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曼德尔 -> 卡尔·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形成——从1843年到《资本论》(1967)

第八章 亚细亚生产方式与资本兴起的历史前提



  马克思是在1853年6月10日第一次公开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他在不久前的6月2日就这个问题与恩格斯在信中交换了意见,恩格斯于6月10日对此作了答复。[1]在接下来的年月中,他又很多次地回到这个问题上,尤其见诸发往《纽约每日论坛报》的文章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然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这个标题下,这个观点才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2]这一文本于1953年在德国的出版,及与此同时非斯大林化的开始,使得再次继续这个讨论成为可能——这个讨论在前些年里即便不是陷于停顿,也已变得混乱不堪。
  似乎完全能够成立的是,马克思在有生之年都坚持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3]然而恩格斯却将它从人类所经历的连续“阶段”中排除在外,正如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阐述的那样——在这部作品中他使自己狭隘地立足于摩尔根的理论上。(他在六年前出版的《反杜林论》中还赞同这个观点。)这正是在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引起论战的原因所在。
  在西欧没怎么使用这个观点。在俄国,列宁以“亚细亚主义”这种加以较大修正的形式继承了它,但并没有用它来指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4]普列汉诺夫最终拒绝了它与俄国,甚至与一般历史的相关性。[5]列宁在1914年再次明确地提到了它,把它作为四种主要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一。[6]
  在俄国革命后不久,在由这一事件所激起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复兴中,梁赞诺夫在他为马克思关于中国和印度的三篇文章所写的导言中(发表于《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Under the Banner of Marxism))再次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重要性上。[7]同年,尤金·瓦尔加(Eugene Varga)就这个主题写了一篇文章,在1928年,马吉亚尔(Madyar)出版了一本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的大书,这本书讨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
  在第二次中国革命的高潮和胜利期间,中国无疑是受人关注的。但是,正是这一革命中的战略和战术问题的不期而至,中止了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科学讨论。斯大林主义思潮使所有科学的讨论降而至于与共产国际内部的派系斗争相关的“实用”水平。承认亚细亚生产方式存在于中国就相当于低估了中国革命的“反封建任务”。因此,1931年2月在列宁格勒的讨论中,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受到了谴责:“E. 尤克(E. Yolk)注意到……托洛斯基主义者的理解——他们强调在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的存在以及目前这场革命的反资本主义性质,不同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赞同者的理解,但尽管如此,这两种理解的政治后果是相同的,因为它们意味着对中国革命运动目前这个阶段的反封建(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拒斥。”[8]
  此后的二十年中,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范畴注定要被越来越忽略——首先是在苏联,然后在人民民主国家和中国,以至于最终从教科书中完全消失。[9]然而,在西方,一位名叫卡尔·奥古斯特·威特福格尔(Karl August Wittfogel)的德国共产主义者其间却已致力于一项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意义深远的工作,并且这对社会学家们的思考产生了持续的影响。[10]也是在西方,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首先再次浮出水面,尤其是在英国和法国。随着非斯大林化的开始,这个观点在人民民主国家得到使用,以打破一种机械论的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桎梏,即认为所有人类必然要经过原始共产主义、奴隶社会、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这“四个阶段”。这迫使那些号称马克思主义但又想被共产党承认为“正统”的作家把一些很不相同的社会经济结构归在“封建社会”的标题下。[11]它也使得对于由游牧和半游牧民族(匈奴人、土耳其人、鄂图曼人、蒙古人)所建帝国的历史研究陷于僵局——而这对于中欧和东欧的历史具有如此巨大的重要性。确实不可能把这些帝国称为“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或处在两者之间过渡阶段的社会。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中所产生的差异促进了对“普遍的四阶段”教条的摒弃和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的复出。[12]
  再度掀起的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势将受到欢迎。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仔细地区分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这一表述所表达的含义,与它后来在某些马克思的信徒或反对者手里所遭受的歪曲,以及受马克思主义启发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如今对它的使用方式。为此,简单地回顾一下这个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中的起源似乎是有益的。
  我们不想回溯到“东方专制主义”这一表述的起源(它始于十七世纪)或孟德斯鸠(他广泛地使用了这一表述),[13]马克思和恩格斯很可能是在三种思潮的影响下提出其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的:首先,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理查德·琼斯(Richard Jones)等经济学家,他们使用过相似的表述,1853年马克思已研究了或正在研究他们;[14]其次,关于东方国家的游记、回忆录和专著,马克思和恩格斯大约在此时读了它们;[15]最后,他们对世界其它地区乡村共同体的专门研究,使他们认识到这种共产主义在东方国家中的重要性。[16]
  所有这些研究实际上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英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状况进行持续和仔细分析所得到的额外收获。东方市场作为英国工业的销售渠道其重要性与日俱增。英国出口的扩张导致东方社会中的深入动荡——中国的太平叛乱和印度的印度兵暴动是对这种具有瓦解性的影响的或直接或间接的反应。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些不管发生在东方还是西方的革命感到兴趣,便致力于研究起那些正在被动摇的社会的结构来。这就是他们如何开始阐述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初步假说的。
  在已经提及的1853年6月的三封信中和发表于《纽约每日论坛报》的四篇文章中足够详尽地阐明了这一生产方式的根本特征。它们可被归纳如下:
  (1)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首要特征是土地私有制的不存在。[17]
  (2)因此,乡村共同体保持着一种极重要的内聚力,从而经受住了那个时代里最血腥的征服。[18]
  (3)古代乡村共同体的这种内部凝聚性又因存在于其中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紧密统一而进一步增强。[19]
