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加布里埃尔·邦诺·德·马布利

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

〔法〕加布里埃尔·邦诺·德·马布利

(1768年)



  第一封信

——致《公民日志》[1]的作者


  先生:我很久以来就是您称为自己的老师的那些著名哲学家的学生。我们不应该把有关赋税和有助于农业与商业发展的各种手段的性质的许多真正知识归功于他们吗?这些问题方面的政策,至今都以随机应变为指南,费了很大的力量去使国家致富,但由此所得到的,往往只是把国家的财源耗竭。就是在目前,那些已被证明成功的措施的推行,也完全有赖于这方面的政策。我高兴地获悉,我们的老师在研究完这些问题之后,就着手更为重要的研究,他们正在探讨社会的基础本身。认识新的真理的希望,使我们急不可待,因为我们认为,您所谓的农业哲学,应当成为一切政治制度,即人们的幸福的根源和基础。

  如果有人问经济学家什么人民最幸福,他要回答种地最好的人民最幸福。什么国家最强盛呢?能够从田地上得到最多收入的国家最强盛。我们希望,您能向我们指明自然界所规定的简单规律,并且在指出使我们离开了真理的错误之后,教导我们怎样才能接近真理。但是,先生,我应当承认,在我们的这种希望里还有某种疑问的成分;我们见到,我们的哲学家们对我们向来尊敬的人民持有一种轻蔑的看法。他们对中国政府抱有成见。我们不知道他们怎能使一切符合于正直哲学的原则,但是,由于害怕别人疑惑我们渎神以反对未知的真理,我们一直默默地等待着预言家发言,而且希望他说得不那么神秘。

  先生:这个时间已经到了,您可以容易地想到,我是怎样手不释卷地读着《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2]。但是,这部书的前两篇没有使我产生像对第三篇所产生的那种印象。我看到,第三篇谈了许多关于明确性的问题,但我认为,其中说得一点也不明确。我把这本书读了又读,我的疑问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增加了。我们的老师们说,疑问可使我们经常处于兴奋状态,只有明确才会给我们的理智带来安静;先生,我得怎样感激您给我们带来了这种安静呢!谁会比您还能更好地解决使我苦恼的难题呢!您是我所要研究的哲学的体现者;您对这种哲学没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您每个月都在自己的杂志上给我们讲授这门哲学。在您看来,我敢于提出来讨论的疑问,或许不值得您重视。但是,我所不明了的东西,或许对于许多读者也不够明确。为了使在您的社会秩序的整个体系中占有如此重大地位的明确性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不要有任何东西妨害明确性获得胜利。

  为了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我现在开始讨论正题。我很难理解,怎么能把您所谓的个人私有、动产私有和土地私有,换句话说,怎么能把我对自己个人的私有权、我对生活必需品的所有权、我对我的田地的私有权,看成是三种具有密切得足以构成一个缺一不可的,如果缺少一项,其他两项就必然随之解体的整体的私有制呢?[3]先生,请您告诉我,如果人们在结成社会以后,还没有在社会建立土地私有制,他们为什么要丧失自己的个人私有呢?如果我是某一实行服从柏拉图的法律和建立财产公有的高尚决议的社会的成员,我们的公民和我为什么要丧失自己的个人私有呢?或许我说得不对;但是我认为,不能分割的东西,只要未被破坏,在实质和性质上都一直是统一的。其实,这三种私有制每种都是独立存在着的,因为据作者自己说,只是在人口增加以后,[4]和在自然赋予的土地产品不够人们食用的时候,人们才感到必须种地,接着又要分割土地,并由此产生了作者所称呼的土地私有制度。于是我要问您:一种制度,根据本来可以不建立它的人们的意志成立之后,如果不破坏事物的自然秩序,为什么就不能加以改变?现在还有若干不从事农耕的社会;在易洛魁人和休伦人还不知道分割土地和土地私有的条件下,您能不人道地剥夺他们的个人私有吗?根据我们的作者的原则,应当这样做;但是,我没有在这些原则中见到真理。

  他说,只要人口的增多促使人们运用自己的能力去增加生活资料,农耕的需要就会迫使人们建立土地私有制,因而土地私有也将变成完全必要和完全公正的东西。[5]

  如果哲学家们只要求每个社会都有土地私有制,我一点也不会不安,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社会是需要有自己的土地来供应民食的。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文明和繁荣的社会可以避免的东西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公正的,这就要使我的理性感到难堪,并会扰乱我的全部认识。

  斯巴达人不知道土地私有,共和国给每一公民以一定数量的土地,只允许他们对土地有用益权。但是,当斯巴达没有自然的和必然的社会秩序的时候,它所完成的事业比您认为更英明的国家还要伟大,因而它享受了六百多年的安定幸福。先生,对您的理论体系最为不利的情况是:当斯巴达的一个监察官颁布了建立土地私有制和允许公民随意支配土地的法律以后,正如人们已经指出的,斯巴达人也像自己的邻居那样残酷起来,从而也像他们那样不幸福了。我知道,贵刊不重视这个共和国,但是我敢于警告您,如果这种轻视对于您的哲学是必要的,那么,您会在许多公民中间散布反对您的哲学的成见。

  先生,所有的人,一直到耶稣会士,都在反对您,他们敢于在巴拉圭公然轻视您的自然秩序的基本规律。您知道,耶稣会的教士把散在森林里的印第安人集合起来,组织了一切财产公有的社会。每个居民都必须按照他的能力和年龄从事有益的工作,而掌握全部财产的国家,则向公民分配他们必要的物品。我坦白地告诉您,这就是我所喜欢的政治经济学,我似乎没有看到我们的哲学家关于土地私有问题的著作。有人说,耶稣会士把共和国的一切好处都据为己有,只想给自己造成一批奴隶,用迷信的宗教笃敬束缚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只限于传教,向印第安人传播道德的概念,教导他们学会自治和善于选举管理国家的公务人员,那么,谁不希望生活在柏拉图的这种共和国里呢?这个共和国的公民谁会想到自己只是由于没有土地私有制就丧失了个人所有权呢?

