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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一续)

李季

1932年3月


  录入者按: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1932年3月)。原文繁体字转为简化字,除个别不能转化的仍保留。标点符号采用现代的。原文波浪线表示书名号一律改用《》。原文人名、地名的下划线从略。凡著作、人名、国名、地名等专有名词,比较著名的和可以确认的,改用现代译名。没有把握的,仍与原文一致。


目 录


  (三)关于陶希圣君的(叶青,梅思平……诸君附)
  一,关于中国社会(特别是自秦汉至清代)的性质问题



(三)关于陶希圣君的(叶青,梅思平……诸君附)


  我在《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二辑》本文的末尾附有一个启事,说以后首先要批评的为朱其华的大著,现在却把他抛在后面,先提出陶希圣君的著作来做对象,唯一的理由是朱君对于中国社会史说不上有什么研究,他虽也著了几部厚书,虽还有几部书正待发表,甚至于已译成了日文英文,但就已经刊布的作品看,完全是东抄西凑(他的《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抄《铁道公报》一连是五十七大页,简直可以出一个小册子!),没有理论可言;他曾在某部大著的序言中说明那些都是换面包吃的作品,我相信这是他的由衷之言,并不是谦词,因此我此时用不着多费气力来对付他。至于陶君则不然。他真心研究中国问题已经有好几年,和人家的争论也实在不少,他不独不愧为一个老战士,并且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重心。他自言:
  “曾以其争斗之文字,辑为《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及《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二书,皆尚能流行于社会。”(见《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编者小引三页)
  这也是实情。自这两部书出后,陶君便名震一时,为国内一部分青年所倾倒。岂止于此。学术比我们发达的日本人正在像煞有介事地翻译他的作品,所以这一“流行”便是顺流而下,一泻万里,直行到东洋去了!我们基于这些理由,特对于他的各种大著作一种彻底的和详尽的批评,借以显示其四五年来研究的结晶品的价值。兹为达此目的起见,先分出五个项目如下:
  一,关于中国社会(特别是自秦汉至清代)的性质问题,
  二,关于秦汉至清代统治阶级的问题,
  三,关于儒法道墨等家学说的阶极性问题,
  四,关于前资本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革命特征的问题。
  五,关于其他问题。
  现在即依照这个程序讨论下去:

  一,关于中国社会(特别是自秦汉至清代)的性质问题


  记得西洋有一位学者说过。黑格尔的学说不好懂。因为他自己没有懂清自己的学说。我以为把这句话赠给陶希圣君,似乎比赠拾黑氏还要适宜些。试将他对于中国社会的性质问题的说法胪列起来比较一下,即可见一斑。据他说:
  “氏族的战争。如果说上黄帝与蚩尤。炎帝与共工氏的战争,使一氏族征服他氏族便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封建国家间的战争,使一国家征服他国家便成立了次期的封建国家。社会中到了这个时期,已构成了三个或四个阶级。梅思平先生解释《尚书·尧典》所说的‘九族’,‘百姓’,及‘黎民’为三个阶级,这是我完全同意的。”(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九五至一九六页)
  “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及由这种社会经济发生的结果,如交通的滞阻,货币的缺滥,地主和高利贷的剥削。乃至政府的官僚军队割据的倾向,这些实阻碍资本主义的发达,致中国社会直到清末还是一个封建社会,政治形态还是一个军事封建国家。”(见同书一三六页)
  照陶君这两段话看来,中国自有史以前(炎帝即神农氏)就是封建社会,一直到清末,仍然如此!这种说法竟出于号称专门研究中国问题,并著有《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和《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等书的陶君之口。真令我大吃一惊!第一,他人中国的封建制度是始于炎帝。这表见他对于商殷以前的社会没有劳神研究过,只是把马端临《文献殖考》的《封建考》中:
  “神农氏衰,轩辕乃修德振兵,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等语拿来点材料,制造一下,这比周谷城君:
  “自邃古以至周初为封建的成长期”(见周著《中国社会之结构》四六页)
  的说法,还要荒唐无稽。
  第二,他既认“中国社会直到清末,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这比朱其华君:
  “中国封建制度的破坏,开始于十九世纪下半期,即西欧资本主义先进国对中国开始商品侵略以后”(见朱著《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三二页)
  的主张,有过之无不及,他和朱君正是志同道合的同志,不意竟和这位好同志大打其笔墨官司,这不是故弄虚玄,好演滑稽剧么?!
  四五千年来的中国不过是“封建国家”或“封建社会”,我们现在要问陶君,封建制度到底是什么?他说:
  “封建制度以封限于地方共同体之内的农业手工业为基础。一个或多数村落构成一个地方共同体,自有其公有的森林,草场,水道及耕地。在这种地方共同体之内,公地及分授于农户的田园,供给生活必要品,如田园果食,渔猎产物,畜牧兽类,木料羊毛等原料品,用以供家庭工业之制造。这种地方共同体常为一个自足的经济有机体与外界差不多没有经济的接触。地方共同体的领主在这个共同体以内,养成‘夜郎自大’的尊严。国王不过是较大的领主,并没有权力臣服别的领主,因此封建国家是一种极形松懈的组织。”(见陶著《革命论之基础知识》四九页)
  这段话对于封建制度的说明虽极不完全,但总算道出几个要点。然以此为标准去观察他的四五千年来的中国是封建国家或封建社会的说法,便只看他自相矛盾,自己和自己开顽笑!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是知道的,所以公然宣言:
  “如果照确定的封建制度来寻求则中国可以说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二六页)
  陶君脑子的糊涂一至于此,我们见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他谈中国的封建制度可以不依“照确定的封建制度来寻求”,难怪他说中国四五千年来不过是封建国家或封建社会!像他这样不要确定的标准的说法,不要说中国,就是现在的西洋各国,那一国不可说是封建国家或封建社会?照确定的封建制度去寻求,既发见“中国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就直截了当地和马札亚尔一样,宣布中国未尝经过封建制度一个阶段就是了,即不然,说中国仅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封建制度也可以,何必像煞有介事地著什么《中国封建社会史》呢?!更何必张大其词地说中国自炎帝起一直到清末,不过是封建国家或封建社会呢?!
  我们乡下有句俗话,叫做“嘴唇两块皮,翻身又改移”。陶君能够著几部大书的真本领就在这里。所以他于宣布“如果照确定的封建制度来寻求,则中国可以说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之后,相隔不过三页,便说:“中国封建制度与欧洲封建制度也有相同的各点”:
  “第一,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制度,这是两者相同的第一点。……
  第二,在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典礼有由天子授与茅土于受封者的仪文,表示指定的土地今后归受封者的拥有。……欧洲封建诸侯分封下级领主的时候,也授与士和刀,以表示领有关系开始。……
  第三,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大特点。侯分封领地于伯,伯再分封于子男。也可以说侯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于家臣。欧洲的等极名称虽和中国不同,而其为等级则一。……(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二九至三○页)
  陶君把这三点详细比较之后,用很自信的口气总括起来,说道:
  “总之,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和欧洲的封建制度小异大同而小异之差,也许和欧洲各地封建制度互异之差相等。”(见同书三一页)
  大家看啊,“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和欧洲的封建制度”既系“小异大同”,而这“小异之差”又不过“和欧洲各地封建制度互异之差相等”,则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简直等于欧洲的封建制度,陶君何以要说,若照确定的封建制度来寻求,中国从没有封建制度的存在呢?!像这样的逻辑真是每个具有健全脑袋的人所梦想不到的!
  然我们对于他这种纷乱的情形,并不是不能解释的。他的每一种主强并不是自己细心研究的结果,而是随时随地抄袭别人学说的结果,所以常是前后互相冲突,不能调和。例如他上面所谓炎帝黄帝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尧舜时成立了次期的封建国家,这是应用了德国掉号“资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者”奥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论国家》(Der Staat)的两个死公式而成(参看原书五一页和六五页)。但在较早的一个时期,他曾剿袭顾颉刚君的《古史辫》中“禹为山川之神”(见原书一一四页)的说法,宣言:
  “汤以前的禹,则不过殷人崇拜的水土之神。(见《中国封建社会史》一三页,
  我现在要问陶君,
  汤以前的禹既不过是殷人崇拜的水土之神,你又怎样知道禹以前的炎帝不是唐虞人或唐虞前后的人所崇拜的火木之神,而一定说他是“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呢?
