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爱玛·戈德曼 -> 戈尔德曼散文集:无政府主义与其他(1910)

8、贩卖女性的交易



  我们的改革者忽然有了一个伟大的发现——贩卖白人女性。报纸上尽是这些“闻所未闻的状况”,而立法者已开始计划制定一套法律来控制恐慌。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公众思维即将偏离某种严重的社会恶习,一场针对有伤风化、赌博、酒吧等等方面的讨伐运动就势在必行。那么这些运动会有什么结果?赌博风气更加嚣张,酒吧通过地下途径照常有声有色,娼妓业达到鼎盛,皮条客与嫖客更加恣意妄为。
  这种几乎所有孩子都知道的制度,为什么会突然之间走进了大家的视线?这种所有的社会学者都心知肚明的不正之风,为什么现在忽然变成了重大事件?
  要是有人认为近期关于白人女性贩卖情况的调查(非常浅显的调查)会有什么新发现,不客气地说,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卖淫的恶习在过去和现在一直都十分普遍,而人们却继续为之,对这一恶习受害者们的痛苦和悲伤完全充耳不闻。事实上,人们对我们的工业体制或是肉体金钱交易也是一样的无动于衷。
  只有当人们的悲伤变成五彩斑斓的玩具,孩子般的大众才会感兴趣,至少是感兴趣一小段时间。人们都是喜怒无常的孩子,每天都需要不同的玩具。“义正言辞”地反对白奴交易的呐喊,即是这样一种供人消遣的东西。它为人们提供短暂的娱乐,帮助创造出一个个油水丰厚的公职,使这些行政寄生虫们作为检察官、调研者、情报员等昂首阔步于世界周遭。
  贩卖女性的交易存在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被贩卖的女性不仅有白色人种,也有黑色与黄色人种。存在剥削,这毫无疑问;再加上资本主义残酷无情的守护神摩洛克靠着压榨廉价劳动力而脑满肠肥,成千上万的妇女和女孩被推进肉体交易的深渊。像萧伯纳书中的华伦夫人说的那样,这些女子感到“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生命,就为了一周挣几个先令而在洗涤间里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
  当然,我们的改革者对她们的疑问不会发表任何言论。他们很清楚这些,但谈论此事又没钱拿。因为变成伪善者,假装义愤填膺为道德辩护,比着手处理根源问题更有利可图。
  然而,在年轻作家中有一个值得称道的例外:雷金纳德·赖特·考夫曼,他的著作《奴役之地》是第一本真心实意尝试治愈社会顽疾的书,并且不是站在多愁善感的伪善者的角度。他作为经验丰富的记者,指出我们的工业社会让大多数妇女除了从妓别无选择。该书的女主角出身工人阶级,如果作者描绘其他阶层女性的人生,他应该也会碰到与上述事情同样的状态。
  没有一个地方通过工作业绩看待女性,到处都将她们看做两性之一。所以不可避免的是,要获得生存的权利,要在一个行业找到立足之地,她就要用性的好处来偿还。由此看来,这仅仅是程度的问题,她是委身于一人,还是献身给许多人。不管改革者承认与否,妇女卖淫行为应当归咎于其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低下。
  当下,我们善良的民众对被揭露的事实感到震惊。仅在纽约市,十分之一的女性在工厂工作,她们工作48-60小时后只得到每星期6美元的平均工资,并且大多数的女工会面临很长时间的失业状态,这导致她们的年平均工资约为280美元。由于这些可怕的经济因素,我们能否设想这就是卖淫行为与白人女性贩卖盛行的原因?
  为了不让以前的数据显得夸张,最好是仔细看看官方对于卖淫行为有什么说法:

  “从很多表格中都能找到女性堕落的一个充分原因,这些表格反映了这些女性在踏上歧途之前的工作愿景和实际收入。这将成为摆在政治经济学家面前的一个问题,它决定了在多大程度上经济考虑应当成为雇主为降低薪酬而道歉的理由,决定了工资中那一小部分积蓄是否足以同高昂的税收相抗衡,是否足以支付社会陋习导致的代价,很多情况下,其直接结果就是诚实劳动不能得到足够的补偿。”[1]

