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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Programme of the CPSU

苏联共产党的新纲领

厄内斯特·杰尔曼(Ernest Germain)(即曼德尔)

1961年


  〔说明〕译自《第四国际(英文版)》(Fourth International)第14期,1961-62年冬季号。译文原载《托派第四国际资料第三辑》,商务印书馆1964年7月出版。厄内斯特·杰尔曼即曼德尔。


  马克思主义力求掌握支配人类各个社会发展的规律。首先力求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和动力,以便绐予工人阶级一把进行社会的革命性改造的有效工具。只有当人们首先掌握住现实,才能自觉地去改变它。
  因而,任何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组织的纲领,首先要看它是否能抓住起草该纲领的时代的社会现实,其次要看它提供给无产阶级为完成其历史使命的理论和实践的武器。
  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这些起码的议论上,我们就会是些相当低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语道破,简直是些“唯心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份纲领(根据不同情况),它是一群人的理论作品(或意识形态的作品),不管他们所力图达到的觉悟水平是高是低,他们总逃脱不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则的制约。即便他们的视线锐利地剌透未来的重重浓雾时,他们依然在各个方面是他们时代的俘虏。
  共产党宣言至今仍以其作者的大胆令人惊叹不已;可是这些作者还没能预见到电气时代,原子能甚至未能预见到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他们耿耿挂怀的“无产阶级专政”和苏维埃共和国,即: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人和贫农的委员会的共和国所应该采取的具体形式。布尔什维克党毫无疑问在当时是有史以来最有胆略的党。该党夺取政权之后于1919年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纲领就反映出了这种胆略。但是,就连这份纲领也没能预见到法西斯专政和处于孤立中的第一个工人国家的退化以及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由于殖民地的革命而走的弯路,甚至也没能预见到垂死的资本主义竟在将近半个世纪之后,由于工艺上的新的巨大的革命而重新获得了生产力的长足进展。
  当我们从这些巨大的理论方面的探讨转到往往因为“恶意的”思想作祟而表现为谨慎地欲言又止的探讨时,摆脱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哥达纲领,虽然是千百个有觉悟的无产者的经验和真诚努力的结果,然而距起草之日十年以后,似乎就成为一个已经完全为事变所超过的文件了。哪怕为当时列宁所推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袖们所起草的同一社会民主党的爱尔弗特纲领,其命运也并不好多少。至于强大的奥地利社会党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订立的所谓林茨纲领,就更不在话下,这个纲领(在纸上)预见到了无产阶级专政,可是未出十年,竟然在法西斯主义崛起时,由于深怕“招来”敌人而表现得束手无策,连起码的自卫都不行。
  这说明:任何纲领都要从两面去考察它。正面价值也好,反面价值也好,它总保有它自己实在的价值。任何纲领,同时又是人的和起草该纲倾的时代的图象——与其说是由于作者的意图,倒不如说是不以作者本意为转移的。赫鲁晓夫准备捍卫的、欲使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的《纲领草案》也应经受这双重考验:其一为批判性,其二为解释性的。

1、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名副其实的“共产主义纲领”吗?


  《纲领草案》,对于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现实,给我们提供出科学的分析了吗?它向无产者提供出完成其在资本主义世界里的历史使命的必要的武器了吗?它给苏联以及其他工人国家的无产者提供出堪与共产主义相称的若干前景了吗?正是这些涉及纲领的实在价值的问题,使我们得以了解我们面前的是否是名副其实的“共产主义触领”。

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现实缺乏分析


  无疑,纲领的这一分析性部分是最薄弱最保守的一部分,——在很多方面,它也是最易把人引入歧途的一部分。我们似乎可以把它概括成三部分:
  1.无容置疑地正确部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不过是重复从1919年甚至是从1903年纲领中抄来的老的真理而已;
  2.全然错误的部分,特别是当《纲领草案》的作者们企图——应该说他们是很小心翼翼地——“革新”和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的新现象、或者当他们企图使苏联现实合理化的时候;
  3.缺少的部分。就是说当代现实的许多重要方面被忽略,甚至也没有隐约提到,而起草这份《纲领草案》的奇怪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没有对这些部分提出任何解释。我们将来有机会再谈。不过为了提醒应该立即指出的是:《纲领草案》既不谈斯大林,也不谈所谓“个人迷信”的现象;不谈自1918年以来开始而又丧失的欧洲革命;不谈中国的“人民公社”;不谈古巴革命,这个革命是一个由名义上和事实上不是共产党的政党所领导的和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不谈殖民战争向帝国主义国家和工人国家中无产者们提出的使命(或者说,只用泛泛的无意义的“支持”的词令)。
  莫斯科外文出版社发行的《纲领草案》法文版外表上仅有一百五十页,实际上,它应该有足足的二百五十页之多,然而这补加的一百页都已经挥发净尽:这些依然是空白的篇章,是钉书的人“忘记”加在这部著作中去了。既然脑力劳动者们已经忘却了斯大林,那么“权力均等的体力劳动者们”自然也可以有这样的小小的遗漏了。
  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没有句句采用和概括引用共产党宣言或(1903和1919年)布尔什维克老的纲领中的段落而是仗仅满足于谈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平庸的问题,遗留下成百的其他问题悬而未答。
  文章肯定二十世纪是一个“生产力惊人增长、科学高涨的世纪”;又肯定“资本主义的腐朽性日益加剧”(人民出版社出版《苏共二十二大主要文件》第184页,以下页数同此);肯定了“这种腐朽性并不意味着完全停滞和生产力的堵塞,也不排斥资本主义经济在个别时期在个别国家中的发展”(第184页)。文章进一步说“整个说来,资本主义日益严重地束缚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第184页)。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危机“正在加深”(第185页)。
  人们将会承认,这些公式同其他一些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稍微有点儿修正主义的公式一样。并不具有特殊的光芒,对于垄断资本主义,尚没有人下过的定义——它是垄断组织把国家掌握在手中,还是国家掌握一部分经济以利于垄断组织呢?或者是垄断组织通过国家的中介来对非垄断的经济部门进行监督呢?《草案》使用了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帽子遮盖了三种相互区别的现象以及其他的现象。“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指生产过剩的周期性危机,还是指结构上的危机呢?危机是从1914年、1929年,还是1949年才开始日益加深的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尽管有这种(结构上?)的危机的加深”,为什么生产过剩的周期性危机的发生不仅速度加快而且比起1913—1918年的危机严重性大大减少,在时间上也大为缩短了呢?这一现象是否为暂时性质的?如果是,那么如何来解释它,其结局又将是怎样呢?如果不是,那么,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倾向,应该从中得出甚么结论呢?
  如何解释下述这一明显的,昭然若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所没有预见的矛盾,十二年来,帝国殖民地的丧失和帝国主义在世界上的阵地的不断削弱,并没反应为帝国主义国家经济情况的恶化,而是相反,在(除美国以外)的所有这些国家中,伴随而来的是从二十世纪初,甚至从帝国主义时代初开始的生产力以最快速度的增长。
  草案顺便鲁葬地踢了一下“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的荒谬理论。草案说“工人阶级的状况相对恶化,有时也绝对恶化”(中文167页)。这一公式是正确的,当时我们曾以此公式同流行于各共产党、尤其是流行于法共和苏共的理论相对峙。但是就在这同一文件中,人们还会找到与此正确定义明显对立的公式。
  在第二页上(第167页),人们肯定:“(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规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支失业大军。”但是,如果说这支军队从前的确是“不可避免的和大的”,那么绝对贫困化也会是不可避免的和肯定无疑的。只有当人们了解了,在某些时期,失业后备军趋于减少或不再增加时,人们才会懂得,并没有任何“绝对贫困化”的“法则”和不可避免性。总之,一切都包含在一个特别含混不清和矛盾的段落中,我们原封不动地引述如下:

  “对革命的恐惧,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就,工人运动的压力都迫使资产阶级在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方面作出部分的让步。但是日益加剧的物价腾涨和通货膨胀往往(所以就并非总是。——作者)使这些让步化为乌有。工资落后于工人及其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即或是一小部分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中的相对高的生活水平,也是靠掠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人民,靠不等价交换、对妇女劳动给予不平等待遇、残酷压迫黑人和外来工人,以及靠提高对本国劳动者的剥削程度来维持的。资产阶级所谓“充分就业”的神话已经成了一种不祥的讽刺——工人阶级经常苦于对明天失去信心。工人阶级的经济斗争虽然取得一些个别的成就,但是整个说来,他们在资本主义世界中的状况却在恶化。”(第186页)

