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通电

致各团、师、军、集团军等委员会,全体革命陆军士兵和革命海军水兵[38]

(1917年11月9日〔22日〕)



  11月7日夜,人民委员会打无线电报给杜鹤宁总司令,命令他立刻向所有参战国,既向盟国,也向同我国处在敌对行动中的国家正式提出停战建议。
  大本营在11月8日凌晨5时5分收到了这份电报。电报命令杜鹤宁不断向人民委员会报告谈判进程,只有在人民委员会批准后才可以签订停战协定。同时,缔结停战协定的建议也正式向各盟国驻彼得格勒的全权代表提出了。
  人民委员会直到11月8日晚上,还没有收到杜鹤宁的回电,因此授权列宁、斯大林和克雷连柯打直达电报给杜鹤宁,问他拖延的原因。
  通话从11月9日凌晨2时一直进行到4时半。杜鹤宁一再企图回避对他的行为作出解释,回避对政府的命令作出明确的答复,当我们坚决命令杜鹤宁立刻开始正式停战谈判的时候,他竟拒不服从命令。因此我们受人民委员会的委托,以俄罗斯共和国政府的名义向杜鹤宁宣布,由于他不服从政府的命令,由于他的行为给各国劳动群众,特别是给军队带来了空前深重的灾难,我们解除他的职务。并且命令杜鹤宁,在新任总司令或他派去接管杜鹤宁工作的全权代表到达以前,必须继续进行工作。现在已经任命克雷连柯准尉为新任总司令。
  士兵们!和平的事业掌握在你们手里。不要让反革命将军破坏伟大的和平事业,你们要派卫兵看守他们,避免发生在革命军队里不应有的私自审判的事情,不让这些将军逃避以后法庭的审判。你们要维持极其严格的革命军事秩序。
  前沿阵地的各团要立刻推选全权代表同敌人正式进行停战谈判。
  人民委员会授予你们这种权利。
  你们要用各种办法把谈判的每一步骤通知我们。至于最后的停战协定,只有人民委员会才有权签订。
  士兵们!和平事业掌握在你们手里!要保持警惕,坚韧不拔,充满毅力,和平事业就一定胜利!

  俄国斯共和国政府代表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陆军人民委员兼最高总司令 尼·克雷连柯

载于1917年11月9日(22日)《工人和士兵报》第20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81—82页



  注释:

 [38]苏维埃政府向士兵发出的关于把停战谈判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号召,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在各战区,个别的师、团、集团军,甚至整个方面军(例如西方面军),都派遣了军使到和自己对垒的敌方部队中谈判缔结停战协定。在停战协定的条款中规定停止军事行动、停止运送军队和停止构筑军事设施等。这些条约,即所谓“士兵的和约”,生效到总的停战协定缔结为止。——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