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考茨基 -> 近代社会主义的先驱(1895)

第一篇 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共产主义的基础


第一章 柏拉图式的共产主义和原始基督教的共产主义


一 柏拉图和他的时代
二 《国家篇》
三 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产生的根源
四 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的本质
五 中世纪教会的财产
六 奴隶制的消亡


一 柏拉图和他的时代


  自然科学和机器设备的应用,是现代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争分夺秒地探索新路,争取有所发明、有所发现,这是现代生产方式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因而也是现代社会最明显的特征之一。现代生产方式始终处于不断变革的过程中,在这种生产方式下,今天取得的成就,明天就会过时,就会“陈旧”;一切陈旧的东西对于它来说都是全然无用、令人不齿的,只有崭新的事物才是唯一可取的,然而这种崭新的事物也绝不会长此以往、一成不变,它的可取性仅仅局限于明天更优越的事物出现之前。
  以往的各种生产方式却不是这样。它们发展得十分缓慢;尤其是作为一切经济的基础的农业,往往成百年、甚至成千年地固守着同一种生产方式。在那些时代,陈旧的事物是稳妥可靠、久经考验、令人敬畏的东西,而革故鼎新却是一种极其可虑的、轻举妄动的冒险行为。当然,这种状况主要是表现在生产中,特别是十分显著地表现在农业部门。然而,这种观念也同样流行于整个社会,而且也渗透在艺术、科学和政治领域。
  今天,一种艺术、一种理论或一个党派,如果可以称得上开天辟地、前无古人,那就会令人啧啧称道。而以前的时代却不是这样, 那时,任何人想要有所作为,都得追寻前人的踪迹,以便从前人的范例中获得依据。不管他的事业是多么明显地产生于特定的、崭新的条件下,他都要以过去时代公认的权威作为依据,在他看来,这样做比指明那些特定的、崭新的条件更为重要。
  宗教改革时期的再洗礼派和其他社会主义者也同样是如此。他们并不感到自己是勇敢的改革者,却认为自己是在重振许多世纪以前的原始基督教的旧业;他们阅读了《使徒行传》,了解了原始基督教的情形。除此之外,他们有时还引证另一个权威,那就是生活在更加遥远的古代的柏拉图
  他们这样做是十分自然的,因为他们那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同古希腊罗马鼎盛时代的生产方式相差无几。这两个时代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有很多相同之处。古代社会从柏拉图时代到基督教初创时期所达到的水平后来日渐下降,及至民族大迁徙时期,整个社会几乎完全沦落到了野蛮的境地;欧洲社会竭力从这种状态下挣脱出来,但进程相当缓慢。只是在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社会才重新恢复到原有的水平,并准备迈步越过这个水平。
  当然,我们不能认为十五、十六世纪的状况只是伯利克里[1]时代的雅典和帝国时代的罗马状况的简单重复。这两个时代之间的深刻区别首先在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存在着奴隶制,这种奴隶制直到民族大迁徙时期才在欧洲日渐销声匿迹。奴隶制从各个方面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把整个社会引向绝路,使它无力自拔。结果,随着贫困景象的普遍出现,随着艺术和科学的日渐凋零,古代社会也走到了尽头。相反,宗教改革时期却是一个经济勃兴的时代,它为今天庞大的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
  但是,这一发展进程在十五、十六世纪还刚刚起步。在艺术、科学、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那些古代伟大的文明民族依然被当时的人们奉为宗师;基督教的影响经久不衰,它主宰着整个精神生活,其力量远远胜过古代希腊罗马的哲学家和诗人。如果说,当时的共产主义者也曾从往古的基督教典籍和异教徒论著中找寻权威的东西,作为自己提出要求的依据,那么,这只是追随遍地风行的时尚罢了。他们在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所提出的那些要求,决不是来自柏拉图,也不是来自原始的基督教。这些要求实际上是从当时的社会需要中产生的。可是,中世纪的共产主义者却从原始基督教中找到了有力的支柱,宗教改革时期的共产主义者更从柏拉图那里找到了可以倚靠的支柱,这种支柱使他们增强了自信,在某些地方,还使他们轻而易举地找到论据、提出要求。
  因此,要充分理解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的共产主义派别,就不能不对柏拉图式的共产主义和基督教的共产主义作一番研究。
  我们在这里考察的仅仅是这两种形式的古代共产主义,因为只有这两种形式的共产主义才通过文献著作对宗教改革时期的共产主义者产生了影响。然而,那个时代的共产主义却绝不仅限于上述两种表现形式。
  有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同人的本质、人的天性格格不入的。这是一种荒谬绝伦的观点。事实上,人是一种社会的生物;只要生产条件许可,使共产主义有几分实现的可能,人就很容易产生向往共产主义的感情。几乎所有的历史时代都存在过某种真正实行的、或者力求实行的共产主义形式。人类诞生之初,共产主义就已经伴随着出现了,它曾经是迄今为止全世界绝大多数民族的社会基础。
  共产主义同生存斗争的规律绝不是背道而驰的,恰恰相反,它曾是人类生存斗争中的最重要的武器。原始时代赤身露体、手无寸铁的人类,只有紧密地结成或大或小的联合体,才能抵御可怕的敌人,在荒原草莽之中生存下来。原始人只能生存在这种联合体之中,也只能随同自己所属的联合体一起生活;他身上那根同联合体紧紧相系的脐带还没有切断。那时,人们共同谋取自己的生活资料,一起狩猎,一起捕鱼,一起居住,齐心协力地守卫共同的住所和土地。
  当然,随着生产的进步,这种状况也发生了变化。生产的进步造成了私有财产同公有财产并存的局面。这种私有财产最初还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私人用品,它们大多由那些使用者本人制造,如装饰品、武器等等;这些用品同它们的制造者和使用者似乎已经不可分割、浑然一体,以致在这些人去世以后,人们往往将他们的用品一齐葬入坟墓。
  可是,私有财产的规模越来越大,其意义也日益显著。在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的生产之外,产品的交换也发展起来了;起初这种交换只发生在生产不同产品的各个部落之间,后来则扩大到个别生产者之间。这样,就出现了商品生产,即为了销售的目的而进行的生产。当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商品生产仅仅局限于这样一种形式,即每一个经济单位首先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生产,只将多余的产品卖给他人。在农业经济中,至今仍维持着这种状况。这种商品生产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者拥有自由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权利;这些生产资料和产品是他的私有财产。只有当私有制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商品生产才会出现。另一方面,商品生产的发展又促使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转变成私有财产。最后,私有财产甚至也囊括了最重要的一种生产资料,即长期以来构成一切公有财产基础的土地
  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从一并拓就以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私有制为前提。
  私有财产不仅日益扩大它的范围,而且还连续不断地冲破重重限制,因为贸易往来越是扩大,要求实行私有制的各种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原有的限制就越是明显地束缚人们的手脚。
  本来,私有财产纯属个人的所有物,在所有者去世以后,这些所有物或者一同被埋葬,或者变为公共财产;而现在,私有财产却变成了可以由他人继承的产业。
  原先的平等已经不复存在,私有财产变成了一种社会力量,社会分化为进行统治的有产者和依附于他人的无产者,谋取私有财产成了一种必然的社会趋势。最后,货币的产生使这种渴望赢利的心理变成了无限膨胀、不可遏止的贪欲。
  人们对于可供使用的货物的需求总是有限的。当财富仅仅局限在可供使用的货物范围内的时候,人们不会要求更多的东西,只要能够舒适愉快地生活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货币,情形却刚好相反,人们对于货币的占有永远不厌其多,因为货币是一种可以用来购买其他万物的商品,是一种不会腐败变质而永远有用的商品。于是,远远超出本人需要之外而积累钱财、广置产业,就成了有产者们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从这时起,贫富之间的差别可以达到天差地远的程度,而且,凡是存在这种条件的地方,到处都会出现贫富对立的现象。
  随着这种状况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人们的整个思想和行为也发生了变化。以前,舍己为公、自我牺牲是人们最推重的品德;现在,这种品德已经日益丧失殆尽。各人最关心的是自己。原先的联合体分裂成了彼此激烈斗争的阶级,变成了一盘散沙,每一个人都盯着自己的利益,都在处心积虑地损公肥私。使个人和联合体紧密相连、并使整个联合体团结一致的纽带,如今已经日益松散;结果,这个联合体不是衰败下去,就是被另一个发展较慢、但仍然保持着共产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活力的民族所征服。
  这就是古代社会所有民族和国家的历史。
  这种发展过程大概在雅典进行得最迅速、最明显。从波斯战争[2]结束到马其顿的菲力浦[3]征服希腊、其间的历史不到一个半世纪(即从公元前479年至公元前338年)。在这段历史刚刚开始的时候,那里虽然已经存在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虽然已经出现了享有特权的贵族和无权的民众阶层,出现了富人和穷人(这里姑且撇开奴隶不谈,因为他们并不是联合体的成员),但是,这种对立还没有发展到褫夺自由居民在国家事务中的共同利益的程度。而在这段历史的最后三分之一时期,阿蒂卡[4]境内除了一定数量的奴隶之外,就只剩下清一色的百万富翁和一贫如洗的穷人了。
  当时的演说家狄摩西尼[5]在一次法庭演讲中这样大声疾呼:
  “以往的时代和现在全然不同。那时候,凡是属于国家的设施, 都是那样富丽堂皇、熠熠生辉;而在公民中间,却没有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显得突出。直到今天,诸位仍可根据亲眼所见的事实确信,泰米托克利斯[6]、米太雅第[7]以及过去时代的其他所有伟大人物的住宅,丝毫也不比当时一般公民的房屋更华美、更壮观。相反,那时兴建的公共建筑和纪念碑却是那样魏峨壮丽,蔚为大观,永远为后人所望尘莫及。我指的是雅典神殿的柱廊、军械库、柱石夹道的回廊、比雷埃夫斯[8]的港口建筑,以及我们这个城市的其他许多公共设施。可是今天却有那么一些政治家,他们营建了私人官邸,其气派之豪华,胜过许多公共建筑;他们购置了大宗田产,其范围之广阔,超过在座的诸位法官拥有的全部土地。[9]可是,如今为国家事业而兴建的那些建筑,却显得那样简陋寒俭,提起来都令人羞愧。”
  在整个希腊,这种现象触目皆是,但最突出的要数雅典,因为雅典通过波斯战争成了希腊境内最强盛的国家,而且,它之所以要拯救希腊的自由,使之幸免于波斯人制造的枷锁,无非是为了把它自己制造的枷锁套在希腊人身上。当时,爱琴海诸岛和海滨的全体居民(以及爱琴海以外的一些沿海城市和岛屿),几乎都向雅典拱手称臣、纳税进贡;除去奴隶的劳动和兴旺发达的商业所带来的利润之外,各种战利品以及战败者进献的贡品都成了希腊居民取之不尽的财源。这些财富使富有者更富;使其他从国家的巨额收入中分沾利益的自由民脱离劳动,堕落为好逸恶劳的流氓无产者;使全体居民都受到腐蚀,变得萎靡不振。同时,这些财富也使雅典在整个希腊遭到切齿的痛恨。
  这种状况终于导致了一场殊死的斗争。斗争的一方是不断扩张的雅典,另一方是以斯巴达为首的那些尚未被雅典征服的伯罗奔尼撒国家。这种斗争不仅仅是一场反对希腊宗主权的战争,而且也是一场贵族制反对民主制的战争。雅典是希腊境内最民主的国家,而斯巴达则是最严格地实行贵族制的国家。在一切臣服于雅典的国家里,财政支出主要得由贵族承担;首当其冲、遭到攫夺的是贵族,而不足人民。在雅典本土,人民则更是尽可能地把国家的经济负担圧在贵族和富人肩上。因此,各地的贵族和富人对雅典恨之入骨;雅典境内的社会分化和阶级对立已经发展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以致雅典的贵族和富人竟向斯巴达这个敌国频送秋波,并同它暗中勾结。对于他们来说,斯巴达的胜利就是推翻民主制度的最佳途径。
  雅典和斯巴达之间的一场决定性的斗争,即所谓伯罗奔尼撒战争,持续了近三十年之久(即公元前431—404年),最后以雅典强权的彻底覆灭而告结朿。雅典被限制在阿蒂卡境内,成了斯巴达的附庸。追随斯巴达的那帮卑劣之徒建立了统治,取消了雅典民主制。
  这是一个颇为发人深省的事实,它要求人们对国家兴衰的原因进行思索。究竞什么是最理想的国家形态?这个问题在当时受到了普遍的关注。
  柏拉图就是在这种历史形势下成长起来的。
  公元前429年至427年之间,也就是伯罗奔尼撒战争揭开序幕以后的几年,柏竝图在雅典诞生,他的父亲是一位年迈的贵族首领。柏拉图从不否认自己的贵族出身,他对民主制一直怀着憎恶的情绪。舒适优裕的环境使他有可能专心致志地发展自己的才智,并且很早就开始探讨诗艺,钻研哲学。大约在二十岁那年,他结识了苏格拉底,这对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那时起,他就潜心研究哲学,成了苏格拉底门下首屈一指的高足。他通过独立的钻研和广泛的游历,进一步扩大了苏格拉底学说的思想范围;在他的良师益友苏格拉底逝世后,他周游各地,从埃及、昔兰尼直到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到处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游历归来后,他便在雅典公开执教。可是后来他却两次中断教学活动,跋涉于通往西西里的漫长旅程
  这两次西西里之行[10]的来龙去脉,很典型地说明了柏拉图时代政治生活的衰微。柏拉图本来阐述过一整套独辟蹊径的政治原则(关于这些原则,我们在下面将要谈到),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要作一点努力,以便通过参与政治活动来实现自己的信念和观点。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柏拉图关于国家和社会的思想只是纸上谈兵,只是纯粹的空想。
  公元前368年,叙拉古的暴君(独裁者)老迪奥尼修斯去世。他的儿子小迪奥尼修斯象所有继承王位的太子们历来所做的那样,摆出某种姿态,俨然是一位哲学家,而且还号称改革家。柏拉图的友人、迪奥尼修斯的内兄狄翁希望把这个刚刚即位的君主争取过来,支持他们的共同事业;于是,柏拉图便怀着这种希望亲自前往叙拉古,准备通过这位暴君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施展自己在民主制度下未能身体力行的抱负。
  自然,实际的经历使柏拉图大失所望。对于迪奥尼修斯来说,如果哲学家们蜂拥而至,为他的宫廷增添光彩,那是值得欢迎的;但决不允许这些人败坏他欢宴痛饮、沉湎声色的兴致。当他对那些哲学家感到厌烦的时候,他这位“高踞王位的哲学家”就不由分说地下令将他们扫地出门,驱逐出境。然而柏拉图并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几年后,他又来到叙拉古宫廷;这一次,他遭到了暴君咄咄逼人的敌视,最后总算万幸,居然逃出虎口,保全了性命。
  我们这位哲学家的政治生涯就这样结束了。但他的教学生涯却没有中止;他在八十一岁那年溘然长逝,在此之前,他一直从事教学活动。