  在这段话中只有一句是完全正确的,这句话是关于限制帝国主义国家中工资变化的意义的世界条件。
  如果说资产阶级“被迫”在工资上做了“某些让步”,我们能说工人阶级的处境正在恶化吗?难道“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就是殖民地国家和帝国主义国家的所有劳动者吗?显然,这是一个毫无实际意义的“平均数”,因为社会现实的矛盾之一正是这样的对照,即: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生活水平的降低或停滞和十五年来帝国主义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免遭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则为二十年以来)生活水平的不可否认的提高。
  充分就业的“资产阶级神话”无疑是历史上的一个“讽刺”。当然决非在十五或二十年间在一系列帝国主义国家中都是如此。“生活费用的日益高昂”只有在根本没有增加实际工资的情况下才会使“资产阶级的让步”“化为乌有”。可是,近十多年来,大部分帝国主义国家实际工资的增加是无可非议的。以为承认事实就是在“美化资本主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理解,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分析的方法。
  实际上,抱着《草案》所使用的含混的提法,就是助长修正主义者们和社会民主党人,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即有意在帝国主义国家实际情况上欺驱苏联劳动人民。这同时是可笑的,因为人们向自己提出的目标是“赶上”这一……正在恶化的局势,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是要解释帝国主义国家中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现实现象的原因,同时指出提高的局限性,并确定出这种提高到何种地步就必然妨碍或不妨碍帝国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
  有人会说:批判是容易的。然而,我们的运动有权对斯大林阵营,或对改良主义和新改良主义阵营的假理论家严厉一些。我们的运动并不满足于提出问题;它试图提出答案。如果人们研究一下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哥德斯堡纲领”或者是英国工党新的“原则性声明”;如果人们阅读一下苏联共产党《纲领草案》,并且把这些文件与第四国际第五和第六届世界代表大会和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举行的国际执行委员会所通过的主题相同的文件加以比较,人们有权说:如果说第四国际在组织上仍然薄弱的话,那么谁也不会否认今天它是国际工人运动中睢一严肃的马克思主义潮流,它是唯一力图紧紧跟上世界现实发展的潮流,它力图对世界现实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经济现象给以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的解释。

对“第三世界”和工人国家的分析更贫乏


  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客观形势的分析比起对帝国主义国家客观形势的分析更显簿弱和贫乏。草案用一连好几个笼统概念(“亲帝国主义的反对制度”;“封建主义基础”;“民族资产阶级”)耍来耍去,而毫不对这些概念的经济和社会内容进行分析。甚么是民族资产阶级?是工业资产阶级吗?包括那些业已变成“垄断的”资产阶级在内吗?如果不是,那么分界线在那里呢?达达和毕尔拉是印度“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吗?这些不同的社会阶级和阶层所启发的具体政治运动究竟是些甚么呢?谁希望就这些问题获得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答案——我们仅仅列举了一些最起码的问题——可千万不要拿起这份草案,它不会有任何用处。
  至于说对工人国家的尤其是对苏联现实的分析,即便重新提到了几个老的真理,但是却仍要特别提上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几个基本概念只字不提或粗暴地加以修正的罪名。
  我们已经讲过,斯大林的名字甚至没在草案中提到,而且尤其严重的是,整个官僚主义化的现象在草案中未被提及。从这个观点来看,这份纲领甚至比1919年纲领还后退了一步。1919年纲领在毫无前车之鉴的情况下尚且指出工人国家官僚主义蜕变的危险。苏联近三十年来的以及各“人民民主国家”所获得的巨大的——可怕的——经验被放过,甚至连一般的结论也没有得出。
  马克思在关于巴黎公社的著述中,以及后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和在1918至1921年的著述中所捍卫的思想:即公务员和工人之间待遇的差异以及给予专家的优厚待遇,都是腐蚀劳动者的源泉,是国家向官僚主义蜕变的源泉,这种思想已经被“根据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的荒谬公式所代替。在分配中,海军总司机、扮演主角的女演员或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的工作“质量”被人看成比钢铁工人或髙度熟练的焊接工人的“质量”高出一、二十倍。根据甚么客观的标准呢?按照草案作者们的话来说,根据甚么“严酷的法则”呢?神奇莫测……。
  草案肯定了“过去城乡之间的对立……消灭了”(第10页,中文第173页)。不错,强制的合作化(人们将徒然地在这份纲领草案里寻找一点痕迹,哪怕是谴责它的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完全协调的表现。农民反抗强制的合作化并不说明是爱恋城市。他们在大战时的态度是属于同一类的情况。如果城乡之间的任何“对立”都已经确实消失,那么如何来解释赫鲁晓夫于1955年亲口承认的二十五年来谷物生产一直停滞不前?如何解释静鲁晓夫于19611月中央全会上亲自承认的苏联大部地区集体农庄向国家(即向城市)交售的小麦不断地“减少”?
  当人们从描绘现实的角度来研究下述的颇为说教气息的段落时,该作何感想呢?

  “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生活建筑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劳动者通过苏维埃、工会和其他群众性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参加解决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问题。社会主义的民主主义既包括各种政治自由——言论、出版和集会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包括各种社会权利——劳动权、休息权、享受教育权、年老以及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保障权,一切种族和民族的公民一律平等、以及妇女在国家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的一切领域中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的民主不同,它不仅宣吿了人民的权利,而且保障实际行使这些权利(第173-174页,译时参照该作者所引用的文字,与中译本有出入)。

  在这寡廉鲜耻的描绘面前,人们顿觉瞠然。也许是草案的作者们在援引不幸的布哈林起草的1936年苏联宪法吧?那么,它正是“纸上谈兵”呢。
  但不是,谈的却是“实际的可能性”,如果我们理解得正确的话,全体苏联劳动者都有权组织示威游行(集会自由)抗议从物资供应上的组织不良。他们都有权组织公众集会(集会自由)要求修改实际上限制青年工人进大学的法律,他们都有权组织任何的政治团体(结社自由),只要遵守苏联宪法。这种事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发生了吗?三十年来甚至连一次都没发生过吧。这些自由显然只存在于“纸上”,而不是存在于事实中。
  列宁在苏联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谈到修改党纲的问题时,肯定地说:

  “如果说过去保证集会自由的要求特别重要,那么现在我们对集会自由的看法是:现在谁也不会来妨碍集会,苏维埃政权只是应该保证给予集会用的大厅。”(列宁全集第27卷,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112页)

  任何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传统都会朝此方向发展。谁敢肯定今天的苏联就是这种情况呢?当作家和大学生们甚至无权自费出版一些非政治性作品的时候(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作品不符合某一个官方审查官的口味),能说有出版自由吗?还说甚么苏维埃政权应把印刷厂交给除反革命分子以外的全体劳动者、全体公民来掌握呢?
  同样的评论也适用于对草案中谈到工人国家之间关系的段落的内容。草案的作者们肯定“世界社会主义体系是在享有主权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在符合这个体系各国劳动者的根本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179页)。苏联干涉匈牙利是在匈牙利劳动人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吗?匈牙利劳动人民进行了三个星期的卓著成效的大罢工来反对这次干涉,而这次罢工是工人委员会领导下的世界工人斗争史上为时最长的一次,苏联军队的代表自己甚至也承认这次工人委员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为他们曾企图与它们进行谈判。这次干涉难道不是反对纳吉·伊姆雷领导下的这个工人国家的合法的、享有主权的政府吗?草案的作者们敢不敢说:德国分裂成为两个国家是出于德国居民的“自愿”呢?所以必须沿着东、西柏林的分界线修建起一道墙以便使东柏林的居民们表现出他们“自愿”地同意建立在他们城市里的制度。……
  《纲领草案》的作者们,由于在“世界社会主义体系”的问题上,搜罗了过多的平庸的,老一套的谄言媚语和高度夸张的形容词,竟然不自觉地陷入了明显的矛盾。在第140页上,草案声称:

