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弗罗姆 -> 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1961)

第二章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为了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应当扫除的第一个障碍就是对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曲解。有些人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应该是这样一种哲学,这种哲学主张人的物质利益、人对不断增加自己的物质福利和使生活日益舒适的愿望是他的主要动力。但他们忘记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即马克思和所有其他哲学家所使用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个词和较高的精神水平的心理动机没有任何关系,与较低的、较卑鄙的心理动机也没有任何关系。在哲学的术语中,“唯物主义”(或者“自然主义”)是指一种认为运动着的物质是宇宙的基本成份的哲学观点。在这种意义上讲,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哲学家们都是“唯物主义者”,虽然他们决不是就这个词作为价值判断和伦理原则这种意义上讲的唯物主义者。相反,他们把唯心主义理解为那样一种哲学,它认为构成实在的不是不断变化着的感性世界,而是非物质的本质或者观念。柏拉图的体系是被称为“唯心主义”的第一个哲学体系。尽管从哲学的意义上讲,马克思是一个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者,但他确实对这些问题不感兴趣,也就很少谈到这些问题。

  可是,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而为了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我们必须超越刚才所下的一般定义。马克思实际上坚决反对当时在许多最进步的思想家(特别是自然科学家)中流行的一种哲学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认为,应当在物质和物质过程中寻找一切思想和精神现象的根据。这种唯物主义以其最庸俗和最浅薄的形式,把感觉和观念完全解释为具体的化学作用的结果,认为“脑子分泌思想就象肾脏分泌尿一样”。

  马克思同这些机械的、“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即“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1]进行了斗争。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认为,“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本主义既有别于唯心主义,也有别于唯物主义,同时是把它们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2]。马克思主张以此代替那种机械的、“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从来没有用过“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辩证唯物主义”这个字眼;他确实说过他自己的“辩证方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说过他的辩证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他所说的“唯物主义基础”只不过是指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0页注89。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唯物主义”的这个方面,即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方法”(它把马克思的观点同黑格尔的观点区别开来),包括对人的现实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研究,也包括对人的实际生活的方式对这种思想和感情的影响的研究。马克思写道:“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3]或许正象他以一种稍微不同的方式所表达的:“而黑格尔的历史观又不过是关于精神和物质、上帝和世界相对立的基督教德意志教条的思辨表现。……黑格尔历史观的前提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在以下面这种方式发展着:人类仅仅是这种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即群众。因此,思辨的、奥秘的历史在经验的、明显的历史中的发生是黑格尔一手促成的。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因而对现实的人说来,也就变成了人类的彼岸精神的历史。”[4]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着重点是弗洛姆所加)。

[4] 同上书,第2卷,第108页。

  马克思非常简洁地叙述了他自己的历史方法:“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5]

[5] 同上书,第3卷,第24页。

  马克思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非常清楚地把历史唯物主义与现代的唯物主义区别开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6]象黑格尔一样,马克思是在客体的运动中、在客体的变化中来观察客体,而不是把它看作静态的“客体”,这种“客体”是可以通过发现它的物理“原因”加以解释的。与黑格尔不同的是,马克思在研究人和历史时,是从现实的人和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始的,而根本上不是从他的观念开始的。马克思根本不赞同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就象他根本不赞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一样——因此他可以恰当地说,他的哲学既不是唯心主义,也不是唯物主义,而是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综合。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为什么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流行的观念是错误的,现在应当清楚了。这种流行的观念认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最强烈的心理动机是想获得金钱,获得更多的物质享受;如果这是人的主要推动力,因而使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继续下去,那么理解历史的关键就是人们的物质欲望;由此,解释历史的关键就是人的胃口和他对物质满足的贪欲。这种解释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曲解,它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论述人的动力和激情的心理学理论。但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完全不是一种心理学理论;它认为,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思想和欲望,它并不认为人们的主要欲望就是想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就这个方面而言,经济就与心理的动力无关,而与生产方式有关,与主观的、心理上的因素无关,而与客观的、经济社会的因素有关。在这种理论中,唯一的一个和心理运动相类似的前提就是它认为人需要食物、住处等等,因此需要生产;所以依赖于许多客观因素的生产方式好象是首先出现的,它决定着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客观上已存在着的条件决定人及其思想和利益。事实上,孟德斯鸠所说的“人们是由制度形成”的这种看法是一种旧的见解;马克思的新观点就是详细地分析了植根于生产方式和作为它的基础的生产力之上的制度。某些经济条件,象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了对金钱和财产的欲望,这种欲望成为人的主要动因;其他的经济条件可能产生恰恰相反的欲望,如禁欲主义和对世俗财富的轻视,正象我们在许多东方文化和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所发现的那样[7]。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对金钱和财产的强烈欲望也象相反的强烈欲望一样,都是由许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8]

[7] “古典的资本家谴责个人消费是违背自己职能的罪恶,是‘节制’积累,而现代化的资本家却能把积累看作是‘放弃’自己的享受欲。”(《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651页)。

