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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断革命论?

曼德尔

(兆立 译自《国际马克思主义评论》1986年夏季号)


 
  八十年来,不断革命论一直是国际劳工和革命运动内部的一个讨论的课题。人们写了许多文章和书籍来从事这个讨论。世界上不少发展不足的国家也发生了革命与反革命。在这些革命与反革命中,这个理论可以在真正的历史发展中得到考验。但是,正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治的历史上屡次发生的事故一样,由于一些参加争论的人的政治需要、思想混乱、或者偏见,这个原先非常清楚的理论,却被这些人所衍生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干脆歪曲的话),弄得愈来愈难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就是一个先例。)
  在目前的国际革命运动中,对于不断革命论又发生了新的争论。有人指责不断革命论使极左的战略和策略合理化。因此,我们觉得,应该以清楚的和简明的词句,把托洛茨基在以下几本主要著作中所逐渐发展起来的理论的几个主题,重新叙述出来:《总结与前瞻》(1906年);《无产阶级与俄国革命》(1907年);《一九零五》(1909年);《从十月革命到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1918年);《总结与前瞻》的序言(1919年);《一九零五》的序言(1922年);《日常生活问题》(1923年);《列宁以后的第三国际》(1928年);《不断革命论》(1930年);《俄国革命史》(1931-32年);伊罗生的《中国革命的悲剧》的导言(1938年;《过渡纲领》(1938年);《三种俄国革命观》(1940年)[注]
  我们把这些主题伸延到托洛茨基死后所发生的一些新的历史问题上,例如核子武器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不想引用托洛茨基的这些书籍中的文句,因为虽然他对不断革命的主要论点早在1906年已经形成,他的立场还是跟着时代逐渐进化而来。我们这里所叙述的结论是它在1933-40时期的最后形式。
   在帝国主义时代,落后国家的工人阶级,在贫农的支持下,如果不夺取政权,即,如果不破坏资产阶级国家(或者统治阶级的旧国家)和不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那是不可能完全实现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
  这个论点是基于以下五个命题:
  1.1)在落后国家,革命的任务不但是政治性的:废除专制主义的、半封建的、或其他形式的独裁制度完全实现政治民主;不受帝国主义束缚的国家独立,被压迫国家的少数民族的解放;由国家来没收外国资本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大公司等等。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也是社会性和经济性的:土地革命;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消除国家走向工业化、近代化道路上的一切主要障碍。在那个意义上,我们决不能说,通过沙皇的推翻,1917年俄国的二月革命实现了民族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这些未完成的任务,只有通过十月革命才得以实现。
  1.2)在落后国家,资产阶级政权之所以成为完全实现民族民主革命任务的障碍,不但是因为资产阶级所起的功能(例如它无能或者害怕充分动员群众),而且因为它的社会和经济利益是与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矛盾。归根到底,这些利益的矛盾来自不平衡和综合的发展律,换句话说,来自这些国家的客观的社会经济结构,因为这些国家渐增地而且“矛盾地”把土地财产、工业财产和银行财产、“民族”资本家财产、和外国帝国主义财产结合起来。
  1.3)在落后国家,不可能存在资产阶级(或者古老的统治阶级)政权和无产阶级政权之间的“中间”性或“联合”性政权。更确切地说,虽然在一些落后国家中,大多数革命过程的参与者是农民,但是农民却不能在政府和国家权力方面起独立的作用;它历史性地注定或者是跟资产阶级走,或者跟无产阶级走。在所有的落后国家,工农联盟的建立,是革命胜利的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但是这个联盟之能导致革命胜利的唯一条件,就是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能够坚实地建立起来,换句话说,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1.4)不断革命论,不但解释了落后国家实际发生的革命过程,而且也是使革命胜利的必要的指导。因此,在本质上,不断革命论,不但相应于革命的真正的历史过程,而且也是使那个历史过程完满地结束的必要的战略。虽然,一般说来,在革命开始时,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的主要(但不一定是唯一)的要求,是要实现民族民主的任务(有时也可能是实现和平),但是,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才能胜利。
