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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讨赤志同仇仇亦吾良友

一九二五·一二·五



  刘志陆等的电报,于数了国民政府八罪之后,加上“呜呼”一段,接着说:“总之出师靖难,伐罪救民,如果讨赤志同,仇仇亦吾良友。师直为壮,胜负无待交绥。得天者昌,仁暴无难立判”。刘电列衔诸人如段执政各部总次长张萧赵方周各位督办督理,或省长以及岑吴康梁诸先生,固然是讨赤[志同]。但香港金总督伦敦包总理,何尝不是讨赤志同?却不将台衔列上去。而且金总督助了如许金钱军械,又保护了陈总司令在香港开设总司令部,讨赤之志,炳若日星,却徧将台衔漏列,真不知是何用意?电末师直为壮数句说的更属糊涂,他竟在替国民政府做功德颂。

○《政治周报》一期 广州政治周报社 一九二五·一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