣传站的办公处四次,并且曾经在和平宣传站听到过一次在电话上的谈话。他最后承认他曾经受雇于联邦调查局。他证明某种材料是在和平宣传站办公处得到的,他说,他把这个材料交托给“某某人”保管,而这个某某人最后证明原来就是前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首席调查员约瑟夫﹒比﹒马修斯。马修斯本来还希望到法院来作证,只是政府始终没有召他来。
  一封用印有和平宣传站字样的信纸写给公众的信,被当作证明我们的犯罪活动的证据而接受了。这封信的原文如下:

“亲爱的朋友,
  和平宣传站已经在纽约市内宣布成立,你们该会开心这个消息吧。我们相信,它对我国千百万热情地谋求和平与结束冷战的人们将会有所帮助。
  和平宣传站的目的是传播美国国内以及全世界的和平活动的消息。我们计划通过下列这些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经常地印发简讯与新闻;协助筹备选派美国代表团出席和平会议事宜;以及协助那些为了发表和平演说而到美国来的人士在美国旅行。
  和平的利益超过一切国界,超过一切现在与过去的分歧。战争必须予以防止而且能够予以防止。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恐怖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此,自然的推论是:应该立即开始实行普遍裁减军备,应该立即宣布禁止使用原子武器……凡是同意这些主张的人们,必须团结起来。
  在全美国,和平的情绪正在日益高涨,各地正在纷纷地印发请愿书,召开大会。如果你们愿意把关于你们地区和平活动的任何消息告诉我们的话,我们将十分感谢。把你们所使用的材料及有关新闻寄来,都会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希望你们会把附在这封信里面的明信片寄回给我们,表示你们开心并愿意继续收到我们的材料。
  你们忠实的朋友

  主席 威﹒爱﹒柏﹒杜波依斯(签名)”


  起诉方面为了使陪审团注意倾听他们的证词,提请法院注意这么一件事情:司法部曾经一再地要求这几个被告以外国人的身份登记;他们言外之意是,我们没有登记是故意的。法官当即提醒他们说,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政府要求任何人登记。法律只是规定,如果某某人是一个外国主谋人的代表,而他既不登记也不声辩是在免予登记之列的话,那末这个人便可以被处罚。庭上还指出,说这些被告是故意不去登记,必须证明才行,同时,他又说,他认定,被告方面将会声辩说,他们不去登记并不是故意的。
  接着在西尔维亚﹒苏洛夫女士与这个案件的关系问题上展开了辩论,庭上在第二天便宣告她无罪,理由是:她显然是一个拿薪金的雇员而不是一个决策人员。这个裁决是以十分明白的事实为根据的,也正是五月间在我们第一次被传讯时我们所曾经竭力争取的。那时霍左夫法官拒绝宣告她无罪,因此苏洛夫女士做了八个月被起诉的罪犯,虽然毫无被控的理由。
  政府方面于是在只召了它二十七名证人中的七名证人之后,宣告停止提出证据,这是出乎我们意料的事情。我们便立即开始准备提出我们驳斥起诉方面的理由。我们方面决定了由我来做主要的证人,也就是被告中唯一上证人席的被告。但是,有一时期,我离开了美国,在布拉格,因此,在某些行动上,我们将需要对证的证人。
  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将要求我们顾问委员会中的两个顾问《国民前卫》周刊的经历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人类学教授出席作证。
  同时,我们还有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总书记宣过誓的证词,他就是被控为是我们的“外国主谋人”的。我们花费了很大的一笔钱在七月间派了三位我们的律师到巴黎去。政府方面也派遣了三个他们的代表,其中包括司法部刑事科科长,到巴黎去听取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总书记让﹒拉菲德的证词。这个有趣的讯问是在美国大使馆办公室内进行的,得到了宣过誓的证词,现在我们准备随时向法院把这个证词提出来,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这个机会。拉菲德先生是一个有素养、有礼貌的人,得到过荣誉的地位,他说,他任总书记一职的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是:

