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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贯彻执行联共(布)中央决定 *



  我国学校现在已经拥有大量学生,学校的比重增加了,只要我们注意一下党纲对学校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提出的任务,那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党中央最近如此重视学校。“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即在准备共产主义完全实现的条件的时期,学校不仅应当成为一般共产主义原则的传播者,而且应当从思想上、组织上、教育上实现无产阶级对劳动群众中的半无产阶级的和非无产阶级的阶层的影响,其目的在培养能够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代人。”[1]
  学校应以知识武装青年一代的每一个人。知识就是力量。以前,知识一直是少数上层人物的财富,它是统治阶级手中进行奴役的强大武器;统治阶级千方百计地采用各种公开的和隐蔽的手法堵塞群众取得知识的道路。它们授予群众的知识却是虚假的,被歪曲了的,数量既少,也不成体系。
  1918年1月,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曾指出:“过去,全部人类的智慧、全部人类的天才创造,只是让一部分人独享技术和文化的一切成果,而另一部分人连切身需要的东西——教育和发展也被剥夺了。然而,现在一切技术奇迹、一切文化成果都成为全国人民的财产,而且从今以后,人类的智慧和天才永远不会变成暴力手段,变成剥削手段。这些我们都知道,为了实现这一最伟大的历史任务,难道还不值得努力工作,还不值得献出全部力量吗?劳动人民一定要完成这一宏伟的历史任务……”[2]
  使知识成为全民的财富,这就是我国学校面临的任务。这项任务是艰巨的,光靠学校是无法完成的,因为不仅要在孩子中间开展工作,而且也要在成人中间开展工作。但是学校在这方面起着主要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本文中不想涉及这些原因),我国学校在用知识武装学生方面,工作做得很差。学校未能贯彻它应该贯彻的方针,这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在阶级斗争的形势下,这一缺点更是不能允许的。中央委员会在1931年9月5日的决定[3]中指出了学校这一带根本性的缺点。这一缺点现在已有很大改正,但远远不够彻底,所以中央在1932年8月25日又作出了新的决定。教什么——这是问题的关键。教什么——这取决于教学大纲。中央指出教学大纲份量过重。这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缺点。重要的是,不要把每一方面的知识都尽量地纳入教学大纲,而要把最本质、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识选进去。有的教学大纲可能内容广泛,但同时也很有可能没有把科学基础知识包括在内。要从这个角度对所制订的教学大纲作仔细的检查。在制订教学大纲时,充分估计到学生现有的知识量并以此为根据制订每年的教学大纲,这是特别重要的。不能过高地估计学生的力量,要十分了解他们的水平。去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来纠正“孩子们什么都能干”的错误观点。因此,我们不能忘记:学生不可能对任何教学大纲都掌握。
  中央也指出了各门教学大纲之间联系不够。教学大纲所授予的知识,要能为唯物主义世界观打下牢固的基础,因此各门教学大纲应有一个共同的宗旨。如果缺乏联系,就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重复,而主要的是学生应掌握的各门知识之间的实际联系就会化为乌有。不要使各门课程彼此隔离,而要体现出其间的联系。
  中央还指出必须使各门课程的教学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事实联系起来。这样就可使教学有了活力,可使教学更接近生活。
  中央指出了许多教学大纲存在的种种原则性错误,以及某些制订大纲的人对自己的工作采取的简单庸俗的态度。中央还指出,所讲授的材料应该是经过科学上认真审定过的;教学大纲应考虑到年龄特点,但不能讲一些虚假的知识,用这些知识去“适应”儿童的需要。教学中应该努力消除不科学的这个重大缺点。
  我们应该在发展中来讲授各种现象,否则我们就不可能使青年一代学会辩证地思考,学会朝前看,预见事件的发展。正因为如此,中央坚持必须以历史的态度来研究社会现象,要求“加强社会学科、语言和文学、地理教学大纲中的历史主义因素,在讲授这些学科的基本部分和专题时,必须采用历史材料,进行历史参观和比较。”
  中央指出教学大纲必须包括有关苏联各族人民的文化、文学、艺术、历史发展的知识,这是很重要的。中央的这一指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至今还未彻底纠正对苏联领土上各民族的特点采取旧的、专制时代遗留下来的大国主义的轻视态度,以及对各民族的发展估计不足的种种偏向。
  党纲指出,我国学校应是劳动的综合技术教育学校,应把教学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中央1932年8月25日的决定强调指出了在综合技术教育学校正确安排劳动教育的意义。从苏维埃学校建立之初开始,就在学校实行了劳动教育,我们已经有了15年经验,我们已经可以据此找到这项工作的正确路线。最初几年,人们往往把劳动教育归结为自我服务(擦地板,挑水,烧饭等等)。这是由于严重的经济凋蔽引起的。
  这样安排学校的劳动是不正确的。但是,劳动教育应该包含自我服务的因素,因为我们想改善一般的生活方式,使它更加合理。在安排劳动教育时,有的学校往往步入了手艺匠的道路,完全无视我国在工业化、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他们只是授予学生一些狭隘的手工熟巧,而这种熟巧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计划经济却毫无联系。既然已经看到这种做法的错误,那就应该使学生掌握使用基本工具的技能,同时应该明确规定至少应掌握哪些熟巧。否则,不管你是开机器或拖拉机,是装配机器还是制作模型,都是不行的。
  不仅于此,还要授予学生工艺学、动力学、机械学方面的知识,把这种知识与开机器、驾驶汽车的技能联系起来,与合理地安排工作的技能联系起来,计划自己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和检查,等等。
