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德〕卡尔·考茨基 -> 马克思的经济学说(1887)

第四章 剩余价值和利润



  剩余价值和利润有区别,犹如价值价格有区别一样。

  实际工作者一一商品的卖主和买主一一感到兴趣的,是商品的价格。他关心的只是价格规律,因为关于价格规律的知识,对他进行商业核算和从事投机是有帮助的。至于作为价格根据的价值规律,只有理论工作者才会感到兴趣。对理论工作者来说,问题并不是贱买贵卖,而是硏究商品生产所决定的社会联系

  同样地,讲究实际利益的资本家所感到兴趣的,不是剩余价值,而是利润。他不想硏究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而是一味追求利润。他的利润是由多少劳动创造的,这对他毫不相干。因为利润并不是用的劳动创造的。但这里花费的货币却属他所有。所以,他不是把剩余价值拿来与创造剩余价值时支出的劳动数量相比较,而是与为这目的垫支的货币数量相比较。

  如果创造剩余价值的工程用公式M一一C一一(M+m)表示,那末,资本家是用m对M的比例关系来测算自己的利润数额的。这一比例关系不同于s/v,即不同于剩余价值对可变资本的比例关系,资本家垫支的货币款项,不仅要弥补工资付款,而且还要购买厂房、机器、原料、辅助材料,简言之,要购买马克思称为“不变资本”的一切东西。

  因此,虽然剩余价值和利润完全相等,利润率也会与剩余价值率不同。剩余价值率用公式s/v表示,而利润率则用s/(c+v)表示。

  此外,还必须指出,在许多生产部门中,特别是在农业中,一年等于一个自然生产时期,自然生产时期结束后,重新开始生产。所以,通常是把利润率作为全年利润数额对本年垫支资本数额的比例关系来计算的。

  很明显,利润率必然有别于剩余价值率。

  我们在上一章举了5,000马克的资本的例子。其中4,100马克是不变资本,900马克是可变资本,900马克是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率是900/900,即100%。利润率是900/5000,即18%。

  但是,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除了上述由于计算方法不同而产生的纯粹形式上的差别以外,还有另一个差别。

  大家知道,如果资本的构成有所改变,即同样数量的工资摊到不同数量的不变资本,那末,即使剩余价值率相同,利润率也会不同;但资本的构成在不同生产部门中必然是不同的,这决定于技术条件和技术发展水平。

  “资本的价值构成既然是由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的,并且反映资本的技术构成,所以也就称为资本的有机构成。......与平均社会资本相比较,不变部份的百分比较高,可变部份的百分比较低,这种资本称为较高构成的资本。相反地,与平均社会资本相比较,不变资本的百分比较低,可变部份的百分比较高,这种资本称为较低构成的资本。最后,如果资本的构成与平均社会资本的构成相同,这种资本称为平均构成的资本”[1]

  利润率在资本构成不同的情况下是怎样形成的?

  且举属于3个不同工业部门的3个企业来说明。

  比方说,第一个是技术比较落后的部门。与工人人数相比较,它使用的机器不多,没有很大的厂房等。这是一种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的生产。第二个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水平一般,第三个部门的发展水平最高,每个工人摊到价值很大的机器和建筑物。因此,在这种生产部门中,资本有机构成是很高的。

  为了尽可能使我们的例子简化起见,假定这三个生产部门的剩余价值率是相同的,全部投下的资本一年周转一次,即在一年内完全在生产中消费掉,产品在年末生产出来,然后全部卖光。所有这一切都仅仅是一种假定,事实上很少可能。但为了使例子不致复杂化和含糊不清,这样假定是必要的。

  这3个企业分别雇用100个工人,每人每年工资是1,000马克。剩余价值率是100%。因此,工资付款总数等于100,000马克,剩余价值也等于100,000马克。企业甲的不变资本是100,000马克,企业乙的不变资本是300,000马克,最后,企业丙的不变资本是500,000马克。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得出下列利润率:

企业 资本 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率 利润率
可变资本 不变资本 资本总数
甲......100,000100,100200,000 100,000100%50%
乙......100,000300,100400,000100,000 100%25%
丙......100,000500,100600,000100,000 100%16.6%
共计300,000900,0001,200,000300,000 100%25%


