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艾瑞克·霍布斯鲍姆 -> 《帝国的年代:1875~1914》(1987)

第六章 挥舞国旗:民族与民族主义



  快逃,祖国来了。

    ——意大利农妇对其子说

  他们的语言已变得复杂,因为他们现在已经识字。他们读书,或者至少学习从书中获取知识。文学语言的词汇和习惯语法以及拼字所产生的发音,往往战胜地方语言的惯用法。

    ——威尔斯,1901年

  民族主义攻击民主政治,破坏反教权主义,与社会主义斗争并逐渐损害和平主义、人道主义和国际合作主义……它宣称自由主义的方案已告终结。

    ——罗柯(Alfredo Rocco),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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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阶级政党的兴起是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副产品,则民族主义在政治活动中的兴起则是另一个。民族主义就其本身而言,显然不是新鲜事(参看《革命的年代》、《资本的年代》),可是,在1880—1914年间,民族主义却戏剧化地向前大大跃进,而其意识形态和政治内容也都发生了改变。这个词汇本身便说明了这些年的重要性。因为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在19世纪末首次出现之际,是用来形容若干法国和意大利的右翼思想家群体。这些群体激烈地挥舞国旗,反对外国人、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而支持其本国的侵略性扩张,这种扩张,行将成为这些运动的特色。也就是在这段时期,《德国至上》取代了其他竞争歌曲,而成为德国事实上的国歌。虽然民族主义一词最初只是形容这个现象的右翼说法,它却比1830年以来欧洲政治家所采用的笨拙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y)一词更为方便,因此,它遂逐渐被用于所有以“民族奋斗目标”为政治活动极至的那些运动,亦即所有要求自决权的运动,也就是促成某一民族群体形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运动。在本书所述时期,这种运动的数目,或自称是代表这项运动发言的领袖人数,以及其政治重要性都有显著增加。
  各式“民族主义”的基础都是一样的,即人民愿意在情感上与“他们的民族”认同,并以捷克人、德国人、意大利人或任何其他民族的身份,在政治上进行动员。这种自发情绪是可以在政治上加以利用的;而政治的民主化,尤其是选举,则提供充分动员它们的机会。当国家在进行这类动员时,它们将这种情绪称为“爱国心”;而出现在已经确立的民族国家中的原始“右翼”民族主义,指的乃是政治极右派对爱国心的垄断,他们可藉此将所有异己归类为某种叛国者。这是一种新现象,因为在19世纪大半时期,一般人是将民族主义与自由激进运动混为一谈,与法国大革命的传统混为一谈。除此之外,民族主义并不特定和政治光谱上的某个颜色认同。在那些尚未建立自身国家的民族运动中,有些是与右翼或左翼认同,有些则对右翼和左翼都漠不关心。事实上,如前所述,有些运动(颇为有力的运动)虽然实际上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动员男男女女,但却是意外造成的,因为其主要诉求是社会解放。虽然在这一时期,民族认同显然已是,或已变成各国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若说民族诉求与任何其他诉求是矛盾的,那就不对了。民族主义的政客和其对手,自然是会支持一种诉求排除另一种诉求,好像戴了一顶帽子之后便不能同时戴另一顶帽子。但是,历史事实却非如此。在本书所谈论的这个时期,一个人大可同时是具有阶级意识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分子和爱尔兰爱国主义者。康诺利(James Connolly)便是代表之一。1916年,康氏因领导都柏林的复活节起义(Easter Rising)而遭处决。
  不过,在实行群众政治的国家当中,由于诸多政党必须争取同一群支持者,它们当然必须做出彼此互斥的选择。
  以阶级认同的理由诉诸其可能支持者的新劳工阶级运动,很快便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它们发现——如在多民族区域常见的情形——自己正在与下面那种政党竞争,那种政党要求劳工阶级和可能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们是捷克人、波兰人或斯洛文尼亚人而支持它们。因而,新兴劳工阶级运动一旦真的成为群众运动,它们便立刻全神贯注在“民族问题”上。几乎每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从考茨基和罗莎·卢森堡,经过奥地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到列宁和年轻的斯大林(Stalin)——在这一时期都曾参与有关这个主题的热烈辩论,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的急迫和重要。
  在民族认同成为政治力量的地方,民族主义构成了政治活动的底层。即使当它们自称是特别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时,它们五花八门的表示也使其极不容易分辨。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民族认同在本书所述时期无疑更为普遍,而政治活动中的民族诉求重要性也日渐增加。然而,更重要的无疑是政治民族主义内部的一组主要变化,这组变化将对20世纪造成深远影响。
  这组变化有四个方面必须一提。第一,如前所述,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现及其被政治右翼所接收。这点将在二次大战期间的法西斯主义身上得到极端表现,法西斯的意识形态便根源于此。第二,与民族运动发展上的自由阶段相当不同,它是假设涵括独立主权国家之形成的民族自决,不仅适用于那些证明其本身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具有生存能力的民族,也适用于任何自称为一个“民族”的群体。1857年时,在19世纪民族主义伟大先知马志尼的构想中,“民族的欧洲”包括12个相当大的实体(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而第十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威尔逊总统(President Wilson)的民族自决原则出现了26个国家(如果将爱尔兰包括在内便是27个)。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便说明了新旧假设之间的不同。第三,是人们愈来愈倾向于假设:除了完全的国家独立之外,任何形式的自治都无法满足“民族自决”。在19世纪的大半时间里,对于自治权的要求大多不曾想到这一点。最后,当时出现一种用种族以及尤其是用语言来界定民族的趋势。