  学生在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和工厂与成年工人一起干活,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种活动是企业有计划的总的工作的一部分。但是不能简单地把孩子们当“劳动力”,他们的活动应从属于教养和教育的目的。在实际工作中,日常生活的劳动往往失去了综合技术的方针,在这个问题上要特别注意,学校和教师都应更加关心如何把学生在工厂的劳动安排好。最重要的是把生产劳动与普通教育知识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应从教育学上加以认真考虑。与此同时,必须在学生中广泛地开展校外技术宣传。
  中央关于修订教学大纲的指示使我们明确了教什么的问题。
  不过中央也讲到,问题不止于教什么,还有怎么教的问题;不只是教学大纲的问题,还有教学法的问题。
  在教学法问题上,我们也应纠正放任自流的现象,不要老是摇摆不定,时而完全倾向旧的方法,时而倒脏水时又连孩子一起泼了出去,把旧的东西全盘否定,不善于存其精华,并且把这种好的东西与新事物联系起来,使它成为新事物的基础。不要再去追求什么最新的、“包罗万象”的方法。各种进步的教育学书籍早已指出,教师应把他所负责的班级和整个教学集体的工作搞好,同时他应该了解每一个学生,领导他们的活动,不要把自己的部分职责转嫁给组长这样一些成绩最优秀的学生[4]。书中还指出,教师讲课要能激发孩子的兴趣,引起他们对某些问题的注意,善于生动具体、简单明了地向孩子们讲述许多问题,利用标语、实验和参观增长学生的知识。
  书中谈到,教师应善于安排儿童的学习和劳动,教他们学会独立学习,并且应经常帮助他们。
  每一位优秀的教师都应做到这一点。
  不过他同时还应该教孩子们学会在小组、小队集体里有计划地进行工作,要在教学和劳动的过程中把他们组织起来,使他们成为自觉的公民,成为社会活动家,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来按照新的方式,即社会主义方式安排自己全部的生活和工作。
  中央要求对各种苏维埃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结果进行检查总结。对于教育工作,中央也要求进行切实的总结。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准确地了解学生的知识情况,他就不能讲好自己的课程。所以中央要求教师注意学生的成绩,每个学季结束时对学生成绩作出鉴定,指出他掌握了的知识是什么,未掌握的知识是什么,应该从哪方面进行帮助。学年结束时要进行考试。评定学生的成绩不是教师本人,而是由某一集体来负责。这种检查已不只是对学生成绩的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要想培养苏维埃国家的自觉公民,培养能把共产主义事业进行到底的一代人,那就要使每个学生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让他们能够使自己的意志服从集体的意志,能够把握自己,成为为劳动人民的事业而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的战士。教育工作越是进行得好,每个学生就越容易做到这一点。然而学校迄今为止并非一向都把这项工作做得很好。学校的影响往往很薄弱,家庭和街道的影响却更大。我们对工厂的财产、集体农庄的财产都很爱护,难道我们能不爱护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未来吗?
  常常有这样的事:有的少年儿童在生活中遭到挫折,受到街道和离散的家庭的影响,他们上学之后,开始把别的孩子带坏,讲下流话,耍流氓,领着别的孩子去偷东西、干坏事。这时,学校为了使别的孩子不受影响,就把这个学生开除一至三年。
  这种开除的做法说明教师软弱无能,没有办法去影响这个顽皮捣蛋的学生,他在学生心目中威信不高,全校的教育工作很薄弱。但是,我们不能想入非非,而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有时不得不采取开除学生的办法,这是对学生实行社会保护的一种措施。
  有一部分教师(我们认为,为数很少)受旧传统的影响很深,工作上虽能勉强应付,但他们不明白当代的苏维埃学校应该是什么样的学校,想把中央的决定看作可以在学校实行一系列惩罚的依据,希望走回头路,又去求助于旧的奴隶式的而非自觉的纪律。这是对中央决定的曲解。
  旧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对学校的要求已不同了,学校要把学生培养成不同于过去的人。
  当然,特别重要的是不仅要知道应该教什么和怎么教。重要的是谁去教。所以,中央强调指出必须系统地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中央还讲到要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更加关心他们的疾苦,减轻他们一些不必要的负担,为他们创造条件,使他们一心一意投入学校工作,把学校工作提到必要水平上。中央认为,教师的工作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工作,因此教师在子女、供应和权利问题上享有同工人同等的待遇。
  我们知道,中央的决定涉及到学校一些重要的关键问题。这个决定将有助我们掌握必要的知识,迅速地建成我国青年一代真正的列宁主义综合技术学校。



* 第一次载于《走向新学校之路》杂志(1932年,第8期)。
  本文所说系指联共(布)中央1932年8月25日《关于中小学教学大纲和制度的决定》(参阅《苏联国民教育》,第161-164页)。

[1] 《列宁文选》,第3卷,第746页。

[2] 《列宁全集》,第26卷,第451-452页。

[3] 指《关于中小学的决议》(参见《苏联的国民教育》,第156-160页)。

[4]分组实验法——一种教学形式,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盛行于苏联普通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在采用这种方法组织教学过程时,全班分成若干组,独立钻研所分配在一个较长时间(由两周至两月不等)要学习的教材,教师一般只作答疑。分组实验法不能保证学生牢固地、系统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并且降低了教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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