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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1]的批评意见

Kritische Bemerkungen über Rosa Luxemburgs »Kritik der russischen Revolution«

 



  保尔·列维感到有责任发表罗莎·卢森堡同志的一个在布勒斯劳监狱里匆匆写下的、以残稿形式保留下来的小册子。这一发表是在反对德国共产党和第三国际的最激烈的斗争当中进行的,因此它和《前进报》的揭露和弗里兹兰的小册子一样代表这一斗争中的一个阶段——只是它有着别的更为深刻的目的。这一次不是要损害德国共产党的威望或动摇对第三国际政策的信任,而是要打击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和策略的理论基础。这就是罗莎·卢森堡的崇高威信来从事的事情。她的遗著应该为消灭第三国际及其各个支部提供出理论。因此,指出罗莎·卢森堡后来改变了观点是不够的。必须弄清楚她在何种程度上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因为——抽象地说——完全可能,她在革命的头几个月里继续向错误方向发展了她的观点;瓦尔斯基和蔡特金同志所指出的她的观点变化可能意味着一种错误的倾向。因此——不管罗莎·卢森堡后来对这里写下的意见采取什么态度——必须讨论这些意见。由于罗莎·卢森堡和布尔什维克之间的某些意见分歧在尤尼乌斯小册子和列宁对它的批评中,而且甚至在罗莎·卢森堡1904年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的对列宁《进一步、退两步》一书的批评中就已经公之于世,就更应该这样了。而且这些分歧在斯巴达克纲领的起草中还很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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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完全要看这个小册子的实质内容。但是甚至在这里,原则、方法、理论基础、决定对个别问题采取的立场的对革命性质的总看法要比对俄国革命的个别问题采取的立场更为重要。因为在很大程度上这些个别问题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成为过去。甚至列维在土地问题上也承认这种情况。因此在那个问题上就无需争论。只是必须指出那使我们向这一研究的中心问题、即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的错误看法更靠近一步的方法论问题。罗莎·卢森堡强调说:“一个掌握了政权的社会主义政府无论如何必须做一件事:采取措施来促使后来对土地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那些基本前提得到实现,至少必须避免做妨碍它采取这些措施的一切事情”[2](第84页)。于是她指责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没有做这种事,而是做了相反的事。如果这条意见是孤立的,那么我们可以仅限于指出,卢森堡同志——在1918年和几乎所有人一样——对俄国的真实情况了解不够。但是当我们把这条意见和她的其他观点联系在一起看时,我们立即就能看到,她大大地过高估计了布尔什维克掌握的为解决土地问题选择形式的实际权力。土地革命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是一个完全不以布尔什维克的意志、甚至不以无产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农民在任何情况下会按照他们阶级利益的自发表现把土地分掉。假如布尔什维克加以阻拦,他们会被这一自发运动扫到一边,正像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曾被它扫到一边一样。因此关于土地问题的正确提问法就不是,布尔什维克的土地改革是不是一种社会主义措施或者至少是导致社会主义方向的措施。而是,在当时的形势下,当上升的革命运动向决定性关头奋力前进的时候,正在瓦解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自发力量能不能都被引导来反对正在准备反革命的资产阶级。(不管他们是“纯粹的”无产阶级还是小资产阶级,不管他们是不是走向社会主义,都是一样。)面临着要求分配土地的自发农民运动,必须采取决定。而这个决定只可能是一个明确的、毫不含糊的“是”字或“不”字。我们要么站在运动的前头,要么借助武力来把它镇压下去。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必然联合起来的资产阶级的俘虏,就像在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那里实际上发生的情况那样。这时不可能考虑把农民运动“引到社会主义方向”。这一点能够而且必须在以后试图去做。这些试图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失败了(在我看来,关于这点的档案远非完全;有些“失败”在后来是结了果实的),这一失败的原因是什么,不能在这里考察。因为这里讨论的是布尔什维克在夺取政权时的决定。必须肯定地说,布尔什维克简直没有得到在导致社会主义的土地改革和偏离社会主义的土地改革之间的选择。他们所有的唯一选择是,或者动员自发农民运动的被释放出的能量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或者站在农民的对立面使无产阶级陷入绝望的孤立从而帮助反革命获得胜利
