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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同被剥削劳动农民的联盟

(1917年11月18日〔12月1日〕)



  今天,11月18日星期六,我在农民代表大会上发言时,有人当众向我提出一个问题,我立刻作了答复。这个问题以及我的答复必须立即让所有读者都知道,因为,从形式上说,我只是以个人名义讲话,而实质上我是代表整个布尔什维克党讲话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讲话中提到工人布尔什维克同目前许多农民所信任的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联盟问题时作过论证,这个联盟可以成为“真诚的联合”,真诚的联盟,因为雇佣工人和被剥削劳动农民的利益没有根本相悖的地方。社会主义完全能够满足两者的利益。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满足他们的利益。因此,无产者同被剥削劳动农民之间的“真诚的联合”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相反地,以被剥削劳动阶级为一方同资产阶级为另一方的“联合”(联盟),由于两者的利益是根本相悖的,可能是“真诚的联合”。
  我说过:假定政府中布尔什维克占多数,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占少数,甚至只有一个农业人民委员是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这种情况下,布尔什维克是不是能够实现真诚的联合呢?
  能够,因为布尔什维克在反对反革命分子(其中包括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护国派)的斗争中固然决不调和,但在就有关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所批准的土地纲领中纯社会革命党的条文的问题进行表决时则应当弃权。例如,土地平均使用和在小业主中间重分土地就属于这样的条文。
  布尔什维克在表决这样的条文时弃权,丝毫没有违背自己的纲领。因为在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下(对工厂实行工人监督,接着是剥夺这些工厂,实现银行国有化,建立调节国内整个国民经济的最高经济委员会),工人们必须同意被剥削劳动农民小农提出的过渡办法,只要这些办法不危害社会主义事业。我说过:当考茨基还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时候(1899—1909年),他多次肯定,大农业的国家和小农业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办法,是不可能一模一样的。
  在人民委员会或中央执行委员会表决这类条文时,我们布尔什维克必须弃权,因为在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以及站在他们那一边的农民)同意实行工人监督和银行国有化等等条件下,土地平均使用不过是达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一种过渡办法。无产阶级硬性规定这样的过渡办法是荒谬的;为了社会主义的胜利,它在选择这些过渡办法的时候,必须向被剥削劳动农民小农让步,因为这些办法不会危害社会主义事业。
  当时有一个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费奥菲拉克托夫同志)向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在立宪会议中,农民希望通过关于土地平均使用的法律,而资产阶级反对农民,如何解决取决于布尔什维克,这时布尔什维克将采取什么态度?”
  我回答说:在实行了工人监督和银行国有化等等措施、社会主义事业有了保障的情况下,无产阶级政党为了工人同被剥削劳动农民的联盟,必须投票赞成农民,反对资产阶级。我认为,布尔什维克在投票的时候,可以提出自己的特别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等等,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弃权,那就是由于局部的意见分歧而出卖自己在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的同盟者。布尔什维克在这种情况下决不会出卖农民。只要政权掌握在工农政府手里,只要实行了工人监督,实行了银行国有化,建立了指导(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工农最高经济机构等等,土地平均使用等办法是决不会危害社会主义的。
  这就是我的答复。

  尼·列宁

载于1917年11月19日(12月2日)《真理报》第19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102—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