  还有一层,他在上述宣言之后,接着又说:
  “依甲骨文记载研究之,殷代是神权政治的时代,凡事都要问卜。殷的王于其祖宗,常称为祖某父某,足证其尚为氏族长。……由这些记录和传说推测,我们可以说,约在公元前一七六六年至一一二二年,黄河腹部,包含河南归德,偃师,淇县的地域以内,已从氏族社会进入于封建制度。”(见同书一三至一四页)
  依我们的研究,商代(自纪元前一七八三年起至一四○二年止)还是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殷代(自纪元前一四○一年起至一一三五年止),是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时代,无所谓“从氏族社会进入封建制度”。现在即退一万步,承认陶君这种说法是对的,他依最靠得住的甲骨文记载的“研究”,既知道迟至殷代,才从氏族社会进到封建制度,他又怎样能断定远在殷代以前的炎帝黄帝与尧舜时代已成立了初期的和次期的封建国家呢?!
  其实关于炎帝,黄帝时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的谎话,后来被陶君自己于无意中揭穿了。他说:
  “商有水土之神称为禹。周有农神称为后稷,秦有物是白帝,黄帝,炎帝及青帝,东夷有战神称为蚩尤。”(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二一九页)
  啊,黄帝,炎帝和蚩尤原来只是一些神,则所谓初期的封建国家便是天上的而不是地下的是神的而不是人的。这个问题算是解决了。不过我们在此应当附带说一句:自禹,后稷,以至什么白帝,黄帝,青帝或蚩尤,在古代都实有其人,并且是特出的人物,最为当时的人所崇拜;后因年代湮远,传说不一,他们便神化了。所以他们即使是神,也是由人而变成神的。只有满脑子玄学思想的顾颉刚君才主张禹是神而不是人,也只有满脑子玄学思想的陶希圣君才把自己前此认为“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的炎帝,黄帝以及战争中的蚩尤等等一律看作天神,而不复认其曾为人了。(参看同书二○至二二一页)
  陶君对于自己所主张的炎帝,黄帝时成立的初期封建国家,既因赐予他们以天神的名义,移到天上去了,而他所主张的尧舜时成立的次期封建国家,也因自己前后两次宣言,送入地府中去了。他说得最显明的一次是:
  “所谓尧舜禅代,实不过战国初期人士兴起的自辩。”(见同书二二一页)
  明明白白载在《虞书》上的尧舜禅代,犹“不过战国初期人兴起的自辩”,则没有见诸明文的什么“次期的封建国家”完全是空中楼阁,自不待言。然单是这一点,还嫌证据不足。他又说:
  “……周以前又不能说是封建社会那个时期的牧伯不过是氏族长。这许多氏族长——‘群后’之上冠戴着一个‘元后’——或许元后制是后人假定的也未可知。”(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二七页)
  周以前既不能说是封建社会,则不独尧舜时所成立的“次期的封建国家”站不住脚,即“公元前一七六六年至一一二二年黄河腹部……已从氏族社会进入封建制度”的主张也没有根据了!陶君关于古代封建国家或封建制度的说法原来都是“莫须有”之类。真不愧为秦桧的好同志!
  我们试将上面征引陶君的话综合起来考查一下,便看见他时乎说中国从没有封建制度存在,时乎说中国自有史以前就是封建国家,时乎说中国迟至殷代才由氏族社会进入封建制度。时乎又说中国在周代以前不能说是封建社会。像他这样开顽笑,实在太厉害,像他这样自相矛盾,也实在太严重!
  然他的开顽笑和自相矛盾并不止此。他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反复声明(至少有五次)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官僚,只有贵族。今仅介绍其中的一个例子如下:
  “1.在封建制度的社会里没有官僚,所有治人的事都由贵族自己去干。
  2.大的国家,是不能与封建制度一样的,必须有官僚去掌管政治。
  3.有货币才可以产生官僚,因为官僚必得货币去营生。(春秋时,中国已有货币,孟子有馈赠二百金等说。)”(见同书二五九页)
  但在另一方面,他把封建制度分作两期,说仅在初期没有官僚,在后期是有官僚的(参看同书八五至九一页)。既然如此,他这里的第一条应当说在封建制度初期的社会里没有官僚,而第二条更是不通,因为他既认封建后期发生官僚,便不能说:“大的国家是不能与封建制度一样的,必须有官僚去掌管政治”的话。至于第三条尤属胡说八道。他引孟子受金的事作证,不独孟子非官僚,弄得牛头不对马嘴,而且忘记了孟子以前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
  的故事。原思这个宰官所受的俸禄是粟而不是什么金属货币,难道这不是事实?况且陶君自己也明白说过:
  “秦的官吏俸给是以什么物类充用,历史虽没有明白的记载,但‘诸子功臣’是‘以公赋税重赏赐’。公赋税是谷帛,则赏赐当也是谷帛。汉官名有所谓‘二千石’之类,是表示俸禄的数额。列侯在长安者,其俸给仍然是食邑的租税。”(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二二页)
  在封建制度破坏以后的秦汉时代,官僚俸给犹用谷帛之类,则“有货币才可以产生官僚。因为官僚必得货币去营生”的话简直是信口开河!德国资产阶级有名的经济史家韦伯(Max Weber)本来说过:
  “某种程度的货币的发达虽不是创造纯粹官僚主义管理的正式的前提,却是维持这种管理的经常状况正式的前提。”(见《社会经济学纲要》——(Grundriss der Sozilökonomik,Tübingen 1922.——第三卷韦氏《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六五五页)
  但这句话不独不能供给陶君,作为理论上的根据,并且把他的主张打得粉碎了。像这样不建筑在任何事实或理论上的无稽之谈,只有陶君才说得出口
  陶君以为官僚是起于封建后期,我们现在要问他们是怎样起源的。据他说:
  “一国的经济力量集中于诸侯,则政治力量也掌握于诸侯之手。其结果,国家为集权的国家,而贵族却日趋崩溃。诸侯为增进收入计,又从事于夺地争城,国际战争尤较从前为激烈。战争的结果,国权落于将领之手。有权的将领(也是贵族)便取传统的诸侯而代之,因此更杀戮贵族阶级的同僚,而援引非贵族的战士或知识分子为心腹。
  官僚便依上述的情形发生了。”(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九○页)
  据陶君的意见,官僚的发生是由于有权的贵族将领杀戮同僚,“而援引非贵族的战士或知识分子为心腹”,这又是胡说。官僚的起源不独不姑于封建制度的后期,而且不始于这种制度的初期,因为在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时代有官僚,在奴隶制度的生产方法时代也有官僚,盘庚所谓“百执事之人”是属于前者,希腊罗马的官吏是属于后者。陶君如果不相信中国书上的话是靠得住,我就征引关于后者的例子给他看罢:
  “有一大批为公家服务的奴隶,在庙宇中,法庭中,财政机关中,他们的数目要占一大部分,甚至于在雅典——希腊的首都——的警察署中也是如此。”(见拙译莱姆斯《社会经济发展史》一○九页,亚东图书馆出版)
  “一种显然发达的官僚主义(Bürokratismus)在数量上最大的历史例子为:……(b)后期罗马的元首政治(Prinzipat),特别是戴克里克的(diokletianisch)君主政治和由此发展拜占庭的(byzantinisch)国家组织,不过带有浓厚的封建和世袭的色彩。”(见《社会经济学纲要》第三卷韦伯《经济与社会》六五五页)
  第一个例子专言奴隶做官僚,没有说到希腊的和士阀这种职务。后一个例子仅说以后期的罗马。而未尝涉及初期的罗马,因为这里所说的是“一种显然发达的官僚主义”,而不是简单的官僚(有了官僚,要经过长期的发展。才能形成一种官僚主义)。这两个例子本极不完全。但已经足以充分表现奴隶制度时代是有官僚,甚至于有“显然发达的官僚主义”的。这个时代既在封建时代之前,则陶君的官僚发生于封建后期的说法是不攻自破了。
  现在即退一万步,抛开此事不讲,专谈封建制度中的官僚,也决不是起于封建后期,更不是起于“有权力的将领……杀戮……同僚,而援引非贵族的战士或知识分子为心腹”。怎样见得呢?芋尹无宇说:
  “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傅》昭七年传)
  这十等人中的土就是封建制度中官僚的主要来源,也就是替封建贵族治人的重要分子。此如皁,隶,僚,仆等也都是一种半奴隶式的下级官僚。据陶君的推测。中国的官僚发生于春秋时代(参看《中国社会史的分析》八八至八九页),而芋尹无宇恰为春秋时代的人,他指这种官僚的等极制为“古之制也”,可见陶君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
  然春秋战国的时代,托古之风最盛,他也许要借此为口实,而否认芋尹无宇的话的真实性。因此我们不妨把他所指出“地方共同体的领主”底下的官僚例子找一个给他看。
  “中古时代的大赋役农院上面有一个总管(Vorsteher)。指挥全部事务。但这全部中每一个经营部门是各自独立,由一个特别职员管理的。此农院中有田地劳动者,森林劳动者,手工业者,课税人,养蜂者,打猎者,园丁,栽培葡萄者,有牧畜经济。有妇女劳动——每一个单独的劳动部门有一个特别的事务所,由一个职员管理,当必要时,并得增加助理员。此等事务所称为‘部’(Ministerien),而一般职员则称为‘部员’(Ministerialen)。部员全住在农院内。他们也是奴,仆恰和普通的仆役一样。”(见拙译莱姆斯《社会经济发展史》一七五至一七六页)
  这里所描写的为初期封建制度的情形而非后期封建制度(即陶君所指出封建制度崩坏时期)的情形。是丝毫没有疑义的。这段话至少告诉我们两个要点:
  1,在领主的赋役农院中即有官僚,由此可知陶君所谓有权的将领“援引非贵族的战士或知识分子为心腹”才发生官僚,全是无识妄言!