  “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条件来消灭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各国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中的悬殊现象……,保证这一切的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优越性,经济关系上的平等。”(第273页)
  在第16-17页上草案肯定:“在社会主义阵营……谁也没有而且不能有任何特殊权利和优越地位。”(第178页)

  作者们似乎忘记了苏联政府于1956年10月23日发表的那份著名的官方声明,这项声明承认该原则已长期遭受破坏。但是作者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原则所具有的矛盾性质。
  因为,只要有商品交换存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平等交换都显然只会对发达的国家构成优惠。“根据世界市场的价格”在平等基础上进行的一切交换都会使不发达的国家蒙受损失,而有利于发达的国家。实际上,从1956-1957年起,苏联领导人就默认了这一事实,所以他们才尽力用单方援助(而不是“平等基础上的互助”)和低息贷款来弥补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但是,为了一个浅显易懂的理由,《纲领草案》根本没提到发达的工人国家有义务单方牺牲自己的一部分资源来加速不太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而不附加政治条件。
  至于指出“脱离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大家庭孤立地、单干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它在经济上是有害的,因为它会导致社会劳动的浪费,生产增长速度的降低……”(第179页)这一点,如果说就笼统和抽象而论是十分正确的话,但当人们考虑到实际情况的时候,不幸,它就不是正确的了。实际情况是,这个“世界大家庭”领导人发生了变化和官僚主义的退化:他们存心1948年从内部驱逐出社会主义的南斯拉夫;他们企图以卑劣的封锁来窒息它,随后,他们又想把它推入资本主义的怀抱;并且,自1957年起,他们打乱了南斯拉夫的计划性,拒绝履行合同和订单。:
  尽管如此,“南斯拉夫的生产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欧洲其他工人国家的生产增长速度。这虽不表明单干的优点,却表明了官僚主义管理的不利和工人委员会管理的优越。

缺少关于帝国主义国家内劳动人民革命的任何行动纲领


  《纲领草案》中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任务那部分是以明显的违背真理开始的。

  “胜利了的社会主义以自己的榜样正在使资本主义世界的劳动者的思想革命化,鼓舞他们去进行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并且大大地改善这种斗争的条件。”(第190页)

  由于这一整段不是专论殖民地革命(殖民地革命问题在另外地方以有点令人惊讶的“民族解放运动”的标题被谈到),所以它是虔诚心愿的典型,也是草案越发用心欺骗的典型。莫里斯·多列士竟厚颜无耻地把它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大厦”,不错,仍是这位多列士,对今天业已冷落的某本《苏联共产党简史》也有过百倍推崇的提法。说它是一座“大厦”,它的确是这样的一座大厦;它肯定了(毫无限制性条款,毫无保留地!):“胜利的社会主义”,自1945年起就影响了美国、加拿大、英国和西德(即资本主义世界的三亿公民)的劳动人民,使他们具有了”革命行动”。
  事实上,各国共产党领导根据他们自己的经验知道(挪威共产党领袖于立法选举的次日,刚刚公开阐明了这一点):如果说苏联的存在无可争辩地在削弱着国际资本主义,并从而在客观上有助于国际的阶级斗争,那么,苏联领导人所奉行的政策以及对低于最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生存条件贴上“社会主义”的标签所铸成的大错,则在主观上阻碍了帝国主义国家中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这一点是十二年来,造成大部分帝国主义国家中的共产党显著削弱的一部分原因。此外,这种削弱也是由于这些党在第二次大战的翌日的革命关头犯了严重的机会主义错误。可是,《纲领草案》既不谈这种削弱,也不谈其原因。
  “阶级搏斗不断地(原文如此)震撼着资本主义国家”(中文191页);“单个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动势力已经无力对抗日益壮大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力量”(同一页);“甚至在那些改良主义仍然保持着强大阵地的国家中,工人运动也发生了显著的(原文如此),向左转的变化”(第192页);诸如此类的百宝丹方,具有不辩证、教条,徒然的绝对化的特征,对于澄清西方各共产党面临的严重问题毫无帮助。
  凡在帝国主义国家中从事斗争的共产党人都深深知道:不幸,美国并没有被阶级斗争“不断地震撼着”;不幸,法国的“反动力量”十分有力地“对抗了”“社会主义力量”,社会主义力量非但没有日益壮大,而是明显地削弱了;西德工人运动发生的“显著的变化”,不是向左,而是向右转了。……等等,……
  总之,《纲领草案》仍然忠实于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和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新改良主义的论点,而在这方面,它甚至比“八十一个党声明”还后退了一步。它毫无根据地肯定说“甚至在推翻资本主义以前”,工人阶级就“能够迫使统治集团停止准备新的世界战争……把经济用于和平目的”(第192页)。这是出现在这里的所谓“和平共处”的论点的最反动的一面,它企图以“强迫”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变成“和平主义者”的斗争来代替推翻资本主义的斗争。是一个反动的乌托邦:说它乌托邦,是因为这一目的不能达到,说它反动,是因为根据这种概念,各国共产党就有妨碍群众斗争(它在不同时期可能超过资本主义范围),限制斗争目标、拒绝给他们以反资本主义目标的倾向。
  这种新改良主义在下述段落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工人阶级依靠人民的大多数,并坚决打击那些对于资本家和地主不肯放弃妥协政策的机会主义分子,就有可能击败反动的、反人民的势力,取得议会中的稳定的(?)多数,使它从为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工具,变成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工具,开展议会外的广泛的群众斗争,摧毁反动势力的反抗,为和平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准备必要的条件。”(第195页)

  自然,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从来也没有维护过关于社会主义革命非伴有暴力革命或内战等等论点。社会主义革命所要求的暴力程度只能取决于力量对比和阶级敌人的反抗能力。因此《纲领草案》在这个问题上略显笨拙地提起这些著名的真理是有道理的。可是,对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列宁说来,革命的内容是没收资本家的财产和建立起新的国家机器,它依靠工人和贫农选出的民主委员会,使工人阶级在事实上变成统治阶级,掌握着经济和国家的管理。
  既不谈没收资本、又不谈工人委员会或工人会议的“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明显地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种修正主义观点。作者们大谈什么“思想上的主要危险”是修正主义的危险(第197页);他们似乎还没觉察到他们自己深深陷在修正主义的泥坑里了。
  实际上,这些新改良主义的段落,虽然用折衷的办法,被“多种形式”下的“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的其他的“正统性的引证”所问断,只不过是把发生于“人民民主国家“内的事物合理化、理论化而已。仅仅是由于外国的干涉、以及苏联领导人的军事官僚的压力,这些“人民民主国家”的共产党才最后得以把“议会从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转变成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工具”同时,也不是没有改变“议会”“选举”和“各政党”的概念,使它们成为陪衬性的东西。可是《纲领草案》却偏偏一再笨拙地强调各国共产党并不希望“通过战争”和在“外国的帮助下”夺取政权的思想。历史上至今尚未给我们提供一个本国的共产党没有外国占领就能通过议会道路而夺得政权的先例。以前,这是共产党反对改良主义的社会民主党时的最主要的宣传论据。现在,它正在成为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反对赫鲁晓夫式的新改良主义的锋利的论据。
  关于帝国主义国家工人运动任务的整整一章有两个根本的弱点。它没有描绘出这些国家中革命的阶级斗争的科学的、现实的任何前景;它没有以任何方式回答这一阶级斗争所提出的关键问题,即把一大部分改良主义思想占上风的劳动者实际上引导到开辟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斗争上去的过渡性要求和过渡性组织形式的问题。
  浮现在该章的唯一“远景”是完全为最近十年所否定的机械的论点即: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愈强大,帝国主义国家中阶级斗争的变化就愈激烈,从而这些国家中的共产主义运动也就愈强大。
  比这一论点还糟糕的是今天主导各帝国主义国家共产党领导机构的这种幻想即:等将来苏联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超过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水平的时候,这一点就会得到证实。这一点也鲜明地保留在《纲领草案》里了(第149页)。但是,它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业已达到的绝对生活水平,对人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不是比起与外国做比较更为直接吗?特别是当这一绝对水平已经相当髙的时候更是如此。似乎应该说明,是由于什么经济作用才会使得帝国主义国家中现已达到的生活水平在未来的二十年中可能——或不可避免地——降低。此外,这一论点根本是解除斗志的。因为它会使帝国主义国家中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斗争后退,把这种斗争的期限放在假设的未来的一点上,可能是距今十五、二十或二十五年以后,甚至是更遥远一些的未来上。