  我们当代的改革者应该好好看看桑格博士的书。在书中他们会发现,在作者记录的2000件案例中,来自中产阶级或是富裕和谐家庭的案例寥寥无几。目前为止,大部分从业女性来自工人阶级;部分人是由于单纯地想进入该行业而行妓;其他人要么因为家庭残忍、悲惨的生活状态,要么因为受损、受挫的身体的需求(之后,这部分我会详述)。提倡忠贞操守的卫道士们也应该知道,在这两千多宗案例中,竟有490位和丈夫住在一起的已婚妇女卖淫。显然,神圣的婚姻中并不一定能保证会有“安稳和纯洁”。
  阿尔弗雷德·布拉施克博士在《论19世纪的卖淫行为》一书中更是强调了先前所讲的经济地位是女性从妓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各个时代都存在卖淫行为,但是直到十九世纪,它才成为一种庞达的社会机构。随着工业发展,大量人群进入竞争激烈的市场,大都市的发展与停滞,就业的不平等与不稳定,都给足了色情服务业在人类历史的任何阶段从未有过的发展动力。”

  再者,哈维洛克·艾利斯[2]认为,即便不是绝对的经济因素所造成的,他也不得不承认它是直接或间接的主要因素。因此,他发现大部分妓女都是从劳工阶层招来的,尽管她们忧虑较少也较为安定。另一方面艾利斯先生并不否认,作为一个女工,她命运中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的低贱苦闷和单调乏味,尤其是她可能从没享受过友情和家庭的乐趣,这些绝不是迫使她在纸醉金迷的妓院里寻欢作乐、忘却不快的理由。换句话说,女工就像工厂工人或是商店店员一样被当做苦力使唤,从来没有自主的权利,被喜怒无常的女主人折腾得筋疲力尽,只有在妓院才能找到宣泄的出口。
  现在摆在公众面前的这个问题,最有趣的地方就在于我们的“善良体面人”却义愤填膺,特别是各种各样的基督教绅士,他们总是出现在各种讨伐运动的最前沿。莫非他们已经把宗教历史、特别是基督教历史忘了个一干二净?亦或是他们企图蒙蔽当代人,掩饰过去教会与卖淫行为的关系?不论他们心怀什么鬼胎,他们都不可能为如今那些不幸的受害者竭力声讨。因为每个聪明的学者都明白卖淫行为的宗教起源,若干个世纪以来,是宗教维持并促进着这个行当的发展,圣人们自己都把它当做一种美德加以赞颂,而非当做耻辱而唾弃。

  “妓院的根源似乎在宗教习俗、教义、社会传统的维护者那里都能找到,它以另一种形态保存着一种原始的自由,而这种原始自由已经脱离了一般正常的社会生活。”希多罗德举了个典型的例子,公元前15世纪,在米利塔[3]神庙和巴比伦宫殿,每位女性在她一生中必须把她自己奉献给第一次碰面的陌生人,这位陌生男子在她腿上抛一枚硬币,来向这女神示爱。在西亚、北非、塞浦路斯和东地中海的其他国家,还有希腊都有类似习俗。在科林斯湾要塞的阿佛洛狄忒[4]殿堂前就发生过上千次圣战,用来在宗教仪式上向女神致意。”
  “通常来说,有一种理论认为宗教妓院的发展是基于一种信念之上,这种信念认为人类的繁衍行为对于自然界的繁荣有着神秘而神圣的力量,所有该领域的权威作家都支持这种理论。但渐渐地,当妓院在神职的影响下成为一种有组织性的机构,宗教妓院就有实用效用,因为可以帮助增收。”
  “基督教在政治力量上的崛起对政策产生的改变微乎其微。教会的主要神父都默许了卖淫行为的存在。在13世纪,有官方庇护的妓院随处可见。它们组成了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它们的主管就被视为‘人民公仆’。”[5]

  关于这点,在桑格博士的作品中定有补充:

  “教皇克莱门特二世颁布诏书,宣布如果妓女向教堂贡献她们的部分收入,那么妓女是可以被接受的。”
  “教皇西克斯图斯四世更实在,仅从他亲手所建的一个妓院中,就获得了两万金币的收入。”

