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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中所占的位置

李季

1932年1月



  “作成一个正确的方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唯物论的最大功鲭之一。”(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问题》二八页——Die Grundprobleme des Marxismus,Stuttgart,1920)
普列汉诺夫(G.Plechanov)这句话是对的。所谓“一种正确的方法”是什么?不用说,就是辩证法。
  恩格斯说:
  “在人类知道辩证法是什么之前,他们的思想早已是辩证法的。”(见恩氏《杜林的科学革命》一四六页。——Herrn Eugen Dührings Umwälzune der Wissenschart,Stuttgart,1921)
的确,古代的中外名著,如中国的《易经》,希腊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柏拉图(Plato)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著作都含有辩证法的种子。到了近世,如笛卡儿(René Descartes),斯宾诺莎(Benedict Spinoza),莱布尼兹(Leibnitz),康德(Immanuel Kant),赫尔巴特(Herbarr),和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等都表现辩证法的思想。可是这种方法要到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才有充分的发展。黑氏的哲学本来是集德国唯心论的大成,因此他的辩证法也就披上一件神秘的外衣,变成一种神秘的东西,令人莫测。所以,迨马克思和恩格斯出,才剥去这件外衣,取得辩证法合理的核心,使之与唯物论结合起来,成为一种科学,所以恩氏曾坦然自承:
  “从德意志的唯心哲学中救出那有意识的辩证法,使过渡到唯物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只有马克思和我。”(见《杜林的科学革命》一四页)
  自马恩两氏救出那有意识的辩证法,作成一种正确的方法后,即据以为论战的武器和考察的工具,终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视为无上的法宝。马克思后来称之为“真正科学的辩证法”(见马氏《哲学的贫困》前面附录三一页——Das Elend der Philosophie,Stuttgart,1921)恩格斯也目为“我们最优良的工作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见恩氏《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三九页——Ludwig Feuerbach und der Ausgang der klassichen deutschen Philosophie,Stuttgart,1920)他们这样的赞赏,确是出自半生的经历,绝非虚誉。因为马氏在《哲学的贫困》中打败蒲鲁东(P. J. Proudhon),恩氏在《杜林的科学革命》中打败杜林,以及他们在《共产党宣言》(Das Kommunistische Manifest)关于社会转变所发挥的真切和卓越的见解,无不得力于此。此外,我们还不要忘记那部“工人阶级的圣经”是借助于这种“完全新的,唯物的,自然历史的方法”(引恩格斯语,见《马克思与恩格斯丛刊》第二卷四五二页——Marx-Engels Archiv,Band II,Frankfurt a.m,1927)创造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序言中,于征引圣彼得堡的《欧罗巴新闻报》(Wjestnik Jevropi)论此书的方法各节后,发表自己的意见道:
  “作者将他所称为我的真正的方法叙述得这样确切,对于我自己应用此方法叙述得这样和善,然他所叙述的除辩证法外,还有什么?”(见考茨基注释的德文《资本论》第一卷序言四七页——Das Kapital,Berlin,1928)
所以科洛(Heinrich Cunow)基于这种理由,宣言:
  “没有辩证法,马克思做不成《资本论》,并不算是过当的话。”(见科氏《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第二卷三四六页——Die Marxsche Gesehichts,Gesells-chafts-und Staatstheorie. Berlin,1921)
  综观以上的事实,就可以知道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中是坐在第一把交椅上。马氏晚年曾写信给狄慈根(J.Dietzgen)说:
  “我一经摆脱经济的担负,将著一部《辩证法》。”(见伏兰德的《康德与马克思》二七七页——K. Vorländer":Kant vnd Marx,Tübingen,1911)
  但他毕竟因人事蹉跎,未能如愿相偿。恩格斯在这一方面的著作成绩较有可观。他在《杜林的科学革命》一书中对于辩证法有不少的发挥,尤其是在新近由耶萨诺夫(D.Rjazanov)题为《恩格斯的辩证法与自然》(Friedrich Engels Djalektik und Natur足有二百二十七大页,见《马克思与恩格斯丛刊》第二卷)而发表的遗著中,对于这种方法有大规模的材料上的准备。不过前者是杂在争辩之中,后者尽系片段的文字,未能将辩证法条分缕析地阐明出来,使之系统化和通俗化,成为一种完整的学说,备一般人的应用。
  马恩两氏关于辩证法的著作既未及完成,即赍志以殁,而西欧继起的马克思主义者又大都不注意于此,甚至于还有公然加以攻击的,如修正派的领袖伯恩斯坦(Edward Bernstein)便明目张胆地说: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中谋叛的元素,是一切正确考察事物的途中卧陷阱。”(见伯恩斯坦《社会主义的前提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五九页——Die Voraussetzugen des Sozialismus und die Aufgaben der Sozialdemokratie,Stuttgart,1921)
  这样一来,大家都把辩证法看做一种外来的东西,非马克思主义所应有,换句话来说,他们以为马恩两氏的采用这种方法只是由于初时留恋黑格尔哲学用语的残余表现,没有多大的意义。于是马克思主义中这种最革命的和最基本的方法便不能不赋式微了。
  可是在另一方面,俄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较能领略辩证法的真谛而加以重视,如普列汉诺夫的著作即表现得十分明白。尤其是列宁,不独深识辩证法的神髓,而其善于应用此方法且为马恩两氏以后所仅见。他常勖人精细地研究辩证法,正确地运用辩证法,他对于这种方法的著作虽只有《辩证法的问题》(Zur Frage der Dialektik)一篇片段的文字,然因他的郑重提倡,已经使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法得到复兴的机会了。现在真正相信马克思主义的人没有不首先注意探讨这种方法的。
  但一般人要想探讨辩证法,正不是一桩容易的事,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列宁等关于此项著作不是太少,就是难于了解;而其他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又未尝著有讨论辩证法的专书,即偶有一二,也是偏重叙述这种方法史的发展的。至于讲马克思学说而附带辟一二章介绍辩证法的著作大概是语焉不详,殊难尽如人意。还有一层,他们替辩证法作出一些规律,或三条,或四五条不等,都是就著书的人的意思列举出来,并无一致的公例.总说一句,关于辩证法的著作,目前犹在一个草创时期。
  以上是就学术较为发达的西洋各国讲的,至于文化落后的中国,在这一方面除翻译外,差不多完全谈不到创作。作者不敏,却要来大胆一试:下面所列辩证法的七个规律,系就自己研究所得,随意举出,这只能算作一个草案,至完整的学说只好俟诸异日了。
  方法论是现今中国最需要的读物之一种,因此特将拙著《我的生平》(亚东图书馆出版)中关于这一方面的文字取出来,加以整理和补充,另印一个单行本,名为:《辩证法,还是实验主义?》在神州出版。上面一篇短文是此次新加入的材料,先在本志发表,作为预告,兼备已购《我的生平》的读者的参考。

季子附识

刊载于《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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