  我们来问我们的作者。他说,社会上可能有的最大幸福,在于可供我们享受的物品能够尽量丰富。[6]巴拉圭的居民为什么失去了这种幸福呢?您为什么害怕土地不给他们创造福利呢?您说这是因为丰富是劳动的果实,只有私有制带来的快感才会使我们产生劳动的兴趣。先生,我认为不是这样;我觉得我们的印第安人跟我们的没有财产的工人一样。无疑地,您也忘记了,给世界带来游手好闲和无所事事现象的正是私有财产。怎么回事呢!如果发财享乐的欲望不迫使人们放弃可恶的懒惰,田地就要没有人耕种了!难道为了使土地丰收就应当骄奢淫逸吗?为什么奢华享乐的爱好总要使田地荒芜呢?难道只有贪婪和淫逸能够兴奋人心吗?为什么爱优良、爱光荣和爱敬重的作用超不过财产私有的作用呢?谁也不能妨害我假设存在着这样一个共和国,它依法律奖励公民从事劳动和每个公民都重视公有财物。我的这个假设没有什么奇怪的,难道您不会像我一样认为这个社会一定能带来最大善果和最大的富裕吗!但是,先生,我们的没有任何私有财产和同大家一起享有财产平等的教士,难道能对这种财产的命运不关心吗?难道他们的土地能够荒废吗?相反地,他们的土地不会比邻人的土地耕种得更好吗?

  我最担心的是:您的自然秩序要反对自然!只要一实行土地私有,一产生财产不平等现象,这种财产分配的不平等状况是不是要引起利益的不平等和对立、贫富的罪恶、道德的颓废、智慧的退化、偏见和欲念的产生呢?而且这些恶果经常要损害我们的哲学家最后寄托的明确性的作用。请您读一下各族人民的历史,您会发现它们都受过这种财产不平等的损害。以富有而自傲的公民,轻视与他们本来一样而注定为生活而劳动的人。您可以看到,这时马上就会出现不公正和暴虐的政府,制定偏袒而具有压制性质的法律,一句话,折磨人民的一切灾难都要降临。

  各民族的历史都呈现出这种情景;我敢断言,如果您找到这种混乱现象的根源,您会发现它就是土地私有制。为什么不给我们只留下得自恩慈的大自然怀抱的人身私有呢?人身私有是预定使我们平等的,因为任何一个人也不能为了自己而要求他人去做他认为不是自己所必须做的事情;人身私有给予我们所有的人以同样的需要,使我们经常感到我们都是平等的;人身私有以各种社会品质把我们联合起来,社会品质可以使我们幸福,但一出现贫富的区别,这种品质就会变成粗暴而残酷的欲念。我们由于到造物主没有创造幸福的地方去寻找幸福,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先生:您想怎样叫我到实质上造成社会紊乱的事物中去寻找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呢?我的困难就在这里。我们的哲学家不应当发扬我还不大明白的真理吗?但这不是为了向我们指出必须放弃人身私有,并按照自然的道路前进(这种说教恐怕没有用处),而是向我们介绍为了至少要弱化和减少土地私有制给我们带来的罪恶哲学还可以采用的可靠手段。现在只能说,财产既然已被不合理地分割,我们就只得忍受不幸,永远成为它的牺牲品。我这样说难道不正确吗?我认为,私有财产在制造成千百种欲念,而这种欲念又随时准备保护私有财产,永远也不服从理性。现在,任何人力如果不带来比它想要避免的混乱还大的混乱,都不能设想恢复平等。我们作者的文章的第三篇,如果从下列观点来看,还没有失去它的价值:对人人都重要和有益的这些真理,在前两篇里都讲过了;其次,作者不必费力去编造奇谈妙论,不必依靠那些能够成为不怀好心的人诽谤他的作品的借口的含蓄辞令。

  我不能放弃财产公有这种使人愉快的思想。假如立法者有机会任意向公民传播自己的观点,您是否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要比发扬社会品质更多地从事培植果实吗?我猜到了您的答案,并可由此作出如下结论:即使土地私有制能够比实际更加有利于创造财富,也应当主张实行财产公有制度。如果这种丰富要使人们做事不公,依靠力量和欺骗去致富,那么,它有什么意义呢?能够有理由怀疑没有贪婪和虚荣的社会的最低公民也会比我们最富的财主还幸福吗?先生,我们不要停留在土地私有制给我们带来的不幸上面了。这种制度在败坏那些联系全国公民的一切关系的时候,难道就没有败坏整个社会的联系吗?您想怎能使习惯于私有财产的人不领会到如果共和国靠侵略邻国来扩大自己,他的财富就会增加呢?一般的战争都是由此产生的。相反地,在公民没有私有财产,拥有富裕的公有财富和彼此平等的社会里,难道没有充分的理由不去破坏邻国的安宁吗?