一个在殖民地革命中使共产主义运动陷于瘫痪的战略


  关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中共产党人的任务一章的标题本身就颇说明问题:“民族解放运动”。
  所以苏联的官僚机构继续死抱着它的两阶段(即所谓“民族解放”阶段和所谓“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相互机械分开的孟什维克观点。这种观点已经使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共产党陷于瘫痪,阻碍了它仍在十年来的多次革命中起领导作用或先锋作用,并且在像埃及和伊拉克之类的国家中,在无耻的投降之后,把它们导致严重的失败。
  “只有始终不渝地执行无产阶级的阶级政策的、用先进的革命理论武装起来的和团结一致的、同群众密切联系的党,才能组织并引导全体人民走向社会主义的胜利。”(第176页)《纲领草案》肯定了这一点。
  在纸上是多么美丽、多么轻松!……然而却有一根鱼刺横梗在草案作者们的喉头上。它叫做古巴。
  在那里有过一个强大的共产党,它控制大部分工会,拥有许多干部,保有悠久传统。在那里曾发生了一次了不起的革命。可是,对那些喜爱教条和现成公式的人深为不幸的是:发动这次革命的并不是这个共产党;该党阻挠这次革命,甚至当革命胜利时还去破坏它,正是在菲德尔·卡斯特罗领导下的“七月二十六日运动”的英勇力量,发动了起义,动员了人民进行反巴蒂斯塔独裁的武装斗争,推翻了独裁制度,实现了土地改革,与本国的资产阶级决裂了,并且过渡到全部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国有化,过渡到建设社会主义,而不顾共产党的反对和不理解。
  这一决定性的历史经验,在草案作者们的教条里在“唯有共产党才能推翻资本主义”的教条里在隔开“社会主义革命”整整一个阶段的“民族解放”的教条里,都找不到它的位置。
  所以《纲领草案》才继续宣扬应把“民族资产阶级”算在内的“一般民主运动”。唯有那些“当地剥削阶级的反动力量”才应该被排除出去(第201页)。草案的作者们进一步明确道:

  “民族资产阶级按其本性来说具有两面性。在现代条件下,殖民地国家以及过去的殖民地和附属国的同帝国主义集团没有联系的民族资产阶级,客观上同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基本任务的实现有着利害关系。因此,它的进步作用和它参加解决全民族迫切任务的能力还没有发挥净尽。
  “但是,随着劳动人民和有产阶级之间矛盾的增长以及国内阶级斗争的尖锐化,民族资产阶级表现出愈来意大的同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妥协的倾向。
  “解放了的国家的发展过程可能是复杂的,包含若干阶段。由于解放了(?)的国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群众的革命创造性会给这些国家沿着社会进步道路发展的形式和速度带来许多特点。”(第201页)

  可是至今,“沿着社会进步道路”(附带说一句,这是改良主义的古老的公式)真正有所革新的倒不大是“群众的创造性”。这或许是官僚主义者们凭空的想象吧,他们自八十一党会议时起就牵出一条从来不熟识的、没有性别的、非兽非鱼而被称为“民族民主国家”的动物。
  根据马列主义关于国家的理论,国家乃是一个阶级强制另一阶级的机器。“民族民主国家”的特点在它不是任何特定阶级的工具,而是一个“争取充分民族独立,争取广泛民主、争取把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切进步爱国力量的联盟”的表现。(第203页)
  《纲领草案》的作者们竟然达到在每页上都自相矛盾的地步。上一页谈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在解放道路上前进的殖民地人民不利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得出下面的结论:将民族解放进行“到底”,也就是摆脱资本主义剥削的枷锁:在这种条件下,随着这种革命出现的经济是以此会主义化为基础的经济(如古巴);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便是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民族革命,便是一个工人的国家,而不是“民族民主国家”。
  现在让我们来举出相反的假设。假设我们承认“将革命进行到底”就殖民地国家的范围而言是指原封不动地保持“本国”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依然是有产阶级。可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教导我们:国家乃是有产阶级的统治工具。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并非是一个“民族民主国家”,不管它是多么的民主,它还是一个资产阶级国家,列宁也教导我们说:即便是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也不过是被掩盖起来的资产阶级专政而已。难道这一点不适用于殖民地国家吗?
  《纲领草案》的作者们让我们在两种修正主义中间进行选择:或是,假设不建立工人国家就可能消灭资本主义经济;或是:假设不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就可能把殖民地各国人民的解放进行“到底”。人们或许能在这两种修正主义中进行选择,每个人将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即或在这种令人痛苦的选择之后,人们依然不会找到“民族民主国家”的痕迹。当人们把这群修正主义式的革新的卫士们赶进他们最后的壕沟里、提出下列问题,“那么就请你们给我们举出民族民主国家的范例”的时候,他仍不举伊拉克,也不举加纳,因为这两个国家无疑具有资产阶级的特征,甚而也不举几内亚。他们举……,举出了古巴,也就是说举出了这样一个国家:那里的外国和本国的资产阶级的财产已经完全被没收,资产阶级作为有产阶级已经消失了,不仅那里的生产资料实现了国有化,那里的人民也已武装起来了。
  当人们再接再厉地问起“究竟古巴的国家和数年前的人民民主的国家有何区别”的肘候,人们所得到的唯一严肃的回答,是……是共产党没有执政(古巴共产党除外,它开始承认面前的是一个工人国家)。于是,这群奇怪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确定国家牲质的定义时竟采用纯粹是主观主义的标准。
  当《纲领草案》在第48页上(第203页)写道,“民族国家愈来愈积极地成为世界舞台上的独立力量”的时候,混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是似乎有别于“民族民主国家的”一些“民族”国家(总没有阶级性!),但是和民族民主国家这个神秘的动物比较起来,民族国家本身的存在,就体现出它的好处。也许民族国家指的是印度、伊拉克、埃及、加纳,或许还有摩洛哥、突尼斯等诸如此类的国家,等等。我们理解作者们缩手缩脚地不便把这些国家形容成“民主的”,因为这些国家最主要的活动之一就在于监禁共产党人和其他工人和贫农战士。但是,难道(确实存在着)这些国家不是资产阶级国家吗?草率地肯定这些国家的政府“实质上是进步的、革命的反帝力量”,难道不是在粗暴地欺骗这些国家的人民和苏联的各族人民吗?难道人们能够以尼赫鲁政府就起着这样的作用来说服中国人民吗?难道人们能以布尔吉巴或昭桑二世的“革命”作用来说服阿尔及利亚的群众吗?难道人们能以纳赛尔和卡塞姆的“革命的、反帝的”作用,来说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白白地期待“来自上面”的土地改革的埃及和伊拉克的农民吗?难道能以恩克鲁玛的“进步”作用来说服不久前举行抗议生活条件恶化的大罢工的加纳的劳动人民吗?
  所有这一切歪曲、混乱、和真假参半的情况,都是《纲领草案》的作者们不得不求助的东西。因为他们拒绝贯彻已为经验所证实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的基本原理。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中,团结在与资产阶级各政党隔绝的、平民的或无产阶级组织周围的无产阶级和贫农(一旦有可能,他们就团结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的党派周围),正给于民族资产阶级所进行的一切具体的、反帝的行动以有力的支援。但同时他仍还以对资产阶级不信任的思想教育群众。他们向群众解释道:资产阶级就其阶级本质来说,不能将革命“进行到底”,它们将不可避免地转向反革命阵营,尤其是在彻底的土地改革动摇私有制的大厦的时候更是如此,因而他们号召群众不停留在一个阶段上继续革命,进行“不断”革命,直到经济和社会的解放补充了民族的解放,直到,继摧毁资产阶级国家,建立起新型的国家之后能够着手进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时候为止。这个新型的国家,就是以劳动人民选出的民主委员会为基础的无产阶级和贫农的专政。

狭隘的共产主义观点


  但是,如果说《纲领草案》对帝国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群众来说是微小的和令人失望的话,相反,《纲领草案》对工人国家的群众,首先对苏联的群众却充满了美好的诺言。《纲领草案》以这样的号声结尾:“党庄严地宣布:这一代苏联人将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活”(第150页)。《纲领草案》仔细阐明了这个“共产主义”在社会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内容。
  在社会经济方面,我们将记住下列定论:

