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23卷

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178]

(1913年8月18日〔31日〕)



  在神圣的俄罗斯母亲的土地上,还有许多地方就好象昨天一样存在着农奴制。例如拿乌拉尔来说吧。地主在这里拥有数万俄亩土地。工厂(其实还是那些地主)禁止手工业者发展小工业。农民直到今天还依附于地主,直到今天还没有分到土地。
  可是乌拉尔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这是一个极其辽阔极其富饶的地区。
  在乌拉尔斯特罗加诺夫各工厂的工人和极其富有的地主斯特罗加诺夫的工厂管理处之间就按照1862(六二!)年的法令把土地分给农民的问题已经闹了很多年。
  一直到1909年春天,“最高机关”即参议院作出决定,这个问题才算了结。参议院命令彼尔姆省的政府机关执行1862年的法令,把土地分给农民。
  总之,在法令颁布了47年以后,参议院才命令地主执行法令。
  结果怎样呢?
  结果,地主们把官司打到当时任内务大臣的地主斯托雷平那里去了。按照法律,参议院在内务大臣之上,但是斯托雷平“无视法律”,发了一份电报给彼尔姆省省长,要他暂时停止执行参议院的命令!
  省长命令暂时停止执行。于是又是公文往返,又是因循拖延。
  最后,国务会议同意了参议院的意见,国务会议的决定“得到恩准”,也就是说,已经由最高当局批准了。
  结果怎样呢?
  结果,地主们又去求当时接替斯托雷平任内务大臣的地主尼·阿·马克拉柯夫去了。乌拉尔地主代表团“说服了”这位大臣。大臣声明说,参议院和国务会议的决定“都不明确”。
  于是又是公文往返,又是因循拖延。
  参议院再次——1913年5月——发表了不利于大臣的意见。
  乌拉尔地主们再次“上书”大臣……
  情况就是这样。于是一直到今天,那个把土地分给乌拉尔工人的1862年的法令已颁布了半个多世纪,但是土地还是没有分配。
  自由派报纸在谈到这件颇有教益的事情时得出结论说:俄国的“法治”情况很糟糕。这倒是实话。但这不全是实话。
  地主们一边颁布法令,一边实际上又在执行或废除法令,在这种情况下谈论“法”是可笑的。这就是说,现在有这样一个阶级,它自己制定“法”,又自己把它废除。这就是说,自由派关于“法”和“改革”的言论,全是空话。
  地主们也赞成“法”,但只是赞成地主的法,赞成自己的法,赞成本阶级的法。
  既然自由派在这样的一些颇有教益的事实面前依旧抛开阶级斗争“学说”,说它是错误的等等,这就清楚地表明自由派居心不良。难道自由派不想同地主分享特权吗?如果想分享,那就很清楚,他们为什么不喜欢阶级斗争“学说”!
  既然工人的“学说”已为生活所证实,那他们有什么过错可言呢?


载于1913年8月18日《北方真理报》第1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3卷第373—374页



  注释:

  [178]本文说的是给巴甫洛夫工厂和奥切尔工厂工人分土地的事。这两个工厂都在彼尔姆省奥汉斯克县斯特罗加诺夫伯爵家族彼尔姆长系领地之内。奥切尔工厂的工人和巴甫洛夫工厂的工人分别从1867年和1884年起开始向谢·格·斯特罗加诺夫伯爵请求将份地归他们所有。而政府机关则分别从1890年和1897年起审议奥切尔工厂和巴甫洛夫工厂提出的这一问题。给巴甫洛夫工厂和奥切尔工厂工人分土地的事又分别于1903年和1904年提到参议院。直到1909年参议院才作出给巴甫洛夫工厂工人分土地的决定,对奥切尔工厂和其他工厂也照此办理。1913年参议院又就这两件事通过了几项命令。然而这两个工厂的工人仍然没有得到土地。——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