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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章程与实非共产

一九二五·一二·五



  一般反革命党以国民革命指为共产革命,以国民党指为共产党,以国民政府指为共产政府,以国民革命[军]指为共产军,无非承了帝国主义意旨,制造几个简单名词散布出来,企图打破国民革命中各阶级合作的联合战线。然此种制造,只能比较抽象,不能太具体,太具体便容易自己擢穿使人不信。然此次陈炯明在东江,为了孤注一掷以图幸胜,竟什么方法都用尽了,他竟捏造所谓“共产章程”以恐吓人民。他们的传单中有一张题目叫做“劝粵民协助粵军讨伐赤党”。那里面说:“呜呼!我父老兄弟知蒋中正拟订之共产章程乎?区区之愚,窃虑蚩氓无知,以为共产者共富人之产,于一般贫民无与也。或更大有造于贫民也。而抑知大谬不然。吾综厥章程,概括言之:有所谓三三三一制者,盖对于产田言之也。有所谓四四二制者,盖对于房屋言之也。而对于工厂商场资本稍厚者,则更完全没收之。”[1]但近日香港工商日报却载道:“省商代表到港,港商代表假座华商倶乐部,请省商代表开第二次大会议磋商解决工潮恢复交通事宜,华人绅商与省商代表皆围坐于一长桌。省商代表简琴石起言,省城政府实非行共产”。假如有人拿了简石琴的话去问陈炯明,我料陈炯明必将答道:“简石琴自己扯谎,别人共了他的产他还说未共呢”。

○《政治周报》一期 广州政治周报社 一九二五·一二·五




注释:

[1] 本文中“没收之。”与“但近日”之间的引号(原为竖排引号“﹂”)在《毛泽东集》中被编者误认为“一”,据《政治周报》第一期原文改。——整理者注