  “……第一届世界和平大会所创立的。它的明确的任务是传播它所得到的消息及和平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使之家喻户晓。它并负有责任传播关于世界各地保卫和平活动的各种消息。它的任务还在于谴责一切使舆论倾向于赞成战争那方面的宣传,还在于支持一切倾向于和平这一方面的倡议。它负有责任去促进有利于和平事业的一切文化活动。还有,它负有责任筹备下一次世界和平大会的事宜。”

  问到他有没有听说过关于和平宣传站的事情,问他和平宣传站是否有权充当宣传代理人。他回答说,他听说过关于和平宣传站的事情,但是,这个宣传站从来没有这种权力;他回答说,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根本没有任命和平宣传站做它的代理人来负责印度斯德哥尔摩宣言,同时,和平宣传站也根本没有要求充当宣传代理人。他又回答说,和平宣传站没有用过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的钱,同时它无权签订合同;他回答说,它没有向这个常设委员会作过口头的或书面的报告。
  接着问他关于与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合作的各国的和平委员会方面的问题。他回答说,大约有八十个国家已经成立了这种委员会,但是,没有并没有成立。他说,他的委员会和美国和平宣传站合作的方式一直是很简单的:

  “我们听到了美国和平宣传站成立的消息,并听说它已担负起传播与促进和平有关的消息的任务。结果,这自然促使我们把关于和平运动的消息寄发给宣传站,同时,也就使我们能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关于和平运动的消息会较之我们寄往美国去的其他东西更为公众普遍地知悉。”

  接着是一段很有趣的对话。问拉斐德先生,“你认为在各国政府中苏联政府是最坚决地主张和平的吗?”拉斐德先生的律师立即反对他的当事人回答这个问题。美国司法部刑事科科长麦克因纳奈先生当时表示了异议,他说,他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拉斐德“不愿意发表他已经向世界公开宣布了的见解”。拉斐德先生的律师当即回答说,他的当事人必定回答与这个问题有密切关系或稍微有些关系的一起问题,但是,在他方面并没有义务要回答关于他个人的见解与信仰的问题。这位律师说:

  “假定说,拉斐德先生被召到一个法国法院去作证,同时,假定不可思议地,居然有人问他关于他属于什么政党的问题,或关于他对于某一个问题的信仰的问题(这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一定要求他不去回答这种问题,因为他是一个法国公民,他完全有自由抱任何的见解;这种自由是他的国家的宪法所保障了的。”

  麦克因纳奈先生吃了一惊,他或许也想起了他自己国家的宪法,他回答说:“如果我冒犯了法国法律所规定的他的宪法权利的话,我仅表示歉意。”
  当进一步问到拉斐德先生,他是否在任何时候曾经与和平宣传站保持过直接的通讯关系,他当即回答说,他从来没有。又问他,和平宣传站是不是在杜波依斯博士在巴黎出席参加世界和平大会的时候成立的。他回答说,和平宣传站并不是在那个时候成立的,他又说,设在巴黎的常设委员会在一年之后才听到和平宣传站成立的消息。接着,又问他,他是否和杜波依斯博士有过私人的通讯关系,他当即回答说: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和杜波依斯博士没有过任何——为确当起见,应加上‘所谓的’——私人的通讯关系。我们只限于把一些一视同仁地寄给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所有委员的消息寄给杜波依斯教授,他是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的委员。这也就是说,书记处经常把关于执行局的各种会议的消息和会上通过的决定,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任何出版物寄给世界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地全体委员,并时常附有一封信,这封信我们是为了礼貌关系,对这些人士表示尊敬而发的。”

  他否认他曾要求和平宣传站作为常设委员会的代理人而散发斯德哥尔摩宣言。这个有趣的证词我们没有机会可以提出。
  上午审讯还没有结束,起诉方面便中止提出证据。我们准备就在这个上午提出一些申请。如果被驳回,则开始辩护,提出巴黎的证词,然后有关我的人证,最后由我上证人席。我已有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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