  可见,即使剩余价值率相同,即使商品完全按价值出卖,利润率也会悬殊很大。

  但是,利润率高低不一的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是不会长期存在下去的。因为资本家从事生产,是为了获得利润,并不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生产织针还是火车头,生产黑鞋油还是科伦香水,资本家是无所谓的。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货币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

  既然某一生产部门的企业获得50%的利润,另一生产部门的利润只获得17%的利润,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资本开始尽可能地离开部门丙,流到部门甲。在部门甲内部,就将引起剧烈的竞争,这个部门的商品生产就将大大扩展,结果资本开始流回部门丙。

  我们在这里谈到了竞争,谈到了需求和供应的问题。我们巳经知道,价值和价格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但价格取决于价值。价格环绕价值摆动,有时高于价值,有时低于价值。在引起这种价格涨落现象的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是购买者的需求和售卖者的供应的波动。

  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需求和供应对现代生产方式起调节作用。没有这种调节作用,生产就将陷于极其混乱的无政府状态,因为生产并不是有计划地调节的,生产是由许多私人企业进行的,其中每个企业都是按照自己老板或经理的愿望从事生产。需求和供应决定现有的劳动力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怎样进行分配,使每个部门一般地按照社会在当时条件下所要求的规模从事生产。

  当然,这只是就一般情形来说,不是就个别情形来说,不是就每个具体场合来说。相反地,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无计划性,每种商品总免不了有时生产得太多,有时生产又太少。这就促成需求和供应有增有减,价格有涨有跌,结果使生产根据社会的需要缩减或扩大。

  假定说,某种商品生产过多,超过了社会上有支付能力的人能够或愿意按一定价格(这归根到底取决于商品价值)购买的数量。这时,商品价格就下跌。由于价格下跌,社会上能够或愿意购买商品的人就会增多。

  但是,随着价格降低,利润也会减少。如果利润跌到平均水平,资本就会从原来部门外流。生产就会缩减。结果,价格就会回涨,直到利润恢复到平均水平时为止。

  恰恰相反,如果商品生产太少不能适应购买者的需求,商品价格涨到一定水平以上,那末,随着价格上涨,利润也会提高。资本为该生产部门吸引去了,涌入该生产部门。这样,生产就扩大,价格就会回落到只能提供平均利润的水平。

  价格围绕一定水平,不断上下摆动,有时高于这一水平,有时低于这一水平。只是由于价格的这种波动,这一水平才会形成,它始终只是一种趋势,一种倾向,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状态。

  需求和供应的这种影响,必然还要反作用于因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而引起的利润率的不平衡。

  部门丙的生产开始缩减,价格以及利润就开始上涨。部门甲的生产将扩大,而价格就将下跌。这两种情况都将继续下去,直到利润水平逐步扯平,最后与整个社会生产相适应的平均利润水平趋于一致时为止。假定部门乙的资本有机构成是中等的,因此它的利润率符合于平均利高率。这时,利润在我们这三个企业之间的分配情形如下:

企业 全部资本 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率 利润率 利润
甲......200,000100,000100%25% 50,000
乙......400,000100,000100%25% 100,000
丙......600,000100,000100%25% 150,000
共计1,200,000300,000100%25% 300,000


  利润所以有可能这样扯平,仅仅是因为商品价格是围绕商品价值摆动的。在上述例子中,全部垫支资本一年周转一次,在全年产品的价值中体现出来。现在就可以求得每个企业的全年产品的价值和价格之间的下列资料:

企业 全部资本 剩余价值 产品价值(生产费用+剩余价值) 利润 全部产品的生产价格(生产费用+利润)
甲......200,000100,000300,00050,000 250,000
乙......400,000100,000500,000100,000 500,000
丙......600,000100,000700,000150,000 750,000
共计1,200,000300,0001,500,000300,000 1,500,000


  假定说,每个企业的全年产品等于10,000件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求得单位商品的下列资料:

价值..............30马克50马克70马克
生产价格......25马克50马克75马克


  实际情形并不是这样,并不是每个资本家最初都十足地获得剩余价值,并不是某一部门的资本家获得50%的利润,而另一部门的资本家仅仅获得17%的利润。利润率的这种差别,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初期才会看到,现在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次掌握的国家和工业部门中才会看到。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形成了某种常见的平均利润水平。这一水平被资本家引为核算价格的一种根据。当然,这并不是说,资本家不会利用一切机会把价格提到这个水平之上。他懂得价格降低以及利润率下跌是一种损失。

