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7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0-1871)

1871年


总委员会会议[1]

1871年10月2日举行【376】



  公民荣克主持会议。
  出席委员:公民阿普尔加思、巴斯特利卡、布恩、德拉埃、埃卡留斯、恩格斯、弗兰克尔、黑尔斯、哈里斯、埃尔曼、荣克、列斯纳、罗赫纳、马丁、勒穆修、马克思、麦克唐奈、米尔纳、罗奇、罗沙、普芬德、吕尔、赛拉叶、施穆茨、泰勒、泰斯、唐森。
  宣读并批准了前三次会议的记录,公民哈里斯就书记[2]寄给《雷诺新闻》的一封证实钱已收到的信问兰贝斯是否存在一个支部。
  书记简短地回答说“不存在”,并且宣布会议第一项议程是研究选举公民阿夫里亚尔和卡梅利纳为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
  公民马克思认为,这个问题应在总委员会讨论了代表会议的报告后再进行研究,因为代表会议有一项建议,指出总委员会应该对增添委员人数有所限制。【377】
  公民泰斯说,曾经说过,代表会议不干预总委员会的组织情况,因此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总委员会不应理睬代表会议,而应该照常进行选举。
  公民马克思认为,在进行任何新的选举之前,总委员会应该先听取代表会议的建议。
  公民恩格斯说,总委员会已开始进行改组,部分书记已经选出,他认为,应先选出其余的书记,再进行任何其他的事情。
  公民巴斯特利卡说,这个建议提得很适时,既然对这两名候选人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他认为总委员会应该立即决定,它是否有权选举他们。
  公民马克思指出,这不是有权无权的问题,而是怎样履行手续的问题;如果坚持要进行选举,那就必然要提出代表会议的决议问题。
  公民埃卡留斯说,他同意公民恩格斯的意见,他认为应先任命所有书记,再进行任何其他的事情。
  公民巴斯特利卡说,这个问题不是他提的,而是书记在宣读会议记录时提的。他提议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公民泰斯附议。
  公民赛拉叶同意讨论这个提议,但他认为应该传达一下代表会议的决议,因为动议者和附议者在听到这些决议后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意见。
  公民埃尔曼说,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像负责人员的选举等,他认为这些事应该在选举新委员之前做好。
  公民哈里斯认为,总委员会甚至应该在选举负责人员之前听取代表会议的报告。
  公民布恩问,代表会议是否以某种方式干涉了代表会议[3]
  公民恩格斯提议,公民埃卡留斯附议,在进行其他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进行负责人员的选举。通过。
  公民埃尔曼说,他收到一封比利时的来信,说布鲁塞尔有一个人试图招募一些铜匠到格拉斯哥去工作。只要这不会造成什么危害,工人们是愿意应招的;他们想在受雇之前了解一下那里是否发生了什么纠纷或罢工,因为他们不愿充当别人的工具。
  决定由书记立即给格拉斯哥的公民布莱尔发个电报,询问一下情况。此事当即办理。
  公民布恩提议,公民麦克唐奈附议,公民恩格斯任西班牙书记。
  公民泰斯提议由公民巴斯特利卡担任此职,但因巴斯特利卡拒绝当候选人,公民恩格斯得到一致同意。
  公民马克思提议,公民列斯纳附议,公民麦克唐奈任爱尔兰书记。一致通过。
  公民罗沙提议,公民恩格斯附议,公民埃尔曼任比利时书记。一致通过。
  公民弗兰克尔提议,公民列斯纳附议,公民埃卡留斯任美国书记。
  一致通过,也有人提公民哈里斯,但他拒绝当候选人。
  公民赛拉叶提议,公民恩格斯附议,公民瓦扬任美国的法语支部书记。一致通过。
  公民马克思说,公民扎比茨基已经回到加里西亚岛,但是,他曾授权总委员会在他的继任人被任命之前仍以他的名字作波兰书记。因此,同意在另一个波兰人接任这一职务以前暂时保留他。
  公民荣克由公民马克思提议,公民黑尔斯附议,任瑞士书记。一致通过。
  公民黑尔斯提议,公民列斯纳附议,公民罗沙任荷兰书记。一致通过。
  公民布恩提议,待公民科恩从纽卡斯尔回来后再选举丹麦书记。但在听了情况说明后【378】,他撤销提议并建议由公民莫特斯赫德任丹麦书记。
  公民泰勒附议。一致通过。
  俄国
  公民恩格斯提议,公民罗奇附议,任命公民马克思为该国书记。他们说这是俄国支部的希望,提议得到一致通过。
  公民荣克问宴会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他已经用总委员会的基金支付了这笔花销,应该为抵偿这笔钱采取一些措施。
  同意参加宴会的人每人交5先令;据估计,这样就可以抵偿除买酒以外的全部开支。
  公民罗沙提议,公民赛拉叶附议,由总委员会偿付上述差额4镑5先令。一致通过。
  公民马克思建议总委员会应为每次会议确定一个必须遵守的议程。代表会议的报告绝对有必要讨论。共同章程【379】需要重印,有许多事情都不能拖延了。
  公民埃尔曼说,信件在每次会上都应该宣读,应该规定一个开始工作的固定时间。
  公民恩格斯说,花时间宣读所有的来信是不值得的,[但]只应该宣读有重要内容的信件。
  公民巴斯特利卡想撤销他关于阿夫里亚尔和卡梅利纳的提议[4],因为它已在一些站不住脚的借口下被一再推后,不予讨论。
  公民恩格斯要求他收回“站不住脚的借口”的说法。总委员会从未利用站不住脚的借口做过什么事情。
  公民巴斯特利卡说,他用这个词不是像公民恩格斯所理解的那样,而是指那些做法很荒唐。先是说应该研究这个问题,后来又说应该推迟,现在又提议确定一个完全不同的议程。
  公民布恩说,最好举行一次“特别的、非常的”会议对一些紧急事情进行研究。他提议总委员会于本月7日星期六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代表会议的报告。
  公民米尔纳附议,一致通过。
  公民赛拉叶提请大家注意,公民罗班虽然知道这次会要讨论他的信,却没有来参加。他建议在下星期的会上重新提出此事。
  委员会于11时45分休会。
主席 海·荣克
书记 约翰·黑尔斯





[1] 本日记录由黑尔斯记在会议记录本第295-299页上。

[2] 黑尔斯。

[3] 显然应为“总委员会”。

[4] 见本卷1871年9月12日总委员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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