  (4)然而,由于地理和气候原因,这些地区农业的繁荣需要可观的水利工程:“人工灌溉在此处是农业的首要条件。”[20]这种灌溉几乎要求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处于核心的权威来管理它和承担大型工程。[21]
  (5)由于此种原因,国家成功地把社会剩余产品中的较大部分集中在自己手里,这导致靠这些剩余产品供养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并构成社会的统治权(由此有了“东方专制主义”这一表述)。这种社会的“内在逻辑”有利于维持基本生产关系中很大程度的稳定性。
  我们发现所有这些特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都提到了,包括水利工程的重要性。[22]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大量额外的观点,它们能使我们更精确地界定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表述所表达的含义。
  首先,东方国家中城镇的十分偶然的和次生的发展,以及它们对于国家首脑或它们的总督的严格从属,被强调了多次。[23]这意味着生产仍然几乎专门是使用价值的生产。[24]如今,正是城镇中使用价值的生产的发展为资本的支配地位作了可能的准备。当货币的力量在非工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时,它导致乡村对城镇的统治。[25]换言之,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独特结构——城镇既从属于农业又从属于中央政权[26]——意味着资本不能得到充分发展。这并非意味着生产力的停滞(以中国为例这不能得到证明),而是迟缓的发展,后来发现这对于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民族是灾难性的。[27]
  贸易和货币经济的发展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瓦解作用表现在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和印度的历史上数不清的例子中。匈牙利汉学家费伦茨·特凯伊(Ferenc Tökei)对中国使用了“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这一表述。不可否认,在明朝时中国经历了——就像印度在莫卧儿时期的高峰时那样——奢侈品生产和私人贸易的扩展,从而把这个国家带到了工业和商业资本主义的门槛前。[28]但正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结构使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一门槛没有被跨越。
  毛里斯·戈德利亚(Maurice Godelier)、吉恩·谢诺(Jean Chesneaux)、吉恩·苏海-科那利(Jean Suret-Canale)和P. 布瓦托(P. Boiteau)这些作家试图将亚细亚生产方式降为一种标志着由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经济结构,那么我们对此须如何看待呢?[29]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就不得不首先压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认为的在这种生产方式的确立中水利和其它大型公共工程所具有的关键地位。[30]戈德利亚认同苏海-科那利,声称“黑非洲与白非洲之间,部落贵族对于部落间或地区间涉及黄金、象牙、皮毛等贵重产品交换的贸易的管理”,[31]也许促成了加纳、马里、宋海等王国的兴起。通过像这样扩展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的范围(就像拒绝这一观点的“教条的”马克思主义作家就不得不扩展“封建主义”这一观点的范围一样),这些作者很可能丢失这个观点的全部独特含义。
  事实上,他们所做的,是逐渐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降为在每一个实质上仍然是建立在乡村共同体基础上的社会中那些标志着国家和统治阶级首次出现的东西。以下这些却是可以被认为是可证实的:在每一种情况中,我们都会首先发现由各共同体自愿交付的一笔贡金,以支付为满足共同利益的差事所需的花费(即便这是一种虚构的利益,在性质上是宗教的或神秘的[32]);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部落或部落间的贵族首先接管这笔贡金的使用权,然后接管这笔贡金的所有权;在一个或多或少延续较久的中间阶段,建立在乡村共同体基础上的“基层民主”是与顶层的日益“专制”化的政治并存的,后者是新统治阶级的表现。
  一旦声称亚细亚生产方式最终可被归结为乡村共同体与一个剥削性的中央政权的结合,[33]我所提到的那些作者自然就能毫无困难地——尽管并非不感惊奇地——发现,这种“亚细亚的”(原文如此)生产方式存在于黑非洲和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前的美洲,甚至地中海沿岸的欧洲国家(伊特拉斯坎人和克里特-迈锡尼文明)。[34]然而,当成功地完成了这一归纳过程时,我们不得不问一句,在这个被拓展了的范畴中亚细亚的特殊性还剩下些什么。答案是清楚的:所剩不多了,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着手他们的分析时归根到底引起他们关注的那些现象——其国家的庞大和专制性质,以及土地私有制的不存在。
  此外,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过度地扩展至所有“从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并不能使我们说明马克思曾论述过的这一观点的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通过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说成发生于氏族共产主义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之间的社会,即“解体”后不是进入奴隶社会就是进入封建社会的社会,这些评论者们再次压制了东方历史中的特殊性,并且在经过一小段弯路后又回到一般“奴隶制”或“封建主义”的陈旧美好模式中——在之前已经谴责过这些观点的过度扩展以后。[35]他们似乎并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中,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并非只与存在于既往混沌岁月中的某种“原始的”印度或中国社会相联系,而是与十九世纪遭遇欧洲工业资本时的印度或中国社会相联系,后者发生于这一资本征服(印度)或大规模入侵(中国)这些国家的前夜。[36](为此,罗姆西·杜特(Romesh Dutt)引述了十九世纪初官方报告的作者,其中确认说那时田地仍然归乡村共同体集体所有。[37]
  如果亚细亚生产方式被剥除了其特定的含义,它就不再能解释东方与西方和地中海沿岸的欧洲国家相比在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性。它就失去了作为分析那些社会的工具的主要用途——而马克思提出它明确地是为了分析那些特定的社会。我们只有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原初的构思中,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原初赋予它的作用中——即用来解释印度、中国、埃及和伊斯兰世界的历史发展与西欧的历史发展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它才能恢复这种用途。
  威特福格尔的最新杰作《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明显地缺乏科学客观性;[38]但尽管如此,在我看来,人们至今能从他的1931年的名作《中国的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 Chinas)中找到理解亚细亚生产方式独特性质的钥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所指出的双重含义上。威特福格尔在这本书中充分描述了中国农民的高超技艺,他们迅速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国家之一。然而,这种高超技艺有赖于大规模的水利工程的存在,其规模是如此之巨,以至于不是各公社,甚至公社集团或一个省份所能承担的。[39]从中产生了对于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的客观需求及这一角色的功能,这也使得大型制造业的相当快速的发展成为可能——比在欧洲快得多[40]——但并没有产生出一个自由的资产阶级,即便是在该词的中世纪的意义上。国家太强大了,它加于货币资本积累的是一种太不连续的规律,它将所有的智力和科学活动太彻底地服务于农业的要求,[41]从而没有为这样一种过程留出可能性,即相当于发生在西欧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和伴随着自由无产阶级的现代工业的形成过程。