  2,近代官僚系统的总枢纽内阁及阁员等字既出源于赋役农院中的官僚名称,可见官僚的发生是由经济方面扩充到政治方面,而非如陶君所说,首先从政治方面开始的。
  我想陶君对于这种真凭实据是无从反驳的。他倘若企图反攻。便只好借口于赋役农院中的职员不过是一些奴仆,不得僭用官僚的名称,要像他所举的“大夫士”成“士大夫”才是官僚或具有官僚的资格,所以他说:
  “官僚取人材于士大夫。”(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九二页)
  其实不然。官僚的任职是以能力为权衡,而不以出身为绝对的标准。士阀固可为官僚,即士阀以下的人只要力能胜任,也可担负这种职务。并且官僚也不过是一种奴仆,所以百里奚在虞公下面做了官僚之后,又卖身为奴,替人牧牛,牧牛之后,又做秦穆公的相,常人以为奇怪,实则他的前后事人任职只有繁简高下的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异。韦伯在《经济与社会》的《官僚系统》(Bürokratie)一章中叙述古代埃及的官僚情形说道:
  “在古代那些自然经济的国家中。埃及的官僚即使在法律上不是国王(Pharao)的奴隶,在事实上也是他的奴隶。”(见《社会经济学纲要》第三卷六五七页)
  古代国家的官僚既不过是国王,或诸侯的奴隶,陶君对于领主赋役农院中担负官僚职务的奴仆,便不能斥其为非官僚了。
  由以上所述各节看来,封建制度中的官僚也是出现于封建初期,而不像陶君所主张的一样:
  “由历史上观察,可以下一个断语。官僚的发生在封建制度崩坏时期。”(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八五页)
  “由历史上观察!”他难道是以事实作根据的?对呀。他依据传说,把五帝和尧舜时代的官制与官僚数了半页之后,仿照八股中“然而”一转的办法说道:
  “但是这种传说是靠不住的,即令模糊影响的有这么一回事,龙,云,火,鸟,也不过古代各氏族的图腾。在周代以前。我们只可以说当时的中国版图内,不过多数部落并立。部落战争占满了周代以前的史乘。”(见同书八六页)
  “周代以前”,既不过是“多数部落并立”,则当时自然无所谓国家。陶君在他这部大著一九五至一九六页,何以承认炎帝和黄帝时代是“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呢?又何以承认尧舜时代是“成立了次期的封建国家”呢?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么?!更荒唐的是:他在那里对于“梅思平先生解释《尚书·尧典》所说的‘九族’,‘百姓’,及‘黎民’为三个阶级”,“完全同意”,在这里复不认“陶唐氏除皋陶,禹,舜等大臣而外,还有四岳。舜又举八元八凯”。(见同书八六页)是真实可靠。他如果认《虞书》为实录,则“九族”,“百姓”,“黎民”,和四岳,八元,八凯,应同为事实,如非实录,则两者应同系虚构,假令内中有一真一伪,也应当举出证据来。他不独没有做到这一点,并且连自己所提出的四岳,八元,八凯,也不加解释,仅把太昊伏羲氏以龙纪官,黄帝以云纪官,神农氏以火纪官,金天氏以鸟纪官中的龙,云,火,鸟,解作“古代各氏族的图腾”,即使这话完全正确。难道可以概括四岳,八元,八凯,说它们也是“各氏族的图腾”?!“由历史上观察”,就是这样“察”的么?!当然不是的。这只能叫做“观”而不“察”!
  然像陶君这样的人开口大谈历史,能做到观而不察,已经是了不得。他有时连这个标准都赶不上。试看他对于夏,商,殷一千余年的情形一字不提,却急转直下地断定春秋时代甚至于孔子时代(他认官僚发生于封建制度崩坏时期,又说孔子生于这个时期,故可断定孔子时是官僚发生时期,参看同书一九六页。)为官僚发生的时期。便可以知道。这就做不观不察!
  陶君的不观不察或观而不察固然是摸不到真理的门,就是鼓起眼睛,拼命观察,也不会识货。可是他做书的技术倒也不错,在书的前面开了一批“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方法”,(参看同书六至九页)而他的“观察”完全是根据所谓“概括的记述法”,“抽象法”,和“统计法”进行的。不过历史上的事实径他这一“括”,一“抽”,一“统”,便弄得皮破骨穿,半点真相也没有了。啊,好厉害的“历史上观察”!
  陶君对于周代以前的“观察”既是矛盾百出,没有看见真实情形的影子,对于周代本身的“观察”,也就令人莫明其妙。第一,他对于封建国家的分期没有一定的术语,有时说“初期封建国家”与“次期的封建国家”(见同书一九六页);有时又说“初期的封建国家”与“后期的封建国家”(见同书八八页)。在不知道他的底蕴的人看来,不是认定初期,次期之后,还有三期,四期,以至X期,就会猜想他所谓次期即是后期。其实两者都是不对的。他在这里是把他所译的奥本海默《论国家》中对于封建国家的分期法制成一种劣货。奥氏的分法为“原始的封建国家”(Der primitive Feudalstaat)与“发展的封建国家”(Der entfaltete Feudalstaat)两期,而“原始的封建国家”一期中又标出“高级的原始封建国家”(Der primitive Feudalstsat höherer Stufe)一个名目,这原是属于第一期的。不意陶君剿袭奥氏的学说,而改变其名称(我没有看见他的“大译”,不知道他是沿用原文的名称,还是另用本店自造的名称,如果擅改名称,当然是一种拙劣的译品),把次期和初期对立起来,以致使人容易发生误会,这是应由他负责的。
  第二,我们已经知道,他认炎帝黄帝时代为初期的封建国家,尧舜时代为次期的封建国家。如果用奥本海默的话来说,就是炎帝黄帝时代为原始的封建国家,尧舜时代为高级的封建国家。不意他摆起学者架子,讲什么“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方法”时,竟举出一个例子说:
  “更进一步,我们可以把中国社会的概括的论断,和希腊,罗马,波斯,埃及,维新以前的日本,革命以前的俄罗斯等等再作概括的记述。例如传说中的西周时代。种种征象和索伦以前的雅典,及沙威尔斯吐鲁斯以前的罗马相似;这可以说是原始封建国家的类型。”(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七页)
  希腊呀,罗马呀。波斯呀,埃及呀。维新以前的日本呀,革命以前的俄罗斯呀,索伦以前的雅典呀,沙威尔斯吐鲁斯以前的罗马呀,——好漂亮的专门名词!(可惜只是没有内容的专门名词!)陶君这样说得天花乱坠,得意忘形,把头脑弄昏了,宣言:
  “传说中的西周时代……是原始封建国家的类型。”
  啊。他的昏头昏脑并不是暂时的毛病,而是永久的痼疾,所以他在以后几个月所著的“纠正或补充拙著《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中误点及遗漏”的《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上起首一页仍然标出:
  “二千四百年以前原始封建制度”
  等字样。这“二千四百年以前”七个大字就是整个的西周时代和大部分的东周时代的代名词。西周甚至于大部分的东周竟是“原始封建制度”呀!现在即退一步。专拿他的“传说中的西周时代……是原始封建国家的类型”一点来讲,这就无异说,传说中的西周时代等于传说中的炎帝黄帝时代,因为两者都为原始的封建国家,我们依照甲等于丙,乙等于丙,故甲等于乙的公式,尽可以作出如上的结论。既是这样,则传说中的西周时代还比不上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因为据陶君说,后者是高级的原始封建国家(即他所谓“次期的封建国家”)。当然要较胜一筹。哈哈,倘若依照他的“概括的记述法”去“论断”,则所谓世界进化,后胜于前,完全是一个骗局。我们真增进见识不少!