  1.5)在落后国家,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充分而完全地实现民族民主革命的尚未完成的任务。这个事实决不是说,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局部地实现某些任务(如形式上的独立、或者局部的土地改革),也不是说,在任何落后国家,都可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在某些落后国家,由于无产阶级太弱或者几乎不存在,是不可能建立它的“专政”的。这就意味,在这些国家,不可能在目前阶段充分地实现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这也意味,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些任务的实现仍然是破碎的、杂乱的、和扭曲的。这当然不能构成理由,在落后国家(不管它如何落后)放弃反对帝国主义、新殖民主义和压迫者的革命斗争。
  2)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及它的党),如果不变成全国公认的政治领导,如果不能通过变为全国政治领导的途径而获得全国的统治权,也即是,如果不能实现“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国家重建工作”(托洛茨基语),它是不可能夺取政权的
  这个论题是基于以下四个命题的:
  2.1)上述的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是在革命的第一阶段应该优先实现的中心任务。所有的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都认识到这个优先性,而作出相应的行动。这并不是说,在动员群众的时候,所有这些任务都有同样的重要性,或者,群众运动的所有部分都采取同样的中心口号。这也不是说,在革命过程的第一阶段,除了民族民主任务以外,群众运动就不会提出其他的要求。然而,那个民族民主的要求应该优先地提出,就要看当时的政治现实,譬如,推翻独裁政权,争取民族独立,或者发动土地革命。
  2.2)无产阶级并不是在革命过程的第一阶段从事群众斗争的唯一社会阶级,当然不是在政治上支持民族民主中心要求的唯一阶级。基本上,农民、城市贫民(半无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将是它在斗争中的天然同盟军。这个过程能够,而且应该,由政治的联合阵线或者其它形式的联盟来表达。在这些联合阵线或联盟内,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该争取政治的领导权。这才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进行国家的重建工作”的具体途径,因为在任何国家,这些阶级都占人民群众的大多数。
  2.3)形成这种联盟和阵线的具体过程,不能够事先依据纯粹客观的标准来决定。这要依据每个国家的具体政治结合,而政治结合也要依据过去的历史、从事解放斗争的无产阶级和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同程度的阶级意识、工人阶级的革命先锋党的重量、以及这个党的组织和领导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群众的能力。但是,虽然这种联盟有过各种不同的形式,历史上还没有一个例子,说明“民族”或者“自由”资产阶级会接受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因此,如要进行斗争来充分实现民族民主革命任务,人们必须有系统地教育工人、农民和城市贫民来反对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换句话说,有系统地让群众知道,资产阶级是不愿意,而且无能力与帝国主义完全决裂、进行彻底的土地改革、和实行完全的政治民主。
  2.4)在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政党得到广大群众支持的国家里,争取无产阶级专政的斗争是不可能成功,除非联合阵线政策与有系统地教育群众和谴责资产阶级的政策结合起来。这个政策应该包括:对这些政党在朝向实现人民群众的民族民主要求的过程中可能会采取的种种提议和实际步骤,作批判性的支持。这种联合阵线就不会是机会主义或者阶级合作,如果无产阶级:
  ——保持其组织和政治的独立性;
  ——不受资产阶级或中等阶级的政治力量宣传自己为“社会主义”或“反资本主义”而误导;
  ——不会为了要避免与“民族”资产阶级或者小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冲突而放弃实现和巩固工农联盟;
  ——不会想要参加联合政府,支持这种政府,或者维持资产阶级国家和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