  有必要强调的是,这种社会根本不是如下那种意义上的“原始”社会,即其中没有明确界定或构成的社会阶级。相反,与农民并存的不仅有公职人员,而且有地主(非法地占有土地所有权)、商人和银行家,他们常常相当富裕。然而,由于这些阶级面临着庞大的国家政权,他们不能获得社会和政治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在其它国家首先催生了封建主义,然后催生了现代资本主义;这一情况决定了这些阶级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的地位。这就是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所要解释的。
  此处我必须回答由迈克尔·毛克(Michael Mauke)提出的一项异议,他专门致力于深入研究马克思的著述中与办公室职员的理论相关的阶级观点,他的理论完成于三十七岁猝死之时。毛克说,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确实存在着统治阶层对社会剩余产品的占有,并且他们有着掌控剩余劳动的权利。“但是只要这两种现象仍然与整个社会的功能的实现相联系(官僚主义,神权政治,等等),那么不管存在着怎样的虐待和寄生状态,对马克思来说并不存在‘阶级’问题,相反地,而是存在着管理、统治和专制的问题。”[42]
  毛克在此处把事实上只适用于某个特定统治阶级——资本主义中的资产阶级——的特征给一般化了;只有对资产阶级来说,“私人利益”与“社会功能”之间的分离才几乎是完全的。[43]因此在我看来,毛克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对所有资本主义以前的统治阶级来说——更别说像中世纪的独立手艺人那种非统治阶级了,这种截然的分离并不存在。在领地的层面上,封建地主或大修道院的院长执行着“对整个社会有用的”功能,正如古代埃及的抄书吏或古典中国的官僚以相同的方式所做的那样。他照料着湿地的排水,保护着房产不受强盗突袭,当为地理需要所迫时他们使自己忙于建筑和维修堤坝,等等。[44]作为对这些“服务”的回报,没有什么阻止他们占有社会剩余产品,然而,史前史和历史都表明这些相同的功能能在共同体的服务中得到实现,而不会产生经济特权。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可能说到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统治阶级的出现,一个占有社会剩余产品的阶级。在为历史所知的统治阶级的目录中,它无疑是与“共同体的官吏”的原始职能最近的,而与如今的资产阶级最远的。
  此外,经济史向我们表明,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与这一统治阶级并存的,还包括不同于农民阶级和领主阶级的其它社会阶级——尤其是发展较为充分的商人阶级和专门为领主而服务的城市手工业者阶级。[45]
  还没有其它作者像我这样对戈德利亚、谢诺、苏海-科那利等人的观念以一种系统的方式作出批判。然而,在大量的研究中至少已对它有所暗示或部分地有所预见。
  因此,在艾瑞克·霍布斯鲍姆为英译本《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所写的导言中,他谨慎地避开了对于著名的“四种主要的社会经济结构”(亚细亚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连续阶段说的任何机械论的解释,——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列出的,但马克思把它们叙述成“分析性的,而非历时性的阶段。”[46]不过,在前些页中他提出了戈德利亚的观点:“因此亚细亚制度还不是一种阶级社会,或者说,如果它是阶级社会的话,那也是最原始的阶级社会。”[47]这两种意见显然是相互矛盾的。如果这个序列不是历时性的,如果亚细亚生产方式在时间上不一定要置于奴隶社会(甚至封建社会)之前,那你怎么能认为它还不是一个阶级社会,或至多是处在萌芽状态的阶级社会呢?
  马克西姆·罗丁森(Maxime Rodinson)尽管倾向于——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尽量贬低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的价值——特别是在涉及像印度和中国这样较为发达的社会时,[48]但是,当他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我们正在讨论的这段话作出如下评论时他的确含蓄地批判了戈德利亚的观点:“实质上,马克思是在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中来看待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的。令他感兴趣的是在以前的结构中这样一些条件的出现——这些条件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出现成为可能。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并非——如庸俗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那样——为不可改变的规律所规定的若干普遍阶段或经济社会结构的前后相续,并最终不可避免地把它们带往资本主义,进而社会主义……它是从原始共同体开始的,古代人类的生存环境从根本上决定了这种共同体的结构,但尽管如此,它呈现为一系列不同的类型。其中有些类型由于其内部矛盾,在它们独特的结构内潜藏着发展的潜力。正是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些现象得以产生,它们汇集在一个特定的地点(欧洲),一个特定的时间(十六世纪),一个特定的时刻,从而产生出资本主义。在出发的那一点与到达的那一点之间,存在着如奴隶制和农奴制等其它现象,以及特定的生产方式[49](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社会结构),在其中分别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关系。”[50]
  此处必须要提及由皮埃尔·维达-纳克(Pierre Vidal-Naquet)为卡尔·威特福格尔的《东方专制主义》法文版所写的卓越的前言。大体上说,维达-纳克所接受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适用于这样一些国家——马克思本人将这一观点运用于这些国家,同时,他强调了威特福格尔书中的弱点和夸大之处,并坚持认为,“存在着这样一种农业,它要求大型的公共工程,而这些公共工程只有靠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体才能承担……是唯一能产生这种社会的条件。”[51]
  最后我必须提及阿尔及利亚大学的一位讲师盖伊·杜魁(Guy Dhuquois)友好地给予我的一篇未刊稿。[52]他作了与我对戈德利亚、谢诺和苏海-科那利所作的相似的批判。像马克西姆·罗丁森一样,他回到了马克思的目的,那就是要把欧洲所遵循的发展路线与产生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发展路线进行比较。为此他正确地强调,“凝聚性和相当显著地倾向于稳定和新生〔再生〕”是这种生产方式的特征。“贸易有时能创造出资本主义的开端〔更正确地说,是资本积累的开端——曼德尔〕,但是它注定要用来满足控制着社会剩余产品的贵族和君主的需要。……城镇显得像寄生物,他们的生活以农村世界为代价,并且几乎并不给它什么回报;它们只是为城市贸易和手工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狭窄的基础。对金融家来说,首要的是为‘专制君主’的利益而工作。贸易商和金融家们发现自己处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它从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这许多角度来看都不利于一种新型的个人首创精神。比如,他们所面临的社会模式鼓励他们购置地产或使他们的儿子从事行政事务。最后,国家作为整个经济生活的主导,介入进来管理他们的活动。我们看到了一个不断同化这些边缘性活动的统治模式。”[53]
  杜魁同时指出,由于这些判断标准,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运用于晚期罗马帝国或拜占庭帝国那样的社会是错误的。就前者来说,这种类比是不合适的,“因为除了私有财产的重要性以外——它和大地主一起推动了封建化的开始,这个国家的经济优势在技术的需求方面是专断的。”[54]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种优势并没有延续持久,它导致了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及国家的最终解体,而没有像印度或中国等国家所典型地发生的那样随之而产生一场复兴。至于拜占庭,拜占庭帝国“经历了这样一种发展,这种发展似乎确实不可避免地朝向一种特殊的封建主义,这样的话这种封建主义最终就占了上风;反之,根据我们的定义,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正常的情况是,国家……以其传统的角色……再现。”[55]