  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有某些主要位于西欧的政府自认为它们可代表“民族”(例如法国、英国或者新建立的德国和意大利),也有某些政府虽然以别的政治原则为根据,也因它能代表其居民的主要成员而被视为某种民族(沙皇便是这样,它以同时是俄罗斯和东正教统治者的身份,享有大俄罗斯民族的效忠)。在哈布斯堡王朝以及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他国家内部的无数民族,并不曾构成严重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在德国和意大利政府建立之后。当然,波兰人从不曾放弃复兴遭俄、德、奥瓜分的独立波兰。英国中的爱尔兰人亦然。当时也有各种民族群体,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居住在他们十分想要隶属的国家和政府疆界之外。不过他们之中只有某些造成政治问题,比方说1871年被德国兼并的阿尔萨斯—洛林(Alsace-Lorraine)居民。(1860年被统一不久的意大利政府让给法国的尼斯〔Nice〕和萨伏伊〔Savoy),并没有表现出明显不满。)
  无疑,自19世纪70年代起,民族主义运动的数目增加了许多。不过事实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40年间,在欧洲所建立的新民族国家,比德意志帝国形成前40年间所建立的要少得多。而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40年间所建立的国家,如保加利亚(1878年)、挪威(1907年)和阿尔巴尼亚(1913年),也不具有什么重要性。(1830-1871年间建立或为国际所承认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希腊、塞尔维亚和罗马尼亚。所谓1867年的“妥协方案”〔Compromise),也等于是由哈布斯堡王朝授予匈牙利广泛的自治权。)如今,不仅是芬兰人和斯洛伐克人这些此前被认为是“不具历史”的民族(也就是,以前从未拥有独立国家、统治阶级或文化精英的民族)在进行“民族运动”,而且像爱沙尼亚人(Estonians)和马其顿人(Macedonians)这类除民俗学热中者外,此前几乎根本无人过问的民族,也开始兴起“民族运动”。而在久已建立的民族国家中,区域性的人口现在也开始在政治上以“民族”的身份动员。比方说,19世纪90年代,威尔士在一位本地律师劳合·乔治的领导下组织了“青年威尔士”(Young Wales)运动,我们在下面将会再谈到劳合·乔治;又比方说,1894年时,西班牙成立了一个“巴斯克民族党”(Basque National Party)。而几乎同时,赫茨尔(Theodor Herzl)则在犹太人中间发动了犹太复国运动(Zionism),在此之前,犹太人对于它所代表的那种民族主义一无所知。
  这些运动通常都声称是为某个民族说话,可是其大多数都尚未得到它们所欲代表的民族的多数支持。不过,大规模的向外移民赋予更多落后群落成员强烈的怀乡诱因,使他们想与他们遗留下来的事物认同,并接纳新的政治构想。不过,大众确实愈来愈认同于“民族”,而对许多政府和非民族主义的竞争对手而言,民族主义的政治问题恐怕已愈来愈不容易处理。或许,大多数19世纪70年代早期的欧洲局势观察家都认为:在意大利和德国完成统一,以及奥匈帝国达成妥协之后,“民族原则’’大致不会像以往那么具有爆炸性。甚至,当奥匈帝国当局被要求在其户口调查中加入一项对语言的调查时(这是1873年国际统计学大会〔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Congress)建议的),他们虽不是很热中,却也没有拒绝。然而,他们认为应该给一点时间,让过去10年间激烈的民族倾向冷却下来。他们非常有把握地假定,到1880年再度举行户口调查时,这种倾向便会冷却下来。可是他们却大错特错了。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来,重要的不是当时的民族奋斗目标在各个民族中所得到的支持程度,而是民族主义的定义和纲领的改变。我们现在早已习于用人种和语言来定义民族,因而忘记了这个定义基本上是19世纪晚期发明的。我们不需详细讨论这件事,只需要记住:在1893年盖尔联盟(Gaelic league)成立一段时间之后,爱尔兰运动的理论家才开始将爱尔兰民族奋斗的目标和对盖尔语的维护连为一体;而一直到同一时期,巴斯克人才以其语言(而非其历史上的宪法特权)作为其民族独立的根据;并且,关于马其顿人是不是与保加利亚人比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人更为相像的热烈辩论,在决定马其顿人应与这两个民族中的哪一个结合上不具任何重要性。至于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的那些犹太人,他们更进一步主张犹太民族和希伯来文(Hebrew)是同一回事,然而,自从被巴比伦人(Babylonian)拘留之日起,再也没有任何犹太人真的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希伯来文。它是在1880年才被人发明为日常用语(与神圣和仪式语言或博学的国际混合语言有别),而当时发明的第一个希伯来文词汇,便是“民族主义”。而犹太人之所以学它,是把它当作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标记,而非沟通工具。