二 《国家篇》


  我们在这里只研究柏拉图的一部著作,这部著作是我们迄今为止所看到的第一部系统地为共产主义辩护的哲学论著,它的题目是《国家篇》[11]。同柏拉图的其它论著一样,这部著作是用对话体写成的,文中以苏格拉底为谈话的主角,并通过他来表述柏拉图的思想。
  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是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最理想的国家形态和社会形态?
  现存的国家形式和社会形式是不理想的,对于柏拉图来说,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柏拉图认为,私有制和贫富对立将导致国家的衰亡。“如果把道德和财富分别置于天平两侧的秤盘上,那么,只要一边升高,另一边就势必下沉。这两者的关系难道不正是如此吗?……所以,如果财产和富翁在一个国家备受尊崇,道德和贤哲就会遭到鄙薄。……这样的国家绝不可能保持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分裂成为两个国度,一个是穷人的国度,另一个是富人的国度,两者并存于一国境内,而互相视为仇敌。[12]……最后,他们(指居于统治地位的富人)再也无法进行战争,因为要进行战争,他们就得动员民众,而民众一旦武装起来,就会使他们感到比敌军还要可怕;如果不动员民众,他们在战争中又会显得势单力薄。再说,这些富人十分珍惜金钱,他们也不愿意缴纳捐税。”
  至于穷人,即无产者,柏拉图把他们比作“雄蜂”[13]——这是一 个典型的比喻,它清楚地揭示了占代无产阶级和现代无产阶级的区别。当时无产的自由民多半是流氓无产者。在今天,社会依靠无产者而生存;而在当时,无产者却多半是依赖社会而生活。国家和富人通过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通过勒索被征服的敌人来维持经济收入,无产者则依赖国家和富人的这种剥削活动来维持生计。不过,按照柏拉图的看法,这些两条腿的“雄蜂”同振翅飞翔的雄蜂又有区别,他们并不都是无刺的。“一些不带毒刺的‘雄蜂’,年迈时会沦为乞丐;而那些生有毒刺的‘雄蜂’则全都成为地痞无赖……他们之中有小偷、扒手、盗取神殿宝物的蟊贼,以及诸如此类的为非作歹之徒。”(第8篇,第6、7章)
  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有这样两个互相争斗的国度并存,那么,不管政权是由富人掌握(实行寡头政治),还是由穷人掌握(实行民主制度),这个国家都注定要灭亡。
  那么,在柏拉图看来,应当用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来取代这种“腐败制度”呢?
  他认为,唯有共产主义才能消除这种互相争斗的局面。
  然而,柏拉图是一个贵族,他绝不希望消灭阶级差别。按照他的观点,共产主义应当成为稳定国家秩序的保守因素,而这种共产主义只能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他认为,如果在统治阶级内部取消了私有制,就不会有任何东西引诱这个阶级去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这样,统治者就不再是豺狼,而成为忠诚的牧犬,他们将全心全意地克尽职守,保护人民,为人民谋福利。
  在柏拉图设想的国家里,劳动阶级,即农民和手工业者仍应保持私有财产,同样,在小商小贩和富商巨贾中间也应如此。的确,如果在这些阶级中消除私有制,那是同当时生产方式的需求相矛盾的。因为农业和手工业中的小规模经营还是当时生产的基础。这种小规模的经营必然要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先决条件。虽然当时也已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经营,但这仅仅局限在那些使用奴隶的地方。工农业部门的技术还没有发展到要求实行社会化生产的程度。只要没有外部压力强迫劳动者集中起来,只要劳动者还是自由的人,他们就总是各自独立地工作。在柏拉图时代,如果要求在自由劳动者中间取消生产资料私有制,那只能是一种荒唐无稽的想法。因此,柏拉图的社会主义同现代社会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统治阶级是不参与生产的。他们依靠劳动阶级缴纳的赋税而生存。他们的共产主义并不是生产资料的共产主义而是最广义的消费资料的共产主义,即消费共产主义。
  统治阶级是国家的守卫者。他们是从最优秀、最干练的人中精心选拔出来的。卫国者的子女同本国其它阶级的子女相比,当然更有希望跻身于统治阶级的行列,因为他们毕竟是近水楼台。但是,如果卫国者的某个后裔并不称职,那就要毫不留情地把他从统治阶级中清除出去;相反,如果在手工业者和农民中出现了一位资质颖异的佼佼者,卫国者就应当“以礼相待,并把他推举到统治者的岗位上去”。
  由此可见,在柏拉图设想的国家里,贵族并不是世袭的。
  青年人一旦被确定为卫国者阶级的接班人,就要接受特殊的、精心的教育。柏拉图对这种教育作了细致的描述,关于这个问题,本书不打算详加论列。

  柏拉图(亦即书中的苏格拉底)接着说:“明智的人会提出,除了施行教育外,还必须对卫国者的住宅和其他全部财产作出恰当的规定,使他们既不会有失杰出人物的身份,又不会受到诱惑,走上欺压国民的歧途。”
  “很对。”格罗肯[14]说。
  “那么,你看,”苏格拉底接着说,“要使他们做到这一点,是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来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首先,任何人都不得占有财产,这样才能避免一切不良现象的发生;卫国者不得拥有特殊的宅邸,也不得拥有禁止他人随意进入的库房。他们应当象骁勇而又节俭的战士一样,向国民依次征收生活必需品,作为自己履行保卫职能所应得的报酬,其数量要规定得当。使他们既不感到匮乏,也不会在年终尚有积余。他们应当共同生活;应当象疆场的战士那样一起进餐。必须告诉他们,神已经把金银一般贵重的东西赋予他们,这些神圣的恩赐他们将永久珍藏于心灵之中,因此,他们不需要拥有尘世的金银。必须严格禁止他们用手中掌握的世俗黄金去玷污心中神圣的黄金,因为那些污秽龌龊的金币已经造成了许多亵渎神灵的祸患,而他们心灵深处的黄金却是纯洁无瑕的。在整个国家中,只有他们这一部份人禁止使用金银,他们不可触摸金银,不准在住宅和衣服里存放金银,也不许用金银杯盏饮酒作乐。如果他们自己拥有田产、房屋和黄金,他们就成了房产主和庄园主,而不再是国家的守卫者;就成了冷酷无情的权贵,而不再是国民的同志。那样一来,他们就将在仇恨别人、同时也被别人仇恨,窥伺别人、同时也被别人窥伺的状态下终此一生,他们会感到内部敌人比外来敌寇更加可怕,这将使他们和整个城邦一起走上腐败堕落的末路。”(第3篇,第22章)

  柏拉图不仅要求他的“卫国者”实行财产公有,在他看来,一切有可能在卫国者中引起私欲、造成争端和裂痕的事物都应当扫除。因此,他要求在卫国者中取消个体家庭,实行妻室和子女的公有
  今天,那些残害社会主义者的人声称社会民主党人要求取消家庭和婚姻,他们以此为据,证明社会民主党人自甘堕落,与禽兽为伍;其实,他们在那位古代哲学家的论著中就可以找到这类观点,然而对于这位哲学家,目前维护道德风纪的官方卫道士们却赞赏不已,宗教界人士对他更是推崇备至,而且特别称颂他的伦理学“几乎同基督教完全一致”。

  “依我看,”柏拉图在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说,“要实现上述这一切,就必须连带实行下列措施。”
  “什么措施?”
  “所有的妇女必须归全体男子所其有,任何妇女都不准专门与某一男子共同生活。子女也应当公有,要做到没有一个父亲认识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一个孩子认识自己的父亲。”(第5篇,第7章)

  柏拉图讲这番话的意思并不是主张两性关系可以混乱无度。按照他的观点,在两性关系中只应遵循一条原则,那就是优生原则。女子只允许在二十岁至四十岁之间“为国家生儿育女”,男子只允许在三十岁至五十五岁之间“为国家传宗接代”。谁要是在规定的育龄之前或之后生育子女,那就是违法乱纪。在这种情况下怀孕的妇女必须进行人工流产,婴儿如已出生,则必须遗弃。这样的孩子不准抚养成人。在法定生育年龄以内的男子和妇女应由摄政者择偶相配,要尽可能“在最大限度内使优秀者与优秀者成双结对,低能者与低能者互相结合;优秀者的子女应当抚育成人,低能者的子女则不准抚养,以保持种族的纯洁优良;所有这一切(即安排配偶的事宜)只能由统治者掌握,对外必须严格保密,以便尽一切可能使卫国者队伍内部永不发生龃龉。”
  超过法定生育年龄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和愿望,与年龄相仿者同居。

  “新生婴儿由专门机构负责收养,这些机构可以由男子组成,也可以由妇女组成,或者,也可以由男女混合组成,因为男子和妇女都同样可以担任行政职务。”
  “很好。”
  “我想,优秀者的子女应当由这些机构送到哺乳室,交给媬姆照管;这些媬姆应当在城邦的一个特定区域里居住。而低能者的子女以及天生畸形的幼儿则理所当然地要送到某个秘密的禁区隐藏起来。”
  “要使卫国者世世代代保持优良的素质,当然必须这样做。”
  “这些机构还要负责喂养婴儿的事宜。如果孩子的母亲奶水充足,有关机构可以把她们请到哺乳室来,但千万要谨慎行事,不能让她们认出自己的孩子;如果这些母亲不能完成哺乳的任务,有关机构还得另外雇一些乳娘。”(第5篇,第9章)