  第三,迨陶君的神志偶然清醒的时候,他便马上反遏来说:
  “周代的封建国家是后期的封建国家。”(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八七页)
  现在先从后期这个名词说起,它应当和前期相对峙,而不能和初期相对峙,为什么呢?我们如把一种制度分作前后两期,则前期所包括的范围是从它的发生期至鼎盛期为止,后期是从它的衰落期至消灭期为止。试作一图如下:


  但如果用初期和后期的名词,便没有这样妥当,因为初期只能指发生期而不能指鼎盛期,后期只能指衰落期与消灭期,也不能指鼎盛期。陶君偶然使用的“次期”这个名词,虽勉强可作鼎盛期解,但当他将初期与后期并举的时候,并没有拿出次期的名目来。这中间一个大漏洞,是心粗气浮和脑筋迟钝的陶君所想象不到的。
  关于他所使用的名词的缺点既经指出,我们就来研究他所谓周代是后期的封建国家,这“后期”两字到底作何解释?统观他的各种说法,正和我们上面所指的含义相符。他在一方面说:
  “……周代的封建国家是后期的封建国家。……在这个时期以前国家组织决不会有官僚发生。治理土地和农民的侯伯大夫士,也便是享有土地和农民的侯伯大夫士。换句话说,治理土地和农民的人,便是掠夺土地和农民的人。卿大夫士所谓俸禄,便是农民耕种土地的所得。”(见同书八七至八八页)
  在另一方面又说:
  “官僚的发生在封建制度崩坏时期。”(见同书八五页)
  把这两项总合起来看,陶君明明是承认周代的封建国家是“封建制度崩坏时期”的国家,因为从这个时期起,国家组织才发生官僚,我们再依照甲等于丙,乙等于丙,故甲等于丙的公式,尽可作出如上的结论。
  但是过了一些时候,陶君的主张又自相矛盾了。他说:
  “在儒家所讴歌的井田时代封建制度完全发展于中国。依《豳风·七月》之诗,《小雅·大田》,《甫田》之诗。《郑风·叔于田》之诗,我们看得出公元前七○○年前后的中原,实有独立庄园制度,此独立庄园之内,领主监督农奴的徭役劳动,并征收农奴的地租;农奴除地租与徭役劳动之外,尚须从事狩猎,蚕桑,缝纫,酒酿,畜牧,以供给领主之衣食。且须进入宫廷去执行工役。领主(卿大夫)则居于不满百雉的城堡中,除出巡田畴之外,从事于宴享以有费农奴贡纳的羊酒,从事祭祀以吸收农奴的宗教信仰,从事狩猎以检阅农奴的兵役并训练自己的战术,从事战争以扩大领地,消纳贵族的剩余人口。此种多数之小领主,率其农奴以奉事大领主(公侯)。大领主亦有其庄园,有其农奴,有其战士(公徒)。所情‘天王’亦不过大领主之一,‘王畿’亦不过较大的领地,其中包容无数的庄园,为‘王之卿士’的食邑。”(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九五至一九六页)
  这不是封建制度鼎盛时代的写照么?当然是的。当“封建制度完全发展于中国”的时代,正是这种制度的极盛时代。所谓“公元前七○○年前后”就是周庄王即位(纪元前六九六年)的前后,也就是春秋开始(纪元前七二二年)的前后。当时既是封建制度鼎盛时代,可见西周不是“后期的封建国家”而是前期的封建国家,陶君这里的描写又把自己从前的主张推翻了。
  综观陶君对于周代的说法,时乎认为原始的封建国家,时乎认为发展的封建国家,时乎又认为后期的封建国家,前后改变主张至三次之多——与其说他改变主张,不如说他没头没脑地瞎猜瞎说至三次之多——却没有一次是中肯的。其实中国真正的封建制度仅与周代相终始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前期东周是封建制度的后期,事实俱在,可以覆按。即下面一段话也很可以表见这一点: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阜隶抱关击柝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槨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踰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于是辩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树种畜养五谷六畜及至冤鱼鳖鸟兽雚蒲材干器械之资所以养生送终之具靡不皆育。……及周室衰,礼法堕。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陵夷至乎桓文之后,礼谊大坏,上下相冒,国异政家殊俗。嗜欲不制,僣差亡极。于是商通难得之货工作亡用之器士设反道之行,以追时好而取世资。伪民背实而要名,奸夫犯害而求利。篡弑取国者为王公,圉夺成家者为雄杰。礼谊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富者木土被文锦犬马余肉粟而贫者短褐不完含菽饮水。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虽为仆虏,犹亡愠色。”(见前汉书九十一卷《货殖传》一至二页)
  这段话的前半截是描写一个井井有条的等级制的和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即前期的封建社会。这个半截下面被我们省去的一大段中虽有“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不严而洽之大略也”等语,显系托古的顽意儿,实则这不过是西周的写照。这段话的后半截是描写一个等级制破坏和自给自足的局面逐渐崩溃的封建社会,即后期的封建社会。这是指东周的情形,文中已经言明,更没有疑义了。不意陶君不肯搜集材料去分析西周和东周的封建情形,仅仅笼统地周代是原始的封建国家,周代是后期的封建国家。宜乎他说来说去,总摸不着门径,自始至终是东奔西窜,自始至终是一误再误!
  可是他的东奔西窜,一误再误,不仅对周代是如此,即对秦汉以至现代也无不如此。他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一面说:
  “中国社会直到清末,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见同书一三六页)
  一面又说:
  “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见同书七页)
  我们如果又应用甲等于丙,乙等于丙,故甲等于乙的公式,便可以作出如下的结论:
  封建社会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
  其实这种可笑的结论,陶君不独完全同意,并且还亲自宣布出来。不过他的词句不甚明了,使人不能一望而知了。试听他说:
  “在中国社会构造中,使我们感觉为封建制度之现象甚多。使我们感觉为资本主义之现象亦伙。依前者之感觉,我们便说中国社会是封建制度。依后者之感觉,我们便说中国社会是资本主义。然而感觉是常识的常识是反科学的。若依社会史观察,则中国封建制度的崩坏,实开始于公元前五世纪,而直至今日,中国的主要生产方法还不是资本主义。此二十四世纪长久期间中,前十八个世纪则自然经济优越于货币经济,后六世纪货币经济始显著抬头。虽自然经济与货币经济有所交替于其间,而社会结构的本质仍没有根本的差异。此二千五百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言,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由资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九五页)
  陶君用了大气力发出这段议论,在一般初学或浅薄的人看来,以为这是“至理名言”,实则不过一派胡说,简直不成东西。我们现在来替他分析一下:
  1,他从前不是说过中国社会直至清末还是封建社会的话么?此时为改正并掩饰自己的错误起见,特借常识做护身符,然后把反科学轻轻加在常识的身上,表见这种错误应由常识负责,他自己不必负责。但在事实上,他认中国直至清末还是封建社会完全是由于缺乏常识,那里是什么常识的罪过?因为常识会告诉他说:
  自秦汉至清末已经没有同时掌握政治和经济权的封建领主,附在土地上的农奴,与自给自足的庄园,等等,封建制度的主要条件已经消灭,故不能再称为封建社会。
  他著了几本大书,连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都不知道,不是缺乏常识是什么?!他不自愧悔,竟归罪于“常识是反科学的”,一何厚颜至此?!
