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33卷

在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上关于土地问题的讲话的提纲

(1917年11月14日〔27日〕)



[注:讲话见本卷第88—89页。——编者注]

  提纲
引言{{
(1)不代表政府,而代表党和党团。
(2)维护自己的事业。
  (3)没收——社会革命党人背叛了。
  (4)第二次革命是必要的,“政权在资产阶级手里”(一位报告人说)和在妥协派手里。
  (5)工人社会主义革命。
  (6)同农民的“联合”。
  (7)法令=242份委托书下层
  (8)下层和上层,群众和官吏,劳动人民和习惯者[194]。
  (9)根据242份委托书拟订的法令中的社会主义:
 
  10.{{
没收……
银行……
农具……
  不分掉,而是公共产业。
  11.同妥协决裂……
  12.————立宪会议的选举。名单。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423页 



  注释:

  ?[194]指惯于为资产阶级效劳的官吏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参看本卷第198页和第204页)。——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