  莱喀古士了解这种真理,规定了自己的法制,这种法制只是由于别人不理解它的精神,而常常受到诽谤。不要责难莱喀古士只知道培养士兵,他所需要的人是能够保卫拉哥尼亚和维护希腊的,因为在各地建立起来的私有制度只是把强盗和小偷移植到土地上去。罗马人知道一部分与私有财产分不开的种种坏处之后,实行了禁止土地的占有量超过二百阿尔班的法律。他们没有能够仿效斯巴达人建立财产公有制度,而是想至少防止出现面积过大的私有土地,因为他们明白地预见到这种私有土地会产生傲慢和暴虐,并害怕它将来为患。只是由于他们依靠掠夺战利品致富,成了胜利者以后,不再遵守这项法律,他们才最终遭到了自己敌人的命运。

  先生,现在请允许我问您:我们的作者向我们提议的秩序是不是自然界要求于我们的必然的秩序呢?我觉得,自然界以千百种的不同方式在向我们说:你们都是我的孩子,我同样地爱你们每一个人,我给你们以同样的权利,我使你们担负同样的义务,所有的土地都是你们每一个人的财产,你们在离开我的怀抱的时候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你们不喜欢这种状态了呢?你们不应当想一想你们的打算比我还要英明的企图不会不受到惩罚吗?难道哲学不应当和我们说同样的话吗?既然它不同意我们的谬见,不想叫这种谬见成为我们的行动守则,那么,它不应当向我们说:你们越努力接近平等,就越能接近幸福吗?然而,有人企图叫我们相信,抱怨财产不平等的人没有看到这种不平等实质上是符合于公正秩序的;[7]他们要我们相信这种幻想的平等实际上不可能存在,我们无论如何也得想到自己是人。[8]

  现在,我们来研究这种奇怪的推断的根据是什么。作者说,只要我把某种东西完全据为己有,他人就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像我一样成为这种东西的主人。[9]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因为人们已把土地分割,并已同意建立土地私有制;但是,正是这种同意产生了财产和地位的不平等。应当研究一下财产的不平等实质上是不是符合于公正的问题。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对我说,完全不应该把财产的不平等看成是社会造成的罪恶;即使我能把社会解散,那也无法消除这种不平等。他们还说,这种不平等的根源是体力上的不平等,以及许多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偶然原因;由此可见,你们无论如何也得想到自己是人,你们始终不能使人们的财产平等;难道只改变一下自然规律,你们就能够使每个人的体力和他所遇到的偶然性平等吗?[10]

  先生,您瞧,这个论据似乎在迫使人们承认施用暴力或诈术是一种实际的权利;这是一个危险的原则。当然,我们的作者也完全不认为一切东西都应当属于最有力量和最狡猾的人。如果我的体质和智力没有给我任何权利去欺压不如我的人,如果我不能向这个人要求他不能要求于我的事情,请问,我能根据什么东西要求使我们的生活条件不平等呢!假如我在其中生存的社会解体了,从而我又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什么东西也没有了,那么,我在周围既看不到比我高贵的人,也看不到比我下贱的人。必须对我说明我是根据什么权利才得以建立我的优势的,或者不要再对我说:财产的不平等实质上是符合于公正的,平等[11]只是一种幻想,无论如何也得想到自己是人。先生,不是这样,自然界反对人类的这种谬见,如果它因此惩罚了我们。自从我们不幸地创造出土地私有和财产不平等的制度以后,贪婪、虚荣、图功、羡慕和嫉妒就开始破坏我们的心灵,并且在掌握政府之后,又开始压迫国家。如果实行财产公有,可以非常容易地建立财产平等,并在这个双重的巩固基础上创造人们的幸福。

  人的体质和道德品质,在每个人身上是各不相同的;我知道,用我们的作者的话来说,在变化无常的旋涡里,人们有时会处于或大或小的幸运地位,而如果这种地位是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取得的,不久就要破坏平等。但是,在萌芽状态就把罪恶扑灭,而不使它继续发展,这是不是政治的责任呢?难道舵手应当听从风暴的摆布,而不与狂风巨浪搏斗吗?我们的祖先没有看到威胁着他们的危险;他们不仅不去反对财产的不平等所要造成的危险,反而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帮助这种危险发展。由于他们无知,所以还可以被人原谅。但是,当社会确信混乱和人的地位在私有制的庇护下逐渐加强,使不平等现象日益深重,并给各种欲念增添了新的力量的时候,难道社会的政策就没有责任查明罪恶的根源,并设立堤坝防止这个就要泛滥的洪水吗?不应当像莱喀古士那样建立财产公有制度,或者至少像罗马人那样求助于土地法吗?政治由于偏爱富人和好名利的人,而离开了自己的目的,只成为这些人实现欲望的手段,我们的哲学家现在为什么不去做政治家由于这些原因没有做的工作呢?哲学家的责任是警告我们放弃自己的谬见,可是他们竟说我们的欲念造成的罪恶是合乎自然规律的。我们的作者说,需要给自己规定一个建立财产平等的目的吗?[12]不需要。我也这样认为,因为罪恶已经根深蒂固得能够使人产生医治它的愿望了。但是,当他补充说道: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消灭一切财产、从而消灭一切社会的时候,我就不能不要求您解释了,因为我认为不必破坏私有财产,它没有土地私有制也能很好地存在,并且完全能够成为社会的基础,即迫使我们建立和维护它。