  罗莎·卢森堡本人坦率地承认这一点:“作为巩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政府的政治措施,这是一个良好的策略。可惜它有两面,它的反面在于,由农民直接夺取土地几乎是同社会主义经济毫无共同之处的”[3](第82页)。然而当她不管这种情况而把她对布尔什维克政治策略的正确评价与她对他们的社会经济行动方式联系起来时,我们已能看出她对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评价的本质了。这就是过高估计它的纯粹无产阶级性质,因此过高估计无产阶级在革命第一阶段能够拥有和事实上的确拥有的外在力量以及内在的清彻性和成熟性。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反面是过低估计非无产阶级因素在这革命中的重要性。这既包括在阶级之外的非无产阶级因素,也包括这种意识形态在无产阶级本身之内的力量。这种对真正动力的错误估计导致她的错误概念中的最关键性的一点:过低估计党在革命中的作用,过低估计与自发力量的经济发展必然性对立的有意识的政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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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读者可能认为把这当成原则问题有点言过其实。为了使我们这一评价的正确性显得更清楚,我们必须回到小册子中的个别问题上来。罗莎·卢森堡对俄国革命中的民族问题的态度可以回溯到战争时期的批判性讨论,回溯到尤尼乌斯小册子和列宁对它的批评。列宁一向坚决反对(不仅是在批评尤尼乌斯小册子时,虽然在那里表述得最清楚最精辟)的论点是:“在肆无忌惮的帝国主义时代不可能再有民族战争。”[4]可能看起来这里的观点分歧只是理论上的。因为尤尼乌斯和列宁关于世界大战的帝国主义性质是完全一致的。甚至一致认为,即使大战中那些孤立地看来是民族战争的部分,由于它们与帝国主义复杂整体的联系,也必须作为帝国主义现象看待。(例如塞尔维亚和塞尔维亚同志们的正确行为。)但是在实际上,具有头等重要性的实质问题立即就出现了。首先,民族战争再次成为可能的形势虽然不大有可能,但是它也没有完全被排除。它的实现取决于从帝国主义战争阶段向国内战争阶段过渡的速度。所以,把现在的帝国主义性质强调到绝对否定民族战争的可能性的程度,是错误的。因为如果那样的话,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就可能陷入这样一种处境:他由于坚持原则将按反动方式行事。其次,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起义必然是民族战争,革命政党必须全力支持;对它们漠不关心将是直接的反革命。(见塞拉蒂对凯末尔的态度。)第三,不应该忘记,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仍然有生命力,而且不仅仅在小资产阶级阶层中(它的行为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很有利于革命),而是在无产阶级本身中,特别是在被压迫民族的无产阶级中。他们对真正国际主义的兴趣,不可能由那种说未来的社会主义世界已经到来、民族问题已不复存在的思想上的乌托邦所引起,而只可能由这样一种实际的证明所引起,即压迫民族的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已与帝国主义的压迫倾向及其一切后果彻底决裂直至承认“包括民族独立在内的”自决权。当然,这个口号必须用“呆在一起”即联邦口号来加以补充。单是胜利的事实不能使无产阶级摆脱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污染,只有这两个口号在一起才能帮助它度过过渡阶段的意识形态危机。布尔什维克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尽管有1918年的挫折,已证明是正确的。因为在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之后,即使没有完全自决权的概念,苏维埃俄国也会失去边界省份和乌克兰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一政策,它就永远不可能收复这些领土以及高加索各共和国等。
  罗莎·卢森堡的批评在这一点上已被历史本身所驳倒。如果我们没有在其中看到了我们已在土地问题上分析了的那同样的对无产阶级革命性质的观点,我们不会这样详细地来谈它(列宁已在他对尤尼乌斯小册子的批评,即《反潮流》中驳斥了关于它的理论)。在这里,罗莎·卢森堡也忽略了在命运从一开始就强加在无产阶级革命头上的各种“不纯的”社会主义必要性之间的选择。她忽略了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动员一切在当时革命的力量、尽可能明确和有力地加强革命阵线来对付反革命的必要性。她用革命未来阶段的原则来与当前的要求相对立。这种做法是这本小册子的最重要的论述,即关于暴力和民主,关于苏维埃制度和党的论述的基础。因此必须理解这些观点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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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本小册子中,罗莎·卢森堡加入了那些最坚决地反对解散制宪议会、建立苏维埃制度、剥夺资产阶级的公民权、取消“自由”和使用恐怖的人们的行列。因此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任务,即指出是什么基本理论信念促使罗莎·卢森堡——这位卓绝的先知、永世难忘的革命马克思主义的导师和领袖——陷入与布尔什维克的革命政策如此尖锐的冲突中。我已经指出在她对形势的估计中的最重要因素。现在应该更进一步考察罗莎·卢森堡的文章,以便能够抓住能从中逻辑地得出这些信念的要点。
  这个要点就是过高估计历史发展的有机性质。罗莎·卢森堡在与伯恩施坦论争时,曾尖锐地指出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站不住脚。她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历史是以辩证的方式前进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是不断加剧的;不仅仅是在纯经济领域,而且在经济和政治的关系中也是如此。例如在一个地方说得很明确:“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越来越接近社会主义,但是它的政治和法律关系却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筑起一道越来越高的墙。”[5]这表示必须对社会的发展趋势进行暴力的、革命的变革。虽然我们在这里就已经能够看到这样一种观点的萌芽,即所以需要革命,似乎只是为了从经济发展的道路上排除“政治”障碍,但是由于极其明白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辩证矛盾,几乎不可能在这一上下文中得出这样的结论。而且,罗莎·卢森堡就俄国革命而言并不否认暴力的必要性。她说道:“社会主义必须采取一系列暴力行动——反对财产等”[6](第110页)。后来,在斯巴达克纲领中承认,“资产阶级反革命的暴力必须用无产阶级的革命暴力来反对”[7]