  现在,教会在这方面稍有收敛,至少不会公开要求收取妓院的馈赠。因为它发现做房地产生意更赚钱,比如说三一教会,以贵得离谱的价格将危房租给妓女和靠妓女为生的人。
  尽管我非常想说,但是我的身份使我不便就埃及、希腊、罗马以及中世纪时期的卖淫行为发表言论。其中尤其以中世纪时期的情况最有趣,那时的妓院形成了自己的行业协会,并由最具人气的妓女主持掌管。这些行业协会组织罢工,以此作为改善行业条件和维持行业价格标准的手段。不消说,这一招比我们当代社会劳工的方法更为实际有效。
  去说经济因素是妓院存在的唯一因素恐怕有失偏颇,甚至极其肤浅。因为有其他同样重要和攸关的因素存在。我们改革者也知道这一点,但是比起榨干了所有人的社会制度而言,他们就更不敢谈论这个问题。我指的是性的问题,光是提到这个问题就能让大多数人审视自己的品行。
  女性是被当作一种性商品在抚养,而她们一直被蒙在鼓里,对其含义一无所知,也不了解性的重要性。凡是与此有关的话题都受到限制,那些尝试着为这恐怖的黑暗带来希望的人受到迫害并被投进监狱。然而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即倘若一个女孩不知道怎样照顾自己,不知道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有什么作用,我们就不必诧异她会轻易沦为妓女,或是卷入其它形式的性关系中,使自己沦为一件满足他人性需求的物品。
  正是因为这种无知,女孩子的整个人生和天性都受到了压制和破坏。长久以来,我们一直想当然地认为,男孩可以追随野性的呼唤;也就是说,男孩的性本能一旦觉醒,他们就可以满足自己的这种本能;但是我们的道德家们却将让女孩释放本能的想法视为耻辱。对于他们而言,卖淫行为的主要构成并不在于女人出卖肉体,而在于她在婚姻之外是否有该行为。这不仅仅是一种观点,而是有事实可以证明,事实就是在法律和公众眼中,为钱结婚是合情合理、圣洁无罪的,而其它形式的结合则是令人鄙视并且不被法律认可的。如果要下一个确切的定义,那么妓女就是“任何在性关系中属于从属地位的人”,别无他意。[6]

  “实施性行为出卖身体并以此为业的女人就是妓女。”[7]