  先生:虽然我的信写得很长了,但是请允许我再就一个我不明白的问题请教于您。我们的作者说,[13]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实体的;因此,包括社会秩序在内的自然秩序也不能不是实体的秩序。他补充说,如果有人不肯承认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是实体的秩序的分支,我将认为他是思想上的盲人,并且不想医治这个盲症。这个真理十分明确,以致不能根据自己的愿望去否认它;如果我没有从作者本身的叙述中发现使我可以怀疑他认为明确的地方的根据,这种自信的口吻会使我感到迷惑。

  他说,看不到社会的形成是实体的必然性的结果,这等于对世界闭上眼睛。不错,我看到了我们的实体需要促进了社会的建立;但是,如果您不打算叫我认为道德原因也参加了社会的建立工作,您为什么在自己的著作的开头说出:显而易见,能够同情、怜悯、友爱、行善、自重和具有只在社会里才会感受到的许多感情的人,是被自然界指定过社会生活[14]这段话呢?我继续读下去,发现这第一章有以下的精彩的叙述:我们有两种推动力,它们是我们的一切行动的基本原则。其一,是渴望快乐;其二,是厌恶痛苦。不应当把渴望快乐只理解为纯实体快乐即我们凭借情感的自然倾向、没有智力的帮助也必然出现的愉快感觉;还应当把我们称为精神愉快的东西理解为快乐。这种快乐是一种使人高兴和活泼的感情,可以使人心欢欣,充满喜悦,这种快乐来自像我们人这样的生物的交际当中,我们只有在社会里才能感到。

  在我谈到厌恶痛苦的时候,也有这种广义的想法,因为我所发表的思想,完全不是只指实体灾难而言。痛苦也包括只是在社会中生活的条件下才能在心中感到的一切悲伤的、惨痛的和可悲的情况。这种社会性情感,虽然只能通过我们的感情使我们体会到,但它却具有迫使我们常常为它而牺牲自己的最高贵实体享受的势力。当我们为了他人的生活,为了使他人享受快乐,为了使自己有多少快乐就享受多少快乐而不考虑自己的得失时,就会服从这种社会性情感。当我们上升到能够轻视富贵和生活本身的时候;当我们宁肯遭受实体痛苦甚至死亡,而不愿意毁坏名誉或忍受其他来自我们与社会的关系的痛苦的时候,我们也会服从这种情感。[15]

  先生:在我们的作者在他的著作的第1章里向我介绍了人们借以组成社会的道德品质以后,在我已经深信这些思想以后,为什么又要我由于害怕人们说我是思想上的盲人而在第6章里把人只看成是实体机器呢?先生,我认为这种手法很毒辣;如果是您骗了我,为什么又责备我有谬见呢?还对我说,社会是在实体原因的影响下形成的;但是,如果第1章里所述的道德原因对人们结成社会有那样大的作用,那么,为什么在这里又避而不谈道德原因呢?社会是由实体的人构成的;但是,这种实体的人也有道德品质。社会依靠实体手段活动和维持;但是,社会也依靠道德手段活动和维持。社会建立的目的是实体的,建立社会的必然后果也是实体的,但是,其中的某些目的和某些后果难道不是道德性质的吗?无论我对人进行多少次研究,到处都会看到实体因素与道德因素混合在一起的现象。难道一个哲学家能够允许自己有这种矛盾现象吗?他为什么要把被自然界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东西,即一半由实体因素和另一半由道德因素构成的整个东西分开呢?

  有人对我们说,从身体上来说,我们没有食物便无法生存,这不是十分显然的吗?我同意,但是,我们如果没有道德品质,也不能立足于社会,这不也是同样明显的吗?先生,谁能够否认道德品质对于社会的建立比食物的需要所起的作用大得多呢?土地自身生长着果实;在人们知道耕种的必要性以前,已经过去了多少个世纪?有人对我们说,如果人们不增加耕地面积,实际上就不可能叫人们在适当的气候条件下按照实体秩序的自然发展去繁殖和又不感到食物缺乏,这不是十分明显的吗?现在,我要开始怀疑了,并敢向您回答,不从事农业的部族不会繁殖得很快;但是,如果大自然到处都有的野生果实不够食用,打猎和捕鱼还可以供给他们食物;此外,难道他们不会饲养动物吗?要知道,美洲或非洲的野蛮部族不是已经生活了许多世纪了吗?古代的西徐亚人,现代的鞑靼人,不是都在证实我的见解吗?我认为,要是一个思想上的盲人,就看不到精神因素对人口繁殖的促进作用,看不到社会需要耕种增加食物产量的程度,即增加到社会的习俗、法律和制度最能使人幸福时所要求的程度须视社会文明所达到的程度而定。

  根据我们的作者的意见,十分明显,凡是组织农耕所需要的社会设施都是实体的必然,从而授权耕种的土地私有制也是实体的必然。或许有人认为耕种土地就是社会的活动对象或目的?先生,不是这样,社会制度的建立不是因为人是需要吃饭的动物,而是因为人是有理性和感性的动物。人可以不耕种土地而生活,但是,任何东西都不能叫他们不建立法制。为了装饰和帮助社会,而出现了耕作,但是,社会完全不是为了繁荣农业而建立的。您可以看到,为了证明法律和公务人员的设置是实体秩序的一个部门,我们的作者不得不破坏我们的生活需要的秩序,并且只从政治设施对于保障丰收的关系方面去考察政治设施。可以想见,他在研究哲学的时候非常关心农业问题,并且想使自然界服从于他的发展的规律。

