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8卷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总委员会文献[167]

(1904年5—6月)



1
对议程的意见

(5月31日〔6月13日〕)



  列宁提议,把波兰社会党(P.P.S.)提出的希望召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和波兰社会党代表会议以讨论两党共同斗争的原则和条件的问题,也列入议事日程。

2
关于召开各党联席代表会议的发言[168]

(5月31日〔6月13日〕)



(1)


  总委员会想不想读一读波兰社会党的建议?(普列汉诺夫:“好,可以读一读。”)“波兰社会党一向认为,波兰和俄国的社会主义营垒必须紧密靠拢,以便更有效地进行反对共同敌人——沙皇制度的斗争。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到这一步,从而给双方的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我们高兴地庆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恢复为统一的整体,成立了对党的一切活动负责的中央机关,因为这可以使我们朝着实现我们早已确定的目标迈出第一步。我们很清楚,由于我们和你们之间一直没有建立正常联系,彼此产生了许多误会和疙瘩,在我们最后达成所期望的协调一致以前,应当消除这些误会和疙瘩。因此,我们的中央工作委员会决定向你们建议:不久的将来,在国外召开一个代表会议,由你党代表和我党三位代表讨论两党进行共同斗争的原则和条件。这次会议的结果可以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和波兰社会党相应的机关将来达成协议的基础。希望尽快答复……”
  中央在回答这封信的时候,请波兰社会党更详细地说明代表会议是什么性质,由哪些机关的代表参加,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举行。此外,中央还请波兰社会党告知,波兰社会党对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参加会议抱什么态度。[169]
  波兰社会党给我们的回信如下:
  “尊敬的同志们:你们的来信使我们有些惊奇,因为我们觉得,你们来信提出的问题,在我们第一封信中已有答案了。我们提议召开的代表会议是预备性质的,目的是为了弄清我们两党靠拢的基础。这次会议例如可以制定长期协定的草案。
  我们这方面将由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作为我们党的最高机关的中央委员会指定三名代表与你方会谈。你们想必也会由你党相应的机关或有进行这种会谈的权利和相应的权力的机关指派代表同我们会谈。
  我们建议会议在国外举行。地点是次要的,虽然对我们来说比较方便的是维也纳。我党中央指派的代表是同你党会谈,而不是同波兰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会谈,因此不存在波兰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参加的问题。”
  这就是有关波兰社会党给我党提出的建议的全部文件。我个人认为,既然波兰社会党拒绝邀请波兰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参加它所筹划的代表会议,它的这个建议,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至于芬兰人的提议,我们可以回答他们原则上同意举行预备性会议。因此,我想我们的决议案可以这样写: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原则上同意同各革命的和反政府的政党的代表举行预备性会议,以便在某些局部问题上达成协议。”
  至于马尔托夫同志提议召开的只有社会民主主义组织参加的预备性会议,我认为未必妥当,因为除了崩得、波兰社会民主党和“无产阶级”党[170]之外,还有各边疆地区的社会民主主义组织,吸收这些组织参加会议很不方便,不邀请他们又可能伤害他们的感情。

(2)


  阿克雪里罗得同志和马尔托夫同志说,拉脱维亚人有两派。[171](马尔托夫:“两种倾向。”)现在形成的结果是:和我们一起开代表会议的,将是倾向于社会革命党人、倾向于《解放》和热中于恐怖手段(用阿克雪里罗得的话来说)的一派,而另一派的力量很弱。必须把实际情况搞清楚。如果只是两种倾向,那与我们无关,我们就同现有的拉脱维亚党联合起来。如果存在着两个派别,我们选择得不对头,就会处于尴尬地位。应当首先搞清楚这两派的力量和倾向性。至于高加索,我的意见是应当吸收它参加代表会议。为此,我们就要了解一下,那里有没有能同我们并肩前进的社会民主主义组织。

(3)


  我同意对两个拉脱维亚组织都加以邀请的建议。至于持联邦制主张的亚美尼亚组织[172],既然马尔托夫同志指出了这个组织同社会革命党人关系密切,已不存在邀请它参加代表会议的问题。其次,普列汉诺夫同志坚持必须立即答复芬兰人,他的建议的内容是什么,我还不清楚。

(4)


  我觉得,要求在决定原则性问题时须一致同意是多余的。[173]我不能想象,假如代表会议上通过了某种荒谬的决定,有哪个社会民主党人会不退出会议。

3
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出席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问题的发言

(5月31日〔6月13日〕)



(1)


  我请求说明一下,既派总委员会的代表又派各组织的代表是否合适。在以前历次代表大会上其他各国的实践中有没有这种先例?我觉得,这种派代表的方法无论在原则上还是在实践上(从经费、技术等观点看)都有些不合适。让总委员会在那里做全权代表不是更好吗?我不能想象对我们的意见能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加以拒绝。我们党的声音是剥夺不了的!