  这一切对于我们的情感来说是那样荒诞离奇,甚至令人憎恶。 然而,柏拉图时代的希腊人却不会有这些感慨。希腊人虽然也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正如他们自己公开声明的那样,一夫一妻制仅仅是为生育合法子女、保障财产继承权而订立的一种制度。婚姻并不是在恋人们憧憬的美满境界里缔结的,而是由家长们商定的;在缔结姻缘时,人们并不考虑男女双方的意愿,而是着眼于他们的财产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一个青年男子在同一位良家女子订婚以前,根本就无缘同这位姑娘晤面。
  由此可见,如果把买卖婚姻的出现归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不公正的。受法律保护的一夫一妻制本是古已有之,它是私有制和遗产继承权的产物。所谓性爱,就是以不可遏止的热情,渴求与某一特定的异性结合,而且天长地久,矢志不移,并将其他所有异性都排除在外;严格说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倒是创造了条件,使这种个人的性爱在社会生活中成为得到承认的一个因素。所以,对于目前社会的道德来说,纯属金钱交易的婚姻是有背于道德的事情。可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保存了这种婚姻的经济基础,上述那种道德观念就不能发挥作用,去废止金钱交易式的婚姻,而只是促使人们竭力掩盖这种婚姻的实质,促使缔结姻缘的双方被迫做出姿态,似乎确实是爱情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异教徒的真诚坦率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基督徒的虚伪矫情。当然,这种情况在有产者的婚姻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人们不仅考虑财产的增殖与继承问题, 还要考虑能否生育体格强健的后裔。这也是婚配中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在斯巴达,财产状况是无足轻重的事情;斯巴达人最重视骁勇善战的军事素质。因此,他们在缔结婚姻时,主要考虑的是优生原则。这种观念的影响是如此强烈,以致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丈夫可以把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转让给另一个男子,因为这个男子更强壮,更有希望生育体魄健全的婴儿。普卢塔克[15]曾把斯巴达人的姻缘比作配种场,在那里,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配出最佳的良种。
  因此,对于柏拉图的同时代人来说,由政府根据优生原则来安排男女婚配事宜,这并不是什么荒诞不经和令人憎恶的事情。
  取消家庭,在两性关系中实行共产主义,这是在消费品方面贯彻共产主义主张时必然要导致的结论。事实确是如此,如果一切消费品都要实行公有,却又把性的享受这样一种富有魅力的、对社会生活影响很深的享受排除在公有范畴之外,那就太不合乎逻辑了。
  相反,实行公妻制,即在两性关系上实行共产主义,同现代社会主义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要求却没有半点逻辑联系,除非把妇女也算成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这一点,《共产党宣言》也已经指明,《宣言》中写道:“资产者原来是把自己的妻子看做单纯的生产工具的。他们听说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自然就不能不想到妇女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16]
  不过,在另一点上,柏拉图的理想却同目前社会民主党的要求相吻合。同社会民主党一样,柏拉图也要求男女平等,要求妇女有担任各种职务的权利(这一点当然仅限于卫国者阶级之内)。他甚至认为妇女也应当参加征战,并同男性卫国者一样接受教育。

  “在国家赖以生存的各项事业中,没有一项是专为妇女或专为男子而设立的;妇女和男子具有相似的天然秉赋,因此,妇女按其天性来说,也同男子一样可以从事一切事业;只是从总体上来说,妇女比男子柔弱一些罢了。……因此,完全可以让我们卫国者的妻子们脱去衣裳(以便同男子一样进行体格训练),因为她们将披上道德之衣,而不必再穿普通的衣衫;可以让她们参加征战,参加国家管理,而不要让她们再去做别的事情;当然,同男子相比,她们应当承担较为轻微的工作,因为她们的资质毕竟较为柔弱。”(第5篇,第5、6章)

  要使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与男子平等,必须有一个基本条件,那就是把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在柏拉图设想的国家里,实现这一基本条件的途径是,把家务劳动交给劳动阶级去完成。而对于在其他基本条件下生活的妇女来说,只要家务劳动——至少是最繁重的那一部分工作还不能用机器去完成,这些妇女就无法获得解放。
  不管柏拉图的这些思想事多么大胆,它们毕竟不是凭空产生的;这些思想有着现实的基础。我们在分析柏拉图最大胆的一种设想(即在两性关系中贯彻有计划的优生原则)时,已经看到了这一事实。柏拉图在产生这种思想时,受到了一个榜样的启发,而且,在整个思想进程中,他也受到这个榜样的影响。这个榜样就是斯巴达,那是希腊境内贵族制度最为巩固的国家,因而历来深受雅典贵族的同情。这种同情之心十分强烈,它甚至促使贵族们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协助斯巴达去征服雅典。贵族们怀着这种情绪进行密谋活动,背叛自己的国家,甚至用阴谋手段杀害最杰出的民主派和军事将领。
  柏拉图身为贵族,受过苏格拉底反民主倾向的影响,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都没有动摇过对斯巴达的同情之心。
  在苏格拉底的弟子中,许多最杰出、最著名的人物都有亲斯巴达的倾向。色诺芬[17]曾同斯巴达王阿革西拉乌斯[18]结成莫逆之交,他久历戎行,为斯巴达效力;在科罗尼亚战役(公元前394年)中,他甚至毫无顾忌地追随于斯巴达统帅之后,同自己的雅典同胞交战。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被逐出了雅典城邦。阿基比阿德[19]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表现得更加突出。他身为雅典军事统帅,竟叛变投敌,在某种意义上成了斯巴达人的总参谋长;他将雅典方面的薄弱环节一一透露给斯巴达人,从而使雅典蒙受了一系列惨重的失败;这场战争虽然后来还延续了多年,但它的结局实际上早在那时就已经决定了。雅典战败后,大获全胜的斯巴达把一帮寡廉鲜耻的贵族分子——“三十僭主”强加给雅典人民,让他们掌握权柄,于是,雅典就成了“三十僭主”的囊中之物。这帮贵族分子实行酷虐的恐怖统治,借机中饱私囊,使战败的雅典遭到了彻底的破坏。他们的首领是克里提亚斯,而此人也是苏格拉底的门徒。
  只有把握这些事实,才能正确理解苏格拉底遭到指控的原因。
  斯巴达国家是柏拉图设计他的理想国时所依据的基本模式。我们只要看到上述事实,就不会对此感到惊奇了。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事实来证明这一点,不过,这种论证已超出了本书的范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柏拉图仅仅是照搬斯巴达国家的模式。柏拉图是一位思想深邃的哲学家,他十分清楚地看到了斯巴达国家当时已经出现的种种弊病,因此,他绝不会一味模仿。斯巴达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和战争之后获得的权力和财富,使它自己急剧地堕落下去,其速度之快,同雅典在波斯战争中获胜之后迅速腐败的情形不相上下。斯巴达境内残存的原始共产主义根本不足以遏止这种堕落的趋势,正如一座骑士城堡的断壁残垣无法抵挡现代炮兵的轰击一样。这些原始共产主义的残余已经成了徒具形式的东西。在柏拉图那个时代,这些残存的共产主义充其量只能使学者和思想家获得一点启发,使他们觉得共产主义制度还是可行的、值得追求的,他们可以从这种残存的共产主义所提供的思想胚胎中,进一步设计出整套的共产主义制度,当时,这种共产主义至少在想象中是能够实现的。
  当然,这一切也只是想象而已。柏拉图虽然是一个贵族,但他的贵族思想仅仅表现为对下层民众的蔑视,而并不体现为对本阶级成员的信任。他对贵族分子和下层民众同样抱着怀疑的态度。他既不满意雅典的民主制,也不欣赏斯巴达穷兵黩武的残暴行径和肆无忌惮的剥削政策。
  因此,他在自己设计的理想国中把统治阶级、即卫国者阶级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征战者,一部分是摄政者。他认为只有摄政者才能治理国家,而摄政者必须是哲学家。在他的眼中,军事贵族的统治和当时主要由流氓无产者构成的民众的统治一样,都是昏庸腐败的。只有哲学家的统治才能保证国家有一个明智的领导。“只要哲学家尚未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和人民就不可能摆脱厄运,我们所设想的制度也就不可能付诸实施。”(第6篇,第13章。并参看第5篇,第18章)
  哲学家怎样才能取得国家的统治地位呢?在柏拉图看来,“他们不是靠参加人民的政治斗争,而是靠争取一位独裁者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第6篇,第14章)[20]
  柏拉图曾设法劝说一位独裁者来实践他的理想。我们已经知道,他在这种尝试的过程中有过什么样的遭遇。
  柏拉图的命运也是后来一切空想家的命运。所有这些空想家无不致力于国家和社会的改革,但他们都没有在社会本身找到改革所必需的因素;他们只好寄希望于某个政治独裁者或金融寡头,寄希望于某位贤明的君主或百万富翁,企盼这些专断强横的人采取高尚正义的举动。
  当时,柏拉图在他所熟识的那些国家中,已经找不出任何一个民众阶层能肩负复兴国家的使命。一切都已腐败、衰朽。人们认为只有专制独裁才是拯救国家的最后出路,这种思想的幽灵甚至也在一些共和主义者的头脑中萦回。柏拉图的同窗色诺芬就写过一部政治小说,题为《居鲁士之教育》,书中颂扬了一位富有学养的君主所施行的德政。
  紧接着柏拉图之后出现的那些哲学家们,就不再把独裁统治看成是帮助自己取得国家统治地位的阶梯了;相反,他们把这种独裁统治仅仅看成是帮助自己摆脱政务烦扰的一帖良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国家正在崩溃。哲学家所关注的问题不再是公众事业,而是可爱的“自我”。他们再也不去探索最佳的国家制度,而是去寻求一条最佳的途径,使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谋取幸福。
  这时,基督教赖以萌生的土壤便渐渐地形成了。