  “再最近十年中(1961—1970),苏联在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时,在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生产方面将超过最强大,最富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劳动者的物质福利和文化技术水平将大大提高;人人都将在物质上得到充分的保证;所有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都将变成生产效率髙、收入高的经济单位;苏联人对设备完善的住宅的需求将基本上得到满足;繁重的体力劳动将消失;苏联将成为工作日最短的国家。
  “在第二个十年(1971-1980)结束时,将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以保证全体居民得到丰裕的物质和文化的财富;苏维埃社会将紧紧地接近于实现按需分配的原则,将逐渐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这样,苏联将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完全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将在下一个时期完成”。

  如果事实符合上述定论的话,这确是令人眼花缭乱的远景。那么我们现在可以仔细看看具体事实。
  在最近十年中,苏联产量应按人口计算超过美国,这个诺言能否实现呢?不太可能。这尤其是因为人们(纲领68-69页)详细说明了,为实现这一点,必须超过美国现在工业水平的两倍半。而美国现在的水平高于苏联35%。因此苏联必须由65的指数增加到200或250,这就是说,在十年中要翻三翻或几乎翻四翻。现在苏联每年的增长率是8-10%,按这个增长率,十年后可以增加200-250%,就是说,十年后,可达到130或165的指数。但是,苏联的人口比美国多50%,因此,十年以后,美国的指数达到135-150就足以使得它的生产按人口计算高于苏联50%,而美国要达到135-150的指数只要每年增长里2.5%—4%就够了,这样的增长率并没有什么异乎寻常。
  按人口计算的工业生产水平不等于按人口计算的生活水平。为达到这一点,还必须考虑到农业,而美国在农业生产率方面的进步是巨大的。从长期积累的消费品来说,美国也是大大走在前面的。总之根据赫鲁晓夫的定论,将会有一个生活水平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主义国家。纠缠在这样一种定论的违反常规的性质上是没有益处的。
  举一个数目字的例子将会说明我们的怀疑。《纲领草案》规定电的生产到1970年将达九千至一万亿瓦,而美国现在电的生产即达八千五百亿瓦。1950年是六千二百亿既,每年增长率是6%,按照这样的增长率计算,美国的电力生产到1970年可能超过苏联电力生产的50%左右,还不用说按人口计算的生产了。
  赫鲁晓夫缺乏精确的估计也表现在农业方面。在二十一大时赫鲁晓夫就有过这样的表现,他当时宣称:从1865年起,工人国家的生产将超过世界工业生产的一半。现在我们已到了1961年底,工人国家的生产只是勉强达到世界工业生产的35%。显然,赫鲁晓夫是严重地低估了欧洲一些帝国主义国家,日本和某些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国家当前的经济增长能力。轻率地作出这样的诺言——过去我们曾对它进行过揭露(见《第四国际》59年2月号)——是不会对苏联经济的成就及其动人的活力提供任何东西的。这些诺言只会表明官僚机构的浮夸,也补充说明了它在全世界到处升起的革命力量面前的恐惧。
  从第二个十年起,在苏联将生产出丰富的物质和文化财富。因此,人们可以充裕地过渡到按需分配。但是《纲领草案》大大地使我们在这方面失望。诚然,《纲领草案》——以二十年为期限——许诺,“社会消费资金将差不多达到人口实际收入的一半”,但是,要达到这个情况,只有在实际收入中把免费教育、社会保险、免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间接或延期工资形式包括进去。而这些社会保险,免费教育等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里也是同样存在的,估评达到劳动者能够领取的总收入的35-40%。
  实际上,同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实在的进步只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免费住宅(这是前进一大步,但一切还要看住宅的质量);免费的公共服务事业(其中包括公共交通);企业学校免费供饭(即食堂一天免费供应一顿饭)。根据严格的马克思主义的定义,这只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初期,是开始从地平线上升起的社会主义的第一阶段的初期。但是,把这个称之为“大体上”建成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贬低共产主义,因此,这就给了它一个非常狭隘的定义。
  这个奇怪的“共产主义”将保存着商品、货币和商品经济,保存着工资收入者,甚至“按劳分配”的制度,更糟的是,在这个“共产主义”社会里,必预靠“物质来刺激”生产的积极性,必须制订“收购价格”来“剌激庄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像是庸俗的交易经济那样,生产基本上取决于利润。甚至还必须维持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不平等的报酬的制度,这是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按照提供的唯一劳动数量进行严格平均分配的定义不相符合的。因此,这是一个甚至连面包都不能免费的“共产主义”,在那里,真正的平等永远是一种遥远的诺言。
  有几个例子可以说明这种“共产主义”极为狭隘的性质。
  列宁在1917年5月——这是在四十四年以前,当时既没有自动化,也没有核子力量——为修改党纲而草拟了一些文件。他在文件中特别规定禁止不满十六岁的儿童参加工业劳动。现在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纲领草案》规定这一类的青年劳动者都是在享受十一年教育以下的青年,即是说,实际上从十六岁,十五岁甚至十四岁就工作。列宁曾规定在不久就要把有害健康的工业中的劳动日迅速减至四至六小时;《纲领草案》规定在有害健康的工业中每一劳动日为五至六小时。在1918年列宁继续起草同一新纲领时谈到,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要逐渐把每天的劳动日减少到六小时,逐步拉平各行各业间的工资和待遇”(列宁曾这样指出,见全集27卷158页)。
  但是,《纲领草案》的作者却厚颜地在谈“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这种做法既不是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不是在社会主义的第一阶段时期,而是在建成的社会主义的第二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的时期!这些提法难道不使人立即懂得这是滥用帽子吗?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苏联社会并未完成社会主义的第一阶段的建设,而更不用说社会主义的第二阶段了?

国家消亡又同时加强!


  《纲领草案》的作者在谈到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政治组织问题时,这些矛盾达到了顶点。

  第一个定义与第一个谬论

  “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全民组织的过程开始了。无产阶级的民主越来越改变为全民的社会主义民主”。

  这一段的第一部分有这样的意思:“将国家改变为全体劳动者的普遍组织过程”(像恩格斯所说,后又为列宁所重申的那样,变成生产者和消费者自由联合的公社。但是,《纲领草案》不认为这些“无政府主义”的观点!)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国家的消亡,正是“将无产阶级民主变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
  纲领的作者不再记得列宁的教导:“国家的消亡就是民主的消亡,民主就是承认小部分人服从大多数人的国家,即是说,由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施行暴力。”(《国家与革命》,选集第二卷)说国家消亡了,但是民主继续存在,即是说,国家既消亡又存在。说无产阶级民主正在改变为全民的民主,即是多数人向少数人施行暴力的组织(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民主)正在改变为反对无产阶级自己的集权的暴力组织。

  第二个定义与第二个谬论

  “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产生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阶段上已变为全民的国家,变为表达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机构……党的出发点是,工人阶级专政不再成为必要,是先于国家消亡的。作为全民组织的国家将保存到共产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它表达人民的意志,它的使命是:实行对劳动量和消费量的监督;保证……;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秩序和社会主义所有制……”

  我们在这里就不再引证关于在帝国主义包围继续存在的时候,国家在“国防”中的作用的一段话。但是,这点,就使我们抓住了关键问题,而且是很适当的。那么,在踏上这个共产主义的大门——“大体上”甚至已经建成了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后,始终仍需要有一个通过暴力来强制实行纪律、法律,对消费和劳动措施的监督的国家?这难道是共产主义吗?甚至是社会主义吗?
  我们特意说:通过暴力,因为列宁曾经重复过几十次:国家不是简单的少数屈从多数,不是简单的遵守纪律和道德的起码准则。国家是一个特殊机器,一个强制和暴力的特殊体,它从一个阶级的名义把这种屈从和暴力强加给这个社会的另一阶级。列宁说,“民主是国家的一种形式,是多种形式中的一种形式,因此,像一切国家一样,民主就是有组织有系统的实行对人们的强制。”
  只要经济和社会条件不许可阶级、商品经济和私有财富欲望消失的时候,事实上,就必须实行对公民实行有组织的强制,以使其不偷窃集体财产,不擅自占用消费基金中的大宗款项,不在街头欺压妇女,不组织任何不正当的交易。但是,这种强制的存在显然说明阶级的存在,说明我们还未处在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里,更不用说是共产主义社会了。
  但是,也许这只是一种定义上的错误?但现实呢?也并不是那么令人高兴。苏联政府不得不在经济犯案中重新采用死刑,此刑在小偷窃案中比大偷窃案中使用更为多,借以示戒。难道还须要列举其他证明来帮助下列事实:国家仍然存在着,丝毫没有消亡;在官僚主义蜕化形式下的无产阶级专政仍然存在,剩下的都只是些无稽之谈,都是对劳动人民施放烟幕弹和欺骗。

