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埃里希·弗罗姆 -> 人类的破坏性剖析(1973)

第十章 恶性侵犯:前提


· 前言
· 人的天性
· 人的生存需要和各种植根于性格的感情
  (一)定向和献身的框架
  (二)根性
  (三)统一性
  (四)有效性
  (五)兴奋和刺激
  (六)慢性厌烦抑郁症
  (七)性格结构
· 性格根源的热情的发展条件
  神经生理学上的条件
  社会条件
  本能热情的合理与不合理
  热情对心理上的功用



前言


  生物学的适应性攻击是为生命服务的。即使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加以说明,在生物学和神经生理学方面我们原则上仍然可以这样理解。这是人和其他动物共同具有的内驱力,尽管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两者的差异。
  人可能被各种冲动驱使去杀戮,去施虐,而且他感到有如此做的渴望,这是人所特有的;他是唯一可能成为自己物种的杀戮者破坏者的动物,缺乏生物或经济的合理效益。下面讨论这种生物的非适应的,恶性的破坏性。
  我们要记住,恶性攻击是人特有的,不是从动物的本能中派生出来的。它对人的生理学意义上的生存没有用处,然而它是人的精神功能的重要部分,在某些人和某些文化中它是占支配地位的强烈感,尽管在其他的人和文化中不是如此。我试图表明,破坏性是对植根于人的生存心理需要的一种可能的回答,而且,它之所以产生,如上所述,是因为不同的社会条件与人的生存需要的相互作用。这种假定必然奠定一种理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考察下述问题:什么是人的生存的特殊条件?人的本性或本质是什么?
  尽管当代思潮、特别是心理学方面的思潮不太适应于这些问题,人们通常认为这些问题属于哲学领域和其他纯思辨的领域,在下面的讨论中,我想证明,在这方面的的确确在着经验考察的范围。