  实际上,邦尔更进一步,他坚持认为卖淫行为与男女为钱而结婚这件事的本质是一样的。
  当然,每个女孩都梦想成婚,但成千上万的人都不能如愿,我们愚蠢的风俗迫使她们要么成为独身主义者,要么沦为青楼放荡女。不管有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人的本性总要显露无遗,也没有什么看似合理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的本性应当去适应一个扭曲的道德概念。
  社会认同一个男人的性经验是他成长的特性,然而一个女人若有相似经验,就会被认为是可怕的灾难,是名誉的缺失,是人类所有美好、圣洁之名的毁灭。这种道德的双重标准在妓院的创建与发展中无不起到重大作用。这种双重标准让年轻人对性一无所知,并且处于性本能过度焦虑和压抑的状态,它坚持宣扬“童贞”,推波助澜地造成了这样一种让我们这些清教徒太过紧张而无法避免和阻止的局面。
  不是性满足方面的需求导致了妓院的存在;真正应该为此负责的,是对那些敢于打破常规的人实施的残酷、无耻的迫害。
  女性,尤其是女孩,在拥挤、过热的厂房成天面对机器工作10到12小时,让她们长期处于过度性亢奋的状态。这些女孩大多没有家或没有任何安慰,所以街道或者一些廉价的消遣场所是她们忘掉辛苦工作的唯一途径。这自然让她们有接近其他异性的机会。很难说,哪两个因素致使女孩儿在过度性行为的情况下达到高潮,但可以确定的是高潮是自然而然的结果。这是沦为妓女的第一步,女孩本身不应对此负责。相反,这是全社会的错,是我们缺乏对她们的理解,缺少对人类创造生命的感恩。特别是,这应该归咎于我们虚伪的说教者,他们不停歇地指责女孩,因为她已偏离了“美德之路”,即她初体验的发生未得到教会的允许。
  女孩会发现自己像是被抛弃的人,家门紧闭,社会排挤。她全部的教育与习得就仅仅是这样,女孩感到自己的堕落与沉沦,这样一来她没有了立足之地,也没有任何信念让她振奋,只是让她愈发消沉下去。所以是社会催生了这些受害者,而后又徒劳地企图摆脱他们。就连最卑鄙、最邪恶还上了年纪的男人,也会认为自己太过纯良,不能把自己的妻子看做一个花钱便可博其一笑的女人,尽管他花钱也许可以把这个女人从可怕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也不能向自己的姐妹求助,因为她愚蠢地认为在姐妹眼中自己是清白而贞洁的,却没有意识到从许多方面来看,她自己的境地却比她流落街边的姐妹更值得同情。
  哈维洛克·艾利斯说,“跟妓女比起来,为钱而结婚的女人才是真正的罢工破坏者[8]。她酬劳更少,体力劳动和心血投入得更多,被她的工头束缚得死死的。而妓女从未放弃过她作为个人的权利,拥有自有和个人权益,她也不会被迫屈服于男人的怀抱。”
  抱有“比你好”想法的女人没意识到,莱基的辩护者认为“尽管她犯了严重错误,她也还是美德最好的捍卫者。但对于她来说,美好家园被玷污后,她会出现大量反常、怪异的有害行为。”
  道德家们随时准备牺牲掉一半的人,来保全某个他们无法割舍的可悲机构。事实上,妓院不再是维护家庭纯洁的防线,死板的法律也不再是防范妓院的防线。过半的已婚男子是妓院的常客。就是因为持这种操守,已婚妇人——甚至孩子们——全都被染性病。但社会并未对这样的男子有丝毫指责,同时没有一种现行的法律能够强大到可以帮助所有无助的受害者。她不仅是利用她之人的牺牲品,并受制于每个无良警察和探员的拳脚,更任由警局和每个监狱机构的官员们摆布。
  近来,有一位经营了十二年妓院的女人写了本书,书中提到了一下数字:“每个月,当局强迫我缴纳14.7到29.7美元不等的罚款,姑娘们还要交给警察5.7到9.7美元的钱。”考虑到这位作者是在一座小型城市里经营皮肉生意,那么她缴纳的这笔钱里还不包括额外的贿赂和其它罚款。说到这里,大家可以轻易地看出警察部门从受害者的血汗钱里抽走了多少好处,而这些受害者甚至不在他们的保护范围之中。不愿交钱的就更惨了,她们就像牛群一样遭到围捕,“只不过是为了在好市民眼中留下好印象,或者因为当局现在缺钱用。有些心理扭曲的人认为堕落的女人无法理解人类情感,他们不可能明白我们每次被拘捕时的悲伤、耻辱、泪水和受伤的自尊心。”
  很奇怪,不是么?一个经营妓院的女人还能有那样的感受么?但陌生人还是坚持一个善良的基督世界应该对那些女人勒索敲诈,除了恶名和折磨,不给她们任何回报。呵!多么仁慈的基督世界啊!
  我们强调的是美国引进的白奴。要是欧洲不帮助美国走出困境,美国怎么可能保留她的美德呢?不可否认,某些情况下正是如此;更毋庸置疑的是,德国或其他国家的使者以经济利诱女性去美国卖淫;但我绝对否认来自欧洲的卖淫者已经达到了相当可观的规模。或许这是事实,纽约城内大多数妓女都是外国人,但这因为大多数人口是外来人员。只要我们走到美国的其它城市,去芝加哥或者中西部,我们就会发现到目前为止外籍妓女只占少数。
  同样被夸大的事实是,这个城市大多数站街女在他们来美之前就已经入行。许多人讲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并从习惯、面容等东西上全盘美国化,一般人在这些方面是很难改变的,除非来美很多年。也就是说,她们从妓是囿于美国的大环境,囿于美国华衣丽服的过度消费,要满足以上条件,钱必然成为必需品,而这大量的钱不可能在商店或工厂赚到。
  换句话说,没有理由去相信,任何一种男人会冒险去得到外来商品,特别是美国市场挤满了诸如此类的女孩。另一方面,有充足的的证据证明,为了卖淫而出国的美国姑娘绝不在少数。
