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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人权”?

郭和



  北京最近已公开反对“人权”运动,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邓小平访美,和卡达拥抱,而且做了法学博士,称这是代表中美人民的友谊,在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被剥削阶级面前,替最强最大的帝国主义涂脂抹粉;但对于自己国内呼冤叫屈的人民提出“人权”,就以拘捕相威吓,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卡达提倡“人权”是一种伪善,运输军火给伊朗王,让他屠杀革命群众,这就是“人权”的反面。在压迫阶级用枪弹对付人民的时候,“人权”的叫声自然沉默了,但被压迫阶级未尝不可以用“人权”两个字去要求生存的权利。

  北京的人民——冤案、错案中迄未平反者,鹑衣百结的农民,文革中被牺牲的青年一代,他们要求“人权”并非代表资产阶级的伪善,他们只希望在中国共产党三十年统治之下,有起码的做“人”的条件——“人权”!

  “人权”两个字,并没有阶级性,但在资产阶级的口中,“人权”就具有特殊的阶级的意义,这和“民主”二字一样,在资产阶级口中,民主特别着重它的政治性:两党制、普选、言论集会示威和罢工的自由,但绝不允许革命和改变私有制的财产关系。革命者是排除在他们的“人权”之外的,对殖民地革命也是如此。要求革命被认为是暴徒,得用屠杀的手段来对付,如果有人居然向压迫者要求“人权”,那是白痴!

  北京的人民要求“人权”是不是白痴呢?不是!北京的社会主义政府至少自以为代表“人民”的,尤其在打倒四人帮之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已成为全国一致的要求,这要求就是要政府一反四人帮之所为,给予人民以起码的做“人”基本权利。但如果向政府要求而政府居然不给呢,那么人民只好自己动手取得了,这就是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天安门革命运动的本质。现在经过二年之后,连当时参加镇压的华国锋和汪东兴也不得不承认这是革命了。

  如果政府认为要求“人权”就是反革命行为,那么再过几年,一定还会爆发新的天安门事件。

  那时候,看谁是真正的白痴!


原载香港杂志《观察家》18期,197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