  生产费用(包括垫支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所决定的这一价格,加上“合理”利润,就是资本家所认为的“标准”价格。马克思把这一价格称为生产价格。生产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总和)和平均利润组成的。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市场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并不是环绕价值而是环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但生产价格本身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它是以价值作为自己的基础的。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反对者,都夸夸其谈地硬说马克思自己推翻了他在“资本论”第1卷中发挥的理论。他们揑造的理由是:马克思在第3卷中证明了由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利润扯平,大部份商品的价格长期地与其价值不相符合,其中半数商品的价格长期地低于自己的价值;而另外半数商品的价格则在同样的程度上高于自己的价值。可是,只要马克思没有说价格不取决于价值,就不能认为马克思推翻了自己的价值理论。

  马克思不仅没有这样说,相反地,他在“资本论”第3卷中证明市场价格是环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的,而生产价格则完全取决于价值规律。离开价值规律,生产价格是无法解释的。

  平均利润是引起生产价格环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因素。平均利润只有在剩余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解释清楚,而剩余价值规律本身则导源于价值规律。如果我们不同意社会中的剩余价值总数等于利润总数(从利润中派生出来的利息和地租,我们在这里不作讨论),我们就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平均利润率在一定条件下是一个固定的数值。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在价值和价格之间出现了新的中间环节,即平均利润率和以它为转移的生产价格。但这种情况并没有取消价值规律。如果根据这一点可以否定价值规律,那末,同样可以否定引力规律,因为坠体在水中遇到的阻力比在空气中大。

  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是与他的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可分割的。生产价格理论不仅不会使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变为荒谬,相反地,使这两个理论成为完美无缺。生产价格理论是我们了解作为统治阶级相互关系基础的各种现象的锁钥,即了解资本(利润)和土地占有制(地租)之间、工业资本(工业利润)和货币资本(利息)之间等的矛盾的锁钥。此外,这一理论还是了解各家价值学说以及推翻这些学说的锁钥,因为这些价值学说实质上只不过是生产价格学说,并且认为生产价格是市埸价格的根本基础。

  在这里,可以顺便谈一下否认价值决定于劳动的各家价值学说。所有这些学说,象上述学说一样,根本不是价值学说,因为这些学说把根本不是价值的东西一一例如:使用价值、生产价格、平均利润一一理解为价值。

  当然可以说,任何理论家都有权把他认为适合的东西理解为价值。据说只要他对价值的理解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了。至于这是使用价值学说,价格学说还是其他学说,是无关紧要的。

  但是,在其他任何科学部门中,没有人把这种意见信以为真。这种意见是彻头彻尾非科学的,极为幼稚的,因而是要被人摈弃的。且举原子理论的例子来说。

  如果有人硬说每个科学家可以随便把任何东西一一不论这是分子还是细胞一一理解为原子,硬说既然这个科学家提出了正确的细胞理论,他把自己的结论称为原子理论或者其他任何理论,是无所谓的,那末,我们将说些什么呢?只能这样对他说,既然是在谈原子,那末,谈的就不是可以随便用来称呼任何东西的空洞名词,而仅仅是一定的现象,这些现象应该是原子理论的硏究对象,这些现象是形成分子和细胞的基础。同意或拒绝原子理论,也就是说,用原子理论或任何其他理论来解释一定的现象,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把原子理论认为是由原子排列方式所决定的那些过程中的产品称为原子,这在科学上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把根本现象和派生现象混为一谈,是完全错误的。

  在自然科学中,这一点不会有任何怀疑。政治经济学所硏究的现象,比较复杂,但对政治经济学提出的要求,是和自然科学一样的。价值规律的任务仅仅是解释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把价值所决定的其他关系和现象的规律,称为价值规律,当作价值规律来讨论,是不妥当的。

  商品交换是任何价值学说想要解释和应该解释的现象。彼此交换商品的两个商品占有者之间的关系,是任何一家价值学说想要解释和应该解释的社会关系。商品交换后来发展成为买卖行为,所以商品交换是根本的现象。这是推动现代社会从事整个经济活动的原动力。所以,要对这种经济活动作出任何解释,就必须首先硏究对商品交换起支配作用的规律。这就是价值规律。如果我们把解释某一其他现象的规律,理解为价值规律,那末,支配商品交换的规律就必须另外规定一个特别的名称了。可是,任何一家价值学说,都没有这样做。因此,每家价值学说想要解释的,都是商品交换的现象。