  2,马克思本来说过:
  “如依照仅仅捉住事物虚幻外表的日常经验去判断科学的真理,则科学的真理常成为逆说(Paradox)。”(见马氏《价值价格与利润》七○页——Value,Price and Profit,Chicago)
  这句话是对的。我们清晨看见日出于东,晚间看见日没于西,以为太阳是在绕地面行,但科学的真理却告诉我们,这是地球的自转。所以仅仅捉住事物虚幻外表的日常经验是反科学的。丝毫没有疑义。不过陶君不管三七二十一。笼统说一句“常识是反科学的”,那就完全不对了。我们固然承认仅仅捉住事物虚幻外表的常识,或不建筑在合理基础上的常识是反科学的,但大部分的常识是经常人所具的一种普通知识,也就是一种普遍的真理。因此常识是科学的,而不是反科学的,常识是一个好名词,而不是一个坏名词。我们如果说某人缺乏常识,就无异骂他蠢蠢无知。陶君连这种分别都不知道,他的头脑才是反科学的!可是他这位著书立说,中外同钦的大学者别具风格,另有标准,我们怎能奈他何呢?我如本旧日同执教鞭的友谊,诚心诚意地忠告他道:
  老陶,你得了罢,自己连历史的常识都没有。何必著什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和《中国封建社会史》?!
  他一定含笑答道:
  老李,你懂得什么?妙处就在这里。我因为缺乏历史的常识,才能著大部头的书,受中国青年和日本人的欢迎。
  既是这样,我们只好各行其是,不过为防止他继续麻醉青年起见,我不得不破除情面,揭穿他的谬论。
  3,常识既不全是反科学的,而感觉尤其不全是常识的。我们要获得常识固然有赖于感觉,但我们要认识一切真理,也同样有赖于感觉。所以列宁说:
  “感觉是我们认识唯一的泉源,这没有疑义地是认识论上第一个前提。”(见《列宁全集》——Lenin Samtliche Werke——第十三卷《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三页——Materialiemus und Empiriokr tizismus)
  陶君把感觉专归给常识,难道一切科学上的发见,一切客观真理的认识,无须感觉,另有其他玄妙方法可以达到目的么?绝对不能。陶君的头脑完全是他所最鄙视的中国士大夫的头脑,没有受过科学方法的训练,更没有受过哲学和科学的洗礼,根本就不能思索,只会说笼统话;他如有自知之明,即应当藏藏拙,少发议论,乃计不出此,竟摇头摆脑,侃侃而谈,大出其丑,岂不“冤哉枉也”?!
  4,我们十分抱歉,因为在路上铲除障碍物,耽搁许多时候。现在才回到本题来,说陶君亲自宣布封建社会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证据。我们已经知道他说周代是后期的封建国家,又极力描写春秋开始前后的封建制度是怎样的发达,怎样的兴盛,完全和他在《革命论之基础知识》中对“确定的封建制度”所下的定义(已见前)相符。由此可见他所谓后期的封建国家或后期的封建制度就是一种“确定定的封建制度”,即一种正规的封建制度。这一点既经弄清楚,则他所谓:
  “此二千五百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言,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由资胁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
  即无异宣布:
  封建社会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
  我替陶君宣布这种主张,并不是故意断章取义,罗织成狱,实因他的本意确是如此,以后并且还有一贯的“理论”,例如他认郡县制直等于封建制,并等于封建制度,正是他认前资本主义社会直等于封建社会的必然结果。我们为根据他的议论反驳他的主张起见,现在又要尽量征引他关于这两种制度的说法了。
  “战国时代以后封建制度渐次分解:其分解的情形是这样的:
  (一)农奴分解为佃户与奴隶;
  (二)地租分解为地租与田赋
  (三)徭役劳动分解为对国家的徭役义务及对地主的劳役。
  (四)领主权力分解为属于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属于政府的政治支配权。
  认识了封建制度分解的情形,我们才能够明了为什么秦汉以后,农奴制度已经崩坏而农业生产关系上面还支持着封建的上层构造。农奴制度崩坏后的中国农民,经济的负担与农奴毫没有不同。所不同的,是农民的经济负担,分归相异的多数人享受。地主只享受地租而田赋则归属他人。国家既发征徭役而地主也享受劳务。政务支配权不直属于地主而政府仍为地主的利益来实施政治支配权。农民比之于农奴只多享一点移动的自由,移动的自由对于农民有两种意义:其一是受商人资本的驱策而卖身为奴隶之自由;其二是饿死的自由。领主对于农奴有权力,亦有保护及衣食的义务,地主与政府对于农民只有权力而毫没有义务之可言
  在这种农民身分之上的上层构造自然还是封建的。所当注意的是上层构造之中,含有与封建制度的社会不同的势力关系。这势力关系推移的轨迹,便是从来中国学者弄不清楚的所谓郡县制’与‘封建制的更迭。
  若简明的指出‘郡县制’与‘封建制’推移的轨迹,我们可以说:
  (一)所谓‘郡县制是地主阶级以田赋为本阶级巨大的补充收入的制度。其方法,地主阶级的过剩人口及地主自身获得某种地位以分配田赋。此种地位便是非世袭的官僚制度
  (二)所谓‘封建制’者。是外国游牧部落或中国战斗集团以地主阶级为租税来源而分配田赋的制度
  再简单些说,地主阶级占领官僚系统以取田赋便是郡县制’;战斗集团占领田赋便是封建制’。‘封建制固然是封建的上层构造;‘郡县制一样的是封建的上层构造。所不同者,地主阶级的地位有高低而已。若竟指‘封建制’为封建制度,而不知‘郡县制’也是封建的上层构造,便是一个大错。”(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二七一至二七三页)
  陶君这篇伟论,不用说,又是对他自己的主张开顽笑的和互相矛盾的佳作,我们因为分项讨论的缘故,此时只能将关于本项的各点首先指出来。
  1,他在这里说,战国时代以后。封建制度才逐渐分解,可是他在另一书中却说:
  “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所以中国早已不是封建国家。”(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六一页)
  他在同书一三六页尚宣言:“中国社会直到清末,还是一个封建社会,政治形态还是一个军事封建国家。”此处复说“中国早已不是封建国家”。好矛盾啊!这一点现在也不要管它。我们要问的是:
  战国在春秋之后,春秋时已轻崩坏的封建制度,何以在战国时代以后才逐渐分解?!难道“崩坏”是一事,“逐渐分解”又是一事?难道“崩坏”还赶不上“逐渐分解”?
  好罢,这任可笑的矛盾是表见于两本书中,我扪忠厚待人,姑且承认他的《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是“纠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中误点”,不必计校。但他在这纠正错误的书中为什么又要说:
  “若依社会史观察,则中国封建制度的崩坏,实开始于公元前五世纪。”(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九五页)
  “公元前五世纪”还是春秋时代,去“战国时代以后”足有二百五十年,在春秋时代开始崩坏的封建制度,经过二百五十年才“逐渐分解”,这是什么道理?周代的领域既大,则封建制度的崩坏,各地当有先后之分,又因年代久远,文献难征的缘故,开始崩坏期也很难确定,这是没有疑义的。不过一个人的说法至少应有一个最小限度的一致,不能在这里说早几百年,在那里说迟几百年,毫无定见,等于信口开河。
  2,他承认战国以后,“地租分解为地租与田赋”,地租归地主,而田赋则归国家,作为本阶级非世袭的官僚的俸禄。但他在同书中又说:
  “中国的封建制度分解已久。秦汉以来,中国有封建的地租,有大土地私有,有为地主而治理的官僚政府。但此三者竟不相汇合以操于一个阶级之手,所以中国的社会有封建的象征而没有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三者的汇合中国社会只有三者的分立。”(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四九页)
  秦汉以来的中国社会只有封建的地租。大土地私有和为地主而治理的官僚政府三者的分立。没有汇合于一个阶级之手,所以只有封建的象征,这真是白昼见鬼的胡说!这不独与实际情形不符,并且也和他上面的话互相冲突。因为他在上面明明承认收取地租的是地主,而分配国家所征田赋的是地主阶级出身的官僚,这不是三者“相汇合以操于一个阶级之手”么?这里为什么又说出三者分立的话来呢?
  3,他既认“封建的地租”,“大土地私有”和“为地主而治理的官僚政府”“三者竟不相汇合以操于一个阶级之手,所以中国的社会有封建的象征而没有封建制度”,何以他在后前面又说秦汉以来的“‘封建制’为封建制度,而……‘郡县制’也是封建的上层构造”呢?
