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艾伦·梅克森斯·伍德 >> 《民主反对资本主义》

第二章 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再思考

基础/上层建筑这种隐喻有一定的价值,但它带给我们更多的则是麻烦。尽管马克思本人很少使用它,即使使用,也只是在格言式或暗示性的简洁陈述中才出现,但它被赋予的理论分量已远远超出了它有限的承担能力。这个问题在它最初以速记方式使用时就已经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又因恩格斯试图用语言表述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各个自我封闭的领域或“层面”——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外部关系的分隔而变严重了。但真正的问题只是到斯大林主义正统观念形成后才产生。斯大林主义的理论将这种隐喻提升或归结为马列主义教条的首要原则,宣称独立的经济领域对于其他被动的、反映性的、从属性的领域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更具体地说,倾向于把经济领域看作是多少与生产力的技术性质同义的,因而是按技术发展内在的自然规律运行的领域,以至于历史或多或少地成了技术发展的机械过程。

从那时以来,这些对马克思原有的历史唯物主义洞察力的变形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论争的固定术语。在过去几十年中,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发生了多次激烈的争论,争论双方都被有效地锁定在这一理论框架的定格中。有时又有这样的趋向,把这种变形当成马克思主义的信条,作为接受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标准。任何致力于在这种理论框架内在不同选择之间的缝隙中进行研究的人(如E.P.汤普森),都很可能被这些不同选择的支持者或反对者严重误解,或者被看作是一种异端,一种不可能的理论而予以拒绝。

对基础/上层建筑隐喻的反对一般都与它的“简化论”有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否认人的作用;二是没有给“上层建筑”要素一个合适的位置,没有给意识以适当的地位,认为意识只体现在意识形态、文化或政治中。对这种简化论的修正,最普遍的是采取了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的形式,还有的强调社会各“层面”的“相对自主性”,强调它们的相互作用,把经济的决定作用延迟到“归根结底”的最终地位。在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是阿尔都塞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它丢弃了人本主义的选择,而用大量奇特的、理论上复杂的方式精心制作了另外一种理论。

当时面对这样的选择,即一边是简单的机械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式,另一边是表面上没有进行结构划分的“人的作用”,阿尔都塞及其拥护者发现了一种天才的解决方法。他们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定义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应把人的作用这种反复无常的行为从社会科学中严格地排除出去,以坚持完全的“结构”决定论,然而同时也考虑到历史现实不可预测的特异性。在他们的解决中使用了大量的概念圈套:因为当严格的决定论在社会结构领域盛行时,结果就会是,这个领域实际上竟然属于纯理论领域,而现实的经验世界——虽然大多数阿尔都塞理论家们对此并没有什么兴趣——却仍然是(不顾对偶然性的一切谴责)偶然性盛行,保留着无法简化的独特性。

阿尔都塞对“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所做的关键区分表明了这一点。由结构决定的生产方式在经验中是完全不存在的;而实际存在的社会形态则是特殊的、“由机缘结合而成的”,能够将不同的生产方式甚至不同的“相对(绝对?)自主的”结构层面,通过无数不确定的方式结合起来。阿尔都塞的理论简单地将结构主义决定论和历史偶然性一分为二,这种二元论所产生的结果却被阿尔都塞主义者的下列行为掩盖起来了:一是他们对历史写得很少;二是一旦他们冒险进入经验世界,就表现出虚假的严格,在那里,简单的历史描述通过对结构理论的分类范畴进行无限扩大的推理演绎而被伪装成理论上严格的因果解释。

这样,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争论的术语约束决定性地从斯大林主义正统派中解脱出来。基础/上层建筑的模式仍然保留了它机械的特征,它仍然依据离散的、非连续的、相互间外部关联的“因素”、“层面”或“方面”将社会结构概念化。阿尔都塞僵硬地分割结构和历史,将经济的决定作用无限期地推延到不可预测的“最终作用”上。即使这种将基础及其上层建筑反映的关系归结成机械决定论的做法使他自己无法有效地分析现实世界,他也仍然坚持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结构主义者的观念构思还倾向于将经济从“社会”和“历史”中分离出来,这经常会导致把“经济”等同于技术。既然持结构论的马克思主义者将世界看作是一系列非连续的、自我封闭的和静止的结构,那么,当人们发现这些人将技术决定论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以弥补他们这种机械世界观的缺失时,也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者目前无须放弃围绕斯大林主义的错误选择,就能同时做两件不相容的事而双收其利。他们不必放弃粗略机械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式,就能避开“粗略的经济主义”或“庸俗的简化论”。他们需要做的就是接受阿尔都塞关于结构和历史之间鲜明的二元论,接受绝对的决定论和不能简化的偶然性。而且,尽管阿尔都塞主义者蔑视“经验主义”——或确切地说,是由于这一轻蔑(轻蔑的确切原因在于所依据的概念上的二元论)——却可以在原则上同时从事纯理论和最纯粹的经验主义的研究。

然而,这种不稳定综合的分裂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阿尔都塞主义很快就以一种新的错误选择,简单地取代或补充了以前的错误选择。它给马克思主义者提供了这样的选择,即在结构与历史、绝对的决定论与不可简化的偶然性、纯理论与纯经验主义之间进行选择。因此,阿尔都塞学派的纯理论家在后阿尔都塞一代人中变成了最纯粹的经验主义者至少在理论上就不足为奇了。在那些原先最狂热的反“历史主义者”和反“经验主义者”如海因兹(Hindess)和赫斯特(Hirst)等人的著作中,已经放弃了绝对的、无条件的结构决定论,而坚持特殊的、“机缘结合”的、绝对的、不能简化的偶然性。1“后马克思主义者”关于经济与政治之间的“非相关性”的主张及其隐含的对阶级政治的放弃,意味着他们不仅反对粗略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式,而且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复杂的洞察力,而这种洞察力曾是这种不幸的隐喻企图意指的。这样,它就成为了阿尔都塞主义的另外一面。

这一结果为争论构筑了一个完全歪曲的框架,它甚至威胁要将马克思本人从理论可能性中排除出去。例如,按照“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参照框架,在拒绝“粗略的经济主义”(它一般被看作技术决定论)的同时,根本不可能相信阶级政治、阶级冲突在历史中的中心地位或工人阶级在争取社会主义斗争中的首要地位。如果一个联合的、革命的工人阶级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自然发展中完全成长起来,那么,在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之间就不存在有机的或“特许的”联系,或者更确切地说,在经济条件和政治力量之间就不存在这种联系。还可以换句话说,哪里没有完全的、绝对的和机械的决定,哪里就有绝对的偶然性。对于马克思和历史唯物主义来说,也是如此。