  然而,这种对暴力作用的承认只涉及消极方面,即扫除障碍;它与社会建设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社会建设不能够“强加或用命令推行”[8]。罗莎·卢森堡说:“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只应该是而且只能够是一种历史的产物,由它自己经验的学校诞生出来,正像它归根到底是其一部分的有机自然界一样,它有一种良好的习惯,总是同任何真正的社会需要一起产生出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同任务一起同时产生出解决办法。”[9]
  我不想停下来详细谈这位本来很伟大的辩证法家的这一思想的特别不辩证的性质。只顺便指出把“积极”和“消极”、“破”和“立”生硬地对比、机械地分开与革命实际直接矛盾就够了。因为在无产阶级国家采取的革命措施、特别是那些在夺取政权后立即采取的革命措施中,甚至在概念上也不可能把“积极的”和“消极的”划分开来,更不要说在实践中了。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取经济斗争的权力工具,特别是在革命初期,是与组织经济的最初步骤一致的。不言而喻,这些最初的尝试后来必定要受到大大的修正。然而,只要阶级斗争还存在——即在很长的时期内——甚至以后的组织形式也将保存斗争的“消极”性质,即破和压制的倾向。即使欧洲未来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经济形式可能很不同于俄国的形式[10],“战时共产主义”阶段(罗莎·卢森堡的批评涉及到它)是否能完全避免,还是很成问题的。
  刚才引的那段话所表现出的方法甚至比它的历史方面更加重要。我们可以在其中看到一种倾向,也许可以最明确地概括为在意识形态上长入社会主义。我知道,罗莎·卢森堡是最早提出相反观点并指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度充满危机和反复的人之一。[11]在这篇著作中,也不缺少这样的论断。如果我还是说到这种倾向,显然我不是要指责她犯了机会主义,似乎她是这样设想的,即经济发展会给无产阶级带来充分的意识形态成熟性,无产阶级只需采摘这种发展的果实,暴力实际上只需要用来排除它发展道路上的“政治”障碍。罗莎·卢森堡对革命时期的不可避免的反复、矫正措施和错误是十分清楚的。她过高估计历史中的有机因素的倾向只是表现在这种——教条主义的——信念中,即历史“同任何真正的社会需要一起产生出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同任务一起同时产生出解决办法”。
  这种对革命的自发力量、尤其是在被历史赋予领导使命的阶级中的自发力量的过高估计,决定了她对制宪议会的态度。她指责列宁和托洛茨基持有“公式化的僵硬的观点”[12](第100—101页),因为他们从制宪议会的组成中得出结论,认为它不适合做无产阶级革命的机关。她惊呼道:“这同全部历史经验有多大的矛盾啊!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的却与此相反。人民情绪的活的流体始终包围着代议机构,渗透它们,指引它们”[13](第101页)。事实上,在前面一个地方(第78—79页),她诉诸英法革命的经验,并且指出代议机构所发生的变化。着重指出这一事实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当时构成最强大动力的那些革命分子的革命组织(英国军队的“士兵委员会”、巴黎各区[14]等)总是使用武力把不顺从的分子从代议机构中驱逐出去,它们就是以这种方式使这种机构与革命的状况保持一致。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这种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可能是资产阶级战斗机关即议会内部的变化。然而,很值得注意的是,议会外的(半无产阶级的)分子的影响在法国大革命中比在英国革命中要大得多。1917年的俄国革命,通过1871年和1905年这两个阶段,使这种量的变化变成了质的变化。革命中最先进分子的组织苏维埃这一次不满足于把除布尔什维克和左翼社会革命党人以外的一切党派从制宪议会中“清洗”出去(罗莎·卢森堡根据她自己的分析,对此大概不会有反对意见),而是取而代之。它们从无产阶级的(和半无产阶级的)监督和促进资产阶级革命的机关,变成了胜利的无产阶级的进行统治的战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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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莎·卢森堡现在绝对拒绝进行这种“飞跃”。不仅仅因为她大大地过低估计那些过去的代议机构变化的突然的、暴力的、“非有机的”性质。而且因为她拒绝把苏维埃看作是过渡时期的主要武器、用以争取和赢得社会主义前提的武器。她认为苏维埃是那个社会主义变革已大体完成的时期的“上层建筑”。“把选举权描述为一种空想的、脱离社会现实的幻想产物,这是荒谬的。正因为如此,它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认真的工具。这是一种时代错误,提早实行一种只适于已经完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不属于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过渡时期的法律地位”[15](第106页)。
  罗莎·卢森堡的思想即使在错误时也带有她特有的冷静的逻辑性,她在这里触及了对从理论上理解过渡时期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这就是国家(苏维埃,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在社会的社会经济变革中应起的作用问题。只是说由经济力量(在意识之外起作用,或者至多反映在“虚假”意识中)所实现的社会状况事后由无产阶级国家及其法律加以认可和保护呢?还是说无产阶级的这些组织形式对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起着有意识地决定的影响?毫无疑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的“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16]等仍然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无产阶级国家的社会职能,从而它在整个无产阶级社会范围内的地位,应该与资产阶级国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一样。