  4。他曾说过:
  “封建制度破坏后,采邑制度代兴。卿相的俸禄,出自采邑,采邑本是贵族的特权,但是有政权的官僚也得食采邑,而有采邑者却不一定便有政权。这样的贵族特权和官僚政治的分岐至汉代而益著。汉的制度,刘氏得封王,有功得封侯,但是王侯所在地的政治仍操在朝廷委派的官吏之手。所谓王侯,不过是一种法律上的特权,与政治不相关涉,武宣以后,分判尤明。……
  秦汉以后中国已由封建制度进入官僚政治时期政治的力量由贵族阶级移到了士大夫阶级此后中国一治一乱莫不由于这个阶级的内哄。而以这个阶级为背悬的官僚政治,也发生了极大的弊害。”(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五八至五九页)
  什么“贵族阶级”呀,什么“士大夫阶级”呀,全是缺乏社会科学常识的人的用语,姑且留待第二项去驳斥。现在要讲的是,陶君既知道汉代“王侯所在地的政治仍操在朝廷委派的官吏之手”,便不当取法于马端临,袭用封建这个名词。因为——和《皇朝文献通考·封建考》所说的一样——“列爵曰封,分土曰建”。自汉以后都是“封而不建”的把戏,再明白些说,就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见《钦定续文献通考·封建考》)所谓封建,在名义上已去掉一半,在实质上已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怎能沿用这个名称呢?还有一层,他既说“秦汉以后,中国已由封建制度进入官僚政治时期”(这自然又是一种不通的议论,留在以后再说),自然是没有封建的分儿,他为什么要标出一个“封建制”的名目,为什么又要说“‘封建制’为封建制度”呢?
  5,“‘封建制’为封建制度”,这句话听来有点奇怪,令人马上发生两个疑问,就是:
  甲,封建制与封建制度如果是相同的东西。则这样的说明岂不是全无意义?例如说:陶希圣为陶希圣,除掉合逻辑的同一律公式外,一点东西也没有说明。
  乙,封建制与封建制度如果是不相同的东西,为什么加减一个“度”字,就可以表示其中的差异?例如说:奴隶制与奴隶制度,资本制与资本制度,工资制与工资制度能有什么不同呢?
  我们稍加考察,便知道封建制与封建制度原来大不相同。他所谓封建制,就是“外国游牧部落或中国战斗集团以地主阶级为租税来源而分配田赋的制度”。他所谓封建制度,就是领主统治下农奴和工奴从事生产的自给自足的地方共同体组织的制度(参看陶著《革命论之基础知识》四九页)。前者不过是一种政治制度,后者则为一种经济制度,这是两者大区别的地方。所以陶君初时仅认“‘封建制’……是封建的上层构造”。但他善用玄之又玄的玄学方法,仅隔一句。就大书持书:
  “‘封建制’为封建制度。”
  这样一来。他对于我们上面两个疑问,一齐解答了。就是:
  封建制与封建制度是不相同的东西,又是相同的东西!!!
  我们看了这种神秘的答案,除掉大呼“妙哉妙哉”以外,还有什么话可说啊!
  不过我们要进一步追问他为什么要在这一个“度”字的增减上故弄虚玄?此事虽似乎过于枝节与微小,值不得提及,但一经探出内幕,不独十分有趣,而且可以表见他的为学方法。他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的绪论中除掉提出三个观点外,教人“必须诊治”四种“毛病”,其中的第三种是:
  “把名词的含义混淆了。如‘封建制’之在汉代以后,实质已与春秋以前不同。后者的封建是领主征收地租与徭役;前者的封建是封君征收国赋以备用。把清初的三藩与周初的齐鲁等量齐观,只缘于‘封建’名词之误用,这是滑稽的事情了。”(见同书三至四页)
  陶君既对于汉代以后的“封建制”和春秋以前的“封建制”“名词的含义混淆”,加以指摘,复对于“清初的三藩与周初的齐鲁等量齐观”,目为“滑稽”,这表见他颇具有科学头脑的象征。可是当他自己描写春秋以前和汉代以后的情形时,仍袭用俗流“学者”的用语,仅恃一个“度”字的增减以示区别。这种方法的劣拙与俗流“毕者”的乱用含义混淆的名词,不独相差无几,而且更为滑稽。所以陶君教人“必须诊治”的“毛病”,自己又躬蹈了。
  6,我们绕了许多圈子,才归结到初时要讨论的封建制与郡县制的问题来。这不是我们故意横生枝节,逗留不进,实因他的议论,缺陷太多,处处须加以纠正或指摘,故不能不多费工夫和篇幅。“所谓‘郡县制’与‘封建制’的更迭”,既是“从来中国学者弄不清楚的”问题,竟劳学冠中西的陶君指点出来了,我们是多么高兴啊!他告诉我们的两句秘诀是:
  “地主阶级占领官僚系统以取田赋,便是‘郡县制’;战斗集团占领田赋,便是‘封建制’。”
  我们——至少是我——本着小时候读书的经验,将这两句话反复背诵,到了五千四百八十遍之后,果然“熟中生巧”,心中马上涌出一个问题来,就是:
  第一句话既有阶级,第二句话为何没有阶级?难道战斗集团是超阶级的?
  这个问题闷在我的胸中。想过三天三晚,想不出答案来。本拟写信问一问陶君,求个解答,但据友人言,他正在南北奔驰,从事国难的工作,不见得有闲工夫来答复这个小问题。即不然,也非三五星期不能达到目的。因此我只好把他的几部大著拿出来,打算一页一页地细读。但我因为时间宝贵的缘故,想取一点巧,先从小书读起,以为如能从小书中找出,就用不着再读大书了。首先读《中国封建社会史》,没有如愿相偿,其次读《革命论之基础知识》,还是落空,再其次读《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仍然失败。啊,我有点失望了,有点不耐烦了!可是终于想到:像他这样的大著作家的著作值得重读一遍,马上又鼓起勇气,打开《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来读,刚读到八十八页,谢谢上帝(?),我发见真理了!内中有一段话说:
  “光武事田业,……之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南阳饥荒,……光武因卖谷于宛,宛人李通以图谶说光武,……遂与定谋,……起于宛。……初,诸家子弟恐惧,皆亡逃自匿,及见光武绛衣大冠,皆惊曰“谨厚者亦复为之”,乃稍自安。’(《光武本纪》——出《后汉书》)
  依于上述,王莽时代的民众暴动,有游民与地主两大营垒而成功竟归后者由此我可以推求历代帝国再建的缘由了。”
  陶君上面所征引的事实既表明光武是地主阶级的代表,而他所作的结论又告诉我们由此去“推求历代帝国再建的缘由”,可见所谓战斗集团,——即成功的战斗集团——不过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可是我获得他这种供状。还不满足,于是又开始读那部五百多页的《中国社会现象拾零》,读到四四○页,发见一个历代的战斗集团表(他自然没有用这个名称),今特介绍如下:
  一,由农民政权转变为地主政权遂成功者:
  刘邦 刘渊石勒等 朱元璋
  二,农民政权因未能转变致失败者:
  陈涉 赤眉王郞等 黄巾 孙恩等 窦建德等
  黄巢 方国珍等 李闯张献忠 太平天国
  三,以地主起事并反攻农民而成功者:
  刘秀 曹操等 司马睿王导 刘裕 陈霸先李世民 赵匡胤之前朝 曾国藩 袁世凯
  四,以地主起事而失败者:
  项羽 东汉末诸牧 李密等 唐之诸藩镇 五代时诸镇
  五,以地主而依附已经转变之农民政权及游牧部落者:
  张良等之于刘邦 崔浩等之于元魏  吴复王弼等之于朱元璋”
  上面这个表本来是错得一塌糊涂,不足为据。如在实质上始终代表地主利益的刘邦,刘渊石勒和朱元璋等硬指为“由农民政权转变为地主政权遂成功者”,代表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太平天国和袁世凯硬指为“农民政权因未能转变致失败者”和“以地主起事并反攻农民而成功者”,代表封建贵族,企图死灰复燃的项羽硬指为“以地主起事而失败者”,等等都是其中最显著的错误。可是抛开这一点不讲,我们从上表可以看出他自己明白承认中国历史上获得成功的战斗集团总是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于是他在上面告诉我们的两句秘诀改为:
  地主阶级占领官僚系统以取田赋,便是‘郡县制’;代表地主阶级的战斗集团占领田赋,便是‘封建制’。
  这两句话的不可避免的结论是郡县制直等于封建制,在另一方面,我们又知道陶君认“封建制”为封建制度”。故
  郡县制直等于封建制度!