三 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产生的根源


  本章开头一节描述了当时历史的发展进程,并以雅典为例进行了论证;我们已经指出,这种发展进程乃是古代一切民族和国家的命运。
  连称霸世界的罗马也没有逃脱这种命运。就在它表面上国势鼎盛的时候,骨子里其实早已没落衰微了。罗马帝国囊括地中海沿岸的所有国家,构成了一个松散的国家联合体,这些国家全都沿着同一条轨道发展;其中一部份位于地中海东岸和南岸的国家比罗马先进,另一些位于西岸和北岸的国家则比罗马落后;但这些国家奋起直追,力争达到首都的发展水平,因而也就同首都一起,奋力驶向希腊和地中海东部诸国已经到达的境界:全社会的崩溃瓦解。
  我们已经看到,当时雅典人民的自由已经丧失,共和制转变为独裁统治的条件业已成熟。其他民主制国家的情形也是如此,罗马也不例外。就在人们悬拟的基督降生的时代,罗马共和国已经气息奄奄,专制独裁统治已经应运而生了。
  当时,贵族制和民主制同样遭到了破产。在罗马帝国,人民的核心力量——自由农陷入了艰难竭蹶的境地,在许多地区,自由农已经不复存在;而在另外一些地区,他们则被迫去充当大地主的佃户。国家的强盛和荣耀是以农民破产为代价而取得的。连年不断的战争总是靠农民组成的民军来进行,从而使农民的经济破败凋敝;而大地主是靠驱使奴隶来进行生产的,所以他们的经济没有受到任何损害。相反,正是战争为他们提供了价格极低的奴隶资源。因此,毫不奇怪,奴隶制经济迅速地占了上风,并对自由农经济进行排挤。自由的、强健的农民阶级象烈日下的冰雪一般崩溃解体。他们中的一部份人已经成了残废者,而绝大多数人则沦为城市无产者,成了苦力、小贩、仆役和乞丐。一贫如洗的农民涌入大城市,同被释放的奴隶一起,构成了自由居民的最底层。
  然而,只要民主共和国还存在,贫穷的群众就不会无法挽回地陷入窘迫的境地。自由民群众虽然身无长物,却拥有政治权力,他们很善于依靠这种权力舒舒服服地维持生活,他们懂得怎样采取形形色色的方式,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向富人和被征服的进贡地区强行索取财物。
  他们的政治权力不仅使他们衣食不愁,优游度日,而且有时还使他们获得无偿馈赠的生产资料,即田产。在罗马共和国存在的最后数百年间,人们不断地进行尝试,力图把农民的田产分给无产者,以便造成一个新的农民阶级。可是,所有这些扭转经济发展车轮的尝试都没有成功。这些尝试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大地主在政治和经济上居于优势地位,只要有可能,他们就阻挠这种尝试的进行;即使人们冲破障碍,造成了新的自由农,大地主也会迅速地把农民重新压垮,并把他们卖给别人。此外,流氓无产阶级的颓废堕落也是这种尝试遭到失败的原因,这些人大都不愿再从事劳动,他们喜欢在大城市逍遥自在地度日,而不肯在农村过那种衣食不周、劳苦艰辛、充满忧患的小农生活。无产者阻挠有益于他们的社会改革,他们往往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分得的田产以低廉的价格抛售出去;他们还经常把自己的政治权利出卖给富裕的大地主,或者用这种权利来反对改革家,以此来阻止社会改革。
  在这些社会改革的尝试中,要数格拉古兄弟发动和领导的改革最为出色。[21]这两个兄弟一个是提比利乌斯·赛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出生于公元前163年;公元前133年被贵族政敌杀害);另一个是凯尤斯·赛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出生于公元前153年),他继承了其兄的事业,而且表现得更坚决、更激进,结果也同他的兄长一样,在狂暴的大地主手下丧生(公元前121年)。有人把格拉古兄弟称作共产主义者,这是毫无根据的。格拉古兄弟所追求的目标并不是消除私有制;他们是要建立新的财产关系,要重新造成一个强有力的农民阶级,而这正是私有制最牢固的基础。
  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行动完全符合当时经济形势的要求。诚然,在那个时代,不单是大地产在倾轧小地产,而且在许多地方,大规模的经营也在排挤小规模的经营;可是,这些现象之所以发生,究其根源,并不是由于大地产和大规模的经营方式拥有技术和经济上的优势,而是由于它们的劳动力——奴隶的价格极其低廉。
  无休无止的战争把大批沦为奴隶的战俘输入市场。罗马人当时进行的某些战争,甚至是专为满足大地主对廉价奴隶的需求而发动的,这是纯粹的猎取奴隶的战争。
  浩浩荡荡的奴隶队伍云集一处,他们的价格自然就低廉到了极点。当初,雅典的奴隶制就是由于类似情况而迅猛发展起来的。在罗马帝国,这种买卖奴隶的勾当更加恶劣。罗马统帅鲁库鲁斯[22]在公元前一世纪下半叶曾把战俘当作奴隶出售,如果用今天的货币来折算,每个奴隶仅值三个马克
  在这种情况下,收买大批奴隶(罗马富翁一般拥有成千上万名奴隶)并驱使他们去从事劳动,是有利可图的。可是,同小规模的经营相比,这种大规模经营在技术上并没有丝毫优越之处。相反,奴隶的劳动极其粗重,很不经济,尤其在农业部门更是如此;一个奴隶在这类大规模经营单位中的工作效率,远远低于一个自由劳动者在小规模经营单位所达到的水平。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一个脚注中对奴隶的劳动作了如下论述:“按照古人的恰当的说法,劳动者在这里(指在奴隶制度下——作者)只是会说话的工具,牲畜是会发声的工具,无生命的劳动工具是无声的工具,它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此。但劳动者本人却要让牲畜和劳动工具感觉到,他和它们不一样,他是人。他虐待它们,任性地毁坏它们,以表示自己与它们有所不同。因此,这种生产方式的经济原则,就是只使用最粗糙、最笨重、因而很难损坏的劳动工具。”(卡•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版,第185页)[23]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可以参看西斯蒙第[24]在《政治经济学概论》(1837年巴黎版)中的论述。西斯蒙第在书中大段引证了沙·孔德[25]在一部著作中对奴隶制的议论,接着,他写道:“今天,任何一种需要理解力、鉴赏力和认真态度的工作都不是奴隶所能完成的。古代罗马的精美产品很可能是那些在自由时代掌握了工业技能、而后来在战争期间沦为奴隶的人制作的。因为,当罗马人彻底征服了全部工业民族,只能在野蛮人中获取奴隶的时候,他们的艺术和各种工业就急剧地衰败零落,他们自己也堕入了野蛮的境地。
  “然而,奴隶制不仅腐蚀了被奴役的人,而且也腐蚀了自由民,因为在这种制度下产生了一种鄙视工业劳动的情绪,使贫困的自由民越来越不愿从事工业生产。在罗马共和国,无产者不愿参加任何劳动,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鄙视劳动,一方面也由于他们面临着奴隶的竞争;无产者的这种状况是一个值得注意而又令人心惊的例证,它说明奴隶制把人民中既非主人、又非奴仆的那一部份人推入了堕落和困苦的深渊。”(第1卷,第382—393页)
  如果说,在大规模的经营中,奴隶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生产,那仅仅是因为奴隶本身几乎一文不值;而且,由于奴隶价格极低而数量很大,人们也就无需爱护他们,向他们提供充足的食品和衣物。即使耗尽他们的精力也在所不惜,人们还可以另外找到足够的奴隶来替换他们。
  由此可见,罗马帝国时代发生大规模经营排挤小规模经营这种现象的基本条件,与今天发生类似现象的基本条件是迥然不同的。当时还没有条件实现比(农业和手工业中的)小规模经营更先进的生产方式,还没有条件进行合作生产。因此,说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人物格拉古兄弟绝不是共产主义者,这是完全符合他们那时的经济状况的。
  对格拉古兄弟所作的论断,也适用于反抗罗马地主政权的密谋组织领袖——卡提利纳(生于公元前108年)。[26]卡提利纳领导的政党为夺取政权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于是,他被迫和自己的同志一起举行暴动,因为寡不敌众,最后在战斗中英勇牺牲(公元前62年)。有人认为他也是共产主义者(蒙森[27]则称他是“无政府主义者”),这是毫无根据的。卡提利纳同格拉古兄弟一样,并不要求消灭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他所追求的目标是依靠无产者夺取政权,然后把无产者变为有产者。
  当时,政治生活死气沉沉;无产者同有产者一样,在道德上和政治上已经堕落消沉;民主制同贵族制一样,都已岌岌可危;独裁者、皇帝、雇佣军首领和官僚政治的先驱者们登上舞台的道路已经铺平。在这种情况下,无产者及其朋友们的思想发生了转变。
  古代无产阶级一旦丧失了政治权力,也就随着失去最重要的、几乎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在这种时候,谁要是贫穷,谁就会陷入窘迫的境地。大批的人一无所有,这使罗马社会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可怕景象。广大群众的赤贫、困苦和不幸成了亟待解决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社会仍然按自己的轨道在继续发展,中等阶层每况愈下,富人越来越富,无产者的数量与日俱增。
  可是,这并不是在罗马帝国社会引起震动的唯一的社会问题。自由农的破产导致专制独裁统治的建立,成了整个社会经济崩溃的先声。
  罗马社会早在丧失政治功能之前,就已失去了军事功能。农民已经不复存在,民军也随着失去了兵源。取代民军的是专制政体的最有力的支柱——雇佣军。这支军队在国内所向无敌,但在抵御外敌,特别是对付日耳曼人时却力不胜任;日耳曼人当时日益强悍,步步进逼,而罗马的军事力量却明显地衰退了。
  这种状况引起了十分重要的经济后果。征服性的战争很少再发生了;无休无止的边境战争如今日益成为单纯的防御战,战斗中损失的人马往往多于俘获的敌兵。奴隶的来源越来越少。充分供应奴隶的渠道一旦断绝,奴隶制的基础就随之崩溃,尤其在农业部门更是如此。当时奴隶制虽然还没有彻底消亡,但它的范围已经日甚一日地局限在维持奢侈生活方面。
  然而,这种状况并不意味着自由农的崛起和自由手工业的振兴。随着奴隶来源的减少,自由的、生机蓬勃的手工业并没有兴起,相反,却出现了工业的倒退和衰落。农业的状况也同样如此。自由农遭到奴隶制经济的摧残,已经一蹶不振;在罗马帝国,凡是自由农已经消失的地方,农民经济就不可能再扎根生长。原因就在于,奴隶制经济虽然越来越无利可图,但大地产却依然存在;而且,由于大地主终究比小地主更有能力抵抗皇家官吏的敲榨勒索,抵抗战争祸患对各地的破坏蹂躏,所以,大地产即使在当时情况下也仍然在进一步扩展。
  可是,到了后来,大地主再也无法继续维持这种役使奴隶从事农业的经营方式了。这种经营方式越来越受到限制;在这种方式之外,又产生了另外一种制度,即把大片的田产全部或部份地分成若干小块,并把这小片的田产租赁给所谓世袭隶农,以便收取一定的贡赋和租税。在后来长达数百年的君主时代,这些世袭隶农被人们千方百计地紧紧束缚在土地上——他们就是中世纪依附农的前身。
  人们之所以要把世袭隶农束缚在土地上,是因为普遍的贫困化造成了帝国劳动力的急剧减少。战祸频仍,使人员不足的现象变得更加严重。居民的数量锐减。罗马的统治阶级为了获得隶农、招募新兵,不得不大量吸引未开化的异邦人移居帝国,最后,这些外来移民及其子孙后代构成了帝国军队和农业劳动者的主要成份。
  然而这样做仍然不能弥补人员的损耗,于是,人们只好不断地把更落后、更不开化的人迁移到国内来。
  罗马文化之所以能盛极一时,是因为有十分充足的劳动力可以供人们任意挥霍使用。一旦失去充足的劳动力,就不会再有丰富的产品,农业和工业就发生倒退,变得越来越衰颓和落后,艺术和科学也就跟着枯萎凋零了。
  社会的这种衰落过程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时间。从罗马帝国在奥古斯都[28]及其第一批后继者统治下达到辉煌顶点,到民族大迁徙之初陷入颓败潦倒的可悲境地,其间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历程。可是,早在公元一世纪,这种衰落的趋势就已经初露端倪,而且在某些方面表现得十分明显。一个新的社会力量就在这衰落的过程中,并借助于这种衰落的势头成长起来了;在整个社会倾圮崩塌的时刻,这股力量要拯救一切尚可拯救的事物,最后,它终于把残存的罗马文化传给了日耳曼人,同时为创建一种崭新的、更高的文化开辟了道路。这个力量就是基督教

