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2卷 共产主义者同盟文献 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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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沙佩尔在伊德施泰因全邦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1]

(1849年6月10日)



  〔……〕沙佩尔说:同胞们!请允许我陈述我的提案的理由。[192]我们现在正面临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必须清晰而明确地表明我们需要什么。我不怕残忍的暴力对准我们的刺刀,人民的精神将轻而易举地摧毁它;但害怕普鲁士的花招。为了使人们在解释我们的决议时不走样,我再说一遍,我们必须把它表述得清晰而明确。祖国的叛徒已经宣布到哥达召开会议,以便在那里成立新的国民议会。这是由亨利希·冯·加格恩和我们的拿骚议员马克斯·冯·加格恩签署的。因此,我们必须补充说:“在斯图加特召开”,我们必须赞赏所有坚持到最后的人们,赞赏所有不怕掉脑袋的人们,赞赏所有声明“要同德国的自由共存亡”的人们;所以,我们除了斯图加特的国民议会以外,不承认其他任何地方的国民议会。(妙极了!)其次,我们必须声明,不管这次在斯图加特召开的国民议会的人数多寡,我们都承认它是国民议会,因为德国的诸侯们和祖国的叛徒们甚至说过这样的话,斯图加特人已不再是多数,所以是一个准议会。我们必须清晰而明确地声明,关键不在于数量,而在于活在这些人心中的精神,关键只在于,这些人下决心同德国的自由共存亡。因此,我们声明,在这个意义上,那里即使只有50人,即使只有5人,但他们确实是为德国的自由、为德国人民的幸福而生存、战斗和牺牲的;我们承认他们是最高的德国权力。(热烈喝彩!)同胞们!我衷心希望我关于第一条款的提案获得通过。〔……〕
  主席说:沙佩尔先生提议,代表团应由56名成员组成,每个单位出2名。
  其次,会议任命一个由7名成员组成的全邦委员会,从今天起就举行会议,为实施各项决议采取必要措施。(获得支持)
  沙佩尔说:同胞们!为了实施我们的决议,我们固然需要做一些工作,但我们不能说,像我们今天在这里一样,我们要前往威斯巴登,要推翻政府,这种事我们不能干。所以,今天我们什么也不能干。干什么事都不能随心所欲,我们不能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因此,必须任命一个委员会,但不是由15名成员组成,因为那样不能代表拿骚的所有单位,所以每个单位出2名代表要好一些,可能的话,明天就去找赫尔佐克和内阁。议院要到下星期五才开会,现在重要的问题是,它是否又恢复每周开会。此外,我们必须考虑到,如果代表团此行一无所获,那该怎么办?格劳博士提议,拿骚的左派应当领导人民。但是,话根本不能这么说。谁算是左派,我们不知道,这里并没有指特定的人。我们不能决定,也不允许决定一比如要在3月4日——开往威斯巴登,因为如果我们作出这种决定,那么,今天晚上在威斯巴登就会尽人皆知,而明天普鲁士人就会进驻那里。所以,我们任命一个由7名成员组成的全邦委员会是有必要的,旨在为实施这些决议采取措施,而且它可以在全邦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而敌人却无从知道我们的意图;敌人打的是暗牌,如果我们打明牌,就会输牌。因此,我们必须挑选那些我们深信能完成我们的事业、能对我们负责的人。在这里,讨论实施决议的方法,是不切实际的。我是老革命了,曾经历过多次革命,并且知道,如果公开说明实施这些决议的方法,那将一事无成。
  主席朗格的提案的第一部分,即“委托办公室起草三份呈文(一份呈交拿騷议院,一份呈交内阁,一份呈交赫尔佐克)”一事提交会议表决,并被通过。
  沙佩尔提议对朗格的提案的第二句话加以修改,认为应选举一个由56人组成的代表团,这个提案获得通过。〔……〕
  卡·沙佩尔的提案说:“会议任命一个由7名成员组成的全邦委员会,从今天起就举行会议,为实施我们的决议采取必要措施。”
  我首先提出附议迈耶尔博士的提案的问题。迈耶尔先生收回了自己的提案并赞同卡·沙佩尔的提案,我对卡·沙佩尔的提案也表示支持。(获得支持)
  沙佩尔说,同胞们!我刚才已向你们阐明了理由,为什么这个全邦委员会是必要的,为什么它不应当公开辩论为实施我们的决议采而取的必要措施。尽管现在正是我们变言论为行动的时候,但是我们采取什么方式,不必让反对我们的那些人知道。〔……〕
  主席将卡·沙佩尔的提案提交会议表决,该提案获得通过。
  沙佩尔说:同胞们!主席先生征求我的意见,应当用什么方式选举这个全邦委员会,我认为可以用两种方式来选举:或者先提出提案,对它进行表决,或者委托办公室提出14名候选人,其中得选票最多的7名当选。这一选举非常重要。〔……〕
  沙佩尔说:我完全赞同朗格博士刚才提出的意见。[1]左派成员深得爱自由的拿骚人民的信任。他们在威斯巴登,正因为他们在那里,所以,最适合进行我们的事业。我希望并相信,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我们大家都能要求这7人执行我们的决议。〔……〕[2]
  沙佩尔说:同胞们!你们现在选出了全邦委员会,我请你们牢记这个名字,如果这些同胞不执行我们的决议,他们将受到人民的审判。(好极了,太棒了!)〔……〕