  综观前面四点和后面六点对于陶君的批评,我们不禁发生一种总的感想。就是:他不独缺乏历史的常识和社会科学的常识,并且观察力异常迟钝,思考力异常薄弱;不独观察力与思考力够不上做一个学者,并且——也许是用脑过度的缘故——神志昏迷,精神彷佛,因此自己所说的话总是前后不一致——岂止不一致,总是自己痛打自己的嘴巴子。像他这样的人应当赶快改行,否则至少也应当先休息一二年,再读十年八年书,然后从事著作,一则可以减少他贻误青年的罪孽,二则可以休养自己的精神,三则他的雪白的漂亮面孔也还可保留一部分,不致打得全部青肿,伤痕累累。这是一桩一举而三善务焉的事,陶君勉乎哉!
  我们于忠告陶君之后,仍须继续批评的工作。现在要谈的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我在《读书杂志·社会史论战第二辑》上所提出的主张,本是自秦至清鸦片战争为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关于这一点,陶君似乎是先我而主张。我不过是跟在他的后面走。例如他说:
  “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七页)
  “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见同书二四七至二四八页)
  “此二千五百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言,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由资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九五页)
  “中国自战国以后,已没有完整的封建制度。因商人资本的发达,灌概农耕的普行。完整的封建制度已没有存在的余地。但是,便是这商人资本的发达,破坏国内市场,杜绝国外市场,促成大土地私有,于是有财政的掠夺组织在封建制度的废墟上再建起来。于单纯再生产的基础上,商人瓷本及地租与地税所造成的剩余人口,又向于商人资本及地租与地税而竞争;构成封建军事国家统一割据,循环无端的历史。若认定中国社会是封建制度,必引起似是而非的主张。其实我们所感觉为封建制度者,或是财政掠夺组织,或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所保留之构成封建制度的个个条件,如大土地所有,半奴隶的佃农,现物地租等等。”(见同书九六页)
  可是我们如果将他这些说法仔细玩味一下,便知道他所谓前资本主义时期和我们所说的没有共同之点。他的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就是封建社会,至少也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的社会。我们所谓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不仅不是封建社会,而且也不是“后封建制度时期”的社会,乃是封建的生产方法破坏以后,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关于这种方法的内容可参看本文的第一部分)兴起时的社会。他听见说有“前资本主义”的名词,等不及查清它的内容。即拿来应用,结果便等于封建制度或“后封建制度”,天下滑稽的事宁有过于此举?!
  “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我们细心读过陶君的各种大著之后,也深深知道他的习性。他的习性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对于自己从前所说的话总要推翻得干干净净。他对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说法更不是例外。他替朱其华君那部“极征引的能事”——其实是极抄袭的能事——的大著《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做一篇序,于征引马克思封建生产方法的转变取两条路径的一段话后,大发议论道:
  “这些话太显了。它显明指出封建制度破坏的明日并不一定就是资本主义的天下。同时资本主义的昨日也不一定正与封建制度恰相衔接。中国封建制度分解后,各处没有成就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基础。所以封建制度虽时有再建的事情,而仍然迅速分解。这就是因为封建制度分解的明日不一定就是资本主义的天下的缘故。所以其华君指我,以为我在资本主义与封建制度两形式之间要另立第三形式这是一句寃枉话。其华君如果看到上面所征引的‘封建生产方法的转变有两条路径’的话,不也以为说这话的人于封建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之间要另立第三形式吗?(见《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序言三页)
  陶君这里用愤愤不平的口吻,埋怨朱君不该冤枉他“要另立第三形式”,这就是根本推翻他从前所提出的前资本主义这个名词的说法。我们在指斥他的谬误之前,还须将他的另一段话一并引来,以便一起解决。
  “因为土地制度之封建性,及商业资本之分解性,两方面的材料都很多。主张封建制度者专引前者的材料;主张商业社会者专引后者的材料,都各可以引出一大堆。我对于两方面都不愿舍弃尤其是为了指出两方经济势力的交互作用及有机结合所以不恤兼征并引因此,批评我的人可以引我的论文中这一段与那一段比较而表见互相矛盾。其华君说得好:社会本来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我们又在那儿去找一个纯封建制度或纯资本主义,何况中国自战国时代以后,便是封建制度逐渐分解而资本主义生产又没有发达的社会?说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只有瞒过其中的封建剥削制度;说它是封建制度,只好否认商业资本的分解作用,和商业都市的发达和主要性。如果说封建制度转变的前途不一定就即刻有资本主义生产出现其华君又要说我另立经三形式了。”(见同书序言五页)
  陶希圣和朱其华两君近年来大谈其马克思主义,并且辩论不休,在目前的中国,这虽不限定是一桩反常的事,但至少总可称为一桩滑稽的事!他们两人都不懂马克思主义,都不懂《资本论》,并且也没有读过全部《资本论》,却要装成“内行”的样子,从《资本论》中东抄一段,西抄一段(大都是间接抄来的),拿来当作武器,你打我的眼睛,我打你的鼻子,装腔作势,令人齿冷!即如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相衔接的问题就是一个好例。
  陶君在这两者之间最怕的是“另立第三形式”,而朱君要向他进攻的唯一口实,也就在这“另立第三形式”。其实封建制度破坏的明日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天下,资本主义的昨日又不正与封建制度相衔接,而中国的情形却恰恰如此。则要想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家,在这两形式之间,自然应另立第三形式。陶君为什么那样害怕,硬说朱君宣布他要另立第三形式是一句冤枉话呢?朱君为什么又那样勇敢,硬说陶君要另立第三形式是不对呢?说出原因来,真要笑死人,就是:他们因为自己偶然碰见的《资本论》上的一段或几段话,只有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的两形式。再找不出第三形式,他们为做忠实的“马克思主义者”起见,都不敢另出主张。所以陶君的害怕,急得呼冤,并不是害怕朱其华,而是害怕失去“马克思主义者”的头衔;反之,朱君的进攻,一步紧逼一步,更不是自信本领胜过陶希圣,而是自信据有“马克思主义”的阵地。像这样一攻一守的活剧煞是好看!
  可是我们要告诉他们: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死的教条,而是实际生活的指导者,——恰和列宁所说的一样,——马克思主义最精粹的地方就在于具体的的情形,加以具体的分析。他们遇着一种既非封建制度又非资本主义的具体的情形,没有能力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去加以具体的分析,“另立第三形式”,惟死守着《资本论》中的几段话,一个说,寃枉呀,我们何尝要另立第三形式,一个说,的确呀,你是要另立第三形式——这真是滑稽,这真是可笑。亦复可怜!
  我们还要告诉他们:在封建的生产方法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之间另立第三形式——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的人就是陶君代为否认有此说法——好冒失!——的人,就是著《资本论》的人,而并且就在《资本论》中。关于此事的证据,我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中已经征引得很多,请他们覆按一下,便知道了。陶朱两君于检阅证据之后,恐怕要相视而笑,自认前此的一守一攻直同儿戏罢!
  我们对于自秦汉至清鸦片战争这个长时期中如果应用马克思所提出“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的名词,指为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则陶君所说的两种困难便迎刃而解。因为在这种生产方法的时代,有封建制度的残余(除此以外,还有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的残余,与亚细亚的生产方法的残余),也有商业和都市的发达,既不必“瞒过其中的封建剥削制度”,又不必“否认商业资本的分解作用,和商业都市的发达和主要性”。同时,陶君不必再呼寃,朱君也不必再攻击,彼此相安无事,用不着重演这小孩子式的争斗了。所以我们的办法是最切实际的,最能解决问题的,因此也就是确切不移的真理。
  不幸陶君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几乎全是一个门外汉,对于马氏屡次提出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的术语,更无所闻,以致把自己从道听途说中得来,并试用过几次的前资本主义的名词完全抛弃,且进一步坚决否认“要另立第三形式”,这就是刚刚靠近真理的道路又转入岐途了。
  陶君重新走入岐途之后,又归宿到原来的地方去了,所以他说:
  “我的结论是:中国社会,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止,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分阶级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分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的。因此可以叫它做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做封建社会。”(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九一页)
  关于什么“士大夫阶极”本身的问题不在本项讨论的范围之内,暂不提及,现在只把封建势力和封建社会的问题来批评一下。我们要批评这个问题,须先知道他对于封建制度与封建势力两者关系的意见。他对于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不是封建社会?”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还存在着。”(见同书二六页)
  陶君本是一个玄学头脑,所以他的答案完全是玄学式的,“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还存在着”,这是多么神秘的一个答案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但依照陶君的公式,则当改为:“皮虽不存,毛犹可附。”因为据他说,封建制度的崩坏已有二千五百年,而托命于封建制度的封建势力可以巍然独存,这不是皮不存而毛犹可附的一种注释么?陶君看到这里,一定气愤愤地骂我没有看清前后的文意,即轻下批评,因为他明明指出:
  “士大夫阶级的势力……叫做封建势力。”(见同书三八至三九页)
  他的答案何尝神秘?其实把非封建制度中所固有的什么“士大夫阶极”的势力称为封建势力,已经是完全不通,即退一万步,承认这种说法是对的,他也应当说:
  封建制度已不存在,然带有封建性的“士大夫阶级”乘时崛起。故封建势力还存在着。
  要这样插入一句,才合于逻辑,才不致令人看了,觉得神秘,马上要问:
  封建制度既已不存在,封建势力为什么还存在着?