人的天性


  不言而喻古希腊以来的大多数思想家认为,存在着某种所谓的人的本性这个东西,即构成人的本质的东西,人们对于什么东西构成人的本质的问题看法各异,但有一点看法是一致的:这种本质存在着某种人之为人的东西。因此人被定义为理性的存在,社会的动物,能够制造工具的动物,或者制造符号的动物。
  最近,人们已经开始向传统的观点提出疑问。这种变化的一个原因是人们日益强调对人的历史的研究。人性的历史考察表明,我们时代的人和先前时代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要假定人在任何时代都有某种共同的可以称之为“人的本性”的东西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美国,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大大加强了这种历史的探究。对原始人的研究已经发现如此多样的风俗习惯、价值、感情和思想,以致许多人类学家指出,人生来是一张白纸,每一种文化在其上书写自己的文章。造成这种否定固有的人性的倾向的另一因素在于,人们经常谴责在这个概念的庇护下有人干出最无人性的行为。例如,亚里士多德和直至18世纪的大多数思想家,都以人的本性的名义捍卫奴隶制;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形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学者们已经试图了攫取财富的渴望性、竞争性和作为人的天生秉赋的自私性寻找例证。有人在承认这些令人生厌的人的行为,如贪婪、谋杀、欺骗和说谎不可避免时,他一般玩世不恭地称其为“人的本性”。
  怀疑人的本性概念的另一个理由在于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因为人开始被看作是在进化过程中发展着的,所以滞留在他本质中的实体性概念是站不住脚的。但是我认为正是从人的进化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期望达到对人的本性问题的新的洞见。卡尔·马克斯、R.M.巴克(Buck)、泰亚尔·德·夏尔丹(Teilhard de Chardin)、T.多布赞斯基(T.Dobzhansky)已沿着这个方向作出了新的成就;我在本章也作同样的研究。
  赞成人的本性存在的假定的主要论据是,我们可以用形态学的、解剖学的、生理学的和精神病学的术语来定义人的本质。事实上,我们借助那些我们可以清楚地把人和最发达的灵长目区别开来的姿式、大脑的构成、牙齿、食物和其他许多因素,给出准确的、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作为类的人的定义。如果我们不退回到把人的肉体和心灵看作是各自独立的领域的观点,那么我们必须假定,作为类的人在精神和肉体方面都是可以定义的。
  达尔文本人正好意识到这一事实,人作为人,其特征不仅在其特殊的肉体方面而且也在其特殊的心理秉赋方面。他在《人的遗传》中提到的最重要的一些秉赋如下[注:由G.G.辛普森(Simpson)缩略和意译]
  和人的较高级的智能相应,他的行为是较灵活的,较少反射的或本能的。
  人和那些相对高级的动物都具有诸如好奇心、模仿、意向、记忆和想象等复杂因素,但是人在更高的层次上具有这些因素而且以更复杂的方式运用它们。
  至少,人超出动物,他以理性的方式推理并改善他自己行为的适应本性。
  人有规则地以变化多端的方式使用和制造工具。
  人是有自我意识的;他反思自己的过去、未来、生与死等等。
  人进行抽象的思维而且发展了相关的符号理论;这些能力的最基本的和最复杂的发展成果是语言。
  有些人有美感。
  大多数人有宗教意识,宗教意识这个词广泛地包括对迷信的、超自然的、或精神的东西的敬畏、迷信、信仰。
  正常的人有道德意识;就后者来说,人是合乎道德的。
  人是文化和社会的动物。而且他已经建立了在种类和复杂性方面独一无二的文化和社会。(G.G.辛普森,1949年)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达尔文列出的心理气质,那么有些因素是突出的。他提到某些人所独有的和动物迥异的单独的因素,例如自我意识、符号和文化的创造、审美感、道德感和宗教意识等。这一系列人所独具的特征由于只是单纯地加以描述和罗列,不成体系,而且也没有尝试着对其共同条件加以分析,所以这一列举受到了损害。
  他在自己列举的因素中没有提到人特有的感情和激情,例如温情、爱、恨、残忍、自恋、施虐狂、受虐狂等等。他把其他的东西看成是本能。在他看来,任何人和动物所共有的,
  特别是灵长目,有某种共同的本能。它们都有同样的感觉、直觉和知觉,同样的热情、感情和激情,甚至更为复杂的诸如嫉妒、怀疑、竞争、感激和宽宏大量等感情:他们进行欺诈而且图谋报复;他们有时候对荒谬的东西极其敏感,而且他们甚至有幽默感;他们感受到惊奇和好奇心,他们据有相同的模仿能力、观念的联想和推理,尽管在程度上极不相同。(G·达尔文,1946年)
  显然,我们把人最重要的感情看作是不所不独具的,不是从我们的动物先祖那里继承来的,在达尔文理论中找不到依据。
  自达尔文以来研究进化的学者的思想先进性集中表现在现代杰出的研究者G.G.辛普森的观点中。他坚持认为人有某种不同于动物的属性。他写道,“认识到人是动物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认识到,人所独有的本性的本质恰恰在于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具有的那些特性。他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他的最高意义,不是由他的动物性规定的,而是由他的人性规定的。”(G.G.辛普林,1949年)
  辛普林提出,理智、灵活性、个体化和社会化这几个相互联系的因素是人的基本的定义。即使他的回答并不令人十分满意,但是他试图把人的基本特性看作是互相联系的并植根于一个根本的因素,而且他认识到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这是超越达尔文的有意义的一步。(G.G.辛普森,1944年;1953年)
  从心理学角度看,在描述人的特殊需要方面,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Maslow)作出了最著名的一种尝试,他制定了人的“基本需要”表──心理的和审美的需要、安全、相属关系、爱、尊敬、自我实现、知识和理解的需要。这张表是不成系统的单纯罗列,遗憾的是,马斯洛不想分析人的本性中的这类需要的共同根源。
  根据人类的生物和精神的特殊条件定义人的本质,这首先引导我们去思考人的诞生问题。
  想要知道人的个体什么时候诞生看来是简单的,但事实上完全不象看起来那么简单。可能的回答是:在怀孕期、在胎儿已呈定形时,在分娩中,在断奶结束时;或者有人甚至会声称大多数人直到他死亡之时还未完全诞生。我们最好拒绝为个体的“诞生”固定一个日子或一个时刻,而情愿提出个人在诞生进程中的过程。
  如果我们提出人作为类在什么时候诞生的问题,就更难回答了。我们几乎不知道进化的过程。在此我们正在研究千百万年的事情;我们的认识以其意义仍然有很大争议的骷髅和工具的发现为根据。
  然而,不管我们的知识如何不充分,仍然有一些数据,向我们提供我们所说的人的诞生的一般图景,尽管这些数据在细节方面需要修正。我们可以追溯到大约15亿年前的单细胞生命起源,或者追溯到大约2亿年前的原始哺乳动物的诞生,来确定人的胚胎期,我们可以说,人的发展肇始于可能生活在1400万年前或更早些的人的类人猿的祖先,我们可以从最初的人即直立人的外表来确定人的诞生的日期,人们在亚洲发现了这种人在约100万年到50万年前(北京人)各种各样的标本;或者从仅约40万年前诞生的现代人来确定人的诞生的日期,这种现代人在所有的生物学方面和今天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确实,如果我们根据历史时代看人的发展,那么我们会说,从严格意义上说人只是在几分钟前诞生的。或者我们基至会认为,他仍然在诞生过程中,脐带还未割断,而且各种复杂的情况已经产生,它使人们困惑不解:人将不断诞生还是将会流产?
  大多数研究人的进化的学者,根据本杰明·富兰克林人是工具制造者的定义,以一个特殊的事件:工具的制造,来确定人的诞生日期。马克思尖锐地批评了这种定义,他认为这是“美国佬的特征”。在现代作家中,芒福德最令人信服地批判了这种以制造工具为根据的倾向。
  我们必须在人的进化过程中去寻找人的本性概念,而不是在诸如制造工具等人的独特方面去寻找。制造工具和生产同样十分明显地具有当代的令人困惑的痕迹。我们必须在标志人的诞生的两个最基本的生物学条件合成的基础上,达到对人的本性的理解。其一是由本能决定的行为不断递减。[注:为了简化讨论,我这里以宽松的形式使用本能这个词。不是在作为排除学习的本能的陈旧的意义上,而是在“机体的内驱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即使考虑到关于人的本能性质问题上许多保守的观点,人们一般也赞同,动物的进化阶段越高,在脑子中严格决定的和种系发生的循序生成的陈规化行为模式的成分越少。
  我们可以把由本能决定的行为不断递减的过程描述成一连续统,在其零点的终端我们会发现动物进化的最低级形式,它们具有最高级的本能决定;这种本能决定随着动物的进化而不断递减,进化到哺乳动物时递减达到一定的水平,一直进化到类人猿时它还在递减,而且我们甚至在这里发现猴子和类人猿之间的鸿沟,就如耶基斯在他们的典型的研究中表明的那样。(R。M。耶基斯和V。V。耶基斯,1929年)本能决定在人那里达到最大程度的递减。
  我们在动物进化中看到的另一种倾向是大脑的生长,而且特别是新的皮质的生长,我们可以把进化描绘为一连续统──在终端,最低级的动物,具有最原始的神经结构和相对少量的神经细胞;在另一终端,人,具有较大的和较为复杂的大脑结构,他的新的大脑皮质甚至3倍于自己的类人猿祖先的皮质,而且有一个数量令人难于想象的中央神经索。[注:C.贾德森·赫里克(JudsonHerrick)已设法提出关于神经沟回潜能的相似的观点:“大脑皮质的每一个神经细胞在一个很复杂的、非常精致的神经纤维聚合点上纠缠在一起,其中一些来自很远的地方。可以有把握地说,大多数皮质的神经细胞直接地或间接地和每一层的皮质域有关。这是皮质联系过程的解剖学基础。这些联合起来的神经纤维相互结合,形成一解剖学上的机构,在皮质联合成序列时,允许许多不同的皮质神经细胞的功能组合,这种组合的数目远远超出天文学家在测量行星距离时提出的任何数字……正是造成神经要素这类组合和重新组合的能力决定该系统的实际价值……如果一百万皮质神经细胞互相联结,在一个只有两个神经细胞组中,每一个都尽可能地组合,那么中央神经索因此而提供的不同形式的组合数目或许要用10~2783000来表达……在已知的皮质结构的基础上……在解剖方面存在的可用于由视网膜的形象同时刺激起来的视域质质神经细胞的简短系列的细胞间联结的数目……会大大超出10^278300,这已经作为仅有两个神经细胞组的理论上可能的组合提出来的。”(C.J.赫里克,1928年)为了便于比较,利文斯通补充道:“联想到宇宙中的原子数目估计约为10^个”]
  因为考虑到这些材料,所以我们可以把人定义为在本能决定已经达到最低限度而大脑发展已达到最高限度的进化点上产生的一种灵长类。在以前动物的进化中,这种最低限度的本能决定和最大限度的大脑发展的结合从来没有发生过,而且从生物学方面说,它总是构成一种全新的现象。
  当人产生时,他的行为几乎不受他的本能特征的指导。除了某些基本的反应,例如对危险或性刺激的反应外,不存在可以告诉他在大多数场合下怎样作出决定的遗传下来的程序,而在这些场合下,他的生活可能就依赖于正确的决定。因此,从生物学方面看,人似乎是最无依靠的而且是全部动物中最脆弱的动物。
  人的大脑的非凡的发展弥补了他的本能的不足吗?
  从某种程度讲,确乎如此。人由理智的指导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我们也知道,这种工具是多么软弱无力和不可信赖。它容易受人的欲望和感情的影响,并屈服于这种影响。人的大脑,作为弱化了的本能的替代物是不足的,而且它使生活的任何极大地复杂化了。我并不是以这一点来指工具性的理智,即为了满足某人的需要把思想用作支配对象的工具;归根到底,人和动物,特别是和类人猿都具有这种理智。我指的是人的思维借以获得完全新的性质、即自我意识的那方面。人是唯一的不仅认识对象而且知道他的认识的动物。人是唯一的不仅有工具性的理智而且还有理性的动物,他有利用自己的思维客观地理解──即按照事物本来面目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而且不是把它作为满足自己的手段。人赋有自我意识和理性,他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他意识到他的归宿:死亡。
  自我意识、理性和想象力已经破坏了动物生存所特有的和谐,它们使人变成一种反常,变成宇宙的畸形物。他是自然的一部分,服从物理的规律而且不能改变它们,但是他超越自然。当其是自然的一部分的同时又不复是这一部分;他是没有居所的,然而他被禁锢在他和其他生物共存的家中。他在一偶然的地点和时间里被抛进这个世界,它意外地被迫并违背自己的意志离开这个世界。当他意识到自身时,他认识到自己的无能和自己生存的局限。他决不回避自己生存的二歧性(dichotomy):他不能使自己摆脱精神,即使他想要摆脱也断不可能;只要他活着,他不可能摆脱自己的肉体──而且他的肉体使他想要生存下去。
  人不可能重复自己物种的模式生活;他必须生活。人是唯一在自然界中感到不自在的动物。而可能感到自己是从天堂里驱逐出来的,是唯一的必须自行解决不可避免的生存问题的动物。他不可能回到和自然和谐共处的前人类的状态中去,而且他不知道,如果他前进将会到达何方。人的生存的矛盾异致不断的不平衡状态。这种不平衡使他和动物区别开来,而动物似乎和自然和谐相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动物必定过着和平和幸福的生活,但是它具有随着进化过程其肉本和精神已经适应了的特殊的生态小环境。当人依靠自己的文化已经发现或多或少合适的对付自己生存问题的方法时,人的不可避免的不平衡生存状态,是相对稳定的。但是这种相对稳定性并不意味着这种二歧性已经消失;它只是蛰伏起来,而且只要这处相对稳定性的条件改变,它便会表现出来。
  在人的自我创造过程中,这种相对稳定性确实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人在自己的历史中改造自己的环境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改造自身。虽然他的知识增长了,但是他对自己的无知的意识也相应地增强了;他体会到自己是一个个体,而且不只是作为自己部落的一员,因为这一点他的独立感和孤立感也产生了。他创造了更大的和更有效的由强有力的领导者领导的社会单位──而且他变得惊恐不安和俯道贴耳。他达到某种程度的自由──而且变得害怕这种自由。虽然他的物质生产能力增长了,但是在这过程中他变得贪婪和自私自利,他成了自己创造物的奴隶。
  每一种新的不平衡状态迫使人寻求新的平衡。通常所谓的人的天生的求进步的倾向确实是人发现新的、(如可能的话)更好的平衡的愿望。
  新的平衡并不构成人的完善化的直线进程。在历史上,新的成就往往导致后退。当人被迫寻找新的解决方法时屡次闯入死胡同,他不得不使自己从这种死胡同解脱出来;迄今的历史确实表明,他已经有这样做的可能。
  这些思考提出了一个关于怎样给人的本质或本性下定义的假设。我提出,人的本性不可能以诸如爱、恨、理性、善或恶等某一具体性质来下定义,而只能根据表示人的生存特征的而且已经植根于正在消失的本能和自我意识之间的生物学上的二歧性之中的根本矛盾来下定义。人的生存的冲突产生了任何人共有的某些心理需要。他不得不克服孤独、无能和失落的恐怖,而且不得不发现使自己和世界联系的新形式,以使自己感觉自如。我已经把这些心理的需要称之为生存的需要,因为它们源于人的生存条件。任何人都有这类生存的需要,而且这些需要的满足对于人保持健全的必要性,就如机体的内驱力满足对于人维持生存的必要性一样。但是人可用不同的方式来满足这些需要。这些方式按社会条件的差异而改变。满足生存需要的不同方式表现在诸如爱、温情、对正义、独立、真理的追求,恨、施虐狂、受虐狂、破坏性、自恋等感情中。我称它们为植根于性格的感情──或者简单的称之为感情──因为它们在人的性格中溶为一体。
  在进一步详尽讨论性格概念的时候,有必要指出这一点:性格是任何非本能追求的相对持久的系统,人通过这个系统跟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相联。我们可以把性格理解为人的正在丧失的动物本能的替代品;它是人的第二本性。有机体的内驱力(即使通过经验可以改变的)和他们的生存需要是人所共有的。他们并不共有的东西是在他们各自性格中占支配地位的感情──植根于性格的感情。性格中的差异大致由于社会条件的差异所致(尽管遗传给定的气质也影响性格的形成);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可以把植根于性格的感情称之为历史的范畴,而本能则是自然的范畴。然而前者也不是纯粹的历史的范畴,因为社会影响只能通过人的生存的生物学上特定的条件才发生作用。[注:两种内驱力的这种区别基本上符合马克思所作的区别。马克思提到人的两种内驱力和欲望:“不变的”或固定的内驱力和欲望──诸如饥饿和性的冲动──是人的本性的整体的一部分,它们在形式和方向上可以改变,它们在不同的文化中采取不同的形式;“相对的欲望”,“其起源在于它们的社会结构和某些生产和交往的条件。”(K.马克思和F.恩格斯。见我的译本第5卷。)它指出,某些欲望是“非人的”,“非自然的”和“想象的”。]
  我们现在准备讨论人的生存需要和各种植根于性格的感情,这种感情反过来对生存需要作了不同回答。在开始讨论之前,让我们回顾并提出一个方法问题。我已提出人的精神的“重构”,这种精神可能在史前的开端就已存在。和这种方法明显相悖的是一种理论上的重构,对它来说,不存在任何证据──或它因此会出现的证据。但是并不完全缺乏制定暂时性假设的证据,这些暂时性假设可以被进一步的发现反证或证实。
  那些发现提供了证据:人可能早在50万年前(北京人)就有自己的信仰和礼仪,这表明人所关心的东西超出了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范围。史前的宗教和艺术(那时是不可分离的)的历史是研究原始人心灵的主要的资料。显然,我不可能阐明这种研究范围中的这种巨大的和尚有争议的领域。我想强调的是,现在可以利用的材料和那些被发现的关于原始人的宗教和礼仪的材料,未能揭示史前人的心灵本质,除非我们有译解他们的钥匙。我认为,这种钥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灵。不是我们有意识的思想,而是埋藏在我们无意识中的那些思想和感情的范畴,而且它们不审现在于任何文化的任何人中的经验的核心;简言之,它是我想称之为“原始人的经验”的东西。这种原始人的经验植根于人的生存的境况之中。因为这个缘故,它是任何人共有的,而且不必把它解释为种族遗传所得来的东西。
  当然,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是否可能发现这种钥匙;我们是否可能超越我们心灵的正常的框架而且使我们自身心灵转变为“原始人”的心灵。戏剧、诗歌、艺术、神话已经做到这一点,但是除了精神分析学外,心理学没有做到这一点。各种不同的精神分析学派以不同的方法做到这一点,弗洛伊德的“原始人”是一种历史的构造,特别地组织起来的一伙男性成员,受到父亲的统治和剥削,儿子们奋起造父亲的反,而其内在化是形成超我和新的社会组织的基础。弗洛伊德的目的是帮助当代病人发现自己的无意识。其方法是让他分享弗洛伊德所认为的最早祖先的经验。
  即使这种原始人的模式是虚构的,而且相应的“俄狄浦斯情结”也不是人的经验的最深层次,弗洛伊德的假设也展示了完全新的可能性:每一时代和每一文化的任何人和他们的共同的祖先共同具有的一种基本的经验。因此,弗洛伊德为人道主义的信念增添了另外一种历史的论据,任何人都享有人性的共同的内核。
  C.G.荣格以不同的,而且在许多方面比弗洛伊德所用的更为精致的方法做了同样的尝试。他对各种神话、仪式和宗教尤感兴趣。他巧妙而且出色地把神话用来作为理解无意识的钥匙,因此他比他的任何前辈更系统、更广泛地在神话学和心理学之间建立起联系。
  我这里所指的不仅是利用过去来理解现实和我们的无意识,而且也利用我们的无意识来理解我们史前的钥匙。这就需要精神分析意义上的自我认识的实践,排除阻挠我们对自己无意识的认识的主要障碍,因此减少我们通过自己的有意识的心灵透视我们内心深处的困难。
  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理解和我们一样生活在相同文化中的伙伴,也能理解截然不同文化中的人,甚至能够理解疯子。我们也能感觉到原始人必定体验到的东西、他的生存需要、人们(包括我们自己)以什么方式能够对这些需要作出反应。
  当我们看到原始艺术,一直到3万年以前的洞穴壁画,或看到像非洲或古希腊或中世纪的那些根本不同的文化艺术时,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理解它们,尽管事实上这些文化和我们的文化从根本上是不同的。我们梦见的符号和神话俨如千百万年前的人当他们醒着时所设想的符号和神话。尽管他们在有意识的知觉方面的巨大差异,它们不正是全部人性的共同语言吗?
  如果考虑到现代思维在人的进化方面如此片面地沿着人的身体发展和他的物质文化的线索展开,那么一些研究者对早期人的心灵产生兴趣便不会令人惊讶了。骷髅和工具是这种思维的主要见证物。但是我在这里表述的观点和一些著名的学者相同,他们的整个哲学观点不同于大多数人的哲学观点;我特地援引这些观点,特别是和我自己观点接近的古生物学家F.M.伯古尼欧克思(Bergounioux)和动物学家和遗传学家T.多布赞斯基(Dobzhansky)的观点。
  伯古尼欧克思写道:
  即使他(人)可以被合法地看作是一种灵长类动物,他具有灵长类的全部解剖的和生理的特征,他单独形成了其起源不可辩驳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群落……人感到自己被野蛮地和自己的环境分离开来,他在这个世界中茕茕孑立,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广度和规律;因此他感到不得不历经百般艰辛和挫折去学习他为了生存必须知道的任何东西。他周围的动物开始采集、找水,为防御无数的敌人而回避或逃遁;对它们说来,休息和活动的时间以对食物和睡眠、再生产或防护要求而固定来来的不变的节奏交替进行。人和自己的环境相分离;他感到孤独、被遗弃,除了他所知道的虚无外他感到对任何东西都一无所知。……因此他的第一情感是生存的焦虑,甚至这可能已把他带到绝望的边缘。(F.M.伯古尼欧克思,1964年)
  多布赞斯基表达了非常相似的观点:
  然而,自我意识和先见之明带来了自由和责任的令人恐怖的天赋。人感到他自由地实施自己的某些计划而把另外的计划打入冷宫。他为自己是世界和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奴隶感到快乐。但是这种快乐是由责任感引导的。人知道他有责任说明自己的行为:他有善和恶的知识。这是极其沉重负担。任何其他的动物都不必肩负这类负担。在人的灵魂中有一种悲剧的不谐和音。在人的文化的缺点中,这是比分娩的阵痛远为严重的痛苦。(T.多布赞斯基,1962年)