  第三个定义与第三个谬论

  “党认为必须继续发展管理方面的民主原则。应该逐步推行国家机关的一切领导工作人员由选举产生并向代表机关、选民报吿工作的原则。必须设法缩减领取工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愈来愈多的群众学会管理本领,使这类机关的工作将来不再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了。”

  列宁(根据马克思与恩格斯的理论)把无产阶级专政确定为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里,1、公务人员的队伍开始由工人来代替,工人轮流完成这些职务;2、在这个国家里,对保留下来的公务人员根据工人的平均工资来支付。但是,《纲领草案》的作者却向我们说,在苏联,已经是一个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正在愉快地进行着共产主义建设,这个建设从现在起二十年内“大体上”完成——但是,在这个社会里还存在着如此庞大和有力的公务人员的队伍(根据苏联的官方统计有几百万),对公务人员的滥用激怒了人民,必须减少他们的人数(这是二十五年来一再提出的口号)和逐步采用选举的方式来代替任命……。
  列宁确定的作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任务,纲领的作者却许诺在建设共产主义以后才“逐步”实现它!他们承认,直到现在,“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实行“民主原则”的特点(更多一些民主原则的说法只是一种工作作法上的比喻),因为,从未进行过公务人员的选举。

2、如何来解释这个纲领


  因此,这是对纲领理论上的缺点的严厉批评。但是,纲领不是没有优点的。首先,纲领对于苏联官僚机构内部,苏联社会内部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世界”内部当前存在的紧张关系做了有力的揭发。在这方面,《纲领草案》揭发了什么呢?对于苏联的未来和“社会主义世界”的未来可以得出哪些结论呢?
  这个纲领虽然是官僚机构本身“合乎逻辑的”和“观念”的产物,纲领也是今天的世界现实和苏联的现实的产物,无疑,是一种戴着变形的眼镜看到的现实。但是,这个现实迫使苏联当政的特权阶层在主要问题上采取阴谋、让步和后退,为了在有损于这个阶层阵地的革命力量面前自卫。

在殖民地革命压力面前的官僚机构


  如果把《纲领草案》的表达方式同二十大和八十一党声明的方式相比较,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压力的痕迹。古巴革命的胜利,阿尔及利亚革命的彻底化,在具有强烈革命进程的国家里的许多共产党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的事实,所有这些事实迫使克里姆林官领导人说出几句话。这些话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其作者的意图,而在于向某些共产党人或准共产党人提供了这样一个遁词:使他们可能从左边越过莫斯科关于殖民地革命的机会主义路线。
  《纲领草案》的根本路线在于和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包括臭名昭彰的“民族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联盟,以便使帝国主义(它在联合国中已沦为少数)接受“和平共处”。这条路线完全是机会主义的,因为它消灭了世界其他地区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前景。甚至当这个机会主义采取冒险主义形式时——像恢复核试验,其战略基础始终是不变的:给帝国主义施加压力,把基础建立在使帝国主义的“转变”上,而不是由无产阶级去推翻它。
  但是,在这个基本上是机会主义路线的范围内,却钻出了“从殖民枷锁下解放出来的国家”选择“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性这种说法只是附带提到的;它和许多受到限制的、有保留的条款混杂在一起,这显然是对下述多种多样的力量所做的一种纯粹口头上的让步:这些力量在世界各地越来越强烈地斥责克里姆林宫和共产党在殖民革命高涨面前的被动性,缺乏胆量和缺乏首创精神。
  但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者将抓住这些话把它作为一根棍捧来敲打斯大林主义者领导人的脑袋,这些领导人甚至在一些无产者数目达到成百万的国家里,同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联盟,实际上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堵塞了“非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

在中国革命压力面前的官僚机构


  第二个压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压力。她是苏联伟大的和必不可缺的同盟者,对苏联来说,这种联盟比所有已经发明的和可能发明的一切核火箭都更有价值。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殖民地革命更普遍的压力——在这方面,苏联领导人竭力回答的批评是符合我们刚才提出的批评的。
  但是,这个联盟也反映了另一个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为工业比苏联落后的所有工人国家的劳动群众的代言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中国是所有在总的方面经济不发达的各国人民、包括在这些国家当政的官僚机构的代言人,所有这些国家辛酸地指责苏联官僚机构的领导人有民族自私主义,缺乏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当赫鲁晓夫许诺给每个苏联人的家庭一套现代化的住房,甚至绐本国每个公民一部汽军的时候,而数千万中国人、越南人、朝鲜人,甚至阿尔巴尼亚人,罗马尼亚人,保加利亚人在未来十年中仍很少能吃得饱和穿得暖。
  这个指责在对“援助不发达国家”问题非常敏感的国家世界里引起强烈的反应,以致《纲领草案》的作者在纲领中插进一段难以现象的说法:

  “社会主义国家在统一的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内的发展以及对这个体系的规律性和优越性的利用,保证它们有可能缩短建设社会主义的期限,开辟了它们大致同时,在一个历史时代内,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远景。”

  除非给于这个“历史时期”一词以广泛的意义,那么整句话都变得意义是空洞的(比如,时期就等于世纪),这可能说明,整个“社会主义集团”,而首先是中国,可能在若干个十年里建设共产主义,也就是说,用赫鲁晓夫常用的标准来说,可能从现在起三十至四十年后在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生产方面超过美国。
  只要看一看数字就可以知道这说明什么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学家和有觉悟的共产党人可能会回答苏联官僚机构的领导人说:“或者你们的意思是说(指大体同时进入共产主义——译注),在目前这样‘互助’的条件下,就有可能实现这样大的‘跃进’,那么你们是厚颜地撒谎了,你们是拿伟大的中国人民的痛苦和英勇的牺牲来开玩笑。或者你们的意思是说,苏联准备在这方面尽一切必要的努力——给予比目前的物质援助要更多十倍二十倍的物质援助——那么,从今以后你们就要在世界无产者面前实现这个诺言!”
  问题不仅是苏联官僚机构的保守主义和狭隘的民族自私主义。这是不可否认的。问题还在于有一个主要的客观困难。几乎从半个世纪以来,苏联无产阶级为共产主义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苏联国家向官僚主义蜕化,使这种牺牲增加了三倍或者四倍才换取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军事保卫力量。当这么多年后,第一生活水平有了相当快的提高时,没有一个苏联领导会要求新的巨大牺性来加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业化——虽然如果国家和经济方面的领导吸取列宁主义的原则,可能会在不妨碍苏联人民生活水平提髙的情况下给中国以更多更好的东西。但是,客观困难仍然继续存在着。
  归根到底,这个困难所说明的,这就是由于历史奇怪的转折,社会主义在一国胜利的理论再一次显得荒谬,但是,以致过去没有人能够怀疑。肯定在一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肯定人们甚至能够在一国“大体上”完成共产主义建设;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制度能够“首先”在一国实行的幻想——这就得出荒谬的结论:在佛拉基沃斯托克可能免费供饭,而在满洲里还有人挨饿;只要从爱泽鲁姆到巴统(黑海巴库附近——编者注)实行免费穿衣就够了:苏联人民因此应该在自己的边界上建立一套经常的围栏,以便驱除数以百万计的想挤到那里去,好摆脱地狱生活而享受伸手可及的天堂之乐的人,从而制止现代人类的大迁移!这种假设当然是荒谬的。但是,我们可以指出当年青的马克思指出下述事实时他是多么正确,他说:共产主义只能普遍胜利;共产主义社会只能是一个如果不是世界性的至少也是包括世界人口的大多数人民的一个社会。
  让我们补充一点,《纲领草案》同样包括关于“不断完善国际分工”必要性的一段话。这段话似乎是部分回答某些执政的共产党,特别是波兰共产党曾经给克里姆林宫提出的批评。