  先生:您清晰地知道,在我大胆地向您说出与土地私有制有不分割联系的祸害以后,我是不能同意土地私有制是实体的必然这类说法的。如果自然界注定我们必须建立这个有害的制度,那么,它就不是我们的亲娘,而是我们的后娘了。可能是我们滥用了自己的自由,认识上有了错误,而没有正当地运用我们的理性。但是,不应当把我们的错误归咎于自然界,不要认为不良的政治方案是自然界号召我们采取的。

  我在人的实体需要的研究方面没有追随我们的作者,但是我想指出,这里面结合着实体和道德两个方面,所以在社会里它们也是同样结合在一起的。其次,我还希望人们能把联结着社会的一切实体方面和道德方面的这条看不见的线索指出来。在作者企图向我们叙述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著作里,我不希望读到如下的论述:“整个社会最有可能获得的幸福,是使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物品尽可能最大地丰富,以及我们能够有最大的自由去享用这种物品……每年的丰收是决定人口和构成社会的政治力量的一切东西的尺度,社会财富的这种巨大增长的后果,是在政治制度方面把社会尽量建设好,即建成一个最强大的社会,并使它有可能的最大的安全。”[16]

  哎呀!先生,我们说到哪里去了。我始终没有想到您会这样向往农村。我们不能像野兽那样只顾吃食;如果我们只有这样一种需要,那么,我们就会跟野兽一样,不能过社会生活了。我们有时允许把自己看成是由理性和感性构成的有理智和感情的动物;除了对农业的需要以外,我们也要看到其他许多需要是怎样出现的。我们将看到我们之需要公正、良知和勇敢等等,正如需要土地的产品一样。如果没有社会美德,你的田地就会无人耕种或被荒废。您担心没有这些社会美德的帮助,你们的公民的欲念就要消灭一切;您担心外国的公民在抢去你们的自由之后,就要叫你们遭到您所害怕的田园荒芜的命运……先生,不要担心这些东西,在土地私有制给人造成的社会环境中,完全不会是这样:社会的整个政策只在于增加土地的自由收入、规定直接的土地税和崇敬生产食物所必需的土地。当然,需要有好的收成,不过,首先需要有优良的公民。农业的繁荣一般是优良政府的政绩,但不是农业创造了政府。我们不要把事物的次序颠倒过来,人的修养和社会品质应当是社会幸福的基础,这也是政治的首要目的,然后,我们才有田地。

  谨致敬意,余不多叙。

  第二封信


  先生:虽然我迫不及待地要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第二篇,并希望看到您对其中的一些最重要问题的说明,但我又不能不想就土地私有制问题再跟您谈几句,甚至打算研究一下第一篇中的某些地方,至少我认为这些地方没有那种使人无法反驳而完全可以获胜的明确性。

  我们的作者非常清楚地证明私有制是人所固有的自然权利,是确定不移地赋予所有的人的权利,是所有的人为其生存所必要的和没有不公正就不会被剥夺的权利。[17]我也非常清楚地领会了这个学说;于是,当作者证明他称为只能使自己有权取得食物的动产私有制必然来自个人私有制,并且是一项不小的神圣权利的时候,我就不难理解这一点了。但是,我无法猜到理解人身私有制和动产私有制的人,即能够思维的人,是怎样自然而然地开始感到和理解土地私有制的公正性和必然性的。据他说,土地私有制来自前两种私有制。我是支配我个人的主人;我有权取得食物来营养自己。因此,我持有私有土地就是公正的和必然的。除非私有的土地是我的唯一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我是不能认为这个论据是正确的。

  假如我是最先组成社会的人物之一,并想分析我当时的处境,那么,我好像发觉不了什么东西足以使我产生土地私有的想法。我已习惯于认为所有的土地都是每个人的财产。我的社会品质开始发展,我预见到将来要出现新的需要,并且我在社会上的行为,不是促进自己去更加集中注意个人利益,而是使自己在某种程度上离开自己,产生关于共同和公共财产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够产生要求土地私有和感到它是必然而公正的愿望呢?我认为,由于我们悟性的各种表现之间存在着某些类似,我的思想反而应当趋向财产公有,并且我期待于我的新同胞的帮助,也向我表明他们也期待我的帮助。我应该对自己说,我们打来的野兽,捞来的鱼类,采来的果子,都是属于我们大家共有的。如果命运使我没有找到食物,其他人可以供给我;我也应当在他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安慰他们,如果他们的劳动没有得到果实,我就要把自己采集的果子或猎取的野禽分给他们。

  先生:请您注意,如果使人的智慧过于迅速地前进,就会失去把我们的思想互相联系起来的线索。但是,我们不谈这些对我的研究对象没有关系的想法。我认为,社会生活的主要优点之一,是我有权要求社会供给我以食物,因为我已同意为社会而工作。但是,如果社会担起这项责任,那么,社会把财产归公有或把土地分给每个公民使用,这都无关紧要。我越更多地思考这个问题,就越看不到作者所说的那种公正性和必然性。作者说,关于土地私有的最初思想,是由于那种不劳动,剥削别人,并且没有学会爱劳动的游手好闲的人的懒惰而产生的,我认为这种说法是近乎情理的。