人的生存需要和各种植根于性格的感情




  (一)定向和献身的框架


  人的自我意识能力,理性和想象力是超出甚至最聪明动物作为手段的思维能力的新的品质,需要一种被构造出来的,具有内在连贯性的世界的图景和他在这个世界中所处地位的图景。人需要一张自然界和社会世界的地图,没有它,他便会懵懵懂懂,而且不能有目的和始终如一地行动。他将无法指导自己,而且也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固定点,容许他组织进入自己大脑的任何印象。不管他是相信对任何事件作出最终解释的巫术和魔术,或相信主宰他生命与命运的祖先的显灵,还是相信褒奖或惩罚他的全知全能的上帝或相信能回答人类所有问题的科学力量,──从他的对定向框架的需要的观点看,不会产生任何差异。他的世界对他有意义,他通过和他周围东西的一致,肯定自己的观念。即使地图是错的,也完成了它的心理功能。但是地图决不会完全错误的──也永远不会完全正确。它在近似地解释为生活目的服务的现象时,总是充分的。只有达到这种程度,即当生活实践摆脱了自己的矛盾和非理性时,理论的图景才和真理一致。
  给人深刻印象的事实是,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不存在这种定向框架的文化。也没有发现任何没有这种定向框架的个人。一个人可以经常否定自己有这种图景而且相信他按照他的判断力的指导对生活的不同现象和事件逐一地进行回答。但是我们很容易证实,他认为他自己的哲学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对他来说,它只是常识,而且他没有意识到他的全部观念依赖──通常为人接受的参照系。当这种人面临一个从根本上不同于他的整个生活观时,他会断定它是“愚蠢的”或“不合理的”或“幼稚的”,而他认为自己的生活观是唯一合乎逻辑的。构成参照系的需要在儿童那里表现得特别清楚。儿童在某一年龄期,极其需要这种定向框架,而且他们经常利用一些适合于他们的材料,自己以机灵的方法作出这种框架。
  对定向框架需要的程度解释了一个令许多研究者困惑不解的事实,即受到非理性的、政治的或宗教的或任何其他性质教义影响的人对这些东西感到心安理得,而对一个不受它们影响的人来说,这些显然是毫无价值的构造。原因部分在于领导者启发式的影响和人的可暗示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实的全部。如果对人来说有凝聚力的定向框架的需要不是那样生死攸关的,那么他就不可能那么会受暗示。意识形态越是自称回答了一切问题,就越是具有吸引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非理性的或者明显不健全的思想体系能够轻而易举地吸引人的原因。
  但是地图不足以成为行动的指南;人也需要有告示他走向何方的目标。动物没有这种难题。它的本能供给它地图,也供给它目标。但是,人由于缺乏本能决定性和有一个大脑允许他设想他可能走的许多方向,所以需要一个总的献身对象;他需要一个献身的对象成为他的全部欲求的焦点和他的全部有效的──不只是人们自封的──价值的基础。这个对象把他的各种能力朝一个方向汇聚起来。它使他振历,使他超出自己具有其全部疑虑和不安全的孤立的生存,而且赋予生活以意义。因为他献身于孤立的自我彼岸的目标,他超越自身而且告别了绝对的自我中心的囚所。[注:我在神学的参照系里依传统使用“超越”这个词。基督教的思想理所当然地认为,人的超越意味着超越自身达到上帝;因此神学试图通过指出人的超越的需要,证明信仰上帝的需要。然而这种逻辑是错误的,除非上帝这个概念在代替“非自我”的纯粹符号的意义上使用。存在着超越自我中心、自恋、孤立的处境以达到和别人联系,向世界开放,逃出自我中心的地狱并因此逃出自我监禁的地狱的需要。象佛教那样的宗教体系不需要上帝和超人的力量就设想出这种超越;因此迈斯特·埃克哈特在他的胆大无匹的公式中也没想了这种超越。]
  人的献身对象总是在变化的。他可能献身于要求他杀死自己孩子的偶像或献身于要他保护儿童的理想;他可能献身于生命的生长或献身于生命的毁灭。他可能献身于聚敛财富,攫取权力、破坏性的目标,或献身于爱、创造性和勇敢的目标。他可以献身于大多数形形色色的目标和偶像;然而,献身对象的差异是极端重要的,而献身需要本身是首要的,生存的需要要求得到满足,不管这种需要是怎样得到满足的。


  (二)根性


  当婴儿出生后,他脱离了子宫的庇护;当他处在子宫中时他一直是自然的一部分──他通过自己母亲的身体生活,而且基至在他出生后仍然比大多数其他动物更依附母亲。而且,甚至当脐带被割断时,他仍然极度渴望不被分离,渴望返回到子宫或者找到新的受到保护的和安全的地方。
  但是,通向天堂的道路被人的生物的、特别是被他的神经生理的构造所阻塞。他只有一种选择:或者坚持他的回归渴望,而且用对母亲的象征性依赖来补偿这种渴望(和依赖诸如土地、自然、上帝、民族、官僚政治等象征性替代品),或者进步,并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体验人的兄弟般的关系和摆脱过去的权力,在世界中发现新的根基。
  意识到自己分离性的人需要找到他和自己伙伴的新的关系;他的真正的健全依赖这种关系。由于和世界没有感情方面的联系,他会因十分孤独和失落而感到痛苦。但是他可以用不同的和确定的方式使自己和别人联系起来。他可以爱别人,这需要有独立性和生产性;或者如果他的自由意识还未发展起来,那么他可以共生性地和其他人相联系,即通过成为他们的一部分或使他们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和其他人联系起来。在这种共生性关系中,他要么努力支配别人(施虐狂),要么被别人支配(受虐狂)。如果他既不能选择爱的方式,也不能选择共生的方式,那么他可以通过唯一的和自己相联系(自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于是他成了这个世界,并且他通过爱“自己”而爱世界。这是处理联系性需要的常见形式。解决问题的最后的和恶性的形式(通常和极端自恋混合在一起)是渴望毁灭任何人。如果没有人在我之外存在,那么我不必害怕别人,也不必使自己和他们发生关系。通过破坏世界,我得救了,不致于被世界碾得粉碎。


  (三)统一性


  如果人不在自身和自然界以及人的世界之间确立统一性的感觉,那么人将不堪忍受生存的分裂。但是我们有着确立这种统一性的许多途径。
  人可以借助毒品、性放荡、斋戒、舞蹈和充斥于各种信仰中的仪式诱发出神或狂喜的状态来麻痹自己的意识。他也可以使自己和动物同一,以重新获得丧失了的和谐,寻找这种统一性的形式是许多原始宗教的本质,在原始宗教里,部落的先祖是一个图腾动物,或者在那里人通过象动物那样行为(例如认自己为熊的条顿人的狂暴斗士)或者穿戴动物的假面具使自己和动物一致。也可以通过把全部力量服从于一个毁灭一切的感情,例如,破坏、权力、名誉、或财富等感情来确立统一性。
  在麻痹自己理性的意义上说,“忘掉自己”,是全部想要在自身中恢复统一的目的。这是悲剧的企图,因为它或者只能在记忆方面成功(例如在出神时或在酒醉中)或者,即使它是永久的(就如在对憎恨或权力的感情中那样),它使人残缺不全,使人和别人疏远,歪曲他的判断,而且使他依赖这种特殊的感情,就如另外的人依赖烈性毒品一样。
  只有一种不扭曲人而可能成功地达到这种统一的途径。在公元前一千年,在世界上已经发展起文明的各地方──中国、印度、埃及、巴勒斯坦和希腊,人们已经作了这种尝试。从这些文化土壤中涌现出来的伟大的宗教教导我们,人不是通过悲剧的努力去摆脱分裂的事实,也不是通过根除理性,而是通过全面地发展理性和爱的途径,能达到统一。尽管道教、佛教、先知的耶稣教、福音书的基督教有很大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目标:达到对同一的体验,不是通过倒退到动物的存在中去,而是通过成为全面的人──人自身中的同一、人和自然的同一来达到这种体验。在2500年的短暂的历史时期内,人在这到由这些宗教设定的目标的过程中还未作出更大的进步。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缓慢性,加上各宗教被那些其社会功能是统治人和操纵人的东西所同化,这种事实似乎说明了原因。但是,新的统一的概念在人的心理发展中是革命的事件,就如农业和工业的发明对经济的发展来说是革命事件一样。这个概念永远不会完全丧失;它在基督教的各派中,在任何宗教的神秘性中,在诺阿香·德·弗奥勒(JoachimdeFiore)的观念中,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者中和在马克思哲学的世俗形式中被带入生活里。
  对获得拯救的退步的和进步的方式选择只是社会的历史的选择。每个人面临同样的选择;如果他在已经选择了的社会中不选择退步的解决方法,那他的自由幅度确实是小的──但它是存在的。巨大的努力,清晰的思维和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指导是必要的。(我们最好把神经病理解为个体内部的两种倾向的斗争;深层的性格分析如果成功,会导致进步的解决。)
  对人的生存分裂问题的另一种解决方式完全是现代控制论社会的特性:要和社会的作用一致,几乎不去感觉,使自己除为物而丧失自身,生存的分裂被伪装起来,因为人已经和他的社会组织同一了,而且他忘记了他是一个人,用海德格乐的话来说,他成为“一”,一个非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处在“否定的狂喜状态”中;由于他不再是“他”,由于他不再是人而成为一个事物,他忘了他自身。


  (四)有效性


  人意识到自己存在于一个陌生的和不可抗拒的世界中,而他的随之而来的无能感可能轻而易举地使他不知所措。如果他体验到自己是完全消极的、单纯的对象,那么他会缺乏对自己意志的意识,缺乏自己的身份感。为了弥补这一点,他必须获得能够做某事、使某人感动、“造成影响”的感觉,或用最道地的英语说,他必须感到自己是“有效的”。我们今天用这个词关涉到“有效的”演说家或航海家时,意指成功地获得结果的人。但这是“使有效”原意的退化。和使有效同意的词是:使发生、完成、实现、进行、履行等;有效的人是具有做、实现、完成某事的能力的人。能够使某件事有效是断言某人不是软弱无力的,而是活生生的、能起作用的人。能够使之有效意味着是能动的而不啻是受影响的;是能动而不是被动的。归根到底,它是某人存在的证据。因此可以这样来叙述这条原则:我存在,因为我生效。
  许多研究已经强调了这种观点。游戏的杰出解释者K。格鲁斯在本世纪初写道,儿童游戏的基本动机是“以成为一个原因为乐”;他就是如此解释儿童因把碗碟弄得叮当作响,把东西弄得团团转,捏泥块和类似的活动而感到快乐的原因的。他的结论是:“我们要求关于结果的知识而且要求成为这些结果的制造者”。(K.格鲁斯1901年)50年后,皮亚杰也表述了类似的观点,皮亚杰观察到儿童对由自己的运动而产生的对象特别感兴趣。(J.皮亚杰1952年)R.W.怀特在把人的一个基本动机描述为“能力的动机”时也使用了类似的概念,而且提出“effectance”这个词是能力的动机方面。(R.W.怀特,1959年)
  同样的需要表现在这样一个事实中,15个月到18个月年龄的某些儿童说出的第一个句子是重复的、“我做──我做”的某种变化形式,而且“我”经常在“我的”之前被首次使用。(D.E.谢克特1968年)[注:也是我和D.E.谢克特的个人的交流所得。]由于儿童的生物学处境,一直到18个月为止,他必定处在极度的无援状态中,而且甚至更晚一些,他仍然依赖其他人的宠爱和亲善。儿童的自然的软弱无能的程度每天都在改变,而在一般的成人中,他们对儿童态度的改变相对说来是缓慢的。儿童发脾气、哭泣、调皮,这些他试图借以和成人斗争的不同方式是他试图有一个结果,试图去运动、改变,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最明显的各种表现。儿童经常被成人的优越的力量所击败,但是失败不是毫无结果的;它仿佛会激起一种倾向,通过积极地做一个人不得不消极地忍受的事情,以克服失败。要统治而不得不服从;要取胜而不得不遭失败;简言之,去做一个人不得不受苦的事情,或做被人禁止去做的事情。精神分析的材料足以表明精神病患者的倾向和性欲的独特性,如观淫癖、强迫性的手淫、或强迫性的性交要求等,通常是这种早期禁忌的产物。乍看起来,这种从被动角色到主要角色的强迫性的转化似乎是一种去治愈还未痊愈的伤口的尝试,即使是不成功的尝试。一般“犯罪”即干被禁止干的事情的吸引力或许也在这里找到自己的解释。[注:为了避免误解,我也想强调一下,我们不可能把一个单独的因素(禁令)从人际关系的处境中分离开来。这种因素也是人际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禁令在非压迫的处境中发生,那么它不会有产生摧毁儿童意志的那些结果。]]不仅那些被禁止做的事情有诱惑力,而且那些不可能的事情也有诱惑力。人似乎深深地被吸引而走到他自己生存的个人的、社会的和自然的边缘,仿佛他被驱使,不得不从存在于其中的那个狭窄框架朝外观望。这种冲动是伟大发现的重要的诱导因素或是骇人听闻的罪行的重要的诱导因素。
  成人也感到需要重新确立,因为他能富有成效所以他存在的信念。获得有效感的途径有多种多样的:通过在被养育的婴儿、爱人的微笑、情人的性欲反应、会话伙伴的兴趣之中引起的一种满足的表情,通过物质的、理智的、艺术的工作。但是,对别人的控制权,感受到他们的恐怖,谋杀者注视其受害者脸部的痛苦表情,征服一个国家、折磨一个人、已被建设起来的东西的全部毁灭也能满足这种同样的需要。“使有效”的需要表现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在人和动物、和无生命的自然、和观念的关系中。在和别人的关系中,基本的选择是,或者去感受实现爱的潜能,或者去感受实现恐怖和痛苦的潜能。在人和事物的关系中,选择是建设和破坏。不管这些选择是如何对立,它们都是使用同样的生存需要有效的反应。
  在研究沮丧和厌烦情绪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到丰富的材料,感觉到被人宣告无效性──即完全致命的无能(其中性无能只是一小部分)──是一种最痛苦和最不能容忍的经验,人几乎会干任何事来克服它,从吸毒到工作,直到残忍行为和谋杀。