(2)


  既然普列汉诺夫同志说,分别派党的代表参加大会是做不到的,而派大量代表参加大会又太费钱,而且在这方面我们反正也比不过崩得分子,所以最好还是只由总委员会代表全党出席大会。

(3)


  此外,我们未必来得及同所有组织联系以得到他们的代表委托书。[174]因此,我提议,总委员会在没有同各个组织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分别代表每一个组织……


4
关于必须对“公察克党人”的报纸进行监督的意见

(5月31日〔6月13日〕)



  列宁同意马尔托夫同志的建议,并且指出,“公察克党人”的报纸[175]并非一向都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对该报的活动需要加以监督。


5
对马尔托夫关于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召回驻党总委员会代表的权利的决议案的意见

(6月5日〔18日〕)



  马尔托夫同志指出,他的提议并不涉及具体情况,而只是为了避免将来的冲突。因此我也不去涉及任何具体情况,而且既然这一决议案仅仅是为了给将来确定一定的规则,我也就不准备对它提出反对意见了。如果把它压缩一下,只归结为一个机关召回其代表的权利,而把有关不对代表大会负责的词句删去,也许会更好一些。


6
关于增补各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增补各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的发言

(6月5日〔18日〕)



(1)


  这项决议案[176],不管它的实际结论如何,我建议修改它的开头部分。既然我们由于材料不充分不可能对莫斯科的冲突问题在实质上作出明确的决定,所以也不应该在决议案中涉及过去所发生的冲突。我建议一般在一个组织的这一部分对另一部分表示不满的情况下,应该把这个情况通知对方,使对方有可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例如莫斯科的冲突,情况就不象马尔托夫同志所说的那样。据我了解,五人中有三人希望增加两个新委员,其他人也表示同意,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们方面再增加一人,也就是继续保持甚至加强占优势的一方。只是由于多数派坚决反对这种安排,莫斯科的同志们才想搬出党章来。有一个中央委员赞成委员会的多数派对党章的解释,另一个中央代表则反对这种解释。
  我说的这一点,只是为了作为参考和列入记录。总之,我建议修改马尔托夫同志决议案的开头部分,就是说要表明这个决议案规定的是今后的、未来的规则。就实质而言,我主张把所有的分数都按整数计算。

(2)


  马尔托夫举出的事实,对我来说完全是一种新闻。[177]我们有十分明确的材料说明,莫斯科委员会的少数派只提议增补一名自己的候选人,而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同派别分歧联系起来。其次,就实质而言,我认为把所有的分数都按整数计算是更恰当和更符合党章精神的。不过,这个问题意义不大,所以我同意投票赞成马尔托夫同志的决议案。

(3)


  这次事件[178]又一次使人认识到,如果某一方提出控诉,必须立即把这个情况通知另一方,使它可以进行解释。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才有可能就发生的冲突作出相应的决定。据我们了解,事情是这样的:尼古拉耶夫委员会原由多数派的代表组成,后来全被逮捕。此后,中央委员会,也可能是中央委员会的代表,委派了三个人去尼古拉耶夫委员会,其中两个过去不在尼古拉耶夫,一个过去已经在那里工作,并且有很多联系。可能在逮捕时这一个人也不在尼古拉耶夫。当中央委员会委派的委员到尼古拉耶夫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了两个少数派委员,他们愿意在那里工作,于是也就同意接受了他们。就是说,三人又增补了两人。情况就是这样,要想核对,可以去问一下这个委员会的委员,如果他们还没有被逮捕的话……(马尔托夫:“已被逮捕了……”)
  据我们了解,这些事实都被歪曲了,我觉得,多数派的两位委员是做得对的。中央委员会委派的委员所在的地点不能成为不接受他们的借口。我再一次建议作出一个决议:如有控诉,要听取双方的意见。其次,至于说到问题的实质,我原则上不同意马尔托夫同志的决议案。不能剥夺中央向各委员会委派候选人的权利。当然,任何一种权力都可能被滥用,但为了防止这种弊端,可以例如通过报刊或总委员会的活动等形式来实行监督。我赞成这样一种意见:在增补新委员时,不应当纠缠派别色彩问题。到现在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听说中央委员会用强迫手段委派委员的事。所有这种指责中央委员会用强迫手段进行委派的说法使得中央委员会非常谨慎,而单是策略上的考虑也使中央委员会只好暂不行使自己的权利。