  先生:我来谈第二个疑问。作者说,为了使庄稼安全,奖励保护安全的人员是完全必要的;保护庄稼的责任,使保护者有权跟农夫和土地占有者共分收获物[18]我觉得,这恐怕不是自然界的必然秩序,而是给我们提供贪婪、吝啬和愚蠢的自然秩序。社会需要设置公务人员来监督法律的执行,而法律要有英明的预先考虑,使任何一个公民也不能损害他人的财产,使田地不被敌国人所蹂躏。我非常喜欢这种优良的制度,请问,为什么要由此得出公务人员有权与土地占有者共分收获物的结论呢?您会对我说,这份收获物是给公务人员和士兵的劳动报酬,因为他们担负了守土卫国的责任,而从事开垦、耕地、播种、移苗和收获工作的农民,则享受了他们所必需的安全。

  先生,我认为这不是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因为合理的政治不能适应于它。难道您没有看到它在说报酬公务人员正是敬重、信任和钦佩他们吗?如果他们不满足于这种报酬,那就请您相信,您已经早就远离了自然界给您规定的秩序了。请您相信,您不会再有任何手段来防止您的事务不被贪婪而且不值得信任的人所管理。您所建立的公正的、合法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是给营私舞弊奠定基础。你们的社会为什么要设置警察呢?难道您不明白在你们使统治者有了这种力量以后,他们就可以为非做歹和贪赃违法吗?如果你们的土地占有者和农夫有正确的思想,他们自然会时刻地注意着:当需要他们保卫自己的田地不被外国侵略时,他们就要拿起宝剑。如果他们不能自卫,很快就会成为统治者和警察的奴隶。

  先生,这种对公务人员的保护和公民的劳务付款的“优良”原则败坏了一切。请您注意,你们在执行职务的借口下,消灭了爱公益的美德,使最危险的欲念得到了自由。这样,被你们变成佣工的公务人员和军人,不能不爱酬给他们的金钱。他们的懒惰,会使他们想出几百种理由去减轻自己的职务,而无孔不入的贪婪,则会找到几百种手段去提高他们的报酬。国家的经费需要将转瞬增加,而这种名正言顺的需要,只能带来最小的行政管理效果。这时,一切都要垮台,因为你们的土地占有者和农夫必然感到政府浪费着自己的力量,而毫不注意他们。您这时到哪里去找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呢?至于我,只能在周围看到互相不满的人们。在这种状况下,自然界借以要求我们过社会生活的社会品质,必然要变成野蛮的欲念,而弱小的心灵则要陷入愚钝的状态。任何人也不能恢复自己的权利,任何人也不会满足自己的境遇,任何人也不打算安于所从事的工作;而如果还保持着秩序的外貌,这只是实行恐怖政策的结果。

  现在,我来向您请教第三个疑问。我们的作者说,显而易见如果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未被人们充分理解,它是无法建立起来的。谁能否认这个命题呢?但是,他接着说,由于这种秩序对我们最为有利,所以显而易见,只要知道了它,它的建立就一定要成为人们向往的共同目标;于是,它必然要被建立起来,并且一经建立,就必然要永远维持下去[19]先生,我对此完全不能同意。第一,在向人们推荐我所想的这种以财产公有和平等为内容的合乎真理的自然秩序时,我可以十分坦白地说,它不会给人们留下任何印象;一些不可克服的障碍,永远把我们与这种幸福隔离开。第二,我认为,即使我们的作者的制度能够最合理地消除土地私有制所带来的可悲情况,这种伟大的真理也完全不会成为人们向往的目标。

  现在,我们来研究我们哲学家的证明是什么。他说,渴望快乐是我们所具有的相当强大的推动力,它自然迫使我们经常去追求最大的享乐,而追求享乐本身又要求占有享乐的手段。由此可见,只有人人的意志和力量都团结起来去争取最大享乐,并使自己得到这种快乐的时候,人们才能够理解这种最幸福状态。这真是高论。但是,在实行土地私有制度,从而存在着财产不平等现象,公务人员和公民在完成各种福利工作中,处于类似佣工状态的社会里,能够存在大家都认为是最好的制度吗?谁能看不到我们的社会被分成了不同的阶级,人们由于有土地私有制、贪婪和虚荣,而具有不用说是不同而是矛盾的利益呢?要完全依靠花言巧语的力量和玩弄辞令的把戏,来说服只靠手艺维持生活的、辛苦劳动的工人相信这是他的最好处境,相信存在占有着一切财物和享受着荣华富贵的拥有大量财产的私有者是良好现象。怎么能够使农夫相信佃户和地主是同样好呢?人们在里面感到自己不如他人、互相陷害和力求捐公肥私的种种状况是不胜枚举的。先生,您怎么能使一无所有的人,即绝大多数公民相信他们显然生活在可以使他们得到一切最大快乐和幸福的国家制度下呢?证明谬见是真理,这是不可能的。

  每个人经常拿自己的状况与邻居或其他同胞的状况比较,会产生一种不断打扰我们的内在不安,它能够经常破坏家庭的安宁,使社会动乱。像贺拉斯所说的,让神仙下凡,倾听一下人人的愿望;让每个人今天都能得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而明天一切又重新开始。不能控制自己欲念的人,在享受新的快乐的时候,不会幸福得比财产公有和平等使他消除这种欲念时所达到的愉快程度。先生,这就是使我怀疑一切人的意志和力量都能为作者向我们提出的真理获胜而联合起来的地方。

  我想暂时同意作者的下述看法:适应一切在支持私有权和支持使用私产的自由的绝对必要性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是由对彼此同样必要的各个部分构成的奇妙的统一的整体。[20]对于需要与联结社会的所有部分的相互关系的这种绝妙一致,我们愿意怎样赞美就怎样赞美。您可以看到,不管您提出多少证明,这些相互之间如此亲密和如此必要的部分,只要不给他们创造平等的地位,就仍然是彼此分离的。如果有富人,就得有穷人;他们彼此是必要的。但是,太奇怪了,您为什么偏偏叫我安于可怜的穷人地位,而叫他人不知道为什么居于显要的富人地位呢?

