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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瓦·弗·古比雪夫的信和美国来俄工人的保证书草稿[91]

(1921年9月22日)



古比雪夫同志:
  给您寄上鲁特格尔斯和他的全体人员(包括每一个工人)必须呈交的(如果签订合同的话)保证书草稿。
  如果您同意,请向他们提出。
  请找一位两种语言都精通的可靠的翻译(参加一切谈判)。
  需要订合同,而且要订得非常具体。
  必须有自己的律师(共产党员)参与制定合同。
  我看可把这种合同称作租办某些工厂等等的合同。
  技术鉴定一定要由斯琼克尔和几位有真才实学的专家签字。
  致共产主义的敬礼!

  列 宁


  企业的领导人和筹备者是否同意自己签署并设法使所有美国来俄人员都签署如下保证书:
  1.我们保证做到并集体担保,来俄的所有人员都有能力和决心自觉忍受在一个十分落后而经济又遭到空前破坏的国家中恢复工业时所不可避免的种种艰难困苦。
  2.来俄人员保证尽最大的努力进行工作,以超过资本主义标准的最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最严格的纪律进行工作,因为,不这样俄国就无法超过甚至无法赶上资本主义。
  3.我们保证毫无例外地把一切争执(无论争执的性质如何)交由俄国最高的苏维埃政权机关最后裁决,并认真执行它的一切决定。
  4.我们保证时刻想到我们周围的俄国工人和农民由于饥饿疲惫而存在着极端焦躁的情绪,并竭力帮助他们,以便建立友好关系,消除不信任和忌妒心理。


载于1929年1月20日《工商报》第17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25—126页



  注释:

  [91] 1921年,美国的技术援助苏俄协会所联系的一些美国工人表示愿意到苏维埃俄国参加经济建设,这些工人有不少是十月革命前到美国去的俄国侨民。这个问题由苏俄在美代表路 ·卡 ·马尔滕斯反映给了苏维埃政府。6月22日,劳动国防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讨论,认为最好将某些工业企业按照议定的条件租给美国工人团体经营,条件包括保证承租者具有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劳动国防委员会还认为必须调整外国工人入境的规定,以利于吸引他们参加国内建设,提高生产力。8月11日,苏俄政府给技术援助苏俄协会拍发了一份由列宁和格·瓦 ·契切林签署的电报,指出前来俄国的人必须对需要克服的困难有所准备,并建议他们先派代表对居住地和承租的林场、矿山、工厂等进行实地考察。
  1921年下半年,以荷兰工程师、共产党员塞·鲁特格尔斯、美国工人运动著名活动家威·海伍德和美国工人赫 ·卡尔弗特为首的美国工人小组同苏维埃政府就把西伯利亚库兹涅茨克煤田的一部分交给他们开发和在当地筹建工业侨民区问题进行了谈判。
  9月 19日,列宁接见了美国工人团体的代表,同他们进行了谈话,随后拟订了正文中谈到的《保证书草稿》。关于与鲁特格尔斯小组签订合同的情况,参看注 10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