  3)无产阶级,如不保卫它自己的阶级利益,就无法夺取政权。这个意思就是,无产阶级首先要为民族民主革命要求而斗争。如果它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夺取了政权,它就至少要在开头实施某些社会主义的、反资本主义的措施,而且它在革命胜利以前就要为这些社会主义的任务而斗争。从这些有限度的措施到全面实施社会主义任务,还会有一些延迟,但是不会是无限期的延迟。这个延迟时期的长短要看客观和主观的情况(最重要的条件是,阶级斗争的律动具体形式,以及其实际需要)。革命的不断性就是在于以下的事实:在革命过程中,不存在这样一个“阶段”,无产阶级不必或者不应为它自己所特有的反资本主义的要求而斗争。换句话说,在革命过程中,不存在这样一个“阶段”,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够或者不需要实施它的一些要求。革命,从为民族民主的斗争,“生长”到社会主义革命,而不中断其连续性。
  这个论题是基于以下五个命题:
  3.1)工人在斗争中提出自己的要求,包括反资本主义的要求。工人争取自己阶级要求的斗争,是落后国家在革命危机时所展开的真正阶级斗争。这不是托洛茨基主义者想出的“教条的偏见”。关键不在于是否“过早地发动”那个斗争。关键在于,在革命时领导和有意识地支持工人阶级解放运动,或者反对和镇压这个解放运动。因此,不断革命的理论和战略,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工人自我解放和自己组织的理论不可分解地交织在一起。革命者能够而且应该尽量地沿着正确的道路,领导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为要达到这个目的,革命者应该采取必要的策略,和形成必要的联盟。但是,他们决不应该,为了所谓“政治的优先次序”或者“历史的需要”,放弃了保卫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放弃了支持无产阶级的独立动员。这才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和罗莎·卢森堡在他们所参加或者目睹的所有革命中所采取的态度。社会民主党和各种各样的斯大林主义者就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他们的态度,表达了劳工官僚层的特殊利益,是与无产阶级的阶级政治没有共同点。
  3.2)国家的权力的连续性不能中断,因此,在实现“民主”任务和实现“社会主义”任务之间,政府的阶级性质的连续性也不能中断。(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的实际构成不能改变!)就是这个同样的国家权力实现“民主”和“社会主义”二个任务。认为资产阶级国家甚至能够实现初步的社会主义任务,这实在是对马克思主义莫大的讽刺,是没有任何历史事实证明过的。就像没有经过真正的社会和政治的革命,就能够从资产阶级国家进展到无产阶级国家、从资产阶级政权进展到无产阶级政权的概念一样,这个观念是改良主义的修正主义的精华。可能发生的两个敌对阶级的政权会在某一国家共存了一段时期,换句话说,不同形式的双重政权的局势。但是双重政权总是牵涉到不同阶级的不同政权,既不是工人与资产阶级单纯“结合”的军队,也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单纯“结合”的国家机构。
  3.3)革命,从民族民主任务的实现进展到社会主义任务的实现,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是不断革命过程的首要一面)。我们不能事先单是以这样的“客观标准”(如无产阶级在人口中的百分比、农民的分化程度、城市抑或乡村的相对重量等等),来决定某一国家的革命任务集合的律动和范围。主要的其决定作用的因素,包括阶级斗争的现实。阶级斗争的现实,既是客观,也是主观,而且又与群众动员的内在逻辑有关——需要保持和增进高水平的群众参与、群众的自我活动、和被压迫的劳苦大众的阶级觉悟。
  3.4)不断革命的战略也表达这个事实:无产阶级政权,既不能走上建立资本主义经济的道路,也不能实现“非资本主义同时又非社会主义”的乌托邦道路或经济。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与一致保卫工人阶级的日常利益不可调和的。正如资本主义经济中可能有较大的国有化部门一样,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可能有较大的私有部门,但是,归根究底,或者是无产阶级国家拥有支配权(包括用专制的方法对付资产阶级,但这不一定事先假定工人阶级可以享受民主),或者是价值规律占支配的地位。前者的情况是与资本主义破裂。后者的情况仍是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再)融合在一起。这两种趋势之间的斗争之得到结果,必然经过一段时期,但不是无期限的,也不需要几十年。
  3.5)无论在积极行动的无产阶级的自觉领导下,或者无产阶级的国家权力(甚至是官僚化的政权)的推动下,或者,如历史所显示的,在这两者的种种结合下,逐渐社会主义化的问题,是与充分实现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完全不同。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同样地,正如所有古典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了解的,如果无产阶级要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和政治的紧张、冲突和内部的分歧,私有财产的完全消失,特别是小农、手工业者、修理店、小服务公司等等的消失,需要几十年,或者甚至要一到两百年。这还需具备所有使社会主义经济充分地发展的条件,和所有劳苦大众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基本需要已得到满足。私有财产的消失,就其本身的意义而论,并不表示没有阶级的社会已经存在。