  (五)兴奋和刺激


  俄国神经病学家伊凡·谢切诺夫在《大脑的反射》中证实,神经系统有“被训练”的需要──即体验某种最低限度兴奋的需要。(谢切诺夫,1863年)
  R.B.利文斯通陈述了同样的原则:
  神经系统是活动的源泉也是整合作用的源泉大脑不是单纯地对外在刺激作出反应;它本身是自发地活动的……大脑细胞的活动肇始于胚胎的生命,而且可能属于有组织的发展。在脑的发展在出生前和出生后的几个月内就以最快的速度发生。在这种快速地生长之后,发展的速率就明显地减低了;低而,甚至在成年时期,也不存在发展极限点,也不存在疾病或伤害消失之后重组能力的极限点。
  他进一步写道:
  在脑的耗氧率和活动的肌肉的耗氧率差不多。活动的肌肉只在一短暂时期维持这种耗氧率,而神经系统在一生中,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眠时,从出生一直到死亡始终保持自己的高耗率。(R.B.利文斯通,1967年)
  甚至在组织培养时期,神经细胞从生物学和电学的角度讲一直是活性的。
  我们可以认识到大脑对持续不断兴奋的需要的一个领域是做梦现象。有人已令人信服地证实,我们睡眠时,相当一部分时间(大约25%的时间)是在做梦(各个人之间的差异不在于他们是否做梦,而在于他们是否记住自己所做的梦),而且,如果他们的梦受到了阻碍,就会表现出不完全的病理的反应。[注:W.德门特(Dement)1960年]和这有关的问题是,为什么大脑只占体重的2%,却是唯一的(除了心脏和肺)在人睡眠时仍能保持活动,而身体的其余部分则处于休息状态?或者用神经生理学的术语来说,为什么大脑占有身体和夜总耗氧量的20%?这似乎意味着,神经细胞“应当”比身体的其他细胞处于更活跃的状态中。至于其原因,人们可能会这样思考:供给大脑充分的氧气对生命来说是如此至关重要以致大脑具有额外的活力和兴奋。
  许多研究者已经证实了婴儿对刺激的需要。R。斯皮茨已经证明缺乏刺激在婴儿身上产生的病理作用;哈洛和其他人已经证实,早期被剥夺了和母亲接触的猴子会遭致严重的心理损害。[注:我要感谢R.G.希思(Heath)博士,他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图兰大家的精神病学系向我展示了“患紧张症的”猴子。]D.E.谢克特也研究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他的社会刺激构成儿童发展基础论文的主攻目标。他得出如下结论:“没有足够的社会刺激(包括知觉的),例如盲童和被送进专门机构(教养所、疯人院)的婴儿,在情感和社会关系、语言、抽象思维以及内在控制方面的发展有缺陷。”(D.E.谢克特,1973年)
  实验的研究也证实了刺激和兴奋的需要。E.陶伯(Tauber)和F.科夫勒(Koffler)(1966年)证实,和眼球运动有关的眼球震颤是新生儿对运动的反应。“沃尔夫(Wolff)和怀特(White)(1965年)观察到出生3到4天的婴儿以双眼的运动对对象的视觉的寻求;范茨(Fantz)(1958年)描绘了对复杂的形象化的图案的更长久的视觉的注视,把它看作是和婴儿出生几周内的较为简单的注视相对立的。”(D.E.谢克特1973年)谢克特补充道:“当然,我们不可能知道婴儿主观的知觉经验的性质,而只能知道有识别力的视觉运动反应。只有在泛泛地说时,我们才可以推断,婴儿‘更喜欢‘复杂的刺激形式。”(D.E.谢克特,1973年)麦克吉尔(McGill)大学剥夺感觉的实验已经表明,根除大部分外在刺激,即使伴有其他任何生理的满足(除了性欲的满足之外),而且给予比平均报酬更为丰厚的薪水,还会导致某种知觉紊乱;主体表现出烦躁不安、坐立不定,而且感情不稳到这种程度,以致只在几小时之后,他们中许多人便停止参加实验,置金钱方面的损失于不顾。
  对日常生活的观察表明,人的有机体和动物有机体需要某种最低限量的兴奋和刺激,就如他们需要最低限量的休息一样。我们看到,人焦急地对兴奋作出反应而且渴望兴奋。产生兴奋的刺激的名目是无限的。人和文化,以及文化和文化之间的差异仅仅在于寻求兴奋的刺激所取的主要的形式不同而已。事故、谋杀、火灾、战争、性欲是兴奋的源泉;爱情和创造性工作也是兴奋的源泉;希腊戏剧和罗马竞技场的疯狂场面引起观众的兴奋的程度是一样的,但是兴奋是以不同方式引起的。这种差异极为重要,然而人们很少注意这种差异。
  在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的文献中,“刺激”这个词几乎已专指我这里所谓的“简单的”刺激。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他的反应是简单且迅疾的,几乎和反射一样,因为这种刺激植根于他的神经生理组织。其他的生理需求,如饥饿、从某种程度讲如性欲,也是如此。作出反应的人有“反应”,但是他没有活动──我的意思是说,他没有主动地把任何反应集中起来超出对逃跑、攻击或转入性兴奋所必需的最小程度的活动性。我们可以说,在这种反应中,脑子和整个生理的器官都是为人活动的。
  通常被人忽视的是,事实上存在着与上述不同类型的刺激,即使人能动的刺激。这种能动的刺激可能是一部小说、一首诗、一个观念、一幅风景画、音乐或情人。这些刺激都不产生简单的反应;我们似乎可以说,它们唤起你的反应,通过称积极的需且共鸣地把自己和它们联系起来,通过你渐渐积极地感到的趣味,看到和发现在你的“对象”(不再是单纯的“对象”)中的常新的方面;通过你变得更清醒和更有意识。你不再是受刺激作用的消极的对象,可以说,你伴着悦耳的音乐手舞足蹈;不是你通过和世界的联系表达自己的能力;而是你变成能动的和有创造力的人。简单的刺激产生一种内驱力──即个人受这种内驱力驱使;能动的刺激导致一种追求──即一个人积极地追求一个目标。
  这两种刺激和反应的差异有着非常重要的后果。第一种刺激即简单的刺激,如果超出某种阈限不断重复,就不再被记住而且丧失了自己的刺激效应(这符合神经生理的经济原则,即根除以不那么重要的重复性刺激为特征的刺激意识)。持续的刺激要求刺激或者应当在强度方面增强或者在内容方面改变,即需要某种新鲜的因素。
  能动的刺激有着不同的效应。它们不再是“同样的”;因为人对它们作出创造性的反应,所以它们永远是新鲜,永远是在变化的:被刺激的人(“受刺激者”)把刺激引入生活,而且因为他们总是发现其中的新鲜的方面而不时地改变它。在刺激和“被刺激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刺激关系,而不存在机械的单方面的关系。
  任何人的经验都很容易证实这种差异。人们可以阅读希腊的戏剧,或歌德的诗歌,卡夫卡(Kafka)的小说,或聆听埃克哈特大师的布道,或帕拉塞尔索斯的论文,或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残篇,或斯宾诺莎或马克思的论著而从不生厌──显然,这些例子是个人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当以更接近他的其它东西来代替它们;这些刺激永远是活生生的;它们唤醒读者而且增强他的意识。另一方面,廉价小说在第二遍阅读时就令人厌烦、催人昏昏入睡。
  能动的刺激和简单刺激的意义对学习问题是至为重要的。如果学习的方法是透过现象表层达到它们的根据──即达到原因,透过虚伪的意识形态达到赤裸裸的事实,因此逼近真理,那么,它是使人成长的令人振奋的、能动的过程和条件(我这里不仅指教物科书的学习,也指儿童或原始部落的目不识丁的成员在自然的和个人的事件方面所作的发现)。另一方面,如果是以适应环境为中介的对信息的熟悉,那么我们涉及的只是简单刺激,个人由于需要赞扬、安全感、成功等等的刺激而受到作用。
  工业社会中的当代人的生活几乎完全依这种简单的刺激而运转。所受刺激的是诸如性欲、贪婪、施虐狂、破坏、自恋等内驱力;这些刺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商品市场传播的。从总体上说,广告依赖社会生产出来的欲望的刺激。机制总是相同的:简单的刺激──直接的和消极的反应。这里说明了为什么刺激必须不断地改变以免失之无效的原因。今天令人兴奋的汽车在一两年内会令人厌烦──因此在寻找刺激的时候它应当被变换。为人熟知的地方自然而然地令人厌烦,以致在一次旅途中只有尽可能地游览不同的地方才可能产生兴奋感。在这种框架内,性的配偶也需要变换以产生兴奋。
  我们必须强调,就此范围所作的叙述,还不是所列举的唯一的刺激。最有刺激性的诗歌或人,在那些自身胆怯、压抑、懒惰、消极的人那里并不能得到反应。使人能动的刺激要有效应必需有一种“可触知的”的被刺激者──“可触知的”意思不在于是否受教育,而在于是否有人性的反应。另一方面,活生生的人并不必定需要特殊的外在刺激而活动起来;事实上,他创造自己的刺激。我们在儿童身上可以看到这种差异。儿童到了一定的年龄(大约5岁)就变得如此能动和富有创造性,以致他们“造出”自己的刺激。他们用碎纸片、石头、椅子,事实上应用可以应用的任何东西创造整个世界。但是一旦过了6岁之后,他们就变得驯服了,非自发的且被动的了,他们想要以仍然是被动的而且只是“重复活动”的方式得到刺激。他们要求新式玩具,没有多长时间便对这些玩具厌烦了;简略地说,他们已象他们的长辈对待汽车、服饰、旅游地和情人那样行事了。
  简单的刺激和能动的刺激还有另一重要的差异。受简单刺激驱使的人体验到释放、惊慌满足的混合态;当他感到“满足”时,他“够了”。相反,使人能动的刺激没有满足点──即除了生理的疲劳外,它决不使人感到“够了”。
  我认为,我们可以根据神经生理学的和心理学的材料阐明一条有关两种刺激的差异的规律:刺激越是“钝化”,它在强度或类型方面越有必要改变;刺激越是能动,它保持其刺激性质的时间越长而且在强度和内容方面更没有必要改变。
  我用了这么长的篇幅探讨对刺激和兴奋的需要,因为它是产生破坏性和残忍性的许多因素之一。愠怒、残忍或破坏的感情比之爱和创造的能动的兴趣更容易获致兴奋;第一种兴奋不需要个人作出努力──它不需要忍耐和纪律、学习、专心致志、忍受挫折、进行批判的思维、克服自己的自恋和贪欲。如果一个人已不能成长,那么简单的刺激比比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找到憎恨、破坏和控制别人的理由,用自己的脑子生产出这些这些刺激。事实上,许多已婚夫妇由于下述原因而厮守在一起:婚姻给他们以机会去体验怨恨、争吵、施虐和服从。他们不顾他们之间争吵,而是因为争吵而厮守在一起。受虐狂的行为以爱苦或服从为乐,它在自己的兴奋需要中有一种根基。受虐狂者的痛苦在于很难引起兴奋,而且很难对常规的刺激迅速作出反应;但是当刺激压服了他们,当他们能使自己应付强加给他们的兴奋时,他们便能作出反应。