  这么说并不表示在以前语言不是一个重要的民族问题。它是若干民族识别的标准之一,而一般来说,它愈不显著,一个民族的民众与其团体的认同便愈强烈。语言并不是那些只把它当作沟通工具者的意识形态战场,因为单是要把它运用在控制母亲和子女、丈夫和妻子,以及邻居之间的交谈语言上,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当时,大多数犹太人实际上所说的语言是意第绪语(Yiddish:犹太人使用的国际语),在非犹太复国主义的左派采用这种语言之前,它几乎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重要性。而大多数说它的犹太人,也不在乎许多官员(包括奥匈帝国的官员)甚至拒绝接受它是一种独立的语言。上百万人选择成为美国的一分子,美国显然没有单一的民族基础,而他们之所以学英语是为了必需或方便。他们努力地使用这种语言,并不是为了任何与民族灵魂或民族延续有关的基本原理。语言的民族主义,是书写和阅读的人所创造的,不是说话的人所创造的。而那些可从中发现其民族基本性格为何的“民族语言”,往往是人为的。因为,它们必须由地方性或区域性方言——由无文字的实际口语所组成——的拼图玩具中,将这些方言加以编汇、标准化、均质化和现代化,以供当代人和文学之用。古老民族国家或知识文化的主要书写语言,很久以前便经历过这个编纂和更正的阶段:德文和俄文在18世纪,法文和英文在17世纪,意大利文和卡斯蒂利亚(Castile:西班牙中部以及北部地区)语甚至更早。对大多数语言群体较小的语言来说,19世纪是“大师”辈出的时期,这些大师确立了其语言的词汇和正确用法。对若干语言——如加泰罗尼亚语(Catalan)、巴斯克语和波罗的海语等——来说,大师的时代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
  书写语言与领土和制度具有密切、但非必然的关系。以“民族意识形态和纲领的标准模式”自命的民族主义,基本上是领土性的,因为它的基本模范是法国大革命的领土国家,或至少接近于可对其清楚划定的疆界和居民进行全盘政治控制的国家。在此,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又是个极端例子,因为它显然是一个假借的计划,在几千年来赋予犹太民族“永久性、凝聚力和不可毁灭之标志”的实际传统中,并没有先例,与它也没有根本上的关联。这项运动是要求犹太人去取得一片当时已被另一个民族占领的领土(对赫茨尔来说,这片领土甚至和犹太人不必有任何历史关联),以及说他们已有几千年不说的语言。
  这种民族与特定地域的认同,在大规模迁徙的世界(甚至在非迁徙性的世界)的大部分地区,都造成了许多问题,以致另一种民族的定义也被发明出来,尤其是在奥匈帝国和散居的犹太人中间。在这种定义中,民族不被视为是“一群居民所附着的一块特殊土地”所固有的,而被视为“自以为属于一个民族的一群男男女女”所固有的,不论他们碰巧住在哪儿都一样。这些男男女女皆享有“文化自治权”。支持“民族”地理论和人文论的人,便这样被锁定在激烈的争执之中,特别是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里面,以及犹太复国主义者和亲纳粹派之间。这两种理论都不十分令人满意,不过人文论比较无害。无论如何,它不曾让它的支持者先创造一片领域,而后再将它的居民塞进正确的民族形状中去;或者,套用1918年后新独立的波兰领袖毕苏斯基(Pilsudski)的话:“国家造成民族,而非民族造成国家。”
  根据社会学理论,非领土派几乎无疑是对的。“非领土”指的并非男男女女(增减少数几个游牧或散居的民族)不牢牢地附着于他们称为“家园”的那块土地,尤其当我们想到:在历史上的大半时间内,绝大部分的人都属于植根最深的人——靠农业为生的人。但是,那块“家乡领域”并不等于现代国家的领域,正好像现代英文’fatherland”(祖国)一词中的“father”(父),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时的“乡土”(homeland)是彼此具有真正的社会关系的人类的真实群落所在地,而非在成千万人口(今日甚至成亿人口)当中创造“某种连结”的虚构社会。词汇本身便可证明这点。西班牙文中的“patria"(家园、祖国),一直到19世纪后期才与西班牙具有同样大小的范围。’18世纪时,它还只是指一个人出生的地方或市镇。意大利文中的“paese”(乡或国)和西班牙文中的“pueblo"(民),也仍然可以意指一个村落或国家的领域或居民。(德国电视连续剧《家园》〔Heimat〕的力量,正是在于结合剧中人物对“小祖国”亨斯鲁克山(Hunsrtick Mountain)的经验与其对大祖国德国的经验。)民族主义和国家接掌了亲属、邻居和家园,其所造成的区域和人口规模使它们成为隐喻。
  但是,人们所习惯的真正群落,如村庄和家族、教区、行会、会社等等,因为显然不再能像以前那样涵盖他们生活中大多数可能发生的事情,因此步向式微。随着它们的式微,它们的成员感到需要以别的东西来取代它们。而虚构的“民族”共同体正可填满这一空白。
  它无可避免地附着在19世纪典型的现象——“民族/国家”——之上。因为就政治而言,毕苏斯基是对的。固定不仅造成民族,也需要造成民族。政府通过普通但无所不在的代理人——由邮差和警察到教师和(在许多国家的)铁路员工——而直接向下接触到其境内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它们可以要求男性公民(最后甚至要求女性公民)积极地投入国家。事实上,便是他们的“爱国心”。在一个愈来愈民主的时代,政府官员不能再依靠传统社会阶级较低的人服从阶级较高的人的稳定秩序,也不能再依靠传统宗教来确保社会服从。他们需要一个团结国民的办法,以防止颠覆和异议。“民族”是各个国家的新公民宗教。它提供了使所有公民附着于国家的黏合剂,提供了将民族国家直接带到每一个公民面前的方法,并可平衡人们对那些“超越政府事物”(如宗教、与国家不一致的民族或人种,或更突出的阶级)的效忠。在立宪国家,藉着选举而参与政治的民众人数愈多,这样的要求则愈有机会提出。
  再者,甚至非立宪国家,如今也珍视那种可以用民族的理由(可发挥民主诉求的效果,但没民主政治的危机),加上他们有责任服从上帝所认可的政府官员的理由,来向其臣民提出诉求的“政治力量”。19世纪80年代,在面临革命的鼓动时,甚至俄国沙皇也开始采取下列那个19世纪30年代就有人向他祖父建议但未获采用的政策,即沙皇的统治不但要以独裁政体和正教原则为依据,也要以民族为依据——承认诉诸俄国人是俄国人这个事实。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所有19世纪的君主都必须穿戴上民族的化装服饰,因为他们之中几乎没有一个是他们所统治国家的本地人。成为英国、希腊、罗马尼亚、俄国、保加利亚,或其他需要君主国的统治者或统治者配偶的那些王子和公主(大半是日耳曼人),为了尊重民族原则,而将他们自己归化为英国人(如维多利亚女王)或希腊人(如巴伐利亚的奥托〔Otto)),进而学习另一种他们在说的时候会带有口音的语言。虽然他们与这个国际亲王工会——或许我们应该说是这个国际亲王之家,因为他们都是亲戚——其他成员的相像度,远比与自己的臣民大得多。
  使国家民族主义甚至更为必要的,是工业技术时代的经济和其公私管理的性质需要民众接受小学教育,或至少具有阅读识字的能力。由于政府官员和公民之间的距离增加,而大规模的迁徙使甚至连母子和新婚夫妇之间也隔着几天或几个星期的路程,遂使19世纪成为口语沟通崩溃的时代。从国家的观点来看,学校还有一个进一步的好处:它可以教导所有的孩童如何成为好臣民或好公民。在电视流行以前,没有任何媒体和世俗宣传可以和教室相提并论。