四 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的本质


  同希腊衰亡时期一样,在罗马君主时代,一切敏于思考而又同自己的苦难同胞休戚与共的人们都急切地感到,必须从可怕的境遇中寻求一条出路。
  对于这个出路的问题,有过各种不同的回答。柏拉图的理想也一度死而复苏,可是在当时,这种理想所能产生的影响比它当初问世时的影响还要微弱。诚然,新柏拉图主义者柏罗丁(公元三世纪的人)也曾博得上等阶层的欢心,甚至还深受皇帝加列努斯和皇后萨罗尼娜的宠爱,致使他认为有可能在皇帝和皇后的赞助下,按照柏拉图的国家模式建立一个城邦。可是,这位时髦哲学家的沙龙式的共产主义,仅仅是无所事事的达官贵人借以消磨时间的许多娱乐中的一种形式罢了。当时除了给移民区安上一个新鲜名称——“柏拉图城邦”——以外,根本就没有试行过柏罗丁的计划。
  人们普遍地对国家政权表示怀疑和冷淡;社会的机体腐朽到了极点,以致谁都不再指望有哪一位尘世凡人能使社会的机体死而复生,即使是最有威权的罗马皇帝也无能为力。只有一种超人的力量、一种神异的奇迹才能成就这种事业。
  那些不相信奇迹会发生的人,不是在忧郁的悲观情绪中消沉下去,就是在浑浑噩噩的享受中麻醉自己。而那些生性乐观、充满热情的人既不愿悲观沉沦,又不甘于浑沌度日,于是在他们当中,有些人就开始相信奇迹可能发生。
  在人民群众最底层生活的一些充满热情的人中间,这种倾向表现得尤为明显,社会的衰落使这些人感受到最沉重的压力,他们既没有钱财去过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也不会产生醉酒以后接踵而来的、往往导致悲观主义的颓丧情绪。在这些人中间首先萌生了这样一种思想,即认为天上的拯救者不久就要降临,他将在人间建立一个美妙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没有战争,没有贫困,到处是一片欢乐、和平和富裕的景象,幸福的生活将永世长存。这个拯救者就是涂了圣油的主——基督。[29]
  人们一旦确信奇迹会发生,就会冲破一切藩篱而张开幻想的羽翼,每一个善男信女都可以对未来的天国进行极度夸张的想象。在他们看来,不仅是社会,而且整个自然界都将发生变化,一切祸患都将在自然界消失净尽,一切消费资料都将由自然界奉献出来,以极其充足的数量供人类享用。[30]
  所谓《约翰启示录》就是表达这种期望的一部著名的基督教著作。这部著作大约写于尼禄[31]去世后不久,书中宣告,在不远的将来,重返人世的恶魔尼禄和重返人世的基督将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整个世界都将卷入这场斗争。基督将在斗争中大获全胜,并建立一个千年王国;虔诚的信徒将同基督一起治理这个国家,他们将永生不死。不仅如此,在千年王国期满之后,还将出现一片新的天宇和新的大地,大地上将出现新的耶路撒冷——那是一个极乐之地。
  千年王国——这是原始基督教设想的未来国家。根据这个名称,人们把基督教各宗各派中产生的一切对未来新社会的狂想都称作锡利亚式的狂想[32]
  在基督教诞生以后的最初几百年间,许多传教士都以《约翰启示录》为依据,宣说锡利亚式的狂想,有些传教士——如伊里奈乌斯(公元二世纪的人)和拉克坦提乌斯(公元320年左右在世)——还以极其浓重热烈、栩栩如生的色彩细致地描绘了未来的人间天堂。[33]可是,基督教信徒的队伍越是扩大,越是超出不幸者和受压迫者,即无产者和奴隶及其朋友们的范围,而把权势者和富人也容纳在内,锡利亚教义就越是遭到官方教会的憎恨,因为这种教义毕竟带有某种革命的意味,它终究预言了现存社会将被推翻。
  原始基督教精神生活最显著的标志之一诚然是锡利亚式的狂想。可是,它那注重实际的共产主义倾向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同社会民主党一样,原始基督教在当时的统治者面前也是一支不可制服的力量,因为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不可缺少的东西。不仅是它那虔诚的狂想,而且还有它所发挥的实际作用,都使它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现在就来考察它的实际作用。
  我们知道,广大群众的普遍贫困是君主时代的严重社会问题。国家虽然想方设法解决贫困问题,但所有措施都徒劳无功。有些皇帝和民间人士也曾试图通过慈善的布施来济贫。可是这点施舍无异于杯水车薪,远远解决不了问题,况且,贪得无厌的罗马官僚机构也不可能很好地执行这类措施。
  悲观主义者和贪图享受的人对于群众的贫困,同对于国家和社会中的其他灾难一样,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他们宣称,这种贫困状况的确可悲,但却是无可避免的;对于无可避免的事情,洞悉事理的人不应当强行抗御。
  而生性乐观、满怀热情的人和承受苦难的无产者却采取另一种态度。他们无法平心静气地袖手旁观;他们不能不为消除贫困而努力。如痴如狂地梦想弥赛亚[34]会从九霄云外给人间带来幸福,这对贫苦的人并没有什么帮助。于是,那些首创锡利亚教义的人便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着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贫困问题。
  毫无疑问,他们的措施同格拉古兄弟的措施是截然不同的。当初,格拉古兄弟求助于国家;他们希望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利用政权为自己服务。现在,一切政治运动都已停止,国家政权普遍失去了人们的信任。新兴的社会改革家不打算依靠国家,而决定撇开国家,通过建立完全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特殊组织来改革社会。
  他们同格拉古兄弟还有一个区别,而这个区别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格拉古兄弟领导的运动有一半是乡村运动;这场运动不单是依靠城市无产者,而且也依靠破产的农民。而且,这场运动企图把城市无产者也变成农民。当时,城市无产阶级的根柢确实有一半还深植于农民阶级之中。
  而在君主时代,城市与乡村已经完全分离。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构成了两个互不了解的国度。基督教运动在其发轫时期纯粹是大城市的运动——这种性质是如此鲜明,以致当时“乡村人”和 “非基督徒”竟成了同义语。后世的基督徒也沿用“Paganus”一词 (拉丁语,意为“村民”)来称呼“异教徒”。
  格拉古兄弟的社会改革与基督教社会改革之间的重大区别,同上述情况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意图是,用农民经济压倒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和牧场经济;这种改革也触及当时的财产分配关系,但这样做是为了给生产方式的改革开辟道路。而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这场改革就不能不承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对于这一点,我们已经作了分析。
  对于早期的基督教来说,起决定作用的阶级是大城市的无产阶级;这个阶级的大多数人已经脱离劳动。在这些人眼中,生产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所效法的榜样是田野上的百合花:这种生物既不耕耘播种,也不纺纱织布,但照常活得生意盎然。这些人也力争改变财产分配关系,但他们不是着眼于生产资料,而是着眼于消费资料。对于那时的无产者来说,消费共产主义已经不是什么闻所未闻的罕事。在罗马共和国末期,人们时常公开地向穷苦大众施舍食品,或给他们分配粮食,这在当时已经成为惯例,直到君主时代初期,这种惯例还保持未变。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就希望把这类施舍和分配变成一种制度,争取在现有的消费资料方面按一定的规则实行共产主义(其中一部份资料平均分配,另一部份资料共同使用)——所有这些想法,难道不是极容易在人们头脑中产生吗?
  共产主义思想产生了,不久以后,便出现了贯彻这种思想的共产主义团体。第一批这样的团体是在经济最发达的地中海东部国家,特别是在犹太人中间组成的。犹太人比基督徒先走一步,早就已经表达了《约翰启示录》所描述的种种期望,而在公元前100年左右,他们就建立了一个共产主义团体——埃萨伊教派[35]
  约瑟夫[36]在谈到埃萨伊教派时这样写道:
  “他们认为财富是不足挂齿的东西,而对于财产的公有,他们却推崇备至;在他们中间,看不到任何一个人比其他人更富有。他们订有法规,要求一切志愿参加他们的教团的人都必须交出自己的财产,供大家共同使用,因此,在他们中间,既没有人感到贫困拮据,也没有人占据富余的物资,大家情同手足,共同占有一切财物。……他们不是聚居在一个城市,而是散居在所有的城市,并建有自己的特殊住宅;如果本教团中有人从外地移居到他们这里,他们就把自己的财产分给这些异乡人,于是,异乡来客就可以享用这些财产,就象享用自己的财产一样。埃萨伊教团的成员可以无拘无束地互相访问作客,即使他们素昧平生,也会象毕生知交一样相处。他们在国内旅行时,只随身携带一件武器,用以对村盗匪,除此之外不带任何东西。在每一座城市,他们都有一位专管接待的人,他会给来客提供衣服和食品。……他们之间不做任何买卖交易;如果某个成员给别的成员提供了一些物品,以救人之急,他就会从别人那里获得自己所亟需的东西。即便他拿不出任何东西供给别人,他也可以十分坦然地请别人满足自己的需求,无论向谁提出这种要求都无不可。”[37]
  基督徒在开头一段时间也作了种种努力,争取全面地实行共产主义。据《马太福音》(第19章第21节)记载,耶稣曾对一个富家子弟这样说过

  “你若愿意作完全的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38]

在《使徒行传》(第4章第32、34节)中有一段文字,对耶路撒冷的第一批教徒作了如下描述:

  “没有一个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的。……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众所周知,亚拿尼亚和撒非喇[39]因为向教徒们隐瞒了自己部分钱财,就受到上帝的惩罚,被处以死刑[40]
  事实上,这种共产主义归根结底是要把一切生产资料转变为消费资料,再把消费资料分配给穷人。如果这样的共产主义得到普遍的推行,那就意味着全部生产的终结。早期的基督徒是一些真正的乞丐式的哲学家,他们对生产漠不关心;可是不管怎样,一个较大规模的社会毕竟不能长期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
  当时的生产水平要求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督徒们也无法逾越这个界限。于是,他们只得竭力把私有制和共产主义这两者结合起来。然而在进行这种结合的时候,他们不可能象柏拉图那样,把共产主义规定为贵族的特权,而让人民群众继续保持私有制。因为在当时,恰恰是人民群众需要实行共产主义。
  他们采用了下列方式来实现私有制和共产主义的结合,即让每一个人都保留自己的财产,特别是保留自己在生产资料方面的财产,而仅仅要求在享受使用方面——特别是在对生活资料的享受与使用方面——实行共产主义。
  当然,对两者进行这样的区分并不是理论研究的结果,当时人们在经济问题上还不可能划分如此严格的界线。可是,实践却日益明显地导致了这种结果。
  按照这个原则,有产者可以保留并充分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首先是保留和利用自己的地产;至于他们所占有和赢得的消费资料——粮食、衣服、住宅,以及用来购买上述消费资料的货币——则应当提供给基督教教区使用。“所以,财富的公有仅仅体现在共同使用这一点上。任何一个基督徒在加入兄弟的联盟之后,都对整个教区全体成员的财富享有某种权利,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可以提出要求,让富裕的成员分一部分财产给自己,以解燃眉之急。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可以使用自己的兄弟们的财富;拥有财产的基督徒不得拒绝自己的贫苦兄弟提出的利用和使用这些财产的要求。例如,一个没有房屋的基督徒可以向另一个拥有两三间房屋的基督徒提出要求,请后者分给自己一间住房;当然,后者仍继续保留房屋的产权。可是,按照共同使用的原则,后者必须把一间住房交付别人使用。”[41]
  教区筹集一切可以运输的生活资料以及货币,并选出自己的公职人员,来掌管这些捐赠财物的分配事宜。
  由于基督教承认了私有制(尽管是部分地承认),这就打破了它在初期追求的那种共产主义的完整性。而到了后来,这种共产主义的完整性还要遭到进一步的削弱。
  我们在考察柏拉图理想国时已经看到,实行消费共产主义同取消家庭和个体婚姻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要达到取消家庭和个体婚姻的目的,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种是实行妻子儿女的公有,另一种是弃绝两性关系,坚持独身主义。柏拉图选择了前一种途径,埃萨伊教派选择了后一种途径。这个教派崇尚永不婚嫁的独身生活。同样,基督教在一开始主张实行彻底的共产主义的时候,也曾力图向家庭和婚姻发起攻击,他们所采取的方式大都是奉行禁欲主义,这同当时的抑郁伤感的气氛是十分吻合的;当然,那时也有一些基督教宗派公开宣扬取消家庭和婚姻,认为这样才更富有人生的乐趣,他们还亲身实践这种主张,如公元二世纪诺斯替教派中的一个派别——亚当派就是一个例证。
  在《马太福音》(第19章第29节)中,基督声称:

  “无论任何人为我的缘故而抛弃房屋、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田产,都要得到一百倍的报酬,并能享受永远的生命。”

  在《路加福音》中,基督大声疾呼:[42]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43]