  (六)慢性厌烦抑郁症


  刺激问题和厌烦现象紧密相关,这个现象在产生攻击和破坏时举足轻重。从逻辑的观点看,我们在前面各章内把厌烦和其他攻击的原因放在一起加以讨论似乎有较充分的根据,但是这可能会不切实际,因为对刺激的讨论是理解厌烦的必要前提。
  根据刺激和厌烦我们可以区别三种类型的人:(1)能够对能动的刺激作出创造性反应的人不会厌烦。(2)不断需要永远有变化的、“平淡的”刺激的人有慢性厌烦,但是由于他补偿了自己的厌烦,所以他意识不到它。(3)通过任何正常的刺激也不能企望达到兴奋的人是名副其实的病人;有时候他事实上意识到自己的心态;有时候他没有意识到他事实上在受苦。这种类型的厌烦从根本上不同于第二种厌烦。就第二种厌烦而言,我们是在行为的意义上使用厌烦这个词,即人是在没有充分刺激的情况下感到厌烦,但是当他的厌烦得到补偿时,他能够作出反应。在第三例中,厌烦不可能得到补偿。我们这里是在动力学的和性格学的意义上讲厌烦这个词,我们可以把它描述为慢性抑郁症的状态。但是可补偿的和不可补偿的慢性厌烦的差异是在数量方面的。这两种厌烦都缺乏创造性;就第一种类型的厌烦而言,通过适当的刺激他可能治愈症状尽管不是其原因;第二种类型的厌烦,症状甚至是不可治愈的。
  在“厌烦”这个词的用法上差异也是可见的。如果某人说:“我压抑”,他通常指心态。如果某人说:“我厌烦”,他通常指某种外部世界的东西,表明外在世界没有提供给他有益的和有趣的刺激。但是当我们说起“令人厌烦的人”,我们指人本身,指他的性格。我们并不指今天他令人厌烦,因为他没有对我们讲饶有兴味的故事;当我们说他是令人厌烦的人,我们的意思是说他作为一个人是令人厌烦的。在他身上有着某种死气沉沉的、毫无生气、枯燥无味的东西。许多人会乐意承认他们厌烦,很少人会承认他们令人厌烦。
  慢性厌烦──可补偿的或不可补偿的──在当代原子技术的社会里是主要的精神病理学现象之一,尽管它只是新出现的现象,但它已经获得某种程度的承认。[注:参见A.伯顿(Burton1967年)的观点,他称抑郁是“我们社会的毛病”,还有W.赫伦(Heron,1957年)的观点。我已经指出弥漫于我们社会的厌烦的意义,而且在《希望的革命》(1968年)一书中和在我的早期著作中已指出它产生攻击的功能。]
  在开始讨论抑郁型厌烦(从机能意义上说)之前,我们在行为的意义上对厌烦稍加评述似乎是合时宜的。能够对“能动的刺激”作出创造性反应的人确实决不会感到厌烦──但是他们在控制论的社会中是例外。大多数人,在不受极大疾病之苦时,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受更温和的病理学形式之苦,即受内在的创造性不足之苦。如果他们不能够为自己提供一直在变化的简单的──不是能动的──刺激,他们就厌烦。
  有一些理由或许可说,慢性的、可补偿的厌烦一般不被视作病理学的。主要的理由可能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大多数人厌烦,而且在于一种共有的病理学──“病理学或正常状态”──不是作为病理学体验到的。进一步说,“正常的”厌烦通常不是意识到的。大多数人由于参与大量的阻碍他们意识到厌烦的“活动”而补偿了这种厌烦。他们每天8小时忙于生计,当厌烦有被意识到的危险,工作之余,他们通过无数的防止产生明显厌烦的手段:酗酒、看电视、骑马、参加舞会、从事性活动和更新式的吸毒来避免这种危险。他们对睡眠的自然需求终于接踵而至,如果这时他没有在任何方面有意识地体验到厌烦,那么一天便安然度过。我可以说,今天一个人的一个主要的目标是“逃避厌烦”。只要我们懂得由不可排除的厌烦所引起的反应的紧张性,我们就可以具有由厌烦产生的各种冲动的力量的任何观念。
  工人阶级比中层阶级和上层阶级更能意识到厌烦,这在工人的契约谈判的要求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例证。他们缺乏许多人在较高的社会层次上体验到的真正的满足,这些人的工作允许他们有这种体验,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介入创造性的计划,实施他们的想象力、理智和组织才能。之所以如此,显然是由于在最近几年里已经充分证实的这个事实产生的:即今天蓝领工人日益增长的抱怨,除了他们对薪水不足的传统性的抱怨之外,是他们在工作时间体验到的痛苦的厌烦。在有些情况下,工厂的资方人员试图用通常所谓的“工作致富”来医治这种抱怨,这包括让工人干额外的工作,按照自己的意愿计划和安排自己的工作,而且一般以更负责任为前提。这似乎是正确的方案,但是当我们考虑到我们文化的整体精神时,它是非常有限的。人们也经常提出,问题不在于使工作更有趣,而在于缩短工作时间,人可以在闲暇时间发展他的能力和兴趣。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忘了闲暇时间本身是受工业的消费支配的,而且基本上是和工作一样令人厌烦,只是很少意识到是如此。工作,即人和自然的交换,是人的生存的这样一个基本的部分:只有当它不再被异化时,闲暇时间才会成为创造性的。但是,这不只是改变工作的性质问题,而是沿着使经济服从于人的现实的需要方向所进行的总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问题。
  根据两种非抑郁性厌烦的描述,仿佛仅仅在不同类型的刺激之间存在差异;不管它们是否能动性的,都能解除厌烦。然而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差异变得更深刻,而且使似乎简单的公式变得极为复杂。由能动的刺激克服的厌烦确实中止了,或确切地说,它不再存在,因为具有创造性的人,理想地说来,决不感到厌烦,而且轻而易举地发现适当的刺激。另一方面,非创造性的、内向的、消极的人,甚至当明显的、意识到厌烦暂时解除时,他仍然厌烦。
  为什么会如此呢?原因似乎在于,当厌烦表面上解除时,整个人,而且特别是他更深层的感情,他的想象力,他的理性,简言之,他的全部基本的能力和心理潜能仍未触及;它们没有恢复生命,补偿厌烦的手段俨然是毫无营养价值的庞大的食物。这个人仍然感到空虚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并未变动。由于暂时的兴奋,“惊怵”,“嬉戏”,烈性酒或性欲使他这种不舒服的感情“麻痹了”──但是在无意识层他仍然厌烦。
  一个非常忙碌的律师,经常每天工作12小时或更多时间,他说他专心致志于自己的工作,而从来没有感到厌烦,他做过如下的梦:
  我发现我是在佐治亚的被链条拴在一起的囚犯队的一员,我是由于某种莫须有的罪行被人从我东方的家乡引渡到佐治亚的。令我惊讶的是,我可以轻松地脱去锁链,但是我必须继续做指定的工作,把沙包从一辆卡车上般到一定的地方,然后再把同一沙包搬回原先的卡车上。在做梦时,我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精神痛苦感和压抑感,我从恐怖中醒来,如同从恶梦中醒来一样,令我感到宽慰的,这只是一个梦。
  而在分析工作的第一周,他好像很快乐,说他如何满足于他的生活,他完全受梦的震动,而且开始提出许多关于他工作的不同的观点。我不用深入细节,只想指出他开始谈论这样的事实:他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毫无意义,工作基本上总是相同的,而且除了能赚钱外毫无目的,他感到这些东西不足以成为他为之生活的东西。他谈到这样的事实:不管他必须解决的问题如何千奇百怪,它们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或者可以用一些总是重复的方法来解决。
  两个星期后,他又做了一个梦:“我看到自己坐在办公桌边喝咖啡,但是我好象是个傻瓜。我听到所发生的事情而且看到人们所做的事情,但是我感到我死了,四大皆空了。”
  对这个梦的联想产生了更多的令人感到死气沉沉的和抑郁的材料。关于第三个梦,他叙述道:“我办公室所在的大楼在大火中烧毁了,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是怎样发生的。我感到无能为力。”
  简直不用说,这最后一个梦表达了他深深厌恶律师事务所,而他便是法律的首脑;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它没有“产生意义”。[注:这些梦和评论是我的学生讲给我听的,几年前我指导过他的工作。]
  无意识的厌烦的另一个例子是H。D。埃斯勒提供的。他报导说,一个相貌不凡的学生和好多女朋友调情,而且他在自己生活的这方面应付裕如;尽管他坚持说“生活是伟大的”,但是他有时候感到某种压抑。在受治疗期间,当他处在催眠状态时,他看到,“有许多伪装物的黑茫茫、荒芜不毛的地方”,当问他:“黑茫茫、荒芜不毛的地方在哪里”时,他回答说,在他心中。任何东西都是阴郁的、阴郁的、阴郁的;伪装物代表不同角色,他用来哄骗人们相信他感觉良好。他开始表述他对生活的感情:“这是虚无的感情。”当精神治疗家问他,性欲是否是阴郁的,他说“是的”,但是不如其他东西那么阴郁。他陈述道:“以前的婚姻给他带来的三个孩子使他厌烦,尽管他感到他对他们比对大多数人来得更亲近;在他结婚后9年内他经历了各种生活变动而且偶尔借酒浇愁。”他谈到他的父亲“是个有野心的、阴郁的、孤独的人,在他生活中没有一个朋友。”精神治疗家问他,他与他的儿子是否感到孤独,他回答道:“我非常努力地和他相处好,但是无能为力。”当问及他是否想死,病人说:“是的,为什么不呢?”但是,当问及他是否想生活下去时,他也回答道:“是的”。他终于做了这样一个梦,梦中“阳光普照,天气温暖可人,地上芳草青青。”当我问他为什么那里没有人呢?他说:“不,那里虽无一人,但是有令人神往的引诱力。”当他从催眠的恍恍惚惚的状态中醒来时,他对自己所说的事情感到惊讶。
  然而,抑郁的和厌烦的感情是偶然被意识到的,只有在催眠状态中才能被完全意识到。虽然病人通过自己主动的、屡试不爽的性行为来补偿他的厌烦状态而获致成功,就如律师通过工作来补偿他的厌烦状态一样,但是这种补偿主要是在意识层发生的。它允许病人去压抑自己的厌烦,而且只要补偿有效地发生作用,他可以继续维持这种压抑。但是补偿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在内在现实的更深的层次上,厌烦没有被根除,甚至可以说没有减轻。
  由我们正常的文化渠道提供的补偿厌烦的消费似乎没有完成自己的真正的功能,因此人们便寻求消弥厌烦的另外的手段。烈性酒的消费是手段之一,人用他来帮助自己忘却自己的厌烦。在过去几年内,一种新的现象已证实了在中等阶级成员中厌烦的强度。我指的是在“时髦人物”中的集体性交这一事实。据估计,在美国有1百万人或2百万人,主要是中产阶级和大多数在政治和宗教方面持保守观点的人,他们生活的主要乐趣是好几对男女之间共同进行性活动,以他们不是丈夫和妻子为条件。主要的条件是,没有需要发展的感情续纽带和配偶的不断变化。根据有关的研究者(G.T.巴特尔,1971)的叙述,他们解释道,当他们开始交换性交伴侣之前,他们已经如此厌烦以致即使几小时的电视镜头也救不了他们。丈夫和妻子的关系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交流的了。这种厌烦通过经常改变性刺激来解除,甚至他们的婚姻,就如他们所说的,“改善了”,因为他们现在至少有些东西有以谈谈──即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和其他男人和女人的性交经验。“交换性伴侣”是简单的婚姻乱伦的或许更为复杂的翻版,它简直不是一种新现象;新的东西可能是情感的有步骤的排除,而现在有人提出集体性交是挽救“厌倦了的婚姻”的手段。
  另一种解除厌烦的极端手段是心理麻醉剂的使用,从十几岁的人开始并且蔓延到较大的年龄群,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的社会职业的人和那些没有有兴趣工作可干的人。许多毒品的使用者,特别是在那些真正渴望对生活有更深刻和更真实体验的年轻人中──确实,他们中许多人以生活的坚定、诚实、冒险性和独立性著称──断言吸毒“使他们脱胎换骨”,而且拓宽了他们经验的地平线。我不对这种断言质疑。但是吸毒并不改变他们的性格,而且因此并不根除他们厌烦的恒久的根基。它并不促进发展的更高阶段;只有通过自身耐心的、努力的工作,通过获得洞悉力和学会怎样专心致志和循规蹈矩,才能根除厌烦的根基。毒品于“直接的启蒙”决无裨益。
  对厌烦的不充分的补偿的最危险的结果是暴力和破坏性。这种结果最为常见的一种消极的形式,即对犯罪行为、致命事故、其他流血事件和残忍行为场景的报道极感兴趣,这些报道是由出版机构、电台和电视对公众灌输的大宗食品。人们之所以焦急地对这类报导作出反应,因为它们以最迅疾的方式产生兴奋,而且不需任何内在的活动便缓和了厌烦。人们通常不屑于讨论对暴力行为的描绘所产生的后果,因为就对暴力的描绘产生后果而言,厌烦是必要的条件。然而,从消极地以暴力和残忍行为为乐到积极地通过施虐和破坏行为产生兴奋的许多方式之间只有半步之遥;使人困恼或以“取笑”别人为乐和介入施私刑的暴徒行列,只有量的差别。在这两个例子里,厌烦的人如果本身不提供现成的东西,自身会产生出兴奋的来源,厌烦的人经常是“微型竞技场”的组织者,在这微型竞技场内制造出的残忍行为和在罗马圆形剧场中上演的相同,只是规模小型而已。这种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除了表面的敷衍之外,他们不同任何人打交道。任何人和任何事在他们看来都冷若冰霜。他们的感情凝固了,他们没有欢乐──但也没有悲哀或痛苦。他们感到虚无。世界是灰朦朦的,天空不复蔚蓝;他们厌恶生活,经常想到与其活着还不如死。有时候他们敏锐而痛苦地意识到这种心态,但是经常地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
  这类病理提出了诊断法的问题。最严重的病例可能是由许多精神分析学家诊断为精神病的内源的抑郁,但是这种诊断是可疑的,因为内源抑郁的一些性格特征不充分。这些人并不想要去谴责自己,并没有犯罪感,并不为自己的错误忧心忡忡,他们也没有抑郁病人的典型的面部表情。
  撇开这种最严重类型的抑郁──厌烦不谈,有一种更为常见的临床图像,对其最明显的诊断通常是慢性“精神病的抑郁症。”(E.布洛伊勒Bleuler,1969年)今天在临床图像中不仅如此频繁地记录了受抑郁的原因,而且记录了受抑郁的事实,这些原因和事实是意识不到的;这种人经常意识不到自己的感情受到压抑,然而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他们受到压抑。人们最近使用的术语是“伪装了的抑郁”或“微笑的抑郁”,这些情况似乎是对这种图像的十分中肯的写照。诊断问题由于临床图像的特征而更复杂,这种临床图像使他们自己得出“类精神分裂症患者”(特点)的诊断。
  我将不再进一步追述诊断问题,因为它对理解这种人似乎并不起更大作用。我在后面会继续讨论正确诊断的困难。在患慢性的、不可补偿的厌烦症的人中,也许我们所论述的是具有不同程度恶性的受压抑的和患精神分裂症的人的各种因素的特定的混合。他们通常根本没有表现出厌烦或抑郁。他们可以适应环境,看上去经常是幸福的;其中某些人明显地如此成功地适应环境,以致父母、教师、牧师赞扬他们是典范。另一些人则由于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逐渐引起权威们的关注,而且被看作是“反社会的”或“犯罪的”人,尽管他们并不厌烦和抑郁。他们经常企图抑制对厌烦的意识;他们中大多数人对任何人都想表现出完全正常的模样。当他们去找精神分析学家时,他们会说,很难选择一种职业,或很难去学会一种职业,但是他们倾向于表现出一种正常人的形象。只有细心而老练的观察家才能发现在安然若素、玩世不恭的表面现象之后的病症。
  H.D.埃斯勒刚刚做出这种观察,而且他已在少年教养学校的许多青少年中发现了他所谓的“无意识抑郁”的条件。我将在下述一些例子中指出并证明,这种条件是在许多情况下似乎是唯一的宽慰行为和破坏性的根源之一。
  一个被送进一所州立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女孩,曾经猛砍自己的腰部,并对他自己的行为解释道:我想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血。这是一个感到自己不是人的女孩,她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反应;她不相信自己可以表达任何感情,或可以感受任何感情。(通过全面的临床分析排除了精神分裂症的可能)她之缺乏兴趣和没有能力作出反应已如此严重,以致想看看自己的血,以相信自己活着,而且是人的唯一办法。
  又如,一个在教养学校的男孩把许多石头扔上自己车库的屋顶上,等它们滚下来,接着试图用自己的头去接这些石头。他解释道,这是他可以感到某些东西的唯一途径。他曾五度寻死。他总是割破自己身体的会产生疼痛的部位,而且总是让卫兵知道,为的是他可能被救活。他说,对疼痛的感觉使他至少感到某些东西。
  另一个少年说,他在市区大街上漫步,“袖筒里藏着刀子,有人从我身边走过时,我会把刀刺向他们。”看到受害者脸部的疼痛表情,他感到快乐。他也把一些狗带到胡同里,用自己的刀子杀死它们,“只是为了开心而已”。一次,他带来强调的口吻说,“嗯,我想,当我把刀刺入这些狗的身体时它们会感觉到这刀子。”还是这个孩子,他坦白道,他与一个教师和教师的妻子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他十分迫切地想把斧子砍向她的脑袋。但幸运的是她一看到他的奇怪的险相便作出了反应,向他要回了斧子。这个17岁男孩有一张娃娃脸;一位治疗过他的实习医生认为,他非常可爱,而且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在这个教养学校内。事实上,他相貌的可爱是受人愚弄的蠢相。
  下面是合众国际社和美联社1972年从亚利桑那州的比斯比报导的典型的例子:
  一个16岁的高中优等生,唱诗班的实习生,据说,在他向警察自首因为他想尝尝杀人的滋味,便杀死了自己的父母之后,由少教所监管。
  约瑟夫·罗思,60岁,他的妻子格特鲁德57岁,他们的尸体于感恩节那天在道格拉斯附近他们的家里被行政司法官的代理人发现。当局声称他们俩人是在星期三晚上被害死在一个装有猎枪的箱子里。罗思是高中的视听教员,罗思女士是初级中学的教师。科恰斯郡的律师理查德·赖利说,伯纳德·J·罗思──“你想见到的最好的学生”──在星期四向警察自首,当警察质询时,他镇定自若,而且彬彬有礼。
  “人们[注:他自己的父母]正在衰老。”赖利引述孩子的话,“我没对他们发疯,我对他们没丝毫敌意。”
  “这个孩子说,他好长时间一直寻思着怎样杀死自己的父母,”赖利说,“他想要知道杀人的感觉是怎样的。”[注:暴力的突然爆发可能是由脑病引起的,例如良性瘤,而且这种病例和抑郁及厌烦状态毫不相干。]
  这种杀人的动机似乎不是憎恨,而如上面提到的病例一样是一种不能忍受的厌烦和无能感;而且需要体验到存着在某个会作出反应的人;存在着某个人们可以对他作出不良影响的人,存在着某种会终止日常经验中的单调感的行为。杀戮是体验一个人存在和一个人能造成对另一存在物影响的一种方式。
  对抑郁-厌烦的这种讨论只涉及到厌烦的心理方面。这并不意味着神经生理的诸种变态可能不包括在内,但是正如布洛伊勒所强调的,它们只能起第二位的作用,而决定性的条件可以在全部周围的处境中发现。我认为这是极有可能的,甚至假定同样的谱系丛,在希望和热爱生活的情绪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即使严重的抑郁-厌烦的病例不太常见且不太强烈。但是最近十年内,相反的是,病例日益增长,个人抑郁状态发展的肥沃土壤已经具备了。