  因此,就教育来说,在大多数欧洲国家,1870—1914年间乃是小学的时代。就连那些素以良好教育制度闻名的国家,小学教师的人数也大增,瑞典增加了三倍,挪威也差不多。比较落后的国家也开始迎头赶上。荷兰小学生的人数增加了一倍;在1870年前还没有建立公立教育制度的联合王国,小学生的人数则增加了三倍;在芬兰,它增加了十三倍;甚至在文盲充斥的巴尔干国家,小学的孩童数目也增加了四倍,而教师的人数几乎增加了三倍。但是国民教育系统,也就是主要是由国家组织和监督的教育系统,需要以国语教学。教育也和法庭与官僚制度一样(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也是使语言成为国籍主要条件的一大力量。
  国家因而创造了“民族”,也就是民族爱国心,并且至少为了某种目的,特别急迫和热切地创造了在语言上和管理上的均质公民。法兰西共和将小农转化为法国人。意大利王国在“创造了意大利”之后,顺从阿泽利奥(Azeglio)的口号(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五章第二节),尽了最大的努力用学校和兵役“制造意大利人”,结果有成有败。美国规定:懂英语是作为美国人的条件之一,而且自19世纪80年代晚期开始引进基于这种新公民宗教的真实崇拜(在其不可知论宪法下所能拥有的惟一崇拜),其表现方式是在每一所学校中,每天举行向国旗效忠的仪式。匈牙利尽了一切力量想将其多民族的居民转化为马札儿人。俄国坚持将其较小的诸民族俄罗斯化,也就是以俄文垄断教育。而在那些多民族得到相当承认,且允许小学乃至中学以某种别的方言教学的地方(如奥匈帝国),国语仍在高等学府享有决定性优势。因此,非主流民族若能在其国家当中争取到自己的大学,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如在波希米亚、威尔士和佛兰德斯)。
  国家民族主义不论是真实的,或是为方便而发明的(如上述君王的例子),都是一种双刃的战略。当它在动员某些居民的时候,也疏远了另一些居民——那些不属于、或不想属于该国主要民族的居民。简言之,由于它将那些为了某种原因拒绝接受官定语言和意识形态的群落区分开来,遂使得非官方民族的那些民族更容易被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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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许多其他民族不拒绝接受官定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地方,为什么有些民族拒绝接受?毕竟,对于小农来说(而且对于其子女来说更甚),成为一个法国人有相当多的好处。事实上,任何人在他们自己的方言或土语以外能学会另一种主要的文化和升迁用语,都可带来不少好处。1910年时,70%移民到美国的德国人(1900年以后他们来到美国时平均口袋中有41美元),已成为会说英文的美国公民,虽然他们显然不想停止说德语,也不曾放弃德国式的感情。(平心而论,很少有几个州真的尝试打断少数语言和文化的私生活面,只要它不向官定“国家民族”的公开优势挑战即可。)除了宗教、诗歌、社群或家庭感情以外,非官定语言很可能无法与官定语言竞争。虽然今日我们可能不容易相信,但是在那个进步的世纪,的确曾有一些具有强烈民族情感的威尔士人,承认他们古老的凯尔特语地位较低下,甚至有些人想要为它进行安乐死。(这个名词是1847年在国会讨论威尔士教育的委员会上,一个作证的威尔士人说的。)当时有许多人不仅选择由一个地区迁徙到另一个地区,也选择由一个阶级转换到另一个阶级,而这样的迁移很可能意味国籍的改变,至少是语言的改变。中欧满是拥有斯拉夫姓氏的日耳曼民族主义者,也满是其姓名乃照德文字面翻译或修改斯洛伐克姓名而成的马札儿人。在这个自由主义和充满流动的时代,美国和英语并非惟一发出公开邀请的国家和语言。而乐于接受这种邀请的人很多,尤其是当他们事实上不需要因此而否认其渊源时为然。在19世纪大半时期,“同化”(assimilation)绝不是一个坏字眼,它是许多人想要做到的一件事,尤其是那些想要加人中产阶级的人。
  某些民族中的某些人之所以拒绝“同化”,一个明显的原因是他们没有被允许成为官方民族的完整成员。最极端的例子是欧洲殖民地的土著精英,他们被施以其主子的语言文化教育,以便可以代表欧洲人管理殖民地居民,但是显然欧洲人不以平等态度对待他们。在这一点上,迟早会爆发冲突,尤其是因为西方教育实际上提供了一种明确表达其要求的具体语言。1913年,一位印尼的知识分子用荷文写道:为什么荷兰人期望印尼人庆祝荷兰人从拿破仑统治下解放的一百年纪念?如果他是一个荷兰人,“我不会在一个其人民独立被偷窃的国家,张罗独立的庆典。”
  殖民地的民族是一种极端情形,因为从一开始起,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的种族优越感,任何程度的同化也不能将黑皮肤的人变成“真正的”英国人、比利时人或荷兰人,即使他们和欧洲贵族一样有许多财富、有高贵的血统和对运动的品位——许多在英国接受教育的印度土王便是如此。可是,即使是在白人的范围内,表面与实际之间仍有显著的矛盾:他们一方面对任何证明他有意愿和能力加入“国家民族”之人提供无限制的同化机会,另一方面却又拒绝接受某些群体。对于那些在当时根据仿佛高度合理的理由,假设同化的范围可以并不遥远的人来说,这种矛盾更是戏剧性,这些人就是西化的、有教养的中产阶级犹太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发生在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一名法国犹太籍参谋的受害事件),会不仅在犹太人中间也在所有自由主义者之间,造成这么不成比例的恐怖反应,并且直接导致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兴起。
  1914年以前的半个世纪,是著名的仇外时代,因而也是民族主义者的反动时代。因为,即使不说全球性的殖民主义,这也是一个大规模流动和迁徙的时代,尤其是在大萧条那几十年,也是充满社会紧张的时代。就拿一个例子来说:到了1914年时,大约有360万人(几乎是总人口的15%)已经永久离开了休战时期的波兰领土,其中还不包括每年50万的季节性迁徙者。由此而产生的仇视外人心态,不是来自下层社会。它最始料未及的表示,那些反映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表示,是来自根基稳固的中产阶级。这些中产阶级实际上永远不大可能遇见纽约下东城的定居者,或住在萨克森收割-EX棚里的人。韦伯虽然是有不存偏见的德国资产阶级的学术眼光,可是他也逐渐对波兰人产生了强烈敌意(他正确地指控德国地主大批进口波兰人充当廉价劳工),并因此在19世纪90年代参加极端民族主义的泛日耳曼联盟(Pan-German League)。美国对于“斯拉夫人、地中海民族和犹太人”的种族偏见,实见于当地的白人中间,尤其是信仰新教、以英语为母语的资产阶级中、上层人士。这些人,甚至在这一时期,已发明了他们的本土英雄神话:那些在广漠西部行侠仗义的盎格鲁—撒克逊牛仔(幸而未组成协会)——神话中的广阔天地与大城市膨胀中的危险蚁丘,真有天壤之别!(三位代表这个神话的美国东北部精英,是威斯特〔Owen Wister〕,他在1902年出版了《弗吉尼亚人》〔The Virginian〕;画家雷明顿〔Frederick Remington)和稍后的狄奥多·罗斯福总统。)