  然就是照我们那样的改正,陶君也没有答复他自己所提出来的问题。因为他所问的既系:“是不是封建社会?”,他的答案便应当直截了当地说:是,或不是,或可以说是又可以说不是。这三种方式,他都可以自由采取,但绝不该说出他那样语意含混,模棱两可的滑头话来,致令人莫明其妙!不过他又说过:
  “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的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见同书二四七至二四八页)
  可见他那含糊的答案仍不外简简单单承认八十年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至于他所加前资本主义的形容词,只不过出于东拉西扯的本能,并无何等意义,所以他在别处又置诸脑后了。
  要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八十年后的中国社会才是“半封建社会”,这是很合逻辑的。不过他对于“半封建社会”这个名词,后来又表见他的习性中的老毛病,就是推翻得干干净净。他说:
  “第三种见解以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既不是封建制度,又不是资本主义,‘半封建社会’的名称是最适于自己辩护的。然而所谓’,倘怳不定可用于宣传而不宜于研究。中国的农业经济不同于欧洲,所以中国社会,在根本上不同于中世的欧洲。‘半’字不能够指出两者根本不同之点。”(见《中国封建社会史》四页)
  “或谓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此所谓‘半’,只不过推论时一个便利的形容词。中国社会的封建成分果否居十分之六七实为一个问题故所谓在研究社会构造时殆不宜适用以启疑团且至多亦不过予人以模糊不清的概念。”(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九四页)
  陶君真狡猾,自己明明说过“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及后来感觉“半”字不妥当,于是就用“第三种见解”及“或谓”字样推在别人的身上,自己反摆出“学者”的面孔,来加以“纠正”!他如果有半点真诚的话,应当坦然自承自己也和别人一样,曾用过“半封建社会”的名词,此时觉得不妥,应弃去不用。计不出此,竟对于“半”字大发酸论,借此表示人家用“半”字是浅薄的“宣传”,他不用“半”字是深刻的“研究”,人家用“半”字易“启疑团”,“予人以模糊不清的观念”,他不用“半”字即没有疑义,予人以明了的观念。其实所谓“半”并不像他那样笨拙的解法,视为十数的一半,即视中国有十分之五的的成分为封建社会,其余十分之五的成分为资本主义或其他主义的社会;“是残缺不全的意思,而“半封建社会就是仅剩有封建残余的社会的意思。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曾应用这个名词(见恩格斯校的德文《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册三二○页,英文《资本论》第三卷九一三页)。马氏此书的一段或一节是陶君当作至宝,引入自己的著作中装装门面的,试问他用“半封建社会”(halb feudale gesellschaften,semi-feudal societies)的名词是在那里宣传,还是在那里研究?
  像陶君那样的头脑,根本就“不宜于研究”,根本就没有判断的能力,所以他跟着他人应用一个“半封建社会”的名词之后,又疑神疑鬼地抛弃不顾,免玷辱了自己“学者”的招牌,这是多么可惜啊?!可是我们替他可惜的,仅系抛弃一个正确的名词,而不赞成他应用在“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上面。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应划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详细理由将在以后批评他人的著作时发表),并不是什么“半封建社会”。这个名词只能应用于秦汉以后和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因为自汉景帝武帝时起,诸侯王虽受封连城而不得治民补吏。遂逐渐形成一种封而不建的局面,不独封建制度的实质完全灭亡,即封建的名义也打掉一半。所以至多只能袭用“半封建社会”的名词。前资本主义的社会既是封建社会的嫡子,它带着父亲的一些残余,是势所必至的,所以把“半封建社会”当作它的副名,不独没有矛盾。并且很切合实情。但像陶君那样用于前资本主义以后的现代(近八十年来),便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我们对于陶君所发挥的中国社会的性质问题的批评已经不少,现在仅简单总括一下,作个结束。据他的高见,凡有封建制度的时代,固然有封建势力,固然应叫做封建社会;即没有封建制度的时代也有封建势力也应叫做封建社会至少应叫做半封建社会封建势力及封建社会是可以离开封建制度而独立存在并且长久存在的,恰和投机的商人一样,只要有一个空架子的铺面,虽没有资本,是可以买空卖空,继续交易的!所以自秦汉至清鸦片战争这个长时期中,虽没有封建制度,仍应把“士大夫阶级的势力”当作封建势力,故仍应叫做封建社会;即资本主义国家的大炮送进大工业的生产品,中国马上也开始机器工业的生产,资本主义的时代已经发轫,仍应把苟延残喘的“士大夫阶级的势力”当怍“半封建势力”,故仍应叫做“半封建社会”。这就是陶君许多年来,孜孜不息“研究”的结果。我们对于他这种结果,除掉前面随时随地的评价外,现在再作一种总的判断如下。
  自有人类以来,已经经历过五种生产方法的时代,即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亚细亚的或奴隶制的生产方法时代,封建的生产方法时代,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每一种生产方法于正式消灭之后,总会遗留若干残影于世,历数十百年,甚至于数千百年而不致磨灭。例如我们中国现在距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已经有三千三百多年,但农村中的公共牧场,森林,河道,道路,港堰等等,不能不说是它的残影;距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时代也在三千年以上,但现在国有的土地——森林,河道,道路,川原,湖海等等——也不能不说是它的遗迹;距封建的生产方法时代约二千二三百年,因为这个社会生存期的长久文物的大备和时代较近的缘故它的残影与遗迹持别丰富特别显著,这是丝毫没有疑义的。继它而起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既不是一种真正划时代的生产方法,仅系一种过渡性质的生产方法,所以保存着浓厚的封建色彩,这是我们完全承认的。但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自具有它的特点(参看本文讲这种方法的文字)。绝不能与封建的生产方法混为一谈,因此前资本主义社会固不是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后期封建社会——我们要能明白认识这一点,才能够谈中国的社会发展史。
  不意陶君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的学说和中国社会发展的情形,茫无所知;他大概是受了前几年宣传的影响,脑子里面深深嵌着封建社会,封建势力等名词的印象,所以他谈古代社会,对于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与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时代一概不管,一起首就是炎帝黄帝时“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或“自有史以来,便是封建制度的起源发达崩坏的纪录,直到今日,尚未结算清楚”。自周代的封建制度崩溃以后,他仍不愿封建势力和封建社会的名词跟着死去,又拿来加在秦汉至清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的身上,虽明知这两个时代的本质全不相同,也在所不顾。不仅是这样,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化,他仍舍不得封建社会的名词,又剖一半给近八十年来的中国。总之,自他看来,封建两字正是一件宽袍,无论是胖子瘦子,或男子女子,都可披在身上。所以他把“初期的封建国家”和“次期的封建国家”加在实行原始共产主义生产方法,国家还没有起源的所谓五帝和尧舜时代,把“封建制度”加在实行亚细亚生产方法的殷代,把“封建势力”和“封建社会”加在实行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秦汉至清鸦片战争时代。把“半封建社会”加在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现代。自他看来,是无处不封建,无时不封建,甚至于无人不封建!自他看来,著社会进化史的人只须著封建的起源发达崩坏史。自他看来,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马克思的《资本论》都不应当著,至少是不应当译成中文,因为中国自古至今只有封建社会或半封建社会,正用不着这些非封建社会的著作来做参考。自他看来,中国是与封建结了不解缘,彼此没有分离的意志,也没有分离的可能,任欧美日本去闹资本主义的恐慌,任苏联去从事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国是要抱着封建这个老太婆——其实是骷楼美人——终老的。可怜呀,中国。幸福呀,封建!可是我们不要过于悲观,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始终和封建结不解缘的,并不是中国,而是陶希圣君的脑袋,因此我就拿这两万多字的批评,当作一个千钩之锤,击破他的封建的脑袋,使他清醒过来,得接受客观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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