爱德华·汤普森也是如此,处于近年来马克思主义争论裂缝中的他,也许比其他任何人都遭遇了更大的失败,因为他的观点不符合争论中任何一个被承认的选择。当然,这并不是说他被忽视、看轻或低估了,而是他的批评者和敬慕者都强迫他进入某个现存的范畴中,因而对他做了不正确的描述。在“粗略的经济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的对立中,他必定是一个人本主义者,因为他将经济规律让位于人类随心所欲的意志和作用。在阿尔都塞主义者和文化主义者的辩论中,他甚至一开始就是文化主义者,因为结构决定论被他所强调的“实践”瓦解了。在最近的争论中,他同样可能被关于“文本”的哲学家们所盗用,被他们划入“阶级简化论”的阵营,或被看作理论上的异类而摒弃,因为他在蔑视“粗略的经济主义”并正确评价意识形态和文化作用的同时,仍然不合理地保留对阶级中心论的信念。在某种程度上,他容许自己陷入流行的术语争论,因而认同了这种扭曲的分类,但在他对理论问题的明确表述中,更多的是在他史学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被这些虚假的选择掩盖了的、被丢失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线索。

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

让我们从后往前来探讨这一问题,即从汤普森对阿尔都塞有争议的批评,尤其是他对阿尔都塞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概念的评论开始。在《理论的贫困》一书中,汤普森指责阿尔都塞将“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等同起来——例如,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同于资本主义——以至于用一种关于资本规律的抽象思维(尽管不是粗略的经济主义)来意指“一种包含所有关系总和的社会形态”2。换句话说,正如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中所指出的那样,汤普森指责阿尔都塞将资本实质上视为黑格尔的“理念”这样的范畴,它在历史中尚未展现自己且又在自身内部包含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即“作为关系总和的资本”。

这种批评确实是相当欠思考的,正如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en)所指出的,阿尔都塞和巴利巴(Balibar)在运用“社会形态”概念时,特意把它与“生产方式”区分开来,以便纠正“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在社会形态和经济基础这两个概念之间持续产生的混乱”3。与“社会”概念相比,阿尔都塞主义者更喜欢采用“社会形态”这一概念——它“使人想起那个具有虚假的简单性和统一性的……黑格尔关于循环的、丰富的总体概念”: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任何社会中,人类实践的多样性都不能被仅仅归结为经济实践。正是这里提出的问题导致了汤普森对基础/上层建筑模式的焦虑:如何认识“资本”的基本经济结构与资本主义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文化和道德生活(法国、英国或美国)等组织之间的差异。4

换句话说,安德森认为,汤普森“设法证明他的反对者们首先在‘基本概念’的命名上犯了一个错误”。

尽管汤普森的批评有欠思考,但仍具有重要意义,他的批评中还有正确的方面,因为阿尔都塞和巴利巴用于区分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那种方式,不仅没有纠正这种混乱,反而加强了混乱。其中,部分是由于他们的纠正只是再生产了他们想要纠正的基础/上层建筑隐喻中的错误;部分是由于他们剥除了这一隐喻中的确包含的那些宝贵的洞察力,而这本来是他们想要传达的。

在阿尔都塞主义者的构思中,“生产方式”在理论上包含整个社会结构,包括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些不同的“层面”。具体到阿尔都塞和巴利巴他们本人,“生产方式”的概念实际上与这一总体是否同义还不是很清楚,但它肯定构成了在理论上产生社会总体的基础——一个在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总体上把握的资本主义。在其他出自阿尔都塞主义的著名理论家那里——值得注意的是尼科斯·普兰查斯——“生产方式”本身明确地被用于表示社会总体:

在生产方式这个概念中,我们将指明的不是什么应归属为经济的内容(或者说,严格意义上的生产关系),而是不同结构和实践的特定结合,这种结合表现为如此众多的方面或层面,表现为特定生产方式如此众多的领域结构。也正如恩格斯扼要表述的那样,生产方式是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的不同层面或方面组成的。5

这些理论家运用“社会形态”这一概念并不是要否认生产方式和包含在生产方式中的社会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它并不是要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于作为全部关系总体的资本主义。相反,社会形态的概念只是暗示,历史上实际存在的社会实体没有一个是“纯粹的”,例如,没有一个现存的社会代表纯粹的和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换言之,“生产方式构成了一种形式上抽象的对象,从严格的现实意义上说,它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6实际存在的只是不纯粹的“社会形态”,它们容纳了几个并存的生产方式,由若干生产方式的所有“层面”接合而成,或由这些生产方式的若干“相对自主”的碎片接合而成。构成社会形态的各种要素之间甚至可能会相互不协调。

这样,自我封闭的经济层面和自我封闭的上层建筑层面之间僵硬决定的、单一不变的结构关系继续存在于由理论构建的生产方式中;但在历史世界中,这种结构上的集团能够被打破,并以无穷多的方式重新结合。看起来,“真实的、具体的”历史上的社会形态仿佛是由许多元素组成的,这些元素内部结构的逻辑是由理论来决定的,而历史过程只是以各种不同方式(随意的或偶然的)打破这一逻辑并重组这些元素。于是,历史分析就只能对构成社会形态的生产方式的结合和生产方式的碎片进行描述和分类。

这种理论框架的实践后果,曾经生动地体现在普兰查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方法中。他在建立了这样的原则即整个社会结构——囊括它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的层面——都包含在“形式上抽象的”的生产方式中后,进一步从理论上构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政治方面”,并提出了结构上的国家“类型”以适合这种生产方式。这包括在理论上构筑国家与生产方式不同层面之间的联系,也包括对资本主义“类型”国家的特征做详细描述。

这种论证的结果是自相矛盾的。其含义似乎是,生产方式的各“层面”间的联系,更具体地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间的相关性,是“形式上抽象的”而不是“真实、具体的”,生产方式的各组成部分可能是在“结构上”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必然地在历史中联系起来的。于是,一方面结构逻辑压倒了历史事实;另一方面,似乎在历史上存在的社会形态中,国家与生产方式之间实际盛行的关系可能与这种结构逻辑无关,从而使二者的联系几乎总是表现为偶然的。由“形式上抽象的”领域中必然的结构逻辑连接起来的生产方式的各个组成部分,能够很容易地在历史现实中被分解开来。

这样,一个国家之所以是资本主义国家,不是由于它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是依靠自主的理论构筑从形式上抽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演绎推理出的某种结构特征。因此可以说,在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尚未盛行的社会形态中,也可能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国家”。

事实上,这就是普兰查斯对欧洲专制主义的描述7。一个专制主义的国家被认定为一个资本主义类型的国家,并不是因为它具有支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样实际的联系(普兰查斯尽力强调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这一阶段还远未发育完全),而是由于它展现了某种形式上的结构特征,这些特征多少有些武断地被他认为是符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8