  4)在二十世纪,革命过程是从国家的平面开始,然后在国际上展开。这个过程,只能当社会主义革命在全世界,或者至少在所有主要国家,取得胜利,才能完成(“主要”的意思是在人口方面,以及经济、军事和政治的具体重量上)
  这个论题是基于以下六个命题:
  4.1)在帝国主义时代,革命过程的世界性是基于经济的世界性、世界市场的重量、和那个市场对所有国家的影响,包括哪些已经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工人国家虽然能够摆脱价值规律和世界市场的支配,但它们不能使自己脱离世界市场的影响,除非这些工人国家能够建立起比最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还要高的劳动生产力和对消费者需要的满足。以为这种情况能够在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达到,那绝对是乌托邦的想法,特别是这些国家,从工业、技术、劳动者的技能和文化的角度看来,既不是最发达的国家,又不能享受到国际劳动分工。
  4.2)在帝国主义时代,阶级斗争和政治的国际化,不是别的,而是经济的世界性集中表现。这个阶级斗争和政治的国际化,不但是从国际战争的经常发生(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次的“地方”战争)表现出来,而且也从1917年以后的所有内战变为国际性的内战表现出来,因为国外的资本主义强国一定要干涉无产阶级之夺取、巩固和保持它的政权。阶级斗争的国际化,也渐增地倾向于在“和平”时期表现出来,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斗争,虽然这不是呆板的、机械的倾向,不是在每个国家、在每个时候、和在每种斗争中都是一样的。事实上,国际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活动、设计和方案的国际化,反应迟慢,即使就工会的日常事务来说,也是工人斗争成功道路上的障碍物,更不要说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任务了。
  4.3)因此之故,在一个国家,或者在少数几个国家,是不可能完全建成国家正在消亡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如果这些国家不包括最工业化的国家。世界市场的压力(包括消费者的新要求和一般的“消费主义”的压力),以及帝国主义的军事、政治的威胁和压力,都表示不可能在一国或者少数几个国家消除物资缺乏的情况。如果物质缺乏的情况不消除,社会阶级和国家消亡是不可能实现的。斯大林认为可以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这种修正主义理论,不但是与马克思和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需要向国际发展的古典观念完全相反,而且也与他们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古典观念完全相反。斯大林的修正主义理论是企图使这一个社会提供法理的依据。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社会不平等和社会紧张的状态愈来愈严重,国家机构的权力经常在增强中,一个特权的社会阶层(官僚层)不但独霸政权,而且控制生产资料和社会剩余物,工人和贫苦农民完全被排除在国家政权的真正运转之外。事实上他的理论就是官僚专政的理论化。
  4.4)在一国或者少数几个国家内,不可能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并不表示,一旦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它和其他的工人国家,一定要等到革命有了新的胜利以后,才向社会主义的方向进行新的发展。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不断革命的过程继续开展。它不但在工人国家之内,而且在国际的搏斗场上,继续开展。如果国家权力被特权官僚层所篡夺,这个不断革命的过程必需经过新的反官僚的政治革命阶段。如果没有发生这种篡夺——如果工人阶级能够真正地行使国家政权,而且通过改革使它的权力伸延到处理社会剩余产品和主要的生产资料方面——,那么,这个不断革命的特殊阶段就会采取和平的方式。这时候,市场和货币经济就会慢慢地受限制,小商品的生产和拥有会慢慢地衰减,国家机构会慢慢地衰微,社会就会逐步地进展到计划的、民主集中的工人管理的更高阶段,民主的自我管理的团体就会直接行使权力。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步骤,要看一连串的客观和主观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无产阶级的相对重量、它的文化和阶级意识水平、和先锋党的正确政策。