恩格斯在一封写给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说国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起基本上消极的作用。国家可以帮助现存的经济发展向前走,可以使它向后退,也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他接着说:“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17]所以,我们可以问: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与资产阶级国家的是否一样?它是否只能——在最有利的情况下——加速或延缓不依赖于它的经济发展(即经济形势是否有对国家的全面优先性)?很明显,对罗莎·卢森堡批评布尔什维克的意见的回答取决于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罗莎·卢森堡就是正确的:无产阶级国家(苏维埃制度)只能在已经发生的社会经济革命之后并且由于它的缘故作为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产生出来。
  然而,如果我们看到无产阶级国家的职能是为社会主义的、即有意识的经济组织奠定基础的话,形势就显得完全不同。这不是说有任何人(最不可能的是俄国共产党)相信社会主义可以简单地“用命令”来实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及其“必然的自然规律”并不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或者甚至在对生产资料实行了很彻底的社会化之后就简单地消失了。但是它们的消灭和被有意识组织的社会主义经济所取代,不应该被设想为只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应该被设想为一场有意识进行的顽强的战斗。应该一步一步地把阵地从这种“必然性”那里夺取过来。对条件的成熟程度、无产阶级的力量的任何过高估计,对敌对势力的力量的任何过低估计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引起危机、反复,使经济发展无情地回复到出发前的状况。然而,无产阶级的力量和有意识计划经济的可能性往往极其有限这一点,不应该使我们错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社会主义的“经济”将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样,几乎是自动地,通过它背后的各种力量的“盲目规律”实现的。列宁在解释恩格斯1882年9月12日致考茨基的信时说道:“恩格斯根本没有设想‘经济’因素自己会直接排除一切困难……政治适应经济是必然要发生的,但是不会一下子发生,不会顺利地、简单地、直接地发生。”[18]对经济的有意识、有组织的计划只能有意识地实现,实现它的机关就是无产阶级国家、苏维埃制度。因此,苏维埃事实上是“提早实行”后来一个阶级分层阶段的“法律地位”;然而它们不是悬在半空中的乌托邦,而是真正适合于使这种提早实行付诸实现的唯一工具。因为社会主义决不会“自动地”、由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性产生出来。资本主义的自然规律的确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它的最终危机,但是在它的道路的尽头将是一切文明的毁灭和新的野蛮状态。
  这就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之间的最深刻的差别。资产阶级革命能够如此勇猛直前有其社会原因,就是说,它们是在一个其封建专制结构在政治、政权、法律等方面已被资本主义的有力发展所深刻破坏的社会里对一个几乎完成了的经济社会过程做出总结。真正的革命因素是封建生产制度在经济上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所以在理论上,这一过程没有资产阶级革命、没有革命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也能发生。在那种情况下,封建专制的上层建筑中没有被“自上而下的革命”所消灭的东西,当资本主义已完全发展时将自行垮台。(德国的情况在某些方面符合这种类型。)
  毫无疑问,如果无产阶级革命的经济前提和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还没有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所培育出来,无产阶级革命也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两种类型的过程之间的巨大差别在于,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方式在封建主义内部就已经发展起来从而造成封建主义的瓦解。与此相反,如果以为在资本主义内部,除开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的客观经济前提(而这种可能性只有在资本主义垮台以后、由于这种垮台的结果才能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制度的真正成分)和无产阶级作为阶级的发展以外,还有什么趋向社会主义的东西能够产生出来,那将是乌托邦的空想。考虑一下工场手工业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甚至在封建社会制度还存在时的发展情况。对它们说来,事实上只需要扫除掉对它们自由发展的法律障碍。相反,资本在卡特尔、托拉斯等的集中的确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的不可避免的前提。但是甚至最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集中将仍然与社会主义制度甚至在经济上有质的差别,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框框内既不能“自动地”变为社会主义,也不能“通过法律措施”实行这种转变。在德国和奥地利的一切“社会化尝试”的悲喜剧式的失败,为此提供了充分而明确的证明。