在这些理论原则中,不仅有太多的僵化的决定论,还有太多的随意性和偶然性——也就是说,有太多抽象的,甚至唯心主义的理论决定,而没有足够的历史因果关系。一方面丝毫没有触动对基础/上层建筑模式的机械简化;另一方面,这种隐喻指出的关键问题,即物质条件和生产关系对历史过程的作用又被绕开了。事实上,一个事先规定的理论对应已经被允许了,以隐藏真实的历史关系。

所有这些都与马克思自己对生产关系和政治形式之间联系的论述截然相反:

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独特经济形式,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产生的,而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不过,这并不妨碍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这些变异和程度差别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9

尽管马克思这段论述的许多部分为普兰查斯等其他人引用,但它仍然显示了与阿尔都塞主义关于“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的区分相当不同的概念框架。它传达的,既不是阿尔都塞主义关于“生产方式”的机械决定论,也不是“社会形态”随心所欲的偶然性。相反,它提出了经验现实及其运行的复杂可变性,在这样的可变性中存在着来自生产关系的逻辑性。

通过马克思自己对被阿尔都塞描述为“社会形态”的概念的使用,就可以进一步揭示二者的差别。马克思的这一概念与阿尔都塞、巴利巴或普兰查斯的解释有实质性的不同(更不要说这个概念当初是否曾具有它现在所要求的那种理论意义)。在一段集中描述阿尔都塞理论的论述中,马克思写道:

在一切社会形式中(从上下文看,将Geselischaftsformen翻译为“社会形式”form of society比译为“社会形态”social formation能更少使人误解——作者注)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10

指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形式”概念意味着什么具有启发意义。在他说的各种社会形式中有“游牧民族”、“古代”、“封建秩序”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不论这些话还意味着什么——而且不论马克思的简洁陈述会引起什么问题——它意味着:

第一,“社会形式”指的是如封建主义(封建秩序)或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社会)这样一些事物,并不仅仅是指个别的、独特的“具体”现象,如“产业革命期间的英国”(这是普兰查斯关于“社会形态”的一个例子)那样,而是指一种具有某种共同的社会一历史逻辑的具体现象。

第二,如果这段话有什么要点的话,那就是强调“社会形态”的统一性,而不是它的异质性。

社会形态涉及的,不是并存的若干生产方式受其中的一种生产方式支配的问题,而是生产的不同分支被其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一分支的特征所同化的问题。在封建社会中,农业的特殊性质——农民生产和封建占有的性质——影响工业的性质;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工业的特殊性质——资本统治工业——影响农业的性质。这里马克思对这一概念的运用是相当有限和狭义的,但这与他后来在《资本论》第3卷中对这个概念更深刻的认识并不是不一致的。

这样,将《资本论》和《<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的这些段落综合在一起看,它们表达了马克思的这样一种认识:在错综复杂的经验现实世界中,它们的生产关系中存在着某种统一的逻辑,并把这一逻辑强加于整个社会,因而使我们得以在某种程度上谈及“封建秩序”或“资本主义社会”,但同时又不使封建主义的或资本主义的个别社会失去它们“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文化和道德生活的组织”。

尽管汤普森对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的前面部分有所保留,但他却对马克思方法的特点做了很好的概括。汤普森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直觉”并不是资本主义只是“作为关系总和的资本”,而是“资本主义进程的逻辑在一个社会的所有活动中都能找到表现形式,而且对它的发展和形式施加了决定性的强制压力:因此我们才能说这是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社会”11。他继续指出,结构主义主张“由资本的理念展现自身”,历史唯物主义则与“真实的历史过程”联系在一起,二者有本质的不同。

这样,在汤普森对阿尔都塞的批评中至少有一半是正确的,这并不是因为阿尔都塞将历史融入了结构,而是相反,因为他在坚持那种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同于资本主义的结构主义的同时,又将这一坚持仅仅保留在纯理论领域,而让历史或多或少地处于自在状态。事实上,汤普森在一篇远没有《理论的贫困》著名但大体同时发表的文章中,使用类似的话概述了他对阿尔都塞的批评:“随着他强调‘相对自主’和‘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历史和文化的唯物主义问题与其说解决了,倒不如说是被搅乱或撇开了;因为那偏远的最终时刻的钟声绝不会敲响,我们有可能一边在理论上说尽责的空话,而一边又取得了在实践中忽视理论的许可证”12

马克思主义者是在粗略的经济主义和简化论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式的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如果说阿尔都塞主义对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划分,目的在于使马克思主义者对历史的特殊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更为敏感,那最多也只有一半是对的。因为这种划分是简单地通过在结构和历史之间打进楔子,制造了决定论和偶然性之间僵化的二元对立。于是,结构决定论在历史解释领域已无能为力了,作为解释历史过程方法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因此被解除了武装。这完全回避了马克思自己提出的挑战:当我们认识到生产方式内在的逻辑时,如何将历史特殊性与人的作用都包容进来。

历史唯物主义与经济决定论

这正是爱德华·汤普森在他的历史著作中试图应对的挑战。他的理论见解并不总是有助于阐明他的历史实践——这是由于他有时让自己陷入了由马克思主义争论的术语所产生的虚假选择中13。尽管如此,在他的理论论断中,仍然有许多真知灼见可用于将马克思的理论从霍布斯选择中解放出来,使之重新回到马克思自己规划的那个富有成效的轨道上。在汤普森多年对基础/上层建筑隐喻的直接评论中,有一两个方面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大家都知道他一直关注将人的作用和意识从粗略简化的经济主义的严格控制中拯救出来,在此我们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些。他对“经验”的优先关注已经引起了人们太多的注意,甚至这种关注的影响也经常被误解14。这种对汤普森的“人本主义”的强调恰恰丢弃了从他的陈述中本来应当得出的必然结果,即他经常坚持的关于结构决定论对解释历史过程所起作用的正确评价,这比他的结构主义批判更有启发。

对于机械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式而言,它的两个“层面”被认为是处于自我封闭的、空间分离的和非连续的状态。这一模式只提供了两种让人无法接受的选择:要么坚持“正统的”、过分简单化的简化论,据此,作为基础的“经济”只是被上层建筑所反映;要么将经济的决定作用推迟到无限遥远的某个“最终时点”,以避开“粗略的经济主义”,最终使得僵化的结构决定论无法被运用于对历史的研究。在这两种极端之间,并没有什么空间留给“经济”决定论。然而,当我们考虑到历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时,这种“经济”决定论却是(用汤普森的话说)“始终存在”的——不仅存在于“最后的时刻”,不仅被“延迟到一个最终具有因果关系的领域……它在九重天上,能够被忘掉”,不仅“只在时代的意义上起作用”,而且,始终如此15