  但是,如果我们不想忽略价值规律应该解释的商品交换现象,那末,很明显,首先必须把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这两个术语严格地区别开来,不应该仅仅根据这两个术语都有价值两字这一点,就认为它们是同义词。某些价值学说认为价值导源于物品的效用,也就是说,物品效用愈大,价值也愈大。如果把较多的价值理解为较多的使用价值,这是正确的;但如果把较多的价值理解为较多的交换价值,那就错了。

  物品的使用价值或效用所表明的,是消费者个人和这件物品之间的关系,它与交换关系不同,它不是社会关系,不是两人之间的关系。或许有人会说,两件效用相同的物品不是等量交易吗?但是,在交换或售卖的大多数场合下,每个卖主交出的物品都是对他亳无使用价值的,即毫无效用的。

  如果面包师和他的家属已经吃饱了,那末,他们烤好的预备出卖的面包,对他们亳无使用价值。如果面包师找不到买面包的顾客,他就无法处理面包。恰恰相反,有一个过路的工人,他当天还没有吃过东西,面包对他就会有很大的使用价值。至于面包的交换价值,则对买卖双方都是相同的。

  假定说,过路的工人是一个兜卖自己竹筐的制筐工人。面包师需要竹筐,竹筐对他有很大的使用价值,但对工人亳无使用价值。制筐工人在家里留下一大堆竹筐,对自己毫无用处。他乐于交出竹筐,换回一定数量的面包。但是,如果竹筐和面包的所有者都从效用出发,那末,这两种物品将按怎样的比例关系交换呢?多少块面包对竹筐工人的效用,才能等于1个竹筐对面包师的效用呢?很明显,要比较使用价值不同的两件物品的效用,是根本不可能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两件东西,是无法从数量上比较的。如果竹筐工人用自己的1个竹筐换回5块面包,而说一个筐的效用比一块面包的效用大4倍,或者说价值大4倍,这是荒谬的,不同商品的效用是无法比较的。

  当然,不同质量的同类商品,可以说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坚固耐穿的皮鞋比旧翻新的皮鞋,有更大的使用价值,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就愿意出比较高的价钱买坚固耐穿的皮鞋。一瓶约翰斯堡酒比一瓶斯潘陶酒或格罗恩堡酒,有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因此,可以这样考虑,使用价值终究是商品价值的一个要素。

  但这仅仅是表面的看法。如果说,使用价值愈大,交提价值也愈大,那就要问:为什么每个生产者不去专门生产最好品等的商品呢?为什么每个鞋匠不去仅仅制造高级靴鞋呢?为什么每个酿酒商不去专门酿制名酒呢?

  回答很简单。质量高的皮鞋,是采用较好材料的结果(这种材料就要花费较多的劳动和货币),或者是较好工作的结果,即在工人平均熟练程度的条件下花费更多劳动的结果。由于这个原因,并不是由于使用价值较大的原因,坚固耐穿的皮鞋才比较值钱,价格最贵的商品总是比较便宜,也就是说,高级商品的使用价值超过低级商品的程度,要比高级商品的价值超过低级商品价值的程度大得多,这种说法是大家知道的。一双价格12马克的皮鞋,会比一双价格10马克的皮鞋可以多穿1倍多的时间。

  某几种酒的价格所以比较高,是因为这些酒是某一地区的特产。在这种情况下,价值规律一般地将失去效力,因为我们在这里遇到垄断的问题[2]。而价值规律却是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

  在同类商品由于质量不同而价格各异的一切地方,这种价格的差别或者是取决于劳动量的多少,或者是由于垄断的存在。

  此外,其他各家价值学说,都把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他们用需求和供应的关系来解释价值。事实上,需求和供应所说明的,仅仅是某种商品的价格为什么环绕价值(或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但需求和供应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某种商品的平均价格始终要比另一种商品的平均价格高出一定倍数,为什么几百年来1磅黄金平均要比1磅白银贵12倍。

  这种学说虽然用需求和供应的关系来解释价值,但只要碰上为什么不同商品经常价格高低不一的问题,就暗自求助于劳动价值理论。对于为什么某种商品经常比另一种商品贵一定倍数的问题,他们回答说,这是因为前一种商品更为稀缺;结果,前一种商品的供应经常少于其他商品的供应。但是,为了使比较稀缺的商品的市场供应量和其他比较充裕的商品相同,就需要耗费更多的劳动