  (七)性格结构


  各类需要的性质有所不同,性格结构发展的需要则源于人的境况。这种需要必然和先前讨论的现象──人的本能资质的意义日益退化──有关。有效的行为预先假定一个人可以直接行为──这就是说,不因优柔寡断而延缓行动,而且要以相对完整的行为方式行动。这正好是科特兰特指出黑猩猩缺乏果断性和它们的踌躇不定及有点无效的行为时所说的关于黑猩猩的二难推理。
  这样思考似乎是合理的,人因为比之黑猩猩更少受本能决定,因此,如果他没有发展所缺乏的本能的替代品,那么人在生物学方面是有缺陷的。这种替代品就是人的性格。人的性格是一特殊的结构,在人追求目标时他的能量在此结构中组织起来;它促使行为符合它的占支配地位的目标。我们说,人按照他的性格“本能地”行动。用赫拉克利特的术语讲,性格是人的命运。守财奴不思考他们应当储蓄还是应当花费。他们被驱使去储蓄和聚敛财富。剥削的施虐性格是由剥削的感情驱使的;爱-创造的性格不可避免地追求相亲相爱和同甘共苦。这些受性格制约的内驱力和冲动对各个人是如此强烈和不可置疑,以致他们的内驱力和冲动不过是“自然的”反应,而且感到难于真正相信还有和他的本性完全两样的其他的人。当他们情不自禁意识到这一点时,他们便情愿设想那些其他的人因某种变态而受苦,而且他们背离了人的本性。任何在判断别人时有某种感受性的人(当然对自身的感受是更为困难的),感知到一个人是有施虐的还是破坏的,还是爱的性格;他在公开的行为背后看到持久的气质,而且将会感觉到破坏性性格的虚伪。这样的人往往把自己装扮成“可爱者”。[注:我并不想说动物没有性格。它们无疑具有自己的个性,任何一个熟悉动物类属的人都谙知这一点。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种个性在某种程度上是性格的一部分,是一般地给定的气质而不是获得性的品质。进一步说,动物是否有性格的问题和动物是否具有理智的问题一样毫无意义。我们可以假定,动物越受本能决定,我们越不能发现性格要素,反过来也是一样。]
  问题在于,为什么和猩猩不同的人类能够发展一种性格?答案可能在于某些生物学的思考。
  人的群落从一开始起,就在千变万化的周围环境中生活,这种环境的不同既在于世界上不同的地域,也在于在同一地域中气候和植被的根本的改变。自人诞生以来,人对遗传变异传下来的差异的适应相对来说已经很少,尽管还存在一些。但是,人越是发展,遗传变异的结果就越少适应性,在过去4万年内,这种变异确实是无。然而,这些不同的周围处境对每一个群落来说,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各自的处境变得必要了,不仅是通过学习适应,而且是通过发展一处“社会性格”去适应。社会性格概念出于这种考虑,即每一个社会形式(或社会阶级)以那个具体的社会运行所必需的特殊方式使用人的能量。如果一个社会要能正常地运行,那么它的成员必须要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情。这种一般的心理能量转化为特殊的社会心理能量的过程是以社会性格为媒介的。(E.弗洛伊,1932年,1941年,1947年,1970年)形成社会性格的手段主要是文化的。通过父母的媒介,社会向年轻人传播价值、习惯、命令等等。但是,因为猩猩没有语言,他们不能传播符号、价值和观念;换句话说,它们缺乏形成性格的条件。在更为基本的意义上,性格是人的现象;只有人能够创造出他失却了的本能的替代品。
  在人的生存过程中性格的获得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因素,但是它也有许多缺点甚至危险。因为性格是由传统形成的,而且它激励人不诉诸自己的理性,它经常不适应新环境,有时甚至和新的环境直接相矛盾。例如象国家绝对主权的概念植根于较老的社会性格类型,而且对于原子时代的人的生存来说是危险的。
  性格概念对理解恶性攻击的表现是极为重要的。个人中的破坏的感情和施虐的感情通常在这种性格系统中组织起来。例如在施虐狂者中,施虐的内驱力是他性格结构中占支配的方面,而且促使他象施虐狂似地行为,只受他所关心的自我保存的限制。在具有施虐狂性格的人那里,施虐的冲动是不断发泄的,只等待合适的时机与借口。这种人几乎完全和洛伦兹的水力的模式相符合,因为植根于性格的施虐狂是一种自发的流动性的冲动,这种冲动寻找机会表达,如果发泄狂虐的机会难得,便创造这样机会。决定性的差异是,施虐感情的根源在于性格,而不在于种系发生的循序生成的神经领域;因此它并不是对任何人都是相同的,但是只对那些具有同样性格的人是相同的。


性格根源的热情的发展条件


  讨论人类的存在需求时,我们曾说,这些需求可以用种种不同的方法来满足。人需要一个献身的目标,他可以献身于神,爱与真理,也可以献身于破坏性的偶像。人需要与人关连,他可以用爱与仁慈来与别人关连,也可以用依赖、虐待、被虐待、破坏性与自恋与人关连。人需要合一,而要有根,他可以用团结、友爱、爱与神秘的体验来满足,也可以用酗酒、服药、贬低自己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人需要生效,而这可以用爱与创造性的工作来满足,也可以用虐待与破坏来满足。人需要刺激与兴奋,这可以由他对人、对自然、艺术与观念的创造性的兴趣来满足,也可以由贪婪的追求不断变换的乐趣来满足。
  性格根源的热情,其发展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强调的,这些热情并不是各自独立的单元,它们是以症候群的形式出现的。爱、团结、正义与理性,这是互相关连的;它们都是同一个创造性的倾向的表现,我称之为“利生症候群”。反过来看,虐待-被虐待症、破坏性、贪婪、自恋、乱伦也是互相关连的,它们来自一个基本的共同倾向:“害生症候群”。如果我们发现症候群的一个元素,其他的元素也必有某种程度的存在,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人不是被利生症候群统制,便是被害生症候群编制。事实上,只有一种症候群的人是例外;一般人都是两种症候群掺杂混合的;重要的是哪一种症候群的力量较大;人的行为与他可能的改变,就是以这种力量较大的症候群来决定的。