在苏联消费者压力面前的官僚机构


  在《纲领草案》中某些部分,甚至在每一页,都可看到苏联消费者压力。
  当纲领宣布“高收入和相对的低收入之间差别将应该逐步降低”的时候,这是因为消费者对此敏感并吵吵嚷嚷的提出抗议。当纲领草案申明:“在今后十年中,工资相对低的职工的实际收入将会提高,使国内将不再有低工资等级的工人和职员“时,这是因为所有这些人——即数百万计的男女——认为今天自己领取的报酬太低!当纲领宣布说,“苏联共产党提出的任务是解决提高苏联人民福利水平的最尖锐的住宅问题”时(96页),这是因为苏联很大一部分居民对恶劣的居住条件的不满正在不断增长。当纲领宣布说,“必须给妇女较轻的,但有足够报酬的工作”时(99页),这是纲领和斯大林的下述理论决裂:用妇女和男人同样参加有害健康的沉重的劳动来象征着男女之间的平等。因为这点曾经不免在苏联女工中慢慢引起了不满。当《纲领草案》指出,“给居民制造的汽车将会有显著增加”时,尽管纲领在前面这样宣布过:“我国汽车的数量要增长到能保证充分满足货运和客运需要的规模,汽车出租站将广泛设立。”这是因为几百万苏联人不接受赫鲁晓夫关于出租汽车能满足苏联人民对汽车方面的需要的论点;因为他们非常希望获得一辆汽车作为私人所有,或者经常有使用权。其余照此类推。
  对于这些诺言的总结无疑是令人感动的。尤其令人感动的是,当人们考虑一下苏联的历史,不仅是在1917或1927年的情况,甚至是在1945,乃至于1952年的情况的时候。无疑,苏联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最近十年中比起1917-1952年的整个时期,或者,比起二十世纪的整个上半世纪来有了更多的提高。在这方面或那方面,诺言也许将不能实现。特别是关于农业生产,赫鲁晓夫不顾最近几年的经验,继续冒进,而这些经验本该会使他学得谨慎些。然而,应该这样认为:这些远景将大体上实现,这意味着苏联人民的生活水平从现在起十年后如果不超过也可达到西欧大多数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并将列入世界水平最高的国家之列。
  “赫鲁晓夫的改良主义”是建立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如果肚子的主要要求得到满足,人们的心就会平静下来,至少在批评制度官僚主义变形的道路上使人们少动脑筋。但是,这个理论是错误的。如果改善生活水平将会避免爆发像1953年6月16日至17日在德国那样的,或1956年10月23日在匈牙利那样的饥饿与愤怒的话,那么,这种改善结果将会推动而不是防止反对官僚主义的批评精神,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更是如此:在这个国家里,《国家与革命》一书不仅可以自由阅读,而且还是受到政府鼓励的。
  《纲领草案》无容置辩地表明,官僚机构同样开始遭到来自苏联消费者方面的压力,这些消费者意识到:他们不仅是比美国消费更多的肉和奶的机器,而且是公民,是生产者,作为公民和生产者,他们终于要求行使苏联宪法和旧党纲所给予他们的——至少是纸上写着的——权利。

在苏维埃公民压力面前的官僚机构


  事实上,自从赫鲁晓夫执政以来,这是第一次,《纲领草案》包括了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活水平,而且关系到他们的民主权利的明确的诺言。原来,继斯大林之后而上台的新的领导集团只满足于废除斯大林时代的最野蛮的滥用职权(秘密警察的无上权利,缺乏最基本的司法保证,解散集中营等)。现在,这个领导集团也不得不在政治方面向前推进一些改革了。
  这些改革的要点,包含在下列的建议中:

  1.“每次选举时更换的代表宜不少于苏维埃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2.“应当确定这样一个原则:全联盟机关加盟共和国机关和地方机关的领导人一般最多只能三届连续当选担任自已的职务。”
  3.“应该充分实现下述各点:……在苏维埃会议上有关国家管理、经济和文化建设的一切重大问题都是公开的,都得到自由的全面的讨论;……苏维埃经常讨论代表的质问……。”
  4.“应当把立法方面的倡议权,即提出法案的权利,交给工会、共青团和其他群众性的社会团体。”
  5.“最重要的法案应交付全民表决。”
  6.“党认为这些团体中领取工资的人员自下而上都必须进一步裁减,在每届选举中,每一个社会机关应当更换约一半人员。认为社会团体的领导工作人员一般最多只能两届连续当选是适宜的。”
  7.“发展党的民主……”。“对于党的选举产生的各级机关——从基层组织到中央委员会——的成员,采取按照一定比例轻常更换的办法,同时要保证领导的继承性。在每次选举时,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主席团的成员至少更换四分之一。主席团委员一般最多只能三届连续当选……o加盟共和国共产党中央委贝会,边区党委会,州党委会的成员在每次选举时,至少更换三分之一……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可以连续当选,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在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几点中,应该加上一个第八点,即关于逐级选举公务人员的问题。
  乍一看,这个令人感动的政治改革单人们会怎样想呢?预先有两点可以提出来:
  首先,今天这些做为惊人的革新而提出来的一系列的措施早就包括在苏联宪法的内容之中。人们默认这些措施实际上并未实行。这并不表明称之为自我批评的这个如此热烈被赞扬的美德是经常付诸实行的。
  其次,其他一些措施由于限制性的条款大而使其真正的民主意义大为缩减。“主席团委员的当选”,“一般地”最多只能三届连续当选,但是“党的某些负责人,由于他们享有公认的威信,具有高度的政治品质,组织工作和其他方面的才能,可以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连续选入领导机关。”
  我们知道,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都是一致当选的,因此四分之三多数票当选的“条件”是无实际效果的。对于苏维埃机关的领导人也是同样情况,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即当大家认为由于某工作人员的才于,让他继续留在领导机关工作是有利和必要的时候,可以重新选举他,最多能连续三次,而所得票数是四分之三的多数”。
  这就是说,人们不得不采用一种平息情绪的办法,它表明政治压力已具有了重要的形式。某些已列入要进行的改革无疑会仍是一纸空文。但另一些改革将被广泛地执行(特别是全民表决,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倡议权;讨论代表的质问等等),但是,这是针对一些次要的,特别是有关地方性或区域性的问题而言。
  这些措施的要点在于:以公民投票性质的政治专政来代替斯大林的警察专政。在这种专政下,群众被分散为单独的个人享有着不断增长的权利,但不能享受组织起来和能够挫败——即使在次要的问题上——官僚领导集团所制定的路线的权利。
  比较一下从斯大林死后一直到消灭“反党集团”的这个时期,事实上,党的领导机关内部讨论的自由冒着被限制的危险,而没有由于《纲领草案》的改革而有所增加!
  在整个这一时期,赫鲁晓夫和他的朋友仍为了稳坐江山和避免军队巨大的压力,不得不扩大那些参加真正讨论的人的圈子,政治方针的问题已在这些讨论中解决。在进行反对马林科夫、莫洛托夫,卡冈诺继奇以及他们朋友的决定性斗争时,他甚至不得不直接号召中央委员会的委员群众来反对主席团的委员。这类事态的演进有助于在中央委员会内建立集团和派别,甚至使集团和派别的重新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而根据新的方法,在每一次代表大会上要有三分之一的委员被取消,除了赫鲁晓夫周围的“必不可少”的核心以外——这些人也是以此资格而任职的——每一个企图维护与第一书记不同的观点的中央委员将自动地受到威胁,这种威胁不是“开除”(人们可能采用一些方法来反对开除),而是在下届代表大会上“不得再当选”。因为,是即将卸任的一届领导机构来向代表大会推荐应该重新当选的委员和不应再选的委员以及新的候选人员的名单。要反对这种通过无情的和“民主”的道路进行的淘汰,只能越过中央委员会向基层发出呼吁,而这种做法显然是被禁止的,它被视为是“派别主义”和集团思想,是与马列主义的党性不兼容的“表现”。因此,由于这种改革,派别的形成将是更困难,而不是更容易。
  在苏联的各种选举中,也存在着这种表面上更民主的做法。中央委员会控制着党,通过党控制工会、共青团,和一切“社会”组织。事实是,只要党的领导集团保留着提出候选人的绝对垄断权,无论是直接提出,还是通过“社会组织”间接提出,即使是经常更换苏维埃的成员,也并不能减少极端官僚化的性质和君主体制。
  这就是整个这座大厦的弱点。在“大体上进行共产主义建设”的情况下这个弱点甚至是成为可笑的。
  列宁于1921年时曾肯定禁止分裂活动(而不是禁止“集团”成“派别)是正确的,因为当时无产阶级专政受到俄国小资产阶层和农民的压力而遭到巨大危险。他阐明在这种情况下党内任何分裂活动的斗争都会成为国内阶级斗争间接的(不自觉的)媒介。
  而现在,人们对我们说:阶级对立已经消失;阶级本身也正在“大体上”消失;因此,不再有可能有“实质性”的分歧,因为这些分歧归根到底只是反映了阶级的对立利益。但同时,人们仍继续禁止“派别主义和集团思想”。最好是,人们在这方面修改1919年的纲领,因为1919年的纲领丝毫未谈到这个“列宁准则”。列宁本人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点。[1]
  这样就得出了一个荒谬的结论:当过去布尔什维克党还很弱小,处在被强大的敌人所包围的时候,党还能付出了很高的代价允许有建立派别和整个集团的自由。当党领导了苏维埃国家在内战和外国干涉的时候,当苏维埃国家的生活处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在那种情况下,苏联是弱小的,处于饥饿和普遍的贫穷,党还能一直付出很高的代价,没有在1919年的纲领中提出“禁止”的字眼。
  而现在苏联已成为世界上头等军事强国和二等工业强国时;它自称已进入胜利地建设共产主义的时候,“集团思想”却变成了致命的危险,而在1917年、1918年、1919年或1920年时,这种思想都未曾被认为是致命的危险。谁能理解就让谁理解吧。
  赫鲁晓夫如果维护南斯拉夫下述论点,那么赫鲁晓夫的理论就更合乎逻辑,根据南斯拉夫的论点,党应该随着国家和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因为党只是一个社会阶级的先进部队。当党消亡时,“派别和集团”也随之而消亡。但是,赫鲁晓夫却相反地认为: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党的作用是曰益加强的”。(143页)
  既然不再有阶级对立,党的作用只能在经济、文化、科学领导,方面日益加强。那么,“共产主义的建设”为什么会由于“无代表意义的集团”在各级,包括在党内,与拥护“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人”进行斗争而受到咸胁呢?那么,为什么由于两三个“派别”就关于布拉斯克建立一个大型水坝——在还不存在能够消费由此而供应的电力的工业之前——是否有用的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就会使社会主义的胜利受到动摇呢?
  如果一边是执守僵化纪律者的集团,掌握着政权的一切指挥的杠杆,而另一边只是一些孤立的个人,他们没有组织任何集团的权利,哪怕是暂时的,只是一次讨论会期间,为使自己的论点获胜而组织的集团,那么,要对全部经济和文化问题进行“自由的,详细的和公开的讨论”怎可能呢?难道人们没有看到,尽管人们增加形式上的民主,而这种制度,也只能是官僚集中制,只有在领导党的内部有建立集团和派别的自由,根据宪法那在苏联合法范围内有建立苏联其他党(或集团)的自由的时候,真正恢复各苏继埃的主权才能成为事实。这不是很清楚吗?
  1919年的纲领曾在第八次党代会上讨论过。当时,苏联正处于死亡的危险中。然而讨论是完全自由的,各种不同的意见都表达了出来”辩论曾进行得非常激烈。而这次在二十二大上会进行真正的讨论吗?这将是一个很清晰的考验。没有人会相信对《纲领草案》所提出的几千个问题:——例如,关于当国家消亡而民主仍然存在的思想——在几百万苏联共产党人、成千上万的干部中会没有任何不同的意见。会有人敢在代表大会上表示不同意见吗?人们会让他们有发表不同意见的可能吗?假如,没有,那么就应该看到,草案中的一切“民主”都是一种烟幕弹。恢复苏维埃民主的真正任务在苏联远未解决,事实上,人们还未开始提出恢复民主的问题。