  在资本主义被推翻后开始一个漫长和痛苦的过程这一点,与做这种尝试并不矛盾。相反,如果从社会主义只有作为对整个社会的有意识变革才能实现这个论断出发,就要求这必须一下子搞成功,而不是作为一个过程的最终产物出现的话,那就是一种完全非辩证的、非历史的思想方式。然而这个过程与封建主义向资产阶级社会的转变有质的差别。正是这种质的差别表现在国家在革命中的不同职能上(正像恩格斯说的,它“不再是本来意义上的国家”);它最清楚地表现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的质的差别上。无产阶级知道国家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而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则给这种作用蒙上意识形态的伪装,无产阶级是能预见和变革的意识,而资产阶级则是事后不得已的承认,这就已经把差别足够尖锐地指出了。罗莎·卢森堡在她对苏维埃取代制宪议会的批评中,未能注意到这一点:她以为无产阶级革命有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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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形势的“有机的”估计和辩证革命的估计之间的这种尖锐对立,可以使我们甚至更加深入考察罗莎·卢森堡的思路:党在革命中的作用问题。从这里又可看到对布尔什维克的党的概念及其策略和组织后果的态度。
  列宁和卢森堡之间的对立有相当深远的根子。正如大家知道的,在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之间在组织问题上发生第一次冲突时,罗莎·卢森堡采取了反对布尔什维克的立场。她的反对不是基于政治策略,而纯粹由于组织考虑。在几乎所有的策略问题上(大罢工、对1905年革命的评价、帝国主义、反对即将来临的世界大战等),罗莎·卢森堡都曾和布尔什维克走在一起。在斯图加特,决定性的战争决议的问题上,她实际上是布尔什维克的代表。然而,这种对立决非像长时期在策略上政治上的一致给人的印象那样只是一个插曲,即使还不足以由此得出分道扬镳的结论。列宁和卢森堡对反对机会主义在政治上和理论上是一致的。他们的对立在于:这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内部的思想斗争呢,还是应该在组织领域解决这一斗争?罗莎·卢森堡反对后一种观点。第一,因为她认为布尔什维克把组织问题看作工人运动中革命精神的保证,赋予组织问题以中心作用,是夸大其词。她持相反的观点,认为真正的革命精神只有在群众的自然的自发性中才能找到。党的中央组织和它们不一样,总是有一种保守的、制动的职能。她相信,如果它们真正彻底的集中,“奋起进攻的群众和踌躇不前的社会民主党人之间的矛盾”[19]只可能加深。第二,她认为组织形式本身是成长着的东西,而不是“已定型的”东西。“在社会民主党的运动中,组织问题也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产物,而社会民主党只不过是把政治觉悟灌输到其中而已。”[20]而这种信念又是建立在她关于革命运动的可能进程的总观点上。我们已经在她对布尔什维克土地改革和自决权口号的批评中看到这种观点的实际后果。她说:“社会民主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代表,同时也是社会所有进步利益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一切被压迫的人们的代表,这个原理不能简单地解释为,所有这些利益在社会民主党的纲领中都理想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原理将以历史发展过程的形态变为现实,由于这一发展过程,社会民主党也作为政党逐步成为各种不满分子的庇护所,真正成为反对一小撮资产阶级统治者的人民党。”[21]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按罗莎·卢森堡的观点,革命阵线和反革命阵线的发展是“有机地”进行的(甚至在革命本身变为现实之前)。党成为被历史过程卷进反对资产阶级的行动的一切阶层的组织焦点。只是必须保证使阶级斗争观念不被冲淡,不被小资产阶级思想所玷污。在这一点上,集中化的机关能够而且应该有所帮助。但只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它“仅仅是党内实际上存在的革命无产阶级大多数用来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形式上的手段。”[22]
  因此,一方面,罗莎·卢森堡从这样的前提出发,即工人阶级将作为统一的革命整体进入革命,既没有被资产阶级社会的民主幻想所污染,也没有因之误入歧途。[23]另一方面,她似乎又设想,其社会存在受到经济形势革命性恶化的致命威胁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小资产阶级阶层甚至会和战斗的无产阶级建立组织上的、党的联系。如果这种设想是正确的,那么它的最明显的结论就将是拒绝布尔什维克的党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的政治基础,是承认无产阶级在实行革命时必须和其他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搞联合,但不能和它们组成同一个组织。在革命的过程中,它必然要同某些站在资产阶级方面反对革命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阶层发生冲突。因此不应该忘记,与孟什维克第一次破裂的原因不仅是组织章程问题,还包括与“先进”资产阶级联合的问题(这实际上也意味着背叛革命农民运动),和它联合起来实现和保卫资产阶级革命的问题。