  因此,前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州检察长助理克利福德·G·罗伊,公开谴责将新英格兰州[9]的姑娘送到巴拿马专供美国雇员消遣的做法。罗伊先生补充道:“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地铁连通着波士顿和华盛顿,大批的姑娘穿梭其间。”这条地铁直通到联邦政府当局,这一点难道不应该引起重视吗?罗伊先生在涉及某些特殊方面的问题上说了太多不该说的话,结果丢了工作。入了官场的男人说起话来还像个男学生那可是行不通的。
  为了解释巴拿马的情况,给出的借口是运河区没有妓院。这正是不敢直面真相的虚伪世界惯用的逃避伎俩。运河区没有妓院,城区里没有妓院,那么卖淫行为便不存在了。
  同罗伊先生一样,詹姆斯·布朗森·雷诺兹对于白奴在亚洲的交易做了透彻的分析。雷诺兹先生作为一名虔诚的美国公民,以及美国未来的拿破仑——西奥多·罗斯福先生的好友,当然他是最不可能怀疑他的国家道德。但他告诉我们,美国的陈规陋习在香港、上海和横滨扎了根。在那儿,美国妓女很是惹眼,以至于在东方的“美国女孩”都被称为妓女的同义词。雷诺兹先生提醒他的同伴,在中国的美国人有我们领事馆代表们的庇护,而在美国的中国人根本不受任何保护。只要是知道中国人和日本人在大洋彼岸所受的毫无人性的残酷折磨的人都会赞同雷诺兹的说法。
  鉴于以上事实,指出美国社会的顽疾来自欧洲之罪恶沼泽是非常荒谬的,好比说犹太人自告奋勇充当最大的受迫害群体一样荒谬。我很肯定,没人会控诉我有民族主义倾向。我很高兴地说,我已经从那些主义和其他偏见中挣脱出来了。所以,如果我憎恨“犹太妓女来自外国”的言论,倒不是出于任何对犹太人的同情,而是因为在这些人生活中固有的事实。只有肤浅的人会说,犹太姑娘移民到了陌生国家,除非是某种熟人关系或是亲戚家人带她们过去。其实犹太女子并不具有冒险精神,直到近年来,除了去走亲戚,她从未来开过家乡,甚至也没去过附近的村庄与镇落,这样的犹太女性会通过陌生的召唤背井离乡,千里迢迢奔波于不熟知的国度么?这可信么?你可以去大汽船上亲眼看看,这些女孩是否身边没有一位父母兄弟、姑姨婶娘或是其他亲属。当然这也有例外,但是说大批的犹太姑娘涌进美国是为了出卖肉体,或是出于什么其它目的,那么说这话的人只是不了解犹太人心理罢了。
  自己国家的弊病未除还去苛责他国,这么做是不对的;另外,笼罩在美国自身弊病外的玻璃房子已岌岌可危,轻易就会崩塌,而暴露出的内部景观也都不堪入目。
  把卖淫行为归因到所谓的外来进口、候补军官制度的发展或是诸如此类的原因上,着实很肤浅。我倒更愿意相信前者。候补军官制度的确可恨,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该制度是现代卖淫行为的一个阶段,一个因压迫和收受贿赂而恶化的阶段,来源便是时有时无的讨伐社会恶习的运动。
  毫无疑问,皮条客是人类大家庭中的败类,但他怎么可能比那些榨干站街女最后一分钱还把她关进警局的警察更卑鄙呢?百货公司老板和工厂厂主靠着榨取工人血汗活得脑满肠肥,还把他们驱赶到大街上,为什么候补军官成了比这些人更恶劣的罪犯,对社会产生的威胁更大?我并不是要为候补军官说情,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遭受冷酷无情地追捕,而实施社会恶行的真正凶手却逍遥法外,受人尊敬。同样需要铭记的是,催生出妓女的不是候补军官,而是我们的伪善和虚伪催生出了妓女和候补军官。
  1894年以前,在美国很少有人知道拉皮条。那时我们都被大量灌输种种美德。罪恶应被消除,整个国家花全力去清理。所以这种社会顽疾被驱逐出了人们的视线,但却隐藏到了更深的地方。妓院的拥有者像他们的受害者一样,要看警察的脸色。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高额贿赂和牢狱之灾。
  妓院里的女性具有一定的商品价值,相对来说还算有保障,而现在她们流落到了街头,完全任由贪婪的警官摆布。这些女性绝望无助,需要保护并且渴望关爱,自然而然地沦为了候补军官们轻易就能得到的玩物,这些候补军官自身都是我们这个商业时代精神的产物。所以,警察对卖淫行为的迫害、索贿和镇压企图导致的直接产物就是候补军官制度。把社会顽疾的现代阶段和后者的原因混为一谈,完全是愚蠢的做法。
  仅靠压迫和残酷的立法只能激怒、乃至进一步羞辱无知而愚蠢的不幸受害者们。人们的愚蠢在一项法律提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该法案提议将人道对待卖淫者定为一种罪行,任何收留卖淫者的人将被判处5年监禁和1万美元罚金。这样的态度只能揭露出这样一件事,即人们对于卖淫行为产生的真正社会因素极度缺乏了解,也不了解小说《红字》[10]时代的清教徒精神。
  研究这一主题的现代作家无一例外地都要提到,运用立法手段来应对卖淫问题是白费力气。所以布拉施克博士发现,政府压制和道德论战只能让罪恶潜入黑暗之中,徒增其对社会的危害,除此之外一无是处。最彻底、最人性的研究妓院的学者哈维洛克·艾利斯,用大量数据证明,对妓院越是严厉镇压,情况越是会变本加厉。其他数据也显示,在1560年的法国,查尔斯九世通过一个布告废除了妓院的存在,但妓女的人数只增不减,然而许多妓院存在的方式更加隐蔽,也更具危害性。尽管全部这样立法,或由于这个原因,现在没有哪个国家的妓院是明目张胆地运行的。[11]
  受教化的公众思想从法律和道德层面都摆脱了对卖淫者的追剿,光是这样的思想就能改善现状。刻意对这样的社会顽疾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只能令问题恶化。我们必须摆脱愚蠢的“比你好”的偏见,试着去接受妓院作为社会环境的产物。这样的领悟可以消除虚伪的态度,并确保有更好的理解和更人道的待遇。就彻底根除妓院而言,就彻底根除卖淫行为而言,只有通过重新评估所有现有价值观才能实现,尤其是道德观,废除工业社会奴隶制也是如此。