在苏联生产者压力面前的官僚制度


  剩下最后的一个压力,这个压力还不是实际的,而只是潜在的,因为《纲领草案》丝毫没有反映出这一压力的存在,但是这种压力对于苏联的未来将是有决定意义的:这是欧洲最优秀和世界人数最多的无产阶级为了获得亲自对自已用牺牲和智慧建立起来的企业进行管理而施加的压力。
  因为,这正是《纲领草案》全部政治部分中的矛盾的顶端。人们要使苏维埃“民主化”,使行政“民主化”,甚至使党、工会、共青团“民主化”,但是人们甚至没提到可能使企业管理民主化的问题。甚至没提最近几年赋予工会的监视经济的官僚管理的一些微小权利,
  《纲领草案》在三个不同的地方谈到“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的问题,在第77页,谈到有待完成的经济任务的那一章的结尾部分;在第89-90页谈到基层组织在制订计划草案和地方组织在“经济领导”方面日益增长的作用问题;第110页上谈到工会做为“经济管理的学校”问题。
  但是,在这三段中,立即引人注意的是他们的极其模糊的性质,没有任何具体的建议,没有规定任何机构上的变化,对现行制度没有丝毫改变。这些无足轻重的说法同关于苏维埃、“社会组织”和党的具体建议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重要的是:没有谈到在企业中实行集体领导的问题,没有谈到工会参与这一领导的问题。在工会一系列的任务中,这一任务完全被抹掉了。唯一被采用的一句实际的话是:“应该把最优秀的分子提拔到企业的领导岗位上去”。就是这些。这太少了。很多劳动者都将会认为这太少了。一些人甚至会立即提出这个意见,许多人迟早也会说出这点来。
  自从在南斯拉夫的工人委员会做为一种经济管理组织建立以来,苏联的官僚机构在这方面表现了一种真正的精神紧张。这是一种被迫的紧张,因为苏联的官僚机构必须反对这种制度,不管其利益和成果如何。有罪的责任还要更复杂一些,因为列宁和1919年的纲领在这方面都说得很清楚,只要把二者拿来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修正主义在于不向未来——向将要消除体力劳动与智力劳动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提出关于生产者实行自治的问题。
  如果说今天在苏联,除了恢复有建立派别的自由和建立苏联其他政党的自由的要求之外,还有一个急迫的暂时性的要求,那就是:结束企业领导的官僚和君主制度,恢复民主管理的制度,建立工人委员会,工人委员会在它尚未结束学习阶段,未全部掌握民主管理之前,首先参加民主管理,并为此目的,在工人委员会中规定人们在苏维埃,在党的领导机构和各“社会组织”中所采用的同样的轮换原则。
  总结这些各种压力来看,很明显,这个纲领还不是一个最后确定的文件,它将通过生活和实践;看到在苏联和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的许多变化、改变和辩驳的事实。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分歧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出现了四种派别:中国派;赫鲁晓夫派;南斯拉夫派和托洛茨基派。其他的派别还将会涌现出来。它们之中的三种派别赞同草案中的某些部分——至少是这些部分所渉及的演进——而不赞同另一些部分。由于事情的发展,这些派别之间的继续进行讨论将是有利的。不管官僚分子的力量是怎样企图去窒息它。我们托洛茨基派认为在这些辩论的最后,将只可能有一个结论:坦率、真诚、完全地恢复列宁主义的原则,这种为经验所丰富了的列宁主义原则比任何时候都更是争取世界社会主义胜利的唯一有效的指南。




[1] 例如(千百个其他例子中的一个):在《列宁全集》第2卷的注解中,人们提到布哈林曾在1916年时组织过一个“反党集团”在民族政策方面反对“党的路线”。列宁好像并未赞成过这一判断,因为列宁在1919年曾推荐并使人赞成,把布哈林撞接纳入政给局,并且在1920年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前夕,列宁又把他做为中央委员会的特派代表派到工会去,同时还向那些对这种做法提出批评的同志们说:“你们认识像布哈林这样优秀的理论家吗》”如果根据目前的纲领的精神,列宁就不得不把他开除出去了。根据这样一种精神,列宁就不是……“列宁主义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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