(4)


  我想谈几点意见。首先,我想指出,有人硬说派到尼古拉耶夫委员会的两名委员是从敖德萨去的,甚至说是敖德萨委员会委派的,这是误会。很可能敖德萨驻有中央代办员,他在逮捕事件发生以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恢复该委员会。但不管怎样,我们非常肯定地知道,这三人是中央委员会委派的。我顺便提到这一点,是为了消除这方面可能产生的误会。第二,马尔托夫同志声明,他也从来没有听说中央用强迫手段向地方委员会委派候选人的事,这个声明非常重要,特别是因为编辑部通过自己的代办员,对党内情况是了解得很清楚的。至于马尔托夫所说的自己要求不经投票选举而加入莫斯科委员会的那位年轻妇女,这个例子恐怕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不论是事情的经过,还是这位妇女的权限的大小,我们都不知道;当然,最后,这位妇女还是经过投票选举才加入了委员会。第三,我还认为,指出马尔托夫说的这样一句话是很重要的,他说在正常条件下,要限制中央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组成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有人在这里指出,人们指责中央委员会在人为地“制造”委员会,不过,往往也可以听到对中央机关报发出同样的责难。但是,既然马尔托夫同志本人也肯定,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事实,只是可能产生这样的事实,那我认为,要限制中央委员会的权力,后面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何况在实践中,单是这样提出问题就会引起某种不满。我赞成马尔托夫同志的看法,即他所提到的尼古拉耶夫委员会的两位委员是非常可贵的革命活动家,但是要知道他们已经被接纳加入委员会了。
  总之,可以说,中央委员会由于近来遭到种种责难,行动特别谨慎,并不急于行使自己向地方组织委派新委员的权利。为了避免和制止关于中央委员会的谣言,我一点也不反对把谨慎的策略暂时正式肯定下来。
  其次,关于我们提出的如有控诉应当通知有关的另一方的问题,我提出下述决议案:“党总委员会请各党组织在一个组织的某一部分向党总委员会提出控诉或问题的时候,立即把这一控诉或问题的内容全部通知这个组织的另一部分,因为党总委员会必须听取双方对问题的说明,才能解决争执。这个要求也适用于一个组织对另一组织提出控诉的情况。”[179]


7
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问题的表决程序所作的发言

(6月5日〔18日〕)



(1)


  列宁同意格列博夫的下述意见:特维尔和里加两地的委员会的票数没有法律效力[180],并提议计算现有组织不从其发表宣言时算起,而从中央批准该组织时算起。此外,他还指出:应当从马尔托夫的决议案中删去涉及代表大会时机的词句。各联合会将在代表大会上拥有多少票数的问题要由它们的章程来确定。如果它们的章程还未经批准,则应按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原有的票数计算。例如,高加索联合会[181]应当拥有六票。

(2)


  我们同马尔托夫同志在有关9个委员会在表决召开代表大会问题时的权利方面的意见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我认为,不应当给巴库委员会以单独的表决权,因为它加入了高加索联合会。必须了解一下所有五个联合会的情况,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决定。

(3)


  我对马尔托夫同志的建议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反对意见,但是这个建议在形式上是不正确的[182]。代表大会没有批准这些委员会,因此,应当对它们援用这样一条规则,即它们只有经过一年以后才能投票赞成或反对召开代表大会。而这一年即将到期,所以这个问题就更不值得多加讨论了。但是对待高加索联合会必须十分谨慎:它原来有6票,如果我们只给它2票,就会使它受到莫大的委屈。此外,我觉得,马尔托夫同志建议将各联合会与各委员会同等对待,这是把党章第3条的(5)、(6)两项混淆起来了。所以,关于高加索联合会的问题,我建议缓一缓处理并通过中央委员会进行了解。

(4)


  我同意马尔托夫同志关于高加索联合会的意见[183]。其次,还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即在统计召开代表大会所需的总票数时总委员会的票数如何计算。依我看,有两种解释可能是正确的:或者在确定必要的组织数目时总委员会的5票不算在所有组织的总票数内,总委员会的票数然后单独计算;或者干脆取现有组织的半数,不算总委员会,把这个半数作为此种情况所必需的数额。我认为,总委员会的票数单独计算是最正确的。