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要求我们把握的,在历史特殊性与历史过程中一直存在的逻辑之间的令人困惑的辩证法。正如汤普森一直理解的那样,它需要一种“经济的”观念,不是作为一种“地域上”分离的领域,即某种作为与“社会”对立的“物质”领域,而是要认识到,“经济”本身就是社会的——确切地说,它是由社会关系和实践构成的“物质”观念。进一步讲,“基础”——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不仅仅是“经济的”,而且包含并体现在法律一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形式与关系中,这些不能被划入一个空间上分离的上层建筑领域。

如果对基础/上层建筑隐喻认识的构思能够包含这些观点,那当然好。但是,按照汤普森所说,它是一个错误的隐喻,因为它将自己想要揭示的那种关系的性质变得更模糊了。对于这个不恰当的隐喻,汤普森认为:“我们必须说,路标被放在了错误的方向上,而同时,我们又必须承认目的地确实存在,问题只是到那里去的路标指向错了……”16这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包含在生产方式中的“人与人关系的核心部分”,人际关系的核心将自己的逻辑强加于社会的每个“层面”。在对雷蒙·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长期的革命》一书的评论中,汤普森写道:

当我们谈及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生产方式时,我们同时也在表明一种特殊的人与人关系的核心,即与生产方式不可分的剥削、统治和获得,而且这些关系在威廉姆斯“体系”中的各个方面都同时找到了自己的表现形式。在一个时代的限度内,这些关系存在着带有时代特征的紧张和矛盾,这是无法超越的,除非我们超越了这个时代本身。说到紧张和矛盾,存在着一个经济逻辑和一个道德逻辑,于是,就有了谁为优先的争论,但这是徒劳的,因为它们是同一个“人际关系核心”的不同表现形式。这样,我们可能会复原资本主义的或资产阶级的文化概念……17

认为生产关系在社会的所有“层面”都“同时找到了自己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依据上升中的顺序,从具有决定性的经济基础到表象性的上层建筑,这种观点无疑是有缺陷的。“同时决定”可以解释为没有决定,甚至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汤普森的“同时”概念比它更精妙18。正如我们看到的,他的论述既反对那种取消历史特征的简化论的因果关系概念,也反对那种将经济的决定作用无限期推迟的概念。第一种概念将原因和结果合并,第二种则在原因和结果之间开凿了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无论哪种概念都没有要求对因果关系或决定的过程进行调查。汤普森感兴趣的是关系和过程,其中生产关系——剥削、统治和占有的关系——对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即刻并始终形成和施加强制压力。

构成生产方式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同时体现在“道德”和“经济”逻辑中,同时体现在特有的思维价值和方式以及特有的积累和交换方式上。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才有可能从机构和实践中区别出纯粹的和明显的“经济的”(狭义的指来自于资本主义的经验)组织和行为。即使是在这里,生产方式也既体现在那些“经济的”机构和实践中,又体现在某种附随的规范和价值观中,正是这些表现形式支撑着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支撑着将它们组织起来的权力和统治的体系。汤普森认为,这些价值观、规范和文化形式,正如作为生产方式表现的特殊“经济”形式那样也是“真实”的。

汤普森认为,任何生产方式都同时有“经济的”和“文化的”表现形式,他的这一观点包含着两个不可分割和同等重要的方面。首先,也是被他的批评者和崇拜者最常强调的方面是,认为意识形态和文化有自己的逻辑,并构成了社会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真实”要素。在对克利斯托弗·考德威尔(Christopher Caudwell)的批评性鉴赏中,汤普森注意到:“我们可以将意识形态不仅作为产品,而且作为过程来对它进行合理的分析”,他既赞成考德威尔对文化“真实性”的理解,又批评他将自主性也归结于意识形态的逻辑,因为这种自主性暗示“意识将自己施加于历史”19。汤普森继续写道:

它有它自己的逻辑,部分的,是由自我决定的逻辑,因为既定的范畴倾向于以连续方式再生产自身,但我们不能用意识形态的逻辑取代真实的历史——资本主义的演进不是某个资产阶级基本思想的产物——然而意识形态的这一逻辑却是那个历史的一个真实的组成部分,独立于“意识”的某个历史是无法想象、不可描述的。

汤普森这一观点的另一方面是,如果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影响是同时在“经济”和“非经济”领域发挥作用,那么,这种影响也是无所不在的。这个论点的意图并不是要否定或贬低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影响,而是相反,意在强调它们于任何时间和地点都“起作用”。换句话说,当汤普森拒绝赋予经济以位于文化之上的特权时,他可能正处在最为唯物主义的时刻。事实上,坚持“同时性”看来并不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的背离或修正,而是对马克思原意的注释。例如,在对上面引用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中关于“普照的光”那个段落的评论中,汤普森写道:

这里所强调的,是生产关系特征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所有体系和所有领域的同时性,而不是这样一个“经济”首要性(更“真实”)的概念,这个概念把规范和文化视为某种第二位的、对经济的“反映”。我所质疑的并不是在唯物主义对历史的理解中关于生产方式的中心地位(以及权力关系和所有制的附随地位)的论述。我所质疑的是……这样一个观点,认为能够用“经济”术语描述一种生产方式,而将组织这一生产方式的规范、文化和关键性观念,当作第二位(不那么“真实”)的东西撇在一边。20

我们也许希望在“生产方式”和它所决定的事物之间有一个更明确的界限标志,或许还希望有某种东西能更少地具有这样的倾向——从生产方式同时表现在经济和非经济的领域的命题,滑入认为生产方式同时表现为每一个社会事物的这样一个相当不同的看法。但无可怀疑的是,汤普森以上陈述的目的,不仅在于强调文化的“真实性”,而且在于使唯物主义对历史的理解从这类公式中脱离出来,这类公式通过将“上层建筑”有效地从物质“基础”的影响中分离的做法,把社会“层面”割裂开来。

这也是一种拯救原有的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观念的努力,从而使“生产方式”不再等同于体现在市场关系和某些抽象的自动“技术”中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等同是斯大林主义的正统理论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认同的,也是阿尔都塞的理论在描绘“层面”或“场合”时,在寻求将自己与“庸俗的经济主义”划清界限的过程中所一直保留的。同时,这种等同也是今天的“后马克思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中——其中的许多曾是阿尔都塞学派的人——一再重复的,他们多少有些离题地否认自己无价值的马克思主义,同时用他们关于“经济”领域的观念再生产出它的变形。

或许汤普森真的不能始终坚持其“整体”观念的清晰,有时似乎也容许将“生产方式”扩大到一个不确定的人际关系总体。但是在他的主张与那种认为基础同时也是“上层建筑”的观点之间还是存在着重大的差别:

生产、分配和消费,并不只是挖掘、运送和吃饭,它们还是计划、组织和享受。想象力和智力并不局限于“上层建筑”并建立在物(包括人类实体)的基础之上,它们也暗含在人的创造性劳动中。21

另一个例证是他关于法的论述,他指出,法律并不总是“文雅地”待在上层建筑的一个“层面”,而是出现在“一切可能的血腥层面”,并“迭盖于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之中(作为财产权、土地所有权实践的规范……)”22。这些陈述并不表示基础包括所有上层建筑,或生产关系与阶级对抗构筑的所有社会关系同义(这难道不正是汤普森所强烈反对的生产方式等同于社会形态的另一种说法吗?),它们意味着某些所谓的“上层建筑”属于生产“基础”,而且是生产关系自身组织、生存和竞争的形式。这一表述中保留了生产关系的特殊性、完整性和决定性力量,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在生产领域和其他社会“层面”之间设立了一段必要的距离以使因果关系成为可能,而同时又因为将“经济”自身作为社会现象对待而指明了这些分离领域之间的连接性和连续性原则。

这给我们带来了另一个特别精妙的汤普森反对传统的基础/上层建筑隐喻的原因,而且这种反对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中的唯物主义。汤普森认为,这种隐喻未能考虑不同的阶级与生产方式发生关联的不同方式,也未能考虑它们各自的机构、意识形态和文化“表现”生产方式的不同方式23。基础/上层建筑模式可能对解释统治阶级的机构和意识形态、统治的支撑结构和“权力共识”有一定价值,但它并不适合于描述被统治者的文化。

正如汤普森指出的,被统治阶级的习俗、礼仪和价值观经常被看作是以某种方式存在于生产方式之中的,统治文化则不是这样,这是因为前者是再生产生命和物质条件的过程所必需的。简而言之,它们经常是组成生产活动的那些实践。同时,尽管被统治者的文化是与流行的生产和权力的体系“相适应的”,但由于生产关系是由从属阶级按自己特殊的方式来体验的,因而,这些特殊的体验方式能够引起被统治者的文化与“权力共识”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导致了斗争,从而决定着生产方式的重组和改造。

汤普森认为,这种历史转变不会因为基础的(自动)变化引发上层建筑的变化而简单地和自发地发生(如技术决定论所说的那样),历史转变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物质生活的变化已成为斗争的场所。尽管汤普森没有用许多言语来表达,也尽量避免运用基础和上层建筑语言来表述,但我们仍可以说,如果历史转变是由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产生的,那么这些矛盾就代表了下面两个方面的对立,即一方面是从属阶级经历生产关系的体验,另一方面是那些机构和“权力共识”。但是,这种表述方式其实已经承认,传统隐喻提出的物质“基础”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之间的简单关系模式是不够的。那种模式会令人误解,因为它将统治文化普遍化,或更确切地说,是将统治文化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普遍化,并且在概念的构思中,将产生历史运动的不同种类的关系完全抛开了。

也许汤普森的观点能够被恰当地概括为:它试图重申马克思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反对“资产阶级”哲学的机械唯物主义。正如马克思那样,他所强调的也是“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如马克思在他著名的抨击以前的唯物主义的文章《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简洁概括的他自己的唯物主义那样),而不是某种抽象的“事物”或“运动的事物”。而且就像马克思一样,汤普森认识到机械唯物主义只是另一种唯心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另一面。他还认识到,当代马克思主义争论的框架已经在许多方面再生产了同样虚假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二叉分支,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初衷就是要把人们从中解放出来。

我们也许已经见证了在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中心有一种考德威尔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文化现象的再生:那些假的敌对者、机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同样的主体/客体的二元论也渗入到马克思主义中,并由此留给我们经济决定主义和阿尔都塞主义的唯心主义这一对双胞胎,每一个都在生产着另一个:物质基础在决定上层建筑时,它独立于人的想象能力;与此同时,上层建筑中人的想象能力退到自我决定的理论实践中,成为意志自由。24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单单是一种对回避实质问题的“相互作用”的需要,或如汤普森自己所说的,在“互相决定”过程中决定因素之间的“没有结果的摆动”。汤普森对此做出了很好的理解,“互相作用就是没有什么能起决定作用”25;他的意图与马克思一样,只是用这种方式避开决定问题。他的简洁陈述,只是认真对待“马克思主义如何理解体现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的物质基础”的一种方式,尽管它在很大程度上亵渎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情感,但它却要求我们去把握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这一事实。

历史上的基础和上层建筑

所有这些意义只有在汤普森的历史实践中才变得完全明显了,而且对于他不同意使用基础和上层建筑语言的行为来说,检验它是否有价值,也只能通过考察他透过自己的观念棱镜能够感知到那些别人不能清晰地看到的东西。他的历史著作有两个方面特别突出:一是对过程的深刻认识,在追踪连续性和变化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的轨迹中,他的表现出类拔萃;二是揭示生产关系的逻辑的能力,这种逻辑不是抽象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的日常事物中、在生产领域之外的机构和实践中随处可见的可操作的历史原则。这两类技能在他独特地成功“破译”那些暗示存在着阶级力量和由阶级形成的意识方式的证据中都发挥了作用。这类证据出现在这样一种历史条件下,那时除此之外,还没有关于清晰明朗的阶级意识出现的证据能明确地证实这样的阶级已经存在。

例如,贯穿《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的主题是考察人民在抵抗与资本主义剥夺方式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关系的逻辑和资本主义剥削强化的过程中,连续的大众文化传统是如何转变为工人阶级文化的。对汤普森的批评往往集中在关于这一过程的连续性问题上,认为他对大众传统的执著只顾及了文化“上层建筑”的因素,而没有考虑客观的决定因素,即正在进行资本主义积累的“基础”的运动。关于对汤普森的这一批判,我将在下一章讨论。

可是,汤普森论述的要点却正是要在连续性的范围内显示变化,以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逻辑在“上层建筑”领域发挥作用。而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倾向于将历史视为不连续的板块,他们在这里除了看到与经济不对称的一个意识形态“层面”、一块从另一种生产方式残留下来的碎片以及结构上不同的两个层面的并存之外,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了。而汤普森则看到了由资本主义关系的逻辑构筑的历史动态的连续性变化,并且能够解释这种变化(这毕竟是历史通常行进的方式,即使是在革命时期也是如此)。结构主义者把是否符合理论放在优先地位,从而往往看不到历史的实际连接(例如普兰查斯对专制主义国家的看法)。他们在面对以下两种情况时都被解除了武装: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者根本不认同阶级概念,认为它完全是一个没有证据的抽象理论范畴,是从外部强加于历史研究的,必须将它摒弃;或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人们用“前工业化”社会思维方式的连续性作为证据,否认在这个“前工业化”或“一个阶级”的社会中工人阶级的存在。相反,汤普森能够在大众文化传统中探寻到社会含义变化的足迹,能够在连续性中追寻阶级运作变化的轨迹。他能够解释正在出现的工人阶级的组成、机构和智力传统,这正是他的反对者不顾它们在这一历史时期业已存在而在构思中所抹杀的。