  所有的原始基督教团体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竭力取消家庭生活。因此,在这些团体中有一条规定,即每天共同用餐。(参看《使徒行传》第2章第46节。)教徒的这种友爱聚餐会相当于斯巴达人和柏拉图理想国中规定的集体用餐。[44]这是在消费资料方面推行共产主义的必然结果。
  可是,如前所述,基督教不可能超越小规模经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的界限。而个体家庭却必然同小规模经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联系在一起,这种家庭并不只是男子与妇女、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形式,而且也是经济单位。由于基督教不可能带来新的生产方式,它也就不得不让世代相传的家庭形式继续沿袭下去,尽管这种形式同消费共产主义存在着十分尖锐的矛盾。归根结底,不是人们的生活方式,而是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性质。完全的共产主义有碍于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同样,竭力取消家庭和婚姻的做法也同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基督教的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做法始终只是局限在个别宗派和团体的范围之内。它并没有得到普遍的实施。
  这个事实再次表明,物质条件比思想观念具有更强大的力量。思想观念是受物质条件制约的。教会在不可抵御的压力下,被迫使自己的教义适应于随着它的发展而改变了的形势。由于共产主义的传统无法根绝,它们便竭力对这种传统进行穿凿附会的解释,并通过一系列琐细繁芜的论证,竭力把这种传统与现实调和起来;这类论证近似于当时那种专事索隐抉微、而不进行深入研究的哲学。
  基督教在后来的发展进程中,已经不再为解决贫困问题、消除贫富悬殊而努力了。当初,第一批基督徒还曾宣称:富人如果不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施舍给穷人,从而使自己也降到清贫的地位,那就不能进入天国,也就是说,不能加入基督教团体;唯有穷人才能升入天堂。而现在,人们却对这种纯粹的物质关系重新作了解释,把它说成是精神领域的关系。
  拉秦格尔[45]在《教会济贫史》(1860年巴伐利亚的弗赖堡版)一书中描述了早期教会神学家在财产问题上的思想特征,他写道:“教会完全是为穷人而设立的,富人被摈除在外。而要摆脱财产的羁绊,并不需要放弃财产,他(指富人)只要放弃对财产的奢侈享受,放弃对财产孜孜以求的兴趣,一句话,放弃贪婪的欲望就行了。……富人还必须使自己的心灵同尘世间的一切财产保持距离;应当把自己看成是上帝的管家,虽然占有财产,却完全同一无所有的人一样;他只能拿出必不可少的一点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计,作为上帝委托的忠心耿耿的经管人,他应当把其余的一切都用来帮助穷人。”同富人一样,穷人也不得追求尘世的财产;他必须乐天知命,怀着感激的心情去接受富人扔给他的残羹剩饭。(见第9、10 页。)
  这是多么机巧圆通!富人无需再放弃自己的财产,而只要使自己的心灵同尘世间的财产保持距离就行了;他可以占有财产,却又象一无所有的人一样!这样一来,基督教便巧妙地同它最初实行的共产主义宗旨协调起来了。
  不过,尽管基督教的锐气已经减弱,它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仍然为克服贫困作出了显著的成绩。虽然它没有根除贫困,但它毕竟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减轻了广大群众由于贫穷而产生的痛苦,在这方面,它确实是遥遥领先,成了当时最有实绩的组织。这也许就是它取得成功的一根最重要的杠杆。
  然而,基督教的影响越大,它在当时的社会问题面前就越显得孱弱无力;而在当初,它正是从这些社会问题中汲取了自己的力量。基督教不仅无力消除它所面临的种种阶级差别,而且,随着它的势力日益强盛、财富日益增多,它自己还造成了一种新的阶级对立;教会中出现了一个统治阶级,即教士集团;广大的普通教徒[46]则处于从属的地位。
  基督教各教区最初实行完全的自治。教区的最高信托人,即主教和长老,由教徒们在自己中间选举产生,这些信托人有责任向教徒报告自己的工作。他们不能从自己担负的职务中获取任何利益。
  可是,个别的教区一旦扩大了范围、增添了财产,领导者所承担的任务就骤然増多,这些任务纷纭繁复,以致不可能在从事普通职业的同时附带完成。于是便出现了分工,基督教区的各种职务成了大批人员从事的专门职业。从这时起,教会的财产就再也不可能完全用于周济穷人了:人们必须从中取出一部分来支付这些财产的管理费用,承担集会场所的修建开支,并保证神职人员的生活来源。
  当时,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构成了教区的主体成分呢?是流氓无产者或劳动无产者,后者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精神状态,使他们同流氓无产者相差无几。这一类人从来就无力保持民主制度所赋予他们的权利。无论是在共和国里,还是在教会中,他们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正如他们在共和国时代将自己的权利出卖给权贵一样,如今在教会里,他们又将自己的权利出卖给主教,从而丧失了一切权利。
  主教负责管理本教会,亦即本教区的财产,并决定教会的财产如何使用。因此,在流氓无产者面前,主教握有无比巨大的权力;而且,教会积聚的财富越是增多,主教手中的权力就越是膨胀。这些主教越来越独立于自己的选民之外,而选民们则日甚一日地依附于主教。
  与这一发展过程同时出现的另一种趋势是,一些早先完全独立的教区日益紧密地结成了大型的联合体,即总教会。共同的观点,共同的目标,以及共同遭受的种种迫害,早就促使一些教区通过书信往来和互派使者建立了联系;到了公元2世纪末期,希腊境内和亚洲地区的许多教区已经十分紧密地联合起来,一些省区的教会建立了更加稳固的联合组织,这些组织的最高机构是信托人代表大会,即主教会议。随着这种机构的产生,各教区的自治权限就大大地缩小了,这就更有利于主教们抬高自己的地位,凌驾于本教区的教徒之上。
  最后,帝国境内的所有教区终于联合成一个统一的组织;早在公元4世纪,它们就已经召开了若干次帝国宗教会议(第一次会议于公元325年在尼西亚召开[47])。
  在宗教会议上,左右局势的是那些钱财最多、势力最强的教区派来的主教。所以,罗马的主教最终赢得了西方基督教的领袖地位。
  这一发展过程从始至终都伴随着激烈的斗争,其中有反对国家政权的斗争,因为国家政权不容许出现一个新的国中之国;也有个别组织之间和组织内部的斗争;还有平民和教士集团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往往是平民遭到失败。平民们只享有一种权利,那就是对教会的神职人员点头表示同意,这种状况早在公元3世纪就已出现,而且几乎遍于国中;教会的神职人员组成了一个体系严整的集团,他们自行增补人员,并有权任意处置教会的财产。
  从此,在罗马帝国,教会就成了向那些雄心勃勃的人物提供机遇的组织,使他们有条件升迁发迹,飞黄腾达。自从政治生活僵死沉寂以后,在政界谋取功名的道路便已断绝;出征作战的任务几乎完全由雇佣的野蛮人去承担;艺术与科学奄奄一息,只能在艰难竭蹶中撑持门面;国家的管理机构则已衰朽僵化,而且越来越腐败堕落。只有教会里还充满着生机和活力;也只有在那里才最容易步步高升,取得某种社会权力。世俗社会中凡是有一点能力和才智的人,几乎都纷纷皈依基督教,并在其中谋求教会职业;在同国家政权的斗争中,教会一直立于不败之地,现在,它开始着手利用国家政权为自己效劳了。
  公元4世纪初,一个机敏狡黠、觊觎王位的人——君士坦丁[48]——已经发现,只有拥戴基督的上帝,也就是说,只有同基督教的教士集团友好相处,才能稳操胜券。在他的支持下,基督教成了在罗马帝国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不久以后,又成了国内唯一的宗教。
  从这时起,教会的财产就以迅猛的速度不断积累起来。皇帝和私人竞相捐赠财物,来买取这个新兴权力集团的欢心。另一方面,皇帝还感到越来越有必要把国家和城市的一系列任务交给教会官僚机构去完成,因为昏庸腐败的国家官僚机构已经无力完成这些任务。当然,这些任务也必然同时为教会开辟固定收入的渠道。
  在这之前,教徒向教会捐赠财物完全是出于自愿。教会自从受到国家政权的保护以后,就开始暗中谋划,准备定期征收捐税。起初,它们还只是采用道德说教的方法来抽取是什一税,到了后来,便不惜采取强制手段来达到目的。[49]
  这时,教会已经非常富有,同时,教会中的教士集团也已经完全脱离普通教徒而独立。毫不奇怪,随着财产的增多,教会在管理这些财产时就越来越漠视穷人的利益!教士集团独自享用这些财产,贪婪靡费之风在教会蔓延,尤其是在罗马、君士坦丁堡和亚历山大城等地,这种风气格外炽盛。教会从一个实行共产主义的慈善机构变成了世间绝无仅有的一部极其庞大的剥削机器,早在公元五世纪,罗马教会就确立了一条常规,要求将教会的收入分成四份,其中一份归主教,一份归主教属下的教士集团,一份用来支付礼拜活动的费用(建筑和维修教堂等等),只有一份用来接济穷人。穷人的全部所得加在一起仅仅等于主教一个人的收入!
  可是,采取这种一分为四的措施,很可能并不是为了对穷人表示歧视,相反,倒是为了对穷人加以保护,因为倘若不采取这种措施,牧师老爷将会独自挥霍教会的全部财产。
  煞而,只要孕育产生基督教的那些社会条件依然存在,基督教所蕴涵的共产主义思想就不可能被窒息消灭。在罗马帝国存在的整个期间,直至民族大迁徙时期,教会的财产一直被人们看成是穷人的财产,任何一个基督教神学家、任何一次教会会议都没有对这一点妄加否定。当然,用于管理这些财产的开支是十分庞大的,它有时竟抵销了全部的收入,这是绝大多数慈善机关的共同特征。但即便如此,也没有一个人敢于宣称,说那些管理财产的人就是财产的所有者。
  人们如果迈出这一步,那就等于完全勾销了教会最初实行的共产主义宗旨;只是在后来,当武装入侵的日耳曼人彻底改变了罗马帝国的社会基础,从而也彻底改变了基督教的社会基础之后,人们才有可能迈出这最后一步。

五 中世纪教会的财产


  基督教没有也不可能创立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发动一场社会革命。因此,它也就不可能拯救罗马帝国,使之免于灭亡。如果说,罗马帝国在整个社会百孔千疮的情况下居然能生存下来,并苟延性命达几百年之久,那么,这并不是基督教的功德,而是信奉异教的蛮族——日耳曼人的功劳。那时,日耳曼人充当雇佣兵,并移居到帝国境内从事农业劳动,成了撑持这个没落社会的支柱。
  可是,实行雇佣兵制度和移民垦殖政策,并不能使蜂拥而至的日耳曼人得到满足。推行这些措施的结果,使日耳曼人清楚地看到了帝国的弱点,同时也使他们见识了那些只有在罗马帝国才能得到的享受,这就更加激起了他们南征的欲望。终于,日耳曼军队象潮水一般涌来,席卷整个帝国,各路人马互相倾轧,争先恐后地抢掠财产;后来,混乱渐渐平息,个别部族定居下来,建立了新的国家,这才开始形成新的社会秩序。
  在民族大迁徙时期,日耳曼人还处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阶段。各个部族、地区和村落组成合作团体,即马尔克公社,实行土地公有制。当然,房屋住宅已经成为各家各户的私有财产;耕地也分配给各个家庭专门使用。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公社,牧场、森林和水源也都归集体使用。
  在罗马君主时代的没落社会中,穷苦贫困、一无所有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自从民族大迁徙以后,这种现象就不再普遍存在了。当然,在中世纪,群众也经常陷入困苦的境地,但这并不是由于他们一无所有,而是由于发生了灾荒、战祸或瘟疫。而且,这种困苦往往是暂时的,而不会是终身的不幸。不管在哪里,贫苦的人都不会孤立无援,他们所属的公社会保护他们,给他们提供帮助。
  教会的慈善事业已经不再是维持社会生存的必要因素了。在那个时代的疾风暴雨中,教会组织之所以能保全自己,完全是因为它随机应变,彻底地改变了自己的性质。它从一个慈善机关变成了一个政治机构。它不仅拥有财富,而且还行使政治职能,这就是它在中世纪享有权势的主要原因。在新旧社会大规模交替转换的暴风骤雨中,教会保住了自己的财产。不管它的财产曾有多大损失,它都会分毫不差地重新弥补起来,甚至还会赢得更多的财产。在所有信奉基督教的日耳曼国家,教会都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土地所有者,它们通常占有国内三分之一的土地,有些地区甚至还超过了这个比例。
  这时,教会的大宗财产已经根本不再是穷人的财产了。查理大帝[50]曾经设想过,在法兰克王国,可以象袭用罗马帝国的其他规定一样,也不妨援例将教会的财产一分为四。可是,这项措施同他所设想的其他大多数“改革”措施一样,也是书写在羊皮纸上的官样文章——完全是一纸空文。查理去世以后的短短几年内,就出现了一部无耻杜撰、大胆作伪的文献汇编——伊西多尔的教谕[51];这部文献意在为教皇的统治权辩护,它成了教皇制定政策的法律根据。在教会财产的问题上,这些“教谕”规定:教会的财产是穷人的财产;而所谓“穷人”,只能理解为神职人员,因为只有他们立下了誓言,决心坚守清贫。这种理论广泛流行,从此,教会的财产就被看成是教士集团的财产了。到了 12世纪,这种理论又有了合乎逻辑的发展,人们宣称:教会的一切财产都属于教皇;教皇可以随意处置教会的一切财产。
  这种观点同当时的真实情况完全吻合,它反映了教会在国家和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而教皇又在教会中享有统治地位的事实真相。
  教会财产的性质所发生的这种变化,导致了一个重要的结果。它迫使人们在神职人员中实行永不婚配的独身制度。自古以来,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种种原因,教会中有许多派别始终希望在神职人员中实行独身制度,有时候,它们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可是,所有这些派别都没有实现它们的奋斗目标。而现在,一种物质利益同这个奋斗目标发生了联系,人们在教会财产问题上产生的忧虑不安可以通过这条途径得到消除;只有在这时候,争取实行独身制度的种种努力才获得成功。先前,当教会的财产还被看成是全体教徒的财产,而主教们仅仅对这些财产行使管理职权的时候,神职人员的家庭对教会财产的保存并未构成严重的威胁。可是,一旦教会财产成了教士集团的私产,情况就截然不同了。这时,每一个有子女的教士都力图把教会财产尽量分给自己的子女。“牧师的儿子不仅继承其父的遗产,而且还要求把其父早先享用过的那些教会财产当作他们的遗产来据为己有,这样的事情日日发生,屡见不鲜!”(引自吉泽布莱希特:《德国君主时代的历史》,第2卷,第406页。)对于这种状况,人们怨恨填膺,例如,在1014—1020年间召开的提契诺宗教会议上,本尼狄克八世愤愤地指出:“那些卑鄙无耻的父亲(指已经结婚成家的僧侣)为自己的卑鄙无耻的儿子们赢得了大量的田产、大片的庄园,以及一切能够捞到的东西;而这一切都是从教会的财富中挖出去的——因为除了教会的财富之外,这些人一无所有……”(转引自吉泽勒尔:《教会历史教科书》,1831年波恩版,第1卷第282页。正是吉泽勒尔提醒我们注意到了教会的财产与僧侣的独身制度之间的联系。)然而,只有当教皇的独裁统治在教会中牢固确立以后,教士们肆意为子女捞取财产的行为才得到有效的制止。那时,教皇权力机关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反对牧师缔结婚姻。利奥九世(1048—1054年在位)首先发起这一行动;刚毅果断的格列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继而以无比坚决的手段贯彻了禁止牧师结婚的命令。可是,在阿尔卑斯山北部地区,这道禁令直到很久以后才得到普遍的承认。公元1220年左右,在列日还有身居要职而又娶有妻室的僧侣;直至1230年左右,在苏黎世仍然存在类似的情况(参看吉泽勒尔的前引著作,第290 页)。
  在宗教改革中,教会财产变成了世俗财产,被诸侯们强行占有;神职人员变成了国家官吏,靠自己的薪俸维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在神职人员中实行独身制度当然就毫无意义了。新教的神职人员可以随意生男育女,只是再也没有教会财产可以分给自己的子女了。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中世纪的教会财产已经不再是穷人的财产了。但是,这并不是说,面对当时的穷人,中世纪的教会组织根本就没有任何扶危济困的行动。在进入中世纪以后的最初几百年间,虽然没有出现我们今天所说的那种无产阶级(某些城市可能有例外的情况),但有时也会出现大批处境艰难的人,正如上文所述,在灾荒岁月,有忍讥挨饿者;在瘟疫流行时,有身患疾病者和无家可归的鳏寡孤独者;在战争年代,甚至还有遭到入侵敌军的驱逐、从邻区或远方跋涉而来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有这些人,教会都予以接待。
  在中世纪,对这样一些处境艰难的人提供援助,被认为是每一个有产者,特别是每一个土地所有者应尽的义务,所以,扶困济贫也就成了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教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教会之所以尽这种义务,并非因为它是一种专门的慈善机构,而是由于它跻身于有产者的行列;它们在履行这种义务时,遵循的并不是什么特殊的基督教原则,而是一种普遍的原则,也可以说,是一种异教的原则,一种连处于低级文明阶段的所有民族也都共同奉行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热诚待客
  一切实行原始共产主义的民族,或者至少还保留着原始共产主义传统的民族,都喜欢平分财富、同甘共苦,这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也正是在这样的民族中,一个陌生人的到来会成为一件非同寻常、众所嘱目的事情,大家都不可能在这个人面前态度冷漠,淡然处之;他们根据陌生人的出身和表现,可能会把他视为仇敌,向他发起攻击,也可能会把他奉为上宾,将他看成是自己家庭中令人尊敬的一员;可能会把他打得头破血流,也可能会尽其所有,给他提供居住的房舍和丰盛的饮食,有时甚至会为他准备结婚的新房。
  只要所谓自然经济依然存在,只要人们不是为市场或顾客而生产,不是为销售而生产,而是为自己的需要而生产,人们就总是喜欢在满足家庭的需要之后,让大家共同享用自己的生产所创造的剩余财富。中世纪盛行这种生产方式,至少在农业中,这种生产方式占有主导地位,而在当时,农业生产部门对于整个社会生活都具有深远的决定性的影响。
  生产越发展,每一座农庄获取的剩余财富就越多。特别是在那些大土地所有者——国王、高等贵族、主教和寺院的僧侣那里,积累起了数额惊人的富余的生活资料,他们不可能把这些生活资料拿去销售,而只能用来充当饲料。他们利用这些生活资料来供养庞大的军队,雇佣手工业者和艺术家,同时也十分慷慨地款待宾客。那时候,一个富人如果对一个初次登门、和蔼友善的陌生来客提出的饮食和住宿方面的要求表示拒绝,那就会被世人视为极不光采的行为。
  主教和寺院的僧侣给饥肠辘犍的人提供食品,给赤身露体的人提供衣衫,给无家可归的人提供栖身之所。所有这一切,无非是中世纪的每一个有产者习以为常的举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们同别人至多只有一点区别:由于他们是国内的首富,因而可以比其他有产者表现得更加慷慨大方。
  可是,人们一旦开始从事商品生产,即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生产,一旦建立了销行各种产品的市场,热诚待客的风尚便迅速地消失了。这时,各个经济单位就有了条件,可以将自己的剩余财物换成货币;而货币乃是产生权势的巨大源泉,是人们永远不厌其多的东西,它不会腐烂变质,便于收藏积累。于是,人们对于共同享用剩余财物就再也不感兴趣了,他们开始满怀热情地储存囤积金钱财宝,贪得无厌的欲望扼杀了慷慨助人的精神。
  这种所谓的货币经济排斥自然经济的势头越是猛烈,有产者们款待客人的热情和慷慨解囊的兴趣就越是低落。货币经济排斥自然经济的现象起初出现于意大利和法兰西南部,而从13世纪起使迅速地遍及欧洲其他各地。
  随着慷慨助人的风气渐渐消歇,贫民的数量便与日俱增。商品生产的发展造成了一个无产阶级;这个阶级的队伍迅速扩大,在某些地区甚至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从这种种迹象来看,古代某些国家经历过的那种始而昌盛、继而败落、终至灭亡的发展进程似乎又要重演了。
  可是,中世纪的社会没有重蹈覆辙;它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是因为奴隶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消亡。