  在所有的政治策略问题上,罗莎·卢森堡都和布尔什维克一起反对他们的机会主义敌人;她总是不仅最强烈最热忱地、而且最深刻最彻底地揭露任何种类的机会主义。但是我们在这里看得很清楚,为什么在要估计机会主义的危险和需要用以反对机会主义的方法时,她必须选择另一条道路。因为如果反对机会主义的斗争只是被理解为党的思想斗争,那么在进行这种斗争时很明显就必须把全部重点放在说服机会主义的支持者、在党赢得多数上。很自然,这样一来,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就会分解为一系列个别的小战斗,在其中昨天的同盟者可以成为今天的敌人,反过来也一样。这样就不可能形成把机会主义作为一种倾向反对的斗争:“思想斗争”的领域从一个问题变到另一个问题,随之对立集团的组成成分也发生变化。(例如考茨基在反对伯恩施坦的斗争中和关于罢工的论战中;潘涅库克在这一论战和关于积累的争论中;连施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和在战争中的表现,等等。)这种非组织的事变进程自然不能完全阻止甚至在非俄国的党内产生出右翼、中派和左翼。但是这种结合的纯粹偶然性质使得这种对立不可能在思想上和组织上(也就是在党的关系上)明确化,因此必然导致完全虚假的派别结合。当这些虚假的派别结合在组织上固定下来之后,它们就成为在工人阶级内部弄清情况的主要障碍。(例如,施特勒贝尔在“国际派”中;“绥靖主义”作为和右翼分裂的因素;伯恩施坦在独立社会党中;塞拉蒂在齐美尔瓦尔德;克拉拉·蔡特金在国际妇女代表会议上。)由于在西欧和中欧,党的机构主要掌握在中派或右翼手中,对机会主义的没有组织的、纯粹思想的斗争很容易而且常常成为对一般党组织的攻击,这就使这些危险更加增大了。(潘涅库克、吕勒等。)
  在列宁和卢森堡的第一次论战期间和之后不久,这些危险还不能清楚地看出,至少那些不能批判地估计第一次俄国革命的经验的人们不能看出。虽然罗莎·卢森堡是俄国事务的最懂行的专家之一,但是她在这里基本上采取了主要由工人运动激进阶层组成的、没有任何实际革命经验的俄国以外的左翼的立场。她之所以这样做,只能由她的“有机的”总观点来说明。考虑到上述情况,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她在她对第一次俄国革命的群众罢工运动的否则是很出色的分析中丝毫没有提到孟什维克在那些年的政治运动中所起的作用。同时她非常清楚任何机会主义态度中所包含的策略上和政治上的危险并且坚决予以反对。但是她坚持认为,向右的摇摆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自发地——由工人运动的“有机”发展来解决,而且实际上也是这样解决的。因此她用这样的话结束她和列宁的论战:“最后,我们还要在我们中间坦率地说:真正革命的工人运动所犯的错误,同一个最好的‘中央委员会’不犯错误相比,在历史上要有成果得多和有价值得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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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世界大战的爆发,随着国内战争的发生,这个过去的“理论”问题变成了非常迫切的实际问题。组织问题变成了政治策略之一。孟什维克的问题就成了对无产阶级革命生命攸关的问题。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在1914年动员时期对整个第二国际轻易取得胜利,并且能够在大战期间扩大和巩固这一胜利,不可能被理解为“不幸”或者只是“背叛”的后果等。如果革命的工人运动想要从这一失败中恢复过来,并且甚至把这一失败变成为未来胜利战斗的基础,那么它就绝对必须联系工人运动的历史来考察这一失败、这一“背叛”:那时就必须承认社会沙文主义和绥靖主义等乃是机会主义的逻辑延伸
  这一认识是列宁战争时期活动的永恒的成就之一。他对尤尼乌斯小册子的批评就是从这一点、即从没有把机会主义作为一种倾向对待开始的。自然,尤尼乌斯小册子和在此之前的《国际》都充满了对德国工人运动右翼的背叛和中派的动摇的理论上正确的论战。但是这种论战仍然停留在理论和宣传的水平上,而不是在组织的水平上,因为它还抱有这样一种信念,即争论只涉及无产阶级革命党内部的“意见分歧”。附在尤尼乌斯小册子中的指导原则虽然包括有建立新国际的组织建议(第10—12条),然而这个建议是悬在半空中的,因为它缺乏为实现它所需要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在这一点上,组织问题变成了涉及整个革命无产阶级的政治问题。所有工人政党在遇到世界大战所遭到的失败,应该被看作是世界性的历史事实,即工人运动过去历史的必然结果。事实是,几乎毫无例外,工人政党的领导很有影响的一部分公开走到资产阶级方面去了,而另一部分则默默地、秘密地和它结成联盟。这两部分人都能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把无产阶级的决定性阶层保持在他们的领导下,应该成为分析革命工人党的形势和任务的出发点。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在国内战争中逐渐形成两条战线时,无产阶级起初将以深刻分裂的状态进入战斗。这种分裂不可能通过讨论来消除。认为到时候甚至这些领导集团也会被革命观点的正确性所“说服”,因此工人运动将能够“有机地”从“内部”建立其革命的团结,那只是一种妄想。产生的问题是:怎么能够把那些本能是革命的但是没有达到明确觉悟阶段的广大无产阶级群众从这种领导手中解救出来?很明显,正是这种冲突的“有机”理论性质使得孟什维克如此容易向无产阶级长期隐瞒他们在关键时刻站在资产阶级方面的事实。自发起来反对自己领导人的这种行为并且渴望有革命领导的那部分无产阶级必须集合在一个组织中。这样产生出来的真正革命的党和集团必须设法用它们的行动(为此它们绝对必须有它们自己革命的党组织)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使他们摆脱机会主义者的领导。除非这一点完成了,不然即使总的形势持续地和客观上越来越革命化,也根本谈不上发生国内战争的问题。
  世界形势在客观上持续地越来越革命化。正是罗莎·卢森堡在她的经典著作《资本积累》中为理解形势的客观革命性质提供了理论基础(革命运动对这本书长时期来没有充分地认识和从中吸取教益,使自己遭受了巨大损失)。她在那里表明,资本主义的发展促使那些既不是资本家又不是无产者的阶层归于消灭,这为布尔什维克对工人的非无产阶级阶层的革命策略提供了社会经济理论。随着资本主义达到发展的顶点,这种破坏过程必定采取越来越激烈的形式。越来越广大的阶层从资产阶级社会表面上坚固的大厦中分离出来;它们给资产阶级行列中造成混乱,它们发动运动,这些运动本身不是走向社会主义,而是通过它们所造成的强烈影响,的确加速社会主义前提即资产阶级崩溃的实现。
  在这种给资产阶级社会造成越来越大的裂口、驱使无产阶级不管愿意与否走向革命的形势中,孟什维克或公开或秘密地投到了资产阶级的阵营里。他们站在敌人的战线上,反对革命的无产阶级及其他本能地起来反抗的阶层(也许民族)。但是承认这一点,罗莎·卢森堡关于革命进程的观点就要破产,她正是根据这种观点对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形式表示反对的。在《资本积累》中,罗莎·卢森堡为这种认识提供了最深刻的经济基础。正像列宁指出的,在尤尼乌斯小册子的许多地方她离对这种认识的明确表述只有一步之遥。但是在她对俄国革命的批评中,她还未能从中得出必要的结论。甚至在1918年,甚至在俄国革命第一阶段的经验之后,她似乎还以不变的目光看待孟什维克的问题。