还应进一步指出,将“基础”理解成某种与“社会”对立的“物质”的那些人——这一般意味着基础是由生产的技术力量组成,历史是由技术决定的——无法解释这个时期工人阶级的组成包括“工业的”工人和“前工业化的”工人的联合这一事实。技术决定论的思维框架驱策我们将劳动的技术过程作为阶级形成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将生产关系和剥削关系作为它的决定性因素,而后者正是汤普森(马克思也是如此)所认定的关键因素,生产关系和剥削关系本身就能解释资本主义积累逻辑对从事不同劳动过程的工人所施加的共同经历与体验。

构成汤普森“破译”过程基础的原则,在《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中表达得更为明确。他在此文中的一个目的是要揭示:即使完全意义上的阶级和阶级意识还不存在,阶级斗争也可以作为一种历史力量起作用,这是“因为在其他的地方和时期,我们可以观察到表现为阶级意识和阶级机构的‘成熟的’(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和历史发展的)阶级形式,‘成熟的’阶级形式还没有决然发生并不意味着已经发生的就不是阶级”26。论证这一命题需要对这个时期的历史证据进行“破译”,因为对其他历史学家而言,这类证据显示这是个“传统的”、“家长制的”或“单一阶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工人阶级完全没有阶级意识,而社会分工则是垂直的,而非水平的。

值得注意的是,汤普森在这里再一次求助于《<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中关于“普照的光”那个段落,这也为阿尔都塞主义者所引证,以支持他们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观点。更值得注意的是,汤普森同马克思一样,强调社会形式的统一性,因为不同社会形式的相互关系是一个特殊的生产方式内部产生的“合力场”的作用,而不是像阿尔都塞主义者那样,强调它们的异质性:

对我来说,(恩格斯)关于“合力场”的隐喻能够与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 >大纲》中的陈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并存。

马克思在“地位和影响”、“普照的光”和“色调”隐喻中所描述的,今天因结构主义使用更系统的语言而被重新提了出来:但他们使用的术语有时太僵硬,看起来太客观……以至于让人看不清事实上它们仍然是隐喻,而且隐喻给凝固的东西提供了一个流动的社会过程。相对于马克思后来的“基础”和“上层建筑”隐喻,我更喜欢他的这种隐喻,我的这一偏好出于多个目的。但我在这篇文章中的论述(在同样程度上马克思也是)是一种结构主义论。当我考虑到明显的反对力量时,我被迫这样来领会。对于所关注的18世纪社会的每一特征,在其他世纪可以找到它们或多或少发展了的形式……那么,什么是18世纪所特有的?什么是改变了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特殊色调”的“普照的光”?27

汤普森随后开始回答这些问题,他考察了:“(1)在什么是文化与不是文化之间的辩证法——在社会存在中形成的经验,以及这些经验是如何以文化方式处理的。(2)在那个时代的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之间辩证的两极——对抗与和解”28。尽管对什么“不是文化”做一个更清楚的说明可能会很有用,但其结果却是一种复杂、精巧的论述,它揭示了表面上没有发生变化的“传统”文化模式如何在“资本主义过程”和资本主义剥削模式的“合力场”作用下,获得了一种新的社会意义。汤普森阐释了习惯行为和平民文化是如何由新的阶级经验形成的,并将在伦敦刑场为占有被绞死者的身体而发生的骚乱作为一个特别强有力的例子,彼得·莱恩保(Peger Linebaugh)在《英格兰的命运树》中做了“破译”:

我们不能把骚乱者视为对旧思维方式抱残守缺的复古主义者,然后将这件事作为死亡迷信而不去注意……传递这些骚乱信息的密码,不论是1731年在伦敦刑场还是1832年在曼彻斯特,不能只是理解为对死亡的迷信及其适当处置的问题,它还包括阶级团结与平民对法律的精神迫害的敌意,以及对推销主要价值观的敌意。这也不是18世纪的禁忌唯一受到威胁的:在解剖尸体或用链子将尸体吊起来时,一个阶级是蓄意的,并将它作为一种打破或利用另一种禁忌的恐怖行动。于是,在这个阶级的合力场的较量中,旧模式的碎片残余又复活并重新整合了29

使18世纪成为一个特别复杂时期的原因是,此时习惯行为和礼仪获得了一种特殊意义,这是因为平民所遭遇的资本主义逻辑是如此频繁地对他们的习惯使用权和传统的劳逸方式发起攻击——这一过程在汤普森的许多著作中都有生动的描述。因此,对资本主义积累过程的反叛,就经常采取“保护习俗”的反叛形式,这创造了18世纪特有的一种悖论,“一种反叛性的传统文化”30。阶级冲突因而往往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即“创新的市场经济与平民的习俗道德经济之间的对峙”31

如果在汤普森的表述中存在某种危险,那么,正如某些批评家指出的,这种危险可能是他太倾向于看到大众传统和习俗中的反对与反叛的因素,而在他的论述中几乎没有对大众意识中的倒退冲动、对统治阶级思想向大众意识的经常渗透做出阐释。但过分的乐观主义毕竟不是汤普森构思框架所追求的,他的框架比起只承认大众传统“落后”的那些理论体系来有着明显的优势。

当然,这种论述只是他更大的拯救计划中的一部分,目的是要从他人的一系列分析中把从属阶级的历史作用解放出来,这些分析已经卓有成效地把被统治阶级划入永久从属的地位,使其束缚于统治阶级的霸权、远古迷信和非理性之中。但汤普森强调对旧传统的创造性改造以适应新的环境且抵抗新的压迫。他的这种坚持也表明了他对唯物主义原则的重新肯定,并反对那种认为理论对解释历史过程无所作为的历史理论。他的精妙分析使他所批评的那些历史观成了无稽之谈,这些历史观在传统和习俗中除了文化残余或“残骸”之外什么也看不到,或者,它们以传统和习俗的持续存在为依据,认为阶级与这些“传统的”、“前工业化的”社会毫不相干,甚至以此认定文化的自主性是完全不受物质条件制约的。

