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普列汉诺夫论恐怖

(1917年12月22日〔1918年1月4日〕)



  曾经有个时期,普列汉诺夫是社会主义者——革命社会主义的最著名的代表之一。
  在那个时期(唉,那个时期已经永不复返地消逝了),普列汉诺夫就一个恰恰对我们今天的时代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发表了意见。
  这发生在1903年,正当俄国社会民主党在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上制定自己纲领的时候。
  这次代表大会的记录里,保存着如下大有教益的一页,就象专门为今天而写的:
  “波萨多夫斯基:这里发表的赞成和反对修正案的那些声明,据我看来,不是枝节问题的争论,而是严重的意见分歧。毫无疑问,在下面这个基本问题上我们的意见是不一致的:是应该认为这些或那些基本民主原则具有绝对价值,从而使我们将来的政策服从它们呢,还是所有的民主原则应该完全服从我们党的利益呢?我坚决赞成后一种意见。在民主原则中,没有一条不应该使之服从我们党的利益。(喊声:“人身不可侵犯也在内吗?”)对!人身不可侵犯也在内!作为一个致力于实现自己最终目的——社会革命——的革命政党,我们应当完全从尽快实现这个目的的角度,从我们党的利益的角度来对待民主原则。如果某一要求对我们不利,我们就不予采用。
  因此,我反对提出的修正案,因为这些修正案将来可能限制我们的行动自由。
  普列汉诺夫:完全同意波萨多夫斯基同志的发言。对每一个民主原则都不应该孤立地、抽象地去看待,而应该把它同可以称为基本民主原则的那个原则联系起来看,这个原则就是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用革命者的话来说,就是革命的胜利是最高的法律。因此,如果为了革命的胜利需要暂时限制某一个民主原则的作用,那么,不作这种限制就是犯罪。作为个人意见,我要说,甚至对于普选权原则也应当用我上面指出的那个基本民主原则的观点去看待。可以设想,有那么一天,我们社会民主党人会反对普选权。意大利各共和国中,资产阶级曾经剥夺过属于贵族阶层的人的政治权利。革命的无产阶级可以限制上层阶级的政治权利,就象上层阶级曾经限制过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利一样。这种措施是否适宜,只有根据革命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这个原则才能判断。就是在议会任期的问题上,我们也必须持有这样的观点。如果在革命热情迸发的情况下,人民选出了一个很好的议会——一种cham-bre introuvable(无双的议会),那么,我们应该力求使它成为长期的议会;如果选举结果不能令人满意,那我们就应当力求解散它,不是过两年,要是可能的话,过两周就解散它。”(《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第168—169页)
  对社会主义的敌人,在一段时间内不仅可以剥夺他们的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不仅可以剥夺他们的出版自由,而且可以剥夺他们的普选权。不好的议会应力求在两周内将它“解散”。革命的利益,工人阶级的利益——这就是最高的法律。当普列汉诺夫是社会主义者的时候,他是这样论述的。现在叫嚷“布尔什维克恐怖”的绝大多数孟什维克,当时同普列汉诺夫一起就是这样论述的。
  现在,“革命的利益”要求同怠工者、士官生暴动的组织者、靠银行家出钱维持的报纸进行严酷的斗争。当苏维埃政权开始进行这场斗争的时候,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阵营里的“社会主义者”先生们却到处大喊大叫不能容忍内战和恐怖。
  先生们,你们的克伦斯基在前线恢复了死刑,这不是恐怖吗?
  先生们,你们的联合内阁因作战中士气不振而用科尔尼洛夫之流的手,枪杀了整团整团的士兵,这不是内战吗?
  先生们,你们的克伦斯基和阿夫克森齐耶夫之流以进行“有害的鼓动”为罪名,仅在明斯克的一所监狱里就监禁了3000名士兵,这不是恐怖吗?
  先生们,你们扼杀了工人的报纸,这不是恐怖吗?
  区别仅仅在于:克伦斯基、阿夫克森齐耶夫、李伯尔唐恩之流同科尔尼洛夫、萨文柯夫之流勾结起来对工人、士兵和农民实行恐怖,是为了一小撮地主和银行家的利益;而苏维埃政权对地主、奸商及其奴仆采取坚决的手段,是为了工人、士兵和农民的利益


载于1917年12月22日(1918年1月4日)《真理报》第221号和1917年12月23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9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184—1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