  4.5)不断革命的战略的含意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形之下,无产阶级革命扩张到新的国家的可能性,决不能隶属于优先“保卫现有的社会主义基地”的方针。相反的,革命的每一次新胜利,应该被视为保卫现有工人国家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的(或者无产阶级国家的)利益与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利益之间是不能有矛盾的。这样的矛盾并没有物质基础。有物质基础的倒是,劳工官僚层(包括工人国家的官僚层)的利益与他们本国和全世界的工人阶级利益之间的矛盾。
  4.6)与“一国社会主义”的教条对抗的,并不是经过“革命战争”,或者经过没有得到一个国家的大多数劳动群众支持便人工地“引起”的革命暴动,而“将革命输出到”那个国家的荒谬观念。与“一国社会主义”的教条对抗的,是一条准备其他国家的工人阶级及其革命先锋队在有利时机进行夺取政权斗争的路线。这有利的时机就是,资产阶级陷入深刻的危机,再加上群众行动愈来愈具有爆炸性。在这种时机中,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客观条件才算成熟。
  5)社会主义革命,不但在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的胜利,甚至在世界规模上的胜利,只是社会革命的开始,而不是它的终结。无产阶级的夺取政权和私有财产的废除,虽然是建立没有阶级的社会的必要先决条件,但是两个条件本身,并不是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暴力的社会关系的充分条件。革命在政治上获得胜利以后,还要不断地发展。基本的生产关系和所有的上层结构(家庭、文化、意识形态/宗教、科学、艺术、伦理、行为模式等等)的不断的革命性转变,是社会主义最后胜利所不可缺少的
  这个论题是基于以下六个命题:
  5.1)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对消费品的合理要求的充分满足(既是消费品的充分供应)为先决条件。但是消费品需要的充分满足,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基本社会主义关系的建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机械的。前者不会自动产生后者。它需要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革命的转变。这些转变有时是同时发生,有时是互相矛盾,有时是互相补充的。在那个意义上,不断革命的过程也必须继续,一定会继续,而且在每次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实际已经在继续。
  5.2)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由于无产阶级的夺取政权和私有财产的消失与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和分配关系的建立之间不同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需要进行不断的革命。这种不同步就成为所有其他矛盾的物质基础。不同步有许多原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意识落在实际存在之后——在某种程度上,意识水平是过去的产物。要使工作成为个人需要的表达,成为个人的自我了解,成为人格的充分发展,而不成为希望得到报酬的活动或者怕受处罚,就需要有深刻的心理革命。同样地,要使人们了解,当基本需要已经满足以后,继续积累财物的作法,不但是浪费时间,而且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也需要深刻的心理革命。在这些方面,光是灌输教条,就不会有持久的结果。物质的先决条件——生产方面的高度自我管理、消费品方面的高度满足、以及技术方面的急剧转变,使机器适应生产者的需要——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在这些心理革命彻底实现以前,将会发生真正的革命性的实验、实行、争论以及深刻的冲突。
  5.3)劳动群众(日增的公民群众)真正行使经济和国家权力的先决条件是: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地选出的工人代表具有真正的权力,工人会议和政治的多元性(即多党制)。但是,为要使这些自由和权力具有真实的内容,而不是徒具形式,劳动者(公民)群众必须处于真正行使权力的物质和社会的环境之中。这就表示生产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劳动分工应该消逝,而这种消逝又反过来要依靠以下两个先决条件:工作日的急遽缩短,和文化及资料方面的完全破除阻碍。在这个意义上,不断的文化革命——在生产和消费方面,废除文化和资料一切垄断——则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与这个文化革命有密切相互关系的,就是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的彻底革命。