  事实上,对这些资产阶级来说,贫穷外国人的拥人,既加剧了也象征着人数日增的都市无产阶级所引起的诸多问题,这些人结合了国内外“野蛮人”的特征,这些特征似乎行将淹没高尚者的文明(参看第二章)。他们同时也凸显出社会在应付急速变化的各种问题上的明显无能,以及新群众不可原谅地未能接受旧有精英的优越地位,而这种情形尤以美国为最。波士顿是富有而且受过教育的白种、盎格鲁—撒克逊裔、信奉新教的传统资产阶级的中心,而限制移民联盟(Immigration Restriction League)正是于1893年在波士顿成立的。在政治上,中产阶级的仇视外人,几乎可以确定比劳动阶级的仇视外人更为有效;劳动阶级的仇外只是反映邻居间的摩擦,以及对压低工资、竞求工作机会的恐惧。不过实际上将外国人排除于劳力市场之外的,是区域性的劳动阶级压力,因为对雇主来说,进口廉价劳工的诱因几乎是不可抗拒。在完全拒绝接纳陌生人的地方,如在19世纪80年代和19世纪90年代实施禁止非白人移民的加利福尼亚州和澳大利亚洲,这种仇外不会造成全国性或社群之间的摩擦;但是,在那些当地社群已遭歧视(如南非的非洲人或北爱尔兰的天主教徒)的地方,它自然很容易加速摩擦。不过,在1914年前,工人阶级的仇视外厶很少发挥实际效用。整体而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际移民,即使是在美国,也只造成出人意料之少的反外国劳工骚动,而在阿根廷和巴西,这类骚动几乎可以说不曾发生。
  不过,进入外国的移民群体,不论他们是否曾遭到当地人的仇视,都很容易生发出强烈的民族情感。这种情感的产生不仅是因为他们一旦离开了故乡村落,便不能再假定自己是一个不需要定义的民族,如波兰人和斯洛伐克人;也不仅是因为他们移人的国家强加给他们的新定义,如美国将此前自以为是西西里人或那不勒斯人,甚至卢卡(Lucca)人或萨勒诺(Salerno)人等移民,全部分类为“意大利人”。这种情感的产生是因为他们需要社群间的互助。除了家人、朋友和这些由故国来的人以外,这些刚迁徙到新奇陌生环境中的人,能期望向谁求助?(甚至在同一个国家之内,每个不同区域的迁徙者也和自己区域的其他迁移者团结在一起。)有谁能了解他?或者更确切地说,有谁能了解她?因为女人的家务领域,使她们比男人更依赖单一语言。在最初的移民社区中,除了类似于教会这样的团体以外,还有谁能使他们成为一个社群,而非一堆外国人?他们的教会即使在理论上是世界性的,实际上却是民族性的,因为它的教士是和教徒来自同一个民族。而且不论他们用什么语言做弥撒,斯洛伐克的教士都需要用斯洛伐克语和教徒说话。于是,“民族”成为人际关系的真正网络,而不仅是一个虚构社会。只因为远离故国,每一个斯洛文尼亚实际上和每一个他所遇见的斯洛文尼亚人都有一种可能的私人关系。
  再者,如果这类移民要在他们所在的新社会以任何方式组织起来,则组织的方式必须允许他们能彼此沟通。如前所述,劳工和社会主义运动是国际主义的,而且像自由主义者一样(参看《资本的年代》第三章第一及第四节),它们甚至梦想一个全人类说单一世界语的未来——在“使用世界语”的小群体之间,这个梦仍然存在。例如,考茨基在1908年时还希望全体受过教育的人最后都会结合为一个使用单一语言的民族群体。可是在当时,他们却面临了巴别塔(Tower of Babel)的问题:匈牙利工厂中的工会,可能需要以四种不同的语言发布罢工命令。它们不久即将发现,民族混杂的部门工作效率较差,除非工作人员已经能以两种语言沟通。劳动阶级的国际性运动,必须是民族或语言单位的合并。在美国,实际上成为工人大众政党的民主党,也必须以“族裔”联盟的形式发展。
  民族迁徙的情形愈甚,造成无根民众彼此冲突的城市和工业发展愈迅速,这些被连根拔起的民众之间的民族意识基础便愈广。因此,就新的民族运动来说,流亡往往是它们主要的孕育期。未来的捷克斯洛伐克总统马萨利克(Masaryk),是在匹兹堡(Pittsburgh)签署捷、斯两族合组国家的协议,因为有组织的斯洛伐克群众基础是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Pennsvlvania)而非斯洛伐克。至于在奥地利被称为鲁塞尼亚人(Ruthenes)的喀尔巴阡山(Carpathians)落后山区居民(1918—1945年间将并人捷克),他们的民族主义除了在移民到美国的罗塞人当中,此外并不具任何有组织的形式。
  移民间的互助和互保,可能有助于其民族的民族主义成长,但却不足以解释它的产生。然而,就移民间的民族主义是以移民对旧日故乡风俗的模糊怀念为基础而论,它无疑与故国正在孕育民族主义的那种力量有相似之处,尤其以较小的民族为然。这就是新传统主义,是一种防御性或保守性的反动,用以抵抗现代化、资本主义、城市工业,以及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扩散,抵抗这些力量对旧日社会秩序所造成的破坏。
  天主教会支持像巴斯克和佛兰德斯人的民族主义运动,以及许多小民族的民族主义运动,这些小民族受到“自由派民族主义”的排斥,在自由派眼中,这些小民族显然是无法变成“有生存能力的民族国家”。教会的支持显然带有传统主义的成分。在这个时期人数急增的右翼理论家,往往发展出对以传统为根据的文化区域主义的喜好,如普罗旺斯(Provence)的本地语言推行运动。事实上,20世纪晚期西欧的分离主义和区域主义运动(布列塔尼语、威尔士语、普罗旺斯语),其思想渊源均来自于1914年前的右派思想。相反,在这些小民族中,资产阶级和新兴无产阶级通常都不喜欢小型民族主义。在威尔士,劳工党的兴起逐渐损害了威胁要接管自由党的青年威尔士民族主义。至于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自然也喜欢大国或世界的市场,而不喜欢小国或区域的狭窄拘束。在俄属波兰和西班牙巴斯克地区(这两个地区的工业化程度远高于该国的平均值),当地资本家对于民族主义的奋斗目标都不热中;而根特那些公开以法国为中心的资产阶级,始终是佛兰德斯民族主义分子痛恨的对象。虽然这种漠不关心并不十分普遍,但它已有力到使罗莎·卢森堡误以为波兰的民族主义不具有资产阶级基础。
  但是,使传统的民族主义分子更沮丧的,是农民这个最传统的阶级对于民族主义竟也只有微弱的兴趣。巴斯克民族党成立于1894年,其目的在于维护所有古风,抵抗西班牙人和无神论工人的侵犯,可是说巴斯克语的农夫对它却不具热忱。像大多数其他这类运动一样,它主要是都市中产或低中产阶级的团体。