  说1磅黄金比1磅白银贵12倍,是因为黄金比白银稀缺12倍,或者说是因为采掘1磅黄金比采掘1磅白银要多耗费12倍的劳动,这两种说法没有多大差别。如果理论家不是采取普通商人的眼光(我们知道,普通商人所关心的只是商品的市场价格,不是商品怎样具有价格),如果理论家想要更深刻地了解事情的实质,想要硏究商品是怎样生产出来的,那末,他终会发现,商品的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决定的,商品的价值是在生产企业中,不是在市场上创造出来的。当然,对资产阶级的理论家来说,在大多数场合下,市场要比企业更容易理解,所以他们都不懂得劳动价值理论。

  在市场上,价值仅仅是转化为货币,转化为价格;最初是转化为假想的货币,转化为一定价格的要求;后来,在商品卖出去的时候,转化为真实的货币。资本主义经济愈向前发展,则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介环节以及商品生产实际上形成的价格和理论上确定的价值之间的距离也就愈大。虽然如此,商品的价值仍然归根到底决定于生产的条件,价格始终以价值为转移,但价格对价值的依存关系远不是直接的。

  从事资本主义实践的资本家,也是根据商品的生产条件来确定商品的价值的。但他所理解的生产条件,并不是制造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生产费用(工资、机器、原料等的花费)加平均利润。

  许多理论家跟在资本家后面跑,硬说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

  但是,在从事资本主义实践的资本家看来是正确的东西,从理论上看来则是荒谬的。要知道理论的任务并不在于计算每种场合下的标准价格,而是揭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各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

  首先,什么是生产费用?这是一定数额的货币,也就是说,生产费用是以货币为前提的。因此,借助生产费用确定价值,意味着价值应该借助货币来加以解释,不是货币应该借助价值来加以解释。我们不应该本末倒置地对待问题。

  生产费用是各种价值的某种总和,即劳动力的价值(工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利润。价值是在各种价值的这一总和中寻找解释的。由此可见,这样给价值下定义,等于是循环设证。

  且举一个商品生产者的例子来看。比方说,他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织布农民。他自己设法弄到生活资料以及供自己女儿纺纱用的原料一一亚麻。他自己用家里的木料制造织布机。这个织布农民的生产费用是什么呢?他没有付出什么货币,他的产品仅仅花费了他的劳动,除了劳动以外,他什么也没有花费。

  我们进一步考察比较高级的生产形式,考察一个织布手工业者的例子。对他来说,货币支出是必要的;因此,他就要有生产费用。他必须购买织布机、麻线以及生活资料。这就是他的生产费用。但他是不是根据这些生产费用计算他所织出来的麻布的价值呢?如果这样计算,他的手工业就将成为一个倒霉的无底洞。他的手工业就不会使他剩下任何可以贮存的东西。这时,不论他一天工作4小时或12小时,他的一部分生产费用,即生活资料和织布机的货币支出将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如果撇开原料数量不谈,难道他对12小时的劳动产品的估价不会因此高于4小时的劳动产品吗?我们知道,这个手工业者会把自己的劳动也加在材料费用上面,因为他的劳动也是构成价值的一个因素。

  只有对资本家来说,情况才不同。对资本家来说,产品根本不花费他的任何劳动,他仅仅花费了货币。他不仅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而且还购买了劳动力[3]。因此,在他看来,一切生产条件都可以归结为货币支出。这些货币支出也就构成了价值。但是,如果他真的相信他的产品的价值等于他花费在生产上的货币总数,他就成为一个傻瓜了。他从事生产,并不是为了仅仅收回自己垫支的货币,以便从事新的生产。他还要取得利润。这说明为什么他总是要把货币投入生产,而不用作个人消费。所以,他在生产费用上面,还要加上“合理”利润。这样求得的价格,是资本家为了自己“工作”一一按他说法一一不至亏蚀,无论如何必须得到的最低价格。