7


  这说明她为什么毅然出来捍卫“自由权”,反对布尔什维克。她说道:“自由始终只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第109页)。这意味着工人运动中其他“思潮”的自由:孟什维克的自由、社会革命党人的自由。很明显,罗莎·卢森堡从来没有费力去对“一般”民主进行一种平庸的捍卫。她在这里的态度只不过是她对革命现阶段的力量对比的错误估计的逻辑结果。因为一个革命者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对所谓自由问题的态度,归根到底完全取决于他认为孟什维克是革命的敌人呢,还是革命的一个“思潮”,只是在策略和组织等个别问题上有不同意见而已。
  罗莎·卢森堡关于批评必要性、关于舆论监督等所说的一切,每一个布尔什维克,尤其是列宁,都会同意——正如罗莎·卢森堡本人强调指出的。唯一的问题是这一切如何实现,如何使“自由”(以及与它有联系的一切)具有革命的、而不是反革命的职能?奥托·鲍威尔是布尔什维克的最聪明的敌手之一,他相当明确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不仅像考茨基那样借助自然法的抽象理由来反对布尔什维克国家的“非民主”本质,而且说苏维埃制度阻碍俄国各阶级的“真正”政治结合,说它阻碍农民发挥作用,使农民跟在无产阶级屁股后面跑。他这样说,与他的意愿相反,倒是证明了布尔什维克“压制自由”的革命性质。
  罗莎·卢森堡夸大革命进程的有机性质,迫使她陷入最惊人的自我矛盾中。斯巴达克纲领曾为关于“恐怖”和“暴力”差别的中派遁词、为肯定后者而否定前者提供了理论根据。在罗莎·卢森堡的这本小册子中我们也看到了荷兰共产主义工人党在党的专政和阶级的专政之间所作的对比(第115页)。当然,当两个人做同一件事情时,结果是不相同的(当两个人说同一件事情时,更是如此)。然而,甚至罗莎·卢森堡——正是因为她越来越不理解各对立力量的真实结构——也危险地接近于夸大乌托邦的期望,把以后的发展阶段提前。刚才所说的这种差别事实上的确导致乌托邦主义,罗莎·卢森堡只是由于在革命中的实际活动(可惜太短促)才幸运地避免了这种命运。
  按照罗莎·卢森堡在她的反对列宁的文章中的说法,社会民主党运动中的辩证的矛盾在于,“在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人民群众违背一切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实现自己的意志。但是要实现这种意志,就必须达到现存社会的彼岸,必须超出它的范围。另一方面,群众只能在同现存制度进行日常的斗争中,也就是说,只能在现存的制度的框框内培养这种意志。广大人民群众同摆脱整个现存制度的目的相结合,日常的斗争同革命变革相结合,这就是社会民主党运动的辩证的矛盾……”[25]这个辩证的矛盾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决不变得较为缓和:只是它的条件、现存的行动范围和存在于它之外的目的改变了内容。自由和民主的问题当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进行斗争时曾显得那么简单,因为每一寸土地都是从资产阶级那里赢得的,现在这个问题在辩证地走向它的危机顶点。甚至从资产阶级那里夺取“自由”的实际过程也决不是直线的,虽然无产阶级为自己定的策略目标无疑是直线上升的。但是现在甚至这种态度也必须改变。列宁关于资本主义的民主说道:“决不……是简单地、直接地、平稳地走向‘日益彻底的民主’。”[26]也不可能这样,因为革命时期的社会本质正是在于,由于在垂死的资本主义和正在设法建立的无产阶级社会中的经济危机,各个阶层不断发生突然和剧烈的变化。因此,革命力量的不断重新组合是革命的生死存亡问题。为了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明确,总的经济形势迟早会驱使无产阶级进行全球规模的革命。这一革命才能采取真正社会主义的经济措施;这一革命才能使无产阶级使用它所有的一切手段在任何情况下都把国家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胜利了的无产阶级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意识形态上都不应该教条主义地预先确定自己的政策。它必须能够根据各个阶级的变化,根据为专政争取某些工人阶层或至少使他们保持中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灵活运用自己的经济政策(社会化、租让等)。同样,它不应该让自己被整个复杂的自由问题缚住手脚。在专政时期,自由的性质和范围将由阶级斗争的状况、敌人的力量、威胁对专政的重要性、需要争取的各阶级的要求以及和无产阶级结盟并受无产阶级影响的各阶级的成熟性所决定。自由(和社会化一样)并不代表价值本身。自由必须为无产阶级统治服务,而不是无产阶级统治为它服务。只有像布尔什维克党这样的革命党才能实现这种往往是很突然的战线变化。只有这样的党在判断实际起作用的各种力量时有足够的适应性、灵活性和独立性,能够从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和最残酷国内战争的战时共产主义前进到新经济政策。只有布尔什维克能够从那种政策(一旦力量平衡发生新的变化)又前进到另一种力量结合,同时完好无损地保持着本质的东西,即无产阶级的统治。
  然而,在这种不断变动中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极,即工人运动内部其他思潮的反革命态度。这里有一条直线,从科尔尼洛夫到喀琅施塔得。他们对专政的“批评”不是无产阶级进行的自我批评——这种批评的可能性甚至在专政下也必须在制度上得到保证,——而是一种服务于资产阶级的腐蚀倾向。因此恩格斯对倍倍尔说的话完全可以适用于这种倾向。“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27]至于罗莎·卢森堡在德国革命进程中修正了这里所分析的观点,这肯定是由于她有几个月时间深入体验实际的革命。这一体验无疑使她认识到了她先前关于革命的概念中的错误,特别是她关于机会主义所起的作用、关于反对机会主义的方法、从而关于革命党本身的结构和职能的错误观点。

