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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恩格斯

致约瑟夫·布洛赫



科尼斯堡
1890年9月21[—22]日于伦敦

尊敬的先生:
  您3日的来信,我在福克斯顿时就转给我了,但是我在那里手头没有所提到的那本书[注:弗·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编者注],所以不能答复您。[1]12日回来后,我又遇到一大堆刻不容缓的工作,所以到今天才来给您写几行。这就是我复信迟的原因,为此请您原谅。
  关于第一个问题。首先,您看《起源》第十九页[2]的描述,普那路亚家庭形成的过程是逐步逐步的,甚至在本世纪,夏威夷群岛王室家庭中还有兄弟和姐妹(同一母亲生的)结婚的。而在整个古代史时期,都可以遇到这种婚姻的例子,例如托勒密王朝还有这种情况。可是在这里,也是第二点,应当区别母亲方面或只是父亲方面的兄弟和姐妹。’αδελφós,’αδελφń[注:兄弟、姐妹。——编者注]这两个词是从δελφús即妈妈一词来的,因此原来的意思只是母亲方面的兄弟和姐妹。从母权制时期起还长期保留这样的概念:同一母亲的子女,虽然是不同父亲的,也比同一父亲但不同母亲的子女彼此更亲。普那路亚形式的家庭只排除前者之间的婚姻,而绝不排除后者之间的婚姻,因为根据相应的概念,后者甚至根本不算亲属(因为起作用的是母权制)。在古代看到的兄弟和姐妹之间的婚姻,据我所知,局限于夫妻双方或者是不同母亲生的,或者是不能确定但也不能排除他们是由不同母亲生的。因此,这些婚姻决不违反普那路亚的风俗。您还忽视了这一点:在普那路亚时期和希腊的一夫一妻制时期之间,发生了使情况大变的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飞跃。
  瓦克斯穆特在他的《希腊古代》中写道,在英雄时代,希腊人
  “很近的亲属(除了父母与子女)结成夫妻,并不引起任何反对”(第3卷第157页)。“和亲姐妹结婚,在克里特岛不认为是不道德的”(同上,第170页)。
  后面的意见是根据斯特拉本(第10卷[注:斯特拉本《地理学》。——编者注])得出的,只是我现在找不到这个地方,因为原书没有分章。关于姐妹,在没有相反的证明时,我理解这里是指同父的姐妹。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是这样来判定您的第一个主要论据的: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普鲁士国家也是由于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而产生出来和发展起来的。但是,恐怕只有书呆子才会断定,在北德意志的许多小邦中,勃兰登堡成为一个体现了北部和南部之间的经济差异、语言差异,而自宗教改革以来也体现了宗教差异的强国,这只是由经济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不是也由其他因素所决定(在这里首先起作用的是这样一个情况:勃兰登堡由于掌握了普鲁士而卷入了波兰事件,并因而卷入了国际政治关系,后者在形成奥地利王室的威力时也起过决定的作用)。要从经济上说明每一个德意志小邦的过去和现在的存在,或者要从经济上说明那种把苏台德山脉至陶努斯山脉所形成的地理划分扩大成为贯穿全德意志的真正裂痕的高地德意志语的音变的起源,那末,要不闹笑话,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其次,我请您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这的确要容易得多。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特别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书是运用这个理论的十分突出的例子。《资本论》中的许多提示也是这样。其次,我也可以向您指出我的《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我在这两部书里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
  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预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但是,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的确也引起过惊人的混乱。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昨天(这段是9月22日写的)又发现一个决定性的地方,可以完全证实我上面所谈的,舍曼在他的《希腊的古代》(1885年柏林版第1卷第52页)中说:
  “可是,大家知道,异母所生的兄弟和姐妹之间的婚姻,在后来的希腊不算血亲婚配。”
  但愿,我已经力求写得简短的那些极长的复合句,不致使您吓坏吧!

  忠实于您的 弗·恩格斯




注释:

[1] 约瑟夫·布洛赫在1890年9月3日的信中向恩格斯提出如下两个问题:1.为什么甚至在血缘家庭绝迹之后,在希腊人那里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并没有成为非法的;2.根据唯物史观,经济关系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呢,还是只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所有关系的坚实基础,而其他关系本身也还是能发生作用的。——第459页。

[2]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第49—50页。——第459页。

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