  先生:这使我想起梅涅尼乌斯·阿格里帕向前往圣山去的罗马人所讲的寓言。正如您知道的,他对他们说,有一次,人体的四肢对胃发火,说它终日无所事事,而它们却要永远为它工作,因而决定起义反对胃。于是,它们停止工作:脚拒绝行走去找食物,手拒绝把食物送入口中。由于没有食物,胃不久便衰弱了,后来,也随之衰弱的四肢认识到自己的愚蠢,又振奋起来去执行自己的日常职务。这个十分高明的比喻并没有说服愤怒起来的平民,他们不想做共和国的下贱人,不愿意卑躬屈节地服从元老院。结果,不得不答应平民选举保民官,平民打算在保民官的帮助下使别人尊重自己,甚至夺取最高政权。

  我们的作者虽然有整套的哲学,但所取得的成绩并不如罗马的执政官,因为不是第一次被明确性的光亮所照耀的真理被玷污了。请您想一想,在土地私有制度下,经常有大批的不满意自己境遇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哪有工夫去听哲学家的高论。受了某种命运恩惠的最幸福的公民,还可能有一些愿望的,因为他们当中有彼此平等的人和比较高贵的人;不过,没有得到满足的虚荣心,会遮蔽他们的眼睛而看不到真情实况。但是,先生,这还不是全部情况。您要考虑到,在每个国家里,您都会见到从大众的患难中取利的阶级,对于他们来说,最坏的行政管理反而是最好的。在欲念如此多的世界上,真理的命运将会怎样呢?这完全不是笑谈;各种欲念毫不在乎地反对着明确性。以可以说服他们的希望自慰,这就等于不了解他们。当然,如果我们的作者以为,对他们明确地说明全部的最大快乐和幸福只能从秩序中去寻找,就足以使他们闭口无言,这就大错而特错了。对有各种欲念的人讲述公共福利和公益,这等于用外国语言跟他们谈话。

  先生:请允许我告诉您,我们的哲学家兼经济学家们的政策,据我看来,永远不会说服读者,因为他们向来没有从人所具有的全部品质方面去研究整个人。有时,他们认为人只是应当吃饱并且只为饮食而忙碌的动物;因此,他们的全套政策只是要使土地生产,叫土地带来收入。只要社会出现丰收,社会就可达到完美的境地;一个民族的自然权利、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根源就在于此。唉!先生,您可以在一个国家里建立我认为是正确而美好的您的农业和商业的原则,可是人们仍然有相当多的其他原因遭到不幸。横征暴敛的税制,人民的贫困,当然要在许多国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甚至在每个公民都有自由和舒适生活的国家里,也会产生骚动和混乱。即使没有贪婪,虚荣也会动摇人的思想。在这里,既不用害怕自己的同胞,也不必害怕自己的统治者,但由于缺乏个人利益和竞赛,人们将要陷入一种衰败状态,而这种状态,对于一个有邻国的国家来说,则是十分危险的。

  需要叫我们的哲学家们承认人是富有理性的生物吗?如果这样,人就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种贪吃的动物,而已经是有幸服从明确性的力量的天使了。在明确性面前,各种欲念会沉寂下来。请上帝保佑,但愿如此!但是,不幸得很,人类的历史完全推翻了这种美妙的梦想。

  先生,我可以问您:我们的作者为什么不在他的著作里专设一章讨论欲念的本性、力量、狡猾性和积极性呢?难道它们在世界上所起的作用,小到在著述关于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书籍时都可以把它们忘掉的程度吗?各种欲念对自然界施加了所谓暴力;它们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逐出平等;它们相继地建立和灭亡所有的国家;它们是世界的心灵;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它们都统治着人,折磨着人。但是,既然我们的作者都不需要用它们去攻击贵族政治,那么,它们在他的全书中只能以恭顺服从明确性的奴隶身份出现。先生,是不是他在按照欲念的实在情况描述欲念时感到了欲念在妨害他,要推翻他想用明确性这一魔杖建筑起来的大厦呢?

  既然这种明确性是我们的作者的社会制度中的神灵,既然我们可以任意地利用它,而且它也能够解决我们面临的一切困难,那么,在开始讲述《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之前,必须对明确性的性质和作用加以若干说明。先生,我很担心这种看来好像存在但又很少见到的明确性,大部分要变成空谈。所有的哲学家都把明确性看成是自己的旗帜,并且在以诺言和诡辩麻痹我们的时候还互相反对。有些哲学派别的观点,现在我们看来都觉得可笑,可是它们却认为自己掌握了明确性的力量。现在,没有一个学院的哲学教授不在证明某些非常可疑而且有时是十分荒谬的事物的明确性。哲学上发生的历次革命的历史教导我们说,风尚甚至可以支配观点;而明确性怎么能够使一切思想和解呢?你们对人表示了很多敬意;完全不是明确性在支配着人;明确性所需要的权力被交给舆论,任何君主在他的宝座上都不会有这样巩固和绝对的权力。

