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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康·克鲁普斯卡娅致列·达·托洛茨基

娜·克鲁普斯卡娅

(1927年5月19日)


  原文原载于《苏共中央通报》1989年第2—3期。中译文来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1997年第1辑(中共中央编译局)。


  1927年5月19日
  亲爱的列夫·达维多维奇,您的来信收到了,提纲[1]也看了。昨天,哈里东诺夫[2]萨法罗夫[3]、格里戈里[4]和我谈过。今天我还是把信寄给了《真理报》[5]
  您知道,自去年秋天起我已脱离反对派。我当时给格里戈里写信谈过此事,我说,由于采取了那些做法,我们正直接滑向另一个政党,我是不会这样做的。我从一开始就反对结成小集团。
  谈谈“胡闹”。我不记得柯秀尔[6]是怎么说的,但我想,不论柯秀尔是否说过这个词,我都有权使用它。对于该不该刊登会议记录的问题以及对中央的种种恶毒指责(比如,价格没有一下子降下来,失业、流离失所等状况是中央造成的),我只能称之为胡闹。在争论中还是应该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
  我不认为关于中国问题的意见是胡闹,但我认为在这件事上应当说,不要和中央闹对立,不要称“我们”和“你们”,而要直接称“我们”,因为中央的决议对党员来说是必须执行的决议[7]。目前,无论从国内形势还是从国际形势来看,都需要在行动上保持高度统一,而由于我们身上已经增强的派性,这种行动上的统一遭到彻底的破坏。这是完全不能想象的。反对派所采取的纠正党的错误的方法是不正确的。这是一种拉帮结派的方法。我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反对这种方法。
  您还说,反对派是党的“左翼”。在经历了“左派幼稚期”后,最该谈论的还是正确路线,而不是“左派”。
  依我看,您对中国的批评也过头了。中国对帝国主义的反抗具有巨大的国际意义。这是向殖民地国家发出的口号。没有殖民地国家的奋起反抗,就不可能有世界革命的胜利。未必能完全用国内阶级斗争的尺度来衡量争取独立的战争。当然,当前的争取独立的战争必然(将)转变为国内战争。那里走的是一条特殊的道路,所以应当摆脱陈规旧套的束缚,不要用这些陈规旧套来评价各种事件。
  我认为﹐我们应当像处理民族问题那样确定对中国的路线。列宁在民族自决权问题上的观点在某些同志看来是对阶级观点的背离。
  我们常常不由自主地走入歧途,总想按照我国的革命经验来规定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的运动的形式。为什么成为组织中心的必须是苏维埃,而不是更加适合中国的生活环境的某种组织呢。
  对领导作用也不能估价过高。在工人运动发展的危急阶段,党实行领导的可能性比较小。我们党只是在1905年1月9日以前领导过工人群众,在二月革命期间党的影响也不大。问题不在于提出一些口号,而在于能否实现这些口号。
  当前,关于中国问题的派别言论既破坏了苏维埃政权的威信,也破坏了共产国际的威信。这样做不行。
  好啦,就谈这些。不知我是否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是否已解释清楚:我为什么要提出脱离反对派。
  握手!

娜·克鲁普斯卡娅




注释

[1] 众所周知,在联共(布)中央四月全会(1927年)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季诺维也夫和托洛茨基四处散发关于中国问题、关于英俄委员会等问题的文章,书信。声明和提纲。1927年5月18日托洛茨基散发了题为《争取和平的斗争与英俄委员会》的提纲,后来他还在1927年5月18—30日举行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八次全会上按照这个提纲作了发言。

[2] 莫·马·哈里东诺夫(1887—1948),1905年入党。1922—1925年间先后担任过俄共(布)乌拉尔局、彼尔姆省委、萨拉托夫省委的书记。在工会争论时期(1920—1921年)支持过托洛茨基的路线。

[3] 格·伊·萨法罗夫(1891—1942),1908年入党,1923—1925年间为《列宁格勒真理报》编辑。因参加反对派,在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被开除出党。

[4] 即格·叶·季诺维也夫。

[5] ]1927年5月20日《真理报》刊登了克鲁普斯卡娅的《给(真理报)编辑部的信》,她在信中写道:“和我比较熟的同志都知道,早在去年秋天我就脱离了反对派。我得出结论:反对派(其中也包括我)的批评过了头,量变转化成质变,同志式的批评已变为派别性的批评。广大农民和工人群众把反对派的言行看作是反对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的基本原则的言行。当然,这种认识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但是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以比较克制的、同志式的方式进行争论的必要性。我认为党的自我批评是极为重要的,不过我想,这种自我批评不应当变为兴师问罪式的相互指责。要实事求是地、冷静地讨论问题。只有这样进行讨论,才能保证最正确地解决问题。当前党面临着一系列需要讨论的十分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当前要最大限度地统一行动,按照共同拟定的计划努力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派别的立场来解决问题只能把事情搞坏。”

[6] 很可能是指斯·维柯秀尔(1889—1939),他在1927年担任联共(布)中央书记。

[7] 可能是指中央政治局1927年5月12日的决定。



感谢 纱列里 录入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