[1] Dr. Sanger,THE HISTORY OF PROSTITUTION.引自桑格博士的《妓院历程》 (原注)

[2] Havelock Ellis,亨利·哈维洛克·艾利斯(1859 -1939),是一位英国医生、性心理学家和社会改革家。亨利·哈维洛克·艾利斯的父亲是爱德华·佩平·艾利斯,母亲是苏珊娜·玛丽·惠特利,出生在伦敦南面的小城克罗伊登。

[3] Mylitta,丰饶和生育女神。

[4] Aphrodit,爱与美的女神,即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

[5] Havelock Ellis,SEX AND SOCIETY.哈维洛克·艾利斯的《欲望与社会》. (原注)

[6] Guyot,LA PROSTITUTION.引自哥由的《青楼》(原注)

[7] Banger,CRIMINALITE ET CONDITION ECONOMIQUE.引自邦尔的《产生犯罪的经济条件》(原注)

[8] Scab,罢工破坏者,指破坏罢工的人,即在工人罢工期间选择继续上班的人,这样的人由于不坚持维护自身权利通常得不到好的待遇,甚至工厂还会趁机压低工资,还会受到工人鄙视,里外不讨好。

[9] New England,新英格兰六州——缅因,新汉普郡,弗蒙特,马萨诸塞,罗德岛和康奈狄格。

[10] Scarlet Letter,《红字》,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

[11] SEX AND SOCIETY.,引自哈维洛克·艾利斯的《欲望与社会》(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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