六 奴隶制的消亡


  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奴隶制是由基督教铲除的。这是一种荒谬绝伦的见解。基督教在其发韧阶段,在它还实行共产主义的时候,也许对奴隶制进行过原则上的抵制,但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确凿的证据。相反,在我们所看到的最古老的基督教文献典籍中,凡是提到奴隶制的地方,作者都持肯定的态度,甚至还劝导奴隶在自己的主人面前俯首帖耳,唯命是从。
  基督教之所以会造成一种铲除奴隶制的假象,是因为在罗马帝国,基督教教义的传播和奴隶制的衰退是同步发生的。关于奴隶制衰退的原因,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分析。奴隶制经济造成了帝国日益贫困、人口锐减的局面,其结果就使帝国的军事力量衰落下去;这样一来,由于不可能赢得战争,也就不可能获得战俘,于是,奴隶的来源就随之断绝。在这种情况下,奴隶日益成为一种价格昂贵的奢侈品,而不再是可以生财赢利的剥削对象了。
  当日耳曼人在民族大迁徙时期象潮水一般席卷罗马帝国,并占领这个国家时,那里的奴隶制几乎已经不复存在了。日耳曼人在这片被征服的土地上划出一部分据为己有,开始定居下来,他们那种百折不挠的农民的锐气使这个国家——或者确切地说,使所有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崛起的国家焕发了青春的活力。
  然而这一次,这股新兴力量却再也不可能重建一种新的奴隶制经济了。当时,日耳曼各部族刚刚定居下来,刚刚皈依基督教,也就是说,他们刚刚对残存的罗马文化及其生产方式有了几分了解,许多居无定所、到处流徙的游牧民族和海上民族便从四面八方向他们发起了进攻:在东部,有阿瓦尔人和马扎尔人;在北部,有诺曼人;在南部和东部,有阿拉伯人和萨拉森人。从8世纪到11世纪,这些入侵者不断地骚扰劫掠,使西方的基督徒深受其害,甚至常常使他们的生存都受到威胁。基督徒根本不可能再去夺取奴隶了,相反,他们自己已经被猎取奴隶和贩卖奴隶的人们所瞄准,成为可以牟取暴利的货物。那时在“异教徒"中,有大批的基督徒在充当奴隶;而在基督徒那里,异教徒出身的奴隶却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昂贵。
  当然,在基督徒的市场上,异教徒出身的奴隶也并没有完全绝迹。据记载,在13世纪和14世纪,意大利境内还有买卖奴隶的事情发生。1307年,萨伏依的阿马戴乌斯六世就在君士坦丁堡买过两个女奴。[52]在热那亚,一个“身体健康、没有暗疾”的鞑靼女奴在1384年售价为1049里拉,到了1389年,售价为1312里拉。奴隶商贩在取货的时候,一般都是支付现金。在这一时期的城市法典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许许多多有关奴隶的规定(参看尤利·克罗内:《多里奇诺修士和贱民派。皮埃蒙特宗教战争史话》,1844年莱比锡版,第16页)。
  人们使用这些奴隶,仅仅是为了享受奢侈的生活。当时,要想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已经不可能了。在日耳曼诸国,从传统的罗马生产方式发展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不得不从一开始就作好准备,争取在没有奴隶的条件下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奴隶制最后之所以归于灭亡,并不是由于基督教唤醒了人们分辨是非的天良,而仅仅是由于奴隶的来源十分紧缺和匮乏,我们只要看一看下述事实,对这一论断就不难理解了:当基督徒壮大了自己的力量,重新对“不信神明的人们”发起进攻的时候,恰恰是那些冲锋陷阵的基督徒首先开始了抢夺和贩卖奴隶的勾当。参加十字军东征的人们同后来在非洲活动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一样,劲头十足地经营着抢夺和贩卖奴隶的事业。1454年1月8日,教皇尼古拉五世在教谕中明确宣布,允许“将所有萨拉森人、异教徒以及其他与基督为敌者变成永生永世的奴隶”;后来,克雷芒五世(1523—1534年在位)[53]又进一步扩大这种“权利”,宣布它适用于一切异端分子(参看路德维希·克勒尔:《宗教改革和早期改良派》,1885年莱比锡版,第480页)。然而,当时生产方式的发展趋势,已经使奴隶劳动在整个欧洲成为多余的东西了。
  奴隶依然只是一种奢侈品,可是,当欧洲列强征服和开辟了海外殖民地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他们发现,殖民地还没有具备推行欧洲生产方式的条件,在那里,驱使奴隶从事劳动是有利可图的。从此,掠夺奴隶、买卖奴隶、以及榨取奴隶血汗的勾当,又成了欧洲基督徒营私牟利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罗马教会,还是任何一个高级的新教教会,都没有对这类行径表示过异议。
  正如罗马帝国当初不可能继续依靠奴隶从事生产一样,在民族大迁徙以后建立起来的那些信奉基督教的日耳曼国家里,也不可能采取这种役使奴隶的生产方式了。先前,在罗马帝国的农业部门,曾经实行过世袭佃农制,以取代奴隶生产制,现在,日耳曼各国也实行了类似的制度,有时候,它们甚至直接仿效罗马的成规。
  在那个时代,如果迫使农民离乡背井,那就太愚蠢了。当时缺少的并不是土地,而是人。在信奉基督教的日耳曼各国,富人和权贵——即主教和修道院长,国王和公爵,以及他们的随从和宠臣们——并不希图以奴隶经济取代农民经济;相反,他们力求使农民依附于自己,让农民承担缴租税、服徭役的义务,以便通过这种手段来充分利用农民所处的困境。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们当然不能不免除农民的一些负担,因为这些负担箝制了农民的手脚,使正常的农民经济无法得到发展;在所有负担中,首先必须免除的就是兵役。
  于是,农民便纷纷前去投靠某个权势者,置身于他的庇护之下,同时向他承诺义务,保证年复一年地交纳固定数量的农产品,并完成固定天数的劳动量。这样,他们就可以免服兵役。他们的保护人或地主会指派自己的随从或仆役去顶替他们的名额。
  现在再来谈谈另一种招募佃农的方式。信奉基督教的日耳曼各国都保存了罗马时代的一些大庄园,尤其是教会占有的大庄园更是得到了妥善的保护,因为教会历来最善于精心维护自己的利益。皇帝的赏赐又造成了新的大土地所有者。连绵不断的战争使许多土地失去了主人;农业的进步又使许多土地变成了可以耕种的农田。而在依靠农业为生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居民所需要的维持生计的土地面积,要远远少于他们依靠畜牧或狩猎为生时所需要的土地面积。无边无际的森林以前曾为人民提供食物,是一些马尔克公社的公共财产,而现在,这些森林对于公社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于是,国王便将这些森林收归己有,将它们同其他荒地一起,赏赐或租借给宠臣和权贵,并优先照顾主教和寺院的僧侣。这样一来,这些新的地主为了把自己占有的财产利用起来,便竭力吸引农民前来垦荒种地。在农民承诺一定的赋税和劳役的前提下,地主将田园租借给农民——当然是连同公用牧场和公用树林一起租借,否则,农民将无法经营。
  每一个地主既然千方百计地把大量新农民招揽过来,他就势必要煞费苦心地防止农民从他那里外流出去。他使用自己能够使用的一切手段——包括合乎道义的手段和违背道义的手段、合法的手段和非法的手段,总之,务必要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前一直享有自由的农民,如今不仅要交租纳贡,而且还沦落到依附于人的地步。
  可是,不管农民处于何等屈辱的境地,他们的地位仍然要高于奴隶。在一个国家中,奴隶们人地生疏;在一同为奴的伙伴中,他们也是互不相识;他们享受不到丝毫的权利,而仅仅充当一种工具;他们没有任何可以立足的基础,能据以进行持久的阶级斗争,以争取本阶级的解放。诚然,我们也掌握一些奴隶起义的史实,可是,那种短暂的暴动至多只能使起义的参加者获得自由,却不可能对奴隶制度本身产生任何影响。奴隶暴动的目的并不是要根除奴隶制,而是要逃离奴隶主的牢笼。无论在什么地方,奴隶们都从未进行过坚韧持久的阶级斗争,以实现消灭奴隶制的目标。
  中世纪依附农的处境与奴隶不同。他们并不是毫无权利的人;他们所承担的徭役和贡赋有确定的限额,不能随意增减,谁要想作任何一点变动,都必须经过反复协商或讨价还价才能使他们接受。而且,在地主面前,依附农并不是分散孤立的个体。每一个农民,不论是处于依附的地位,还是享有自由的权利,都是马尔克公社的成员,他们与公社保持一致、休戚与共。在任何时候,农民都把这个组织看成是自己的坚强后盾。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农民就有可能向地主进行十分有力的反抗了;事实上,农民也经常开展这种斗争。整个中世纪都充满了地主和农民的阶级斗争。在有利的条件下,这种斗争最后往往使农民重新获得解放,使他们不仅摆脱人身依附关系,而且还摆脱纳税进贡的义务,直至推翻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
  城市手工业者的状况比农民更好。他们最后在各个地方都摆脱了人身摆脱了封建领主的控制。
  从12世纪起,在基督教文化区刚刚遏制住来犯的敌人之后,生活在这个区域的手工业者由于获得了自由,便立即以迅猛的速度发展技术。这些技术超越了古代的水平,给手工业者带来了福利和声誉,而他们自己又进一步从这些成果中汲取了新的力量,以便向扼杀自由的势力进行抗争。
  这样,那个历来只允许古代社会向前发展到一定程度、接着便使社会向后倒退的力量——奴隶制,就没有在欧洲的基督教国家找到立足之地。
  由于这个原因,无产阶级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的性质也就与古代截然不同了。在古代,无产阶级并不是处于各阶级的最底层,他们的地位要高于奴隶,因此,他们往往企图让奴隶来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也就是说,依靠奴隶的劳动来维持生活,而自己则坐享其成。有一些古代无产者尽管并不是流氓无产者,而是工人、手工业者,但也同样沾染了这种流氓无产阶级的意识。这个在社会中安享寄生生活,并仰赖社会而求得生存的流氓无产阶级,决定了古代整个无产阶级的特征。
  到了中世纪,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无产阶级这时已经处于各阶级的最底层。他们再也找不到一个地位更低的阶级可供自己剥削,以便赖以为生。仅仅是这一点,就决定了无产阶级中享受寄生生活的那一部份人——流氓无产阶级——不可能象在古代某些时期的一些通都大邑中那样获得规模较大的发展。他们再也没有希望象古罗马的流氓无产阶级那样,在国内形成一种力量;也没有希望象大部份无产者当初还能做到的那样,凭借自己的力量来争得无忧无虑的生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只能维持一种凄惨悲凉的乞丐生涯。
  然而,就在中世纪的流氓无产阶级在人数上比古罗马时代大大减少,在力量上比先前大大削弱,在生活上格外步履艰难的时候,在这个阶级之上,却出现了一个自由手工业者和雇佣劳动者阶层,这个阶层在社会上的力量和影响远远地超过了自己的古代先驱。他们从劳动中汲取力量,靠劳动来树立威望,劳动成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要素。他们不是依靠别人的劳动,而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谋求幸福。当然,在这个社会集团的范围内,也会有一些地地道道的无产者阶层,他们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倾向于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近似于原始基督教的共产主义,即消费资料的共产主义,而不是生产资料的共产主义。可是,不管这种共产主义是多么明显地以原始基督教为依据,也不管它在表面上同原始基督教多么相似,它毕竟已经是一种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的共产主义、一种以成员的劳动为收入来源的共产主义了,而且,中世纪越是赢得进步,手工业越是向前发展,雇佣劳动者的力量越是壮大,无产阶级分子所实行的这种共产主义就越是鲜明地呈现出上述特征,尽管它仅仅是一种消费资料的共产主义。在小手工业经营占主导地位的城市里,这种消费资料的共产主义还不可能导致共产主义的生产。可是,在城市郊区,在农业部门,却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那里,财务和生产尚未分开,财务方面的共产主义已经导致了经营方面的共产主义,而且,使工农业联成一体的大规模经营早就成了广泛采用的生产形式。
  这就是寺院共产主义赖以产生的基础。
  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产生于大城市,而寺院共产主义则同早先在古犹太人那里出现的埃萨伊教派的共产主义一样,最初产生于城市郊区。
  可是,不管中世纪的共产主义在城市和乡村的形态有多大的区别,一般说来,它始终是一种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共产主义。这是它与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的不同之应;但它同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一样,并不是以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生产资料为出发点,而是以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消费资料为出发点,在这一点上,它与现代共产主义截然不同。