神经生理学上的条件


  从神经生理学的条件来谈这两种激情的发展,我们先得认识一个事实:人是“未完成的”[注:英文为unfinished and uncompleted——没有做完的而且还没有做成功的。“做完了”和“做成了”并不完全相同](L.艾斯勒)不仅他的头脑在诞生的时候没有完全发达,而且他所处身于其间的不平衡状态也使他成为一个开放式的历程,(open-ended process),这个历程是没有最终答案的。
  人既失去了本能的决定力,又只有理性的“脆芦苇”,而这芦苇又很容易使他欺骗自己——则他是不是就没有神经生理上的配备,让他可以得到一些帮助呢?若说没有,便遗漏了很重要的一点。他的头脑不仅比别的灵长类大得多,而且在脑神经的本质与结构上也优越得多;这个头脑具有能力,可以认识到什么样的目标有助于人的健康与成长,生理方面如此,心理方面亦然。它可以立下目标,引导人去实现真正的、合理的需要,而且人可以组织他的社会,使它有助于这些目标的实现。人不仅是未完成的,背负着种种矛盾的生物;而且还是积极追求最佳发展的生物,由于外在环境的极端不佳,他固然注定会常遭失败,可是前言仍旧不谬。
  从神经生理学的资料,也可以证明人在积极追求最佳发展。杰出的神经生理学家C.J.赫瑞克写道:
  “人具有由智力指导以求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使他有能力去决定他的文化模式,因此沿着他所选定的方向,塑造人类进化的历程。这种能力是人特别的特点,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也是科学所知的事实中最深远的事情。(C.J.Herick,1928)”
  关于这个问题,李文斯顿也做了非常中肯的阐释:
  “科学上现已毫无疑问地确定,神经系统组织里的各种层面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可以说,由我们现在仍然不知的方法,整个功能中各层面的目的,经由全面性的目的之相续过程而表现出来,这表示,在许多相冲突的功能中,是经过了最后的审核才达成的。整个有机体的依据某种整合过的内在观点清楚地表现出来,而且继续维持下去。(R.B.Livingston)”
  除了原本的生理需要以外,生物还有超乎于此的需要;就这一点,李文斯顿写道:
  “在分子层次的某些寻求目标的系统,可以说相等于物理-化学技术。在头脑通路的层次中,寻求目标的系统可以说相等于神经生理学的技术。在每个层次,这些系统中都有一分在关注欲望与满足,而这左右了行为。所有这些寻求目标的系统,都起源于原形质,而且固有在原形质之中。这些系统有许多是经过特殊化的,座落在特定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腺系统里。由生物进化所产生的有机体,具有欲望与满足,这不仅是为了满足求生的需要,不仅是为性结合、生育后代、保护食物、家族与领土所必需的合作;不仅是为了成功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且也是为了求得额外的能力,想去努力,想去伸张——越过仅是求生活的阶段,达到更为富丽的生命。”
  他继续说:
  “头脑是生物进化的产品,这和牙齿与爪子一样;但我们对头脑可以有更多的期许,因为它具有能力做建设性的适应。神经生理学家长远的目标在充分了解人类的一切潜在的可能性,以便帮助人类更充分地自知,并向人提供更高贵选择的自由。总之,使人类特异于天地之间的,是人的头脑,以及它的记忆力、学习力、沟通力、想像力、创造力与自知力。”
  李文斯顿认为,合作、信念、互信、博爱是构筑在神经系统的结构里面的,由内在的力量推动,来使这些需求获得满足[注:他附加一段说,哺乳动物和其他生命,如果没有天生的合作行为,连一代也无法生存。因此他肯定了P.克鲁泡特金的名著《互助》中所发现的道理]。内在的满足需求,并不限于嗜欲方面。李文斯顿认为:
  “满足感同样可以起自欢悦的健康,精力充沛的活动与安静的休息;由遗传所赋的价值与社会习得的价值,可以使他觉得伴随着忧乐;处于新颖的事物,追求新颖的事物,都可以产生独自或共享喜悦的。满足感可以来自好奇心与好问心的满足,可以来自个人与群体更进一步获得的自由。这些都是积极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使人可以经得起不可置信的贫穷,却仍旧肯定生命,犹有过者,他会深信有些事物的价值比生命更高,而且他认为这样的偏偏是很重要的。”
  李文斯顿最重要的地方,是他跟早期的本能学派思想在基本上相反;稍后将要引述的几位作者也跟李氏一样。他们所思考的并不是头脑的哪些区域“产生”较高的欲求——如团结、博爱、互信与真理——他们是从生存与进化的观点,把头脑看做一个整体。
  C.房·蒙纳科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他认为有一种生物学的良心(syneidesis)存在,它的作用是确保适当的安全、满足与对完美的追求。房·蒙纳科说,凡是有益于有机体发展的,就产生Kilsis(喜悦、欲望、快乐),因此就渴望一再重复这种行为;凡有害于有机体最佳发展的,就产生Ekklesis(不快乐,难过),因此驱使人避免这种产生痛苦的行为。
  弗斯特说,爱与移情(empathy)[注:同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个人的心意可以进入另一个人的心意中,知其所知,感其所感,叫做移情或神入]是头脑系统中先天具有的东西。他以人的认知现象为研究的起点,他问:两个人如何能够互相沟通呢?语言必须有共同的经验为先决条件。环境并不是原来就这个样子面对着人的,那是经过观察者对它的关系,才呈现出这个样子来。房·弗斯特想道,沟通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两个被皮肤分开的单元,对环境有相同的复现;这两个单元虽然被皮肤分开,结构却是一样。当他们发现到这个事实,而且运用这个事实,甲就知道乙所知道的事情,因为甲跟乙认同了,于是我们懂得了人我平等。……很明显,这种认同,是最坚强的结合——而它最微妙的表现就是爱。”[注:一切心理学上的了解都是以共同的体验为基础;对另一个人的潜意识有所了解,必然是因为我们接触到自己的潜意识,因此才体验到他的体验,舍此便无法了解另一个人的深处。请参看《禅与心理分析》]
  可是,自从人类正式诞生到现在,四万年以来,事实却跟前所讲的情况相反;人类没有好好发展这些“较高的”欲求,却似乎被贪婪与破坏性所统御。为什么生物学上这种生而具有的欲求不能保持优势?或变成优势的力量?
  在讨论这个问题以前,让我们先把它理清一些。新石器时代以前的人,他们的心理是什么样,我们固然没有直接的知识,但是我们有相当的理由,认为最原始的人类——从狩猎-采集者到早期的农人——很少有破坏性与虐待性;这是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事实上,这些特质(破坏性与虐待性)是与文明并进的。再者,我们也要想到,历史上早期的伟大导师们,确实曾经反抗他们的社会,宣扬新的目标,这些新的目标也就是“较高的”目标;而这些目标不论是出以宗教的形式,还是出以世间的形式,都是一再打动人心,而这些人却是生活在与这些目标相反的社会文化中。他们既从小受到相反的文明的制约,为什么会动心于这些目标?事实上,人对自由、尊严、团结与真理的欲求,是促成历史变革的最强大的动机之一。
  尽管如此,人类天生的较高倾向,到现在为止却仍旧处于劣势,而现代人生活在特别的焦虑不安中。


社会条件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败
  唯一让我们觉得可信的原因,似乎是在社会环境。在人类大部分历史中,他的社会环境虽然有益于人的智性与科技发展,却有害于前面所说的那些天生的潜能。
  环境因素对人格的影响,最明显的例子是这些因素对头脑的成长有直接的影响。学术研究上现在已经确定,不良的养育会妨碍婴儿头脑的正常成长。有关系的不仅是食物,而且还有其他因素,例如,从动物实验得知,活动与游戏的自由,对头脑的成长有直接影响。研究人员把老鼠分为两组,一种放在“充裕的”环境,一种放在“限制的”环境。前面这一种放在大笼子里,可以自由活动,可以有种种东西玩耍,可以互相游戏;“限制的”那一组则单只放在小笼子里。换句话说,“充裕的”动物有较多的机会接受刺激与运动神经方面的练习。研究人员发现,第一组老鼠的脑皮肤色物质比第二组要厚一些(体重却比较轻)。
  阿特曼也做了类似的研究,而“获得组织学上的证据,证明环境充裕的动物脑皮肤增加,又获得自动无线电图表上的证据,证明环境充裕的成年动物,脑细胞的繁殖比例增高。”阿特曼的实验室中的资料“显示其他行为上的不同待遇,例如在老鼠的幼儿期养育它的方式——可以彻底改变头脑的发展,特别是脑皮层,海马趾齿状脑回和新皮层的细胞繁殖。”
  把这些实验的结果用到人身上,我们可以这样说:头脑的成长不仅依靠食物,而且依靠婴儿所得到的爱护与“温暖”,要看他接受到的刺激是什么程度,要看他有多少自由来活动、游戏与表白自己。但是头脑的发展决不是到婴儿期就结束,甚至到青春期与成年期也决不终止。李文斯顿说过:“并没有那么一个年限,越过了它,头脑就停止发展,越过了它,头脑就失去病后或受伤后重新组织的能力。”似乎整个一生,环境的因素——如刺激、鼓励与情感——都继续对头脑的发展发挥微妙的影响力。
  环境对头脑发育的直接影响,我们知道得还很少。幸亏社会因素对性格的发展我们已经知道很多(而一切情感程序当然都有头脑程序做基础)。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似乎加入了社会科学的思想主流——人的性格是由他的社会所形成,或者,用行为主义的话来说,是由社会给他的制约所形成。不过,我们的观点却和环境主义的看法有一个基本的区别。环境主义者认为人是一张白纸,他的社会文化在上面写什么就是什么。不管是好是坏,人都由他的社会所铸造;而这里所说的“好”或“坏”,是从伦理或宗教的立足点所做的价值判断[注:通俗的环境主义观点,有一个杰出的例外,即是马克思的观点。马氏认为“普遍的人性”和“被历史阶段所改造的人性”不同。在他看来,某些社会条件——如资本主义——会制造“残废的人”,而他构思中的社会主义,则有助于人的充分自我实现]。我们这里所采取的立场,则认为人有内含的目标,而人的生活模式是从人的生物学结构产生出来的。设若外在的条件有助于人的充分发展与成长,他就可能达到这个目标。
  这意味着,确实有某些环境条件有助于人的最佳成长,并且——设若我们前面的假定是对的——会有助于利生症候群的发展。反过来说,如果这些条件缺乏,他就会变成残废的、发育不全的人,呈现出害生症候群。
  许多人把这个看法认为是“理想主义的”或“非科学的”看法,实在叫人吃惊。可是这些人从没有怀疑过,生理的发育与健康有类似的条件,就是说,身体的结构与生活方式必须有适当的配合,才能使生理有良好的发育与健康。这几乎不用我们费口舌。我们可以看到丰富的资料——尤其是营养学方面——证明某些食物有益于身体的成长与健康,某些食物则会使器官的功能失调,导致疾病与早死。大家也都知道,影响健康的不止食物,还有其他因素,如运动与不运动。人在这一方面,跟其他有机体并无不同。农人和花匠都知道,种子需要适当的湿度、温度与某种泥土才会适当抽芽与生长。如果没有这些条件,种子会在泥土里腐烂而死;如果条件合宜,果树就会尽最佳的可能成长,结出可能结出的最佳果实。如果条件不足,树和果实就会干瘪扭曲,成为残废的果树和果实。
  那么,问题在这里:人的潜能若要充分发展,需要有什么环境条件?
  讨论这个问题的书籍上千上万,而提出的答案也数以百计。在这本书里我当然不能给这个问题一个详细的答案。不过我要非常简短地说几句。
  历史的记录与对个人的研究显示出来,有益于人的成长的因素如下:有自由,有启发性的刺激,没有剥削性的控制,又要有“以人为中心”的生产方式;与此相反的条件便不利于人的成长。再者,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这些条件不是一个或两个就足以生效,而是要构成一个整个的体系。这意思是说,只有诸种有利的条件结合在一起,构成合宜的社会土壤,才能使人有最充分的发展的可能性——当然,个人的发展在每个阶段也各有不同的条件。
  人成长所需的最佳社会条件,并没有被社会科学家们当做最关心的问题,这是一个奇特的现象,但并不难看出其中的原因——因为除了少数例外,社会科学家只是当前社会体系的卫护者,而不是批评者。社会科学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所研究出的结果对社会的运行往往不会发生什么效力,这一点和自然科学不同,因为自然科学家研究出成果,会立即在自然科学界产生影响。可是,社会科学家如果得出错误的结论,和对社会问题的肤浅处理办法,却对现行社会有用,因为它会变成巩固意识形态的“水门汀”,而真理却往往会威胁到现行社会状态。再者,要想正确地研究社会条件,还会遭遇到一个困难,就是人们往往认为“人们所欲望的东西就是有益于他们的东西”。可是我们忘了,人们的欲望常常害了他们,欲望往往是功能失调的症候,也往往是由他人示意而产生的,或由两种因素掺合而生。譬如说,尽管现在许多人服用药品,可是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有害无益的。我们现在整个的经济体系是建立在这个事实上:货物市场能够从营利的目的上满足人的哪些欲望,就刺激人们这些欲望,让他们需求这些货物。经济体系既然如此,要对这些欲望做批评分析,指出它们的不合理,便显然不会受人欢迎了。
  不过,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我们必须问:为什么大多数人不运用他们的理性,去识别什么是他们做为一个人的真正旨趣?难道只因为他们被洗的脑,或被强迫去服从他们的社会经济?再者,为什么许多领袖的人也没有认识到,他们所领导的社会体系,并无益于人类的最高旨趣?如果我人像启蒙时期的哲学家一样,认为这都是由于人的贪婪与狡猾,就不能透入问题核心。马克思在历史发展理论中曾证明,人虽然想改变和改善社会条件,可是这个企图却总是受环境的物质因素限制,诸如社会生态学上的条件、气候、科技、地理位置与文明传统。
  我们已经说过,原始狩猎者-采集者与早期的农人,他们的生活环境有较佳的平衡,因此有助于产生建设性的热情,而比较不容易产生破坏性的热情。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人改变了,并且转过来他又改变了他的环境。人在智力上与科技上日趋进步,可是这种进步却创造出某些处境,有助于害生的性格症候群的发展。本书在讨论早期猎人-采集者到“城市革命”的社会转变时,会大略把这种发展做过叙述。为了使人变成哲学家与学者,为了建筑像埃及金字塔一类的艺术品——简言之,为了创造文化,人必须有闲暇,而某些人要有闲暇,就必须有些人来做奴隶,需创造出使人残废的环境,使人另一些方面的生命受到阻碍,尤其是以情感方面为甚。这是因为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展,不足以使科技与文明的进步和自由共存,不足以使每个人都自然发展,不受残伤。物质条件有它们自己的规律,单单只是人的愿望并不足以改变这些规律。其实,如果这个世界被创造之初,就是天堂,使人不受到物质现实的顽梗限制,则人的理性实足以创造适合的环境,让他既有足够的食粮,又有自由的可能性,因此使他的成长不受阻碍。但是,用圣经神话的用词来说,人却从天堂被赶了出来,再也不能回去。他受到阻咒,要在自己和自然界的冲突之间过日子。这个世界并不是为他而设的;他被抛到世界里,而只有他自己的活动与理性,才能创造一个有助于他的充分发展的世界,这才是人类的家。他的统治者们,虽然往往是一些邪恶的人,往往依自己的妄想行事,未能执行历史的任务,但本意仍是历史必然发展的执行人。只有到了这样的时期,非理性与个人的邪恶才会变成决定历史的因素:外在的条件已经能够使人类进步,可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性格却日趋败坏,因此阻碍了人类的进步。
  然而,历史上也总是常常有一些理想主义者,他们清楚地看出人类社会与个人进化的目标。但他们的“乌托邦”并不是“乌托邦式的”,因为他们所看到的并不是不能实现的白日梦;它们并不是存在在“乌有之乡”,而是存在在“非此时之时”,或者,说得更正确一些,并非存在于这些理想者写这些理想的时候。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他并不以为自己的社会主义是乌托邦,因为他认为现在历史的进化已经达到了一点,它的物质条件已足以实现社会主义。[注:正是这关键性的一点,萨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或者说,他没有把这一点同马克思的思想统一在一起,因此他试图把意志学说同马克思的历史学说混合在一起。]