  在资本家看来,利润属于生产费用,而生产费用又决定了产品价值。但这一“价值”无非是马克思理论所称的生产价格。可是,生产价格本身只有借助价值规律才能理解。

  使用价值、市场价格、生产价格一一这是劳动价值学说以外的其他各家学说作为“价值”提出来的范畴。事实上,有些范畴,例如使用价值,是一些与交换价值相联系的范畴,这些范畴是交换价值的前提,不是它的决定性因素,有些范畴,例如生产价格或市场价格,则是由交换价值派生出来的。生产价格和市场价格并不能解释交换关系;相反地,只有在交换关系阐明后,才有可能把生产价格和市场价格解释清楚。

  这些价值学说满足于把买卖人(即资本家)对自己买卖交易的观念,当作这些交易的真正基础。这些理论家认为,如果他们收集了和重复了实践工作者对各种现象的看法,他们就能够科学地阐明这些现象了。但这样就不需要有科学。科学的任务在于揭明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最深刻的基础,而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往往并不是其中直接参与者所懂得的,或者说他们仅仅是不全面地懂得,甚至常常完全歪曲了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

  有一派价值学说想从生产费用中探求价值的基础,在上述各派价值学说中可以说比较接近于真理。但这派学说在平均利润问题上蹿了筋斛。除了劳动价值理论以外,其他各派价值学说都不能够解释平均利润数额是由什么决定的,为什么平均利润在一定条件下,比方说,是10%,不是100%或1000%。他们仅仅满足于从心理学上证明或解释利润是怎样占有的。但不论深谋远虑的法理学,还是明察秋毫的心理学,都不能解释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它是怎样创造出来的。

  利润理论对理解社会关系,有极大的意义。但我们在这里不能更多地探讨这个问题,还要回到剩余价值理论。利润理论是关于在统治阶级不同阶层之间怎样分配赃物一一剩余价值一一的理论。产业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强迫工人生产剩余价值,但他不可能全部占有剩余价值。

  产业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如果投资于有机构成较低的生产部门,那就要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让给投资于有机构成较高的生产部门的其他资本家。这一剩余价值的扯平过程,他是注意不到的,丝亳也不感兴趣的。但是,他很清楚地看到,他必须把自己的一部分利润,作为资本的利息,付给贷款给他的货币资本家;他必须把一部分利润,作为商业利润,让给商人;最后,如果他拥有农业企业,并且租入土地,那还要把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地租,让给土地所有者;如果他自己是土地所有者”他就要在地产投资上面支付利息。

  但是,不论所有这些关系多么重要,我的在这里感到兴趣的,首先是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个别资本家和个别工人之间的关系,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在硏究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关系时,不需要利润理论,因为利润理论解释的是利润量怎样取决于与劳资关系不相干的许多因素,所以如果在这时提出它,反而会使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模糊起来。

  可是,不论个别资本家的利润采取怎样的形式,利润量归根到底是取决于剩余价值量,即取决于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这首先是就全体资本家来说的,因为利润总额等于剩余价值总额。

  我们并不是根据利润规律,而是根据剩余价值规律,才学会懂得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才学会懂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4]

  因此,我们在后面将只谈到价值和剩余价值,并且假定价格等于价值,利润等于剩余价值。我们在这里撇开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不谈,正如在阐述引力定律时,撇开空气阻力不谈一样。

  当然,在实除工作中,应该把我们在这里略去不谈的各种因素考虑进去。



注释

[1] 译文参看:“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62、185页。

[2] 这是不正确的。即使在垄断统治的条件下,价值规律也仍然有效。还在垄断以前的资本主义的条件下,马克思就已经指出:“如果剩余价值扯平为平均利润的过程,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中碰到阻碍,及碰到人为的和天然的垄断,特别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以至有可能形成垄断价格,也就是,受到垄断影响的各该商品的价格超过了生产价格和价值,那末,在这种场合下,商品价值所决定的界限也不会因此就被取消。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这是把另一些商品的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到那些规定垄断价格的商品上面去”(译文参看:“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128页)。帝国主义的经济实质是垄断的统治。在帝国主义时代,情形正式如此。一一俄译本校订者注

[3] 原书是“劳动”,应该理解为“劳动力”。一一 译者注

[4] 把利润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对立起来,说在解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关系时,不需要利润理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指出,整个资本家阶级所以在剥削工人阶级这件事上团结一致,“不仅仅处于一般的阶级同情心,而且还由于直接的经济厉害关系,因为:假定其他一切调节不变,其中包括全部垫支不变资本的价值不变,平均利润率是取决于整个资本对整个劳动的剥削程度”(译文参看:“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27页)。一一俄译本校订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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