  在道德和政治方面,没有几何学上那样的真理,而我们的作者则把他们混为一谈了,因而是不对的。欧几里得的假设未曾引起任何争论,而在道德和政治方面,就没有不使最仔细和最有学问的人产生不同意见的问题。这种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是因为数学家所思考的都是简单的事物,并且不可避免地要对他们所研究的对象持有相同的观念,彼此之间经常意见一致。而政治家和道德家所考虑的,都是一些非常复杂的问题,他们没有数学家所具有的这种优越条件。他们的注意力要同时放在数十个有着几百个不同方面的事物上,而对这些事物的各方面又要给以同样的注意。他们之间的意见很难统一,因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被他们赋予不同的概念。除了这些妨碍发现真理的障碍外,还有不知不觉欺骗我们的数百种偏见和私人利益。最后,发作的欲念还要毫不动摇地认为有利于自己的意见具有明确性。人们难于相信得到真理,舆论与真理十分相似,人们不易把虚伪的明确性与真理分开,这怎么能够想象真理的力量会使一切智慧服从于自己并振奋人人的意志呢?

  我同意我们的作者的下述看法:疑问是使我们厌烦和痛苦的状态,但是,不能由此就说我们由于某种本能可以知道,或至少感觉到明确性的需要,我们的智慧有追求明确性的自然趋向。[21]当然,我们的智慧向往真理,或更正确地说,向住它所认为是真理的东西,但我们没有严格地要求自己只倾向于真理或明确性。我们要相信我们有相信的需要;多少合乎理性的意见会使我们满意;我们如果缺乏比较可靠的见解,就会接受可笑的见解。

  作者对我们说:我们的智慧追求明确性的自然趋向,是与我们的两种内在推动力,即与渴望快乐和厌恶痛苦分不开的;这两种推动力非常关心我们在选择享乐手段时不受欺骗。因此,我们只要获得由明确性产生的信心,就可以安心。[22]先生,我可以使您相信,而且这也是十分显然的,人们对待自己的享受手段已经失去了善意的和心平气和的忍耐。人们都十分急于享乐或避免痛苦,为的是能够得到这方面的论据;享乐的希望就是一种论据,而且已经证明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够摆脱痛苦,或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够享受快乐。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的,欲念有自己的一套推理;它们不与它们所喜欢的和足以使它们发作的东西对立。它们能说会道,引诱力大,很活动,以致不需要明确性就可以说服我们的理性,或至少迫使理性成为它们的参与者。如果明确性想去抑制欲念,欲念也毫不在乎。这时,欲念可以大胜理性。我想把欲念比作傲慢的卖弄风情的女人,这种女人在能够勾引有理性的人的心灵和扰乱他们的理智的时候,最为满意。凡是认为我使欲念得到了它们本来没有的权力是不对的人,都是幸福的!在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不感到自己是作为两个人而生存的:一个是有理性的人,一个是有感性的人,一个经常被另一个所欺骗。归根到底,我们都在做着自己不赞成的事情。因此,明确性不是欲使世界和平的善神。舆论、风尚或习俗在许多世纪以前就担起了这项任务,而且由于我们的知识浅薄和欲念强烈,今后还要长时期执行这项任务。

  先生:我不能不请您注意我们的作者关于舆论的叙述。甚至在舆论只是一种偏见或谬见的时候,也不会对与它具有同等力量的道德体系发生作用;舆论具有各种诱惑力,并利用现实的各种特点来欺骗我们,舆论是善恶的无穷无尽源泉,我们要通过它来观察一切,我们依照舆论来希望和行动;舆论有时正确,有时错误,它创造着善行和恶习,创造着伟人和坏人;没有使它停顿的危险,没有不引起它的愤怒的困难;它有时创造帝国,有时又破坏它们。因此,地球上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可以任意支配舆论的小王国;如果舆论认为应当焚毁以弗所的神庙[23],它就可以放火把它烧掉;如果舆论要求,被大火包围的人可以向敌人求援;最后,我们的实际意见似乎是这样服从舆论,以致为了支配我们的实际意见,就要开始管理舆论。[24]

  认为明确性的力量可以消灭十分险恶的敌人,这不是过于轻率了吗?先生,请您研究一下相继出现的各种舆论的衰亡史,考察一下衰亡的原因是不是来自哲学和明确性;舆论的衰败总是表明某一谬见消灭了另一谬见。至于形成人民性的观点,您将看到,只有在政府采取某种新形式或至少发生某种重大变化的时候,才会被人们放弃。新的欲念,或更正确点说,在新条件下发生作用的欲念,又在产生新的错误,它们将一直存在到新的革命以其新的偏见来代替它们的时候为止。

(《马布利选集》,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注释

[1] 《公民日志》——18世纪法国经济学家出版的刊物。

[2] 《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指重农学派经济学家魁奈等人的著作。

[3] 第4章第46页。

[4] 第5章第28页。

[5] 第3章第32页。

[6] 第6章第65页。

[7] 第2章第24页。

[8] 第16章第200页。

[9] 第2章第24页。

[10] 第2章第25页。

[11] 在法文原本中,这里误印为“不平等”。——俄译者

[12] 第2章第26页。

[13] 第6章第60页。

[14] 第1章第5页。

[15] 第1章第5-6页。

[16] 第6章第65-66页。

[17] 第7章第75页。

[18] 第7章第75页。

[19] 第8章第82页。

[20] 第8章第83页。

[21] 第9章第100页。

[22] 同上注。

[23] 以弗所的神庙——指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阿尔忒弥斯神庙,据说于公元前356年被焚毁。

[24] 第9章第104页。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