还应当说,在这方面,汤普森完成了结构主义者用他们对基础/上层建筑隐喻的理解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后者在回应那些“残骸”理论时,几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因为这种“残骸”理论与阿尔都塞的“社会形态”概念看起来非常一致——或者,实际上,应当受到回应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认为在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明显地与经济“基础”不适应的社会中,不存在阶级的有效作用(或阶级存在的一般物质条件)。要解决这些争论,首先需承认,历史不是由离散间断的板块构成的,其中,并不是相互分离的不同上层建筑与各自的基础相匹配;相反,历史是过程中的运动,其中,通过对继承下来的现实的改造,生产关系得以尽力施加它对全社会的压力。

长久以来,对那些否定阶级存在或至少否认其历史重要性的历史学家做出回应一直是汤普森计划中的一个中心目标。他们之所以否认阶级及其重要性,是因为他们在工业资本主义模式下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表明清晰定义的阶级机构或阶级的自我意识语言的存在。令汤普森的批评者以及更经常的是他的崇拜者感到困惑的是,在汤普森的简洁陈述中好像在提示:因缺乏阶级意识,所以阶级并不存在。但这一看法与他的意图正好相反,他执意想阐释阶级“状态”的决定性影响,甚至当“成熟的”阶级还不存在时也不放弃。

也许他已经采纳了这些意义含糊的公式,因为他总是认为自己同时在两个战线战斗:一方面,反对否认阶级的反马克思主义者;另一方面反对那些通过假定工人阶级有一个预先决定的思想意识而否认工人阶级正当的自我活动的马克思主义。在任何情况下,他的历史学活动所说的(或应该说的)比他的理论言辞更有力;而且我们必须说,汤普森有力地指出了在缺乏“成熟”的阶级意识的条件下,阶级力量仍然在起作用,而企图取代他的结构主义批评的人,却只能提供一种理论上的主张,认为阶级可能经由定义而存在,而不必考虑定义在历史过程中的含义。

将汤普森的方法与格雷斯·斯蒂曼·琼斯(Gareth Stedman Jones)近来对19世纪英国宪章运动的研究方法作一番对比是有意义的32。在政治和物质条件的联系问题上,斯蒂曼·琼斯明确背弃了他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他认为大宪章运动的政治是“自主”的,与宪章派的阶级状况无关。他关于自主性的主要证据是,在宪章运动的意识形态和产生于完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的早期激进传统之间有着基本的连续性。他似乎对资本主义关系的“合力场”作用而导致激进传统所经历的变化没有给予什么重视。但他也承认,这里肯定有变化,然而从证据看,这种变化对于宪章运动的政治自主性没有什么含义,或对于政治与阶级的不相关性没有什么含义。

换句话说,在类似的情况下,斯蒂曼·琼斯对证据的解读与汤普森对证据的解读恰好相反:一个在大众传统的连续性中领会到意识形态独立于阶级而存在,另一个在大众文化连续性的转变中看到了磁石般的阶级力量。斯蒂曼·琼斯好像已经放弃了历史唯物主义,因为他发现历史是连续运动的过程,这不符合他曾预期的“每一个新的基础至少在原则上都必须有一个哪怕是初始的新上层建筑相配”的想法,他因此感到失望。按他自己的说法,这可能与他早期信仰马克思主义时受到阿尔都塞理论的强烈影响有关。难道这又是一个翻转,从正面的阿尔都塞主义一下子跳到它的反面?

汤普森的意图是要去掉基础/上层建筑隐喻中的杂质,以便改进它。但这并不仅是个对旧的机械模式做些补遗的问题,即补充说明即使上层建筑建立在基础之上,“基础也需要上层建筑”33。这一说法并没有充分表达汤普森在对法的研究中的见解。汤普森将他自己“以前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一个“高度复杂但(最终)极具示意性的马克思主义”做了对比,对于后者来说,法在本质上是并且完全是“上层建筑”,它通过“自我调整,以适应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基础的需要”,其作用是毫不含糊地充当统治阶级的工具34。汤普森对这种“示意性”马克思主义的回答,并不是简单地宣称法与其他上层建筑一样是“相对独立的”,法与基础“相互作用”,或者说,它所起的作用是基础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汤普森的陈述比这些更复杂,既更具历史性,也更具唯物主义性质。

汤普森一开始就表示接受“法的阶级性及其神秘化功能”的观点,然后,他继续写道:

首先,对18世纪的分析(或许还包括对其他世纪的分析)引起了这样的质疑:将法作为一个整体分离出来并置于上层建筑的某个类型内,这是正确的吗?当我们将法理解为机构(作为阶级舞台,有着阶级程序的法庭)或理解为人(法官、律师、治安法官)时,它很容易被同化为统治阶级的机构和人事。但所有那些包含在“法”中的东西并非都能归入到这些机构中……

而且,如果我们详查土地所有权的情况,那么,以被视为“上层建筑”要素的法律为一边,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为另一边,二者之间这样的区分就变得越来越站不住脚了。因为法律经常是对实际行使中的土地所有权实践的确定,正如“很早以前”人们就一直在做的那样……

因此,“法”一直延伸到构成基础的生产关系内部,使其边缘与后者成瓦状重叠,否则,生产关系就不可能运行或操作。而且,这种法律,无论是作为定义还是作为规则(可由法律机构部分地强制推行),都要有行为规范的许可才能作为习惯在整个共同体中传代继承。当然,在这个共同体中还存在着可选择的不同行为规范,这里不是协商一致而是相互冲突的场所。35

汤普森在这里不否认法的某些部分及其机构具有“上层建筑”的性质,但他关于法律在“构成基础的生产关系内部”与其“成瓦状重叠”的见解,不同于并超越了“基础需要上层建筑”的观念(附带说明一下,汤普森这里阐释了内在于生产方式中的那些思想、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与那些构成统治机器以及“权力共识”一类上层建筑的不同之处)。这是一种对基础本身不同的理解方法,因为基础是具体化在实际的社会实践和实际的社会关系中的。这不单纯是个在理论分析上将物质基础从它不可避免地体现于现实世界的社会形式中区分出来的问题。汤普森的构思首先拒绝了任何掩盖“物质”本身的社会性的理论划分(“物质”自身不仅由“自然”的地基组成,还包括人类生产活动必然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一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所必不可少的拒绝。此外,汤普森还以这种方式,表达了他对任何模糊历史关系的分析方法的劝阻。