1922年1月




注释:

[1] 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社会和教育出版社,1922年版。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所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74—507页。

[2]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85页。——录入者注

[3]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 484页。——录入者注

[4] 《国际社会民主党任务的指导原则》第5条,未来出版社,第105页。即《尤尼乌斯提纲草案》第5条,录入者参照《卢森堡文选》下卷中对原译文进行了校订,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82页。

[5] 《社会改良还是革命?》,乌尔康出版社,第21页。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研究所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01页。本文中的译文与《文选》中的译文有差别。

[6] 见《卢森堡文选》,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01页。《文选》中的译文与本文中的译文有较大出入。参照德文,该处翻译《文选》似更为准确。《文选》译文为“它需要一系列针对财产等等的强制措施作为前提。” ——录入者注

[7] 《关于德共成立代表大会的报道》,第53页。

[8]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01页。《文选》中译文与本文译文有较大出入。《文选》中译文为“不能钦定的,不能通过敕令来引进的”。——录入者注

[9]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01页。《文选》中译文与本文译文有较大出入。《文选》中译文为“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只应当而且只能是一个历史产物,它是在它自己的经验的学校中,在它得到实现的那一时刻,从活的历史的发展中产生的;历史归根到底是有机自然界的一个部分,它同有机自然界完全一样,有一个好习惯,总是在产生实际的社会需要的同时也产生满足这一需要的手段,在提出任务的同时也提出解决的办法。” ——录入者注

[10] 该句参照德文原文进行了细微修订。——录入者注

[11] 《社会改良还是革命?》,第47页。

[12]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95页。——录入者注

[13]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96页。——录入者注

[14] 原译文为“巴黎支部”,德文原文为“die Pariser Sektionen”,似为法文中的“sections parisiennes”,参照《法国革命史》改为“巴黎各区”。见乔治·勒费弗尔:《法国革命史》,顾良、孟湄、张慧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42页。——录入者注

[15] 见《卢森堡文选》下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99页。《文选》中译文与本文译文有细微出入。——录入者注

[16] 《哥达纲领批判》,《全集》第19卷,第22页。“法律”一词的原文是“das Recht”,亦可译为“权利”,《全集》中就是这样译的,但这里似乎以译“法律”为宜。——译注

[17] 《全集》第37卷,第487页。

[18] 《关于自决问题的争论总结》一文的第9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8卷,第49页。

[19]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491页。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07页。

[20]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486页(着重号是我加的)。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99页。本文中的译文对《文选》中的译文照卢卡奇所引德文作了细微调整。

[21]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533—534页。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15页。录入者参照《文选》上卷对原译文进行了校订。

[22]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534页。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16页。

[23] 《群众罢工、党和工会》,第2版,第51页。

[24]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535页。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18页。

[25] 《新时代》杂志,第22卷第2册,第534页(着重号是本文作者加的)。摘自《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译文见《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16页。本文中的译文与《文选》中的译文有细微差别。

[26] 《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84页。

[27] 《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61页;恩格斯《1875年3月18—28日致倍倍尔的信》,《全集》第19卷,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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