摘要

《威斯巴登陪审法庭就魏因巴赫指控校对员和语言教师卡尔·沙佩尔犯有叛国罪、
污辱国王陛下、污辱普鲁士国王和亲王罪的辩论0850年2月8—15日)》1850年
威斯巴登版,第70—71、97—99、100、102、103页




[1] 有人提议,会议应提出21名成员。从中选出7名委员会委员,针对这个提案朗格代表提议:7个委员会委员从拿骚议院的左派中选举产生。

[2] 接着便从出席伊德施坦代表大会的左派议员中选举产生了7人委员会。


注释

[191] 1849年6月10日,为组织黑森一拿骚的维护帝国宪法的斗争,在威斯巴登附近的伊德施泰因举行了一次地方代表大会。大会筹委会于6月5日就发出号召,要求黑森一拿騷的每个村镇都选派5名代表参加伊德施泰因代表大会。同时,邀请他们参加6月9日在伊德施泰因举行的预备会议。卡尔·沙佩尔是从科隆来到威斯巴登的,早在革命开始时,他就已在那里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进行活动并建立了一个工人联合会。他参加了伊德施泰因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同时被威斯巴登“维护人民权利协会”推选为出席伊德施泰因代表大会的代表。沙佩尔还是纲领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在伊德施泰因代表大会上,沙佩尔是主要发言人之一。根据他的提议,会上选出了一个由7名代表组成的地区委员会,此外还选出了向公爵提交纲领的由56人组成的代表团。
  1849年6月13日,沙佩尔和伊德施泰因代表大会的其他组织者相继被捕。1850年2月8日至13日,在威斯巴登对他和其他被告进行了审判,审理了伊德施泰因事件。由于代表大会的发言被一名与会者作了速记记录,并在庭审期间被宣读,所以这个速记记录又被收人了公开发表的庭审记录。——677

[192] 在1849年6月9日的预备会议上通过了纲领草案第1条,全文如下:“我们认为,德国制宪国民议会就是国民议会,它的决议具有绝对约束力。”沙佩尔对此提出了下列补充意见,在“制宪国民议会”一词后面应加上“在斯图加特,不论成员多寡”的字样。这一修改意见没有获得通过,但是,第1条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最后改成:“我们认为,德国制宪国民议会就是国民议会,它的决议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国民议会不论设在哪个城市,都是我们的最高机构。”——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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