正如佩里·安德森所指出的,汤普森和其他人反对基础/上层建筑隐喻的主要原因是,在理论分析上对社会不同的“层面”或“场合”之间的划分可能会助长人们这样看世界,认为这些不同的领域是“实质上存在着的互相独立的实体,在现实世界中它们能像实体那样彼此分离”。这种划分会造成“认识论的分析”与“本体(实体)论的范畴”之间的混淆36。他建议,阿尔都塞应对“知识的对象(客体)与真实的对象(客体)”之间的差别做出区分,以避免这种混淆。然而,阿尔都塞主义者在这两个世界中都是最差的,因为他们所说的社会不同的“场合”或“层面”,都持续地倾向于滑入“本体论范畴”,成了现实世界中彼此分离的实体;与此同时,这些不同“层面”之间的关系就被留在了“纯理论”的领域,成了与“本体论的范畴”没有什么关系的“知识的对象”。对汤普森来说,重要的正是“认识论的分析”与“本体论的范畴”之间的关系;如果他偶尔站在错误的一边,允许“本体论”的关系成了在理论分析上两种领域的异文合并,那么在对历史的认识上,这种错误造成的损害也远远小于其他错误造成的损害。


  1. 这些有关海因兹和赫斯特的不加虚饰的论述,在我的《阶级的退却》(伦敦,1986年)一书中有更为详细的论述。

  2. E.P.汤普森.理论的贫困.伦敦:1978.346。

  3. 佩里·安德森.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论.伦敦:1980.67。

  4. 佩里·安德森.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论.伦敦:1980.68。

  5. 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伦敦:1973.15.附带说一下,普兰查斯没有什么理由为生产方式的概念去求助于恩格斯的权威。恩格斯对 “因素”或“要素”的谈论── 不管它对“经济”、“政治”等相互分离且自我封闭的领域或“层面”有多大的贡献──适用于那些共同决定任何社会总体之历史的不同力量。但看来并没有涉及 “生产方式”的定义本身。

  6. 尼科斯·普兰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伦敦:1973.15。

  7. 尼科斯·普兰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伦敦:1973.156~167。

  8. 将专制主义看作是资本主义的某种预示, 或者是对正在消亡的封建阶级和正在上升的资产阶级之间力量暂时平衡的反映,已经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的一种普遍认识。这反映了一种倾向:通过假定资本主义存在 于封建主义的某个裂缝中,只是等待着被释放出来,而回避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问题。它把正是需要解释的问题当作假设的前提,这样的程度尤其为结构 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所主张,认为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中,属于任何一个生产方式或所有生产方式的一小块被假定已经存在,它的出现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过程,只 需等待时间让它成为“统治”形式就行了。这样,只需通过反复声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是其中有分量的一块(如资本主义“类型”的国家?)已经存在于由各种 生产方式的结合构成的相关社会形态中,就可以解释资本主义的产生了。对阿尔都塞主义这种看法的强有力批评,以及对作为这种看法源泉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的批 评,连同以信服的观点演示这种历史观在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和意识形态的起源,可参见乔治·康尼尔(George Comniel)的《对法国革命的再思考》(伦敦,1987年)一书。

  9. 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91~892。

  10. 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91~892。

  11. 汤普森.理论的贫困.254。

  12. 汤普森.民俗学、人类学和社会历史.见:劳工史研究手册.1979.19(最初发表在《印度历史评论》【1978年第3期】,第247~266页) 。

  13. 这一点在汤普森对马克思 《 < 政治经济学批判 > 大纲》前面部分的反感和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中得到了最生动的阐释。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汤普森看不到正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提出了充分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而这些由马克思奠定的基础,实际上也正是汤普森在他自己的著作中所找到的最有价值的原则。相反,《德意志意识形态》尽管对历史唯物主义有重要贡献,但仍然留有相对未批判的对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的黏附(关于马克思的未批判的历史编纂学与他批判政治经济学得出的独到见解被完全精细化之后的差异,见康尼尔的《对法国大革命的再思考》一书中的有关论述)。对汤普森的盲点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太轻易地接受了源自斯大林主义理论的二叉分支,它看来是在强迫我们在粗略简化的经济主义和完全抛弃马克思的《 < 政治经济学批判 > 大纲》前面部分论述之间做出选 择。

  14. 参见哈维·J.凯伊(Harvey J.Kaye)在《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牛津,1984年)一书中对汤普森,特别是他与多布(Dobb)、希尔顿(Hilton)、希尔(Hill)等对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传统的联系所做的精彩的概括性论述。

  15. 汤普森.英国人的特殊性.见:理论的贫困.81~82。

  16. 《致拉斯齐·克拉克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的公开信》,见汤普森《理论的贫困》第120页。

  17. 汤普森.长期的革命.新左翼评论,1961(10):28~29。

  18. “同时”这一概念在汤普森的《乡规民约》第17~18页也有论述。

  19. 汤普森.考德威尔.见:社会主义者花名册.1977.265~266。

  20. 汤普森.乡规民俗.17~18。

  21. 汤普森.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新理性人季刊,1957(1):130~131。

  22. 汤普森.理论的贫困.288。

  23. 这一内容特别在汤普森的《乡规民俗》第20~22页做了论述。

  24. 汤普森.考德威尔.244。

  25. 汤普森.考德威尔.246~247。

  26.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0。

  27.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1~152,汤普森在此用的是与前面不同的译文,因此,他在此所说的“色调”在以前引用时翻译为“色彩”。

  28.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2。

  29.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7。

  30.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4。

  31. E.P.汤普森.18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历史,1978(2):155。

  32. 格雷斯·斯蒂曼·琼斯的《对宪章 运动的再思考》,可参见《阶级语言:对英国工人阶级历史的研究:1832~1982》(剑桥,1983年)一书。我在《阶级的退却》一书中详细考察了这种议论。 格雷斯·斯蒂曼·琼斯在《阶级语言》的序言中比在这本书所收集的文章中,更明确地表示并强调自己与历史唯物主义传统拉开距离。在序言中,他简要介绍了自己 的发展,他将《对宪章运动的再思考》不仅作为他对宪章运动研究的“思想转折点”,“而且作为他的社会历史方法本身的转折点”(第16~17页)。他1981年写的文章,在1982年以题为《宪章运动的语言》的减缩本,发表在J.埃普斯蒂(J.Epstein)和D.汤普森(D.Thompsom)汇编的《宪章运动的实践》一书中。那时,他可能还没有像后来那样走得那么远,以至于否定马克思主义。而且我们在阅读《对宪章运动的再思考》时,如果不考虑他自己后来对此文的评注,那么这可能还不足以充分显示他离开历史唯物主义走得有多远。但在《阶级的语言》中,他的确已选择了用那种方法解释他的意图。

  33. G.A.柯亨 (G.A.Cohen).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英国:牛津,1978。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柯亨的技术决定论确实代表了对马克思的基础和上层 建筑观点的正确解释,那么汤普森可能在他对马克思《 < 政治经济学批判 > 大纲》前面部分的理解中就没有什么大错。

  34. E.P.汤普森.辉格党和猎人.英国:伦敦,1975.259。

  35. E.P.汤普森.辉格党和猎人.英国:伦敦,1975.260~261。

  36. 佩里·安德森.英国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论.英国:伦敦,19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