  然而,在近些年里,亚细亚生产方式不仅经历了令人高兴的新生,它也遭到了批判,并且这种批判确实比斯大林时期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对它的批判更为严重。就E. R. 利奇(E. R. Leach)来说,情况特别是如此,他发表于1959年的对锡兰的研究也是对威特福格尔的书的一种批判。[56]
  只有当它抨击威特福格尔1958年的那个牵强的表述——“反其道而行之的教条主义”*——时才是有效的,但是,当我们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就亚细亚生产方式所表达的观点和威特福格尔1931年时的观点来考察利奇的批判时,它就远非那么恰当了。不可否认,“封建主义”的元素(即,大规模的地产即使不在法律上存在,那也在事实上存在,它们以劳役的方式耕种,或者迫使农民交付地租)存在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下。根据利奇的论述,这些因素在锡兰似乎比在印度或中国更为重要,但它们也存在于中国,并且威特福格尔在《中国的经济与社会》中充分地考虑到了它们。但问题在于,这一封建阶级并未成为统治阶级。它的发展常常被视为对国家权力和农民权利的侵犯,并且当这些侵犯严重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周期性地导致经济和政治危机,危机通常以农民战争推翻统治王朝而告终,而新产生的王朝又使地主们臣服。[57]
  此外,利奇在他的研究中表明,从其遗迹的规模来看,锡兰古代的灌溉系统并非真像如今看起来那般可观,——这是可能的。他表明它是靠不断增加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每一代人使用分散劳动的方法(在乡村一级协作)贡献一定数量的水渠和水池。但那样的话,利奇的结论就并不能真正推翻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点。后者把一个庞大的专制国家的出现仅仅与对大型水利工程的需求联系起来。当乡村一级出于他们的需要实施这些工程时——就像伊朗的坎儿井系统[58]——专制制度就未必会产生。[59]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其它段落中,马克思也谈到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上的社会——即最终说来以农业为基础(不管是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还是在古代的奴隶制生产方式中,甚至在“纯粹的”封建主义中)——与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商品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之间的特定区别。商业资本(为卖而买)的出现“可发生于这样一些民族中,对他们来说交换价值根本没有成为生产的条件。这种活动只占用他们的旨在即时消费的生产的剩余,并且只发生于它的边境〔即,在边缘〕。正如犹太人在古代波兰社会或总的说来在中世纪〔所做的〕那样,古代世界中的整个商业民族及后来的伦巴蒂人得以继承不同民族间的中间人地位——这些民族尚未把交换价值作为其根本的条件。”[60]
  又如:“货币作为商人的财富,出现于多种社会形式中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不相同的阶段上,它只是作为不同的终端之间和不同的情况之间媒介而运动——这些不同的终端非其所控制,这些不同的情况亦非其所创造。……大多数商业民族或独立的和发达的商业城镇进行运输贸易,运输贸易以未开化的生产民族为基础,他们在这些生产民族之间扮演着货币的〔中间人的〕角色。在资产阶级社会的初期,贸易控制着工业;在现代社会中,情况正相反。贸易显然将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对它所涉及的共同体发生作用。它将或多或少地使生产服从于交换价值;它使人们的生存更依赖于销售,而非产品的直接使用,相应地,直接的使用价值就被推得越来越远直至进入幕后。它瓦解了曾经确立的关系。它因而加强了货币的流通。它首先掌握了剩余产品的生产,然后逐渐控制了生产本身。但是,它的瓦解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贸易所涉及的这些生产性共同体的性质。因此,它几乎就没有扰乱印度的古代共同体,或总的说来没有扰乱亚细亚的环境。[61]
  这段话很重要,因为它表明马克思在1857-1858年保持了他在1853年的观点,即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对于交换的瓦解作用所表现出来的抵抗。它也强调了,生产方式的向前发展建立在社会剩余产品(剩余量)的辩证法的基础上,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它纯粹是“必要时间”与“剩余劳动”之间的辩证法。[62]
  尚有待于做的,是将所有这些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考察置入它们的具体语境中,即马克思对资本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的历史环境——在最抽象的意义上——所作的分析中。读者将一定会认识到,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所使用的辩证方法一脉相承,马克思只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上花时间,目的是为了否定式地揭露那些在欧洲导致资本和资本主义兴盛的正面因素。
  为此马克思首先提出的是,对于劳动者真正变得“自由”的需求——这不仅是在法律意义上,而且特别是在经济意义上,也就是说,摆脱掉所有与生活资料或劳动资料的联系。“可见,首要的是,劳动者同他的天然的实验场即土地相脱离,从而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解体,以及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解体。”[63]这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许多段落中都提到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分析殖民化的条件时也特别使用过,后者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得到了扩充。只要仍然能够自由进入(相对)丰裕的土地,那么资本主义的兴起就是不可能的。[64]马克思确立的这一原理在津巴布韦和南非民族所承受的悲剧命运上得到了显著的确证,他们被切断了与其天然的土地的联系,涌进了“居留地”,从而使他们处在向资本出卖其劳动力的经济压力下。此外它还意味着生产者与其传统的劳动资料的分离(比如独立手艺人的情况),以及与他们甚至在开始生产前就拥有的消费基金的分离。[65]
  但马克思也表明了硬币的另外一面:在原始共同体中,人们紧密地融合于生存的自然条件中,融合于共同体中,“他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共同体的财产。”[66]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容不下其它的社会组织。只有当这种发展超越了原始共同体的阶段,当生产力变得更是人类的产物,而非自然的产物[67]个人才会使自己从原始共同体中分离出来:“……人类只有在历史过程中才会个体化。”[68]交换是这种个体化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它也导致了人的异化——但是它也为个体的完全成熟以及“……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69]创造了必需的条件,而这些在原始共同体中是阙如的,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是受压抑的。
  由此可见经常掷向马克思的责备是多么地不公平,根据这种责备,据说马克思所追求实现的是个体完全融于共同体中,据说他所希望的社会化意味着个体的完全社会化。[70]真实的情况正相反。如果说马克思如此之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说他在某种程度上“钟情于技术的进步”——但未尝低估它带来的劳动碎片化和异化的危险——那么原因正是在于,他深谙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为人类的更高程度的个体化创造必需的条件,而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最终实现。[71]