  事实上,本书所述时期的民族主义进展,大致是由这些社会中间阶层所带动的现象。因此,当时的社会主义者称它为“小资产阶级的”是颇有几分道理。而它与这些阶层的关系,也有助于解释我们已经谈到的三个新特点:语言上的好战政策,要求组成独立国家而非次等的自治权,以及政治上的转向右派和极右派。
  对于由大众背景中兴起的中下阶级来说,事业和方言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从社会建立在大众阅读书写能力的那刻起,如果他们不想沦入纯粹靠口语沟通的下层社会(偶尔在民俗学博物馆中占有一席之地),则其口语必须多少官方化,以作为官僚政治和教育媒介。大众(也就是小学)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因为它只能用大多数人能够了解的语言。(威尔士语或某种方言或土语禁止在教室使用,曾在地方学者和知识分子的记忆中留下许多创伤。这种禁止不是由于国家具有支配性民族的某种极权主义的要求,而几乎可以确定是由于当政者真正相信:除非以官定的语言教学,否则教育便会有所不足;而一个只懂一种语言的人作为一个公民的能力和其职业前途,都将无可避免地受到妨碍。)以一种纯粹的外来语施教的教育,不论这种外来语是活的还是死的,只适用于精心挑选的少数人,只有这些人花得起相当的时间、费用和气力,去取得对它的纯熟使用。官僚政治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方面因为它决定一个语言的官定地位,一方面也因为在大多数国家中,它是需要阅读识字能力的最大雇主。因而自19世纪90年代起,在奥匈帝国中,关于不同民族混居地区的街名应该用什么语言书写,以及关于特殊助理邮政局长和铁路站长应该由哪一个民族的人来担任,便产生了无穷的琐碎斗争,甚至危及到政治活动。
  但是,只有政治力量才可以改变次要语言或方言的地位(众所周知,所谓次要语言和方言,只不过是没有军队和警察力量作为后盾的语言和方言)。因此,在这个时期考究的语言调查和统计数字背后,隐藏了许多压力和反压力。(比方说,尤其是1910年比利时和奥地利的语言调查和统计数字。)方言的政治要求,便是依靠在这样的调查和统计数字上。因此,至少在部分情况下,每当出现如比利时的情形,即操双语的荷裔比利时人数目显著增加时,或出现如巴斯克的情形,当巴斯克语的使用在迅速成长中的城市几乎消灭时,便会有民族主义者为语言而发起动员。因为只有政治压力可以为在实际上不具竞争能力的语言,赢得作为教育或大众沟通媒介的地位。这一点,也只是这一点,才使得比利时在1870年正式成为一个双语国家,使得佛兰芒语在1883年成为佛兰德斯中学的必修科目。但是,一旦一种非官定语言赢得了官定地位,它便会自动创造出相当可观的具有方言读写能力的政治选民。以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奥地利而论,在它1912年总数480万的中小学学生当中,可能或实际成为民族主义者的比例,显然比在1874年总数220万的中小学学生中来得高,遑论以各种互相敌对的语言进行教学的10万多名新增教师。
  可是,在多种语言的社会,接受以方言传授的教育,并可因这种教育而得到职业升迁的人,或许仍会觉得自己的地位较卑下,或“因社会地位不佳而享受不到大多数人享有的权益”。虽然他们往往可因为比只会说精英语言的势利小人多懂一种语言,而在竞争次要的工作机会时占有优势,可是,他们还是会认为在谋求最高层职位时他们是居于不利地位,而他们这种感受似乎也无可非议。因而,当时有一种压力,要求将方言教学由小学教育延伸到中学教育,最后延伸到完整教育系统的巅峰——方言大学。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可说威尔士和佛兰德斯对于这样一所大学的需求是高度政治性的。事实上,威尔士在1893年成立的国立大学,曾一度是威尔士的第一个,也是惟一的民族机构。那些母语不是官定方言的人,几乎一定会被排除在文化和公私事务的较高范围之外,除非他们会说高级的官定方言;文化和公私事务,一定是以这种方言进行的。总而言之,新的中下阶级乃至中产阶级仍是接受斯洛文尼亚语或佛兰德斯语教育这一事实,凸显了主要奖赏和最高地位仍属于说法语或德语者的现象,虽然这些人不屑去学习次要语言。
  可是,要克服这个固有障碍,却需要更多的政治压力。事实上,所需要的是政治权力。说白一点,就是必须强迫人们使用方言达到某些目的,虽然他们通常宁可使用另一种语言来达到这些目的。匈牙利坚持在教学上要用马札儿语,虽然每一个受过教育的匈牙利人,过去和现在都非常明白,在匈牙利社会中,除了最官僚性的任务以外,至少要懂得一种国际通用语言,是必备的技能。强制性或形同强制的政府压力,是将马札儿语变成书写语言的必要条件,马札儿语在变成书写语言之后,便可在其境内为所有的现代目的效劳,即使在其本土之外没有任何人看得懂。只有政治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政府的力量——可望达到这样的目的。民族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其生计和事业前途与其语言有关的人,不大可能会问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可使其语言发展更为兴盛。
  就这方面说,语言民族主义对于分离是具有内在偏见的。相反,对于独立国家的领土要求,又似乎愈来愈和语言分不开,以致我们看到官方对盖尔语的支持在19世纪90年代介入了爱尔兰民族主义,虽然(或者实际上因为)绝大多数的爱尔兰人显然非常习惯使用英语。而犹太复国主义则复活了希伯来语作为日常用语,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犹太人语言可以使他们建设一个领土国家。我们可以对这种基本上是政治性的制定语言的努力作一些有趣的反思,因为有些将失败(如使爱尔兰人重新改说盖尔语)或半失败(如编制更挪威式的挪威语〔Nynorsk〕),而另一些将成功。然而,在1914年前,它们通常缺乏必要的政府力量。1916年时,实际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希伯来语的人不超过1.6万人。
  但是,民族主义也以另一种方式和中间阶层紧密联系,这种方式也促使它和中间阶层的人士转向政治上的右派。仇视外人一事对于商人、独立工匠和某些受到工业经济进步威胁的农夫,很容易具有吸引力,尤其(再一次)在财政紧迫的不景气时期。外国人逐渐变成资本主义的象征,而资本主义正是瓦解古老传统的力量。因此,自19世纪80年代起流行全西欧的政治反犹太主义,和犹太人的实际数目并没有什么关联。在4000万人口中只有6万犹太人的法国,它的效力最强大;在6500万人口中有50万犹太人的德国,它的效力也不弱;在犹太人占人口15%的维也纳亦然。(犹太人占了布达佩斯人口的四分之一,可是反犹太主义在布达佩斯却不构成政治因素。)这种反犹太运动所针对的是银行家、企业家,以及其他“小人物”眼中的资本主义荼毒者,“美好时代”典型资本家的卡通造型,不只是一个戴高顶丝质礼帽和抽雪茄烟的胖男人,而且他还有个犹太鼻子,因为在犹太人所主导的企业领域中,他们不仅与小商人竞争,同时也扮演给予或拒绝给予农夫和小工匠信贷的角色。