8
关于《黎明报》的发言

(6月5日〔18日〕)



  可惜我不能为《黎明报》[184]说许多话。到目前为止,的确应当承认,这个实验是不很成功的。邦契-布鲁耶维奇是个没有经验的著作家,他本来指望得到党内其他著作家的帮助。但他没有得到这种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把失败的全部责任都推到他一个人身上,是不公平的。创刊到现在,总共只有5个月。也许刊物还能站住脚,尤其是其他著作家能够给以帮助的话。还是做了一些事情的:无论在美国或在俄国,教派信徒中间的联系扩大了。此外,应当指出,在经费方面,这个刊物不用党来负担,因为《黎明报》有单独的经费。我认为,现在停办《黎明报》为时过早,建议继续试办。


9
关于公布党总委员会会议记录问题的发言

(6月5日〔18日〕)



(1)


  我完全不同意马尔托夫同志的意见。希望把已通过的有关上一次会议记录的规则[185]确定为总委员会所有会议的规则。保密的要求应当不会妨碍公布记录,而对党员来说,了解党的最高机关中的情况,在那里双方各持什么样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2)


  格列博夫同志提出了关于上次会议上所作的决定的问题,并建议现在重新作出决定,这使我大为吃惊。我认为,重新作决定这种做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道义上都是不能容许的。

(3)


  到目前为止,中央委员会还没有作出关于公布记录问题的决定,而我只是坚持中央委员会有权在它认为必要时作出这种决定。[186]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8卷第425—442页



  注释:

 [167]这是有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总委员会1904年5—6月会议的一组文献。这次会议于5月31日和6月5日(6月13日和18日)在日内瓦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列宁、格·瓦·普列汉诺夫、弗·亚·诺斯科夫、帕·波·阿克雪里罗得和尔·马尔托夫。5月31日的会议讨论了召开俄国各革命党和反对党联席代表会议问题和即将召开的阿姆斯特丹国际代表大会问题。6月5日的会议讨论了一些党内问题:关于党的中央机关(中央机关报和中央委员会)从总委员会召回自己的代表的权利问题;关于各委员会增补委员和中央委员会委派各委员会新委员的权利问题;关于各党组织就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的程序问题;关于公布总委员会会议记录问题等。由于总委员会5名委员中有3名是孟什维克反对派的代表,而诺斯科夫又持调和派立场,会议在一些重要的党内问题上通过了孟什维克的决议案。——437。
  [168]各党联席代表会议(即俄国各反对派组织和革命派组织的联席代表会议)是1904年底由芬兰积极抵抗党倡议召开的。
  1904年8月,在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开幕前夕,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和俄国其他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及组织的代表在阿姆斯特丹会晤,作出了不参加各党联席代表会议的决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总委员会在1904年8月21日(9月3日)的会议上批准了这一决定。——438。
  [169]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给波兰社会党的这封回信是列宁在1904年2月7日写的(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4卷)。——439。
  [170]“无产阶级”党是指波兰社会党—“无产阶级派”。该党是由从波兰社会党分离出去的利沃夫支部于1900年夏成立的,中央委员会先后设于利沃夫和克拉科夫,在华沙、罗兹等地有其组织。该党最高纲领是社会主义革命,最低纲领是制定全俄宪法和波兰王国自治、教会同国家分离、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该党坚持采取个人恐怖的策略,同时主张波兰革命运动同俄国的革命运动接近。该党于1909年春停止活动。——439。
  [171]看来是指波罗的海沿岸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工人组织和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党人同盟。
  波罗的海沿岸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工人组织是1902年4月由几个社会民主主义组织联合而成的。1904年6月,以这个组织为基础建立了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工党。该党于1906年4月派代表出席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加入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
  “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党人同盟”是1900年秋天在国外建立的。这个组织就其提出的要求来说接近于俄国社会革命党人,并具有相当程度的民族主义倾向。1905年在部分农民中暂时有些影响,但很快被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工党排挤,以后再未起什么明显的作用。——440。
  [172]指亚美尼亚社会民主工人组织(“特殊派”)。这个组织是亚美尼亚民族联邦主义分子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不久建立的。它象崩得一样要求实行联邦制的建党原则,也就是把无产阶级按民族分开,并宣布自己是亚美尼亚无产阶级的唯一代表。它借口“每个民族都有特殊的条件”来为自己的民族主义辩护。列宁在1905年9月7日写给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的信中,坚决反对这个组织参加1905年9月召开的俄国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代表会议,指出这个组织的成员是一帮在国外的著作家,同高加索没有什么联系,是崩得的亲信(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45卷)。——440。
  [173]指尔·马尔托夫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要预先规定,在各党联席代表会议上只有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原则性决议。——441。
  [174]列宁的这个意见是针对尔·马尔托夫所提的决议案说的。这个决议案建议所有党组织将其参加第二国际阿姆斯特丹代表大会的代表委托书寄给党总委员会,并提交地方工作报告,以便编写总的报告。格·瓦·普列汉诺夫紧接着马尔托夫发言,指出没有时间坐等各地的报告,并建议立即委托一个人起草报告。——443。
  [175]指亚美尼亚小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政党公察克党的机关报《复兴报》。该报于1903—1904年在保加利亚鲁什丘克市出版。——444。
  [176]指尔·马尔托夫提出的决议案。该决议案建议党总委员会对党章第12条关于各委员会增补新的委员须有现有委员2/3票数通过的规定作如下解释:在2/3票数不是整数的情况下,所带零头是1/3则舍弃不算,是2/3则算作1。该决议案开头部分说,之所以有必要作这样的解释,是因为按党章要求确定增补所需的票数时发生了误解。马尔托夫举莫斯科委员会的表决为例,但实际上并没有提出具有说服力的事实。该决议案后来按列宁的意见修改后通过。——446。
  [177]指马尔托夫断言莫斯科委员会的少数派提议增补自己方面的代表是2名,而不是1名。——447。
  [178]指尼古拉耶夫委员会发生的冲突。在党总委员会6月5日的会议上,尔·马尔托夫在列宁发言之前介绍了这次冲突事件。——447。
  [179]这一决议案由党总委员会一致通过。——449。
  [180]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第3条规定,只有在不晚于代表大会前一年被批准的组织才有权派代表参加大会。据此,弗·亚·诺斯科夫(格列博夫)在党总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指出,特维尔委员会和里加委员会的票对决定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问题没有法律效力。——450。
  [181]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高加索联合会是在1903年3月根据梯弗利斯和巴库两委员会的倡议而在梯弗利斯举行的高加索各社会民主主义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建立的。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有梯弗利斯、巴库、巴统、库塔伊西和外高加索的其他社会民主主义组织的15名代表。代表大会宣布高加索联合会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表示赞同《火星报》的政治路线,接受《火星报》编辑部拟定的党纲、党章草案,并选出了联合会的领导机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高加索联合会委员会。大会决定将格鲁吉亚社会民主党的《斗争报》和亚美尼亚社会民主党的《无产阶级报》合并为《无产阶级斗争报》。高加索联合会派出3名代表出席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因为联合会尚处在组建阶段,所以他们是作为三个独立委员会代表选出的,即波·米·克努尼扬茨为巴库委员会代表,阿·格·祖拉博夫为巴统委员会代表,季·亚·托普里泽为梯弗利斯委员会代表。1903年9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批准高加索联合会为党的区组织。
  高加索联合会委员会一开始就同列宁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它是布尔什维克同孟什维克进行斗争的可靠支柱。联合会积极为召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而斗争,并派代表参加了进行实际筹备工作的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
  1906年2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举行的前夕,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高加索联合会因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派建立了联合委员会而停止活动。——450。
  [182]指尔·马尔托夫在党总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的下述提议:把萨马拉、斯摩棱斯克、布良斯克和阿斯特拉罕各委员会与出席过代表大会的各委员会同等看待,在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问题上给它们以表决权。——451。
  [183]指尔·马尔托夫的下述提议:从1903年9月即高加索联合会的章程被批准之时起,给这个联合会在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问题上以表决权。——451。
  [184]《黎明报》(《PaccBer》)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为教派信徒办的小报,根据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弗·德·邦契-布鲁耶维奇于1904年1月在日内瓦创办。党总委员会在1904年6月18日的会议上反对该报作为党的机关报继续出版,但保留了邦契-布鲁耶维奇以个人名义出版小报的权利。《黎明报》于1904年秋停刊,共出了9号。——452。
  [185]185指党总委员会1904年1月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布总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决定。——453。
  [186]在1904年6月5日(18日)会议上,党总委员会以格·瓦·普列汉诺夫、尔·马尔托夫、帕·波·阿克雪里罗得和弗·亚·诺斯科夫(格列博夫)4票通过决定,反对公布总委员会会议记录。——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