  * 英译文是“dogmatism the other way round”。——译者注





[1] 这两封信,以及马克思于1853年7月14日给恩格斯的回复见于MEGA, III,1,第474-477,478-482,483-487页。6月10日的文章见于6月25日的《纽约每日论坛报》。

[2]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75-413页。(在英文版中是《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Pre-Capitalist Economic Formation),艾瑞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编)

[3] Maurice Godelier就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编了一部暂定的索引,但它遗漏了《剩余价值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除“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以外的篇章。(见La Pensée,1964年8月,第56-66页。)

[4] 见Karl A. Wittfogel(《东方的专制统治》(Oriental Despotism),第389-400页),在此他就列宁关于“亚细亚主义”的篇章给出了相当完整的概括。

[5] 尤其见普列汉诺夫(Introduction à l’histoire sociale de la Russie,第4页):“我们现在知道不仅俄国,就像西欧那样,经历了封建主义的阶段,而且这同样的阶段也发生于埃及、伽勒底、亚述、日本和中国的历史中——简言之,发生于东方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文明国家中。”然而,在这同一页上,这位作者写到了“东方伟大的专制君主”。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Fundamental Problems of Marxism)(第68-69页)中,普列汉诺夫保持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并正确地指出它不能被认为发生于古代的(奴隶制的)生产方式之前。

[6] 列宁:《选集》,第21卷,第56页。

[7] 第I年,第2期,第370-378页。Lucien Goldmann已向我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观点的“再次发起”者不是梁赞诺夫,而是自1920年起出版《共产主义》评论的匈牙利共产主义者。

[8] Jan Pecirka,“Les discussions soviétiques sur 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 et sur la formation esclavagiste”(1964),见于“Premières sociétés de classe et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评论的特刊,1957年5-6月,第62页。也见尤金·瓦尔加,第370-394页。

[9] 三个例子:(1)由W. I. Avdijev所写,1948年出版于莫斯科,1953年译于柏林的教科书Geschichte des Alten Orients,建立在V. V. Struve院士的观点的基础上,声称(第12-13页)“印度和中国人民从氏族社会到奴隶社会走过了相同的道路。”(2)1950年,Kuo Mo-jo仍在写作关于古代中国的、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奴隶社会”(“La société esclavagiste chinoise”,见于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1957年5-6月,第32-33,41,51页),尽管所涉及的显然只是这样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中虽然存在着奴隶,但它肯定不是建立在一种奴隶制的生产方式上的。(3)1958年出版于北京的《中国历史纲要》(An Outline History of China)中说到(第15页)中国最早的阶级社会(在商朝)是“奴隶社会”。

[10] 卡尔·奥古斯特·威特福格尔:《中国的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 Chinas),第768页。

[11] 见Maurice Godelier的“La nation d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 et les schémas marxistes d’évolution des sociétés”,见于Cahiers du Centre d’Etudes et de Recherches Marxistes,第26-27页;以及艾瑞克·霍布斯鲍姆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Pre-Capitalist Economic Formations)导论,第61-63页。

[12] 为此尤其可参阅A.A. Bernshtam的Sotsialno-ekonomichesky stroy Orogono-Yeniseiskikh Turok  = 6 \* ROMAN VI- = 8 \* ROMAN VIII vekov (六到八世纪鄂尔浑河和叶尼塞河的土耳其人的社会经济制度);S.E. Tolybekov在Voprosy Ekonomiki1955年第1期上甚至发明了“父权封建主义”这个概念,并赋予它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征!