[1] 伯利克里(Perikles,公元前490左右—429年),雅典政治活动家、战略家,曾促进奴隶主民主制的巩固。——译者注

[2] 即公元前500年开始的希腊波斯战争。在这次战争中,希腊城邦保卫了自己的独立,回击了征服小亚细亚各希腊城市并多次征讨巴尔干半岛的波斯强国,其中主要的几次战役发生在公元前492、490、480和479年。从公元前479年起,希腊人取得了战争的主动权,并于公元前449年与波斯王缔结和约,迫使他放弃侵略爱琴海区域的野心并承认小亚细亚希腊人的独立。在战争过程中,古希腊的主要奴隶制国家——雅典和斯巴达的军事力量大大加强了。——译者注

[3] 即菲力浦二世(公元前382左右—336年),马其顿王,公元前359—336年在位。——译者注

[4] 希腊中东部区名,公元前13世纪时已建成独立的居民点,中心为雅典、马拉松和厄琉西斯。——译者注

[5] 狄摩西尼(公元前384—322年)是古希腊的大演说家和政治活动家,雅典的反马其顿派的领袖,奴隶主民主制的拥护者。——译者注

[6] 泰米托克利斯(约公元前525-460年)是古希腊政治活动家,波希战争时期的统帅,雅典激进民主派的代表人物。——译者注

[7] 米太雅第(死于公元前489年)是古希腊统帅和国务活动家;在他指挥下,雅典人在马拉松战役中战胜了波斯人。——译者注

[8] 希腊的重要港口。——译者注

[9] 当时雅典的法庭是陪审法庭;每个法庭由五百名陪审法官组成。

[10] 指柏拉图力了实现其政治理想,前往西西里的城邦国家叙拉古进行政治活动的经历,详见下文。——译者注

[11] 《国家篇》是柏拉图在成熟时期写的一部著作,旧译《理想国》或《共和国》。——译者注

[12] 从这里可以看到,所谓一国境内分为两个国家的说法,并不是迪斯累里(19世纪英国政治家和作家,四十年代曾参加“青年英国”社,是托利党领袖之一,19世纪下半叶为保守党领袖。——译者注)的发明;这种提法的最初出现,比迪斯累里的论断早了两千多年。

[13] 雄蜂(Drohne)在蜂群中不劳而获,因此,西文中用这个词借喻懒汉、寄生虫、 游手好闲之徒。——译者注

[14] 格罗肯是书中同苏格拉底交谈的一个人物。——译者注

[15] 普卢塔克(约40—125),古希腊作家,道德论者,唯心主义哲学家,写有古希腊和罗马杰出活动家的比较传记。——译者注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9页。——译者注

[17] 色诺芬(约公元前430—354年),古希腊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奴隶主阶级思想家,自然经济的维护者。——译者注

[18] 阿革西拉乌斯(约公元前442—358年),斯巴达王,约公元前399—358年在位。——译者注

[19] 阿基比阿德(公元前451—404年),雅典政治家,军事将领。——译者注

[20] 研究柏拉图式共产主义的最年轻的教授罗伯特·波尔曼先生有一项惊人的发现。他宣布:柏拉图所要求的那种哲学家的专制统治已经在德意志帝国实现。他写道:“这一要求恰如一种预言,指出象德意志国家率先实现的这种真正的国家君主制必然要产生。事实不正是如此吗?”可是,那些超然于有产者与无产者的阶级利益之上而治理国家的哲学家又是些什么人呢?据波尔曼先生说,这些人就是“当今的国家官吏、地方官吏、神职人员、教师、军官等等,他们不占有财产,或者确切地说,不占有大宗财产,但却受到了最高等的文化教育”云云。“现代国家中具有这种地位和思想的社会阶层是古代国家所没有的,而柏拉图却以天才的睿智认识到,造就这样一个社会阶层乃是全部政治的首要问题和基本问题。”(见《古典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历史》,第1卷,第427页及以下各页)作为一个德国史学教授,认为阐述中世纪以来的整部世界历史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显示霍亨索伦王朝及其国家盖世无双的殊荣,这种想法本来不足为怪。可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竟不惜追溯到遥远的古代,甚至把柏拉图也拉来充当普鲁士容克和官僚统治的先驱——这倒实在是波尔曼先生史无前例的大胆创举。
  一个德国学者,面带无比庄重的神情,给一位希腊哲学家戴上了一顶普鲁士的尖顶头盔,而居然没有引起嘲讽揶揄的哄然大笑,这个事实典型地说明了当代德国史学及其读者的特征。

[21] 格拉古兄弟分别于公元前133年和公元前123—122年任古罗马的护民官,曾为农民利益进行过争取实现土地法的斗争。——译者注

[22] 鲁齐乌斯•李奇尼乌斯•鲁库鲁斯(约公元前117—前56 ),罗马统帅,罗马共和国执政官,以家产富有和举行豪华宴会而闻名。——译者注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22页。——译者注

[24] 让·沙尔·列奧纳尔·西蒙德·德·西斯蒙第(1773—1842年),瑞士经济学家,批判瓷本主义的小资产阶级批评家,经济浪漫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译者注

[25] 沙尔·孔德(1782—1837年),法国自由主义政论家,庸俗经济学家。——译者注

[26] 鲁齐乌斯·赛尔吉乌斯·卡提利纳,罗马政治活动家,贵族,反对罗马贵族共和国密谋的策划者。——译者注

[27] 泰奥多尔·蒙森〔1807—1903年〉,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写有许多古罗马史著作。——译者注

[28] 奥古斯都(公元前63—公元前14),罗马皇帝,公元前27年至公元前14年在位。——译者注

[29] “基督”(Christos)一词,在希腊文中的原意就是“涂了圣油的人”。

[30] 科罗迪在《锡利亚教义史通考》(1781年法兰克福版)中详尽地描述了这类虚无缥缈的奇特幻想,他甚至还对此进行了考证!

[31] 尼禄(37—68年),罗马皇帝,公元54—68年在位。——译者注

[32] “锡利亚”(Chilias)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一千”。

[33] 在未来的基督教王国,爱情将产生重大的作用。伊里奈乌斯在布道时说:“将来总有一天,要长出这样的葡萄植株:每一根藤上长有一万个枝桠,每一个枝桠上生出一万根粗枝,每一根粗枝上冒出一万根细条,每一根细条上结出一万串葡萄,每一串葡萄含有一万颗果实,每一颗果实的浆液可以酿造二十升葡萄酒。”但愿人们在千年王国口渴的程度也按照这个比例增长。伊里奈乌斯还展望了充满柔悄蜜意的欢乐景象:“到那时,年轻姑娘将与青年男子交际而得到愉悦,白发老者也同享这样的特权,他们的烦恼将在欢乐中烟消云散。”对于罗马没落社会的老老少少来说,这后一种展望肯定更富有吸引力。

[34] 根据《新约》,弥赛亚即救世主耶稣。——译者注

[35] 埃萨伊教派是公元前150—70年出现的古犹太宗教教派。该教派认为耶路撒冷的宗教团体已经蜕化变质,于是决心革除积弊。他们实行财产的公有制,过集体生活,并订立了一系列严格的戒律。——译者注

[36] 约瑟夫•弗拉维(Josephus Flavius,约37—95年),犹太历史学家和军事长官,发表过许多有关古犹太和古罗马历史的著作。——译者注

[37] 约瑟夫•弗拉维:《犹太战争史》第2篇第8、3、4节。

[38] 还可参看《马可福音》第10章第21节;《路加福音》第12章第33节,以及第18章第21节。

[39] 据《使徒行传》第5章记载,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夫妇皈依基督教,变卖了自己的田产,但他们没有把所得的全部钱财“放在便徒脚前”,而是“私自留下几分”,结果两人都被使徒彼得处死。——译者注

[40] 《使徒行传》第2章第44、45节也很重要,可以参看。

[41] I・L ・福格尔:《最早出现的第一批基督徒的历史遗迹》,1780年汉堡版,第47页。

[42] 以下引文出自《路加福音》第14章第26节。

[43] 还可以参看《马太福音》第10章第37节(“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第12章第46节及以下各节(“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8章第31节及以下各节,第10章第29节(“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路加福音》第8章第20节(“耶稣回答说:听了上帝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第18章第29节(“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上帝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44] 当然,如果道梅尔(德国作家,生于1800年,卒于1875年,写过一些宗教史方面的论著。——译者注)的叙述(见《古代基督教的秘密》,1847年汉堡版)可以确信的话,那么,教徒的这种聚餐会就不是什么友爱聚餐会,而是吃人的筵宴。

[45] 拉秦格尔(Ratzinger), 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家,写过一些宗教史方面的著作。——译者注

[46] “普通教徒”(Laientum)—词来源于希腊语(“Laos”),原意为“平民”。

[47] 尼西亚是古代小亚细亚的城市。这次会议由第一个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于公元325年召集,目的是解决宗教争端。来自全国各地的三百多名主教或代表主教的长老出席了会议。——译者注

[48] 君土坦丁(274左右—337),罗马帝国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皇帝,但直到去世前不久才接受洗礼。公元306—337年在位。——译者注

[49] 第二次图尔教会会议(公元567年)还要求信徒们交纳农奴什一税。

[50] 查理大帝(742左右—814),法兰克国王(768—800年在位);公元800年,在罗马圣彼得教堂接受教皇利奥三世的加冕,称为皇帝(800—814年在位)。——译者注

[51] 公元9世纪,天主教会出于扩大教廷权力的目的,编造了许多“谕令”,并汇集成册,世称《伪伊西多尔教令集》。——译者注

[52] 此处年代有误。意大利萨伏依伯爵阿马戴乌斯六世生于1334年,卒于1383年,1343—1383年在位。——译者注

[53] 教皇克雷芒五世于1305—1314年在位;1523—1534年在位的罗马教星是克雷芒七世。——译者注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