  因而,德国社会主义领袖倍倍尔觉得反犹太主义是“白痴的社会主义”。可是,当19世纪末政治反犹太主义兴起时,最吸引我们注意的不是“犹太人等于资本家”这个公式(在东欧和中欧许多地方,这个等式并非不成立),而是它和右翼民族主义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是由于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该运动有系统地对抗其支持者的潜在或公开的仇外心态,以致对外国人和犹太人的深刻厌恶,在这个群体中往往显得较从前更为可耻。它标示出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在许多大国中的明显右倾,尤其是在19世纪90年代。比方说,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时期,德国民族主义的古老群众组织(许多体操协会),由承继1848年革命的自由主义作风,转为具有侵略性、军国主义和反犹太的姿态。此时,爱国精神的旗帜已成为政治右派的所有物,左派不容易掌握它侗,虽然在有的地方爱国精神和法国的三色旗一样,是认同于革命和人民奋斗的目标。于是,左派人士认为炫耀国名和国旗,可能会有被极右派污染的危险。一直到希特勒上台,法国左翼才重新充分运用激进派的爱国精神。
  爱国精神的转移到政治右翼,不仅是因为它以前的思想伙伴——资产阶级自由主义——陷于一片混乱,也是因为以往显然使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可以配合的那种国际形势,不再有效。一直到19世纪70年代,或许甚至到1878年的柏林会议(Congress of Bedin)为止,国际形势都显示出:一个民族国家的获利,不一定是另一个民族国家的损失。事实上,欧洲地图虽因两个主要的新民族国家(德国和意大利)的创建,和巴尔干半岛上若干小民族国家的形成而改观,可是却没有发生战争或对国际间的国家体系造成不可忍受的破坏。在大萧条以前,像全球自由贸易之类的事情,是为了所有国家的利益(或许对英国好处最多)。可是自19世纪70年代起,这样的宣称听起来已不再真实。而当全球性的冲突再一次逐渐被认为是一种严重、虽然尚未成为迫切的可能时,那种视其他国家简直就是威胁者或牺牲者的民族(国家)主义,便因之得势。
  在自由主义危机中出现的政治右派运动,一方面培育了这种民族主义,一方面也受到它的鼓舞。事实上,最初以新出现的“民族主义者”一词自称的人,往往是那些因战败刺激而采取政治行动的人,例如1870-1871年德国战胜法国之后的巴雷斯(Maufice Barres,1862—1923)和德罗列德(Paul Deroulede),以及1896年意大利可耻地败于埃塞俄比亚之手以后的柯拉蒂尼(Enrico Corradini,1865—1931)。他们所创建的运动(这个运动使一般的字典上出现了“民族主义”一词),在相当程度上是有意反对当时的民主政治(也就是反对议会政治)。在法国,这种运动一直只是聊备一格,比方说,1898年创立的“法兰西行动”(Action Francaise),便迷失在不切实际的君主主义和出言不逊的无趣言谈之中。意大利的这种运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与法西斯主义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政治运动,建立在爱国狂、仇视外人以及愈来愈扩张国土、征服甚至战争行动的理想化上。
  对那些无法精确解释其不满的人而言,这样的民族主义特别能够替他们表达集体的愤恨。一切都是外国人的错。德雷福斯案使法国的反犹太主义有了特殊武器,不仅因为被告是一个犹太人(一个外国人在法国参谋总部干什么?),也因为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替德国当间谍。相反,德国的好国民每当想起他们的国家正遭到其敌对联盟有系统的包围(如他们的领袖常提醒他们的),便吓得战栗不已。与此同时,像其他好战民族一样,英国人已准备好用那股不正常高涨的仇外兴奋情绪,来庆祝世界大战的爆发。这股仇外情绪说服了英国皇室将其日耳曼姓氏改为盎格鲁—撒克逊姓氏——温莎(Windsor)。无疑,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公民,除了少数的国际社会主义者、几个知识分子、国际性商人和国际贵族及王族俱乐部的成员外,都感受到某种程度的爱国狂热。无疑,几乎所有人,甚至包括社会主义者和知识分子在内,都深深浸染了19世纪的种族优越感(参看《资本的年代》第十四章第二节,以及本书第十章),以致他们很容易相信自己的阶级或民族在先天上便较其他人优越。帝国主义只不过是在各帝国的人民间加强这样的诱惑。可是,无可怀疑的是,最热烈响应民族主义召唤的那些人,多半都介于“社会上已有确立地位的上层阶级”与“最下层的农夫和无产阶级”之间。
  对于这个发展中的中间阶层来说,民族主义也具有范围较广、工具性较少的吸引力。它提供了他们作为国家“真正捍卫者”的集体身份(回避他们为一阶级的说法),或者作为(他们非常垂涎的)完整的资产阶级身份申请者的集体身份。爱国心补偿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卑下地位。因此,没有服兵役义务的英国,在1899—1902年的帝国主义南非战争中,其接受召募的工人阶级曲线,完全反映了经济形势,它随失业率而升降;但是中下阶级和白领阶级青年响应召募的曲线,却清楚反映了爱国宣传的吸引力。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军人的爱国心可为他们带来社会报偿。在德国,它为就读中学到16岁(即使未上下去)的男孩,提供了可出任预备军官的机会。在英国,如战争将说明的,甚至连替国家服务的办事员和售货员也可以成为(用英国上层阶级严峻的术语来说)“暂时的绅士”。

3


  可是,19世纪70年代到1914年的民族主义,不只局限于以失意的中产阶级或反自由主义(和反社会主义)的法西斯祖先所诉求的那种意识形态。因为,毫无疑问,在这个时期能够提出或包含全国性诉求的政府、政党或运动,多半可享有额外利益;相反,那些不能或不为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居于不利地位。无可否认,1914年战争的爆发,在主要作战国家激起了真正的(虽然有时是短暂的)大众爱国精神的勃发。而在多民族的国家中,全国性工人阶级运动败给了分解为“以每一个民族的工人为基础”的个别运动。奥匈帝国的劳工和社会主义运动,在帝国尚未崩溃之前便已崩溃了。