[13] 威特福格尔提到了这点。

[14] 1848年,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写了“东方社会”,1831年,理查德·琼斯已写了“亚细亚社会”。(见威特福格尔:《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第489页。)V. Struve是斯大林时期苏联的东方历史学大师和主要负责“拒斥”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权威,他发现理查德·琼斯在其著作的某一段中断言,在东方国家是非农业人口承担了大规模的公共工程。此外Struve提到了《资本论》第一卷中的两段话,马克思在此指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中劳动人民所从事的临时性大规模协作活动,通常是由于他们像农奴般地从属于统治力量或由于他们是奴隶,并且,古代东方的伟大公共工程是由于“工人藉以生存的收入集中于某一个人或某一小批人的手中”才成为可能;Struve把对理查德·琼斯的引述与马克思的这两段话相结合,就欠思索地得出“证明”说,对马克思来说,亚细亚生产方式事实上只是奴隶制生产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Comment Marx définissait les premières sociétés de classe”〔1940〕,见于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1957年5-6月,第82-94页。)

[15] 在Hobsbawm为《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所写的导论中,他列出了关于这些书目的一个相当完整的清单,其中包括Bernier的《远航》(Voyages),Stamford Raffles’s的《爪哇的历史》(History of Java),Rev. C. Foster的《阿拉伯半岛的历史地理学》(Historical Geography of Arabia),J. Child的《关于东印度贸易的论文》(Treatise on the East India Trade),等等。皮埃尔·纳维尔(Pierre Naville)在La Chine future中提到(第89-93页),Bernier的《远航》(Voyages)是为反对路易十四宣告法兰西所有土地为王室财产的计划——或至少是专制制度的反对者归因于他的一个类似的计划而写。

[16] Maximilien Rubel指出马克思的标注日期为1853年的两项研究,其一是关于苏格兰乡村共同体的一篇文章(“The Duchess of Sutherland and Slavery”,发表于2月9日的《纽约每日论坛报》),其二是关于西班牙绝对君权与行政权力下放之间关系的一项研究。(见Karl Marx: Essai de biographie intellectuelle,第297-301页。)

[17] 关于印度:“可以说,公元前6世纪在都市和城郊区域宅基地和菜园的私人所有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总的说来对于耕地则没有此类的私人所有制。”(D.D. Kosambi:《印度历史研究导言》(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dian History),第145页。)关于中国,见Henri Maspero,被引用于纳维尔的La Chine future第96-98页。关于古典的伊斯兰帝国和鄂图曼帝国的起源,见Reuben Levy的《伊斯兰教国家的社会结构》(The Social Structure of Islam),第13,401页。

[18] 古印度作者Kautilya在其《政事论》(Arthasastra)中写道:“Samghas〔部族乡村共同体〕由于其团结一致,对外人来说是不可战胜的。”(引用于Debiprasad Chattopadhyaya的《顺世派:对古印度唯物主义的研究》(Lokayata: A Study in Ancient India Materialism),第173页。)

[19] 见H. D. Malaviya的“印度乡村共同体的历史概观”(“Village Communities in India, a Historical Outline”),见于A. R. Desai编的《印度农村社会学》(Rural Sociology in India)第164-170页。如下的一段话特别重要:“付酬给乡村雇工〔即手艺人〕的起初的方法是:或者给他们一块地,免交地租,有时免交税收;或者给他们普通的一堆谷物中的一定份额……”(第170页)。

[20] 1853年6月6日恩格斯致马克思的信,见《通信选集》(Selected Correspondence)第66页。

[21] 参阅Kosambi《印度历史研究导言》(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dian History)第280页关于笈多帝国的论述。

[22]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77页:“那些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在亚细亚各民族中起过非常重要作用的灌溉渠道,以及交通工具等等,就表现为更高的统一体,即高居于各小公社之上的专制政府的事业。”(见于英文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70-71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页。——译者注〕 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Fundamental Problems of Marxism)(第48-51页)中,普列汉诺夫认为使得这种工程成为必要的地理条件至关重要。稍后他又回到这个话题上来(第63页):“如果说这两种类型〔古典的和东方的〕相互之间颇为不同,那么它们主要的独特特征是在地理环境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

[23]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77页。并且K. S. Shelvankar指出:“确定的是……商人和手工业者,在其行会内作为一个阶级组织起来的资产阶级,从未达到过欧洲的同类人物在城镇中执掌政权时为自己所赢得的支配地位。在印度,城镇几乎总是领土从属国的前哨,由中央委派的地方行政长官或委员会统治着。”(引自Desai编的《印度农村社会学》,第150页。)

[24]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84页。参阅Desai编的《印度农村社会学》(第25页):“在英国入侵以前的印度,乡村农业主要为满足乡村人口的需要而生产。在英国入侵期间,这种自给自足的乡村农业经济被转变成市场经济。”

[25]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405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110页。)参阅里昂·托洛斯基:“因此,俄国的城镇像亚细亚专制统治下的城镇一样,只扮演消费者的角色,而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手艺和贸易城镇……那么,制造业和手艺行业在哪里呢?在乡村,与农业联系在一起。”(《结果与前景》(Results and Prospects),见于《永久的革命》(The Permanent Revolution),第47页。)

[26] 马克思强调(《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407-408页)在城镇中自由手艺人的共同体对于资本所执行的对乡村中古代公社关系的瓦解的准备性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在我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Marxist Economic Theory)(第I卷,第124页)中,我引述了Stefan Balazs关于古代中国城镇的一个相似的观点,并且指出,人们通常把这个观点的提出归功于马克斯·韦伯,但事实上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的。

[27] 当然,这并不是说亚洲的民族靠他们自己就不能实现资本主义。这只是说明了西欧为什么自十六世纪起能够越来越领先于世界其它地区。今日亚洲民族的不发达不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由于欧洲的渗透使这些亚洲民族处于从属的地位,由此对它们产生了阻碍发展和使其倒退的影响。那个成功地保持了真正独立的亚洲国家——日本——也已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不发达”。

[28] 费伦茨·特凯伊:“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 en Chine”(1963),见于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1957年5-6月,第172-173,180-182页。也可见Irfan Habib的《印度莫卧儿时期的经济中资本主义的发展潜力》(“Potentialities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in the Economy of Mughal India”,见于《经济史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69年3月;以及N. B. Jankowska的“公元前15至14世纪亚拉法的大家庭公社和民众的自我管理”(“Extended family Commune and Civil Self-Government in Arrapha in the 15th-14th Century B.C.”,见于苏联科学院:《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社会经济史》(Ancient Mesopotamia: Socio-Economic History)。

