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2卷 共产主义者同盟文献 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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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茵报》刊登的《法兰克福激进民主党和法兰克福派的纲领》一文摘录

(1848年6月7日)



  ……令人不解的是,这个所谓的激进民主党如何能把君主立宪国、小公国和小共和国的联邦,即以共和政府为首的、由如此不同的成分所组成的联盟国家(左派所主张的中央机关正是如此),宣布为德国的最终国家组织。
  毫无疑义,国民议会所选出的德国中央政府最初必然会跟事实上还存在的各邦政府同时并存。但中央政府一经产生,就会同各邦政府展开斗争,在这一斗争中,不是中央政府同德国的统一同归于尽,就是各邦政府同它们的立宪君主或小共和国一起消失。
  我们并不提出空想的要求,要apriori〔预先〕宣布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国,但是我们要求所谓的激进民主党不要把斗争和革命运动的出发点同它们的最终目的混淆起来。德国的统一以及德国的宪法只能通过这样一种运动来实现,这种运动的决定因素将是国内的冲突或对东方的战争。国家制度的最终确立不能依靠颁布命令的办法,而要在我们即将进行的运动中实现。因此,问题不在于实现这个或那个意见,这种或那种政治思想;问题在于理解发展的进程。国民议会只应该采取一些在最近期间切实可行的步骤。


摘录

1848年6月7日《新莱茵报》(科隆)第7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5卷第41——42页,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5卷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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