  不过,作为“民族运动和挥舞国旗的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与民族性的广泛诉求之间,有一点非常不同。前者看不到国家建立或扩张之后的情形。它的纲领是反抗、驱除、击败、征服、驾驭或淘汰外国人。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事情都不重要。只要能在一个爱尔兰民族、日耳曼民族或克罗地亚民族的独立国家(完全属于他们的国家)中,维护其爱尔兰人、日耳曼人或克罗地亚人的特性,宣布其光荣的未来,或为达到这个目标尽一切牺牲,就足够了。
  事实上,正是这一点使它的吸引力只能局限在下列范围内:热情的理论家和好战者、寻找凝聚力和自我定义的不定形中产阶级、可以将他们所有的不满归罪于罪恶的外国人的群体(主要是挣扎中的小人物),当然,还有那些对那种“告诉公民说有爱国心便够了的意识形态”大表欢迎的政府。
  但是,对大多数人而言,单有民族主义是不够的。矛盾的是,这一点在尚未获得自决的民族的实际运动上最为明显。在本书所论时期,真正得到民众支持的民族运动(并非所有想得到的都能得到),几乎全是那些将民族和语言的诉求与某些更强有力的利害或动员力量(包括古代和现代的)相结合的民族运动。宗教便是其中之一。如果没有天主教会,那么佛兰德斯人和巴斯克人的运动在政治上便会微不足道。没有人会怀疑:天主教信仰赋予受异教统治的爱尔兰和波兰民族主义一种一致性和群众力量。事实上,在这个时期,爱尔兰的芬尼亚勇士团成员(Fenians,最初是一个世俗、事实上反教权的运动,诉诸各种信仰的爱尔兰人)民族主义已成了一大政治力量,其原因在于他们允许爱尔兰的民族主义认同于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人。
  更令人惊异的是,如前所述,那些最初以国际主义和社会解放为主要目标的政党,也发现自己成了民族解放的媒介物。独立波兰的重建,不是19世纪完全致力于独立的无数政党中的任何一个所能领导的,而是由隶属于第二国际的波兰社会主义党完成的。亚美尼亚(Armenian)的民族主义亦然,犹太人的领土民族主义也是如此。建立以色列的不是赫茨尔或魏茨曼(Weizmann),而是俄国人所启发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虽然有些这类政党在国际社会主义中受到批判,因为它们把民族主义远放在社会解放之前,可是这样的批判却不适用于另一些社会主义乃至马克思主义政党,因为后者是在意外之中发现它们代表了特定的国家和地区:芬兰的社会党,格鲁吉亚(Georgia)的孟什维克(Mensheviks),东欧大片地区的犹太人联盟,甚至拉脱维亚绝对非民族主义的布尔什维克党。相反,民族主义运动也觉察到:就算不提出特定的社会纲领,至少也要表现出对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关心,因为这可带给它们不少好处。其中最典型的是出现于工业化的波希米亚——被同受劳工运动吸引的捷克人和日耳曼人分占——自称为“民族社会主义”的运动。(1907年,社会民主党员在第一次民主选举中得到38%的捷克选票,而成为最大政党。)捷克的民族社会主义者,最后成为独立捷克的代表性政党,并且提供了最后一任总统——贝奈斯(Bene~)。德国的民族社会主义者启发了一个年轻的奥地利人,这个人把他们的名称和他们结合“反犹太极端民族主义”和“含糊的人民主义社会煽动法”的态度,带进了战后的德国。这个人便是希特勒。
  因而,当民族主义被调成鸡尾酒时,它才真的普受欢迎。它的吸引力不只在于它本身的滋味,也在于它掺合了其他的某种成分或许多成分。它希望能藉这些成分解消费者精神或物质上的干渴。但是,这样的民族主义虽然还是名副其实的,却不是挥舞国旗的右派所希望的那样——它既不那么好斗又不那么专心致志,而且确乎不那么反动。
  矛盾的是,在各种民族压力下行将瓦解的奥匈帝国,却展现出民族主义的极限。在20世纪最初10年,虽然帝国中绝大多数的人民毫无疑问已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个民族,但他们之中却很少有人认为这一点和对哈布斯堡君主政体的支持有任何矛盾。甚至在大战爆发之后,民族独立仍然不是重要的争论点。在奥匈帝国的各民族中,只有四个民族对政府抱有坚决敌意,其中三个可以与帝国境外的民族国家认同(意大利人、罗马尼亚人、塞尔维亚人和捷克人)。然而对大多数民族而言,它们并不特别想要冲破这个某些狂热的中产阶级或中下阶级口中的“诸民族牢狱”。在战争过程中,当不满和革命的情绪真正上升之际,它也是先以社会革命而非民族独立的方式呈现。
  至于西方交战国在战争期间,反战情绪和对社会的不满日渐压制了群众军队的爱国心,但却未曾摧毁。如果要了解1917年俄国革命对国际所造成的不寻常影响,我们则必须牢牢记住:1914年甘心情愿、甚至满怀热忱走上战场的人,是受到爱国思想的感动。这种爱国思想不能局限在民族主义的口号中,因为它带有公民责任意识。这些军队的奔赴战场不是因为嗜好作战、嗜好狂暴和英雄气概;也不是要追求右派那种民族自大狂和民族主义的无限制扩张;更不是因为对于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的敌意。
  正好相反。所有实行群众民主政治的交战国,其国内宣传都说明了:它们所强调的不是光荣和征伐,而是“我们”是侵略或侵略政策的受害者,而“他们”代表了对于“我们”所体现之自由和文明价值观的致命威胁。尤有甚者,男男女女之所以能够因战争而予以动员,惟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感到这场战争不只是一般的武装格斗,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世界将因“我们的”胜利而更好,而“我们的”国家,用劳合·乔治的话来说,将成为“适合英雄居住的国度”。因此,英国和法国政府声称它们是在维护民主和自由,抗御君主权力、军国主义和野蛮习性(“德国兵”);而德国政府则声称它是在维护秩序、法律和文化的价值观,抗御俄国的独裁政体和野蛮习性。征伐和帝国扩张可以是殖民战争的宣传素材,却不是这场大冲突的宣传素材,即使在幕后主宰各国的外交部也一样。
  德国、法国和英国的民众,1914年是以公民和平民的身份走上战场,而非以战士或冒险家的身份走上战场。可是,这个事实恰恰足以说明:在民主社会当中,爱国心对政府运作的必要性以及其所具有的力量。因为,只有把国家目标视为自己的目标,才可以有效动员民众。1914午时,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都有这种想法,他们便是因此而动员。一直到为期三年无比惨烈的屠杀和俄国革命的例子,才让他们了解到他们的想法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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