[29] 戈德利亚:“La notion d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吉恩·谢诺:“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见于La Pensée,1964年8月;吉恩·苏海-科那利:“Les sociétés traditionnelles en Afrique tropicale”,见于La Pensée,1964年10月;皮埃尔·布瓦托:“Les droits sur la terre”,出处同上。布瓦托甚至声称,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普遍现象,是所有社会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

[30] 在“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中,谢诺陈述道(第42页):“我们必须问问我们自己,‘最高经济命令’这个观点是否并不涵盖除维修堤坝运河以外的其它社会活动:例如管理农作物的轮种,以及对于耕地安全的维护和监督……对村庄的军事保护,以防游民的劫掠或境外军队的入侵;国家对工业生产特定领域的直接操办,因为它们超出了农民共同体的能力范围,就像在采矿和冶金的情况中……”当这样一种企业家-国家的出现的主要原因不再被归因于“水利工程”时,我们显然发现了一种循环论证的情况。为什么在其它的文明中,或村民集体,或最早的城市公司,或当地领主能够完成谢诺所例举的那些社会活动,然而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下这些却是国家的责任呢?

[31] 戈德利亚:“La notion d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第30页。

[32] 非洲西部乡村的集体劳动组织就是如此,它从集体互助——呈现为通过劳作交换礼物,逐渐转变为为“最杰出的人”的利益而劳作,最终转变为几乎不加掩饰的徭役。(参阅Claude Meillassoux:Anthropologie économique des Gouro de Côte d’lvoire,第175-185页。)

[33] 吉恩·谢诺(“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第41页):“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似乎确实是乡村共同体的生产活动与对它们进行剥削的国家政权的经济干预相结合。”
  捷克斯洛伐克教授Jan Harmatta在解释古代的匈奴帝国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阿堤拉时代的社会无疑是一个阶级社会;但是在匈奴中占优势的生产关系却与像奴隶制或封建制那样已经确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类型并不一致。匈奴社会的标志性特征正是其过渡性,即它是带有之前氏族组织的大量残余的阶级社会。”(“La société des Huns à l’époque d’Attila”,见于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1957年5-6月,第238页。)

[34] 戈德利亚:“La notion d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第21页。

[35] 可参阅上述著作第33页,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解体”方式的论述。
  在这一点上,考察像Ernst Werner这样一位如此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对“纯粹封建类型的生产关系”所下的如下定义是颇有意思的:“小农生产在数量上占优势;农业较手工业处在支配地位,乡村较城镇处在支配地位;土地为一小部分人垄断;农民的剩余产品为统治阶级占有。”(Die Geburt einer Grossmacht, die Osmanen,第305页。)这一定义适用于三至四世纪的晚期罗马帝国、九世纪的欧洲封建时期、十六世纪的中国或印度(因为提到的仅是土地的垄断,而非土地的所有!)、十八世纪的鄂图曼帝国,甚至于十九世纪初的沙俄——也就是说,适用于相互之间根本不同的那些国家。Werner忘记了封建主义的根本特征,即封建贵族对土地的私人所有和从农民中获取的徭役(或实物地租)(后来才演变为货币地租)。鉴于他知道《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甚至从中引述,他忘记这一点是不可原谅的。

[36] 让我提醒读者《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以“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为标题的、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那个子章节,并且它是用于论述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章的一部分。这一语境立即向我们表明,把这个子章节放在这里有着确切的原因:任务就是要表明为什么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下,即便是大量货币的最巨额的积累也没有导致资本积累的过程。类似地,列宁于1914年以如下的措辞描述了“亚细亚专制主义”:“众所周知,这种国家制度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在任何时候完全的父权的和前资本主义的特征在这种经济制度中占着支配地位,商品生产和阶级分化很少得到发展。”(《选集》,第20卷,第403页。)在这一描述中,很难识别出这样一种社会类型,即处在氏族共产主义与奴隶社会之间的空当里的社会。确实,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80-386页)中,马克思也把亚细亚生产方式描述为从氏族共产主义的解体中产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诸多形式之一——与此处在相同阶段的是罗马对公有土地的集体所有,或德国人和斯拉夫人对土地的集体所有。这无疑是使一些作者误入歧途的一段话。然而,在这同一语境中,马克思指出在所有这些集体所有制的形式中,亚细亚生产方式所构成的集体所有制是“持续最久和最为顽固的一种”,这就是说它一直存在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初期。(《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83页。)

[37] 罗姆西·杜特:《印度的经济史》(The Economic History of India),第I卷,第107页。

[38] 威特福格尔在《东方专制主义》(第497-499页)中毫无证据地认为,马克思使“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官僚主义”“变得困惑不解”,唯恐与此一并谴责了他想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僚主义。据威特福格尔所说,由于这同一动机,马克思后来就不怎么重视他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了。且不说这个理论的后半部分仍然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支撑,这一理论的前半部分把对推翻资本主义后建立的国家的官僚主义的—斯大林主义的理解归因于马克思(相反,马克思把废除了官员的长期职位并把他们的工资降至熟练工人水平的巴黎公社——它本身是普遍选举的产物,称颂为他所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模式),是一种对历史极具诽谤性的歪曲。Rubel公正地评论说,“这种对于据说由马克思所犯的做学问中的不诚实行为的追溯性谴责,与其说属于科学讨论的范围,不如说是一种异常之举。”(见Rubel所编的马克思著作第1680页上的笔记,Oeuvres—Economie  = 1 \* ROMAN I。)

[39] 威特福格尔:《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第187,192-193页,特别是第285-287页。

[40] 参阅《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97,410页)中对于这些中国制造厂的存在的引人注目的影射。(见于《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98,116-117页。)