[8] 我曾试图在《论社会心理分析的方法和目的》的论文中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此文载于《社会研究杂志》(德文版)第1卷,1932年,第28-54页。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或者“经济的”历史观,与那种把所谓的“物质的”或者“经济的”斗争当作人的最基本的推动力的观点,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它的确意味着人、现实的和完整的人、“现实地生活着的人”——不是由这些“个人”所产生的观念——是历史的主题,也是历史规律这一观念的主题。如果人想避免使用“唯物主义的”和“经济的”这些模棱两可的字眼,可以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叫做人类学的历史观;它把对历史的理解建立在人是“自己历史的创造者和行动者”这个事实的基础之上[9]*。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柏林,1932年版,第1卷,第179页。

  * 当我修改这篇手稿时,我偶然发现了L·克里格对马克思所作的一个卓越的解释,这个解释既具有渊博的知识又具有真正的洞察力。他在《马克思对历史的运用》(载《政治科学季刊》第35卷,第3期)中写道:“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共同内容是人们的活动——‘人既是自己历史的创造者,又是自己历史的行动者’——而且这种活动同等地扩展到各个领域:生产方式,社会的关系和范畴。”(第362页)至于马克思的所谓“唯物主义”的特征,克里格写道:“使我们对马克思发生兴趣的东西是:他能够发现贯穿几个世纪以来的那种从本质上说是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此同时,他又发现了历史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第362页)。〔着重点系弗洛姆所加〕。后面(第368页)写道:“马克思的哲学体系的最有代表性的特征,是他对经济利益的痛斥,认为它是对整个有道德的人的歪曲。”

  事实上马克思和十八、十九世纪的大多数作家之间巨大的差别之一就是:他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的本性的结果,也不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动机是人的普遍的动机。有人认为马克思把想获得最高利润的欲望看作是人的最深刻的动机;当人们考虑一下马克思对人类的动力所作的某些非常直接的叙述时,这种观点之荒谬就更加明显了。马克思把经久不变的或者“固定的”动力与“相对的”动力加以区分,前者“存在于一切环境之中,而且它们只是在形式和倾向方面可能被社会条件所改变”,后者“仅仅起源于某种社会组织形式”。马克思认为性欲和饥饿属于“固定的”动力,但是他从来没有想把获得最高经济利益的欲望看作是一种经久不变的动力[10]

[10]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英文版,第5卷,第596页。

  但是,要证明对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流行观点完全是错误的,这几乎不需要从马克思的心理学观念中去取得什么证据。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全部批判,恰恰就是因为资本主义把对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关心变成了人的主要动力,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概念正是指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物质利益不再是占支配地位的。后面当我们详细地讨论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和自由的概念时,这将更加清楚。

  正象我们前面所强调指出的,马克思从创造自己历史的人出发:“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所遇到的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同时也就间接地生产着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11]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1-24页。

  特别重要的是必须理解马克思的下述基本思想:人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是自己的创造者。正象多年以后他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而且,这样一部历史不是更容易写出来吗?因为,如维科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12]人类在历史的过程中产生了自身。人类自我创造过程的基本因素在于它同自然的关系。人类在自己历史的初期是盲目地受制于或束缚于自然。在进化的过程中,人改变了他同自然的关系,因而也改变了他同自己的关系。

[12] 同上书,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9-410页注89。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人对自然的这种依赖关系谈过很多:“这些古老的社会生产机体比资产阶级的社会生产机体简单明了得多,但它们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它们存在的条件是: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这种实际的狭隘性,观念地反映在古代的自然宗教和民间宗教中。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13]

[13] 同上书,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6-97页。

  在这段叙述中,马克思谈到了一个在他的理论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这就是劳动。劳动是在人和自然之间一个起中介作用的因素;劳动是人用以调节它同自然的新陈代谢关系的一种努力。劳动是人类生命的表现,通过劳动改变了人同自然的关系,因此通过劳动人也改变着自己。下面我们将更多地论述马克思关于劳动的概念。

  我引用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一个最完整的阐述,来结束这一节。1859年他写道:

  “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现存,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14]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83页。

  再次强调和详细说明这个理论的某些具体概念也许是有帮助的。首先谈谈马克思关于历史变革的概念。变革是由于生产力(以及其它客观上存在着的条件)和现存的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矛盾而产生的。当一种生产方式或社会组织阻碍而不是推动已形成的生产力的发展时,一个社会,如果它不使自己垮台,就要选择一种能够适应新的生产力并使生产力得到发展的生产方式。在整个历史中,人类的进化是以人类与自然的斗争为其特征的。在历史的某一点上(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不久的将来),人将使自然的生产资料发展到那样的程度,以致人和自然之间的对抗能够得到最终的解决。那时候,“人类的史前时期”将逐渐结束,而真正的人类历史则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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