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8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1-1872)

丹麦国际会员在土地问题上的立场

恩格斯在1871年12月5日总委员会会议上的报告[1]



  我们收到一份来自丹麦的报告,主要谈的是农业工人的状况和在他们中的宣传鼓动。丹麦只有两个正式的政党,一个是代表资本家阶级的“学理主义者”的党,另一个是自称为“农民之友”的党,他们代表着包括土地贵族和大农民私有者在内的土地占有者。他们还自称代表农业工人,可是不用说却从来没有为他们办过一件事。因为丹麦贵族比较软弱,所以大租佃者构成了“农民之友”党的大多数。小农场主和农业工人迄今一直处在他们的领导下,尽管这些人中间也有少数代表选入议会,但他们的行动受大租佃者的影响,他们被大租佃者纯粹当做工具来使用。
  国际的目的是要使小农和农业工人不再依附于靠他们的劳动而发财致富的人,国际正在努力把他们组织成为一个不同于所谓的“农民之友”、而和城镇工人紧密团结的独立的政党。这个新的农业工人的党将以巴塞尔代表大会关于土地国有化的决议[2]作为自己行动的基础。

  我们的哥本哈根的机关报《社会主义者报》说:“土地是人民的共同财产,人民应当共同耕种土地,享受共同的产品,并将剩余部分〈地租〉交给国家,用于共同的目的,这已越来越成为公认的真理。”

  但是,丹麦的土地主要是每人占有50英亩到100英亩好地的、人数众多的农民私有者的财产,不可能立即没收这么一大批人的土地。因此提出了一个对租佃者和农业工人都很有好处的计划,这就是建立由租佃者和农业工人组成的农业合作社,共同耕种目前由他们各自耕种的土地。这样,中小型农场就将为拥有500英亩甚至更多的土地的农场所代替,从而就能够采用农业机具,利用蒸汽力和在小规模经营农业时无法利用的其他现代化的改良措施,所需的资产可以用每个合作社的土地作为抵押向国家借贷。这些建议必然都是最起码的;但是它们看来却很适合农村居民目前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同时始终坚持宣传土地国有化是运动的最终目的,将大大有助于打破大土地所有者在教区牧师、乡村教师和政府官吏帮助下使农业工人至今所处的那种政治依附状态。


载于1871年12月9日《东邮报》第167号

原文是英文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4卷第560-561页





[1] 看来这是1871年12月5日作的报告,没有记入会议记录。恩格斯在作此报告时使用了丹麦联合会委员会的报告和路易·皮奥在《社会主义者报》(So-cialisten)上的文章;恩格斯的报告发表在1871年12月9日《东邮报》第167号关于这次总委员会会议的报道中。——229

[2] 1869年9月10国际巴塞尔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对布鲁塞尔代表大会(1868年)已经通过的主张土地公有的决议加以肯定。巴塞尔代表大会决议如下:“(1)社会有权废除土地私有制并把它变为公有制。(2)有必要废除土地私有制并把它变为公有制。”(见《国际工人协会第四次年度代表大会的报告,1869年9月6—11日于瑞士巴塞尔》总委员会1869年伦敦版第26页)——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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