[41] 威特福格尔:《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第670-679页。参阅这同一本书第572页上的一段话,作者在此处表明中国的手艺人始终仍然是一个仆人,且通常是流动的仆人,由于地产所处的亚细亚地域!这段话能与我此处所评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语境融为一体。

[42] 迈克尔·毛克:“Thesen zur Klassentheorie von Marx”,见于Neue Kritik,1966年2月,第29页。

[43] 甚至资产阶级也在整个社会的立场上实现着一种有用的功能,即发展生产力的功能。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经常重申这一点。

[44] 参阅马克思:“地主,在古代世界和中世纪的生产中如此重要的公职人员……”(《剩余价值理论》,第 II部分,第44页。)

[45] 为此可参阅G. L. Adhya的《早期印度经济》(Early Indian Economics),第98页关于商人的内容,第84-87页关于城市手工业者的内容。

[46] 霍布斯鲍姆:《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37页。

[47] 同上,第34页。

[48] 马克西姆·罗丁森:Islam et capitalisme,第73-83页。

[49]Studia o marksowskiej teorii spoleczenstwa(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波兰社会学家Julian Hochfeld正确地确立了“生产方式”与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区别:前者是指一种“纯粹的”因而也是抽象的经济模式;后者则是指一种具体的社会类型,在其中某种生产方式占着主导地位。因此,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英国自十六世纪起就得到了发展,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十八世纪下半叶以前说英国是一种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就并不正确了。

[50] 马克西姆·罗丁森:“历史上发生了什么”(“What Happened in History”),见于《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1966年1-2月,第97-99页。

[51] 皮埃尔·维达-纳克:威特福格尔《东方专制主义》法文版前言,第10页。

[52] 盖伊·杜魁:Le mode de production asiatique,第13页。

[53] 同上,第4-5页。

[54] 同上,第7页。

[55] 同上,第8页。

[56] E. R. 利奇:“锡兰的水利社会”(“Hydraulic Society in Ceylon”),见于《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1959年4月,第2-26页。

[57] Kosambi在《印度历史研究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dian History)(第326-331,351-365页)中声称,印度的穆斯林入侵者自十一世纪起确立了一个初步的封建阶级,但它没有成功地掌握对于整个领域的权力,他们处在顶层的专制主义与基层的乡村共同体之间。

[58] 关于此参看Henri Goblot的“Dans l’ancien Iran, les techniques de l’eau et la grande histoire”,见于Annales ESC,1963年5-6月,第500-520页。

[59] 应当提到的是,黑格尔在《历史哲学》第 II卷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热情地研读过——已注意到中国的历史发展与欧洲的历史发展之间的重要区别:“类似地,在中国不存在世袭贵族,不存在封建状况,也不存在像英国那般的对财富的依赖,但其最高权力惯常是由君主所行使的。”也可参阅这一卓越的界定,它已经表明了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分析:“在中国我们看到了绝对平等〔乡村共同体〕的现实,只有当与〔帝国的〕行政管理有关时,差异的存在才是可能的……既然在中国平等广泛地存在着,但没有任何自由,专制主义就是必然的统治模式了。”(同上,第124页。)

[60]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165页。(重点由我所加。——曼德尔)

[61] 同上,第70,741-742页。(重点由我所加。——曼德尔)

[62] 土耳其马克思主义作家Sencer Divitcioglu是一份标题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不发达国家”的有趣的研究的作者,在这份研究中他试图找出亚细亚生产方式衰微时期的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中的“护卫者国家”(显然他想到的是土耳其)之间的相似之处(并确立谱系)。见于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à la lumière du marxisme,1957年5-6月,第277-293页。

[63]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75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6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1页。——译者注〕

[64] K. S. Shelvankar提到在印度的恒河地区,甚至在十八世纪仍可获得大量的土地。(见于Desai编的《印度农村社会学》,第149页。)

[65]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97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98页。)

[66] 同上,第395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95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6页。——译者注〕

[67] 参阅《经济学哲学手稿》所使用的几乎相同的用语:“人类生产他自己。”逝者Gordon Childe所写的关于史前史和古代史的一个卓越纲要就是用的“人类创造了自己”这个标题。

[68]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95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96页。)

[69] )同上,第387页。(《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结构》,第84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6页。——译者注〕

[70] 例如参阅Francois Perroux为马克思著作的Pléiade版所写的序言,Oeuvres-Economie  = 1 \* ROMAN I,第xxii页:“最终的共产主义中的社会化的人,只是整个社会中、构成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体中的人。个人在这个社会中,通过从属于这个社会,被客观化了……”在第xxiii页上也有类似的话:“一个人只有在社会整体中,通过社会整体,才真正成为自己,保持为自己;因而这样的人不能被认为实质上能够自由行动和言说的、原初的和独一无二的主体。他不是通过他的思维的不可克服的自发性——这是他个人行为和言说的来源,而是通过参与到社会整体中去,才真正成为自己的:只有在这个整体中,并且通过这个整体,他才能成为一个人,保持为一个人……”我们刚刚给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引文表明,根据马克思,Perroux所勾勒出的“社会主义的人”或“共产主义的人”的图像与马克思本人的理解是多么地不一致。相反地,马克思给未来社会制定的任务是确保“每个个体的自由发展”,即实际上是一种“艺术的,科学的,等等的”发展。(《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593页。)就像在第599-600页上,在对“自由时间”的互惠行动——它把人转变成能够自由尝试和自由创造的“另一种主体”——以及生产力发展的讨论中,这一观点得到了深化。第593页的那段话表明Perroux的另一个观点(第xvii页)与真实情况是如何抵捂,据Perroux的说法,马克思认为即便到共产主义社会,“一小部分的机器的雇主”仍将继续存在。

[71] 这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六个论点——“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根本不矛盾的。它的意思实际上是无限丰富的社会关系,而这将使社会主义的人能够确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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