本能热情的合理与不合理


  大部分人都认可一个说法:本能是不合理的(非理性的),因为它们公然抗拒逻辑思想。这个说法正确吗?再者,性格根源的种种热情(激情)可以分类为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吗?
  习俗上的用法,“理性”和“合理的”只用在思想程序上;“合理的”思想是遵从逻辑定律的思想,不被情感和病理因素所影响。但是,“合理的”和“不合理”有时也用来形容行动与情感。譬如,一个国家如果缺少训练有素的工人,而没有受过训练的工人则十分多,这时若花昂贵的代价去购买节省劳力的机器,经济学家就可以称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世界上每年花一千八百亿美元在军备上(超级强国占比数的80%),经济学家会说它不合理,因为这些钱所制造的东西,在平时一无用处。心理学家也可以说某种神经官能病症是不合理的,譬如说,强迫性的清洗行为,或无端的焦虑等等。这些病症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它们是心灵功能失调的结果,而且会骚扰到正常的功能。
  我的看法是这样,思想、情感或行为,凡是能够促进整体的合宜的功能与成长的,就可以叫做合理的,凡是会消弱或破坏整体的,就叫做不合理的。很显然,只有对一个体系做实验分析,才能看出它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注:把“合理”和“不合理”做这样的用法,与今日的哲学习俗用法不相同,但却可以在西方传统里找到它的基础。在赫拉克里图斯来说,理性(logos,拉丁文将它译成ratio(比例)是宇宙的基本组织原则,这和他当时logos的用意相关——当时意为“比例”。赫氏又认为追随logos就是“觉醒”。亚里士多德把logos用在伦理学上(Ethica Nicomachea,V。1134a),常常把它当作“正确的理性”来用。多玛斯·阿奎纳斯则论及“合理的欲望”(appetitus rationalis),又认为理性有的是关于行为方面,有的则只关于知识方面。斯宾诺莎论及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情感,巴斯卡则言及情感的推理。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具有组织必当做的事的能力,而理论理性则使人认识什么是什么。另请参考黑格尔在谈到情感时,所用“合理”一词的意义。最后我愿提到的怀德海的一句话:“理性的功用在促进生活的艺术。”]
  把合理与否的概念用到本能(官能驱使力)上,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本能是合理的。从达尔文的观点来看,本能的功用正是适当的维持生命,确保个体与种族的生存。动物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它们几乎完全由本能来决定,而人如果主要由本能来决定,他的行为也会合理。他的觅食,防卫侵犯(或逃走),他的性欲等等,若是由官能刺激而来,不会助成不合理的行为。人的非理性(不合理)不是由于他有本能,而是由于本能不足。
  性格根源的热情,合理不合理呢?从我们的标准来看,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促进生命的热情是合理的,因为它们促进有机体的成长和健康生活;阻碍生命的热情是不合理的,因为同成长与健康生活相抵触。有一个黑格尔式的观念需在这里澄清:一个人所以变成破坏性的和残忍的人,界限缺乏更进一步成长的环境条件。在人所处的环境之下,就似乎他没有办法做得更好了。从人的可能性来说,他的那些激情是不合理的,然而从他所生活于其间的特殊历史结构看来,他的激情是合理的。历史上的历程也可以采用相似的说词。古代的“百万机”,现代的帝国主义,甚至法西斯主义,都可以说是合理的,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之下,这是历史发展唯一的可能产品。这当然是辩护者的说词。但他们的辩护若要有效,必须证明历史上那个阶段没有其他可能性可供选择,但我相信实际上是有的。我的看法是,如果真正没有其他可能性,而阻碍生命的激情是为了适应那时的社会现实,我们可以认为那些激情是合理的,但从人成长的可能性来说,这些激情是不合理的。[注:弗洛伊德的“原我-自我-超我”理论结构,大大的防碍了对这个问题的辨析。因为他的这种三分法逼得心理分析学认为,凡是不属于自我的,就一定属于原我或超自我,这个划一的(虽然构思很巧)分类法,使得人们在讨论合理与否的问题上遭到不必要的困难]
  我们必须再重复,害生的激情跟利生的激情同样可以做为人类的存在需求的答案;它们都是深为人性的。要实现利生的热情,必须有实际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缺乏,就会发展出害生性的激情。“破坏者人”,可以说是邪恶的,因为他的破坏性是邪恶的,但他仍旧是人。他不可能退回动物的存在状态,再受动物的本能所推动,他不能改变他的头脑结构。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存在上的败笔,因为依照他存在的可能性,他本不应发展成这个样子,可是他却失败了。不管怎么说,成长受到阻碍,而变成邪恶的人,同充分的成长,而变成创造性的人,同是人类实有的可能性;他究竟变成什么样的人,主要是看有益于成长的社会条件存在还是不存在。
  不过我们必须马上要加一句:人并不是环境下无助的东西。环境因素固然促进或阻碍人的某些特征,并给人的行为立下疆界,但人的理性与意志,在他发展的历程中,是力量巨大的因素。个人如此,社会也是如此。不是历史制造人,而是人在历史过程中创造自己。唯有教条式的思想及心智的懒散,才会把人的发展简化为“不是这样就是那样”,因而妨碍了人对自己的真正了解[注:不管在生命中的任何时候,人都绝不是不再能改变的。由于某些可能发生的事件与体验,人可能在任何时候产生根本改变。人真正的转变(悔改)之所以能够发生,原因在此。要证论这个题目,需得一本书始可。我这里只简略地提几句:我们有丰富的资料,看到许多人在心理分析治疗中发生深刻的转变,也看到许多人“自行”发生转变。最感人的是历史上的一些记录,证明人虽会受环境的影响,却不是由环境来决定的。即使最邪恶的社会里,都常常有最特异的人格,他们体现了人类存在的最高典型。他们有一些做了人性的代言人,“救世者”。没有这些人,人类可能会失去做人的目标;另有一些则是历史上没有留下记录的。犹太人的传说中,有言每一代都有36个正直的人,他们的存在,对人类的生存做了保证,这种传说指的就是那些人]


热情对心理上的功用


  为了生存,人必须满足身体的需要,而他的本能向着对他的生存有益的方面去推动他。如果人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本能决定,在生活上他就不会有什么特殊的问题,只要有充足的粮食,他就可以做一只“心满意足的牛”[注:即使这一点,还是有问题,因为动物除了生理的生存所必需的东西之外,还有别的需求,例如游戏]。但人只满足官能的需求却不能快乐,而且也不能使他的心智保持清醒。再者,他的问题也不是先满足生理需要,行有余力,再发展那些“奢侈的”性格根源的热情。因为热情是由他存在之初就有的,而力量往往比官能驱使力还大。
  当我们察看个人与群体行为时,发现食色的满足只构成人类动机的一小部分。人大部分的动机是他合理的与不合理的热情:对于爱[注:当然,动物的幼儿需要“爱”,它的性质和人的幼儿没有多少不同。但是人类有非自恋性的爱,这和动物的爱性质不同;此处所指就是这种爱]、关切、团结、自由与真理的追求,对于控制、屈服与破坏的欲求;自恋、妒忌与野心。这些热情策动他,使他兴奋;它们不仅是他的梦境中的材料,而且是一切宗教、神话、戏剧与艺术的材料——总之,一切使生活有意义,使生活值得活下去的东西,莫不是这些热情所构成的。人被这些热情所推动,不惜冒性命之险。如果这些热情所求取的目标遭到失败,他们会自杀;但是性方面不满足,他们却不会自杀,甚至于饿肚子也不会使他们自杀。可是,驱策他们的不论是恨还是爱,人性的热情力量一样庞大。
  第一种假定性的答案,可能只有神经生理学家们能够证明其对错。这种假定是这样的:头脑需要不断的兴奋,这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由此我们可以想像,它必需种种热情的存在,因为只有这些东西才能供给不断的兴奋。
  另一种假说是本书中已经提过的,即是人类存在处境的独特性。我们已经说过,人觉察到他自己,他的无能与孤独,因此,如果他活得只像是一个被动的“东西”,他便没办法忍受。当然,历来大部分思想家、戏剧家与小说家都很明白这一点。我们能否想像,伊底帕斯这出戏,只在述说伊底帕斯对他母亲的性欲所受到的挫折?而莎士比亚写哈姆雷特也只在表现主角的性欲挫折?然而古典心理分析家们却正是这样想,而其他一些现代的还原主义者们也持这样的想法。
  人的本能驱使力是必需的,但却琐屑;人的热情把他的力量熔铸为一,去追求属于神圣领域的目标。琐屑的体系是为了“谋生”;神圣的领域却是超乎肉体生存的领域——是在这个领域中,人赌他的命运,往往赌自己的性命;是在这个领域,人见到他最深的动机,就是那些使生命值得活下去的动机。[注:为了对此处所说的分别有个正确的认识,我们必须记得:被人称做神圣的东西,并不见得真的被他们当做神圣的东西。譬如说,基督教的概念与象征到现在还在人嘴里说来说去,称做神圣,可是那些去做礼拜的人又有几个为此产生热情的力量?人们所渴求的是征服自然,是名誉、权力和金钱,这是他们真正献身的目标。但没有人管它们叫做神圣的,这是因为这些东西还没有纳入今日宗教表面的体统里(实则骨子里已经纳入)。唯一的例外是人们会说:“神圣的自私”(指国家),或“神圣的复仇”]
  为了超越生活的琐屑,人被驱使着去寻求冒险,要去窥看甚至越过人类存在处境的界限。这造成了伟大的美德和滔天的罪恶,造成了创造行为与破坏行为,这些都是如此吸引人,让人兴奋。凡有勇气走向边界,而不屈服于恐惧及疑虑的,就是英雄;他要使他的生命有些意义,他要尽他的可能,走到边界,越远越好。
  在此我们再做一个重要的澄清。人们生活在社会里,这社会向他提供现在的生活模式,告诉他,这样生活会使生命有意义。譬如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人们所受的劝告是:要事业成功,做一个“赚取面包的人”,养家,做好公民,消耗货物,消耗享乐——这样就过得有意义。但是,这些暗示虽然对大部分人产生表面的效力,他们却没有真正地感到生命有意义,他们心理也没有一个中心。这种暗示越来越捉襟见肘,而且越来越不生效。今日这种事已经在大幅度发生——这可以从一些事实看出来:服用药品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对什么事都不再感到真诚的兴趣,智性与艺术的创造越来越低落,而暴力与破坏则越来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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