  5.4)正如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一样,国家的消亡(所有官僚机构的完全消失)也是不可能在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完全实现的。但是,这不是说,在胜利的革命被孤立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相对地不足的情况下——这个工人国家和它的整个社会不可以避免走上官僚化或者官僚堕落的道路。虽然发展不足会有利于官僚化,但不一定必然导致官僚化,特别是这个国家有了一定程度的工业化,而且它的劳动者受了一定程度的教育。这多份要看主观的因素:工人和贫农的自我组织的经验和现实,革命先锋队(特别是它的党)对官僚层的性质和危险有深刻的了解,以及它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工人自我管理的信奉。
  5.5)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与真正的社会主义关系之间的进展不一致,没有比在国与国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和不同种族之间的关系上,表达得更明显了。民族偏见、沙文主义和种族主义,在资产阶级失去政权和财产之后很久,还会残存。因此之故,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压迫,以及在被压迫者之间必然引起的民族主义情绪,也一定会残存。没有民族之间关系的革命,没有经常地对沙文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不平等发动激烈的斗争,没有经常地显示国际的团结和合作,特别是对被压迫的和较穷的民族,则世界社会主义道路上的这些障碍就无法扫除。要使人类消除核武器和其他破坏力非常大的武器的威胁,就需要完全禁止这些武器的生产。这个意思就是,需要站在整个人类的立场,限制国家的主权,特别是最富和最发达国家的主权。
  5.6)对妇女的压迫,是社会压迫的最早的形式,比阶级社会的建立还要早。不幸的是,在资本主义被废除以后的一段长时期,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对妇女的压迫还会残存。它的彻底消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关系实现的必要先决条件。这个消失需要以下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工人国家要有意识地采取“正确的行动”,也即是,采取使它在实际上比较容易克服妇女在几千年中所遭受的歧视、暴力和不平等的措施;另方面,是独立的妇女运动的生气勃勃活动。如果妇女们不积极地活动和行使自己的权力,男女平等就不可能实现。
  6)不断革命的理论和战略的特点也表现在它所不主张的问题上
  这个理论并不包括以下的观念:
  6.1)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所有的或多数的国家同时胜利;
  6.2)惟恐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会走投无路,必然会被世界帝国主义打垮,或者必然会被专横的官僚层所压制,所以即使有可能夺取政权,它也不应该进行夺取政权的斗争;
  6.3)胜利的工人国家有责任用革命战争来扩张世界革命;
  6.4)在落后国家,如果不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任何进步,特别是工业化的进展,都是不可能的;
  6.5)在帝国主义时代,不管在什么情况之下,不管在哪一个国家,“民族”资产阶级都不会采取反对帝国主义的行动;
  6.6)即使“民族”资产阶级采取这些行动,但由于它的反帝行动往往是犹疑的和暂时的,所以无产阶级决不应该支持这些行动,因为这样做会自动地失去它的阶级独立性;
  6.7)任何国家的工人阶级应该将它的阶级利益从属于保卫或者扩展其他国家的革命的需要;
  6.8)在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不可能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含义就是:在世界革命胜利以前,如果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方面、无产阶级的相对重量方面、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程度方面、以及革命领导层的质量方面,都没有什么进展,那么,匮乏、市场经济以及社会不平等的情况就会很难消失,限制官僚层的工作就没有什么进展,而且内部镇压的情况就很难减少;
  6.8)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完全实现之间的过渡时期,国家必然残存的含义就是,严厉限制包括组织自由、表达自由、反对派之使用公众传播工具的自由在内的政治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或者需要保持一党制。
  所有以上的观念都是完全错误的。托洛茨基或者不断革命论的严肃信奉者,从来没持有这些错误观念。它们决不是不断革命论的一部分。




[注] 以上著作除了《一九零五》、《日常生活问题》尚在翻译,《从十月革命到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收录在施用勤翻译的《托洛茨基亲述十月革命》之中,其它著作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都有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